今天我去超市我买的东西很多,在结账后收银员把袋子直接一扔,我说你不帮我装下吗她的回答是,我只管收钱没有义务给你装袋子!我很气,也很难接受
目前各种超市遍地林立它们除叻取得销售商品收入外,
管理费等名义向生产企业收取一定的费用
应怎样进行会计处理和纳税申报呢?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業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
号)文件精神规定应区别情况分别作如下处理:
一、超市收到返利、返点、促銷费、进店费、管理费等类似收入的处理:
、对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
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进项税金,
超市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一律不得开具***专用***;当期应冲减增值稅进项税金
所购货物适用***税率)×所购货物适用***税率。例如某超市为
企业销售电器,合同约定按销售收入
元;则某超市的账務处理如下:
应交税费——应交***(进项)
、对向供货企业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超市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
取得的收入,例如进场费、广告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不属于平销返利,不冲减
当期***进项税金应按营业税服务业嘚适用税目税率征收营业税,开具服务业***例如:
贷:应交税费——营业税
二、供货企业支付返利、返点、促销费、进店费、管理费等支出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