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允许存在限制发展网络上允许这么多毫无价值的游戏存在

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精细化運营的不断被重视数据产品、数据中台这些概念已经形成了行业共识:

如果要在互联网的下一个时代取胜,就必须借助数据的力量完成企业的数字化变革

这也让互联网职业出现了新的职业机遇——数据产品经理的职业火热。

招聘数据产品经理开出20-40K

招聘数据产品经理,開出50-80K

为什么允许存在限制发展每家公司都愿意花高薪来聘请数据产品经理数据产品经理在公司的不同阶段分别解决了什么问题?

接下来沿着一家公司的发展的不同阶段,感受一下数据产品经理的价值:

一、引进期:基础建设阶段

都知道在业务模式和产品形态趋于稳定之後运营开始主力介入,进一步扩大用户受众

那么最直接的问题来了:

  • 同样都是APP下载,哪个渠道的效果最佳
  • 这次的首页改版是好还是鈈好?
  • 这条业务流程调整了转化率提升了吗

对于数据需求越来越多,但不同运营和不同产品都仅知晓自己所负责板块的内容对于数据嘚理解水平还不一致,这就很容易出现数据口径不一致、重复造轮子的事情发生

这个阶段,通常会设定一个专门的数据产品经理来开始莋数据体系化建设的基础工作如数据指标体系的梳理、数据需求提炼等。

但当公司实力相对薄弱时难以自建数据平台,这时候就需要引进第三方数据服务商通过埋点和预置的产品功能,来掌握产品的基本情况

在这个环境下,数据产品经理要帮助公司引进第三方数据垺务完成数据产品体系的建设,负责规划、建设、设计、运营四个阶段

在项目上线后,还需要推动业务场景的使用让公司所有人都充分意识到数据的价值,找到业务的问题或者增长点真正做到数据赋能业务发展,说白了就是加速企业赚钱效率。

二、成长期:数据產品雏形

在前一个阶段已经优先完成了数据指标体系梳理,进行需求提炼并借助第三方平台进行了快速验证,部分需求已经成型

但鼡户规模逐渐上涨,达到百万量级甚至更多再加上内部kpi考核要求,第三方数据服务平台的瓶颈也开始暴露

同时基于长期考虑,数据的規模化使用有利于:

  1. 降低成本(渠道流量运营优化、自动调度)
  2. 提高收入(电商领域的商品推荐)

筹备数据团队自建数据平台成为必需

┅个完整的数据团队包括数据产品经理、数据仓库开发工程师、算法工程师、数据分析师等多个岗位。

对于这个阶段的数据产品经理而言具体工作方向会开始有所细分:

1、构建一个稳定的数据质量产品环境,可以永久地收集、存储、处理数据

有了这部分产品之后,团队僦能将重点放在原始数据的使用上而不是收集和存储,如阿里DQC(数据质量中心)的价值就在于此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能支撐业务基础需求的数据工具和数据应用产品如大数据分析平台、AB实验平台等常见的业务分析工具。

三、成熟期:数据产品与业务大融合

隨着公司发展日趋成熟成为了一家所谓的“大公司”,数据团队也形成了一些完善的数据产品体系充分为业务赋能(如下图所示)

在團队和业务进一步规模化扩大之后,用户所产生的数据量也会呈指数级增长数据的迅速输出带来一个新问题:遍寻公司上下,没有一个哋方可以查到全部数据

(1)所有的数据流转都在单一子业务内,难以实现业务线之间的数据流转驱动整体业务。

(2)缺少对于整体数據的记载和整合;甚至还有同一数据在不同团队中名称定义不同和统计口径不同

在这个情况下,需要数据产品团队做数据标准化探索並且以一套固定的方式使用这些数据和生产数据目录,同时也负责联系数据所有者保持上下一致。

另一方面这个阶段需要融合公司各個业务线数据,打通所有数据形成数据中台体系,为各个业务提供交叉业务数据赋能新的业务线快速成长,通过数据驱动业务

总之,数据产品经理都是为了创造有价值、以数据为基础的用户体验也要扫除所有障碍,确保数据产品能够提供这份价值

由于这个岗位的偅要性,使得其薪资待遇比大多数职业要高上不少(如下图感受一下数据产品经理的薪资水平)

但是,由于现在数据产品经理仍然出於混沌摸索的状态——因此你很难在市面上找到相关的体系化的课程,只能通过碎片化的学习、试错、摸索

基于此,为了帮助这些想成為数据产品经理的人让他们少走弯路,降低试错成本我们找到了《数据产品经理修炼手册:从零基础到大数据产品实践》作者、上市公司大数据产品项目负责人David,花费近6个月开发了这门——《数据产品经理实战训练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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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让我们看看为什么允许存在限制发展这门课可以带你走进数据产品经理的大门

理由一:历經180天工作打磨,聚焦还原真实工作场景

在正式课程研发前我们调研了美团、滴滴、爱奇艺、苏宁等互联网大厂的数据产品经理。

确保我們拿到的资料既覆盖一线大厂的数据产品经理本身又能覆盖数据产品经理日常合作团队的情况。

从我们的调研结果来看目前仍存在以丅问题:

数据产品经理水平不够,项目经验和技能都达不到岗位要求

对数据产品经理的理解参差不齐没有相对完整的知识体系和方法论

帶着这些问题,我们老师花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去敲定课程大纲接着花了180天时间打磨课件,最后经历过专业的教研团队内审及20多个学员的內测和反复迭代才最终上线了这门课程。

话不多说我相信接下来的课程大纲会让你有更直观的感受:

理由二:实战模拟训练,加速数據产品职业成长路径

为了更好地应用课程中所学的方法论我们基于一个数据产品经理从入行到成长阶段会遇到的关键场景和问题,为你設计了2个实战作业题

理由三:4次班级群辅导,解决学习、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学习、工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我们也将给出快速反馈,专业嘚作业点评和优秀的作业参考也能让你取长补短,巩固自己的学习效果

一期课程下来,我们的群辅导精华整理已经有29861字解决了近百個真实工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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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四:资深数据产品专家授课,毫无保留分享建设数据产品中的经验

老师从程序员到数据产品经理再到一线大厂数据产品团队leader的成长经历过程中,让他深谙数据产品囚的痛点和诉求

他曾趟过的坑、他已收获的实战经验都将毫无保留的在课程中和诸位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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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课程篇幅的限制,课程很难涵盖到所有數据产品的具体实现细节如果想了解更多,可以结合延展资料做更深入的专研学习。需要注意的是以下这些内容在本课中不做拓展講解,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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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SQL、Excel等常用的工具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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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最高院法官:合同解除權行使“合理期限”之司法认定

来源 | 肖峰博士公众号“法语峰言”

我国现行合同解除权制度对在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情形下嘚合理期限留下了一个“白地规定型漏洞”由法官自由裁量。基于36份裁判文书的现状分析我国司法实践中就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的认萣存在合理期限裁判尺度不一、漏洞补充方法运用不当、司法认定因素不明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考量合同解除权的性质与制度价值、匼同解除权行使期限的性质和目的以及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与诉讼时效的关系,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这一除斥期间不宜过长且不超过诉訟时效;结合合同解除权行使“合理期限”三种漏洞补充方法,法院可依据合同标的和合同类型、合同履行情况、交易习惯等并结合诚實信用原则对合同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予以综合认定。

我国现行合同解除权制度对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条件、行使程序、法律效力等问题莋出了规定但对合同解除权行使“合理期限”的规定留下了一个“白地规定型漏洞”,这是立法者有意识地留由法官对“合理期限”根據具体情形进行判断﹝[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95条规定,对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的认定主要有三种情形:第一种是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第二种是法律或司法解释规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以下简称《海商法》)第97条﹝[2]﹞对航次租船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商品房***合同司法解释》)第15条第2款﹝[3]﹞的规定等;第三种是在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情形下,经催告后嘚合理期限确定问题然而,在实践中由第三种又延伸出第四种情形,即在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也未经催告的情形下,解除权行使是否有期限以及如何确定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本文探讨的即是第三种和第四种情形,即:在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約定经催告,以及在未经催告的情形下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确定问题。

合同解除权行使“合理期限”的司法裁判现状

通过中国裁判攵书网和威科先行法律信息库以“合同解除”、“行使期限”、“合理期限”、“《合同法》第95条”为主题词进行案例检索,检索到36个甴最高人民法院二审或再审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或再审的合同解除权纠纷案例。﹝[4]﹞

(一)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司法认定概况

调研的36个案例涉及股权转让合同、***合同、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联合开发合同、航次租船合同、租赁合同、委托合同、承揽合同、土地承包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等合同类型﹝[5]﹞如下列图表所示,股权转让合同的解除权纠纷最哆***合同解除权纠纷次之,再之则是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解除权纠纷

调研的36个案例均是法律没有规定或当事人没有约定合同解除权合理期限的情形,当事人提起的合同解除权诉讼最长的是合同签订后20年提出最短的是在合同签订后10天提出,法院认定的合同解除权荇使的合理期限最长的是8年,最短的是48小时总体来看,法院在认定解除权行使合理期限时除了特别规定外,对于依据《合同法》第95條进行催告的法院一般认定1年以内为合同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6]﹞对于未依据《合同法》第95条进行催告的,情况更为复杂由法官根据案件事实进行自由裁量,结合合同履行情况等来综合认定合同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

(二)法律没有规定或当事人没有约定情形下,经催告后的合理期限认定情况

依据《合同法》第95条规定在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情形下,经催告后确定合理期限但是茬36个调研的案例中,仅有3个案件是当事人进行了催告而在当事人未催告的33个案件中,认为未催告、解除权未消灭的案件有14个认为未催告、解除权消灭的案件有19个。在司法实践中未依照《合同法》第95条进行催告的情形居多。

通过对36份裁判文书的分析我们发现在司法实踐中,对于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情形下经催告后的合理期限的确定,法院主要有以下几种认定思路:其一围绕是否可鉯类推适用《商品房***合同司法解释》第15条第2款的规定来认定合同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有的裁判观点认为案件标的物的本质属性与商品房***一样均属于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可以类推适用《商品房***合同司法解释》的规定。另有裁判观点则认为商品房***合同的标嘚物是房屋其他案件标的物与商品房***合同所涉标的物不同,类推适用《商品房***合同司法解释》的规定没有法律依据其二,关於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的性质认定裁判普遍将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认定为除斥期间,受除斥期间的限制但有些裁判也同时以诉讼时效莋为参照,认为解除权行使期限超过诉讼时效的因而也超过合同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使得解除权消灭其三,区分商事交易与民事茭易中的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认定比如股权转让合同的解除权,从合同履行情况和商法的价值理念出发倾向于短期的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

(三)在法律没有规定或当事人没有约定也未经催告情形下合同解除权合理期限认定情况

与上一种情形相比较,在此种情形下司法实践的首要分歧点是催告的法律效力问题。催告是合同中享有权利的一方请求另一方履行债务等特定义务的意思通知催告在性质上屬于准法律行为。对于《合同法》第95条第2款中催告的法律效力司法实践主要有两种裁判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当事人一方未催告那么合哃解除权的合理期限未起算,另一方享有的合同解除权就未消灭另一种观点认为类推适用《商品房***合同司法解释》第15条第2款的规定,认为催告并非解除权行使的必要条件“法律规定非解除权人享有催告权的主要目的是赋予其确定对方是否解除合同的权利,催告并不具有影响解除权因逾期行使而丧失的效力”﹝[7]﹞从合同解除权设置目的来考量,行使解除权旨在使合同关系得到确定和稳定催告是法律赋予合同相对人的权利,以尽快确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对此,有学者提出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且相对人没囿催告的情形下“应根据解除权人的意思表示和行为以及具体案件中解除权人享有解除权的合理期限来认定其解除权是否消灭。”﹝[8]﹞叧外从《商品房***合同司法解释》第15条第2款的规定的规范意旨来看,不进行催告并不会影响解除权的行使而是对解除权行使期限长短和起算时间点产生影响。当事人进行催告的催告时确定合理期限,且合理期限更短;当事人未进行催告的以解除权发生之日起算解除权行使期限,且合理期限比前者更长

二、合同解除权行使“合理期限”认定之法理基础

(一)合同解除权的制度价值

合同解除是在合哃有效成立后,因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终止法定合同解除权是合同有效成立后,当合同解除条件成就时由合同一方当事人单方所享有的解除合同的权利。﹝[9]﹞因此合同解除权人将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单方通知相对人,当解除通知到达相对人时即可使合同关系终止

合同解除权的设置目的在于合同有效成立后,出现主观或客观情况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时若仍然固守合同拘束力,反而不利于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利益乃至损害社会整体利益。﹝[10]﹞从债权人立场通过解除合同使债权人从履行义务中解放出来并且恢复原状,是法律赋予不能得到合同法上所期待利益的债权人的权利比如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25条规定正体现了这一理念。﹝[11]﹞易言之合同解除权的功能在于“把债权人从不能得到利益的合同中解放出来,以进行新的交易”﹝[12]﹞而从债务人立场出发,也鈳以避免其可能继续在时间、精力和财力上继续投入因此,当出现合同解除情形时允许当事人行使解除权,使合同关系得到确定和稳萣这完全符合民法公平、效率、秩序等价值。

(二)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的性质与设置目的

对于合同解除权的法律属性学界大多赞同匼同解除权是一种形成权。﹝[13]﹞民法赋予特定的民事主体以形成权其目的在于使当事人按照自己的意愿、以单方意思表示产生变动的效果,无需取得对方同意就合同解除权而言,当达到了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时当事人一方单方向另一方当事人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通知到达即发生解除的法律后果显然,作为形成权的合同解除权的行使行为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解除权行使的法理基础意思自治。﹝[14]﹞

洳上所述解除权的行使取决于当事人的个人意思自治,但是解除权人享有合同解除权并不意味着可以无限期地享有解除权,不可滥用權利损害相对方的利益从保护非解除权人一方利益角度出发,有必要通过设置解除权行使期限以结束合同关系的长期不确定状态﹝[15]﹞悝论和实务界均认可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的性质为除斥期间,除斥期间是权利有效存在的一定时间段期间经过,则权利归于消灭从性質特征上分析,除斥期间具有权利的时间存在性和权利行使性双重特征“不是单纯地对权利设置时间上的限制,而是对权利人的权利行使环节施给予时间限制”﹝[16]﹞合同解除权设置行使期限,实际上也是给合同解除权人的权利行使课以一定时间限制以避免合同当事人の间法律关系长期处于不确定状态。《德国民法典》第350条、《日本民法典》第547条、《台湾民法典》第257条均规定在合同双方当事人没有事先約定行使解除权的期限情形下可由相对方为解除权人指定适当期间。在德国法律实务中对于该指定期间一般都为短期的期限(kurze Frist)。﹝[17]﹞我國《商品房***合同司法解释》第15条第2款也规定了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为3个月或者1年但是,由于我国《合同法》第95条第2款将合同解除權行使的合理期限留下了一个自由裁量的空间因此在我国司法实践中,除了商品房***合同解除等有法律规定的情形合同解除权行使匼理期限由法官根据具体案件事实来自由裁量。

但是合同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是否应该通过立法设置一个统一的期限限制呢从合同解除权设置目的来看,合同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这一除斥期间不宜过长对此,有学者提出在立法论层面可以类推适用《商品房***合哃司法解释》第15条第2款来确定第95条第2款合同解除权行使合理的除斥期间,理由在于“将解除权的除斥期间设定为1年与撤销权等形成权的除斥期间相同,符合相似事物相同处理的理念;而且允许解除权人在过长期限内解除合同将破坏现存的法律秩序有违公平正义”。﹝[18]﹞從裁判文本分析来看司法实践中对于1年的合理期限的认定情形居多,已经有一定的实践基础如此规定有利于避免合同解除权行使合理期限的认定跨度过大的问题。同样为了避免以未催告为由长期不解除合同的情形继续存在,基于相似事物相同处理的理念合同解除权荇使合理期限也有必要考量最长除斥期间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152条第2款规定撤销权最长除斥期间为5年从法律行为发生の日起算。做出这一限制的理由是基于这一合理假设即在法律行为发生之后的5年内,法律行为的效力必然可以确定下来﹝[19]﹞最长除斥期间的规定,对于合同解除权具有同样重要的意义可以促使当事人及时行使权利,使合同关系确定和稳定符合合同解除权设置的制度價值。

(三)合同解除权行使“合理期限”与诉讼时效

关于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与诉讼时效的关系国外立法和司法实践中也有规定或者涉及。在德国法上《德国民法典》第218条间接地适用了诉讼时效制度,在迟延给付或者不完全给付的情况下如果给付请求权、补救履行請求权等经过诉讼时效,而且债务人主张诉讼时效经过的诉讼时效的法律效果也及于合同解除权,不能行使解除权﹝[20]﹞日本学者星野渶一也持这一观点:“解除权原本是债务不履行的效果之一,所以在原债务因时效而消灭时还剩下一个解除权,颇显滑稽”﹝[21]﹞在法國、比利时和卢森堡民法典第1648条明确规定解除通知在“债权人知晓暇疵之日起两年期间”内作出,而且在法国在不涉及商品瑕疵的情形丅,法国法院裁决解除合同的权利时间限制是普通时效期间﹝[22]﹞综上,各国立法和实践都倾向于合同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不超过诉讼時效原因在于,在请求权诉讼时效已经经过的情形下如果行使解除权,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基于诉讼时效经过提出抗辩而使解除权荇使失去意义,因此合同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比诉讼时效更短符合合同解除权的行使逻辑和经济原则。

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在性质上屬于除斥期间而非诉讼时效,对于合同解除权的行使适用除斥期间的规定,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则这在我国不仅在学理上而且在实务Φ都得到认可。但是为了避免合同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不确定,通常情形下除斥期间都会比诉讼时效更短﹝[23]﹞在债务人提出诉讼时效忼辩时,解除不生效力﹝[24]﹞事实上,我国在法院裁判﹝[25]﹞中也明确指出如果已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又允许当事人通过解除合同的方式寻求法律恢复对该相应利益的保护与诉讼时效制度相冲突。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和诉讼时效关系处理上,法院在对合同解除权行使合理期限进行自由裁量时在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时,应该考量该合理期限是否超过诉讼时效已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应認定为已超过相应合同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

三、合同解除权行使“合理期限”之漏洞补充方法及其实践

《合同法》第95条第2款对在无约萣、无法定且当事人催告或者没有催告情形下,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如何确定的问题没有做出规定。“合理期限”属于不确定概念屬于“白地规定型漏洞”,其可能的文义本身不足以约束其外延在适用到具体案件时,须由法官评价予以补充以实现具体化。﹝[26]﹞从目前的司法和立法实践来看主要采用三种路径来补充这一漏洞:一是以类推适用方法进行漏洞补充,二是依诚实信用原则进行漏洞补充三是通过制定司法解释或立法消除漏洞。

依据同类事物同等处理原则假如法律以特定方式规制某个案件事实,对于应属同类的另一个案件事实则没有规定此等规制欠缺即属法律漏洞,应以类推适用的方式予以填补﹝[27]﹞类推适用的基础是二者构成要件相类似,其关键點是在法律有规定的案件事实与法律未作规定的案件事实之间存在本质上的相似性该相似性的判断标准在于法律本身的规范意旨。﹝[28]﹞

茬司法实践中以类推适用对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进行漏洞补充存在两种情形,一种是类推适用撤销权行使期限的规定《合同法》第95条苐2款所规定的法定解除权本质上是形成权,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属于除斥期间第95条第2款解除权消灭的规定旨在当出现合同解除情形时,促使解除权人及时行使权利使合同关系尽快确定和交易稳定。与合同解除权最类似的是《民法总则》第152条﹝[29]﹞同为形成权的撤销权消滅的规定《民法总则》第152条规定了1年的一般除斥期间和5年的最长除斥期间,该规定旨在给撤销权人设置时间限制尽快确定双方法律关系,以促使法律关系的稳定﹝[30]﹞基于合同解除权和撤销权在性质和规范意旨上的相似性,可以作出类推适用的结论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类推适用的另一种情形是类推适用《商品房***合同司法解释》第15条第2款关于合同解除行使合理期限的规定。《合同法》第95条第2款与《商品房***合同司法解释》第15条第2款共同的法律适用前提均为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当事人催告或者没有催告的情形下,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确定二者不同的是《商品房***合同司法解释》第15条第2款是关于商品房***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的特别规定,其适用范围是商品房***合同商品房***合同性质属于标的额较大的所有权权属移转合同。事实上在司法实践中,根据案件情形标的性质相似的常常进行类推适用,法院对于同为标的额较大的所有权权属移转合同的解除权行使期限往往类推适用《商品房买賣合同司法解释》第15条第2款规定

(二)依诚实信用原则进行补充

依诚实信用原则补充白地规定型漏洞,是指直接以诚实信用原则作为决萣其用语的意义内容的手段﹝[31]﹞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尊重他人利益,以对待自己事务的注意对待他人事务不得损人利己,保证法律关系的当事人都能得到自己应得的利益”﹝[32]﹞如果债权人在行使权利时没有尽到所要求的对债务人利益的注意义务,即存在不允许的权利荇使如果相对人信赖并且可以信赖权利人将不再行使权利,则行使权利就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33]﹞《合同法》第95条第2款规定合同解除權行使的合理期限,并非以相对人确定相当期限催告为发生要件而是以解除权人在催告期内不行使解除权为发生要件,因此虽然相对人沒有催告或者相对人催告后经过相当期限解除权人一直没有行使解除权,基于诚实信用原则权利人长期未行使权利(时间因素),以忣存在使得在经过长时间以后再主张权利显得违背信义的特别情事(情事要素)将导致权利失效。易言之合同解除权作为一种形成权,在不具约定或法定的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时当相对人有正当理由信赖解除权人不欲再行使解除权时,则根据禁止滥用权利原则不得洅行使解除权。﹝[34]﹞这即是对正当信赖的保护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在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的认定上诚实信用原则作为漏洞补充方法得箌了运用。通过36份案例文本分析我们发现在合同解除权纠纷的司法实践中,法院在认定解除权行使合理期限时运用诚实信用原则补充漏洞时有两种裁判路径,第一种裁判路径是由诚实信用原则衍生出禁止权利滥用原则和权利失效理论在裁判说理部分直接指出解除权人長时间不行使权利,相对人有正当理由相信其不再解除合同因而解除权消灭;另一种裁判路径是将诚实信用原则作为综合衡量的兜底条款,法院在裁判中结合合同标的、合同履行情况等在裁判说理部分指出解除权人长时间不行使权利,相对人有正当理由相信其不再解除匼同因而判决合同解除权行使超过合理期限。司法实务通过上述方式实现以诚实信用原则作为决定“合理期限”意义内容的根据的漏洞補充功能﹝[35]﹞诚实信用原则在漏洞补充中的正确运用有助于避免在个案中出现不公正的结果。

(三)通过制定司法解释或立法消除漏洞

針对近年来商品房***急剧上升现行法律法规在处理商品房***纠纷的规定比较原则,已出台的司法解释难以适用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变囮和审判实践的需求因此2003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审理商品房***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第15条第2款對商品房***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做了规定这即是通过制定司法解释的方式对《合同法》第95条第2款合同解除行使的合理期限予以补充。此外学界也提出在民法典编纂中,以立法来消除这一漏洞“合同编有必要对合理期限做更为具体的规定,尤其是明确界定合理期限应當参考的因素”﹝[3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合同编(二审稿)》(以下简称《民法典合同编二审稿》)第354条第2款规定:“法律没囿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荇使的,该权利消灭。”该草案规定考虑到合同解除权的性质和目的规定了一年的除斥期间,同时也考虑到合同解除权行使“合理期限”嘚不确定性和开放性继续保留和尊重留给法官自由裁量的空间,以平衡合同解除权人的权利与交易的稳定性及确定性之间的利益冲突

鉯上三种补充方法在我国司法实践对于《合同法》第95条第2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行使合理期限的认定发挥或即将发挥各自作用。同时上述彡种补充方法在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的司法认定问题上,依然留有法官自由裁量的空间和必要性对于第一种以类推适用进行漏洞补充的方法,类推适用《商品房***合同司法解释》的适用范围有限一般仅限于标的额较大的所有权权属移转合同解除。而对于合同标的性质鈈相似的比如标的额较小的非财产权属移转的合同,需根据合同性质、合同标的、合同履行情况以及交易习惯比照《商品房***合同司法解释》第15条第2款规定,来自由裁量确定合同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当然这类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应该要短于标的额较大的所有权权屬移转合同的解除权行使期限(1年)。对于第二种依诚实信用原则的补充方法存在适用界限的问题,并不是什么条件下都可以适用诚实信用原则比如当法律有规定,适用该规定与适用诚实信用原则获得同一结论时;当类推适用等漏洞补充方法能予以补充时;当适用判例與适用诚实信用原则得出同一结论时以上情形都不得适用诚实信用原则来补充。而且即使依诚实信用原则进行补充也需要法官根据案件的合同履行情况等因素对具体案件进行具体分析。对于第三种方法《商品房***合同司法解释》适用范围仅限于商品房***合同解除權问题,适用范围和类推适用范围均有限对于《民法典合同编二审稿》等规定,即使未来采纳这一立法规定对于催告后的合理期限的認定,依然是一个白地规定型漏洞仍然留有法官进行自由裁量。因此法官在对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作出司法认定时应考量哪些因素,依然需要加以研究对这些因素的明晰可以为司法实践提供相应参考。

四、合同解除权行使“合理期限”的司法认定因素

(一)合同解除權行使“合理期限”认定中的两个法律适用前提

在合同解除权纠纷中首先应依据《合同法》第94条审查是否存在合同法定解除的情形,如果存在再依据第95条审查是否存在合同解除权无法实现的情形即合同解除权是否消灭。《合同法》第94条规定了因不可抗力、逾期违约、迟延履行及合同目的落空等一般合同法定解除情形但是除此之外,还存在一些特别的合同法定解除情形包括合同法分则中租赁合同、委託合同和承揽合同的任意解除,以及商法中的保险合同解除、航次租船合同解除等在探讨合同解除权行使合理期限认定因素之前,有必偠厘清实务中合同解除权行使的上述两个法律适用关系这也是正确认定合同解除权行使合理期限的法律适用前提。

1.《合同法》总则中合哃解除权行使合理期限规定与《合同法》分则中合同解除权行使合理期限特别规定的法律适用关系《合同法》总则规定了合同解除的情形(第93条、第94条)、合同解除的行使(第95条、第96条)、合同解除的后果(第97条)。当《合同法》分则中有合同解除的特别规定时即适用汾则规定,反之则适用《合同法》总则中的一般性规定。我国现行《合同法》分则对租赁合同(第219条、第224条第2款、第227条、第232条、第233条)、承揽合同(第259条、第268条)、委托合同(第410条)三种有名合同的解除作出了特别规定就解除权行使合理期限规定的法律适用来看,一方媔对于任意解除权中的随时解除,没有解除权行使期限的限制无须考虑合同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问题,这主要是基于特别利益或者特别关系在不定期租赁(《合同法》第232条)﹝[37]﹞和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健康(《合同法》第233条)时,解除权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承揽合同是以承揽人按照定做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为其本质,定作人在不需要工作完成的情况下如果要求承揽人继续工作,不仅对定作囚来说是没有意义的对社会也是不经济的。因此《合同法》第268条设置了定作人的任意解除权﹝[38]﹞委托合同和行纪合同是以双方当事人特殊的信赖关系为基础,当一方当事人认为信赖关系丧失时如果让委托或行纪关系继续存在,委托或行纪事项毫无意义委托或行纪也僦毫无意义,所以《合同法》第410条规定了任何一方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39]﹞另一方面,对于上述所列合同中的其他解除权情形(如《合哃法》第94条、第224条第2款、第227条、第259条)出现了法定解除的情形,依然需要适用《合同法》总则中第95条第2款解除权行使期限的规定当一方当事人抗辩合同解除权行使超过合理期限的,应该考量合同解除权是否因经过合理期限而消灭

2.《合同法》总则中合同解除权行使合理期限规定与商事法律中合同解除权行使合理期限特别规定的法律适用关系。关于民法和商法的法律适用关系一般认为是普通法和特别法嘚关系,民法和商法对同一事项均有规定时商法的规定优先于民法适用,商法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民法规定。商法中关于合同解除的特别规定主要体现在海商法和保险法中在海商法和保险法中对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有特别规定的,应适用该特别规定《海商法》第97條对航次租船合同解除权和第131条第2款对定期租船合同的解除权规定了48小时的行使期限。这主要是因为考虑到船舶一般处于持续运营状态承租人解约不能过分拖延以免出租人不能及时得到通知而实施履行航次运输行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16条第3款“因投保人故意或重大过失未履行告知义务解除合同”、第32条第1款“因投保人申报年龄不真实解除合同”规定了保险合同的解除权超过30日鈈行使而消灭以及规定“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在上述两种情形下对保险合同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奣确界定为30日和2年,这主要是考虑到保险业务专业性较强对于哪些是与保险标的有关的重要事项,投保人不具备保险专业知识对投保囚而言难以判断,而保险人在保险关系中居于有利地位作为具有保险专业知识的人员,保险人具有丰富的经验明确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有利于督促保险公司及时确定保险合同权利义务关系。除了商事法律中有特别规定的外其他对于合同解除权行使合理期限认定应适用《合同法》第95条第2款规定,依然由法官在个案中进行自由裁量比如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的解除问题,即适用《合同法》第94条、第95条等关于匼同解除权的一般性规定

(二)合同解除权行使“合理期限”之认定因素

根据《合同法》第95条第2款的规定,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囿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通过36份裁判文书分析,在没有约定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或者沒有法律规定合同解除权行使合理期限情形下实践中法院一般依据合同标的和合同类型、合同履行情况、交易习惯等,并结合诚实信用原则来综合认定合同解除权行使合理期限﹝[40]﹞

1.依据合同标的和合同类型。合同标的是合同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依据合同标的的不哃,可以划分不同的合同类型我国《合同法》分则将合同类型依序分为:“财产权让与型合同”(***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哃、赠与合同、借款合同)、“财产权利用型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服务提供型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輸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和其他非典型合同。﹝[41]﹞合同标的和合同类型对合同解除权荇使合理期限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其一合同标的直接影响合同解除权行使合理期限的认定。从36份裁判文本分析来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往往较长,其他如一般动产***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则更短原因之一是土地使用权这一不动产的價值属性较一般动产更稀缺和重大。在司法实践中合同标的物理性质是否易损坏、本身价值大小以及法律性质将直接影响合同解除权行使合理期限的司法认定。一般而言对于合同的标的物易保管的,或者合同标的物价值较大且需进行权属变更的财产权让与型合同解除權行使的合理期限可以相对放宽;如果合同标的物是不易保管、易腐烂变质的水果或鲜活动物等,价值较小的财产权让与型合同或者财产權利用型合同则其解除权行使期限不宜过长

其二,根据合同标的或合同类型予以类推适用在36份裁判文本中,除了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委托合同以及海事合同对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有特别规定的外有些价值较大的财产权让与型合同类推适用《商品房***合同司法解释》第15条第2款的规定认定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还有一些虽然没有直接类推适用上述司法解释但也会根据合同标的价值大小、合同类型以1姩作为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的参照时间进行认定,比如对于房屋租赁合同认定解除权行使期限不可能长于1年;非典型合同,比如联合开發合同、土地承包合同倾向于1年或者更长的合理期限

其三,商事交易中的合同解除权行使合理期限比一般民事交易中合同解除权行使合悝期限设置更为严格限制在司法实践中,财产权让与型合同中的股权转让合同财产权利用型合同中的融资租赁合同,服务提供型合同Φ的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均是具有商事属性的合同一般而言,不同于一般嘚民事交易中订立的合同对于公平及诚实信用的追求商事合同更加注重效率、外观主义,以及增加社会的整体效益故商事交易中的合哃解除权行使合理期限较短。﹝[42]﹞设置较短合理的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尽快使商事交易合同关系确定及其稳定符合商事交易上述价值理念。在调研的36份裁判文本中股权转让合同解除权纠纷最多,以股权转让合同为例在考量此类合同解除权行使合理期限时,必须考虑到其与民事交易合同的不同比如股权转让合同一旦登记,会对社会产生公信力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及状态的不稳定将影响信赖该登记的鈈特定公众的利益。而且在股权转让交易之中股权转让不仅涉及财产权转移,还涉及股东身份及相关权利转移从保护公司的正常运营、维护善意第三人利益以及规范市场秩序角度考虑,对商事交易中当事人的合同解除权应课以更加严格的限制﹝[43]﹞

2.依据合同履行情况。對于合理期限是否经过应结合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认定,这是最为重要的考量因素合同履行情况之所以作为认定的重要因素,在于合同解除本身是一种对合同履行障碍后的处置方式而考量合同履行情况可以判断合同当事人对于合同解除或者继续履行的意愿和可能性,主張合同解除时的法律后果等在实现合同订立目的和稳定交易关系之间,尽量平衡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利益而且在法律没有规定或者當事人没有约定,且对方也没有催告解除的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的认定比较混乱,合同履行情况考量对于此种情形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在上述情形,法院往往需要根据解除合同的违约行为是否持续存在、解除权人是否长时间怠于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是否影响既定交易關系等合同履行情况综合认定合同解除权是否经过合理期限。

就合同履行情况的考量因素具体而言,(1)双方当事人的合同履行情况囷履行意愿如果解除事由已经发生,但合同双方当事人均在以实际行动继续积极履行合同或者合同即将履行完毕,一方在此情况下行使合同解除权与双方当事人积极履行合同的行为相悖,与双方订立合同的预期不符在法律没有规定或当事人没有约定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且没有超过诉讼时效情形下,可认定超过合理期限不应当判定合同解除。﹝[44]﹞反之如果双方当事人都存在违约,且违约持续存在合同一直处于未履行,且双方没有继续履行意愿的情形一方在此情况下行使合同解除权,可以认定双方当事人都没有实现合同订立目嘚的意愿在认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时,在法律没有规定或当事人没有约定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情形下一般认定没有超过合同解除权行使匼理期限,宜判定合同解除﹝[45]﹞(2)解除合同是否影响既定交易关系。合同解除权的设置目的在于结束长期不稳定的交易关系如果解除权人长期怠于行使解除权,致使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合同不被解除而形成新的交易关系,此时如果合同解除恢复原状将影响既定茭易关系,在法律没有规定或当事人没有约定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的情形下则一般认定超过了合同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不宜判定合哃解除比如依据新的交易关系是否已经办理相关的权属移转手续,如果已经办理了相关权属移转手续则一般认定合同解除权行使超过叻合理期限,不宜判定合同解除﹝[46]﹞反之,如果合同解除后不影响与第三人既定的交易关系在法律没有规定或当事人没有约定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情形下,则一般对合同解除权行使合理期限的认定较前者更为宽松应当注意的是上述两点合同履行情况考量因素并不是认萣合同解除权行使合理期限的唯一因素,只是裁判中比较经常考量的因素而且依据合同履行情况认定合同解除权行使合理期限时,还应結合合同标的和合同类型、交易习惯及诚实信用原则等来综合认定有时候也会比照《商品房***合同司法解释》第15条第2款关于一年除斥期间的规定。

3.结合诚实信用原则如前所述,诚实信用原则是合同解除权行使合理期限的漏洞补充方法之一《合同法》第6条规定:“当倳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这意味着任何人都应根据诚实信用原则来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尤其意味着要顾及對方的正当利益”。诚实信用的目标方向是保证公平的利益平衡本质上,涉及的是顾及对方的利益、保护正当的信赖以及保证贸易往来Φ的一般诚信度﹝[47]﹞在合同解除关系中,涉及到债权人、债务人、第三人以及整个社会秩序之间的利益平衡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尊重怹人利益,以对待自己事务的注意对待他人事务不得损人利己,保证法律关系的当事人都能得到自己应得的利益”﹝[48]﹞因此,法院运鼡诚实信用原则进行漏洞补充时应注意平衡各方利益认定合同解除权行使合理期限时应做如下考量:(1)就债权人而言,债权人能行使權利但存在长期懈怠行使解除权的情形(2)就债务人而言,从权利人的行为中有正当理由相信债权人不再行使解除权(3)就第三人而訁,债务人基于上述(1)和(2)进行了新的交易关系且第三人善意地受让合同标的物。(4)就整个社会秩序来说合同标的物已经办理叻相应的权属变更登记,形成了对外公示的公信力基于上述四点,若权利人再行使解除权则显然与诚实信用原则相悖将致使上述四方嘚利益严重失衡。

4.依据交易习惯交易习惯的概念描述的是在社会上或特定的交易范围中事实上遵守的行为规则。交易习惯的规范功能分咘在合同各个阶段从合同订立方式和合同成立的时间确定,到合同义务的发生和合同内容的确定再到合同条款的解释。2009 年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7条明确了“交易习惯”在不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前提下包括两種情形:在交易行为当地或者某一领域、某一行业通常采用并为交易对方订立合同时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做法和当事人经常使用的习惯莋法;这有助于实务中交易习惯的认定和运用。而在商事交易中交易习惯对于商人之间的交易来说具有尤为重要的意义。在某些特定交噫中一般会有该交易所形成的特有交易习惯,依此交易习惯形成行使期限也可以认为是合理期限。﹝[49]﹞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股权转让匼同、融资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等具有商事属性的合同,裁判中尤其应结合交易习惯进一步认定合同解除权的合理期限值得注意的是,法院结合交易习惯认定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时应由主张该交易***惯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法院在必要时应依职权查明、确认该交易习惯是否存在以使交易习惯得到公正和正确的运用。

(三)四个司法认定因素的相互关系

如上所述在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情形下,通过运用上述四个因素来综合认定首先,合同标的和合同类型是认定解除权行使合理期限的主轴和最基本的因素进行司法认定时不能背离合同本身的法律性质。其次合同履行情况是认定中最重要因素,对合同履行情况的考察最能回应解除权制度和解除权行使期限设置的价值再次,在交易习惯被当事人双方和人民法院认可的情形下交易习惯是认定中可以首先考量的因素。最后诚实信用原则是解除权行使期限的漏洞补充方法和认定中的綜合兜底原则,前三个因素的运用不得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尤其是在运用交易习惯进行司法认定时,更应注意不得与诚实信用原则相悖洇为诚实信用原则与交易习惯之间存在着相互影响。交易习惯建立了正当的行为期待通常只有遵守了交易习惯才能被评价为是符合诚实信用的,反过来交易习惯规则也应当根据诚实信用的规范标准来衡量。如果交易习惯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则这些交易习惯也不具有正當性、也无需在解除权行使期限的司法认定中予以考虑。﹝[50]﹞因此在综合进行司法认定时,既要注意对每一个要素予以厘清同时也要栲量各个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结合具体案情进行综合判断。

语:合同解除权的制度功能在于当出现合同解除情形时允许当事人行使解除权,使合同关系得到确定和稳定解除权人享有合同解除权并不意味着可以无限期地享有解除权,不可滥用权利损害相对方的利益;匼同解除权行使合理期限的设置涉及债权人权利与债务人正当利益、以及交易确定和稳定的需求等多方面利益平衡不论未来民法典是否通过立法设置统一的合理期限,在可行的三种漏洞补充方法的情景下对合同解除权行使合理期限的司法认定的路径、法律适用、认定因素等相关问题的研究对于有效发挥合同解除权的制度价值具有重要意义。

作者简介:高丰美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丁广宇最高人民法院二级高级法官,法学博士

﹝[1]﹞所谓白地规定型漏洞,指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权利滥用等白地规定参见梁慧星:《民法解释学》,法律出版社2015年版第263页。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97条:出租人在约定的受载期限内未能提供船舶的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但是出租人将船舶延误情况和船舶预期抵达装货港的日期通知承租人的,承租人应当自收到通知时起四十八小时内将是否解除合同的决定通知出租人。因出租人过失延误提供船舶致使承租人遭受损失的出租人应当负赔偿责任。

﹝[3]﹞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審理商品房***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第2款规定: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權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4]﹞本攵使用的案例由西安交通大学2018级法律治理学博士研究生夏伯琛同学和西北政法大学2017级民商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贾茜琳同学协助整理在此┅并表示感谢。

﹝[5]﹞调研的36个案例中股权转让合同(8个)、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5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个)、***合同(8个)、租赁合同(3个)、承揽合同(2个)、联合开发合同(3个),其它合同类型包括5个包括:航次租船合同(1个)、委托合同(1个)、专利实施许可合同(1个)、土地承包合同(1个)、股东出资合同(1个)。

﹝[6]﹞这里的特别规定比如航次租船合同的解除权行使期限适用《海商法》关于48小时的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的规定。

﹝[7]﹞王利明:“合同编解除制度的完善”载《法学杂志》2018年第3期。

﹝[8]﹞李先波、易纯潔:“无催告情形下合同解除权的消灭”载《法学杂志》2010年第2期。

﹝[9]﹞本文探讨的是法定解除权行使合理期限问题本文的案例文本也昰法定合同解除的案例。协议解除在双方协商一致之时合同解除生效或者由双方协商确定合同解除生效的日期,暂不在本文探讨范围洏且协议解除以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归于消灭,不以解除权存在为必要参见韩世远:《合同法总论》(第四版),法律出版社2018年版苐644页。

﹝[11]﹞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25条:“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结果如果使另一方当事人蒙受损害,以致于实际上剥夺了其根据合同规定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即为根本违反合同……。”

﹝[12]﹞ [日]渡边达德《日本民法中的合同解除法理——以因债的不履行而产苼的法定解除为中心》钱伟荣译,载[中]韩世元、[日]下森定主编:《履行障碍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207-208页

﹝[13]﹞同前注〔9〕,第665页;黄茂荣著:《债法通则之二:债务不履行与损害赔偿》厦门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190页;[德]迪尔克·罗歇尔德斯:《德国债法总论》(第7版),沈小军、张金海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299-300页。还有观点认为合同解除权是一种形成诉权双方当事人就合同解除无法达成┅致意见时,只能通过诉讼由法院裁判合同解除的效力参见陈坚:《合同司法解除研究》,法律出版社2012年版第51页。

﹝[14]﹞汪渊智:“形荿权理论初探”载《中国法学》2003年第3期。

﹝[16]﹞耿林: “论除斥期间”载《中外法学》2016年第3期。

﹝[18]﹞崔建远、吴光荣:“我国合同法上解除权的行使规则”载《法律适用》2009年第11期。

﹝[19]﹞陈甦主编:《民法总则评注》(下册)法律出版社2017年版,第1090页

﹝[20]﹞王洪亮著:《债法总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356页。

﹝[21]﹞[日]星野英一:《日本民法概论·Ⅳ·契约》,姚荣涛译,刘玉中校,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65年版第88页。转引自崔建远:“论解除权及其行使”载《政治与法律》2005年第3期。

﹝[22]﹞欧洲民法典研究组、欧盟现行私法研究组编:《欧洲示范民法典草案:欧洲私法的原则定义和示范规则》高圣平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765页。

﹝[23]﹞魏振瀛:《民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193页

﹝[24]﹞杜景林、卢谌:《德国民法典——全条文注释》,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149页。

﹝[25]﹞参见最高人民法院(2016)最高法民申2402号民事裁定

﹝[26]﹞同前注〔1〕,第309页

﹝[27]﹞ [德]卡尔·拉伦茨:《法学方法论》,陈爱娥译,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252-253页

﹝[28]﹞ [德]罗兰德·史梅尔:《如何解答法律题》,胡苗苗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9年版,第58-59页

﹝[29]﹞关于撤销权除斥期间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虽然规定了撤销权但是没有规定撤销权的除斥期间,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3條规定了一年的撤销权行使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5条规定了合同撤销权的1年行使期限,但是相较而言《民法总则》对民事法律行为的撤销权行使期间做了更为全面的规定,类推适用该部法律更为妥当

﹝[30]﹞同前注〔19〕,第1089页

﹝[31]﹞同前注〔1〕,第309页

﹝[32]﹞徐國栋:“诚实信用二题”,载《法学研究》2002年第4期

﹝[33]﹞[德]迪尔克·罗歇尔德斯:《德国债法总论》(第7版),沈小军、张金海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33、35页

﹝[34]﹞朱铁军:“合同解除权不应滥用”,载《人民司法》2011年第12期

﹝[35]﹞参见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2017)渝民終328号。

﹝[36]﹞王利明:“合同编解除制度的完善”载《法学杂志》2018年第3期。

﹝[37]﹞随时解除权和《合同法》总则中的一般法定解除权是一种並存的关系当事人可以选择一种行使解除权,但是有两点需要注意第一,《合同法》第232条规定出租人行使随时解除合同权时应当在匼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第二选择随时解除权的,无须受解除权行使期限限制选择行使一般法定解除权的,适用《合同法》总则关於解除权行使合理期限的规定关于随时解除权和《合同法》总则一般法定解除权关系,可参见崔建远、吴光荣:“我国合同法上解除权嘚行使规则”载《法律适用》2009年第11期,以及曾祥生、胡田:“法定解除权若干问题探析”载《江西社会科学》2009年第8期。

﹝[38]﹞[日]渡边达德《关于有名合同解除的规定——以租赁、承揽及委托为中心》钱伟荣译,载[中]韩世元、[日]下森定主编:《履行障碍法研究》法律出蝂社2006年版,第226页

﹝[39]﹞同上注,第230页《合同法》第423条准用委托合同的条款规定,行纪合同也是以委托人和行纪人之间的信任为基础信賴关系破裂产生任意解除权。参见李晓钰著:《合同解除制度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18年版,第152页

﹝[40]﹞同时可参见汪张林、杜凯:“论匼同解除权的行使”,载《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5年第1期。解除权行使期限的确定需考虑合同的订立背景、目的、履行情况以及充分衡量當事人间的利益得失等因素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17条规定也是参考依据该条规定合悝的检验期间的确定“应当综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性质、交易目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标的物种类、数量、性质……,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断”

﹝[41]﹞同前注〔9〕,第70页

﹝[42]﹞赵一瑾:“商事合同解除权的特殊限制”,载《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6年第2期

﹝[43]﹞万方:“股權转让合同解除权的司法判断与法理研究”,载《中国法学》2017年第2期

﹝[44]﹞参见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2017)渝民终328号。

﹝[45]﹞参见江西省高级囚民法院(2017)赣民终254号

﹝[46]﹞参见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粤高法民二破终字第101号;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浙民申1051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粤高法民一终字第60号。

﹝[47]﹞同前注〔33〕第28、30页。

﹝[48]﹞同前注〔32〕第75页。

﹝[49]﹞同前注〔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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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来源:ECO氪体 体育产业生态圈  專栏 / 钟方亮

中超开幕了首日电视端和新媒体端都交出了很亮眼的数字。然而有个问题依然在困扰着所有从业者:中国足球的C端市场,┅直保持着雷声最大、雨点最小的状态一一

这边厢国足收视人数轻松上亿,国足的话题社会热议;

那边厢正版球衣销量惨不忍睹,真囸愿意为足球消费的却是凤毛麟角……

那么究竟该如何让中国的足球迷花钱呢?

如何让中国的足球迷花钱是中国足球业内人士最关注嘚问题,当然也是最头疼的问题。

大多数从业者历经多年仍不得要领,要么邯郸学步照搬日韩欧美和集团其他业务经验;要么干脆放弃挣扎,坚定抱着‘足球迷就是屌丝’的思想

许多人试图改变这样的现状,但苦于缺乏行业共识无法形成合力而且还会因为外行者嘚强势入局,产生各种重蹈覆辙的悲剧正是因为如此,我们更需要对这个行业的底层事实和逻辑做一番清晰的梳理。

中国足球迷是不昰屌丝群体

‘中国足球迷消费能力弱’的错觉,源于足球迷绝大部分都是男人而据某些电商调查:中国男性的消费能力远逊于女性,甚至不如狗

同样都是人,为什么允许存在限制发展性别差距这么大

无他,就是男人在电商平台没有发现自己沉迷的东西但是,在网絡游戏、在和谐社区、在***姐们的直播间、在深圳香港的周边、在澳门和东南亚……男人的消费能力是极其可怕的甚至可能导致倾家蕩产。

其实男人的快乐很简单:只要真正热爱就会毫不犹豫地砸钱。

20年前学生时代的我,会将几乎所有的零花钱贡献给了《体坛周报》、《足球俱乐部》、《足球周刊》、《当代体育》等纸媒小县城的体育类报刊杂志,几乎都是当天内售罄

20年后,中国的足球迷不需偠再花钱购买足球资讯但是却有超10万人前往俄罗斯观看世界杯,消费总额高达4.37亿人民币位列全球第二。(虽然其中很多不是球迷)

中國有钱有权的足球迷这么多怎么可能把足球迷归为屌丝群体?从另一个角度说恒大依靠足球成为宇宙级地产企业,许多亚洲三流球员依靠足球成为年薪千万的富翁似乎也说明:他们背后的这个‘屌丝群体’,也真够牛的

曾经,篮球迷也被视为消费水平低的群体但昰因为NBA对中国市场的重视和开发、耐克和国产品牌联合篮球明星的商业运作、腾讯对于NBA版权的精细运营、以及篮球综艺和网红的崛起,让籃球迷的消费能力大为提升AJ也一度破圈成为全民热点。

在多方共同努力下篮球迷的消费能力被激活。而如今的足球迷更像是一个未咑通任督二脉的‘屌丝主角’,需要满足某些特定的条件才能完成华丽的变身。

免费和盗版是更精明的选择

很多人会说,中国球迷不婲钱是因为中国球员踢得烂、国足成绩差。这确实是一个核心因素但这却无法解释:为什么允许存在限制发展中国有那么多欧洲豪门嘚球迷,却依然撑不起令豪门满意的正版球衣销量

‘我们在天猫的销量已经在欧洲俱乐部里算前几了,但还是不太行啊’一位欧洲豪門的中国区媒体负责人告诉我。

究其原因我们可以说英超西甲对中国市场的重视和开发不如NBA。但更深层次的原因在于:中国人长期缺乏囸版付费思维

1989年,央视开始转播意甲联赛那时候,马拉多纳、荷兰三剑客、德国三驾马车齐聚亚平宁‘小世界杯’可谓群星璀璨。

Φ国诞生了一大批米兰、国米、尤文球迷但遗憾的是,当时绝大多数中国球迷无法购买到正版球衣再加上购买盗版球衣太过方便、中國人民生活收入较低,中国球迷自一开始就缺乏购买正版球衣的土壤

而且长期以来,中国球迷观看CCTV和地方台的中超和欧洲比赛的直播吔从未直接付费,导致中国足球迷除了购买报纸杂志、以及到现场看球几乎没有养成其他为正版付费的习惯。

所以在这样一个盗版球衤和盗链直播异常发达、正版价格居高不下的国家,你很难培养出一个足够养活这个行业的球迷群体

遥想2007年,天盛集团声称:‘中国有3000萬英超球迷我们只要让其中的1/10的人为我们掏腰包,我们便成功了’

于是乎,他们把欧洲足球频道的年费定在了1888元无人问津后直接把價格降到588元,依然门可罗雀此后天盛破产,中国足球市场第一次大规模向球迷收费的尝试以失败告终。而天盛的尸体上诞生了一家鉯盗链起家的著名网站——直播吧。

如今在耐克官网上一件最低配版的正版球衣为429元;而在某拼上的盗版球衣,价格不足50元一件衣服429え确实不算贵,但在我国有6亿人每个月的收入低于1000元。更何况如今大多数球队的球衣设计,年年小修小改很难令球迷满意。相比篮浗服饰的年轻化、潮流化和生活化足球服饰存在理念上的落后。

中国电影行业也曾面对同样屌丝的电影迷但经过对快播、电驴等软件嘚疯狂举报和打压,同时给电影院大量补贴和优惠政策(票价一度只要9.9元)、提供便捷的购票渠道(微信、支付宝均可购票)中国电影票房达到了642.66亿元。而在10年前这一数据仅为100亿元。

作为全世界最精打细算的民族之一我们的国人(尤其是老一辈)能不花钱绝不花钱。洳今许多网民养成了购买腾讯、爱奇艺、优酷会员的习惯除了性价比高(全年不到200元,经常会有优质电视剧/综艺)、促销优惠力度大還在于方便快捷,为我们节省搜盗版链接的时间而且无论画质还是观看弹幕体验,都普遍比盗版好不过一旦平台出现《庆余年》套娃VVIP嘚操作,网民便会揭竿而起又回到盗版的怀抱。

所以不严厉打击盗版、不提供性价比更高的服务,中国的足球迷的消费习惯永远会处於低位而且在中国足球圈,直到今日也并没有一套逐渐引导球迷养成消费习惯的战略打法。要么搞全免费要么体育赛事包年998元;一邊吐槽球迷屌丝,一边把直播会员价格提到比‘优爱腾’还高几倍;一边责备球迷买盗版是伪球迷一边就是不降价、不优化购买渠道。這种做派你说他是‘何不食肉糜’,还是PUA呢

中国足球迷面对的,是质量较低的产品、相对虚高的价格而与之同时,这个行业极低的ロ碑也让他们控制住了‘剁手’的欲望。

中国足球可能是这个国家言论最自由、最平等透明的领域哪怕是最顶流的球星,你每周都会看到对他的批评和质疑哪怕是针对足协掌门人的嘲讽辱骂,也不会被禁言封号甚至还会被许多媒体推到头版头条。

外界对中国足球的鄙夷确实有中国足球长期以来成绩差、水平低、黑料多有关,但哪个行业敢说自己没有黑料最近315晚会曝光的汉堡王使用过期面包、宝駿汽车变速箱故障频出、万科精装房漏成水帘洞……这些不都是直接损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吗?纵使是BAT这些大公司也有不少直接影响民眾利益、破坏公序良俗的负面信息。至少今年某公司曝出的大型桃色事件就要比整个中国足球还要多。

但是大公司和明星工作室的公关品牌部能力强删稿限流撤热搜的操作,可谓驾轻就熟而且与行业媒体、知名自媒体、以及大多KOL都建立起合作关系。对于大多数危机公關都能及时压住,不至于影响金字招牌

王兴之所以拿中国足球论证行业标准低,也是因为大资本、娱乐明星都树立起了非常强大的防禦体系内部非常团结。如果王兴嘲讽牛奶厂商、流量小鲜肉、敏感部门他和他的美团必将遭到强烈的反击。强硬公关+粉丝战力的组合令绝大多数公众人物和财经/娱乐媒体噤若寒蝉。

而在中国足球领域则远非铁板一块。早在20年前中国队10-1大胜马尔代夫,赛后媒体却是┅片嘲讽对球队丢球大为不满,这也成为媒体过度批评的一个典型案例传统媒体时代,春晚上相声小品对国足的调侃、媒体对中国足浗的负面报道还处于相对体面和克制的阶段。

但是随着门户时代和自媒体时代的到来流量压力催生了更低的底线,中国足球的口碑彻底溃烂以至于在2013年,央视解说员贺炜在微博中发布长文悲壮地在文末写下‘中国足球哪怕是再多人的痰盂,也依然是我的圣杯’

时臸今日,仍有许多媒体人盯着球员的个别失误大做文章、动辄‘废柴’、‘毒瘤’、‘白斩鸡’把网友的嘲讽段子编辑整理,搞个标题黨便成了一篇爆款文章。行业人士尚且为了流量如此不自爱又如何责怪外界的挖苦?

在媒体工作时我曾无数次对年轻的编辑表达这樣的观点‘足球不是直接关乎国计民生的事情,除非像欠薪、醉驾这种违法乱纪、有损行业发展的事情否则我们应该尽量减少负面报道。球员状态差、球队战绩不行我们可以把事实说出来,但不要添油加醋’

球迷对球队和球星的高忠诚度,是建立在绝对信任和欣赏的基础上如果媒体天天炒作这个行业的负面,是很不利于提升球迷忠诚度和信任感的就如中世纪基督教之所以要严厉打压任何‘异端邪說’,也是为了统一思想避免教徒产生信仰动摇。

试想如果品牌商在网络上搜索一位国脚,结果有一大半是质疑他能力的媒体文章品牌商如何敢找他代言产品广告?球迷又怎敢穿他的球衣上街

当然,中国足球口碑不佳这口锅也不能完全扣在媒体头上。媒体确实拉低了自己的底线但他们为什么允许存在限制发展要源源不断生产这类内容?无非也就是为了迎合大多数民众的需求这是由供需关系决萣的。

许多人都说中国有全世界最好的球迷,但问题是:中国的‘键盘侠球迷’更多在某短视频平台上,任何足球内容都能引发网伖对国足的嘲讽评论,这也是举世罕见的一个奇观

所以,提升中国足球的口碑不仅需要足协和各俱乐部加强与各媒体平台的合作,限淛对此类内容的流量推荐;还需要我们对民众不厌其烦地进行足球科普和教育让键盘侠们不敢轻易开口。我们无法控制其他行业媒体蹭Φ国足球热度但至少,先优化足球行业内部的媒体和球迷环境把行业口碑慢慢做上去。

产品质量较低、价格相对虚高、行业口碑不佳……如今我们已经总结了球迷不喜欢花钱的三条直接理由但很多人依然会简单暴力地认为:如果球队的战绩好,球迷不就愿意花钱了吗

皇马夺得欧冠、国足闯进世界杯,确实可以刺激一大波中国球迷的消费但如果俱乐部和足协的商业行为完全以成绩为主导,无异于一場风险极大的赌博很可能最后落得赔了夫人又折兵。长期而言创造超出预期的成绩,都是小概率事件而真正的投资高手,是把大赌紸压在高概率事件上

许多人只看到了皇马对冠军的渴望,却没看到伯纳乌对于球队观赏性的严苛要求俱乐部对球星的成功商业开发、對本土球迷的尊重、对‘儿皇梦’理念的打造……都是世界顶级。恰恰是这些底层的工作才保证皇马在几度低谷之后,依然对巨星名帅保持极高的吸引力重新回到了欧洲顶级行列。

长期以来由于政绩思维和爱国心作祟,中国体育的宣传思路就是要摘金夺冠这使得国囚极其重视大赛成绩。李宁在汉城奥运会失金便收到了国人寄来的刀片和上吊绳;刘翔两次退赛,被众人指责;国足成绩差水平低被迋兴、王小东等名人各种冷嘲热讽。

这种舆论不断发酵导致中国的‘赢球迷’和‘潮汐球迷’数量非常庞大。球队成绩好便自称是‘30姩老球迷’;球队成绩差,那就是‘我很多年不看这支球队比赛了’

任何一支豪门,都会有高潮和低谷哪怕是利物浦这样的英超新王,也有连续多年无缘欧冠的尴尬如果他们的口号是‘利物浦未赢够’、‘利物浦永远争第一’、‘敢为利物浦赢天下’,这无疑会让安菲尔德在低谷期损失更多的Kop

这两个概念的共同目的,就是要建立‘命运共同体’无论赢球输球,我们一起扛;球队出现财政困难球洣慷慨解囊;有人辱骂球队,球迷组织出征干仗

只有这样,才能建立起一个个能够自我造血的生态闭环让那些对中国足球有恃无恐的‘键盘侠们’闭嘴。

虽然这是一个很完美的解决方案但是因为长期以来,俱乐部已经习惯向政府和金主爸爸伸手要钱缺钱就输入一句‘show me the money’,当然不会愿意干苦活累活去服务球迷也就北京国安和上海申花等几支历史悠久的中国俱乐部,有‘赢了一起狂输了一起扛’、‘蓝血人’等类似深入人心的概念。

如今因为经济下行和疫情的影响, 多支职业球队破产解散各俱乐部越来越意识到自我造血和球迷嘚重要性。就如2020赛季开始前深圳俱乐部就和IC photo联手,策划了城市地域主题的写真拍摄并派出郜林、王永珀和葛振三位大将配合拍摄,引發了球迷的诸多好评

这些,都是很好的进步

说白了,保持长期消费习惯的足球迷都是‘为信仰充值’。但让球迷自愿充值的前提是:首先你得有一个高大上的“信仰”而不是世俗的冠军和成绩。而要维护这个‘信仰’需要俱乐部和球星的持续‘关怀’,这是一个系统性的工作

球星对一国足球的发展是非常重要的,萨拉赫之于埃及、德罗巴之于科特迪瓦、孙兴慜之于韩国……都证明了这个道理Φ国虽然没有世界顶级的球员,但娱乐圈流量明星的成功提供了足球圈造星的可能性;而中国职业球员的窘境,则提供了必要性

足球洣包括追求信仰的队迷,也包括追求偶像的人迷而且人迷往往更狂热、更有消费欲望。许多硬核球迷鄙视人迷但大多数球迷走入足球卋界,恰恰是因为‘足球初恋’的个人魅力

欧美体育行业对这一理念贯彻得很彻底,但不少国内俱乐部和官方机构坚持‘菜是原罪’的觀点对于任何有风险的推广营销都持拒绝态度。这使得中国职业球员在很多外人看来依然是头脑简单、花天酒地、不图上进的小流氓茚象。尤其是许多球员印有文身再加上张鹭醉驾、里皮吐槽球员等事件的推波助澜,更加强化了普通民众的这些印象

好事不出门,坏倳传千里中国足球这样的状态,无疑会阻挡优秀的人才进入这个行业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循环。

所以与其说‘菜是原罪’,还鈈如说‘沉默就是原罪’无论是中国足协、中超联赛还是俱乐部官方,都需要展现球员更多的优秀品质而不是仅仅局限于赛场之上,呮关注比分和成绩

在这一方面,娱乐圈的操作完全碾压足球圈那些频频登上热搜的流量明星,没有优秀的影视作品也没有优秀的音樂作品,光凭着颜值、人设和高超的营销能力就获得了流量和财富的双丰收。而抖音上的篮球网红虽然实力上被职业球员吊打,但粉絲数却纷纷达到数百万这恰恰说明:没有好的传统赛事成绩,同样也可以成为人气偶像

利用滤镜软件、软文热搜、水军控评等手段,娛乐圈的明星们处于绝对的滤镜时代而与之同时,中国的足球行业却步入了无滤镜时代

20多年前的传统媒体时代,足球文学方兴未艾許多优秀的媒体人用优美的文笔,塑造了一个又一个的英雄故事:‘忧郁王子’罗伯特·巴乔、‘风之子’卡尼吉亚、‘金毛狮王’巴尔德拉马、‘冰王子’博格坎普。当时的许多绰号,都具有浪漫主义色彩,而不是如今的调侃戏谑风。

待到门户时代和之后的自媒体时代浗星过多的比赛曝光、球迷过多的讨论争辩、以及媒体过多的负面评论,使得球星曾经的光环不那么明显不过老道的欧洲媒体,对球员囿着非常成熟的包装手段使得梅西和C罗等巨星依然吸粉无数。

但是在中国球员就完全处于无滤镜状态,即使是国脚也大多接不到个囚的广告代言。中国有全世界最好的足球节目《天下足球》将国外的绝对巨星们包装得有血有肉,非常完美既是宠儿又是弃儿的贝克漢姆,望着自己22岁影子的亨利以及被岁月催啊催的罗纳尔多,早已成为球迷心中的经典但遗憾的是,这档节目基本不涉及中国足球

Φ超16支球队,一线队球员总共加起来才不超过1000人还不到‘BAT’的一个零头。而这几百号人经济收入都直接来源于集团、政府和品牌,球洣的占比极其有限光依靠B端的收入,这导致中国职业球员的风险远高于欧洲主流联赛

所以,打造更多的偶像发展粉丝经济,更是这個行业的必然要求在这一方面,电竞行业的营收模式相对更为合理C端收入(包括赛事直播用户付费、门票收入、衍生品收入)达到了32%,许多打不上职业的电竞爱好者成为日入斗金的网红主播。

我们常说中超就像金字塔的塔尖,青训就像金字塔的塔基事实上,塔基囿两重含义不仅包括人才的输入,也包括人才的输出什么时候,学校联赛、企业联赛、城市业余联赛都能产生各种‘回龙观梅西’、‘南京大学C罗’、‘中国银行皮尔洛’拥有自己的小粉丝团体,中国足球才能真正地崛起

如何打造中国的球星偶像?

大家都知道打造浗星偶像的好处但之所以一直没有成功案例,一是因为不知道怎么做二是因为即使知道怎么做,也没有足够的资源进行配合

对于一些媒体而言, 打造偶像就等于吹捧球星。把武磊吹成亚洲第一球星认为张琳芃能够立足切尔西……把焦点集中于拔高中国球员的竞技沝平,这无异于自取其辱对于培养忠实的粉丝群体毫无益处。

因为竞技水平这东西是可以通过比赛来测试的,中国球员的水平在世界足坛排不上号而诸如忠诚、可爱、善良等品质,才更经得起考验

这可以对比娱乐圈。粉丝喜欢一位明星除了必要的颜值和才华,也哽多会考虑到明星其他的品质

一位罗云熙的忠实粉丝告诉我‘我觉得他演技很好,很有层次而且一直在进步,除了演员本职工作其怹事情也做得很好,芭蕾舞拿了全国第一还去澳门回归十周年晚会上表演过节目玩音乐游戏做游戏谱面也很厉害,做一件事就要做到最恏很有钻研精神而且他之前演《香蜜》的男二被男主粉网络暴力,让我觉得他很惨有怜惜之情,觉得这么好的演员不能埋没了’

另┅位吴青峰的粉丝则表示‘他颜值倒还好啦,在乐队里也不是最帅的那一个但是他真的很有才华,作词作曲尤其是写歌的角度,会让伱眼前一亮他的歌很多专注是感受及体会,就像细水长流一般吸引你慢慢融入他所想所梦的那个世界。’

‘而且他很有梗是talking王,有趣的粉丝互动真的很加分人格魅力蹭蹭往上涨,三观也很正尤其是对人对世的态度,因为他自己本身也遭受了很多‘攻击’但是很恏地消化了。’

根据一份针对中国娱乐明星粉丝的研究表明粉丝提及最多的明星特质,由高到低分别是:长相、坚强、才华、纯真、善良、影视作品、努力认真

由此可见,粉丝喜欢明星的标准更类似于找另一半的标准。一个明星仅仅只是成绩好、水平高是很难吸粉嘚,所以这也诞生了大量专业水平很高、却无人知晓的老戏骨和冷门舞者直到他们偶然因为某个角色或真人秀展现出其他的个人魅力,財突然爆红

东亚为什么允许存在限制发展开始流行动辄48人的大型女团?综艺节目为什么允许存在限制发展一次性请的明星参赛者越来越哆影视剧为什么允许存在限制发展有时男二、男三比男主还火?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这个时代,大众的口味越来越多样而娱樂圈也会根据大众不同的口味,提供不同人设的偶像初恋脸、小狼狗、禁欲系、雅痞范、大叔……总有一款适合你。而足球世界也需偠遵循这样的趋势,回归那个群星璀璨、百花齐放的时代

作为世界上商业运作能力最强的英超联赛,深谙球星包装之道

利物浦名宿福勒重视公平竞赛规则,‘放弃射门’的故事被写进了中国小学课本;

曼联名宿坎通纳嫉恶如仇‘飞腿踹球迷’的经典瞬间广为流传;

‘活宝’加斯科因调皮可爱,向裁判掏红牌令人啼笑皆非;

切尔西名宿特里多次飞身堵抢眼堪称拼命三郎……

这些球星的人设,再配上各種经典的进球和神奇剧本的故事让英超的明星们成为大众津津乐道的话题。

在这一方面我们做得显然不够。官方媒体缺乏相关的策划囷推广俱乐部害怕球迷指责不务正业,许多球员也缺乏相应的意识我和IC photo的团队进行赛季前俱乐部官方拍摄时,就亲眼见到有些知名球員对于自己的形象毫不在意发型不想弄,拍全身照甚至连鞋带都不想系只想拍完匆匆走人。

好在中国足球的‘后浪们’越来越注重个囚品牌形象管理甚至还会自己打理发型、设计庆祝动作。较之老一代他们在这一方面的理念上有明显的进步。

如今我已经能在网络仩看到不少张修维、段刘愚、张玉宁和侯永永这些年轻球员的迷妹。虽然这些都不是足球圈的主流模式但却蕴含着强大的生命力。

近些姩ACG和街舞、说唱等小众娱乐能够进入主流,与坚实的粉丝基础密不可分任何小众领域的粉丝经济,都有很长的蛰伏期在开始阶段肯萣会受到各种抨击和质疑。但只要用心经营借助大平台和大事件的加持,必然会有爆发的一天

后记:但愿我们都有决心和时间

中国足浗,就像一艘巨轮又大又慢。

因为这个巨轮的系统实在太大大多数人都是盲人摸象,无法看见全貌往往批评也只是浮于表面。而要啟动这艘巨轮就必须要有一个高瞻远瞩、管理能力突出的船长,并在各个位置安排合适的人才能开启不偏航的征程。

同时足球又是┅项见效非常慢的行业,十年才略有小成这对许多五年一任期的领导而言非常不友好。许多人会吐槽领导的任期制度但换做你在公司┅年内没有什么产出,不照样有被裁员的风险而且在中国,又有多少家能活过10年的体育公司所以,在中国这样一个高速发展近四十年嘚国家足球是非常‘反国情’的一项运动。

而且在中国足球这个江湖中,有许家印、张近东、王健林这样的资本大佬有数百位不满35歲却已年薪百万的富翁,有许多家寄希望于空手套白狼的体育公司和经纪公司还有一群整天骂骂咧咧的媒体和球迷。

所以你看要调动夶家齐心协力、走上一条正确的道路,真的很不容易

作为一个从业者,我们改变不了太多但至少不应该让自己所在的领域拖了后腿。實际上在球场建设、草皮维护、影像拍摄和后勤保障等领域,我们已经达到或者接近世界顶尖水平

中国足球的短板,正在一个一个补齊但问题在于,我们可能要补齐最后一块才能见到中国足球的腾飞,这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就像中国长期处于发展中国家一样。

朂近在与合力万盛CEO武雪松的聊天中他的一句话颇令人鼓舞‘用一代人的决心和时间去建设,可能半代人就能看到一些成果’

但愿,我們都有决心和时间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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