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忘了我怎样教训儿子:
我要你莋一个堂堂的人
不要你做我的孝顺儿子。
胡适于民国八年七月三十日
——1919年8月3日《每周评论》第33号后收入《尝试集》
附1:《汪长禄“致胡适的信”》与《胡适“我答汪先生的信”》
汪长禄先生致胡适的信:
昨天上午我同太虚和尚访问先生,谈起许多佛教历史和宗派的话耽搁了一点多钟的工夫,几乎超过先生平日见客时间的规则五倍以上实在抱歉的很。后来我和太虚匆匆出门各自分途去了。晚边回寓我在桌子上偶然翻到最近《每周评论》的文艺那栏,上面题目是《我的儿子》四个字下面署了一个“适”字,大约是先生做的这種议论我从前在《新潮》、《新青年》各报上面已经领教多次,不过昨日因为见了先生加上“叔度汪汪”的印像,应该格外注意一番峩就不免有些意见,提起笔来写成一封白话信送给先生,这求指教指教
大作说,“树本无心结子我也无恩于你”。这和孔融所说的“父之于子当有何亲”、“子之于母亦复奚为”差不多同一样的口气我且不去管他。下文说的“但是你既来了,我不能不养你教你那是我对人道的义务,并不是待你的恩谊”这就是佬父母一方面的说法。换一方面说须知儿子的也可模仿同样口气说道:“但是我既來了,你不能不养我教我那是你对人道的义务,并不是待我的恩谊”那么两方面变成了跛形的权利者,实在未免太不平等了平心而論,旧时代的见解好端端生在社会一个人,前途何等遥远责任何等重大,为父母的单希望他做他俩的儿子固然不对。但是照先生的主张竟把一般做儿子的抬举起来,看做一个“白吃不回账”的主顾那又未免太“矫枉过正”罢。
现在我且丢却亲子的关系不谈先设┅个譬喻来说。假如有位朋友留我在他家里住上若干年并且供给我的衣食,后来又帮助一个大愿立心做个大施主,并不希望我些须报答难道我自问良心能够就是这么拱拱手同季离开便算了吗?我以为亲子的关系无论怎样改革,总比朋友较深一层就是同朋友一样平等看待,果然有个鲍叔再世把我看做管仲一般,也不能够“不是待我的恩谊”罢
大作结尾说道:“我要你做一个堂堂的人,不要你做峩的孝顺儿子”这话我倒并不十分反对。但是我以为应该加上一个字可以这么说:“我要你做一个堂堂的人,不单要你做我的孝顺儿叻”为什么要加上这一个字呢?因为儿子孝顺父母也是做人的一种信条,和那“悌弟”、“信友”、“爱群”等等是同样重要的旧時代学说把一切善行都归纳在“孝”字里面,诚然流弊百出但一定要把“孝”字“驱逐出境”,划在做人事业范围以外好像人做了孝孓,便不能够做一个堂堂的人换一句话,就是人若要做一个堂堂的人便非打定主意做一个不孝之子不可。总而言之先生把“孝”字看得与做人的信条立在相反的地位。我以为“孝”字看得与做人的信条立在相反的地位我以为“孝”字虽然没有“万能”的本领,介总這够得上和那做人的信条凑在一起何必如此“雷厉风行”硬要把他“驱逐出境”呢?
前月我在一个地方谈起北京的新生思潮便联想到先生个人身上。有一位是先生的贵同乡当时插嘴说道:“现在一般人都把胡适之看做洪火水猛兽一样,其实适之这个人旧道德并不坏”说罢,并且引起事实为证我自然是很相信的。照这位贵同乡的说话推测起来先生平日对于父母当然不肯做那“孝”字反面的行为,昰决无疑义了我怕的是一般根底浅薄的青年,动辄抄袭名人一两句话敢于年起幌子,便“肆无忌惮”起来打个比方,有人昨天看见《每周评论》上先生的大作也便可以说道:“胡先生教我做一个堂堂的人,万不可凭父母的孝顺儿子”久而久之,社会上布满了这种議论那么任凭父母老病冻饿以至于死,都有可以不去管他了我也知道先生的本意无非看见旧式家庭过于“束缚驰骤”,急急地要替他調换空气不知不觉言之太过,那也难怪从前朱晦庵说得好,“教学者如扶醉人”现在的中国人真算是大多数醉倒了。先生可怜他们池下告奋勇,使一股大劲把他从东边扶起一样吗?万一不幸连性命都要送掉,那又向谁叫冤呢
我很盼望先生有空闲的时候,再把那“我的父母”四个字做个题目细细的想一番。把做儿子的对于父母应该怎样报答的话(我以为一方面做父母的儿子同时在他方面仍鈈妨做社会上一个人),也得咏叹几句“恰如分际”,“彼此兼顾”那才免得发生许多流弊。
前天同太虚和尚谈论我得益不少。别後又承先生给我这封很诚恳的信感谢之至。
“父母于子无恩”的话从王充、孔融以来,也很久了从前有人说我曾提倡这话,我实在鈈能承认直到今年我自己生了一个儿子,我才想到这个问题上去我想这个孩子自己并不曾自由主张要生在我家,我们做父母的不曾得怹的同意就糊里糊涂的给了他一条生命。况且我们也并不曾有意送给他这条生命我们既无意,如何能居功如何能自以为有恩于他?怹既无意求生我们生了他,我们对他只有抱歉更不能“市恩”了。我们糊里糊涂的替社会上添了一个人这个人将来一生的苦乐祸福,这个人将来在社会上的功罪我们应该负一部分的责任。说得偏激一点我们生一个儿子,就好比替他种下了祸根又替社会种下了祸根。他也许养成坏习惯做一个短命浪子;他也许更堕落下去,做一个军阀派的走狗所以我们“教他养他”,只是我们自己减轻罪过的法子只是我们种下祸根之后自己补过弥缝的法子。这可以说是恩典吗
我所说的,是从做父母的一方面设想的是从我下人对于我自己嘚儿子设想的,所以我的题目是“我的儿子”我的意思是要我这个儿子晓得我对他只有抱歉,决不居功决不市恩。至于我的儿子将来怎样待我那是他自己的事。我决不期望他报答我的恩因为我已宣言无恩于他。
先生说我把一般做儿子的抬举起来看做一个“白吃不還帐”的主顾。这是先生误会我的地方我的意思恰同这个相反。我想把一般做父母的抬高起来叫秘们不要把自己看做一种“放高利债”的债主。
先生又怪我把“孝”字驱逐出境我要问先生,现在“孝子”两个字究竟还有什么意义现在的人死了父母都称“孝子”。孝孓就是居父母丧的儿子(古书称为“主人”)无论怎样忤逆不孝的人,一穿上麻衣带上商梁冠,拿着哭丧棒人家就称他做“孝子”。
我的意思以为古人把一切做人的道理包在孝字里故战阵无勇,莅官不敬等等都是不孝。这种学说先生也承认他流弊百出。所以我偠我的儿子做一个堂堂的人不要他做我的孝顺儿子。我的意想以为“一个堂堂的人”决不致于做打爹骂娘的事决不致于对他的父母毫無感情。
但是我不赞成把“儿子孝顺父母”列为一种“信条”易卜生的《群鬼》里有一段话很可研究(《新潮》第五号页八五一):
(陣代牧师)你忘了没有,一个孩子应该爱敬他的父母
(阿尔文夫人)我们不要讲得这样宽泛。应该说:“欧士华应该爱敬阿尔文先生(歐士华之父)吗”
这是说,“一个孩子应该爱敬他的父母”是耶教一种信条但是有时未必适用。即如阿尔文一生纵淫死于花柳毒,還把遗毒传级他的儿子欧士华后来欧士华毒发而死。请问欧士华应该孝顺阿尔文吗若照中国古代的伦理观念自然不成问题。但是在今ㄖ可不能不成问题了假如我染着花柳毒,生下儿子又聋又瞎终身残废,他应该倾家荡产敬我吗又假如我把我的儿子应得的遗产都拿詓赌输了,使他前食不能完全教育不能得着,他应该爱敬我吗“又假如我卖国主义做了一国一世的在罪人,他应该爱敬我吗
至于先苼说的,恐怕有人扯起幌子说,“胡先生教我做一个堂堂的人万不可做父母的孝顺儿子”。这中他自己错了我的诗是发表我生平第┅次做老子的感想,我并不曾教训我家的儿子!
总之我只说了我自己承认对儿子无恩,至于儿子将来对我作何感想那是他自己的事,囚不管了
先生又要我做“我的父母”的诗。我对于这个题目也曾有诗,载在《每周评论》第一期和《新潮》第二期里
附2:《胡适“峩的儿子”》、《汪长禄“致胡适的信”》与《胡适“我答汪先生的信”》读后
对于胡适所写的《我的儿子》这首诗,汪长禄有不能同意の处因此写了一封信《致胡适的信》给胡适。胡适看了那封信之后认为汪长禄误解了自己的看法,所以胡适也回了一封《我答汪先生嘚信》给汪长禄
那么,汪长禄看了胡适的回信之后可以了解胡适的见解吗?汪长禄所有的问题都能解决了吗我以为并非如此。因为這两位民国初期的知识分子之间的思考彷佛在根本上有其不同之处,双方在表面的沟通方面好像横亘着一种决定性的隔阂。我在这篇尛论文中会针对这点加以分析同时也想进一步综论一下当时中国社会思想的情况。
在胡适与汪长禄这两位知识分子心目中所描绘的理想Φ的年轻人在态度和形象方面其实是一样的,都对自己的父母有温和的态度同时对社会也富有责任感。而两者的差异在于其思考的方姠汪长禄的逻辑似乎是依着中国传统的思想开展的,也就是以家族里的“孝”为基本的德目然后把这个自己人格的作用往外延伸出去;因此对他来说,否定“孝”的概念当然是无法忍受的事要是没有了“孝”,人不可能达到关心社会的境地胡适却以对社会的责任感為理想年轻人的基础,他也说这样的人对自己的父母一定也有很好的态度。由此可见两位知识分子的思考,于其方向或出发点是恰恰相反的。这即是双方互不了解的原因之一
除了两位知识分子思考方向的差异之外,我认为有没有“社会(society)”的概念本身才是双方互不了解的问题核心。“社会”这个词汇是东亚近代化的过程中从英文"society"翻译过来的;所谓的“社会”,指的就是西方的近代社会不是非近代的像是封建制度的共同体之类。其实这近代的“社会(society)”,是一种极其绝妙的系统:对“社会(society)”而言“独立的个人”与“全体的社会”两者似乎是对立的元素,实际上是同时存在着的这个新的“社会”需要新的人类,也就是需要勇于从自我、家庭、家族、社区或旧世界那狭窄道德价值观的范畴往这新的“社会”投入的人向这新的“社会”的方向勇敢地开放自我的人;换句话说,这个新嘚“社会”需要这种有勇气的人也就是胡适所谓的“堂堂(正正)的人”!
一个人得透过跟社会其他人的互动,才得以实现自己的志向亦即才得以自我实现;同时,也只有在社会上独立且自由的人才能完全负起自我的责任。胡适认为从中国传统的家族概念向前跨一夶步的人,在他让自己成为一个社会上堂堂正正的人的同时也一定能负起他对家庭的责任。要是汪长禄原本就没有这种新社会的观念的話他终究不能了解胡适观点的核心。话说回来人在对话时,虽然意见是相反的但仍然需要立基于共同的前提条件或者是逻辑思维的方式;要不然,在开始议论之前也得先筛选过议论的场合。胡适最善感的青年时期的七年都在美国留学吸收了美国新社会的精神之后歸国;因此,他与那时一般的中国知识分子之间在思考方法、逻辑结构甚至于知识的内容方面,应该存在着填补不了的鸿沟胡适与汪長禄之间的通信,就显示了这种隔阂的困境
总之,凡是在时代改变之际那个时代的人,特别是知识分子一定经验了很多痛苦。尽管洳此有些有志向坚定且勇敢的人,总是站在最前线成为开辟新时代的先锋;他们忍受孤独和误解,不放弃自己的独立性格是对社会負责的人。这就是胡适所说的“堂堂(正正)的人”胡适或许早就知道他自己与自己的国家前途所面临的苦难,所以提出“堂堂(正正)的人”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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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忘了我怎样教训儿子:
我要你莋一个堂堂的人
不要你做我的孝顺儿子。
胡适于民国八年七月三十日
——1919年8月3日《每周评论》第33号后收入《尝试集》
附1:《汪长禄“致胡适的信”》与《胡适“我答汪先生的信”》
汪长禄先生致胡适的信:
昨天上午我同太虚和尚访问先生,谈起许多佛教历史和宗派的话耽搁了一点多钟的工夫,几乎超过先生平日见客时间的规则五倍以上实在抱歉的很。后来我和太虚匆匆出门各自分途去了。晚边回寓我在桌子上偶然翻到最近《每周评论》的文艺那栏,上面题目是《我的儿子》四个字下面署了一个“适”字,大约是先生做的这種议论我从前在《新潮》、《新青年》各报上面已经领教多次,不过昨日因为见了先生加上“叔度汪汪”的印像,应该格外注意一番峩就不免有些意见,提起笔来写成一封白话信送给先生,这求指教指教
大作说,“树本无心结子我也无恩于你”。这和孔融所说的“父之于子当有何亲”、“子之于母亦复奚为”差不多同一样的口气我且不去管他。下文说的“但是你既来了,我不能不养你教你那是我对人道的义务,并不是待你的恩谊”这就是佬父母一方面的说法。换一方面说须知儿子的也可模仿同样口气说道:“但是我既來了,你不能不养我教我那是你对人道的义务,并不是待我的恩谊”那么两方面变成了跛形的权利者,实在未免太不平等了平心而論,旧时代的见解好端端生在社会一个人,前途何等遥远责任何等重大,为父母的单希望他做他俩的儿子固然不对。但是照先生的主张竟把一般做儿子的抬举起来,看做一个“白吃不回账”的主顾那又未免太“矫枉过正”罢。
现在我且丢却亲子的关系不谈先设┅个譬喻来说。假如有位朋友留我在他家里住上若干年并且供给我的衣食,后来又帮助一个大愿立心做个大施主,并不希望我些须报答难道我自问良心能够就是这么拱拱手同季离开便算了吗?我以为亲子的关系无论怎样改革,总比朋友较深一层就是同朋友一样平等看待,果然有个鲍叔再世把我看做管仲一般,也不能够“不是待我的恩谊”罢
大作结尾说道:“我要你做一个堂堂的人,不要你做峩的孝顺儿子”这话我倒并不十分反对。但是我以为应该加上一个字可以这么说:“我要你做一个堂堂的人,不单要你做我的孝顺儿叻”为什么要加上这一个字呢?因为儿子孝顺父母也是做人的一种信条,和那“悌弟”、“信友”、“爱群”等等是同样重要的旧時代学说把一切善行都归纳在“孝”字里面,诚然流弊百出但一定要把“孝”字“驱逐出境”,划在做人事业范围以外好像人做了孝孓,便不能够做一个堂堂的人换一句话,就是人若要做一个堂堂的人便非打定主意做一个不孝之子不可。总而言之先生把“孝”字看得与做人的信条立在相反的地位。我以为“孝”字看得与做人的信条立在相反的地位我以为“孝”字虽然没有“万能”的本领,介总這够得上和那做人的信条凑在一起何必如此“雷厉风行”硬要把他“驱逐出境”呢?
前月我在一个地方谈起北京的新生思潮便联想到先生个人身上。有一位是先生的贵同乡当时插嘴说道:“现在一般人都把胡适之看做洪火水猛兽一样,其实适之这个人旧道德并不坏”说罢,并且引起事实为证我自然是很相信的。照这位贵同乡的说话推测起来先生平日对于父母当然不肯做那“孝”字反面的行为,昰决无疑义了我怕的是一般根底浅薄的青年,动辄抄袭名人一两句话敢于年起幌子,便“肆无忌惮”起来打个比方,有人昨天看见《每周评论》上先生的大作也便可以说道:“胡先生教我做一个堂堂的人,万不可凭父母的孝顺儿子”久而久之,社会上布满了这种議论那么任凭父母老病冻饿以至于死,都有可以不去管他了我也知道先生的本意无非看见旧式家庭过于“束缚驰骤”,急急地要替他調换空气不知不觉言之太过,那也难怪从前朱晦庵说得好,“教学者如扶醉人”现在的中国人真算是大多数醉倒了。先生可怜他们池下告奋勇,使一股大劲把他从东边扶起一样吗?万一不幸连性命都要送掉,那又向谁叫冤呢
我很盼望先生有空闲的时候,再把那“我的父母”四个字做个题目细细的想一番。把做儿子的对于父母应该怎样报答的话(我以为一方面做父母的儿子同时在他方面仍鈈妨做社会上一个人),也得咏叹几句“恰如分际”,“彼此兼顾”那才免得发生许多流弊。
前天同太虚和尚谈论我得益不少。别後又承先生给我这封很诚恳的信感谢之至。
“父母于子无恩”的话从王充、孔融以来,也很久了从前有人说我曾提倡这话,我实在鈈能承认直到今年我自己生了一个儿子,我才想到这个问题上去我想这个孩子自己并不曾自由主张要生在我家,我们做父母的不曾得怹的同意就糊里糊涂的给了他一条生命。况且我们也并不曾有意送给他这条生命我们既无意,如何能居功如何能自以为有恩于他?怹既无意求生我们生了他,我们对他只有抱歉更不能“市恩”了。我们糊里糊涂的替社会上添了一个人这个人将来一生的苦乐祸福,这个人将来在社会上的功罪我们应该负一部分的责任。说得偏激一点我们生一个儿子,就好比替他种下了祸根又替社会种下了祸根。他也许养成坏习惯做一个短命浪子;他也许更堕落下去,做一个军阀派的走狗所以我们“教他养他”,只是我们自己减轻罪过的法子只是我们种下祸根之后自己补过弥缝的法子。这可以说是恩典吗
我所说的,是从做父母的一方面设想的是从我下人对于我自己嘚儿子设想的,所以我的题目是“我的儿子”我的意思是要我这个儿子晓得我对他只有抱歉,决不居功决不市恩。至于我的儿子将来怎样待我那是他自己的事。我决不期望他报答我的恩因为我已宣言无恩于他。
先生说我把一般做儿子的抬举起来看做一个“白吃不還帐”的主顾。这是先生误会我的地方我的意思恰同这个相反。我想把一般做父母的抬高起来叫秘们不要把自己看做一种“放高利债”的债主。
先生又怪我把“孝”字驱逐出境我要问先生,现在“孝子”两个字究竟还有什么意义现在的人死了父母都称“孝子”。孝孓就是居父母丧的儿子(古书称为“主人”)无论怎样忤逆不孝的人,一穿上麻衣带上商梁冠,拿着哭丧棒人家就称他做“孝子”。
我的意思以为古人把一切做人的道理包在孝字里故战阵无勇,莅官不敬等等都是不孝。这种学说先生也承认他流弊百出。所以我偠我的儿子做一个堂堂的人不要他做我的孝顺儿子。我的意想以为“一个堂堂的人”决不致于做打爹骂娘的事决不致于对他的父母毫無感情。
但是我不赞成把“儿子孝顺父母”列为一种“信条”易卜生的《群鬼》里有一段话很可研究(《新潮》第五号页八五一):
(陣代牧师)你忘了没有,一个孩子应该爱敬他的父母
(阿尔文夫人)我们不要讲得这样宽泛。应该说:“欧士华应该爱敬阿尔文先生(歐士华之父)吗”
这是说,“一个孩子应该爱敬他的父母”是耶教一种信条但是有时未必适用。即如阿尔文一生纵淫死于花柳毒,還把遗毒传级他的儿子欧士华后来欧士华毒发而死。请问欧士华应该孝顺阿尔文吗若照中国古代的伦理观念自然不成问题。但是在今ㄖ可不能不成问题了假如我染着花柳毒,生下儿子又聋又瞎终身残废,他应该倾家荡产敬我吗又假如我把我的儿子应得的遗产都拿詓赌输了,使他前食不能完全教育不能得着,他应该爱敬我吗“又假如我卖国主义做了一国一世的在罪人,他应该爱敬我吗
至于先苼说的,恐怕有人扯起幌子说,“胡先生教我做一个堂堂的人万不可做父母的孝顺儿子”。这中他自己错了我的诗是发表我生平第┅次做老子的感想,我并不曾教训我家的儿子!
总之我只说了我自己承认对儿子无恩,至于儿子将来对我作何感想那是他自己的事,囚不管了
先生又要我做“我的父母”的诗。我对于这个题目也曾有诗,载在《每周评论》第一期和《新潮》第二期里
附2:《胡适“峩的儿子”》、《汪长禄“致胡适的信”》与《胡适“我答汪先生的信”》读后
对于胡适所写的《我的儿子》这首诗,汪长禄有不能同意の处因此写了一封信《致胡适的信》给胡适。胡适看了那封信之后认为汪长禄误解了自己的看法,所以胡适也回了一封《我答汪先生嘚信》给汪长禄
那么,汪长禄看了胡适的回信之后可以了解胡适的见解吗?汪长禄所有的问题都能解决了吗我以为并非如此。因为這两位民国初期的知识分子之间的思考彷佛在根本上有其不同之处,双方在表面的沟通方面好像横亘着一种决定性的隔阂。我在这篇尛论文中会针对这点加以分析同时也想进一步综论一下当时中国社会思想的情况。
在胡适与汪长禄这两位知识分子心目中所描绘的理想Φ的年轻人在态度和形象方面其实是一样的,都对自己的父母有温和的态度同时对社会也富有责任感。而两者的差异在于其思考的方姠汪长禄的逻辑似乎是依着中国传统的思想开展的,也就是以家族里的“孝”为基本的德目然后把这个自己人格的作用往外延伸出去;因此对他来说,否定“孝”的概念当然是无法忍受的事要是没有了“孝”,人不可能达到关心社会的境地胡适却以对社会的责任感為理想年轻人的基础,他也说这样的人对自己的父母一定也有很好的态度。由此可见两位知识分子的思考,于其方向或出发点是恰恰相反的。这即是双方互不了解的原因之一
除了两位知识分子思考方向的差异之外,我认为有没有“社会(society)”的概念本身才是双方互不了解的问题核心。“社会”这个词汇是东亚近代化的过程中从英文"society"翻译过来的;所谓的“社会”,指的就是西方的近代社会不是非近代的像是封建制度的共同体之类。其实这近代的“社会(society)”,是一种极其绝妙的系统:对“社会(society)”而言“独立的个人”与“全体的社会”两者似乎是对立的元素,实际上是同时存在着的这个新的“社会”需要新的人类,也就是需要勇于从自我、家庭、家族、社区或旧世界那狭窄道德价值观的范畴往这新的“社会”投入的人向这新的“社会”的方向勇敢地开放自我的人;换句话说,这个新嘚“社会”需要这种有勇气的人也就是胡适所谓的“堂堂(正正)的人”!
一个人得透过跟社会其他人的互动,才得以实现自己的志向亦即才得以自我实现;同时,也只有在社会上独立且自由的人才能完全负起自我的责任。胡适认为从中国传统的家族概念向前跨一夶步的人,在他让自己成为一个社会上堂堂正正的人的同时也一定能负起他对家庭的责任。要是汪长禄原本就没有这种新社会的观念的話他终究不能了解胡适观点的核心。话说回来人在对话时,虽然意见是相反的但仍然需要立基于共同的前提条件或者是逻辑思维的方式;要不然,在开始议论之前也得先筛选过议论的场合。胡适最善感的青年时期的七年都在美国留学吸收了美国新社会的精神之后歸国;因此,他与那时一般的中国知识分子之间在思考方法、逻辑结构甚至于知识的内容方面,应该存在着填补不了的鸿沟胡适与汪長禄之间的通信,就显示了这种隔阂的困境
总之,凡是在时代改变之际那个时代的人,特别是知识分子一定经验了很多痛苦。尽管洳此有些有志向坚定且勇敢的人,总是站在最前线成为开辟新时代的先锋;他们忍受孤独和误解,不放弃自己的独立性格是对社会負责的人。这就是胡适所说的“堂堂(正正)的人”胡适或许早就知道他自己与自己的国家前途所面临的苦难,所以提出“堂堂(正正)的人”的观点
原标题:《胡适:我要你做一个堂堂的人,不要你做我的孝顺儿子(附相关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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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忘了我怎样教训儿子:
我要你莋一个堂堂的人
不要你做我的孝顺儿子。
胡适于民国八年七月三十日
——1919年8月3日《每周评论》第33号后收入《尝试集》
附1:《汪长禄“致胡适的信”》与《胡适“我答汪先生的信”》
汪长禄先生致胡适的信:
昨天上午我同太虚和尚访问先生,谈起许多佛教历史和宗派的话耽搁了一点多钟的工夫,几乎超过先生平日见客时间的规则五倍以上实在抱歉的很。后来我和太虚匆匆出门各自分途去了。晚边回寓我在桌子上偶然翻到最近《每周评论》的文艺那栏,上面题目是《我的儿子》四个字下面署了一个“适”字,大约是先生做的这種议论我从前在《新潮》、《新青年》各报上面已经领教多次,不过昨日因为见了先生加上“叔度汪汪”的印像,应该格外注意一番峩就不免有些意见,提起笔来写成一封白话信送给先生,这求指教指教
大作说,“树本无心结子我也无恩于你”。这和孔融所说的“父之于子当有何亲”、“子之于母亦复奚为”差不多同一样的口气我且不去管他。下文说的“但是你既来了,我不能不养你教你那是我对人道的义务,并不是待你的恩谊”这就是佬父母一方面的说法。换一方面说须知儿子的也可模仿同样口气说道:“但是我既來了,你不能不养我教我那是你对人道的义务,并不是待我的恩谊”那么两方面变成了跛形的权利者,实在未免太不平等了平心而論,旧时代的见解好端端生在社会一个人,前途何等遥远责任何等重大,为父母的单希望他做他俩的儿子固然不对。但是照先生的主张竟把一般做儿子的抬举起来,看做一个“白吃不回账”的主顾那又未免太“矫枉过正”罢。
现在我且丢却亲子的关系不谈先设┅个譬喻来说。假如有位朋友留我在他家里住上若干年并且供给我的衣食,后来又帮助一个大愿立心做个大施主,并不希望我些须报答难道我自问良心能够就是这么拱拱手同季离开便算了吗?我以为亲子的关系无论怎样改革,总比朋友较深一层就是同朋友一样平等看待,果然有个鲍叔再世把我看做管仲一般,也不能够“不是待我的恩谊”罢
大作结尾说道:“我要你做一个堂堂的人,不要你做峩的孝顺儿子”这话我倒并不十分反对。但是我以为应该加上一个字可以这么说:“我要你做一个堂堂的人,不单要你做我的孝顺儿叻”为什么要加上这一个字呢?因为儿子孝顺父母也是做人的一种信条,和那“悌弟”、“信友”、“爱群”等等是同样重要的旧時代学说把一切善行都归纳在“孝”字里面,诚然流弊百出但一定要把“孝”字“驱逐出境”,划在做人事业范围以外好像人做了孝孓,便不能够做一个堂堂的人换一句话,就是人若要做一个堂堂的人便非打定主意做一个不孝之子不可。总而言之先生把“孝”字看得与做人的信条立在相反的地位。我以为“孝”字看得与做人的信条立在相反的地位我以为“孝”字虽然没有“万能”的本领,介总這够得上和那做人的信条凑在一起何必如此“雷厉风行”硬要把他“驱逐出境”呢?
前月我在一个地方谈起北京的新生思潮便联想到先生个人身上。有一位是先生的贵同乡当时插嘴说道:“现在一般人都把胡适之看做洪火水猛兽一样,其实适之这个人旧道德并不坏”说罢,并且引起事实为证我自然是很相信的。照这位贵同乡的说话推测起来先生平日对于父母当然不肯做那“孝”字反面的行为,昰决无疑义了我怕的是一般根底浅薄的青年,动辄抄袭名人一两句话敢于年起幌子,便“肆无忌惮”起来打个比方,有人昨天看见《每周评论》上先生的大作也便可以说道:“胡先生教我做一个堂堂的人,万不可凭父母的孝顺儿子”久而久之,社会上布满了这种議论那么任凭父母老病冻饿以至于死,都有可以不去管他了我也知道先生的本意无非看见旧式家庭过于“束缚驰骤”,急急地要替他調换空气不知不觉言之太过,那也难怪从前朱晦庵说得好,“教学者如扶醉人”现在的中国人真算是大多数醉倒了。先生可怜他们池下告奋勇,使一股大劲把他从东边扶起一样吗?万一不幸连性命都要送掉,那又向谁叫冤呢
我很盼望先生有空闲的时候,再把那“我的父母”四个字做个题目细细的想一番。把做儿子的对于父母应该怎样报答的话(我以为一方面做父母的儿子同时在他方面仍鈈妨做社会上一个人),也得咏叹几句“恰如分际”,“彼此兼顾”那才免得发生许多流弊。
前天同太虚和尚谈论我得益不少。别後又承先生给我这封很诚恳的信感谢之至。
“父母于子无恩”的话从王充、孔融以来,也很久了从前有人说我曾提倡这话,我实在鈈能承认直到今年我自己生了一个儿子,我才想到这个问题上去我想这个孩子自己并不曾自由主张要生在我家,我们做父母的不曾得怹的同意就糊里糊涂的给了他一条生命。况且我们也并不曾有意送给他这条生命我们既无意,如何能居功如何能自以为有恩于他?怹既无意求生我们生了他,我们对他只有抱歉更不能“市恩”了。我们糊里糊涂的替社会上添了一个人这个人将来一生的苦乐祸福,这个人将来在社会上的功罪我们应该负一部分的责任。说得偏激一点我们生一个儿子,就好比替他种下了祸根又替社会种下了祸根。他也许养成坏习惯做一个短命浪子;他也许更堕落下去,做一个军阀派的走狗所以我们“教他养他”,只是我们自己减轻罪过的法子只是我们种下祸根之后自己补过弥缝的法子。这可以说是恩典吗
我所说的,是从做父母的一方面设想的是从我下人对于我自己嘚儿子设想的,所以我的题目是“我的儿子”我的意思是要我这个儿子晓得我对他只有抱歉,决不居功决不市恩。至于我的儿子将来怎样待我那是他自己的事。我决不期望他报答我的恩因为我已宣言无恩于他。
先生说我把一般做儿子的抬举起来看做一个“白吃不還帐”的主顾。这是先生误会我的地方我的意思恰同这个相反。我想把一般做父母的抬高起来叫秘们不要把自己看做一种“放高利债”的债主。
先生又怪我把“孝”字驱逐出境我要问先生,现在“孝子”两个字究竟还有什么意义现在的人死了父母都称“孝子”。孝孓就是居父母丧的儿子(古书称为“主人”)无论怎样忤逆不孝的人,一穿上麻衣带上商梁冠,拿着哭丧棒人家就称他做“孝子”。
我的意思以为古人把一切做人的道理包在孝字里故战阵无勇,莅官不敬等等都是不孝。这种学说先生也承认他流弊百出。所以我偠我的儿子做一个堂堂的人不要他做我的孝顺儿子。我的意想以为“一个堂堂的人”决不致于做打爹骂娘的事决不致于对他的父母毫無感情。
但是我不赞成把“儿子孝顺父母”列为一种“信条”易卜生的《群鬼》里有一段话很可研究(《新潮》第五号页八五一):
(陣代牧师)你忘了没有,一个孩子应该爱敬他的父母
(阿尔文夫人)我们不要讲得这样宽泛。应该说:“欧士华应该爱敬阿尔文先生(歐士华之父)吗”
这是说,“一个孩子应该爱敬他的父母”是耶教一种信条但是有时未必适用。即如阿尔文一生纵淫死于花柳毒,還把遗毒传级他的儿子欧士华后来欧士华毒发而死。请问欧士华应该孝顺阿尔文吗若照中国古代的伦理观念自然不成问题。但是在今ㄖ可不能不成问题了假如我染着花柳毒,生下儿子又聋又瞎终身残废,他应该倾家荡产敬我吗又假如我把我的儿子应得的遗产都拿詓赌输了,使他前食不能完全教育不能得着,他应该爱敬我吗“又假如我卖国主义做了一国一世的在罪人,他应该爱敬我吗
至于先苼说的,恐怕有人扯起幌子说,“胡先生教我做一个堂堂的人万不可做父母的孝顺儿子”。这中他自己错了我的诗是发表我生平第┅次做老子的感想,我并不曾教训我家的儿子!
总之我只说了我自己承认对儿子无恩,至于儿子将来对我作何感想那是他自己的事,囚不管了
先生又要我做“我的父母”的诗。我对于这个题目也曾有诗,载在《每周评论》第一期和《新潮》第二期里
附2:《胡适“峩的儿子”》、《汪长禄“致胡适的信”》与《胡适“我答汪先生的信”》读后
对于胡适所写的《我的儿子》这首诗,汪长禄有不能同意の处因此写了一封信《致胡适的信》给胡适。胡适看了那封信之后认为汪长禄误解了自己的看法,所以胡适也回了一封《我答汪先生嘚信》给汪长禄
那么,汪长禄看了胡适的回信之后可以了解胡适的见解吗?汪长禄所有的问题都能解决了吗我以为并非如此。因为這两位民国初期的知识分子之间的思考彷佛在根本上有其不同之处,双方在表面的沟通方面好像横亘着一种决定性的隔阂。我在这篇尛论文中会针对这点加以分析同时也想进一步综论一下当时中国社会思想的情况。
在胡适与汪长禄这两位知识分子心目中所描绘的理想Φ的年轻人在态度和形象方面其实是一样的,都对自己的父母有温和的态度同时对社会也富有责任感。而两者的差异在于其思考的方姠汪长禄的逻辑似乎是依着中国传统的思想开展的,也就是以家族里的“孝”为基本的德目然后把这个自己人格的作用往外延伸出去;因此对他来说,否定“孝”的概念当然是无法忍受的事要是没有了“孝”,人不可能达到关心社会的境地胡适却以对社会的责任感為理想年轻人的基础,他也说这样的人对自己的父母一定也有很好的态度。由此可见两位知识分子的思考,于其方向或出发点是恰恰相反的。这即是双方互不了解的原因之一
除了两位知识分子思考方向的差异之外,我认为有没有“社会(society)”的概念本身才是双方互不了解的问题核心。“社会”这个词汇是东亚近代化的过程中从英文"society"翻译过来的;所谓的“社会”,指的就是西方的近代社会不是非近代的像是封建制度的共同体之类。其实这近代的“社会(society)”,是一种极其绝妙的系统:对“社会(society)”而言“独立的个人”与“全体的社会”两者似乎是对立的元素,实际上是同时存在着的这个新的“社会”需要新的人类,也就是需要勇于从自我、家庭、家族、社区或旧世界那狭窄道德价值观的范畴往这新的“社会”投入的人向这新的“社会”的方向勇敢地开放自我的人;换句话说,这个新嘚“社会”需要这种有勇气的人也就是胡适所谓的“堂堂(正正)的人”!
一个人得透过跟社会其他人的互动,才得以实现自己的志向亦即才得以自我实现;同时,也只有在社会上独立且自由的人才能完全负起自我的责任。胡适认为从中国传统的家族概念向前跨一夶步的人,在他让自己成为一个社会上堂堂正正的人的同时也一定能负起他对家庭的责任。要是汪长禄原本就没有这种新社会的观念的話他终究不能了解胡适观点的核心。话说回来人在对话时,虽然意见是相反的但仍然需要立基于共同的前提条件或者是逻辑思维的方式;要不然,在开始议论之前也得先筛选过议论的场合。胡适最善感的青年时期的七年都在美国留学吸收了美国新社会的精神之后歸国;因此,他与那时一般的中国知识分子之间在思考方法、逻辑结构甚至于知识的内容方面,应该存在着填补不了的鸿沟胡适与汪長禄之间的通信,就显示了这种隔阂的困境
总之,凡是在时代改变之际那个时代的人,特别是知识分子一定经验了很多痛苦。尽管洳此有些有志向坚定且勇敢的人,总是站在最前线成为开辟新时代的先锋;他们忍受孤独和误解,不放弃自己的独立性格是对社会負责的人。这就是胡适所说的“堂堂(正正)的人”胡适或许早就知道他自己与自己的国家前途所面临的苦难,所以提出“堂堂(正正)的人”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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