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许多导游朋友都收到旅游主管部门发送的短信:提示从今年1月1日起注册地旅游部门开始对上岗服务导游未开启“全国导游之家APP”的行为正式实施行政处罚。协会特茬此进行如下提示:
1、“全国导游之家APP”可在苹果手机应用商店或各安卓手机应用商店进行下载为避免APP出现闪退或无法运行的情况,请務必确保下载的是最新版本
2、上团前,请务必告知旅行社按照行程计划如实在数字旅游平台录入行程信息和带团导游信息。同时本人應确认该团队行程在“全国导游之家APP”中能够查看
提示:旅行社未按要求如实填写信息、或填报信息与实际不符的均可能因违规受到处罰。
3、上团时导游除佩戴导游证、携带行程单以外,务必在手机上点击运行“全国导游之家APP”并确认手机的定位功能已打开,然后使軟件在后台运行即可
苹果手机打开定位方式:设置——隐私——定位服务,下拉列表找到“全国导游之家”选择“始终”。
安卓手机咑开定位方式:设置——定位(或GPS服务)
《导游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导游在执业过程中应当携带电子导游证、佩戴导游身份标识並开启导游执业相关应用软件。
《导游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违反本规定的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處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