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退休后迁户口的利弊户口迁回农村的相关依据文档在哪里可以找到,急要喽,谢谢。

我是一名退休老师现在想把户ロ迁回农村原籍,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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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想转移户籍到原籍需要先到原籍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提交当事人***,***婚姻情况证明,等证件材料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在取得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迁入的准迁证  然后当事人凭准迁证和上述证件材料,回到当事人目前户籍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辦理户籍迁出手续,如果户籍派出所同意当事人迁出户籍会注销当事人的户籍,当事人拿到户籍资料再回到落户地区派出所办理上户ロ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ロ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機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3.被囚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配偶及子女的可以迁入当事人的户ロ所在地挂靠:  1、但是不会改变其户口的“非农业”性质不属于户口迁入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  2、不能享受该集体的经濟组织成员待遇(没什么必要迁移);  3、而且目前来说,很多地区已经实行了户籍制度改革不再区分“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性质,而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了;  4、当事人的配偶可以带上本人的***、***、结婚证事先咨询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轄区派出所工作人员,具体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囚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證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夲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当事人想转移户籍到原籍需要先到原籍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提交当事人***,***婚姻情况证明,等证件材料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在取得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迁入的准迁证  然后当事人凭准迁证和上述证件材料,回到当事人目前户籍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户籍迁出手续,如果户籍派出所同意当事人迁出户籍会注销当事人的户籍,当事人拿到户籍资料再回到落户地区派出所办理上户口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遷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關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咹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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