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的主要内容》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可变更合同在我国现行《民法总則的主要内容》和《合同法》里称为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是基于法定原因,当事人有权诉请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變更、撤销的合同 

1、欺诈。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4、重大误解对合同性质的误解(如将保管作务赠与);对合同当事人的误解;对合同标准的的误解。

5、显失公平可撤销合同

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不得撤销對于上述情况,合同可以在合适的范围内进行变更这是一种对于合同双反的保护措施。

>>《详解民法总则的主要内容的立法与主要内容》--扈继华老师(第二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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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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