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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多人从武汉回大溪被隔离了这個后生被拘留3日!
本网讯(通讯员 谢慧远)1月24日14时许,一位微信名为“Zzx”的网民在“老A接盘群”里编造所谓“大溪成为重灾区、我在公安局、从武汉回到大溪镇一千多人、现在公安局全部去抓了、隔离15日 、政府包了10个宾馆、你们不要回大溪、现在大溪最严重”等不实信息被其他群成员截图转发,后被网民大量转发扩散在温岭及台州尤其是大溪镇范围内造成数千群众恐慌,影响十分恶劣
温岭警方第一时間对该线索展开核查并及时锁定违法嫌疑人郑某某。经查郑某某对为博取眼球、获取他人注意,故意捏造夸大不实信息发布到微信群的違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郑某某已被温岭警方处以行政拘留3日
这位网民,也许只图蹭把热点、引起他人注意然而网络的裂变效应导致一传十、十传百,尤其在当前全民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情况下这无疑会加重民众的恐慌情绪,不利于防控工作开展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对于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打击希望广大网民引以為戒,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共同维护良好的公共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ㄖ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伍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辦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二款: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絡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規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