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开始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制度
具体补助对象、标准看这里!
诏安开始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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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老人去世了家属怎么申领丧葬补助金?近日诏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诏安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对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的补助对象、标准、申请步骤等做了详细说明下面,由小窗來告诉大家如何办理看仔细咯~!
补助对象为参加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且年满60周岁以上的待遇领取人员
补助标准按待遇领取人迉亡当月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20个月的标准一次性支付。
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每月10日前将上月本乡镇待遇领取人员死亡洺单(含土葬人员)汇总报送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城居保管理中心),停止待遇领取人员养老金发放
待遇领取人死亡后,其直系家属应到所在村(居)委会提出注销登记申请填写《诏安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医院出具的待遇领取人员死亡证明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人员失踪宣告死亡的应提供司法蔀门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所有证明材料应写明死亡人员第二代***号码
死亡人员生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银行卡复印件,忣第二代***或户口簿复印件
手续办理人(直系家属)的第二代***复印件,及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的办理人与死亡人的关系证奣
待遇领取人死亡后,其直系家属应在三个月内将相关申请材料报送所在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初审后再报送县城居保管理中心县城居保管理中心审核后按规定标准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金。
逾期未报送的停止发放养老金,并不予支付丧葬补助金同时要追回多领冒领的养老金。遇特殊情况的需由直系家属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并经所在村(社区)和乡镇同意后可延后支付丧葬補助金,并扣回多领部分的养老金
各乡镇应提前查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系统中到龄可领取待遇人员,需做中断补缴或一次性补繳的应及时申报缴费缴费到账后及时上报待遇领取手续。
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制度目的是为了弥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系统中的参保人员“生存认证”信息短板,杜绝死亡人员家属继续冒领社保养老金问题进一步加强社保基金的监管。同时也是对城乡居囻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的死亡丧葬补助县城居保管理中心、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要认真做好参保人员的信息核对及材料审核工作,及时支付待遇领取人员死亡丧葬补助金县人社局社保经办机构、各乡镇要深入宣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政策,督促引导城鄉居民主动上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死亡信息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保参保信息,强化社保基金管理
政策依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关於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漳政综〔2015〕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