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城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对修订城市民族工作条例提出建议,开展城鎮化进程中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少数民族地区绿色发展、构建青藏高原特色产业体系等调研考察专题学习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就修订宗教事务条例提出意见举办宗教知识讲座,支持宗教界委员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领教规教义阐释围绕宗教人才培养、云南边境地区宗教问题、藏传佛教寺庙管理长效机制建设等调研议政。召开3次少数民族界、宗教界社情民意座谈会报送在民族地区建竝精准脱贫综合试验区、规范基层宗教团体建设、健全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体制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