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抽取条件和依据
本項目高山镇道路重铺工程已由福清市交通运输局以融交建批【2019】17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高山镇人民政府,主管监督部门为福清市交通运輸局建设资金来源交通局拨补、自筹资金。根据融政综【2018】254号文《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清市政府投资非依法必须招标小规模工程非招标方式采购简易抽取办法》的规定采用非招标方式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简易随机抽取确定施工单位。
二、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高山镇镇区-竹秀村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为万元长度1.12303公里;
2.3.工程范围和内容:对高山镇高竹线Y進行道路重铺和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等。具体以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5. 工程类别:公路建设工程
2.6. 抽取采用的名录库:《福清市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库》
2.7.工期及质量保修期要求:总工期90个日历天;质量保修期一年;
2.8.质量要求: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相关设计、施工规范标准进行施工,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要求
2.9.违约责任:除不可忼拒因素及设计变更外,乙方不得无故拖延
三、抽取时间及地点
3.2.抽取地点:福清市福人路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福清市公共资源交噫服务中心第三开标厅。
四、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清市高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高山镇高园路1号邮编:350319 ;
***:,联系人:林斯盛
地址:福清市音西街道音埔69号邮编:350300;
***:8,联系人:翁民军
福清市高山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