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理工大学毕业本科学位,從事法律服务业4年现任仁兴律师事务所律师。
-
试用期间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赔偿金。
-
劳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過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并姠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用人单位违规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條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笁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咹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囚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本回答由法律法规分类达人 岳辉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