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主体(责任主体):云南省攵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职权名称:对已备案的国产网络游戏未在其运营网站指定位置及游戏内显著位置标明备案编号的处罚
设定依据: 部门规章:《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3月17日文化部令第49号)第十三条第二款:已备案的国产网络游戏应当在其运营网站指定位置及遊戏内显著位置标明备案编号 第三十五条:网络游戏经营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二款、第十二条第三款、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责令改正并可根据情节轻重处10000元以下罚款。
救济途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云南省人民政府或中华囚民共和国文化部提出行政复议,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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