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哥同居四年的女友和他的好朋友有染 被哥哥在宾馆抓到。
然后家人和我 还有双方的朋友把他兩带到家里 商量怎么处理这件事 对方要求把他家长请到家里来 一起进行协商
开始对方不承认 我哥哥在气愤之下 给他一耳光后来我哥哥的奻友承认了 他才承认
经过几个小时的协商 对方答应以六万元 赔偿我哥哥的精神损失费 和经济损失费(因为我嫂嫂一直没有生育能力 我家花叻好几万元为她治病)
后来对方和他爸爸说回去拿钱时 就报了案 说我们敲诈故意勒索罪
然后对方回去了几天 觉得自己理亏 对不起我哥哥 他們既是邻居又是好朋友 因此想解决此事 托朋友来向我哥哥说情 以三万元现金赔偿哥哥的损失
当时拿钱时 有很多邻居朋友 还有对方的姐姐、姐夫在场 对方还当着众亲友的面向我的家人们道歉 可是钱拿了以后 第二天我哥哥就被抓了 现在已经有四十天了 被检察院批捕了
现在对方也願意出面澄清事实 阐述这个钱不是我们故意勒索罪他的 是他托朋友说情 自愿赔偿的
公安局还是不放人 下一步我们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