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成安委〔2011〕52号签发单位:市政府安委会 各区(市)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液化石油气“蓝色行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市政府安委会决定从 2011年12月9日至14日开展全市液化石油气“蓝色行动”专项督查现将《成都市液化石油气“蓝色行動”专项督查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附件:成都市液化石油气“蓝色行动”专项督查方案 成都市液化石油气“蓝色行动”专项督查方案 为保证我市液化石油气“蓝色行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位,效果明显确保液化石油气行业安全、稳定发展,预防燃气事故的发苼制定如下专项督查方案: 一、检查时间:2011年12月9日至12月14日(具体时间由各组组长自行确定)。 二、检查范围:液化石油气充装站、配送站(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和餐饮行业使用液化石油气情况 三、检查内容:各区(市)县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并开展工作情况;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安全责任制、持证上岗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企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员工安全学习记录、岗位技能培训、设施设备检测、巡检、维护保养记录情况;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情况。 专项督查分为六个督查组由市安监局、市经信委(市能源办)、市公安局、市质监局、市交委、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公安消防支队派员组成。 检查地点:金堂县、青白江区、新都区 成員:修忠文(市经信委副巡视员) 检查地点:双流县、龙泉驿区、彭州市 检查地点:蒲江县、新津县 检查地点:崇州市、温江区 检查地点:邛崃市、大邑县 检查地点:都江堰市、郫县 组长单位负责召集本检查组人员明确检查时间、集合地点,组长单位负责提供车辆保障;檢查结束后由组长单位将检查情况汇总报市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整治协调小组办公室(***:) 信息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府辦公厅,白刚副市长、世勇副秘书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