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号上班3号到2月17号上班9号末上班,公司要求休年假,合理吗

因为肺炎疫情好像广东要求非關系民生的公司不得在9号之前复工。所以公司就让大家在家办公看到其他新闻关于复工的解释有说明:9号之前在家办公都算作休息日加班並且要支付双倍工资。但是我公司没有任何要双倍支付工资的通知想问公司这种行为是合理合法的吗?

岂止不合理还不合规呐!

人社廳明电[2020]5号文写的明明白白:“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笁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所以你可以和公司硬刚,让他照常付你工资如果公司按旷工和你解除劳动合同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违法解除的经济赔偿金但,前提是你要充分举证证明“ 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比如村、居委会说明资料、政府发布的限行通知等相关证明。

况且看现在的情况企业复工寥寥,你公司大概率是未遵守政策提前复工那么你可以做的更刚一点:(1)根据浙江高院的规定,你可以主动提离职且主张经济补偿金;其他地方规定要查一下,最高院的规定也快下来了;(2)行政举报擅自提前复工,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企业及其负责人可能被处以警告、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措施。

但是!把企业刚死了同事老板都回家再就业,这又何必呢咱们有商有量不好吗?给几个协商小建議:

(1)冲抵带薪年休假要注意的是这个冲抵是自愿协商的,公司强迫不来其中,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鈈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2)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后(一般从你年前不提供劳动起算)还不能返岗的,按公司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有的地方是70%差不多1.5k上下)计发生活费。

(3)另外还能协商放弃未返岗期间的工资、降低工资标准、推迟工资发放等等。

说实话还有点小羡慕题主呐你难道不知道有很多的人的境遇是下面这样的吗?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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