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成果 | 毛景:报复性解雇認定标准及法律责任之构造——基于美国立法与司法经验的考察
报复性解雇认定标准及法律责任之构造
——基于美国立法与司法经验的考察
作者:毛景武汉大学经济法专业博士研究生。
来源:《上海财经大学学报》2017年第6期
近年来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不论个别劳动关系领域抑或集体劳动关系领域均已出现一些报复性解雇案例但司法机关并不清楚应当如何对其进行认定以及怎样课责。因我国采行法定事由解雇模式导致司法机关对报复性解雇纠纷的处理策略是简单地将其与违法解雇进行比对,并未注意到报复性解雇的独特性往往造成被報复性解雇的劳动者无法获得有效救济。质言之我国当前解雇保护制度存在法律漏洞。报复性解雇行为不但侵犯劳动者的工作权而且損害劳动者的公民权与社会公共利益。在我国积极融入全球化、新生代劳动者权利意识不断高涨以及国家大力推进“依宪治国”保护公民基本权的背景下必须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公民权与社会公共利益,故亟须将报复性解雇纠纷纳入法治化治理的轨道
美国自从1959年加利福利胒亚州最高法院在“彼得曼诉国际茶马仕公司”一案中首次承认“报复性解雇”属于侵权行为并判决原告彼得曼胜诉以来,通过立法与司法的交互作用历经几十年的演变,已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反报复性解雇规则体系其中,美国学界对于推动反报复性解雇规则体系的形成與完善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几十年来,美国学者们对报复性解雇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代表性研究文献如下:学者As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