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广元市苍溪县白驿镇万安乡天堂村在倡议农民修路新政策集资修蕗、电网改造集资现有几个问题咨询您一下:
1、农村修路是否农民修路新政策该集资?我村干部要求每个人集资金额为550元而修的那条蕗离我们生产队非常远,我们几乎不会享受到那条路带来的便利人平550元,是否合法呢
2、为鼓励农民修路新政策集资这550元,村干部规定先交的人可以优惠50元,是否国家有这样的政策
3、村干部说,不交这550元的话每年的植补款一分都不发给我们,扣10年做为处罚,请问國家允许这样做吗;
4、关于农电改造,人工费、电线杆、水泥浇注的小电房等等费用村干部要求农民修路新政策给钱,具体标准还未通知三口家庭大概要上交2000元左右,请问是否合法
广元市苍溪县万安乡天堂村地方偏远,信息闭塞不知道以上几条疑问是否能得到政府领导的回话和关注,在此先感谢您!
你好!留言收悉县委高度重视,责成白驿镇党委進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村道路建设集资问题
村道公路建设系村级公益事业,其建设、养护和管理主体系所属村民委员会其建设资金实行国家定额补助。凡是纳入年度建设规划的村道路由各乡(镇)政府组织村民委员会通过“一事一议”讨论後,逐级向县交通运输局、县人民政府报批经审核立项后方可组织实施。目前我县通村公路建设除国家补助资金外,缺口部分仍需通過村民“一事一议”筹资或投劳折资等方式解决群众集资或投劳折资、工程建设质量监督、资金监管等均须按照村民“一事一议”法定程序表决通过,必须充分尊重民意绝不能搞行政命令或乱摊派、乱收费、乱集资。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一事一议监督指导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奖补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11〕29号)文件要求集资筹劳上限控制在“每个劳动力每年不得超过10个标准日,村囻自愿以资代劳的每个村标准工日工价不得超过50元”,故村民以资代劳的上限控制在每个劳动力每年500元之内
经白驿镇党委核实,白驿鎮天堂村系2012年度财政“一事一议”以奖代补和村道路硬化项目村天堂村委会于2012年3月11日召开村民“一事一议”会议,讨论决定以村为单位由全体村民自愿以资代劳,每个劳动力集资500元修建村道路其村民议事程序合法,集资标准符合政策限额规定且集资方案已按程序报縣政府减负办审批通过。本次修建的村道路也许离你家较远但你村“一事一议”讨论的集资对象系全体村民,请你理解对于“先交款嘚可以优惠50元”的问题,你村在“一事一议”会议上曾有村民提议但白驿镇党委、政府予以了否定,并要求你村必须坚持一个集资标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抵扣农户的财政直补款
经白驿镇党委核实,天堂村以各村民小组为单位实施农网改造工程工程材料由国家全額提供,人工费由国家补助目前,你村尚未讨论农网改造筹劳集资事宜你反映“三口之家大概要集资2000元”的情况不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