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所反映关于“到现在今年的过渡费还没到账,各种拆迁补偿也一分没看到补偿的房子也没有眉目,马上就过年了又要給钱租房住”的问题。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1、过渡费:签订房屋拆迁协议之日已经与房屋补偿款一并预先发放了一年度的过渡费。┅年期满以后过渡费标准将按第一年的2倍执行,区国土局将按季度核实人员信息并将款项拨付到位。2019年1月将对2018年未发放月份的过渡費发放到位;2019年4月,将对2019年第一季度的过渡人员进行核实并发放过渡费;以此类推
2、拆迁补偿费:涉及房屋及构筑物、地面附着物的补償费,已经于签订拆迁协议时支付
3、安置房:安置房规划选址位于清泉大道C段成南高速路出口附近。目前正在按方案加快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