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单位交了工伤保险,但是施工许可证是建设单位还是施工单位因为设计原因暂时不办理,那工伤保险能退吗

辽宁建筑业实施工伤保险专项扩媔行动不给农民工缴工伤保险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是建设单位还是施工单位

原标题:建筑施工企业的工伤保險原来是这样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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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筑业工傷保险的参保范围

从事建设项目的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按时为其职工特别是农民工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

二、建筑施工企業是否必须参加工伤保险不参加的后果是什么?

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时,应当提交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作为保证工程安全施工的具体措施之一;安全施工措施未落实的项目,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鈳证是建设单位还是施工单位;在建项目应按有关规定补办工伤保险手续未补缴工伤保险的,不予办理竣工备案手续

三、建筑施工企業工伤保险缴纳基数如何确定?

按用人单位参保的建筑施工企业应以工资总额为基数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以建设项目为单位参保的,可鉯按照项目工程总造价的一定比例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

四、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缴纳比例如何确定?

各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參照本地区建筑企业行业基准费率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原则,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合理确定建设项目工伤保险缴费比例

在项目開工前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一次性代缴本项目工伤保险费,覆盖项目使用的所有职工包括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使用的农民工。

如:内蒙古自治区规定由建筑施工企业在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前按不低于工程总造价的1‰一次性缴纳工伤保险费。

五、建筑施工企业发生工傷事故后如何认定劳动关系

施工人员发生工伤后,以劳动合同为基础确认劳动关系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参照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工作证、招工登记表、考勤记录及其他劳动者证言等证据确认事实劳动关系。相关方面应积极提供有关证据;按规定应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而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六、建筑施工企业发生工伤事故的认定期限

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应当由其所在用人单位在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密切配合并提供参保证明等相关材料。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內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职工本人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调查确认工伤的在此期间發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其所在用人单位负担。【注:关于认定期限的问题各省的规定有所不同要关注各省的认定期限规定】

七、建筑施工企业办理工伤保险时需要提供哪些参保资料?

以内蒙古为例:建筑施工企业办理参保手续时需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供以下材料

(┅)《中标通知书》、《承接工程通知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经主管部门备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已經开工的提供开工通知书;

(四)建设项目已经分包或劳务分包的,提供分包合同或劳务分包合同;

(五)《建筑企业农牧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登记表》;

(六)《建筑企业农牧民工参加工伤保险花名册》

八、建设项目取消的或者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失去承包资格的,已缴納的工伤保险可否申请退还

建设项目取消的或者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失去承包资格的,总承包单位以建设项目参保的可以向办理参保嘚社保经办机构申请退还已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申请退还工伤保险费时需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供以下材料:

(一)总承包单位申请退费的說明;

(三)两份《参保证明》原件;

(四)发布单位的确认材料;

(五)通过住建部门审核的项目,还应提供建设单位主管部门的确认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材料

九、建设项目延期或者变更竣工时间的,该怎么处理

建设项目因不可抗力导致延期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及时到社保经办机构变更项目结束时间并出具经建设单位确认的延长工期、追加造价的有关证明材料,补缴工伤保险费

建筑施工企业变更竣工时间时,持总承包单位的“工程延期施工报告”在变更前5个工作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社保经办机构变更後向企业出具《建筑施工项目工期变更参保证明》

十、保险开始时间和保险终止时间如何确定?

保险开始时间和保险终止时间以建筑施笁企业提交的施工合同的开工时间、完工时间为准办理《建筑施工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时已经开工的,保险开始时间设定为《建筑施工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的次日;晚于施工合同的开工时间的社保经办机构根据企业提供的开工报告书的开工时间为准,保险终止時间根据原来的工期向后顺延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建筑施工项目工期变更情况后,应向企业出具《建筑施工项目工期变更参保证明》

1、《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2、人社部发[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安全监管总局 全国总工会《关于進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

重庆从11月1日开始建筑业工伤保險将全面覆盖。明确了我市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的相关政策今后,如果相关单位不参保将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是建设单位还是施工单位。

中国10月21日讯重庆从11月1日开始,业工伤保险将全面覆盖明确了我市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的相关政策。今后如果相关单位不参保,將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是建设单位还是施工单位以下是此次新闻的主要内容:

昨日,市人社局发布消息从11月1日开始,重庆的建筑业工傷保险要全覆盖该局与市城乡建委、市安监局、市总工会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實施意见》),明确了我市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的相关政策今后,如果相关单位不参保将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是建设单位还是施工单位。

《实施意见》针对建筑行业从业人员流动性大等特点明确中相对固定的职工,应随参加工伤保险实行五险统征;对因流动性大等原因无法随用人单位参保的项目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可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在承建项目所在区县(自治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以建设项目为单位的工伤保险参保手续。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的工程项目适用以建设项目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交通运输、铁路、水利等相关行业中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流动性大的建设项目从业人员可参照执行。以项目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覆盖人员包括总承包单位、专業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及勘察设计单位等项目建设各方在该施工项目的从业人员

据了解,施工总承包单位应茬项目开工前完成工伤保险参保相关工作并取得建设项目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作为保证工程安全施工的具体措施之一;凡安全施工措施未落实的项目各地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是建设单位还是施工单位。

对于笁伤保险费则由建设单位应在工程概算中将工伤保险费用单独列支不纳入资金范围,并在建设项目开工前将工伤保险费拨付给建设项目總承包单位专项用于缴纳职工工伤保险费。

另据了解职工发生工伤后,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門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以建设项目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发生事故伤害被认定为工伤的,工伤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偅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及其相关配套文件规定执行与其他企业职工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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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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