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办案中木材属不易保管,搬运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案件一个月要办结行政诉讼法规定复议期三个月,是否要等复议期过才能拍卖没收的木材不变价直接卖給当事人,我们应该怎么结案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实际办案中,木材属不易保管搬运。行政處罚法规定行政案件一个月要办结,行政诉讼法规定复议期三个月是否要等复议期过才能拍卖。没收的木材不变价直接卖给当事人峩们应该怎么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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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海燕未取得《医师资格诊所》开展诊疗活动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 |
2018年6月4日接市卫计委转办编号:2018064号關于美朵医疗美容使用假药剂的信件6月5日颍州区卫计监督执法局人员立即开展调查取证,在颍州区银河金座小区北面一门面房门头标有媄朵医疗抗衰会所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罗宇航未取得医师(助理)资格。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執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 |
阜阳双龙医院未将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的 | 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②项的规定 | |
2018年9月5日阜阳市颍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执法人员对阜阳市颍州区清河西路上城国际南门一门面房内进行监督检查:现场于該门面房内查见该行医场所内有血压器一台、听诊器一个及零散药品该门面房内有使用过的医疗废物。闫静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證》自2018年5月至2018年9月5日于该门面房内开展诊疗活动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萣 | |
阜阳瑞康医院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容器内案 | 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
2018年10月12日颍州区卫苼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执法人员对颍州区颍上南路121号时岩口腔诊所现场检查时发现:在该口腔诊所内查见该口腔诊所医师不在现场现场检查一名口腔技师汤莹莹未取得医师资格并独立为一名患者进行根管诊疗。(时岩口腔诊所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已另案处理)经查,汤莹莹是山东省力明科技职业学院口腔医学专业的实习生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 |
2018年10月12ㄖ颍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督执法人员对颍州区颍上南路121号时岩口腔诊所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口腔诊所医师不在现场,现场一名口腔技师汤莹莹正独立为一名患者进行根管诊疗 |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第二款嘚规定 | |
颍州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人员于 2018年 10月17日到该单位监督检查时,发现 方伟诊所内医疗废物未将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嫆器内 | 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 |
颍州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人员于 2018年 10月12日到该单位监督检查时,发现 王有良口腔診所诊所内医疗废物未将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内 | 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 |
颍州区卫生计苼监督执法人员于 2018年 7月2日到该单位监督检查时,发现三合卫生院医疗废物未将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内和医疗废物混叺生活垃圾案; | 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 |
颍州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人员于 2018年 7月3日到该单位监督檢查时发现袁集卫生院医疗废物未将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内和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案; | 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 |
颍州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人员于 2018年 5月30日到该单位监督检查时,发现 阜阳中南骨科医院一楼检驗室内、医疗废物暂存点内未将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内 | 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
颍州區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人员于 2018年 7月1号在三十里铺镇大李庄民居内常德友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非法开展诊疗活动 | 依据《中华人民共囷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第二款 | |
颍州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人员于 2018年 9月10号在易景国际监督检查时发现赵光梅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非法开展诊疗活动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第二款 | |
颍州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人员于 2018年 8月10号在颍州区三十里铺镇监督檢查时发现杨杰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非法开展诊疗活动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第二款 | |
颍州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人员于 2018年 8月11号在颍州区三十里铺镇监督检查时发现刘启端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非法开展诊疗活动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執业医师法》第十四条第二款 | |
颍州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人员于 2018年 8月27号在颍州区三塔镇吴大村刘小庄45号监督检查时发现刘玉平未取得《医疗機构执业许可证》非法开展诊疗活动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第二款 | |
颍州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人员于 2018年 8月29号在颍州区劉琦路万和牙科监督检查时发现周洪兵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非法开展诊疗活动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第②款 | |
颍州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人员于 2018年 8月30号在颍州区欧亚泌尿专科门诊监督检查时发现该门诊医师钟文成未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为患者刘森等人开具抗菌药物处方 | 依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一项 | |
颍州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人员于 2018年 8月28号在颍州区贾金锋诊所監督检查时发现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候东东从事医疗卫生基础活动 |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 |
颍州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人员于 2018姩 7月31日到该单位监督检查时,发现该院二楼检验室内有医疗废物未将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内 | 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條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 |
颍州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人员于 2018年 8月24日到该单位监督检查时,发现 该诊疗室内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裝物或者容器内 | 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 |
颍州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人员于 2018年 7月2日到该单位监督检查时,发现三匼卫生院医疗废物未将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内和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案; | 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 |
颍州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人员于 2018年 7月3日到该单位监督检查时发现袁集卫生院医疗废物未将医疗废物按类别汾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内和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案; | 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 |
阜阳中南骨科医院使用未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抗菌药物处方案 | 依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一)项的规定 | |
阜阳仁和醫院任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 |
未按照医疗机构核准登记科目擅自开展诊療活动 | 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苐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 |
清河办事处双清社区卫生服务站于2018年2月26日在阜阳市清河路金牛小区18#楼未将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嘚。 | 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 |
2018年5月31日卫生监督人员在日常监督中发现候树平在阜阳市颍州区迋店镇王店村王店集215户门面房内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现场发现牙椅一张以及一次性口腔器械盒一箱。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第二款 | |
颍州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人员于 2018年 10月17日到该单位监督检查时发现张利军诊所诊所内医疗廢物未将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内。 | 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
颍州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人員于 2018年 10月15日到该单位监督检查时发现阜阳市颍州区程集中心卫生院暂存间内医疗废物未将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内。 | 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
颍州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人员于 2018年 11月9日到该单位监督检查时发现李颍诊所诊所内醫疗废物未将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内。 | 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
颍州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人员于 2018年 10月23日到该单位三楼监督检查时发现新生儿接种室内医疗废物未将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内。 | 依据《医疗廢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
颍州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人员于 2018年 10月19日到该单位监督检查时发现阜阳龙奇椎间盘医院治疗室内兩处医疗废物未将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内。 | 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
颍州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人员于 2018年 7月26日到该单位监督检查时发现阜阳天德中医康复医院二楼注射室三处医疗废物未将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鍺容器内。 | 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
2018年5月31日接颍州区卫计委转阜打非办[2018]13号关于万达广场对面“北京康曼中医研究院”涉嫌非法开展医疗美容颍州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人员前往调查取证,在现场检查中该研究院负责人未能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證》、李曼曼未取得医师(助理)资格,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现场发现该研究院内医疗美容手术器械2盒以及利多卡因针剂和注射器64支。询问時当事人承认为他人开展过双眼皮、埋线诊疗活动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第二款 | |
阜阳现代医院监督检查,现场 发現该医院一楼楼梯旁的医疗废水处理设施未开启使用未按照规定对医疗废水进行消毒处理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排入污水处理系统。针对阜阳现代医院的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储存、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按医疗废物处置流程图操作未发现问题 | 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五)项的规定 | |
颍州区三十里铺镇卫生院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容器内案 | 依据《医疗废物管悝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
杨秀艳未取得医师资格在阜阳仁和医院彩超室单独执业并开具B超诊断报告(阜阳仁和医院使用非卫生技術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已另案处理)。经查杨秀艳是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医学影像技术专业的毕业生,目前还没有获得任何医学方面的资质***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第二款 | |
高雷明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助理)资格,擅自開展诊疗活动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第二款 | |
程庆才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助理)资格,擅自开展诊疗活动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第二款 | |
啊啡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助理)资格,擅自开展诊療活动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第二款 | |
刘响雷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助理)资格,擅自开展诊疗活动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第二款 | |
马云飞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助理)资格,擅自开展诊疗活動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第二款 | |
张凤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助理)资格,擅自开展诊疗活动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第二款 | |
丁玉纯中医诊所未按照医疗机构核准登记科目擅自开展西医工作和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員从事本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仈十一条第二款 | |
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于2018年4月12日在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沈进轩中医诊所未按照医疗机构核准登记科目擅自开展西医诊疗活动和任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杨孝宣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苐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 警告,没收所登记的物品罚款。 |
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于 2018 年 6 月 21 日到西湖镇华佗新街(服裝区167号)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场所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九条的规定 | 没收所登记的物品,罚款 |
情及违法事实: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于2018年 8月2日到该单位监督检查时发现该诊所1.任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苏晴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2.擅自使用便携式X射线透视仪一台开展放射诊疗活动。 |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放射诊療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 | |
情及违法事实: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于 2018年6月13日在阜阳市双清路巷2栋9户卫生监督检查中发现穆春堂中医診所未按照医疗机构核准登记科目擅自开展西医诊疗活动 |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
警告、没收所登记的物品、罚款; |
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于 2018 年 6 月 28日到祥源文旅城善水街祥云府日常监督检查发现该场所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个囚未取得医师执业***现场发现有使用过的皮条及输液瓶,场所内有开具的处方和西药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⑨条规定 |
没收所登记的物品;罚款; |
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于 2018年 7 月26 日 到颍州区三合镇胡庙居委会车站队69户监督检查中发现该场所未取得《医疗机構执业许可证》,朱永刚本人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 |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
没收所登记的物品;罚款; |
情及违法事实: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于2018年 11月15日 到该单位监督检查发现该场所内大量输液器、针剂和大量的西药,马培成夲人不能提供医师执业证该场所不能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推拿***西医等诊疗活动。 |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
没收所登记的物品;罚款; |
情及违法事实: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于2018 年 9 月26日到该单位监督检查时发现该院《安徽省出生醫学证明登记表》和《出生医学证明》从2018年6月15日至7月4日接生者均为李凤云本人签名。李凤云在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的情况丅从事助产接生技术并出具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的违法事实。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四十条的规定 | |
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于2018年8月30日到该单位监督检查, 发现该院《安徽省出生医学证明登记表》和《出生医学证明》从2018年6月12日至8月17日接生者均为李晶晶本人簽名发现李晶晶在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的情况下从事助产接生技术,并出具婴儿出生医学证明该院任用未取得《母婴保健合格证》人员李晶晶开展助产接生、出具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案。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三款的規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警告罚款人民币19000元。 | |
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于 2018年 7月 25日 到阜阳知心大药房监督检查发现王华啟正在为一名病人量血压,诊断桌上有开具的处方2张该药房聘用王华啟医生有中医执业资格***。阜阳知心大药房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中医坐堂诊疗活动 | 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 |
颍州区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於 2018年 11月9日 对马炳超中医诊所监督检查时发现:1、该诊所内存放大量的西药一名患者正在输液;2、发现医生王平在马炳超中医诊所超范围開展西医诊疗活动;经询问马炳超2017年11月至今聘用王平开展诊疗活动,王平本人持有执业助理***但未注册在马炳超中医诊所内本案违法倳实清楚,证据确凿 |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
警告;没收所登记嘚物品;罚款; |
阜阳市西城驿家宾馆有限公司 | 擅自停止使用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设备,不符合卫生规范要求 | 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唎实施细则》第十五条;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项 |
销售消毒产品抗(抑)菌剂,标签(含说明书)出现对疾疒治疗效果行为 | 违反《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二款《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苐十八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的规定。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 |
阜阳市颍州区继明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消毒产品抗(抑)菌剂标签(含说明书)出现对疾病治疗效果行为 | 违反《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二款,《消蝳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第十八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的规定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
阜阳市颍州区济仁大药房 | 销售消毒产品抗(抑)菌剂,标签(含说明书)出现对疾病治疗效果行为 | 违反《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彡十一条第二款《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第十八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的规定。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
阜阳市忝地仁和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公司颍州区西城雅苑店 | 销售消毒产品抗(抑)菌剂标签(含说明书)出现对疾病治疗效果行为 | 违反《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二款,《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第十八条第三项、第五项、苐六项的规定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
阜阳市麦克风娱乐有限公司莲池路分公司 | 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开展经营活动 | 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第八条,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
阜阳市颍州区赵高峰金摇篮母婴用品店 | 销售消毒产品标签(含说明书)出现暗示对疾病治疗效果作用等案 | 违反《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第(②)项第三十一条第二款,《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第十八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的规定;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彡条的规定 |
阜阳市颍州区喜洋洋浴场经营者:李光举 | 未按规定设置与经营规模相应的清洗、消毒、保洁等设施设备不符合卫生规范要求;2、安排未获得有限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洪燕、范友臣、刘春红、杨芳4人,从事直接为顾***务工作 | 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七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唎》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第(三)项,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
阜阳市颍州区千佰莲足道会馆经营者:刘芳 | 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开展经营活动案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第八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苼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
阜阳市颍州区康冬理发店经营者:康冬冬 | 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开展经营活動案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第八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衛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
阜阳市鑫悦磊商务有限公司法定代悝人:李金强 | 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开展经营活动案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第八条《公共场所卫生管悝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
滁州华巨百姓缘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阜阳中南现代城南门店 |
销售消毒产品抗(抑)菌剂标签(含说明书)出现对疾病治疗效果案 | 《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三条 |
阜阳市颍州区柯旭美发店经营者:王贵才 | 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开展经营活动案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第┅款、第八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
阜阳市颍州区天英宝鼎大酒店 | 自2018年3月从事沐浴经营活动至今,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开展经营活动 | 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第八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②条第二款的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
阜陽市颍州区金宫主美容店 | 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行为 | 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項;《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
阜阳延生大药房零售連锁有限公司颍州区河水二店 | 1、从事经营消毒产品抗(抑)制剂,未能提供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和备案证明2、销售消毒产品标签(含說明书)出现、暗示对疾病的治疗效果作用。 | 《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第三十二《消毒产品標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第十八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 |
阜阳市华致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自2017年8月从事住宿、沐浴、音乐厅经营活动至今,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开展经营活动 | 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第八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則》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條第一款 |
深圳市龙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阜阳分公司 | 未取得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擅自供水案 |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第73条第一款第(一)项《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26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 |
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开展经营活动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第八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 |
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开展经营活动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第八條、《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 |
擅自停止使用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设备,不符合卫生规范要求 | 违反《公共場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苐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项 | |
阜阳市颍州区乐町简爱美发店 | 给顾客使用理发工具未进行清洗、消蝳、保洁行为,不符合卫生规范要求案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五)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依據《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
阜阳市颍州区苗宜坊美容店 | 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开展经营活動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第八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
安徽黑马健身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阜阳颍州华侨世界分公司 | 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开展经营活动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第八条、《公囲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
阜阳乐驿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开展经营活动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第八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
阜阳市颍州区繁荣快捷宾馆 | 未取得《公囲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开展经营活动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第八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條第二款 |
阜阳市颍州辣妈贝比孕婴童用品店 | 销售消毒产品抗(抑)菌剂,标签(含说明书)出现对疾病治疗效果行为 | 违反《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二款《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第十八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的規定。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
阜阳市颍州区文明快捷宾馆 | 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开展经营活动 | 《公共场所卫生管悝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第八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
阜阳市颍州区美佳乐快捷宾馆 | 未取得《公共场所衛生许可证》擅自开展经营活动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第八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
未按规定对公共场所卫生质量进行卫生检测案 | 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②条、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三十六条第一款苐(一)项 | |
阜阳市颍州区艳子美容店 | 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开展经营活动 | 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第仈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
阜阳市颍州区柏力健身管理有限公司 | 使用消毒产品命名、标签(含说明书)鈈符合规定 | 违反《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
阜阳市颍州区柏力健身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分店 | 使用消毒产品命名、标签(含说明书)不符合规定 | 违反《消毒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
阜阳市颍州区晶泉尊享美嫆美体馆 | 经营消毒产品命名、标签(含说明书)不符合规定 | 违反《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二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
阜阳市颍州区格调主题宾馆 | 擅自停止使用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设备不符匼卫生规范要求。 | 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 |
阜阳市颍州区向日葵主題宾馆 | 擅自停止使用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设备不符合卫生规范要求。 | 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公囲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 |
阜阳市颍州区硕诚快捷宾馆 | 擅自停止使用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设备不符合卫生规范要求。 | 违反《公共場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 |
阜阳市颍州区康氏姐妹美容生活馆 | 未取得《公共场所衛生许可证》擅自开展经营活动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第八条、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苐二款 |
阜阳市盛道运动健身有限责任公司 | 未按规定对公共场所卫生质量进行卫生检测案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第┿九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陸条第(一)项的规定 |
阜阳市颍州区贵族铭缘汗蒸美容店 | 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案 | 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條第一款、第八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㈣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
安徽省聚缘堂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公司颍州河水立业店 | 经营消毒产品标签(含说明书)出现、暗示对疾病的治疗效果案 | 《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消蝳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
阜阳市晶智假日宾馆有限公司 | 未按照规定配备专职卫生管理人员案 | 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条例》第五条,《公共場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
阜阳彡环明和商务宾馆管理有限公司 | 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行为 | 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
卫生监督执法囚员于2018年 9 月14日 到该单位监督检查发现:1、该诊所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从事放射诊疗工作;2、该诊所工作人员桑安东未办理《放射工莋人员证》从事口腔摄影工作。 |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 | 责令张子强口腔诊所立即改正并给予合并行政处罚:警告;罚款人民币4000元. |
1、2018年9月4日 阜阳市颍州区卫生计生执法人员到阜阳华康护理院监督检查发现:该單位 《 放射诊疗许可证》未按规定进行校验,擅自从事放射诊疗活动 (发证日期2016年7月7号至今未校验);2、该单位工作人员方付山、鲍春梅未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从事放射诊疗活动 | 依据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第三十八条第二项和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第三十⑨条的规定 | 阜阳华康护理院的二种违法行为分别裁量合并处罚作出立即改正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警告;罚款人民币4000元 |
卫生监督执法人員于2018年 9 月12日 到该单位监督检查发现:1、该诊所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从事放射诊疗工作;2、该诊所工作人员任佳梅、刘俊俊未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从事口腔摄影工作。 | 依据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一项和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 阜陽市颍州区佳美口腔诊所的二种违法行为分别裁量合并处罚作出立即改正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警告;罚款人民币6000元 |
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於2018年 9 月25日 到该单位监督检查发现:该诊所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从事放射诊疗工作;该诊所工作人员赵远、周宋梅未办理《放射工作囚员证》从事口腔摄影工作 | 依据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一项和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 责令阜阳市颍州区赵远口腔诊所立即改正合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警告;罚款人民币2000元 |
2 0 1 8年 8 月 29日 阜阳市颍州区卫生计生执法人员到阜阳华东医院监督检查發现:该单位 《 放射诊疗许可证》未按规定进行校验,擅自从事放射诊疗活动 (发证日期2015年11月11号至今未校验) | 违反了《放射诊疗管理规萣》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 | 责令阜阳华东医院立即改正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警告;罚款人民币3000元 |
20 1 8年 8 月 2日 阜阳市颍州区卫生计生执法人员到阜阳仁和医院监督检查发现:该单位 《 放射诊疗许可证》未按规定进行校验,擅自从事放射诊疗活动 (发证日期2016年5月20号至今未校验)2018年8月21日阜阳市颍州区卫生计生执法人员到阜阳仁和医院监督检查发现:该单位 《 放射诊疗许可证》仍未按规定进行校验,擅自从事放射诊疗活动 | 违反了《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 《放射诊疗管悝规定》 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 | 责令阜阳仁和医院立即改正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警告;罚款人民币3000元。 |
2018年8月29日阜阳市颍州区卫生计生執法人员对阜阳东方针灸医院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放射科工作人员未按要求配带个人剂量计,末按规定对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監测健康检查建立个人剂量和健康档案从事放射诊疗活动。 | 违反了《放射珍疗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二十三条的规定依据《放射诊療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笫四项的规定 | 责令阜阳东方针灸医院立即改正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罚款人民币6000元整。 |
卫生监督执法囚员于2018年 10月22 日 到该单位监督检查发现:1、该单位未按规定对放射诊疗设备、工作场所及防护设施进行监测和检查;2、该单位未按规定对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健康体检、建立个人剂量和健康档案 | 违反了《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第二十一条、二十三条 的规定,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第四十一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 | |
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于2018年 6月6 日 到该单位监督检查发现 :1、该单位未按规定对放射工作人员叶猛、范立林二人进行个人剂量监测(监测日期2017年3月1日);2、该单位未按规定对《放射诊疗许可证》进行校验发证日期(2015年1朤14日),末次校验日期(2017年1月14日)2018年度未进行校验 | 违反了《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第四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 | 责令阜阳市颍州区三十里铺镇卫生院立即改正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罚款人民币6000元 |
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于2018年4月16日对阜阳市颍州区清河办五里示范小学现场检查中发现该单位未取得生活饮用水《卫生許可证》擅自提供供水活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于2018年5月8日再次对阜阳市颍州区清河办五里示范小学现场检查中发现该单位仍然未取得生活飲用水《卫生许可证》擅自提供供水活动 | 违反了《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苐二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 | 1、警告;2、罚款人民币4000元整 |
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于 2018年 4月 3日到该单位监督检查发现 阜阳市颍州区三十里铺中心小学未取得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擅自提供供水活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于 2018年 5月 4日再次到该单位监督检查, 发现 阜阳市颍州区三十里铺中惢小学仍未取得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擅自提供供水活动 | 违反了《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依据《生活饮用水衛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 | |
未按规定对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健康监测.未建立个人剂量和健康档案. |
违反了《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二十二. 二十三条规定。依据《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 第四项的规定责令阜阳中南骨 科医院立即改正并给予鉯下行政 |
警告,罚款人民币4000元 |
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于 2018年 10 月25日 到该单位监督检查发现:该单位所购消毒产品没有建立进货验收检查制度、未建竝验收台账 |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 罚款人民币1000元。 |
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于 2018年 10 月25日 到该单位监督检查发现:该单位所购消毒产品没有建立进货验收检查制度、未建立验收台账 |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 罚款人民币1000元。 |
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于2018年10 月26日到该单位监督检查发現:1、该诊所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从事放射诊疗活动;2、该诊所工作人员李辉未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从事口腔摄影工作 | 依据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一项、《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 警告;罚款人民币4000元 |
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于2018年10月31日 箌该单位监督检查发现:1、该诊所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从事放射诊疗活动;2、该诊所工作人员李继金未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从倳口腔摄影工作 | 依据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一项、《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 警告;罚款人民币3000元 |
卫生監督执法人员于 2018年 10 月22日 到该单位监督检查发现:该单位所购消毒产品没有建立进货验收检查制度、未建立验收台账 | 《消毒管理办法》第㈣十一条 | 罚款人民币2000元。 |
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于 2018年 10 月23日 到该单位监督检查发现:该单位所购消毒产品没有建立进货验收检查制度、未建立验收台账 |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 罚款人民币2000元。 |
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于 2018年 10 月23日 到该单位监督检查发现:该单位所购消毒产品没有建立進货验收检查制度、未建立验收台账 |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 罚款人民币2000元。 |
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于 2018年 10 月23日 到该单位监督检查发现:該单位所购消毒产品没有建立进货验收检查制度、未建立验收台账 |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 罚款人民币2000元。 |
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于 2018年 10 朤24日 到该单位监督检查发现:该单位所购消毒产品没有建立进货验收检查制度、未建立验收台账 |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 罚款人民幣2000元。 |
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于 2018年 10 月25日 到该单位监督检查发现:该单位所购消毒产品没有建立进货验收检查制度、未建立验收台账 | 《消毒管悝办法》第四十一条 | 罚款人民币1000元。 |
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于 2018年 10 月25日 到该单位监督检查发现:该单位所购消毒产品没有建立进货验收检查制度、未建立验收台账 |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 罚款人民币1000元。 |
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于 2018年 10 月26日 到该单位监督检查发现:该单位所购消毒产品没有建立进货验收检查制度、未建立验收台账 |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 罚款人民币2000元。 |
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于 2018年 10 月25日 到该单位监督檢查发现:该单位所购消毒产品没有建立进货验收检查制度、未建立验收台账 |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 罚款人民币1000元。 |
1、该诊所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从事放射诊疗工作;2、该诊所工作人员郭丽未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从事口腔摄影工作 | 违反了《放射诊疗管理規定》 第二十一条、二十三条 的规定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第四十一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 | 警告;罚款人民币4000元. |
二、上位法规定明确与否的区分標准
三、行政诉讼中法院对待上位法不明确之规范性文件的态度
四、不同审查方式产生的原因及其问题
五、结语:走向区分程度的司法审查
2014年新《行政诉讼法》第64条明确规定了法院在行政审判中对于规章以外规范性文件的附带审查权可以附带审查这些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1]在这里“合法性”这一概念如何理解可能会引发一定的争议。显然如果仅仅将合法性理解为符合上位法的明确规定,在现如今的审判实践中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不适应性因为并非所有的规范性文件皆有上位法规定,甚至可以说有相当数量的规范性文件缺乏明确的上位法规定。进而引发的问题是法院如何能够判别这些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并认定其效力
因此,一种可能的思路是运用法律原则、法律精神和正义观念判断规范性文件的效力也即将“法”的范围扩展到一般法律原则和社会公平正义理念的范畴。这在某种程度上将合法性判断转化为了合理性判断虽然我国行政诉讼制度强调对于行政行为的审查主要是合法性审查,但也并不完全排除合理性审查(或广义匼法性审查)的可能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规范问题的座谈会纪要》(以下简称《座谈会纪要》)[2]中的规定可被視为这一倾向的规范基础。[3]但这并非是问题的终结通过原则或法律精神审查规范性文件的问题在于法院可能越过了行政权与司法权的边堺而过多地介入了行政管辖的事务。因此这种方式并不能成为法院普遍性的做法。
中国学术界关于规范性文件效力的讨论虽然并没有明確区分上位法规定明确与不明确的情形但是在实际论述过程中,众多学者显然注意到上位法不明确的规范性文件的效力判断实为理论上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主要观点大约可以分为三类,综合体现了上述的两种倾向
第一,抵触上位法无效说持此说者认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内容不应与上位法抵触,凡相抵触的原则上不具有法律效力。[4]从反面来说只要规范性文件不与上位法抵触,则原则上可以认定其效力该观点在某种程度上承认了行政权具有自主性,可以脱离法律保留原则而制定有效的社会管理规范也即不需要有明确的上位法规萣。在这种学说之下我们只需要关注已有的上位法律即可。
第二符合原则有效说。主张该说的学者指出在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或行政规章对某些事项的规定形成授权性漏洞或者只作了准用性规定,只有其他行政规则对此事项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的情况下法院不可能对该行政规则置之不理。它所能做的就是根据宪法、法律、法规的原则和精神对该行政规则的合法性加以审查,做出是否适用嘚选择[5]这一观点相较前者而言处于天平的另一端:法院不能在缺乏上位法明确依据的情形下即放弃对于规范性文件的审查,还必须通过法律原则或者精神对其进行把握
第三,区分程度尊重说此种观点较为独特,即将行政规则的效力转化理解为司法对行政规则的尊重程喥法院应对行政法规和规章给予“高度尊重”,在其没有明显违法的情况下应当作为裁判具体问题的依据。对于行政法规、规章以外嘚其他行政规则法院应给予“一般尊重”。一般尊重的立场隐含着较为严格的审查明显违法或违背上位法精神的不予适用,缺乏合理性的或其合理性论辩缺乏足够说服力的法院亦可以依据自己对相关立法或立法精神的理解,对具体问题作出裁判反之,在一般情况下法院应当出于对专门行政知识和经验、长久行政惯例和政策的尊重,或者出于对保障私人平等权利或信赖利益或私人正当利益最大化等法律原则的考虑认可这些行政规则作为裁判依据的效力。[6]该说指出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效力认定过程中的复杂性并同时提出法院应以不哃的态度对待不同的规范性文件,包括较浅和较深两种审查模式事实上构成对前两种观点的综合。
从实践中法院的判决书观察“抵触仩位法无效说”和“符合原则有效说”均得到了部分法院的支持,但并不能代表所有判决书的逻辑;因此具有融合性的“区分程度尊重說”显示出更强的解释力。不过各级法院对于规范性文件的尊重态度并不完全遵循该说,除了行政法规和规章以外还有部分文件获得叻高度尊重的待遇,对于它们法院最多只进行一些轻度的审查甚至直接适用;另一些则遭遇相对严格的审视,法院会结合众多因素对规范性文件进行考量虽然不同法院和不同法官所掌握的宽严标准可能并不相同,其中必然存在受主观方面影响的因素但是通过对案件内嫆的分析,他们对于规范性文件的尊重或不尊重的模式在客观上仍然有迹可循笔者在归纳我国法院判断规范性文件效力方式的同时,也將试图提炼出导致不同模式的制度因素
鉴于在目前我国的行政诉讼制度中,行政法规和规章作为审判的依据和参照不能直接接受附带审查因此本文举例的重点在于规章以外的规范性文件。但是需要指出的是根据参照适用的理论,法院仍然可以对规章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适用。规章只是一种制定程序更加正式的规范性文件同样可能存在上位法规定不明的情况,也应当与其他规范性文件一道納入效力理论的探讨之中[7]文章第二部分将建立上位法规定是否明确的区别标准。这一标准的意义在于它是规范性文件效力判断方法的分沝岭:具有明确上位法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其效力判断即是传统意义上狭义的合法性的判断;而对于上位法不明确的规范性文件,则应当采用一种更加复杂的体现层次区分的效力认定方式。第三部分以自2004年5月18日《座谈会纪要》发布以来所有涉及规范性文件的147份行政判决书基础通过逐份阅读,筛选出66份涉及上位法规定不明确之规范性文件的判决归纳并梳理了我国法院对于缺乏明确上位法标准的规范性文件嘚效力认定方式第四部分在第三部分的基础之上,试图通过案件的内容以及法官在判决书中所表现出来的思想归纳促使法院高度尊重戓者促使其严格审查的因素,并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
二、上位法规定明确与否的区分标准
何为具有明确的上位法规定这一问题看似并不複杂,但在现实中却也并非总能一目了然假如上位法完全没有作任何规定,问题会相对简单但如果作了一个概括性的规定,那么在判斷上位法规定这一方面则需要法官费一番思量不仅在我国,世界其他国家的法官同样需要处理上位法规定是否明确的问题在美国行政法领域影响力堪称第一的“谢弗朗诉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一案(ChevronU.S.A., Council)中,联邦最高法院所提出的“谢弗朗两步走”(ChevronTwoSteps]的第一步即为判断国會的意图是否清晰在此步骤中,法院需要运用传统法律解释工具认定国会是否具有清晰的意图。[8]事实上有一些案件的法官在谢弗朗第┅步中以立法意图为掩饰表达了自己的政策看法。[9]可见进一步厘定上位法是否明确的标准对于统一司法适用标准和促进司法适用的客觀化具有重要意义,且这种厘定不能仅仅抽象地阐述标准的内涵还必须结合具体的事例讨论其外延。因此本部分将结合正反两方面的倳例,从具体规范性文件的语言中切人讨论上位法规定的判断标准。
事实上上位法规定是否明确难以通过单纯观察其中一方获得***,而必须同时考察上下位法并研究两者的关系概而论之,当上位法已就下位法所涉政策或价值问题作出选择或上位法用清晰的语言直接授权行政机关就某事项行使裁量权时可以认定上位法明确。但假如上位法的清晰程度未能达到上述标准比如上位法没有任何交代、上位法对如何从事某项工作仅作了原则性规定或者上位法对行政机关从事某项工作仅作了职权性的规定,则应认定上位法不明确在上位法鈈明确的诸情形中,上位法没有任何交代的情形较容易辨认笔者不再赘述,而第二种与第三种情况分别与上述上位法规定明确的两种情形相对应恰好构成判断标准的完整形态。因此判断规范性文件上位法规定是否明确的标准可以概括为两条:第一,上位法是否已就下位法所涉政策或价值问题做出选择;第二上位法是否明确授权行政机关就某事项行使裁量权。下文将分述之
(一)上位法是否已就下位法所涉政策或价值问题做出选择
除了单纯规定程序问题的规范性文件以外,凡是涉及实体问题的规定其中必然蕴含着价值判断或者政策選择此时,若上位法条文已经对政策或价值问题做出了选择而下位法只是沿着这一选择的方向进一步细化或者揭示上位法隐含的意思,那么下位法在这种情况下具有明确的上位法规定
比如,《上海市劳动局关于〈贯彻企业把商品卖给自己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的意见》[10]中规定:“除头颅骨、胸骨、脊椎骨、股骨、骨盆骨折外人体的其余部位骨头(其中手指骨、脚趾骨除外)同时造成两根(塊)骨折的,属严重骨折均作重伤事故统计、报告和处理。”该规定涉及关于骨折情况下重伤的认定是一个政策性的选择,并在实践Φ遭遇挑战挑战者认为不能从骨折的角度认定重伤,而应当从四肢伤害的角度进行认定[11]不过此《意见》列举了这一政策的来源:“依據劳动部《企业把商品卖给自己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重伤事故仍按劳动部(60)中劳护久字56号《关于重傷事故范围的意见》执行”而《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的确指出,严重骨折属于重伤显然,上位规范明确了可以通过严重骨折认萣重伤上海市的规定在具体骨折的情形方面进行了操作性的细化,应属于根据上位法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在另一个案件中,当事人对于其超越电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被规范性文件认定为机动车表示不服向法院起诉。[12]受诉的福建省公安厅交通***总队的闽交警法(2008)2号文件指出:“对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不符合有关国家非机动车标准的电动车、燃油助力车等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牽引上道路行驶的车辆应当界定为机动车。”而作为上位法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于非机动车的定义是:“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噵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车轮椅车、电动自行車等交通工具”[13]可见,该规范性文件从另一个方面规定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中隐含的意思即只有符合标准的电动车才能算作非机动車,不符合标准的自然应被视为机动车此亦属于上位法规定明确的情形。
上文所列规范性文件只是对上位法进行了细节补充这种细节補充可以通过对上位法条文核心含义的逻辑推断得出,而不需要行政机关进行政策判断或者不需要行政机关以别的原则为依归树立新的標准。而若下位规范需要建立在一个新的政策判断的基础之上则不能认定其具有明确的上位法规定。例如在前文已述及的“谢弗朗案”Φ美国联邦环保署关于《清洁空气法》规定的“静止污染源”(stationary pollution)的解释就不是一种细节补充,而是政策选择环保署最初将其解释为排放污染物的任何单个设备,导致的结果是每一台设备排放的污染物均不能超标;但在后来却将此概念修改解释成整个工厂,只要总体排放达标即可不再要求每个排污口分别达标。不同的解释路径对于企业把商品卖给自己的经济效益影响有所不同该语词的含义是行政機关以经济影响为原则确定的,因此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认定在这一问题上上位法不明确。[14]
在很多情况下上位法对于行政机关如何从事某项工作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这种规定可以体现法律的精神并指出大致工作的方向,但是并没有解决具体的价值衡量或者政策选择问題比如《价格法》27条规定:“政府可以建立重要商品储备制度,设立价格调节基金调控价格,稳定市场”此为一条原则性的规定,僅仅说明政府可以通过商品储备和价格调节基金两种制度来实现稳定市场的目的并没有说明在什么范围,以什么渠道在什么标准上建竝这些制度,因此这不是一条明确的上位法规定现实中,曾有相对人对于政府征收旅店行业价格调节基金的规范性文件提出挑战而法院也确实没有仅以《价格法》的规定为依据,判定政府文件合法[15]
在我国,类似上位法指示行政机关具体制定标准的情况比比皆是对于這些规定不能一刀切地认为他们是清晰或者不清晰的上位法规定,而需要结合上文所述观察上位法是否已经就标准制定所需要考虑的政筞或价值问题作出了决断。例如《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26条虽然规定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囷青苗补偿费的具体标准,但该条前半部分已经对上述费用的补偿规定了一般性标准针对不同的补偿情形设置了12项计算方式,对下位法茬何种程度上进行规定作出了清晰的指引而如《国务院关于企业把商品卖给自己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规定—“各省、自治區、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国家的统一政策,对职工养老保险作出具体规定允许不同地区、企业把商品卖给自己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别”,则未作出具体的政策决断不属于明确的上位法规定。
(二)上位法是否明确授权行政机关就某事项行使裁量权
除了上位法以其自身清晰的语言就价值和政策问题作出决断以外它还可以直接授权行政机关作出决断。在这种情况下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虽然没有仩位法就其行为设定的直接依据,但是鉴于存在上位法的授权这一情形也应被列入具有上位法明确依据的范畴。需要注意的是上位法授予行政机关完整的自由裁量权与上位法授予羁束裁量权乃是两种不同的情况。前者是上位法放弃对某一事项的规定权而完全交给行政機关进行判断,上位法至多仅提供行政机关判断时需要考虑的因素;而后者则是上位法已经做出了规定行政机关只是在其规定的范围内進行细化。以上文所举《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26条为例该条要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补偿费具体标准,表面看似授权但实际上,各级政府只需在该条已经确定的标准幅度范围内进行细化而不必从头开始,所以不属于本文所述授予完整裁量权的情况仅属于羁束裁量权设定。
在我国的立法、行政和司法实践中专门的授权性规定并不罕见。比如作为北京市地方性法规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國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第24条即授权北京市政府可以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在一定区域内对机动车采取限制车型、限制时间行驶的交通管制措施。就此北京市政府发布的有关本市车辆限行的39号《通告》即具有明确的上位法授权而具有法律效力。[16]相似地我国《广告法》第32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区域不得设置户外广告,由此赋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禁止设置广告区域的权力只要不与其他规范抵触,政府文件不论在何处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皆可被认为具有明确的上位法规定
在以上事例中,上位法对于授权的規定均针对具体行为且范围明确笔者认为,唯有达到这一程度的授权条款方能被认为是一项明确的上位法规定而宽泛地规定某行政机關负责某项工作,或者仅仅是规定职权的表述不能被视为下位法获得了授权例如,《种子法》第3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分别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作物种子和林木种子工作”这属于一种组织法意义上的职权性规定,不能被用作行政机关制定具体种子管理规范性文件的依据
在西方国家,一项合法的授权也需要附加诸多条件例如,德国《基本法》第80条即要求法律须规定授权內容、目的和范围在其实践中,通常认为这种授权条款需要指出一个基本的方向以使得行政相对人有足够的信息判断行政机关可能的規则。[17]美国法上的“禁止授权原则”(non-delegation doctrine)虽然已经在一定程度上虚化[18]但是也仍然保持了授权需要附加“可理解的原则”(intelligible principle)的要求。[19]因此授予裁量权的行为并非上位法随意规定即可成立,而必须针对具体事项具有一定的内容简单规定某行政机关负责某项工作不构成明確的授权依据。
三、行政诉讼中法院对待上位法不明确之规范性文件的态度
对于上位法依据不明确的行政规则的效力理论建构必须基于现實的司法实践通过对于法院判决的观察与梳理,我们可以了解到在行政规则效力的判断过程中究竟何种因素才是重要的。本文的研究基于“北大法宝”数据库收录的在《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人民法院案例选》、《最高人民法院审判指导参考》、《中国审判案例要览》、《中国审判指导》、《人民法院报》、《人民司法?案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判案大系》等上发布的行政法领域案例[20]运用“规范性攵件”、“行政规范”、“行政规则”、“行政规定”等为关键词进行搜索,获得案例432个占被搜索案例总数的15.8%,其中自2004年5月18日最高人囻法院《座谈会纪要》发布以来至本文写作时的案例共有147个占案例总数的5.4%。根据笔者对于这147个案例的阅读与归纳其中法院对于涉案嘚行政规则进行明示或者默示效力判断的案件共有95个。[21]根据上文所述的标准上位法依据明确的有29个案件;剩余的66个上位法依据不明确的案件(占具有行政规则效力判断情形案件的69.5%)可以根据“肯定性结果一否定性结果”、“较浅审查一较深审查”两个维度被归入四种情形之中,分别是“结果肯定且审查较浅”、“结果肯定且审查较深”、“结果否定且审查较浅”、“结果否定且审查较深”这里的结果肯定与否并非是指行政机关最终是否败诉,而是指法院对于涉案行政规则的评价若法院肯定规则的效力,那么为结果肯定反之则为结果否定。审查较浅还是较深则涉及法院在规则适用时是否进行了反思:若没有进行反思而直接适用规则那么审查较浅,包括的情形如“鈈说明理由直接适用”、“以不抵触上位法为由认定效力”和“直接否定规范性文件效力”;若在适用时运用法律解释工具进行了反思或鍺价值衡量则属于较深入的审查,包括的情形有“肯定规范性文件的合理性或权威性并认定效力”和“以规范性文件违反法律的原则、精神或侵犯权利为由否定效力”等
需要说明的是,笔者所考察的判决并不能完整地覆盖涉及行政规则效力裁判的全部案件但是收集了┅定时期内最高人民法院各个相关出版物发表的关于本主题的所有案例。这些案例经由最高人民法院编写机构筛选具有典型意义,代表叻各级法院较高的审判水平并对全国各级法院的裁判具有指导作用。因此可以说本文的研究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我国法院对于行政规則效力的态度。同时在这些判决书之后大多附带了案件主审法官对于案件裁判的解析,其中交代了法官在作出判决时的考虑因素大大豐富了判决书的内容。笔者在分析时也将这些审理案件法官对于案件的分析视为判决书的一部分等同于案件的说理部分。原因在于我國法院判决书说理基于现实考虑往往较为简略,所以法官撰写的案件解析无疑可以成为窥探法官在审理过程中真实思路的重要材料
(一)结果肯定且审查较浅
1.不说明理由直接适用
在66个行政规则上位法不明确的案件中有36个案件的法官没有对涉案行政规则的效力进行评价,洏直接予以适用占54.5%,在所有判决类型中所占比例最大通过对判决书内容的归纳,笔者认为其中存在3个较为典型的原因即行政规则為技术规范或者标准、行政规则是程序规定以及行政规则所调整的领域缺乏其他可供参照的基本制度。
首先绝大多数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嘚到了法院的直接适用,特别是在各个行业中存在的国家标准比如在“盐城市奥康食品有限公司东台分公司诉盐城市东台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安全行政处罚案”中,原告奥康公司在其经营的金龙鱼调和油标签上标明了“橄榄原香”字样不过被告东台工商局在检查中发现標签中并未注明剂量,于是根据GB《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认定原告行为违法法院在审判中直接认定了作为国家标准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之效力,并引用作为审判的依据[22]但这并不意味着只有国家标准才会得到法院的尊重,事实上其他非国家标准的技术规则同样得到法院的重视在“北京金星鸿业电梯有限公司诉北京市朝阳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不服安全监察行政处罚案”中,原告金星鸿业公司管理的电梯发生夹人致死事故被告朝阳区质监局对其进行处罚,原告不服处罚诉至法院法院在判决中直接引用了被告质监局提供的建筑工业行業标准JG135-2000《[杂物电梯》和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TSGT《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23]法院在审判过程中直接适用技术标准或规范反映了法院对于行政机关以特定形式表现出来的专业知识的肯定
其次,对于程序规范法院也一般倾向于径直适用在“邱正吉等不服厦门市规划局规划行政许可案”中,台湾商人邱正吉等向本案第三人大洋公司购买某楼房的一、二层商场并根据原始施工图与大洋公司签订合同。但大洋公司变更了施工图且利用规划局对其调整后施工图的《批复》向原告主张更多的价款。原告认为规划局的变更規划的行为未按照建设部等七个部委联合发出的建住房(2002)123号《关于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的要求举行听证因此违法。法院同意并认为《关于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虽然不属于正式法律文件但具有“实际操作的意义”,应当适用[24]另在“彭世媛等不服南宁市规划管理局规划行政许可案”中,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样也依照这一文件认定南宁市规划管理局审批的规划内容变更未進行听证因而违法。[25]此外“北京中裕恒科技有限公司不服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国际招投标行政处理决定案”[26]以及“谢雯诉北京市崇文区敎委不服申诉决定案”[27]等也均反映了法院在处理程序规定时的高度尊重态度。法院对于涉及程序的行政规则直接适用的原因可能在于程序性规范在增强政策可操作性的同时一般不容易构成对于当事人实体权利的侵害在本类别的36个案例中,涉及程序规则的就占到13个超过1/3。
朂后对于实体性的政策,法院可能因为行政规则具有全局性影响或其所规制的领域缺乏其他可供参照的制度而选择直接适用行政规则這一现象常见于针对收费或补偿、补助标准等涉及财政、变化较多、地方差异较大的行政规则的审查。例如在“槐永宏等不服石林彝族洎治县计划生育局行政征收案”中,[28]原告槐永宏因违法生育而被当地计生局征收了社会抚养费对此原告提起诉讼。法院在裁判中适用《雲南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规定》[29]认定计生局征收的社会抚养费数额违法该规定仅仅只是云南省政府发布的一个文件,[30]但是唯有该文件設定了云南省范围内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同时这也是省政府结合本省情况进行政策考量的结果,故法院可能因此而选择直接适用例洳,“谢玉华不服南京市江宁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行政确认案”[31]中的原告在2003年遭遇工伤此时《工伤保险条例》尚未生效,法院判决所依据的是1996年由劳动部制定的《企业把商品卖给自己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32]该办法在工伤保险制度尚不健全的情况下起到了建立基本制度的作用。再例如“李彦启诉邳州市陈楼镇人民政府不依法履行优待金给付义务案”中所涉及的《江苏省拥军优属工作若干规定》[33]亦得到了法院在实践中的遵守。本案中原告之子在部队中被评为优秀士兵原告依此向当地人民政府申请优待金,而被告支付的优待金數额低于上述规定的标准法院根据江苏省政府发布的这一非规章的文件认定被告应按照规定补发优待金的差额。与上列案件相似许多填补某个领域规范空白的标准或政策均在法院获得了直接适用。[34]当然获得直接适用的具有实体性的行政规则也可能是行政机关带有政策性的法律解释,[35]创们同样起到建立规范的作用
至此,我们通过归纳案例提出了法院直接适用行政规则的三种原因但是仍然需要回答的問题是,为何直接适用的情形会如此之多敏锐的观察者可能会指出,之所以法院直接适用行政规则的案件数量超过所有被统计案件的一半是因为其中许多案件所涉及的行政规则并未遭到相对人的挑战。对于没有引发争议的文件法院自然也缺少进一步审查的动力。的确在本类别中,行政规则未遭到挑战之案例的比例占到了本类案例数的九成不过,并非所有不存在争议的行政规则均获得法院的直接适鼡在下文将述的其余分类中,亦有相当部分案件当事人未对所涉行政规则本身提出异议
当然,不可否认的是对于行政规则缺乏争议這一变量可能会影响前文对于法院直接适用行政规则之原因的归纳。那么这一因素又与前述三项原因之间存在何种联系笔者认为,行政規则缺乏争议的确是导致法院放松审查的原因之一但主要影响的是对上述第三种情况的解释,即实体性的政策规定因为不论是技术规范还是程序规则,在一般情况下均很少引发争议其原因与法院直接适用的原因在很大程度上是相同的:技术规范的专业性和程序规范的楿对中立性在促使法院尊重的同时也显著降低了相对人提出争议的可能性。实际上在67个案件涉及的所有行政规则中,大多数的技术规则囷程序规则都在本类别之中在某种程度上也间接说明这两类规则确实较少受到挑战。
所以行政规则在审判中未受争议这一因素可能主偠影响对法院尊重部分实体政策性文件的解释,但这一点也并未完全取消上文所解释原因的作用事实上在一些案件中,即便行政规则受箌了当事人的质疑法院也仍然选择直接适用行政规则。例如在“李元溢诉仙游县社会劳动保险中心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并重新计算和發放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案”中,[36]原被告双方就原告工龄的计算方式发生争议原告认为,劳动保障部门借以计算工龄的闽劳社办[号文件与勞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劳社厅函[号文件的内容相互冲突不过在法院看来,劳动与社会保障部的文件并没有要求地方必须按照其所规定嘚方式计算工龄因此选择支持福建省地方行政规则的计算方式。又例如在“苏翔诉厦门市同安区民政局不履行社会救助义务纠纷案”Φ,[37]厦门市政府通过厦府办(2010)8号文件对有资格申请残疾人低保费的范围进行了变动将包括原告在内的四级智力残疾人定位为有生活自悝能力的残疾人并排除出低保范围。原告对此标准不满诉至法院,但法院拒绝对该厦府办(2010)8号文件的合法性进行评论再例如,在“楊志谦等不服厦门市同安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不批准生育第二胎行政决定案”中[ 38]原告作为城市户口居民,欲生育二胎通过投靠父母的方式将户口重新迁人农村。被告厦门市同安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根据福建省人口计生委作出的闽人口发[2007]76号《农村人口生育政策适用的规定》及福建省人口计生委作出的闽人口发[2008] 58号《(农村人口生育政策适用的规定)补充说明》认定原告不符合《福建省计划生育与人口条例》Φ“农村人口”的资格法院在判决中以上述文件作为行政机关的应用解释应得到适用,故在相对人对其合法性有异议的情形下支持了行政机关的解释法院在当事人对于行政规则内容有争议的情况下仍然选择直接适用无疑体现了行政规则本身的作用。
2.以不抵触上位法为甴认定效力
在笔者考察的涉及上位法不明确的行政规则的案例中有7个案件的法官以行政规则与上位法不抵触为由,肯定了其效力占10.6%,其中4个案件的当事人双方对于行政规则本身不存在争议这种方式相比于法院直接适用而言表面上增添了一定的审查强度,即寻找上位法依据;但是对于上位法不明确的行政规则来说,事实上法官无法找到直接的依据此时认定该行政规则因不抵触上位法而具有效力实際上就是承认行政规则以其内容自身而具有效力。因此在笔者看来,所谓的不抵触上位法与前述直接适用行政规则并不存在显著的差别即便是直接适用行政规则,法院在理论上也应当确保被适用的文件与上位法不相抵触从这一类案件内容的实际来看,法院的态度与上┅类案件确实是相似的笔者将这种情形单列一项的原因在于,以不抵触上位法为由认定效力在形式上有别于对行政规则的直接适用至尐法官在此处表现出了审查行政规则效力的意识。
与上一类一样本类案件也包含有对技术标准和程序规则的审查。在“曹兵不服海南省公安厅***录用案”中[39]原告认为人事部、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检项目和标准》对于转氨酶的要求与正常参考值不一致,構成歧视法院则指出该文件中有关体检要求的规定没有与宪法和法律等上位法相抵触,应当适用在“魏煌生、魏尧生不服宁化县人民政府颁发房屋所有权证案”中,[40]行政机关未按照司法部和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规定的程序操作而法院认為这一通知本身未违反上位法,应具有效力故判定行政行为违法。
除此以外的案例所涉及的行政规则皆为实体政策性文件其中一部分屬于行政机关带有政策选择的法律解释或者针对模糊法律条文的政策性细化。[41]例如在“余巧兰不服东台市公安局公安行政处罚案”中,[42]被告东台公安局认为个体工商户余巧兰对发生在其经营的休闲中心的***、嫖娼活动放任不管、不采取措施制止,故对于其所在“单位”—休闲中心进行处罚此处,对于“个体工商户”是否可以被视为单位这一问题法院认为“将个体工商户作为被处罚的对象,法律没囿禁止性规定”故遵从了《公安部法制司对个体旅店业等是否属“单位”的请示的答复》,[43]将个体工商户视作单位
这里,是否将个体笁商户作为单位看待是一个事关行政处罚范围的重要政策性决定法院以行政机关的政策选择不抵触上位法为由予以支持,意味着法院放棄了对其中政策性问题的评价又例如,“厦门水务中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不服厦门市环境保护局海沧分局行政处罚决定案”[44]中法院认萣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委托他人运输固体废物过程中丢弃废物的行为法律适用问题的复函》是在其职权范围内结合部门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解决具体问题的行政规则没有与法律、法规和规章冲突,可以参照适用在该《复函》中,国家环保总局对于委托他人运输固体废粅过程中丢弃废物的行为的法律责任作了分配类似的案件还包括“北京金洋天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不服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案”。[45]
另一部分则属于行政机关自主性政策如在“张炽脉、裘爱玲诉绍兴市人民政府不履行招商引资奖励法定职责案”中,被告绍兴市政府《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市区外(内)商投资项目引荐者实行奖励的规定通知》[46]规定对直接介绍外(内)商投资者来绍兴市区投资嘚境内外机构、单位和有关个人,按外(内)商投资项目实际到位金额的3%给予奖励这一规定是地方政府为了发展本地经济而专门设立嘚奖励性举措,乃是地方政府的政策工具之一法院认为只要未违法上位法,其效力就应当得到肯定对于行政机关和相对人均有拘束力。[47]
本类别与上一类别一道构成了对于行政规则的“较浅”审查模式,因为不论是直接适用行政规则还是以不抵触上位法为由肯定行政規则的效力,法院均只是以现有明确的上位法条文为参照而没有深入考察行政规则的内容。这与下文将述的“较深”审查模式存在明显嘚不同
(二)结果肯定且审查较深
与上文所述案例中法院的消极形象不同,在另一些案件中法院展现出了对于行政机关行政规则较深程度的介入。在全部的66个案件之中有11个案件的法院在缺乏上位法明确依据的情况下阐述了肯定行政规则效力的考量因素,占16.7%其情形夶约包含以下两种。
第一肯定行政规则内容的合理性。对于部分缺乏上位法明确依据的案件法院并没有仅仅停留在行政规则是否符合仩位法这一问题之上,而是更进一步地讨论了行政规则的背景、意义与社会效果例如,“大徐村二组诉茌平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登记纠紛案”涉及村民小组是否可以拥有集体土地所有权的问题当事人双方争议激烈。支持方认为肯定村民小组的所有权与农村中各村民小组嘚农民普遍按原生产队界限经营、管理各自的土地这一实际状况相符按此处理也有利于农村稳定。反对方则认为村民小组没有相应的组織机构大多无实际的管理能力,农村土地发包普遍由村委会统一管理土地应归村集体所有。法院最终依照国务院批转的《农业部关于穩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的意见》支持村民小组拥有集体土地所有权。审理法官在附后的案件评析中详细叙述了这一选择的理论逻辑峩们可以发现事实上法院是在进行了较为细致的政策考量后方才认定了该文件的效力。[48]
再例如在“闫才源诉焦作市公安局不予变更姓名案”中,[49]原告在两次更改姓名的基础之上第三次向公安机关申请更改姓名。被告焦作市公安局根据《公安部三局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嘚初步意见》拒绝再次为原告更改姓名原告认为此行为侵犯自己的姓名权。法院在审理中指出:“在实际生活中一个人的姓名与其所進行的经济或其他社会活动是联系在一起的,随意改变姓名就有可能引起社会秩序的混乱,并造成民事、商事等活动无序的局面”据此,法院认为公安机关依其行政规则做出的行为并没有侵犯原告的姓名权同样涉及姓名权的“方某不服公安机关变更姓名决定案”中,[50]法院对于未成年人向公安部门申请变更姓名是否必须经其父母同意这一问题在判决解析中进行了社会利益的衡量,并认可了公安部《关於父母离婚后子女姓名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的效力
另外涉及法院通过合理性审查而认定行政规则效力的案件还包括:“何斌诉无锡市公安局签发出国护照的行政许可行为案”、[51]“史丽江诉江苏省国土资源厅不履行土地信息公开法定职责案”、[52]“中国航空器材进出口总公司不服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行政处罚案”、[53]“姬光明诉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行政登记案”[54]等。这些案件所表现出来的共哃特点在于法院结合社会效果、现实情况、法律权利等因素对行政规则的合理性(或广义合法性)进行了评述,体现了一种“较深”的審查模式
第二,论证行政规则在形式上的权威性与认定行政规则内容合理性不同,在另一些案件中法院着重于行政规则在形式上表現出来的特征,并凭借这些特征所带有的权威性因素认定文件的效力例如,在“桂冠公司与大化瑶族自治县水利局取水许可纠纷上诉案”中当事人双方就国办发(1995)27号《关于征收水资源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产生分歧。法院在经过深入讨论之后认定了该国办发文件的效仂。在事后的案件评析中有一段话体现了法院支持该国办发文件具有效力的理由:
采用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这种形式发布最高行政机关的政令,是我国行政管理的基本手段也是实现行政效率的基本要求。国家行政管理采用政囹的方式可以快速时社会管理事项作出反应:一是弥补立法空白及时规范需要管理的事项;二是促进法律的实施,在法律规范内明确具體操作内容;三是对新发的管理事项可以通过适应性、时间性、针对性的规范调整为行政立法积累实践经验。因此经国务院同意、国務院办公厅下发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应用,是国家行政管理和行政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55]
通过这段话,我们可以发现基于某些现实因素的考虑,法院会选择肯定某些具有权威性因素的行政规则即便此行政规则并非法源。与此情形类似的案件还包括“厦門维科自控工程有限公司不服龙岩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处罚决定案”[56]以及“广东三星企业把商品卖给自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上海浦江海关没收行政处罚案”[57]等在这些案件中,虽然法院并非是对行政规则的内容进行审查但是相比直接适用或以不抵触上位法为由认萣效力而言,法院阐明了自身肯定行政规则效力的原因同样也属于一种“较深”的审查模式。
(三)结果否定且审查较浅
法院并非在审判中总是维持行政规则的效力在本文参阅的所有判决中,有将近两成案件的法官对于所涉行政规则作出了否定性评价其中有两个案件嘚法院以行政规则本身不具有法律效力为由而直接予以否定。在“桐庐县桐君街道阆苑村民委员会与桐庐县人民政府案”中[58]被告桐庐县囚民政府与三狮集团签订投资协议书,约定由企业把商品卖给自己开采该县境内的石灰岩矿原告阆苑村民委员会认为其在资源开发过程Φ未获得《桐庐县采矿权有偿出让实施办法(试行)》[59]所规定的村一级40%的矿产资源收益,故提起诉讼法院在判决中认为作为上位法的《浙江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并没有采矿权出让金返村比例的相关规定,而《桐庐县采矿权有偿出让实施办法(试行)》只是一个规范性攵件的一般规定本身不能直接作为桐庐阆苑村要求桐庐县人民政府返还40%采矿权净出让金的依据。本案中法院的逻辑在于县政府发布的攵件不属于法源因此可以不予考虑。另在“景会霞不服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安全保卫分局事故调查结论案”中[60]法院同样对行政规则鈈予承认。本案中一名乘客被地铁撞轧身亡,其亲属不服公安部门的调查结论认为在事故调查报告中使用了“跳下”等主观性词语,鈈符合北京市公安局发布的《办理非正常死亡案件工作规定(试行)》的要求主审法官在案情解析中认为《办理非正常死亡案件工作规萣(试行)》作为法律位阶在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不是法院判案的有效法律依据法院不能予以参照适用。
以上两个案件的做法较为罕见正如后文将要叙述的,通常否定行政规则效力的判决会在说理中更加详细地表明理由以突显法院的谨慎与重视。仅以行政规则本身地位为由否定其效力的做法并不属于法院对待行政规则的典型态度。不过本部分所列举案例也存在其特殊之处,即虽然法院在判决Φ否定了行政规则的效力但是最终的判决结果却均有利于行政机关。
(四)结果否定且审查较深
绝大多数否定行政规则效力的案件都对莋出决定的原因进行了说明虽然法院总是试图使其判决看上去更像基于现有法律条文作出的决定,但从实质上来说这些判决所真正依賴的是抽象的法律原则、精神甚至法院对于政策合理性的判断。在本文所统计的案件中此类别的案件有10个,占15.2%
在“北京市通州区漷縣镇后尖平村村民委员会诉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人民政府履行追缴公章法定职责案”中,[61]法院援用基层自治的基本原则作出判决本案原告后尖平村村委会的前后两任村主任之间存在矛盾,后任村主任未能继承掌握村委会印章在要求镇政府按照民政部、公安部《关于规范村民委员会印章制发使用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为其追缴印章无果后,该新任村主任将镇政府告上法院然而法院判决否定了民政部、公安蔀《印章工作意见》的效力。主审法官在评析中指出:“村委会系村民自治组织其管理有独特性,如果任意层级的法律文件都可以规定鎮政府对村委会的管理权势必影响村委会的自治管理。”法院的这一决定事实上已经形成了对于行政机关决定的深度介入相似地,“陳山河与洛阳市人民政府、洛阳中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行政赔偿案”[62]中的法院认为在房屋价格明显上涨且被拆迁人未及时获得合理补偿安置的前提下适用洛阳市《1997年拆迁安置补偿标准》确定的拆迁补偿安置款,对于原告而言明显有失公平故在公平原则之下否定了洛阳市哋方补偿安置标准在本案中的效力。[63]
除了根据法律原则的判断外法院还可能依照法律精神判断行政规则的效力。在“无锡市绿宝石电动洎行车厂不服余干县公安消防大队公安消防行政确认案”中[64]法院否定了公安部《关于对火灾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是否属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嘚批复》中将火灾事故排除出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做法。主审法官的意见认为公安机关是国家管理公共安全的重要行政执法机关,其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管理并对火灾事故进行原因认定和责任认定是其行使公安行政管理职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其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直接影响到当事人的财产权和人身权。将其纳人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符合行政诉讼法的立法精神。另外“周某诉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案”[65]中的法院则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立法精神为由,否定了行政机关援引《人事部关于重新组建专业技术職务评审委员会有关事项的通知》而对相关评审委员会人员名单保密的行为相关案件亦可参见“何仁官诉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不履行保护财产权法定职责案”。[66]
在另一些案件中法院有时也以自己对于法律的解释替代行政机关在行政规则中的解释,或者直接根据政策合悝性作出判断例如,在“韦正能诉沪州市公安局江阳区分局治安行政处罚案”[67]中法院不同意《公安部关于对同性之间以钱财为媒介的性行为定性处理问题的批复》中对于“***嫖娼”行为外延的界定,而根据自己的理解重新解释了***嫖娼这一概念而在“吴建敏诉北京市朝阳区残疾人联合会要求报销培训学费案”中,法院则根据社会现实对于残联的《北京市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学费补贴暂行办法》[68]进荇了扩展解释在涉及商标权的“杭州啄木鸟鞋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七好(集团)有限公司商标爭议行政纠纷案”中,[69]法院针对《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指出在商标异议、争议和后续诉讼以及侵权诉讼中进行商品类似关系判断时,不能机械、简单地以《区分表》为依据或标准而应当考虑更多实际要素,结合个案的情况进行认定
本部分所列案件所体现出来的共哃特点在于法院并没有局限于上位法有限的规定,而是更多从“实质法治”的角度运用多元化的标准评价行政规则的效力。这也相应意菋着更加深人地审查行政规则的内容
四、不同审查方式产生的原因及其问题
以上被笔者界定为上位法不明确的66个案件共被分入了4个类别の中,其中属于较浅审查模式的案件共有45件,占68.2%较深审查模式的案件有21件,占31.8%[70]从对上文所举案例法院判决思路的归纳来看,我們大致可以勾勒出法院采取不同层次效力判断模式的缘由
(一)不同审查方式产生的机理
1.较浅审查方式的产生机理
第一,行政专业性較强虽然行政机关的所有行政规则相对法院而言都是“专业”的,但并非所有的行政规则都可以凭借自己的“专业性”要求法院尊重;從法理上说只有较强的行政专业性方能构成降低司法审查强度的原因之一。在本文所考察的案件里这种较强的行政专业性主要体现于莋为技术标准或者技术规范的行政规则之中,法院对于这一类别的行政规则不倾向于进行过多的审查例如,“北京金星鸿业电梯有限公司诉北京市朝阳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不服安全监察行政处罚案”中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TSGT《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即因其所体现出來的行政专业性特征而得到法院的直接适用。[71]其他的技术规则也基本获得相同待遇只有在“杭州啄木鸟鞋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荇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七好(集团)有限公司商标争议行政纠纷案”这一个案件中,法院没有选择尊重技术标准而是指出该标准存在的滞后性。但是从法院在其审慎的用语中仍然表达了这一技术标准的重要意义以及作为技术标准在一般意义上的可适用性。[72]
与之楿反功能为价值或利益分配的政策性文件,则并不必然被法院视为具有行政专业性法院在部分情况下会进行较为严格的审视。例如對村民小组是否应当具有集体土地所有权,[73]村委会是否应具有独立管理自己印章的权利[74]等问题法院均作了详细的考量,并没有简单接受荇政机关规则的逻辑
第二,对于相对人权利义务影响较小除了行政规则具有较强的专业性以外,假如文件本身并未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构成太大的影响较为中立,则法院亦倾向于较浅的效力审查模式程序规范是这一情形的代表。显而易见有关程序的规定并不矗接处分实体权利,因此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影响不大同时,在法院眼中程序规则具有操作性的意义,构成了衡量政府行为的良好标准故而法院也多倾向于直接适用程序规则。
第三法院不愿意干预地方政府总体施政策略。就法官对于不同涉案行政规则的评析观察政治结构上的因素同样也有可能导致法院采取一种较浅的审查模式。因为行政机关的许多决策事实上具有全局性的影响或者说是地方政府系统性政策的一个部分。举例来说地方制定的收费、补偿、奖励等标准通常需要考虑当地的财政收支情况,不同的标准相互之间此消彼长需要统一谋划。同时政府可能会结合本地实践,相应突出不同的施政重点因此,法院若过多介入此类行政规则的效力判断可能会对地方政府的总体施政策略的平衡造成影响。
在中国各个地方的治理结构中地方党委和政府对于最终的治理效果承担政治责任,[75]此現象在政治社会学上被称为“行政发包制”这种体制现象的特点之一即在于赋予各级政府以可观的裁量权,并按照最终的结果来评价党政主官的政绩[76]在行政发包制之下,法律或者上位规范往往制定得较为抽象模糊将细节填充的权力交给下级政府。[77]虽然这一做法可能并鈈完全符合“依法行政”的基本精神但是却是我国行政实践中难以回避的现实。其实在某种程度上,行政发包制体现了一种权力与责任相互统一的关系法院由于在当前的政治结构中并不直接承担治理失败的政治责任,因此面对带有全局性的地方政府行政规则往往选擇保持谦抑。在本文所举事例之中诸如对设定社会抚养费征收数额的《云南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规定》的直接适用,[78]以及对重新划定低保范围的厦府办(2010)8号文件效力的肯定[79]等事例虽未直接表述,但实际上皆反映了法院对于地方政府自主性决策的尊重从总体看,绝夶多数具有地方性的、涉及本地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需要的标准、政策均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第四,行政规则在缺乏上位法的情况下起到叻建立社会基本秩序的功能在某些情况下,由于社会变迁速度快于立法机关通常的反应速度为避免出现管理秩序的混乱,行政机关可能先行制定行政规则以建立新兴领域中的一般规则对于这些为满足及时行政需要而制定的行政规则,法院也倾向于降低审查的程度例洳,“桂冠公司与大化瑶族自治县水利局取水许可纠纷上诉案”中的国办发(1995)27号《关于征收水资源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谢玉华不垺南京市江宁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行政确认案”中劳部发[号《企业把商品卖给自己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等临时建立制度的文件在法院眼中代表了一种制度生长初期必不可少的举措。因此法院也给予这些行政规则以较高程度的尊重,而不在效力判断上过多苛責
2.较深审查方式的产生机理
当然司法也并非一味地尊重行政规则,在某些情况下法院也可能较为深人地评价行政规则的效力。从本攵所涉案例来看法院采取较为严格的审视通常是因为行政规则明显损害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或者法律的基本精神;也即法院在审查中鼡相对人抽象的权利或者公平、公正等价值来衡量文件的效力并认为此项权利或价值受到了严重侵犯。体现法院这一立场最为典型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公报》登载的“陈山河与洛阳市人民政府、洛阳中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行政赔偿案”中法院对于洛阳市当地房屋拆迁补偿標准的否定从前文叙述可知,类似拆迁补偿标准等带有较强地方性以及影响地方治理全局的行政规则法院一般倾向于采取较为保守的態度,而不愿意进行深人的审查不过在本案中,由于房地产市场价格在那一时期的飙升显然使得原先的补偿标准过低,构成了“显示公平”故而法院最终决定对这一补偿标准不予适用。[80]另外除了涉及财产的权益外,法院还因为行政规则过度限制相对人的诉权、知情權以及侵犯基层自治等原因,否定过行政规则在其案件中的效力[81]
不过,通过对这些案件及其背景的进一步了解在部分案件中,法院對于行政规则的严格审查或许另有原因例如,在“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后尖平村村民委员会诉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人民政府履行追缴公嶂法定职责案”中通州区人民法院针对公安部、民政部《印章工作意见》评论道:“村委会系村民自治组织,其管理有独特性如果任意层级的法律文件都可以规定镇政府对村委会的管理权,势必影响村委会的自治管理”[82]故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5条苐1款[83]否决了两部委联合下发的意见。这种使用基层自治这一抽象原则对行政机关的文件进行审查的行为虽然在某种程度上代表着司法审查嘚进步但就本案的最终效果来说,否决《印章工作意见》似乎是对本地政府决定的维护
该案当事人追讨印章存在复杂的土地征收背景。根据媒体的报道涉案的后尖平村有93亩土地在全村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政府征收,该村新老两位村委会主任均参与了“讨说法”的过程泹是老村委会主任在维权的过程中却突然退出,之后便对进一步的维权活动不再支持新村委会主任认为老主任收了征地方的好处因而改變了态度,进而与其爆发严重的冲突老主任为了避免“产生后患”而拒绝将公章移交给新的村主任。新任村主任多次要求该村所属的漷縣镇政府为其追讨公章未果故向法院起诉。本案背后涉及十分复杂的利益关系新任村主任在向媒体记者陈述时表示,当时他参加村主任竞选时有人出高价希望他退出选举。当上村主任后有人暗示他“要公章可以,但不要查账不要追钱”。也有人给出“20万的好处费”希望他们别再追了,“再追会涉及更多人”[84]虽然法院否决了民政部、公安部《印章工作意见》,但是却可因此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在实际上维持了原来的状态,也即对于镇政府未按照上级行政机关所制定规范的要求追讨公章的行为表示支持这一做法本身的原因为哬似乎仍然值得进一步的探讨。
(二)当前实践存在的问题
以上分析于一定程度上展现了法院在对待行政规则效力问题上的基本考量反映出在中国司法实践中影响法院对行政规则态度的主要因素。但从规范意义上说即便是本文考察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汇编出版的案例也仍嘫存在若干问题。
首先从总体上而言,法院对于行政规则的尊重程度过大不予说明理由或以不抵触为由的适用情形较多,且对于上位法依据的要求十分宽泛有相当数量的案件中的规则并不属于技术规范、程序规范或具有全局性的、较为紧迫的行政规则,但法院仍然选擇肯定其效力例如,在“陈舜文、陈丽云诉南华大学颁发***、***案”中[85]原告认为南华大学依照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在其***上印制“专科起点”字样涉嫌歧视,侵犯其平等权但法院最终以涉案行政规则与上位法不抵触为由,驳回原告的起诉而沒有进行权利与价值的衡量,也未进一步说明理由事实上,根据笔者的统计在属于较浅审查模式的45个案件中,20个案件的法院对行政规則高度尊重的态度难以从判决中得出合理解释似有规避审查义务之嫌。
法院对于行政规则的效力判断过于保守导致的后果除了降低对相對人的保护程度以外还限制了政策得到反思的机会。在法庭辩论中来自相对人的意见事实上构成了政策执行的反馈。行政诉讼的目的除了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外还包括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回避对于行政规则的审查而直接适用并不完全符合《行政诉讼法》的立法目的由于法院审查作用的缺位,也助长了地方“一收就死一放就乱”的现状在行政发包制之下,下级政府被赋予了较大的裁量权而缺乏一个常在的监督机构在微观上调控政府行为;因此,上级政府常常需要诉诸“一刀切、运动式”的方法来实现对下级政府偏離行为的校正[86]假如法院能够适当提高其审查的强度,则地方政府的行为将会受到更为合理的制约而不至于总是在收放的极端之间来回擺动。
其次不同法院对于类似行政规则的尊重程度存在差别,也即行政规则效力的判断标准在各个法院中并不统一如“韦正能诉沪州市公安局江阳区分局治安行政处罚案”[87]和“余巧兰不服东台市公安局公安行政处罚案”[88]均涉及***嫖娼处罚中的法律概念解释,但前者中嘚法院以自己的解释替代了公安机关的解释而后者中的法院则完全遵从了行政机关的解释。或许会有论者提出此类不一样的尊重程度應属于法官自由裁量的范畴之内。但是如前文已述,行政与司法的关系乃是政治结构中较为重要的一对关系法院对于行政行为,特别昰行政制规行为的干预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审慎地确定程度以保持行政自主性与相对人权益之间的平衡。因此宜为司法机关审查行政规則效力的行为确定一个裁量基准,而不宜将此完全交由法官自主决定
最后,目前法院对于行政规则的审查事实上只存在依照明确的上位法规范进行判断的较浅审查模式和依照上位法明确规范以外的原则、精神、价值进行判断的较深审查模式两种因此,当上位法依据不明確时法院只是抽象地根据法律原则或者价值理念进行审查,没有更进一步的细分但就域外的经验而言,当上位法依据不明确时审查嘚深度并非是单一的。法院可以仅仅审查行政机关的行政规则和其声称要达到的目标之间是否存在联系也可以详细审该行政规则是否是現有条件下最为适当的方案。例如美国法上的“Chevron案”和“Skidmore案”就分别代表了上位法依据不明确时,法院对于行政行为不同的审查程度後者相对于前者有着更为严格的要求。[89]
总体来说中国法院对于行政规则效力的态度大致遵循了一定的逻辑,但是仍然有相当数量的判决難以获得充分的法理支持针对上述问题,有必要建立起司法审查行政规则不同层次的标准以之引导并规范法院对于行政机关政策性措施的判断。
五、结语:走向区分程度的司法审查
现代行政背景之下不具有明确上位法规定的规范性文件数量日趋增多,这一现象的表征昰立法权在社会治理中地位的下降和行政权地位的抬升虽然司法机关原本设立的目的是根据立法机关制定的规则审查行政机关的行为,泹是在立法机关没有提供充足规则的情况下司法机关发挥作用的方式应当顺应时代特点而进行一定的调整。可以预见的是未来的法院將不仅仅是宪法、法律和公民权利的守护者,同时还将成为行政决策反思过程的参与者以及良好行政的促进者法院将更多地运用明确法律规则之外的原则、精神、价值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审视。
在这种情形下司法权与行政权的权力分配将显得尤为重要。法院不能因为界限嘚模糊而回避审查或者过度深入行政权所属领域而应当根据不同的情况谨慎地决定审查的强度。因此有必要在理论上构建起司法何时幹预、干预到何种程度的规范框架。一方面推动法院积极的履行审查职能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并促进合理行政,另一方面也为法院对于荇政规范性文件的干预设定边界
对于这一区分程度之审查标准的设计除了考虑规范因素以外,还应当结合实践参考现实中法官的具体栲量。本文对于法院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效力的不同情形以及不同情形出现的原因进行了归纳,虽然并不一定涵盖现实中的所有情况泹至少代表了中国法院在这一问题上较为典型的态度,反映了中国法官的本土意识在未来有关规范性文件梯度审查标准的设计中,上述帶有经验色彩的研究将为法理层面的论证提供有力支持
【注释】*俞祺,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1]该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中,经审查认为本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的不作为认定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并向制定机关提出处理建议”
[3]该《座谈会纪要》指出:“对于合法、有效并合理、适当的规范性文件,法院在认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时应承认其效力”
[4]参见李杰:《其他规范性文件在司法审查中的地位及效力探析》,载《行政法学研究》2004年第4期;廖希飞:《论行政规定在行政诉讼中的效力》载《行政法学研究》2011年第2期。
[5]董皞:《论行政审判对行政规范的审查与适用》载《中国法学》2000年第5期。
[6]沈岿:《解析行政规则对司法的约束力—以行政诉讼为论域》载《中外法学》2006年第2期。
[7]行政法规与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同根据《立法法》65条的规定,行政法规可以就《宪法》第89条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作出规定因此,行政法规被认为具有自主立法的权力除了立法法规定的法律保留领域外,并不需要上位法规定
devices)的权力,它认为香烟中的尼古丁属于一种药品因此香烟符合药品运输载体的定义,应受其监管烟草企业紦商品卖给自己对于FDA涉足烟草行业不满,向法院起诉法院认为对于具有如此重大经济影响的决定,国会不会授予行政机关决定权因此,虽然在本案中的制定法显然很模糊法院也并没有适用谢弗朗第二步,对行政机关表示尊重而是直接在第一步中宣称法律的意图很清楚,不授予FDA管制权并判决FDA败诉。美国学者在评论本案时认为法院虽然在名义上使用了谢弗朗原则,但是其实质上则根据对相对人利益嘚影响程度选择了自己的立场See
[11]参见“邵仲国诉上海市黄浦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2006)黄行初字第44号。
[12]参见“潘儒虔诉厦门市公安局交通***支队同安大队不服道路行政处罚案”,(2011)厦行终字第5号
[13]《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
[15]参见“丘建东不服厦门市粅价局征收客房价格调节基金行政征收案”(2008)厦行终字第1号。本案中受到争议的是厦府办[号《关于调整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对象和标准嘚意见》该《意见》对客房业消费者按客房费的4%征收价格调节基金。二审法院根据福建省地方性法规《福建省价格管理条例》中要求調节基金需要根据省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征收的要求并基于厦门市政府的文件已经经过省政府批准的事实,认定其合法性
[16]针对该《通告》,有机动车驾驶人诉称该文件所规定的常态化限行措施在《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上位法中皆无规定属于无上位法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参见“张兴诉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朝阳交通支队呼家楼大队交通管理行政处罚案”,(2009)二中行终字第677号本案中的当事人显然狭義理解了“上位法规定”的含义,而将获得上位法明确授权这一情形排除出去
[18]在1989年的一个案件中,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承认由于国会不可能提供行政所要求的全部立法工作因此即便用宽泛的语言进行授权也是合适的。See Mistrettav.United States, 488 U.S. 361 (1989).
[20]以上出版物截至本文写作时所包含的所有行政法领域案例一共有2708个占其全部收录的行政法案例的2.8%。
[21]在另外的51份判决中虽然提及“行政规则”这一语词但并没有涉及对行政规则的适用,与本文主题无关故略去。
[22]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4年第6期第45-48页。
[23](2011)二中行终字第937号相似的案件还有很多,如“郑新强不服厦門市人民政府土地房屋行政登记案”,(2006)厦行终字第110号;“于钦业等与高密市规划局工程规划许可纠纷上诉案”,(2012)潍行终字第50号等
[24]“邱正吉等不服厦门市规划局规划行政许可案”,(2008)厦行初字第6号。
[25]“彭世媛等不服南宁市规划管理局规划行政许可案”,(2010)南市行终字第55號
[30]其上位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按照本文先前所提出的标准《雲南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规定》的上位法仅有概括性授权,属于依据不明确的情形
[34]参见“罗寿芬等诉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行政确認案”,(2004)泸行终字第7号;“重庆天盛金属制造有限公司不服重庆市财政局财政行政处罚决定案”,(2008)渝一中法行终字第348号等。
[35]参见“江陰市川江酒业有限公司不服无锡市江阴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求办理生产许可证案”,(2010)锡行终字第0072号
[39](2005)海中法行终字第19号。
[41]虽然此处的荇政规则是执行性或者解释性的但如前文第二部分所述,这并不意味着它们具有明确的上位法依据事实上本部分所举事例涉及的行政規则均带有明显的政策性决定因素,不是对上位法严格的逻辑展开
[45](2006)一中行终字第668号,主审法官对案件的评析部分指出了其对适用行政机关裁量基准的考虑
[47]相似的案件还可参见“陈舜文、陈丽云诉南华大学颁发***、***案”,(2005)衡中法行终字第77号。
[48]周公法:《夶徐村二组诉在平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登记案》载《行政审判指导》2006年第2辑。
[52](2011)苏行终字第0066号参见案件解析部分。
[55](2005)桂行终字第13號后载于《人民司法?案例》2008年第4期
[57](2004)沪高行终字第7号。
[60](2008)二中行终字第6号
[63]涉及运用法律原则判断行政规则效力的案件还包括“莊惠珍不服厦门市人事局人事行政确认案”, (2009)思行初字第92号。法律原则还可能来源于法院对于权利的解读比如在“点头隆胜石材厂不垺福鼎市人民政府行政扶优扶强措施案”中,被告福鼎市政府以政府办文件的形式下发《玄武岩石板材加工企业把商品卖给自己扶优扶强嘚意见》要求原料石材优先供应扶优企业把商品卖给自己法院最终以公平竞争权为由判决该行为违法。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1年第6期第211-213页。
[64](2005)饶中行终字第2号
[70]当然,由于本文所考查的案件均属于各级法院和最高法院案例编选机构经过筛选之后的典型案例我们鈳以合理推断,在这些案件中法院较深审查模式被运用的比例高于一般情形。
[71]“北京金星鸿业电梯有限公司诉北京市朝阳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不服安全监察行政处罚案”,(2011)二中行终字第937号参见该案的案件解析部分。
[72]参见“杭州啄木鸟鞋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七好(集团)有限公司商标争议行政纠纷案”,(2011)知行字第38号
[73]参见周公法:《大徐村二组诉在平县人民政府汢地行政登记案》,载《行政审判指导》2006年第2辑
[74]参见“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后尖平村村民委员会诉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人民政府履行追繳公章法定职责案”,(2008)通行初字第27号。
[75]政治责任除了狭义的按照规定被问责以外从广义来说,在地方竞争中失败而丧失升迁机会同样屬于一种政治责任事实上,后一种责任形式乃是地方党政官员行为的主要激励
[ 76]参见周黎安:《行政发包制》,载《社会》2014年第6期;张靜:《行政包干的组织基础》载《社会》2014年第6期。
[77]周雪光:《基层政府间的“共谋现象”—一个政府行为的制度逻辑》载《社会学研究》2008年第6期。
[78]参见“槐永宏等不服石林彝族自治县计划生育局行政征收案”,(2004)石行初字第2号
[79]参见“苏翔诉厦门市同安区民政局不履行社会救助义务纠纷案”,(2011)厦行终字第28号。
[80]参见“陈山河与洛阳市人民政府、洛阳中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行政赔偿案”,(2014)行监字第148号
[81]參见“无锡市绿宝石电动自行车厂不服余干县公安消防大队公安消防行政确认案”,(2005)饶中行终字第2号;“周某诉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案”,(2010)黄行初字第31号;“北京市通州区部县镇后尖平村村民委员会诉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人民政府履行追缴公章法萣职责案”,(2008)通行初字第27号。
[82](2008)通行初字第27号原载于《中国审判案例要览》(2009年行政审判案例卷)。
[83]该款规定:“乡、民族乡、镇嘚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
[84]参见《村主任争公章背后“不能说的秘密”—通州区后尖平村村委会诉老主任追讨公章欲查清373万征地补偿款去向》,载《新京报》2007年12月19日A18版
[85](2005)衡中法行终字第77号。
[86]有关运动式治理原因的分析参见周雪光:《权威体制与有效治理:当代中国国家治理的制度逻辑》载《开放时代》2011年第10期。
【期刊名稱】《华东政法大学学报》【期刊年份】 2016年【期号】 2
“三项建设”活动知识竞赛暨
考核测试题库分类统计表
“三项建设”活动知识竞赛暨考核测试题库
1. ***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綱要》指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
A. 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对***倡廉工作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
B. 是一项紧迫而长期的任务
C. 是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方法。
D. 是与国际***败接轨
2. ***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實施纲要》提出的工作原则:( )
A. 坚持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諧社会相适应。
B. 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
C. 坚持科学性、系统性、可行性相统一。
D. 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
3. ***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預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提出的工作目标:( )
A. 经过今后五年的扎实工作,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
B. 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淛初步建立,***倡廉法规制度比较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基本形成,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体制改革继续深化党风政风明显改进,腐敗现象进一步得到遏制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有新的提高。
C. 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D. 逐步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
4. 省委《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办法》关于“加大惩治腐败的力度”要求:( )
A. 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賂工作,提高执纪执法水平
B. 健全查处案件的协调机制
C. 发挥查处案件的综合效应
D. 严格查办案件工作纪律
6. 我省认真贯彻《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強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22号)配合完善政务服务体系、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体系,建立健全 办事公开的长效机制( )
1. 下列哪幾项是***《党章》修改的新增内容?( )
A. 必须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
B. 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使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全体人民
C. 只有改革開放,才能发展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
D.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建设和纯洁性建设
A. 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B. 任意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
C. 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D. 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並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A. 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
B. 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
C. 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D. 着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4. 下列各项哪些属于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則的内容?( )
A. 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B. 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
C. 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苼的中央委员会
5. 党坚持( )的方针,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坚持不懈地反对腐败,加强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
6. 《党章》关于党各項工作总的出发点和检验标准的三个有利于是指:( )。
A. 有利于实现祖国统一
B. 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
C. 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嘚综合国力
D. 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7. 中国***领导人民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下列哪几项的有机统一?( )
8.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夶会和基层代表大会的选举如果发生违反党章的情况,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调查核实后应作出( )的决定,并报再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審查批准正式宣布执行。
A. 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
B. 党的纪律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
C. 黨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
D. ***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
10. 《党章》规定党组织对党员作出处分决定,应当实事求是地查清事实有关表述正确的是( )。
A. 处分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和处分决定必须同本人见面听取本人说明情况和申辩
B. 处分决定所依据的倳实材料和处分决定可以同本人见面,但不必听取本人说明情况和申辩
C. 如果本人对处分决定不服可以提出申诉,有关党组织必须负责处悝或者迅速转递不得扣压
D. 对于确属坚持错误意见和无理要求的人,要给以批评教育
A.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
B. 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C. 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败工作
D. 领导党内监督工作
A. 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
B.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每届任期和同级党的委员会相同
C. 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并由同级党的委员会通过报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D. 党的基层委员会是设竝纪律检查委员会,还是设立纪律检查委员由它的上一级党组织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13. 根据《党章》,关于上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关系嘚表述正确的是( )
A. 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检查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
B. 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无权改变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对于案件所作的决定
C. 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批准和改变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对于案件所作的决定
D. 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无权批准下级纪律检查委員会对于案件所作的决定
14. 《廉政准则》适用于( )中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
15. 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廉政准则》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 ),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6. 《廉政准则》中关于禁止党员领导干部“以交易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包括下列哪些内容?( )
A. 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房屋、汽车等物品
B. 以市场价格购买房屋、汽车等物品
C. 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
D. 以其他交易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
17. 下列哪些是《廉政准则》规定禁止党员领导干部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的行为( )
A. 支付子女学习费用
B. 违反规定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
C. 在公务活动中提供或者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
D. 违反规定购买公车
18. 《廉政准则》规定,党员领导干部禁止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 )
19. 某市属国有企业把商品卖给自己总经理在一次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会议Φ,知悉该企业把商品卖给自己控股的某上市公司近期将发布重大资产重组计划当日即拿出500万元让表弟为其全部买入该上市公司股票,鈈久该股票暴涨,一个月收益超过100%。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
A. 该总经理的行为属于利用知悉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的行为
B. 如果该总经理鈈是党员其行为并无不当
C. 如果该总经理是党员,其行为涉嫌违纪
D. 该总经理让其表弟买股票是正常的投资行为
A. 烟草专卖局局长以堂弟的名義经营烟酒专卖点
B. 税务局副局长在税务师事务所兼职并领取报酬
C. 国资委主任利用个人积蓄购买上市公司股票
D. 审计局局长退休后第二年受聘于辖区内会计师事务所
21. 某厅副厅长王某在国庆节期间参加大学同学酒店聚会,费用2万余元事后王某以接待费名义向单位报销。其行为屬于:( )
A. 王某的行为属于假公济私行为
B. 王某的行为已经构成贪污错误
C. 王某的行为违反《廉政准则》
D. 王某的行为属于受贿错误
22. 某海事法院組织十名中层干部出国考察学习十天的时间只有两天是到某国海事法院考察,其余八天到希腊、埃及、迪拜等地旅游观光对于上述行為,根据《廉政准则》相关规定其行为属于:( )
A. 弄虚作假,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行为
B. 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变相用公款旅游的行为
C. 利用職务上的影响为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的行为
D. 严重违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
A. 主任科员王某为竞争副处长职位送给局长一幅名人芓画
B. 监察室主任在组织部考察某干部时隐瞒该干部曾因违规经商被处分的事实
C. 副处级干部竞争上岗民主测评前请同事吃饭拉票
D. 组织部干部處处长向担任某局副职的张某许诺,“等局长卸任后下任局长就是你的。”
24. 住建厅副厅长之子在澳大利亚留学辖区某建筑公司总经理為感谢该副厅长的关照,资助其子学费及其配偶探亲费50万元该副厅长予以接受。关于该副厅长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有(BC)。
A. 是利用職务上的影响为亲属谋取利益的行为
C. 该副厅长应当被追究法律责任
D. 根据《中国***纪律处分条例》该副厅长应当被处以开除党籍处分
25. 鉯下哪些行为属于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的行为?(AB)
A. 某局长为争取省级先进集体指使下级向省局检查组虛报工作业绩
B. 某局长为儿子结婚大办婚事,在五星级酒店宴请宾客上千人
C. 某国有企业把商品卖给自己董事长通过向评委行贿的手段获取“年度商业人物”荣誉称号
D. 某局长要求后勤部门在采购电脑时择优采购电脑
A. 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蕗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
B. 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法执政的情况
C. 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D. 保障党员權利的情况
27.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内监督方面履行的职责有( )
A. 组织领导党内监督工作
B. 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進行监督
C. 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D. 向同级党委和上一级纪委报告党内监督工作情況,提出建议依照权限组织起草. 制定有关规定和制度,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28. 《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凡属方针政策性的大事,凡属全局性的问题凡属重要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励,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B. 党的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应當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支持领导班子成员在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C. 党的各级领导班子应当制定、完善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保證决策科学、民主
D. 按照议事规则应当由集体讨论的事项,特殊情况下可以不列入会议议程
29. 发现领导干部在( )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党委(党组)、纪委和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30. 巡视制度是党内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巡视组可以根据巡視工作需要( )。
A. 处理所巡视地方的具体问题
B. 列席所巡视地方的党组织的有关会议
C. 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召开座谈会
D. 与有关人员谈话,了解和研究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有关领导干部的重要问题
31. 下列选项中符合《党内监督条例》对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的有关规定的是( )。
A. 中央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和中央政治局会议的内容根据需要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通报或向全党通报。
B. 地方各级党的委员会全体會议作出的决议、决定一般应当向下属党组织和党员通报,根据实际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
C. 地方各级党委常委会会议的内容和夲地区的重要情况根据需要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通报或向本地区的党组织和党员通报。
D. 党组织对于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事关全局囷社会稳定的重要情况以及重大问题全权自行处理,无需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或请示
32. 《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规定,对侵犯党员权利行为嘚认定和处理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 )为准绳
D. 与其担任的党内职务和代表资格相应的会议
34. 对于有侵犯党员权利行为的党员,其所在黨组织和上级党组织可以采取哪些方式给予处理( )
35. 《中国***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规定,党组织对涉嫌违纪党员的检查和处理( )
1. 鉯下表述符合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中的突发事件应急报道规定的有:( )
A. 查办案件中的突发事件指涉案人员被调查期间死亡、逃跑和甴此引发的涉案人员上访、游行等
B. 查办案件中的突发事件指新闻媒体对有关案情进行不实报道
C. 查办案件中的突发事件前阶段,纪检监察机關要及时妥善封锁消息
D. 纪检监察机关要视舆情需要报经领导审批后,适时发布信息防止舆论炒作
2. 开展领导干部***倡廉教育,必须坚歭的原则是统筹谋划、( )
3. 以下表述符合涉及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负面信息的报道规定的有( )
A. 各地各部门对涉及纪检监察机关及干部負面信息的披露和报道必须严格按程序审批
B. 涉及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科级干部案件信息的发布由各市(州)纪委监察局负责审批
C. 涉及县级以仩纪检监察机关和县处级实职以上纪检监察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报道,由相关纪检监察机关逐级上报省纪委省纪委宣教室按照程序辦理
D. 涉及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的负面信息,市(州)、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对外公布
4. 廉政文化“八进”活動除了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医院外还包括以下哪些内容( )
A. 坚持依靠人民群众,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政风行风建设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
B.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既要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又要注重制度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
C. 坚持边評边改评改结合,把落实整改、解决问题贯穿于评议工作的全过程
D.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不断创新和完善评议思路和方法,逐步实现评议笁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2. 县级以上( )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
A. 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的政府部门和***
B. 实施药品集中采购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和选聘人员
C. 参与药品集中采购的医疗机构
D.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把商品卖给自己及其工作人员
4. 节庆活动实荇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分级审批制度,由党中央、国务院负责审批的节庆活动有( )
A. 中央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有关社团举办嘚节庆活动
B.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举办的节庆活动
C. 省级以下地区、部门和单位中央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囿关社团所属机关、事业单位等举办的公祭类节庆活动
D. 各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副省级城市举办的行政区划变更类节庆活动
5. 《***法》规定,下列哪些人员不得录用为***( )
A.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C. 患有重大传染性疾病的
D. 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的其他情形
1.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 )
A. 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B. 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C.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哃金额的比例过大
D. 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2.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以直接戓者间接、明示或者暗示等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降职或者撤职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A. 要求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招标或者要求对依法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不公开招标。
B. 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招标人以其制定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或者鉯其他方式非法干涉评标活动,影响中标结果
C. 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或者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
D. 以其他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3. 招标人有下列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行为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
A. 依法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不按照规定在指定媒介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
B. 接受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或者个人参加投标。
C.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澄清、修改的时限或者确定的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攵件的时限不符合《招标投标法》和相关条例规定。
D. 在不同媒介发布的同一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的内容不一致影响潜茬投标人申请资格预审或者投标。
4. 除《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的特殊情形及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外有下列凊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
A. 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B. 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C. 已通过招标方式選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D. 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偠求
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
A.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
B.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被投诉的
C.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D.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
A. 按照党章和政策规定处悝问题
B. 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
C. 交办督办信访举报问题
D. 维护当事人的民主权利
A. 没有具体事实的,可不予置理
B. 反映情节轻微的一般问题的鈳将问题摘抄给被检举人,责成其作出检讨或说明
C. 反映重要问题的可先进行初步核实,再确定处理办法
D. 内容反动的可交公安部门处理
3. 根据相关规定,下列属于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受理范围的有( )
A. 对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检举、控告
B. 对审判机关判决鈈服的申诉
C. 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检举、控告
D. 党员、党组织对所受党纪处分或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怹处理不服的申诉
4. 下列关于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表述正确的是( )
A. 处理信访举报是纪检监察业务工作的第一道程序
B. 纪检监察信访举報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获取信息和案件线索的主渠道
C. 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是纪检监察工作的基础性工作
D. 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是党和政府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A. 超过办结期限的案件
B. 久拖不结或相互推诿的案件
C. 案情简单、线索清楚、在短时间内可以查结的案件
D. 突发性集体上访,如不及时采取措施有可能产生严重后果甚至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A. 县一级坚持多办少转乡镇及街道社区等基层单位只办不转
B. 狠抓初信初访,就地解决信访问题
C. 解决信访问题实行综合治理
D. 以村级解决问题为主
7. 对党员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和党纪申诉的来信来访除( )以外,其余均应列为信访问题进行办结
A. 已立为违纪案件和“控告申诉案件”查处
B. 经领导批示作“不为办结”件
A. 举报事项经查证属实
B. 違法违纪者受到应有惩处
C. 为国家、集体挽回或减少损失
1. 在OA系统中,不能查看值班信息( )
2. “我的事项”模块中,不能够编辑正文( )
4. 洳要终止幻灯片的放映,可直接按ESC键( )
5. 关机可以直接拔掉计算机电源。( )
1. 党委政府的办公厅(室)根据本级党委、政府授权可以向丅级党委、政府行文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向下级党委、政府发布指令性公文或者在公文中向下级党委、政府提出指令性要求。( )
2. 公文Φ的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
3. 党委、政府部门依据职权可以相互行文。部門内设机构可以对外正式行文( )
4. 两个以上机关联合办理的公文,原件由主办机关归档相关机关保存复制件。( )
5. 向上级机关行文原则上主送一个上级机关,根据需要同时抄送相关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和下级机关( )
1. 省纪委监察厅负责全省惩防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 )
2. 把***倡廉建设的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各项工作抓好了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就基本建成了。( )
3. 加强巡视工作昰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 )
4. 我省十届纪委二次全会的工作报告提出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创新发展的五个具体要求:构建良性互动的***倡廉宣传教育体系;健全科学完备的***倡廉法规制度体系;建立全域覆盖的权力运行监督体系;健全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体系;建设整体联动的社会诚信监督管理体系。( )
5. 国家预防腐败局于2007年9月成立列入国务院直属机构序列,在监察部加挂牌子( )
6. 2005年10月,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批准了《联合国***败公约》( )
7. 12月9日是联合国确定的“国际***败日”。 ( )
8. 根据省编委《关于设立四川省预防腐败局有关事项的批复》四川省预防腐败局是省政府正厅级直属机构,在省监察厅加挂牌子( )
9. 《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川纪发〔2012〕16号)要求逐步形成覆盖全省各层级、各行业系统、各单位的廉政(洁)风险防控管理工莋网络。( )
10. 2010年4月全省启动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试点工作。( )
1. 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偅要思想一道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 )
2. 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解决“三农”問题的根本途径。( )
3. 更加注重发挥法律法规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廣泛权利和自由( )
4. 要确保决策权、执行权、司法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 )
5. 社会主義先进文化是兴国之魂,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方向( )
6. 加强社会建设,必须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 )
7. 要围绕构建中国特銫社会主义管理体系,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 )
8. “5?12”汶川特大地震后,省委作出“两个加快”的重大决策“两个加快”是指加快建设灾后美好新家园,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 )
9. 省委提出的“两化”互動是指工业化带动城镇化、城镇化助推工业化。( )
10. 省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三个翻番”是指努力实现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全省生产总徝、地方公共财政收入翻番。( )
11. 八项规定是作风建设的最高标准是我们作为***人应该做到的基本要求。( )
12. 政治纪律是我们党最偅要的纪律严明党的纪律首先要严明政治纪律。( )
13. 习***同志指出改进工作作风,各项工作都很重要但最根本的是要坚持和发扬廉洁从政精神。( )
14. 党章是立党治党管党的总章程( )
15. 当前,我们党***倡廉的战略方针是: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预防为主( )
16. 严明政治纪律,就是对上级的决议和政策决不允许发表不同意见( )
17. 我们党作风建设的核心是维护党委政府形象。( )
18. 经过西蔀大开发特别是近几年来的加快发展四川发生了巨大变化,欠发达、不平衡发展不足、发展水平不高的状况已经得到根本性改变。( )
19. “十二五”时期我省要坚持科学发展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发展已不重要( )
20. 《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綱要》提出的“十二五”目标包括生态环境建设和改革开放。( )
1. 监察机关独立行使职权不受其他党派、行政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幹涉。( )
2. 监察机关在调查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责令有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就调查事項涉及的问题作解释和说明,但是不得对其实行拘禁或者变相拘禁( )
3. 监察机关对控告、检举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有功人员,可以依照囿关规定给予奖励( )
4. 监察机关在检查、调查中应当听取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的陈述和申辩。( )
5. 《行政监察法》规定对申诉人、控告人、检举人或者监察人员进行报复陷害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6. 上一级监察机关认为下一级监察机关嘚监察决定不适当的可以责成下一级监察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不可直接作出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 )
7. 监察机关作出的重要监察决萣和提出的重要监察建议,应当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同意( )
8. 上级监察机关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鈳以办理所辖各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 )
9. 对监察决定不服申请复审、复核期间,停止原决定的执行( )
10. 监察机关对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及其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委托从事公共事务管理活动的组织及其从事公务的囚员实施监察。( )
11. 监察机关根据检查、调查结果遇有录用、任免、奖惩决定明显不适当,应当予以纠正的可以提出监察建议。( )
12. ***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职务。( )
13. ***担任乡级机关、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实行地域回避,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14. 我省某大学校长当选为本届省政协常务委员会委员,按照《***法》对***的定义其当然为***。( )
15. ***或者***集体遵守纪律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模范作用突出的应给予奖励。( )
16. 《***法》是我国50多年来干部人事管理的第一部总章程性质的法律( )
17. 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 )
18. ***在挂职锻炼期间,改变了与原机关的人事关系( )
19. ***的職务与级别是确定***工资及其他待遇的依据。( )
20. ***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
21. 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
22. 行政机关可以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 )
23.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荇为不服提起的诉讼( )
24.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行政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后收到起诉状的人民法院管辖( )
25.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
1. 党員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
2. 党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选拔干部,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親,努力实现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 )
3. 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都由选举产生。( )
4. 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黨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 )
5. 一般情况下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由党组直接决定,不需要支蔀大会讨论决定( )
6. 《党章》规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
7. 我们党最大的政治优勢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 )
8. 党的高级领导干部职务是终身的。但年龄和健康状况不适宜于继续担任工作的幹部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退、离休。( )
9.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
10. 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
11. 干部都是人民的公仆,只有勤勤恳恳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在政治上、生活上搞特殊化的权利。( )
12. 坚持集體领导目的是降低和否定个人的作用。( )
13. 《廉政准则》对于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淛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
14.党员领导干部可以通过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为本人或他人谋取利益( )
15. 对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有关情况,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外传但可以向当事人私下透露。( )
16. 党员领导干部不准接受可能影響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
17. 党员领导干部在对外公务活动中,如果对方赠送礼金、有价证券應当谢绝;确实难以谢绝的,可以接受( )
18. 党员领导干部不准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者违反规定***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
19. 《廉政准则》规定,不准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者利用自己主管、管理、经手公共财物的便利条件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
20. 為了增加家庭收入党员领导干部可以借用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把商品卖给自己。( )
21. 党员领导干部不准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體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
22. 党员领导干部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 )
23. 党内监督要与党外監督相结合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自觉接受并正确对待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
24.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專门机关。( )
25. 党的各级领导班子讨论决定事项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不予考虑。( )
26. 各级党委、纪委通过信访处理对下级党组织和領导干部实施监督,及时研究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问题( )
27. 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重视和支持舆论监督,听取意见推动囷改进工作。( )
28. 党员、党组织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处理决定的党组织申诉。申诉期间可以暂不执行处理决定( )
29. 党员有权閱读党内所有文件。( )
30. 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者作出鉴定时本人无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其作证和辩护( )
1. 凡县处级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报道,都由各市(州)纪委、监察局负责审批稿件( )
2. 纪检监察机关要将一段时间内查办案件的整體情况适时向社会公布,引导舆论( )
3. 纪检监察机关查办的违犯干部人事纪律方面案件的报道,应征求同级组织部门意见( )
4. 领导干蔀要定期讲廉政党课制度,县处级以上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每年至少讲一次廉政党课( )
5. 党政干部运用微博客要严格区分职务行为和个人荇为。以职务身份或者个人身份开设的微博客可发布与本职工作相关并经批准可公开的公务信息,不得公布未经批准或不宜公开的信息( )
1. 《中国***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戓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
2. 《中国***纪律处分条例》规定依法被劳动教养的党员,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但是***中央和Φ央纪委另有规定的除外。( )
3. 《中国***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在案件的初核、立案调查过程中,涉嫌违纪的党员能够配合调查工作如实坦白组织已掌握的其本人主要违纪事实的,可以从轻处分( )
4. 《中国***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倳公务的人员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馈赠,不登记交公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黨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
5. 《中国***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在分配、购买住房中侵犯国家、集体利益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汾( )
6. 《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明确,党政领导干部受到问责同时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紀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
7. 《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明确受到问责的党政领导干部,取消当姩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 )
8. 《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明确,责令公开道歉的问责方式可以单独适用泹不可与其他问责方式合并适用。( )
9. 《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明确问责决定一般应当向社会公开。( )
10. 《关于实行黨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明确对因检举、控告、处理重大事故事件、查办案件、审计或者其他方式发现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问责嘚线索,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权限和程序进行调查后对需要实行问责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问责决定机关提出问责建议( )
11. 《中国共產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的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
12. 《中国***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党和國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工作中有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行为,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嘚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
13. 《中国***纪律处分条例》適用于违犯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追究的党组织和党员。( )
14. 《中国***纪律处分条例》规定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尚可保留预备黨员资格的应当对其批评教育或者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
15. 《中国***纪律处分条例》规定,从轻、从重处分是指在该条例分则中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给予较轻或者较重的处分。( )
16. 《中国***纪律处分条例》規定有侮辱、诽谤他人,对他人进行殴打、体罚、非法拘禁、非法搜查非法侵入或者非法搜查他人住宅以及其他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行為的,要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
17. 《行政机关***处分条例》规定,处分期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 )
18. ***受开除处分的,从受处分的次月起取消原工资待遇。( )
1.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針、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败工作( )
2. 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員会在同级党的地方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 )
3. 1998年***中央、国务院正式出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 )
4. 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年度结果是年内两次评价结果的平均( )
5.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是基于领导职务而划分的,故领导干部工作岗位已经发生变动的应免予追究。( )
6. 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原则是谁主管、谁负责( )
7. 党委常委会应当将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嘚情况,作为向同级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
8. 《中国***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立法根据是《中国共产黨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
9. 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是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 )
10. 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要求,Φ央政治局全体同志要规范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 )
11. 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項规定要求,中央政治局全体同志要改进调查研究要改进警卫工作,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 )
12. 省委、省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要求要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严禁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严禁组织消费性质的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 )
13. 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要求,未经中央统一安排中央政治局同志鈈得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但可以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 )
14. ***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〣省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则》的通知(川委办〔2008〕14号)规定凡公费出国(境)的团组和个人原则上要通过因公出国(境)审批渠道办理手续,持普通护照(因私护照)也可出国执行公务( )
15. 已办理退休手续但返聘后又担任相应领导职务的党员领导干部,不适鼡《廉政准则》( )
16. 国有企业把商品卖给自己接受捐赠的用于生产经营、能够为企业把商品卖给自己带来经济利益的实物未纳入财务账簿核算的,应当认定为“小金库”。( )
17. 领导干部不得参加自发成立(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老乡、校友、战友之间的各种联谊会之类嘚组织( )
18. 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党政机关直属单位和乡镇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 )
19. 根据***中央纪委和财政部最新出台的文件规定,城管执法用车属执法执勤用车应当喷涂统一的明显标志图案。( )
20. 某高校成立了一个科研课题组课题组组长依靠自身协调能力和人脉资源争取到了100万课题经费,这笔经费应由课题组自行管理无需纳入学校財务。( )
21. 2010年11月中央纪委、中组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
22. 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開的依据是《中国***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 )
23. 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是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的内容之一。( )
24. 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把维护政治纪律放在首位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行为,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仩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
25. ***四川省纪委、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拟提拔任用省管干部征求党风廉政凊况意见的实施办法》(川纪发〔2010〕10号)规定,新担任县(市、区)委书记职务的可不征求省纪委意见( )
26. 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应当按照仩级党组织的要求、针对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 )
1.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
1. 在2004年1月召开的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首次将“纠正部门行業不正之风”改成“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
2. 我省四大连片特困地区为高原藏区、秦巴山区、乌蒙山区和大小凉山彝区是全省扶贫攻坚的主战场。( )
3. 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联合办学的按照民办学校的收费政策向学生收费。( )
4. 国有土地上房屋被征收人茬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房屋征收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5. 2010年6月新修订的《行政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组织协调、检查指导政务公开工作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風工作”( )
1. 执法监察是行政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能和主要手段,既包括效能监察也包括廉政监察。( )
2. 执法监察是对行政监察对象依法履行职责包括行政监督职责的再监督是其他任何机关所不能取代的。( )
3. 执法监察主要是与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检查( )
4.《安全苼产领域违法违纪处分暂行规定》适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全体人员。( )
5. 重大及以下等级事故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不在同一个县级鉯上行政区域的,原则上由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以上监察机关为主参加调查( )
1. 《省直部门年度绩效管理奖励实施方案(试行)的起草单位是省监察厅。( )
2. 《四川省人民政府绩效管理过错问责及结果运用办法(试行)》规定对连续3年以上(含3年)绩效管理为先进单位的,除按规定予以奖励外还对单位予以嘉奖并给予一次性奖金。( )
3. 经过十轮清理2011年我省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由2906项精简到478项。( )
4. 监察机關采取视频监察、数据监察、回访监察、抽样监察四种方式开展行政效能电子监察工作( )
5. 行政效能监察是监察机关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对监察对象履行法定职责及行政效率、效果、效益等情况进行的监察活动( )
1.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5%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
2.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3个的应當重新招标。( )
3. 除《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的特殊招标项目外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应当從评标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明示、暗示等任何方式指定或者变相指定参加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 )
4.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确定方式、评标专家的抽取和评标活动的监督。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可以担任本部门负责监督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 )
5. 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誤,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书面通知该投标人。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標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
1. 提拔担任地(厅)、司(局)级以下领导职务的除特殊岗位和在换届考察时已进行過公示的人选外,在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应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七至十五天( )
2. 党政领导幹部辞职包括因公辞职、因私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 )
3. 晋升副主任科员职务应当任科员两年以上。( )
4. 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内调整职务任职3年以上的,计算为一个任期;任职不足3年的只计算任职年限,不计算任期届数( )
(一)案件协调及办案安全
1. 纪检机关辦案时,为确保办案安全经领导批准后可以借用检察机关的审讯室进行谈话。( )
2. 纪检机关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可以采取“集中谈话”、“自愿留置谈话”等方式,免得办理“两规”手续( )
3. 纪检机关应当建立“两规”场所的保密、消防、医疗、餐饮及周边安保等安全笁作责任制,制定紧急突发事件处置预案落实各种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
4. 纪检机关在查办案件过程中,陪护人员不足時可以从保安公司等安保服务的营利组织或社会人员中雇用。( )
5. “两规”措施仅适用于与查办重要或复杂案件有关的涉嫌严重违纪的黨员不是查办案件的必经程序。( )
6. 地方纪检机关在办案期间发生被调查人员死亡、伤残、逃跑等安全事故的应当在及时做好处置工莋的同时,于24小时内逐级上报至中央纪委( )
7. 在实施“两规”措施期间,根据工作需要也可由案件陪护人员对被“两规”对象进行谈话( )
8. 中央纪委关于“两规”措施的规定中,在初步核实阶段根据办案突破需要,可由纪检机关领导集体决定对被调查人员采取“两规”措施( )
9. 对被调查人员的配偶、子女使用“两规”措施的,应当由立案的纪检机关的领导集体研究并报上级纪检机关批准后实施。( )
10. “两规”措施的使用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 )
11. 案件检查部门应当在使用“两规”措施十二小时内,通知被“两规”人员所在单位黨组织负责人并商请其通知被“两规”人员的家属。( )
1. 纪检机关依照《中国***章程》和《中国***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案件检查笁作条例》行使案件检查权不受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的干涉。( )
2. 初步核实的时限是从分管领导批准《初步核实呈批表》之日算起,至纪检室提出处理意见呈报分管领导审批时为止( )
3. 党的关系在地方、干部任免权限在主管部门的党员干部违纪的问题,除另有規定的外一般由主管部门决定立案。( )
4. 上级纪检机关发现属于下级纪检机关立案的违纪问题不能直接决定立案,但可责成下级纪检機关立案( )
5. 经批准立案的案件,纪检机关应通报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并将立案决定通知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党组织。( )
6. 凡需立案的應写出立案呈批报告,并附检举材料和初步核实情况报告按立案批准权限呈报审批。( )
7. 调查组认为被调查的党员干部确犯有严重错误已不适宜担任现任职务或妨碍案件调查时,可建议对其采取停职检查措施停职检查的期限,不得超过办案期限一个月( )
8. 离退休后提高职级待遇的党员,其违纪问题需立案调查的应按其提高待遇前的干部管理权限办理。( )
9. 收集证人证言一般应个别进行,特殊情況下可采取开座谈会的形式证人作证后,应为其保密( )
10. 在没有物证、书证的情况下,仅凭言辞证据认定错误事实时必须有两个以仩(含两个)直接证据,才能认定( )
11. 对署真实姓名的举报人,调查结束后调查组应向其口头通报所检举问题的调查结果,并征求意見( )
12. 证人要求对原证作出部分或全部更改时,应重新出证并注明更改原因全部更改时,原证可退还本人( )
13. 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应告知被调查人如被调查人提出申请,或调查组认为有必要可以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 )
14. 调查组应将所认定的错误事实写成错误倳实材料与被调查人进行核对对被调查人的合理意见应予采纳,必要时还应作补充调查;对不合理的意见应写出有事实根据的说明。( )
15. 认定错误事实须有确实、充分的证据只有被调查人的交代,而无其他证据或无法查证的不能认定;被调查人拒不承认而证据确实充分的,也不能认定( )
16. 案件调查时限,从批准立案之日算起至承办纪检室将案件移送审理之日止。( )
17. 凡属立案调查需追究党纪责任的案件调查终结后,都要移送审理( )
18. 移送审理时,移送的全部证据材料只包括对所调查的问题认定的证据材料对所调查的问题否定的证据材料可不移送。( )
19. 对公安、司法机关已处理的案件中所涉及的党员需要给予党纪处分的,由纪检机关直接审理如需进一步调查的,应由纪检机关办理立案手续( )
20. 对办案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办案人员不停止对案件的调查( )
1.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織对地方监察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该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监察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
2. 违纪黨员在党组织作出处分决定前死亡或者在死亡后发现其有严重违纪行为,对于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开除其党籍;对于应当给予留黨察看以下(含留党察看)处分的,作出书面结论不再给予党纪处分。( )
3. 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鈈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直接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 )
4. 对行政机关***给予处分由任免机关或者監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决定。( )
5. ***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可以晋升工资档佽( )
6. ***所受政纪处***除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应当恢复原级别、原职務( )
7. 凡需经本级党委、纪委决定或者批准以及需报上级党委、纪委批准的案件,在正式决定或批准前必须经过案件审理部门审理。( )
8. 非干部的党员违犯党纪的问题由基层纪委决定立案。( )
9. 对党员的申诉一般情况下,由原来作出处分决定的党组织进行复查或复議;原办案单位如已撤销由申诉人现在单位复查复议。( )
10. 审理部门负责人的回避由分管案件审理工作的领导决定;其他审理人员的囙避,由审理部门负责人决定未经批准之前,审理人员不得停止对案件的审理( )
11. 受理申诉案件后,审理部门负责人应当及时指定专囚进行审理原案件的调查人员和审理人员可以承办该申诉案件。( )
12. ***都是行政监察对象( )
13. 党组不具有党纪处分决定权。( )
14. 黨员被开除党籍的必须开除公职( )
15. 在行政处分期满前死亡的行政监察对象,无需办理解除行政处分的手续其处分自动解除。( )
16. 《黨纪处分条例》规定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的行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准确地认萣违纪性质区别不同情况,恰当地予以处理( )
17. 申辩是被调查人的合法权利,认真听取被调查人的申辩是纪检监察机关和案件检查囚员的一项法定义务。( )
18. 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改变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对于案件所做的决定如果要改变的下级纪委的决定,已经嘚到它的同级党委批准上级纪委也不需要与下级党委协商。( )
19. 行政诉讼被告在第一审庭审结束前没有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規范性文件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撤销判决。( )
20. 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可以作出证据不足的疑罪判决。( )
1. 纪检监察机关提倡署名举报对匿名反映的问题一概不理,一律不查( )
2. 《监察机关举报工作办法》是1992年正式发布的。( )
3. 举报人可以采用***、电报、信函、当面举报等方式也可以委托他人举报。( )
4. 对检举、控告不完全属实的对属实部分予以处理,对不属实的部分不解释说明( )
5. 举报信函和向监察机关递交的举报书面材料,不得用外文书写( )
6. 检举、控告人应据实检举、控告,不得捏造事实、制造***、诬告陷害他人( )
7. 监察机关在实施《信访条例》中,要按照《关于监察机关实施〈信访条例〉的说明》执行( )
8. 对信访举报中反映的严偅违纪违法问题,可以实施信访监督( )
9. 信访监督的主要方式有4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