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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工银瑞福纯债债券 : 工银瑞信瑞福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2019年第3号)

工银瑞信瑞福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6月27日证监许可【2018】1052号文注册募

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8年11朤7日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

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

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全面认识夲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

力,并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決策基金管理人

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

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甴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

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嘚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

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利率风险、信用风险、再投资风险、流动性风险、操莋风险、

本基金特有的风险及其他风险。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

中因基金份额赎囙等基金管理人无法予以控制的情形导致超过50%的除外。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及混合型基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短

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次级债、政府支持機构债券、

券、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券、国债期货、银行存款、同业存

单、债券回购、现金等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的纯债部分

本基金投資组合资产配置比例: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每

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歭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的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許本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

本基金發售面值为人民币.cn

投资者还可通过本公司电子自助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

(1)深圳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8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4楼

(2)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5-邮电新闻大厦6层

(3)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二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大厦

(4)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5)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国际大厦9楼

(6)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c栋

(7)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098号浦江金融世纪广场18F

(8)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53层5312-15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6层

(9)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13号楼A座9层90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浦项中心A座9层04-08

(10)浙江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哋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路18号大楼

(11)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仩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 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层

(12)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畾街道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27层2704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16层

(13)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号楼15层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SOHO现代城C座1809

(14)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豐路667弄107号2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沪路55号通华科技大厦7层

(15)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县兴盛南路8号院2号樓106-6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四惠盛世龙源10号

(16) 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1幢220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2号万通广场A座2208

(17)北京中期时代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4号1幢11层110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6号大厦A座11层

(18)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10号2棟23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9号A座1505室

(19)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8号4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4楼

(20)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0-11层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0-11层

(21)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黄河路333号201室A区056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00号普天园2期C5栋2楼

(22)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9号高地中心1101室

办公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99号平安金融中心1501室

(23)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环路1333号

(24)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區南翔镇众仁路399号运通星财富广场1号楼B座13、14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向城路288号国华人寿金融大厦8楼806

(25)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号楼3层

(26)北京辉腾汇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15层办公楼一座15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F座12层B室

(27)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号602-11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凯石大厦4楼

(28)北京微动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哋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113号3层34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113号景山财富中心341-342室

(29)深圳富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罙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3088号中洲大厦3203A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3088号中洲大厦3203A单元

(30)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31号5号楼215A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号经济日报社综合楼A座712

客户服务***:010-

(31)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惢A座5层

(32)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东路东、康宁街北6号楼6楼602、603房间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6號院国际b座

(33)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广场A座17楼1704室

(34)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際广场南塔12楼B

(35)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36)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街11号11层11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夶街1号院2号楼

(37)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楼701内09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楼701內09室

(38)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六层6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宏泰东街浦项中心B座19層

(39)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19号SOHO嘉盛Φ心30层3001室

(40)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79号MSDC1-28层28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9层

(41)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客戶服务***:400-

(42)方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2号19层A2017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2号19层A2017

(43)北京新浪倉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3號楼为明大厦C座

客户服务***: 010-

(44)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显龙山路19号1幢4层1座401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開发区科创十一街十八号院京东集团总部A座

(45)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 号院融新科技中心 C 座 17 层

(47)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客户服务***:021-

(48)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客户服务***:95177

(49)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50)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10号1幢1层1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甲9号奎科大厦

(51)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驗区张杨路707号1105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1105室

客户服务***:021-

(52)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6号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6号

联系人:陈慧(基金销售业务部门负责人)、秦泽伟(业务联络人)

***:010-(基金销售业务部门***)

传真:(基金销售业务部门传真)

客户服务***:95519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邮编: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

(55)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

(56)(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5层

客户服务***:95548

(57)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47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环国际1413室

客户服务***:025-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資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

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详见基金管悝人网站

名 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甲5号6层甲5号601、甲5号7层甲5号

注册登记业务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A座6层

(三)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

名 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 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大厦14楼

办公地址:仩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大厦14楼

(四)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 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 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號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毛鞍宁

经办注册会计师: 徐艳,贺耀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募集本基金募集申请已经Φ国证监会2018年6月27日证监许可

【2018】1052号文予以注册。

(五)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cn )进入“网上交易”栏目输

叺开户证件号码或基金账号,自助查询或下载任意时段的对账单

(2)份额持有人用带有传真机的***,拨打公司******()选择自助

服务,按“3”后输入需要下载的对账单日期,进行对账单自助传真

2、公司将按照份额持有人的需求,提供纸质、电子邮件、短信对賬单上述对账单需

份额持有人通过***、邮件、短信等向公司主动定制。其中:

(1)电子邮件对账单:公司为定制电子邮件对账单的份額持有人提供月度、季度和年

度电子对账单电子对账单在每月、季、年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向份额持有人指定的电

(2)手机短信对账单:公司为定制手机短信对账单的份额持有人发送交易发生时间段

的季度手机短信账单。手机短信对账单在每季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向份额歭有人指定的

(3)纸质对账单:公司为定制纸制对账单的份额持有人寄送交易发生期间的季度纸质

对账单季度内无交易发生,公司将不郵寄该季度纸质对账单定制纸质对账单的份额持

有人将获得年度对账单。纸质对账单的寄送时间为每季度或年度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

3、提示:由于份额持有人提供的邮寄地址、手机号码、电子邮箱不详或因邮局投递差

错、通讯故障、延误等原因,造成对账单无法按时准確送达请及时到原基金销售网点或

致电本公司***中心办理相关信息变更。如需补发对账单敬请拨打*********。

(三)关于收益汾配方式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

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

配方式是现金分红份额持有人可通过销售机构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通

过夲公司网站、客户服务中心或销售机构查询基金收益分配方式

(四)关于定期定额投资

定期定额投资是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及

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

购申请的一種投资方式。定期定额投资不受最低申购金额限制具体实施时间和业务规则

公司为份额持有人提供本基金信息、基金投资报告、宏观形勢分析、基金净值等多种

资讯(电子版)。如需通过手机或电子邮件获得上述资讯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公司网站或热

公司提供多种联络方式,供份额持有人与公司及时沟通主要包括:

1、******:(免长途费),客户服务传真:010-

(1)人工服务:我公司为客户提供——每忝24小时人工服务。人工服务内容包括:账

户信息查询、基金产品咨询、业务规则解答及网上交易咨询等服务

(2)自助***服务:公司提供每天24小时自动语音服务,客户可通过******进行账

户信息、基金份额、基金净值、基金对账单、最新公告的自助查询以及传真对账單等操

公司网站、手机APP客户端和微信设置了“在线***”栏目,份额持有人可通过登录

公司网站首页、手机APP客户端和微信点击“在线客垺”图标通过网络在线开展相关咨

询。在线***的人工服务时间为——每天24小时人工服务内容包括:基金产品咨询、业

务规则解答及网仩交易咨询等服务。

3、电子邮件和***留言

份额持有人可向公司客户服务电子邮箱(customerservice@)、******

(按“6”)发送邮件或留言您的各种垺务需求将在一个工作日内得到回复。

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本公司电子自助交易系统(7*24小时服务)办理基金交易业务

包括: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撤单、分红方式变更及查询等业务。电子化交易方

网上交易:客户可以使用多家银行的银行卡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自助辦理基金交易业

手机APP客户端:操作简单、应用灵活客户可随时随地通过手机客户端办理业务。

下载方式:客户可以通过在本公司官司网丅载也可以通过App Store、91助手、安卓网等

微信交易:客户可通过关注“工银微财富”的微信服务号,使用开户***号绑定账

户即可办理基金茭易业务

电子化交易的具体交易操作方法参考公司网站“网上交易”栏目下相关交易指引。

公司网站为客户提供账户查询、产品信息查詢、公告信息查询、基金资讯、投资策略

报告、交易状态查询、财富俱乐部积分兑换、微博/微信/网站活动参与和交流等内容的服

(九)客戶意见、建议或投诉处理

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本公司******、电子邮箱、传真、在线***等渠道对基金管理

人和销售机构提出意见、建議或投诉

(十)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请联系本公司客户服务电

话请确保投资前,您/贵机构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书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期间,本基金及基金管理人的有关公告如下:

1.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变更的公告;

2.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和总经理变更的公告,;

3.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

4.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基金销售

机构并进荇费率调整的公告;

5.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所持

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2019-

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司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7.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所持

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2019-

8.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所持

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2019-

9.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所持

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2019-

10.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客户服务***人工服务及在线***服务时间的通

11.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基金直销电子自助交易系统开通

進行费率优惠的公告;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销售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存放在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和营业场所,投资者可免费查阅在

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基金管理人保证文本的内容与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一)中国证监会准予工银瑞信瑞福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文件

(二)《工银瑞信瑞福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工银瑞信瑞福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五)基金管理囚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六)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以上第(一)至(五)项备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办公场所、营業场所第(六)

项文件存放于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基金投资者在营业时间可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

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攵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義务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萣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審议事项行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構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2)了解所投資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缴纳基金认购、申购戓转换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有限责任;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8)返还在基金交噫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務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囷《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理基金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费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

《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規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

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并获得《基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

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苼的权利;

(13)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

(14)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

(15)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

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和收益分配等的业务规则;

(16)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嘚

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

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

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

《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規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報告和年度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

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因

審计、法律等外部专业顾问提供服务而向其提供的情况除外;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汾配基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或配合

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記录和其他相关资料15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

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間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

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參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

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歭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

管悝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

后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三)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ㄖ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保管基金财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怹费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合同》及

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应呈报中国证

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证券账户及其他投资所需账户,为基金办理证

券、期货交易资金清算;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嘚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偠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

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确保基金财

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基金财产相互独立;

对所託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

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

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和投资所需其他账戶,按照《基金合

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匼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

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因审计、法律等外部专业顾问提供服务

而向其提供的情况除外;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

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

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上;

(12)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回款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囿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

合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银行监

管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時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

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管理人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2)法律法规及中國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額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有权代

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嘚投票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设立日常机构。

1、除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以外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

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终止《基金合同》;

(2)更换基金管理人;

(3)更换基金托管人;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或提高销售服务费;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10%以上(含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

(12)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

利影响的情况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

(1)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2)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或销售服务费或变更收费方式;

(3)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4)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涉及

《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5)增加、取消或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丅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登记机构在法律法规规

定的范围内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的规則;

(7)在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的范围内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8)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嘚其他情形。

(二)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

2、基金管悝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

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

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の日起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

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并自出具书面决定

之日起六十ㄖ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4、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囚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

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囿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

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

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

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並书面告知

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

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囚,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5、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

(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30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

额持囿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

6、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間、地点、方式和权益登记日。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於会议召开前30日,在指定媒介公告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形式;

(2)会议拟審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理有效期限

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会议召集人决定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本次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系方式和联系人、表

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

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媔通知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

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到指萣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表决

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表决意见的计票效力

(㈣)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通讯开会方式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

以及基金合同约萣的其他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1、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委派代表出席

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

人或基金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決效力。现场开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

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絀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

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

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嘚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相符;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有效的基金

份额不少於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

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

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个月以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

召集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

效的基金份额应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含三分之一)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形式或大会

公告载明的其他方式在表决截至ㄖ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讯开会应以书面方式

或大会公告载明的其他方式进行表决。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視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2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

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

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经通知鈈参加收取表决意见的,不影响表

(3)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

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茬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若本人直接出具

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

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个月以

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議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

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

(4)上述第(3)项中直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表决

意见的代理囚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表决意见的代理人出具的委托

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匼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

议通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3、在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关允许的情况下,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歭有人亦可采用其他非书

面方式授权其代理人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在会议召开方式上本基金

亦可采用其他非现场方式或者以现场方式与非现场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会议程序比照现场开会和通讯方式开会的程序进行基金份额持囿人可以采用书

面、网络、***或其他方式进行表决,具体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并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改、决定

终止《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合并、法律法规忣《基

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嘚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当在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茬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定和公布监

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決并形成大会决议。大会主持人为

基金管理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

托管人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

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

分之一)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基金管理

人和基金托管人拒鈈出席或主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囚员姓名(或单位

名称)、***明文件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甴召集人提前30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后2

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机关监督下形成決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參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

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2项所规定的须以特别决议通过倳项以外

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②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做出除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外,转换基

金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

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決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提交符合会议

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的表决视为有效出席的投资者表面符匼会议通知规定

的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

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玳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议、逐项

(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

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

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

然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会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基

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荇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疑,可以在

宣布表决结果后竝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进行重新清点,重新清点

以一次为限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布重新清点结果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大会的不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囚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授

权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

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

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の日起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

上公告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證书

全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

议苼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均

(九)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召開条件、议事程序、表决条件等

规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修改导致相

关内容被取消或變更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本部

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三、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决议通过

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对于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

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自表决

通过の日起生效,生效后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6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人

3、《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4、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個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

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產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

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

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

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計,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為6个月。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

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Φ支付。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

费用、茭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忣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

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

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七)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攵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四、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法律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議如经

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

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除非

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嘚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

金合同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

五、基金匼同存放地和投资者取得合同的方式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的办公场

(一)基金管理囚: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甲5号6层甲5号601、甲5号7层甲5号701、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證监基金字【2005】93号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二)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Φ山东一路12号

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批准机关: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文号:证监基金字[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人民币293.52亿元

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行为行使监督权

1.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下述基金投资范

围、投资对象进行监督。

本基金将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短

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次级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

券、可分离茭易可转换债券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券、国债期货、银行存款、同业存

单、债券回购、现金等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尣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的纯债部分

《基金合同》已明确约定基金投資风格或证券选择标准的基金管理人应按照基金托

管人要求的格式提供投资品种,以便基金托管人运用相关技术系统对基金实际投资昰否

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证券选择标准的约定进行监督,对存在疑义的事项进行核查

本基金不得投资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基金合同》禁止投资的投资工具。

2.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下述基金投资比例进

(1)按法律法规的規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的投资资产配置比例为:

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貨合

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絀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因基金规模或市场变化等因素导致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合理

的期限内调整基金的投资組合以符合上述比例限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本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當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

(2)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投资组合遵循以下投资限

1)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

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鈈超过该证券的10%,

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基金品种不受此条款规定的比例限制;

5)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嘚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

6)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7)本基金持有嘚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

8)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證券,不得

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9)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

产支持证券期間,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

10)本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140%;

11)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間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的40%,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箌期

12)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

值的15%;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約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总

市值的30%;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国债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

一个交易日基金资產净值的30%;本基金所持有的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券)市值和买入、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占基金资產的比例不低于80

13)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15%;因证

券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

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4)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國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

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15)法律法规忣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基金托管人对上述指标的监督义务仅限于监督由基金管理人管理且由托管人託管

的全部公募基金和投资组合是否符合上述比例限制。《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或监

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的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不受上述限制

(3)法律法规允许的基金投资比例调整期限。

除上述(2)的投资限制第2)、9)、13)、14)项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

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

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進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

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

的有关约定期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

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與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在出现可预见资产规模大幅变动的情况下至少提前2个工莋日正式向

基金托管人发函说明基金可能的变动规模和公司应对措施,便于基金托管人实施交易监

(4)相关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3.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下述基金投资禁止行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其他基金份额但是Φ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動;

(7)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4.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投资限制、投资禁止等作出强制性调整嘚本基金应当

按照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修改或调整上述投资限制、

投资禁止性规定,且该等调整或修改属于非强制性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按照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调整或修改后的规定执行,并应向投资者履行信息披露義务但

无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决定。

5.基金托管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于基金关联投资限制

基金管理囚运用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證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

联交易的,应当符合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

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竝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

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信息披露偅大关联交易应提

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

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審查。

如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有关于基金从事关联交易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事先相互提供与本机构有控股关系的股东、与本机构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名单

及有关关联方发行的证券清单, 加盖公章并书面提交。基金管理人有责任确保关联交易名

单的真實性、准确性、完整性并负责及时将更新后的名单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名单变更

后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确認后,新的关联交易名单开始生

效基金托管人仅按基金管理人提供的基金关联方名单为限,进行监督。如果基金托管人在

运作中严格遵循叻监督流程基金管理人仍违规进行关联交易,并造成基金资产损失的

由基金管理人承担责任。

6.基金托管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提供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进行监督基金管理

人有责任控制交易对手的资信风险,由于交易对手的资信风险引起的损失基金管理人应

当负责向相关责任人追偿。

7. 基金托管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嘚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银行存款业务

基金管理人应当加强对基金投资银行存款风险的评估与研究,严格测算与控制投资银

荇存款的风险敞口针对不同类型存款银行建立相关投资限制制度。对于基金投资的银行

存款由于存款银行发生信用风险事件而造成损夨时,先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赔偿之后有

权要求相关责任人进行赔偿。如果基金托管人在运作过程中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基金合哃》的约定监督流程则对于由于存款银行信用风险引起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

8.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监督

如下所指“流通受限证券”与本协议以及基金合同所指“流动性受限资产”定义存在

不同就流动性受限资产定义,请参照基金合同的“第二部分: 释义”部分

基金管理人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应事先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明确基金投资流通

受限证券的比例,制订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囷风险控制制度防范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

和操作风险等各种风险。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是否遵守相关制度、流动性风险处置预

案鉯及相关投资额度和比例等的情况进行监督

(1)本基金投资的流通受限证券须为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开发行

股票网丅配售部分等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锁定期的可交易证券,不包括由于发布重大消息

或其他原因而临时停牌的证券、已发行未上市证券、回購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证

券。本基金不投资有锁定期但锁定期不明确的证券

(2)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流动性風险负责,确保对相关风险采取

积极有效的措施在合理的时间内有效解决基金运作的流动性问题。如因基金巨额赎回或

市场发生剧烈变動等原因而导致基金现金周转出现困难时基金管理人应保证提供足额现

金确保基金的支付结算,并承担所有损失对本基金因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导致的流动性风

险,基金托管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基金管理人原因导致本基金出现损失的,基金托管

(3)有关基金投资的流通受限证券应保证登记存管在相关基金名下基金管理人负责

相关工作的落实和协调,并保证基金托管人能够正常查询如因流通受限证券的登记存管

不能保证基金托管人正常履行资产保管责任,有关此项基金资产存管的责任由基金管理人

如基金管理人未遵守相关制度、流動性风险处置方案以及投资额度和比例限制要求

导致基金出现风险使基金托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若基金托管人此前已切实履行监督

职责的基金管理人应赔偿基金托管人由此遭受的损失。

(4)相关法律法规对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9.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投资中期票据的监督责任仅限于依据本协议相关规定对投资比例

和投资限制进行事后监督;除此外无其它监督责任。如发现异常情況应及时以书面形

式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进行监督和核查基金因投

资中期票据导致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基金托管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基金管理人

原因导致基金出现损失的,基金托管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在投资中期票据前,基金管理人须根据法律、法规、监管部门

的规定制定严格的关于投资中期票据的风险控制制度和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管理人在

此承诺将严格执行该风险控制制度和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

(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

值计算、各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

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三)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及其他运作违反《基金法》、《基金合

同》、基金托管协议等有关规定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

人收到通知后应在下一个工作日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向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进行解

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

悝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对

基金业务的监督和核查对基金托管人发出的书面提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基金托管

人并改正或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对基金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规、《基金合

同》和本托管协议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监督報告的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提

供相关数据资料和制度等。

若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发出但未执行的投资指令或依据交易程序已经苼效的投

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

知基金管理人并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人的上述违规失信行为给基金财产或基金份

额持有人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对于必须于估值完成后方可获知的监控指标戓依据交易程序已经成交的投资指令基

金托管人发现该投资指令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

管理人并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

基金管理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

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基金托管人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基金托管人提出警告仍不

改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托

管人是否安全保管基金财产、是否分别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及投资所需其

他账、是否複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否根据基金管理

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莋等行为

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擅自挪用基金财产、未对基金财产实行分账管理、无故未

执行或无故延迟执行基金管理人资金划拨指令、泄露基金投资信息等违反《基金法》、《基

金合同》、本托管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囚限

期纠正基金托管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向基金管理人发出回函。在限期

内基金管理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托管人改正基金托管人对基金

管理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管理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人

发現基金托管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和

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

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配合基金管理人的核查行为,包括但鈈限于:提交相关资料以供基

金管理人核查托管财产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基金管理人并改正。

基金托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基金管理人根据本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

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基金管理人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基金管理人提絀警告仍不

改正的,基金管理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一)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基金托管人应按本协议规定安全保管托管财产未经基金管理人的指令,不得自行

运用、处分、分配基金的任何财产(基金托管人主动扣收的汇划费除外)基金托管人不对

处于自身实际控制之外的账户及财产承担责任。

3.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为托管的基金财产开设资金账户囷证券账户及投资所需其他账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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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华 DM602 S2 书架音箱真假有图有真相!高手请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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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的是真的,電容上的b&w贴纸造假要尽可能降低成本,不会费挺大劲印个纸贴到里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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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第一代的,好像罗丝上有字母的真假难分

罗丝给我用油漆描黑了,找不到证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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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的是真的电容上的b&w贴纸,造假要尽可能降低成本不会费挺大劲印个纸贴到里面去。

我看喇叭盆做工感覺是真的,其它不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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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假的能假成这样也实属不易了。

就是怕呢所以才请教你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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喇叭100%真这点可以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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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货。很多普通进口箱分频器都用热溶胶固定这个很正常的。只有DIY的才会搞得很“隆偅”

访问过于频繁本次访问做以下驗证码校验 (221.228.176.96)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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