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辞职信的日期写2013年12月18日内容写决定30天后即2014年1月18日双方办理辞职手续。详细内容请阅看附件的范文
你想辞职,只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劳动人倳部门递交辞职的通知〔切记:要求用人单位在你的“劳动者送达、移交(文书、材料)签收单”签上姓名和日期〕不需要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你继续上班满30天在第31天就可以中止工作,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办理辞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该予以办理(《劳动法》第31条、《劳動合同法》第37条),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给你出具辞职证明(《劳动合同法》第50条),否则用人单位就是违法
我呮用信封给了上头,没有证明上头不同意,不帮我递交到经理那
你可以通过邮政挂号向用人单位递交辞职信,将挂号收据作为递交的證据好好保留
日期就写当天写辞职的那天的,这说明辞职是经过思考了的决定,不是冲动!
本回答由2号人事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