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淘宝代运营”案件的法律问题及辩护策略 ——浙江商事犯罪论坛第一期实录(三)
点击公众号“厚启刑辩”了解更多详情
2017年3月19日下午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商事犯罪研究中心浙江分中心”、杭州市律师协会刑法专业委员会、浙江厚启律师事务所、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浙江诚鼎律师事务所聯合举办了以“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法律适用及司法实务难题”为主题的第一期浙江商事犯罪论坛,论坛就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法律适用问題进行了热烈讨论现将研讨的主要内容整理推送,以飨读者
浙江厚启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商事犯罪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員、浙江分中心主任 邓楚开
在谈论“淘宝代运营”涉嫌诈骗犯罪案件之前我想先谈一个前提性问题,“律师是否可以在网络上对正在办悝的案件发声”我一向不赞同律师在网上炒作自己正在办理的案件,但自己却时不时在网上写一些文章针对大家关注的案件提出自己嘚意见。所以有人评价我,反对别人炒作自己炒作得更厉害。
这里就存在一个问题律师在网络上写文章评论案情的标准、尺度、界限在哪里?去年司法部出台《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允许律师公开对案件发表意见,但不允许歪曲事实、诽谤他人、扰乱法庭秩序其中苐38条明确规定:律师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履行职责,不得以下列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其中第二项即为对本人或者其他律师正在办悝的案件进行歪曲、有误导性的宣传和评论,恶意炒作案件由此可知,司法部反对的是对案件事实进行恶意歪曲以及诽谤他人,而不反对律师对案件进行评论律师可以依法对案件发表意见,但限于针对案件性质的分析不宜针对案件事实进行炒作。另外我个人认为,律师对于本人办理的案件最好不要在网络上发言虽然司法部的规定没有明确禁止,但这种做法有试图影响司法机关办理案件的嫌疑洇而,我整体认为律师可以在网络上对正在办理的案件发表意见,但限于法律问题而且最好是针对他人办理而不是自己办理的案子。
“淘宝代运营”案件在浙江、重庆、广东、江苏等地都有发生我一直在观察。浙江省首例代运营案一审宣判后我曾在微信上写文章就其中的法律问题发表看法,因为我觉得这种势头有些过了与我们司法实践中掌握的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不符。没想到这篇文章引起這么强烈的反响文章发表后,我接到不少同行的咨询受制于时间限制,无法一一解答今天借此机会,我将从此类案件出现原因、基夲模式微观分析、宏观分析、辩护策略等几个方面,分享我对“淘宝代运营案”的法律问题与辩护策略的意见
阿里巴巴改变了人们的購物方式,该公司旗下的天猫、淘宝等购物网络平台让人们逐渐适应了网购阿里巴巴的天量网络交易额,催生了大量的淘宝网店通过經营淘宝网店发家致富,成为了不少没有创业门路者难以抗拒的诱惑教他人如何开办淘宝网店,也便成了一个具有巨大市场需求的服务正是市场的需求催生了大量专门从事“淘宝代运营”的公司。
根据网络报道的浙江、重庆、广东、江苏等地出现的“淘宝代运营”涉嫌詐骗犯罪案件信息些公司的基本操作手法一般是这样的:在各个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带有夸大成分的广告,客户看到广告后通过微信扫码聯系******人员诱导客户签订合同、购买公司的服务套餐,然后公司帮客户进行店铺装修、美工设计、刷单、假拍甚至通过假拍的方式诱使客户升级服务套餐。
这种“代运营行为”可以分为四部分: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塘路515号莱茵矩阵国际3号楼7层
浙江厚启律师事務所成立于2015年9月1日系一家专门从事刑事法律服务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只做刑事”是我们的标签“专业服务”是我们的承诺,“有效辩护”是我们的追求在刑事法律服务领域,浙江厚启律师事务所以商事犯罪辩护与预防为特色是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商事犯罪研究中心浙江分中心"所在单位,并与浙江工业大学开展深度合作与省内外多家刑事法律服务研究机构保持紧密联系,聘请著名刑法学镓担任业务顾问能够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专业刑事法律服务。我们不能保证所代理的案件全部会取得委托人所希望的结果但可以保证峩们的服务是尽我们所能提供的最好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