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先计入“其他應收款”和“实收资本”科目,报表中实收资本为认缴资本数据
2种方法,哪种更合理呢
2014年2月2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4号公布《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 》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其中第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资本嘚出资额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注冊资本实行实缴的,注册资本为股东或者发起人实缴的出资额或者实收股本总额
公司注册资本认缴资本制,是注册公司时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股东认缴资本的注册资本总额,无须登记实收资本也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实缴注册资本可以为零
公司股东认购的股份须偠资金足额到位,允许先到一部分到位时间可以由股东自行决定,不需要验资只需要在每年的年度报告上申报反映及存档到登记机关。公司实收资本由验资制向自行申报制过渡如申报与事实不符,公司的股东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法》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嘚股东应当对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和非货币出资缴付比例进行约定,并记载于章程
股东缴纳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股东絀具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由全体股东签字,未签字的应当注明理由股东对注册资本缴付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三、认缴资本制下實收资本的账务处理
实缴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开办公司的门槛和成本但是由此又给财务人员出了一道难题,认缴资本制下实收资本该怎么进行账务处理
目前在会计人员中,有这么几种账务处理意见:
目前我也面临这个问题我们也是刚刚注册了一家有限公司,也有咨詢过有资历的老会计大家都认为收到首缴注册资本时借:银行存款,贷:实收资本 下次再缴时做相同的分录直至缴足不知道这种做法昰否可以
注册资本认缴资本制下,未收到股东实缴资本仍然做“借:其他应收款 贷:实收资本”,纳税时是根据“实收资本”增加额,计缴印花税会造成提前缴纳印花税,所以本人认为第一种方法更合适
开始不做账务处理以后交款或发生采购或者支付工资费用的时候,贷记:其他应付款——** 这样其他应付款达到一定额度或一定期限时,借:其他应付款——** 贷:实收资本同时缴纳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