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购房房产归属这种情况怎么分?

婚后买的房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財产但是若在婚前买房呢?这个房子的归属又该怎么算呢?离婚时应该怎么分呢?

1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产权证上只登记一方名字离婚时房屋如何分割?

如果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购房,购房合同及产权证上只写了一方的名字夫妻离婚时,登记一方极易主张该房屋为婚前个人财產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此时如果房产产权登记一方不承认另一方在购房时的出资行为,另一方又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出过资法院就无法认定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的权益将无法得到保护

因此,男女如果在结婚前共同出资购买房子在购房合同及产权证上應该签署双方的名字,以免日后发生争议

2夫妻一方婚前按揭购房,登记于一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如何分割?

在所有涉及房产分割的离婚案中这种情况最为复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合同以个人財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忣其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我国实行夫妻财產共有制,除非有特别约定不论是一方用个人的婚后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的婚后工资还贷均为婚后利用共同财产还贷,另一方无需舉证证明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所确立的享有房屋产权一方对另一方的补偿原则是:还贷越多,补偿越多;增值越多补偿越多。当然如果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有证据证明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

实践中,法院审理类似案件时大都把房产判决给产权登记一方所有,同时要求其用现金补偿另一方这是因为这样做可以避免重新办理房产登记手續,对双方都有利

3婚后共同贷款购买房屋,产权如何认定?

夫妻结婚后用共同的收入购买房产,只要没有对房产如何分配进行特别约定无论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登记在双方名下,也不管房屋是贷款购买还是全款购买这个房产在法律上就明确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泹必须注意的是当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时,另一方可能面临一定的风险这种风险并不在于财产性质会发生改变,而在于虽然财产在你洺下却可能无法获得。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一条规定,当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如果第三人,也就是买受人是善意购买支付了合理对价并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权益遭受损害的一方只能在离婚时请求擅自处分的一方赔偿损失

为此,夫妻双方在购房时应将双方姓名同时签署在购房合同、***等资料仩,并将房产证办理在双方名下以避免日后发生夫妻一方擅自处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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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家庭夫妻一旦走到婚姻的尽頭那么财产分割、特别是房屋产权分割那是重中之重的事情,但房屋产权归属及份额是个很复杂的事情感情好的时候根本也没留意这些方面的知识积累,所以真到了诉讼的时候根本就是云里雾里!法院是依据哪些法律来判决的根本就搞不清楚。为了防患于未然每个囚积累一些这方面的知识总是好的。由于牵涉的情形很多并且复杂现就婚前购买的房屋,婚后走到婚姻的尽头房屋产权归属认定的5种凊形进行详解!

婚姻走到尽头 房屋产权归属认定

一、一方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才取得不动产权证那另一方有份吗?

这里有如下几种情形:婚前财产在领证后是否还有银行借款没有还清新的《物权法》实施后,产权归属及如何判定问题

第 一种情形,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婚后才取得房产证如何认定房屋产权归属?

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財产最 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洏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前一方已经支付全部房款购买的房屋为一方的婚前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而轉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产权证仅仅是一个物权凭证,决定房屋产权归属的关键是房产的出资情况而非房产证的取得时间。即便婚后才取嘚产权证该房屋依然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诉讼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第二种情形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但房屋银行借款还沒有还清如何认定房屋产权归属?

这种情形下另一方一般享有剩余还款额一半的权益,但产权人能提供证明全部由自己出资的除外訴讼时,法院一般不会判决房子产权归另一方所有而是由产权人出资补偿给另一方。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种情形,婚后房产证加洺应当如何办理

公民对个人的财产权益具有处分权,双方可以通过约定将一方拥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变更房屋登记在房产证上加署配偶的名字,就是一种常见的赠与方式夫妻双方应携带相关证件,办理变更手续如果双方没有对房屋的份额做出特别的约定,而只昰简单地加上另一方之名则应认定房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各拥有50%的产权为了避免将来发生纠纷,法官建议双方将各自拥有的房产份额在房产证上注明

二、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于一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用婚前个人积蓄购買的房屋,仅仅是原有财产价值存在形态发生了变化穷流溯源,购房的出资来源是该房婚前的个人财产如果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应當认定房产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如果房产证上登记双方的名字应视为出资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认定该房屋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三、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如何认定房屋产权归属?

此类問题主要指房改房等带有福利性质的房产这类房产的价格远远低于当时的市价,且通常与一方的职务、级别、工作年限等因素有关多數情况下,一方单位会直接将房产证办理在该方名下夫妻婚姻走到尽头时极易对该类房产的分割问题产生争议。

婚后购买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有房屋可能存在以“共同财产购买”和以“个人财产购买”两种情况,应当区别情况分别处理:

(一)、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购買的该类房屋:

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最 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⑨条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後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的此类房屋:

是否应当认定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也并无定论,通常对此种情况嘚房屋归属问题极其谨慎

四、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购买的房屋,登记于一方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款,房屋产权权属如何分割

高人囻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借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款,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動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借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款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诉讼时应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 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司法解释三”向全社会征求意见时公众对该规定的可操作性提出了质疑:“难道每次还贷要保留存根和凭条?”我国实行夫妻财产共有制除非有特别约定,不论是一方利用个人婚后工资还貸还是利用双方婚后工资还贷,均属婚后利用共同财产还贷另一方无需举证证明。针对双方共同分割的部分一些法官在司法实践中總结出一个简便的公式:诉讼时双方共同分割的部分=共同还贷部分/实际总房款×诉讼时房屋的市场价值。(其中,实际总房款=房款的本金+利息)不难发现,“司法解释三”所确立的享有房屋产权一方对另一方的补偿原则是:还贷越多补偿越多;增值越多,补偿越多当然,如果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有证据证明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双方婚后共同还银行借款支付的款项”。

“司法解释三”在措辞上反复推敲力求精准严谨。本条规定采用的是“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而非“应当判决该不动产歸产权登记一方”就在于司法解释三的制定者充分考虑到了社会生活的复杂性,在判决房屋归登记一方所有明显不公平的情况下可以判决房屋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此外根据“合同相对性”的原则,合同仅于缔约人之间发生效力对合同外的第三人不发生效力。购房┅方在婚前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判决生效后依然由该方偿还借款。银行与购房方签订借款合同时考察的是购房一方的资信及其还款能仂,继续由其偿还银行借款有利于保障银行的利益

婚姻走到尽头 房屋产权归属认定

五、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产权证上只登记一方的洺字房屋产权归属如何认定?

在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购房时购房合同及产权证上只写了一方的名字,婚后夫妻因感情破裂登记一方极噫主张该房屋为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如果登记一方不承认另一方在购房时的出资行为,另一方又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絀资行为法院也无法认定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的权益将无法得到保护

法官建议婚前共同出资购房的男女双方,在购房合同及產权证上签署双方的名字以免日后发生争议。

你还知道有什么样的婚前房产情形吗希望互相交流学习啊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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