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辽宁省公安消防总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辽宁省公安消防总队互联网站、微博微信、今日头條政务号外包代维运营项目进行询价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辽宁省公安消防总队互联网站、微博微信、今日头条政务号外包代维运营项目
项目联系***:024-
采购单位:辽宁省公安消防总队
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松花江街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老师
代理机构: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怀宇 024-
代理机构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55号年华国际大厦2503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总队互联网站、微博微信、今日头条政务号外包代维运营项目(详见询价通知書)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業贿赂行为。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询价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和符合条件:(1)供应商需为广告、传媒公司或科技公司,能够提供专门的双微运营团队;(2)供应商能满足每天发布5条微博更新官方网站、微信、今日头条政务号外内容,所有内容均为原创春节、清明节、八一、“119”消防宣传日等重点时期要专门策划主题内容;(3) 供应商能够制作视频、H5等内容,每个月至少制作推出一次主题策划
彡、报名和审查时间及地点等: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