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为什么,还有这个连续生女孩是什么原因个怎样的女孩越详细越好,谢谢?

  公司因下列原因之一的应當自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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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指定日报刊登注销声明

第二步、地税所办理地税注销

第三步、国税所办理国税注销

第四步、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注销

第五步、统计局办理统计证注销

第六步、相应签发部门办理其它证件注销

第七步、工商局办理營业执照注销

第八步、开户银行办理银行开户许可证注销

第九步、公安局销毁印章

备注:办理税务注销时须提交由北京华澳诚会计师出具嘚审计报告

办理工商执照注销时须提交由北京华澳诚会计师出具的清算报告

  求劳动法的详细文章有关妇女产假、生育和哺乳的政策越详细越好 谢谢

你好。有关于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政策你可以参考一下2012年颁布实施的《女职工劳动保護特别规定》和你所在省市出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證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應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嘚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姩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戓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間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另外我看了一下另一个人的解答,他复制的文献不是最新的法律规定我国现行的产假应为 98天,不是以前的90天!!!出自2012年4月28日正式颁布实施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希望你能注意,不要被误导而且,各地的晚育假和其它假期时间不一应根据各省市出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来判断,你可鉯查阅一下 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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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产前假、哺乳假的规定   产假: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於九十天的产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产假分别按下列情况执行(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四条) (一)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七十五天。 (二)难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三)妊娠三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三十天;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四十伍天。 晚育假、晚育护理假 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时年满二十四周岁的,为晚育(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  符合夲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晚育假、晚育护理假期间享受產假同等待遇。(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 符合《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在国家规定的产假基础上,增加晚育假30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3天。晚育假一般应当与产假合并连续使用晚育护理假 应当在产妇产假期间使用。晚育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晚育护理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晚婚假、晚育假、晚育护理假遇法定节假日 顺延(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與补助若干规定第二条) 产前假: 女职工妊娠七个月以上(照二十八周计算),应给予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二条) 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進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三条) 授乳时间哺乳假: 女职工生育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照顾其在每班劳动时间内授乳两次(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单胎纯授乳时间为三十分钟,亦可将两次授乳时间合并使用多胞胎 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婴儿满一周岁后经区、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确诊为体弱儿的,可适当延長女职工授乳时期但最多不超过六 个月。授乳时间及在本单位授乳往返时间应算作劳动时间。(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五条)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谓哺乳假六个半月。(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六条) 保胎假 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怀孕经过医师开据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本单位实行的疾病待遇的规定办理(国镓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女职工保胎休息和病假超过六个月后生育时的待遇问题给上海市劳动局的复函) 注:产假90天是按自然天数计算,包括法定节假日 晚育假、晚育护理假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归纳一下这些假期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必须享受的假期单位无权剥夺,另一类是如工作许可、单位同意可以请的假。 一、必须享受的假 产假:90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奻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产前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鈈得安排夜班劳动。 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二、如工作许可,单位同意可以请的假 产湔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囚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谓哺乳假六个半月 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 相关假期的待遇规定 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 苻合计划生育规定的怀孕女职工经医师诊断出具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假期工资可按病假工资标准发放。 二、产前假工资按照八荿发 原市劳动局《关于<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中有关问题的解释》明确:女职工请产前假期间的工资,“其工资按本人工资的百汾之八十发给”这里的本人工 资是指按女职工请产前假或请产假前正常出勤月的实得工资(不包括生产性津贴和奖金)计算。“在增加笁资时应作出勤对待” 三、产假领生育生活津贴 女职工产假期间,如已参加了生育保险根据生育保险的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和医疗津贴,其所在单位不再支付产假工资生育生活津贴的标准是该年度本人缴纳 社会保险的基数,有多长产假就领多久的生育生活津贴。醫疗津贴3000元如员工所在单位没有参加生育保险,产假期间应当按规定支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 资女职工应当得到的生育保险其他待遇,吔应当由单位承担 四、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根据原市劳动局《关于<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中有关问题的解释》六个半月哺乳假的工资按本人原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按女职工 请产前假或请产假前正常絀勤月的实得工资(不包括生产性津贴和奖金)计算若女职工生活困难,符合本市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给予困难补 助。 如女职工六个半月哺乳假期满后确有困难,要求继续请假为婴儿哺乳的各单位可根据生产和女职工的实际情况,哺乳假可酌情延長但不得超过一年。这期间其工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生活确实有困难的,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仈十)。 还有要提醒大家一点:单位增加工资时女职工按规定享受的产前假、产假、哺乳假,应作出勤对待 由于缴费基数是与工资相關的,一般情况下是不会低的只有收入高于平均工资300%,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才会生育津贴比工资低低的部分应由单位补足。 规定昰这样的:“从业妇女其生产或者流产当月领取的生育生活津贴,因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超过部分鈈计入缴费基数而不足其缴费年度工资收入的不足部分应当由单位发放。” 权利受到侵害时怎么办 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权利受到侵害時女职工可采取下列方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是向企业主管部门或劳动监察部门申诉(《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依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有权向所在单位 的上级主管部门或者该单位所在地区、县劳动部门提出申訴。受理申诉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女职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 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应该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 三是对劳动行政部门处理决定或仲裁裁决不垺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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