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德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邵非,职务总裁。
被告夏??,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德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与被告夏??居间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德祐房地产经紀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黄婷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夏??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德祐房地产经纪囿限公司诉称,????年??月20日,被告通过原告居间服务与案外人陶某某签订《房地产居间协议》,约定被告以人民币600000元的价格向案外???宜川一村xxx号xxx室房屋。当月28日在原告的服务下,被告与案外人陶某某、戈某某签订《上海市房地产***合同》????年??月27日,被告与案外人陶某某、戈某某在原告的服务下办理了过户手续。根据原、被告签订的《佣金确认书》,被告应支付原告佣金人民币6000元,原告已同意被告减少支付佣金人民币1000元,但被告仍拒绝支付,故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1、被告向原告支付居间报酬人民币5000元;2、被告自????年??月28日起按每日) 2、案件的状态如显示为“已结案”的, 有可能只是法院所做的程序性结案不代表被执行人已完全履行,尚存在法院再次恢複的可能案件状态如显示为“执行中”仅代表收录到本站时的状态,不代表当前状态有可能当前案件业已结案,请您自行核实
购房合同背景: 早上9:30左右看房
Φ午10点左右看房结束会到德祐中介宇宏店,置业顾问给出第一次购房成本明细表以44万作为计税依据,税费共计32120元
上午11点左右买方因为稅费太高、中介费谈不拢的原因离开店铺。
上午11点半置业顾问邀请我们到店详谈节省***相关事宜。
买方下午3点半抵达中介置业顾問详细查阅了买方征信报告和工资流水记录并拍照发给他们同事。
同时置业顾问给出节税之后的购房成本明细表以34万(10万装修费+34万房款)作为计税依据,税费共计24820元
鉴于以上双方达成一致,约定签合同并与下午7点左右签订合同
现状:与中介签订了居间服务合同,中介費未缴纳;与业主签订了购房合同房屋定金20000元已经交给业主。
诉求:解除合同要回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