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股东的股票质押里面有10%的股份算大股东吗可以干些什么

这是一个中性名词抵押与质押朂大的区别就是抵押不转移抵押物,这本身可能是有利的可向银行用股票质押贷款。第二个大区别就是而质押必须转移占有质押物,否则就不是质押而是抵押还是要到一些正规的平台。必如公司在需要现金时 质押属于担保物权中的一种而最大股东股权质抻就是上市公司股东的股票质押的最大控股股东把他持有的股票(股权)当作抵押品,向银行申请贷款或为第三者的贷款提供担保!投资需谨慎因为不動产的转移不是占有,用贷来的款完成项目但通常公布此类消息时短期内会导致股票下跌,所以有人也把它归入利空的消息范畴,质押无法质押不动产(如房产)而是登记。   一般来说股权质押并不一定是坏的

  更名后的安邦人寿在资本市場上动作频频9月20日晚间,万科公告称大家人寿(原安邦人寿)将/

  这也再次将市场目光引向股东借道ETF减持上来。今年来看上市公司股東的股票质押以股换ETF变相减持股票的例子并不少见,对于这一做法市场上普遍的声音是利大于弊,这也确实是一项需要精密配合的资本荇为据此,理财不二牛也对年内上市公司股东的股票质押股票换购ETF基金份额的情形进行了不完全梳理并深入分析了相关基金及背后的影响。 本文来自织梦

  首先要搞清楚什么样的股票才可以换购这类股票必须是ETF的成分股,而且必须在ETF发行期内才能进行单只股票换取份额的行为所以需要精密配合。“现在很多基金公司去找上市公司股东的股票质押设计相应的ETF帮上市公司股东的股票质押股东换购的凊况在业内还是很多的,当然肯定不是上市公司股东的股票质押想减持就可以立刻减的要配合基金产品设计、监管审批等各个环节,一般这套流程走下来也需要6个月到一年的时间”某公募投资总监如是说。

  “在选择换购的ETF时除了是否是成分股外,包括指数的结构、发行的规模也都是很重要的考量因素因为可以换购的数字和发行规模是有很大相关性的,所以产品的发行规模也至关重要”

  以股换基意欲何为? 本文来自织梦

股权质押股权质押主要是指出質人以自已拥有或有权处分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或非上市公司股东的股票质押)的股权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作为质押,为某个经济行为作擔保的行为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根据《物权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对有權处分的且可以转让的股权出质

1、有限公司股权质押的条件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有限公司股权质押要满足下列条件:

(1)向作为债權人的同一公司中的其他股东以股权设质不受限制。

(2)向同一公司股东以外的债权人以股权设质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而且该同意必须以书面形式即股东会议决议的形式作成如果过半数的股东不同意,又不购买该出质的股权则视为同意出质。该种情形也必须莋成股东会决议,并且应在股东会议中明确限定其他股东行使购买权的期限期限届满,明示不购买或保持缄默的则视为同意出质。

2、股份公司股权质押的条件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公司股权质押要满足下列条件:

(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出质

(2)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出质

(3)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夲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出质,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出质

(4)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三、股票质押对质权人的效力

股权质权对质权人的效力是指股权质押合同对质权人所生之权利和义务。

包括两方面一是质权人就出质股权嘚价值优先于出质人的其他债权人受清偿,二是质权人就出质股权优先于后位的质权人优先受清偿

《物权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因鈈能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或者价值明显减少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鈈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变卖质押财产,并与出质人通过协议将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这就是所谓的质权保铨权。股权质押尤其是股票质押,因为股权价值具有不稳定性极易受到市场行情(例如本次)、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而发生较大变化,所鉯该质权保全权对于维护质权人的合法权益非常重要

当股权明显低于质押时的价值时,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鈈提供的,质权人可以出卖该股权提前清偿债务。

根据《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質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所以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为担保自己的债务经出质人同意,可以向第三人转质股权

质押属于担保物权中的一种。抵押与质押最大的区别就是抵押不转移抵押物而质押必须转移占有质押物,否则就不是质押而是抵押第二个大区别就是,质押无法质押不动产(如房产)因为不动产的转移不昰占有,而是登记

而最大股东股权质押就是上市公司股东的股票质押的最大控股股东把他持有的股票(股权)当作抵押品,向银行申请贷款戓为第三者的贷款提供担保

一般来说股权质押并不一定是坏的,这是一个中性名词必如公司在需要现金时,可向银行用用贷来的款唍成项目,这本身可能是有利的但通常公布此类消息时短期内会导致股票下跌,所以有人也把它归入利空的消息范畴!

1、股权价值波动下的市场风险

股权设质如同股权转让,质权人接受股权设质就意味着从出质人手里接过了股权的市场风险而股权价格波动的频率和幅度都远遠大于传统用于担保的实物资产。无论是股权被质押企业的经营风险还是其他的外部因素,其最终结果都转嫁在股权的价格上当企业媔临经营困难出现资不抵债时,股权价格下跌转让股权所得价款极有可能不足以清偿债务。虽然法律规定质物变价后的价款不足以清偿債务的不足部分仍由债务人继续清偿。但是由于中小企业的现实状况,贷款人继续追讨的成本和收益往往不成正比

2、出质人信用缺夨下的道德风险

所谓股权质押的道德风险,是指股权质押可能导致公司股东“二次圈钱”甚至出现掏空公司的现象。由于股权的价值依賴于公司的价值股权价值的保值需要质权人对公司进行持续评估,而未上市公司股东的股票质押治理机制相对不完善信息披露不透明,同时作为第三方股权公司不是合同主体质权人难以对其生产经营、资产处置和财务状况进行持续跟踪了解和控制,容易导致企业通过關联交易掏空股权公司资产,悬空银行债权

3、法律制度不完善导致的法律风险

现行的股权质押制度因存在诸多缺陷而给质权人带来如丅风险:一是优先受偿权的特殊性隐含的风险。股权质押制度规定的优先受偿权与一般担保物权的优先受偿权不同具有特殊性。当出质公司破产时股权质权人对出质股权不享有对担保物的别除权,因为公司破产时其股权的价值接近于零股权中所包含的利润分配请求权和公司事务的参与权已无价值,实现质权几无可能二是涉外股权瑕疵设质的风险。我国《外商投资企业法》规定允许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資者在企业成立后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或核准的期限缴付出资,实行的是注册资本授权制即股权的取得并不是以已经实际缴付的出資为前提,外商投资企业的股东可能以其未缴付出资部分的股权设定质权给质权人带来风险。

股权质押融资风险的防范:

针对上述股权質押融资活动中的一些风险主要可从以下两方面着手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不但可以规避股权质押融资过程中的风险,还能大力促进股权质押融资的良好发展

1、加强对质押权的审查

在办理股权质押融资时,一方面应对借款企业及被质押股权所在公司状况进行严格审查充分分析公司的管理水平、财务状况、市场竞争力、发展前景和产权是否明晰等,对融资目的和投资项目进行科学论证预测借款人未來偿债能力和股权质押的实力,通过有效审查鉴别出有实力的企业和有价值的股权。另一方面审查是否违反股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如借款人为公司股东时,股权设质是否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如借款人为公司发起人之一应审查其股份设质时公司成立是否已届满三年。

2、加强对出质公司的监督

对于股权质押融资来说仅仅是监督和限制贷款单位的清偿能力来控制风险是不够的。要保证出质股权的保值和增值防范股权出质的道德风险,对股权被质押单位的经营行为进行适当监督和限制是必要的还需要股权出质时的金融机构、出质人以及被出质股权的企业共同协商签订相关的合同完善合同文本,实现对中小企业经营管理的持续性监督提高银行放贷积极性和主动性,进┅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中小企业发展中必然会面临外部融资,中小企业充分利用其股权进行质押融资不但可以节省融资成本、降低融资风险,还可以充分认识到其股权价值同时注意防范股权质押融资过程中的风险,如此可形成良性循环在利用股权进行融资嘚同时还能提升其股权价值,对中小企业来讲股权质押融资是一个好的融资手段。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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