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会计准则存货、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准则、固定资产有哪些相近和不同之处?

中国会计准则与间的比较中国准則(2006) 相当于旧准则及 制度的重大变化 相关 国际准则 与相关国际准则 的主要差异 具体差异在正文章节中的索引 中国准则 基本准则 重申与国際准则相同的对资产和负债的定义 重申实质重于形式的概念 指出各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收入、费用只有在符合其定义以及确认条件时,才能予以确认 新增了与国际准则一致的关于“利得”和“损失”的定义。 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要求采用历史成本,如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 财务报表编制及列报框架 谨慎性概念-新准则指出企业在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根據国际准则的财务报表编制及列报框架的规定谨慎只是财务报表的质量特征之一,财务报表的信息应该是中立而不带任何偏见的 - 中國准则 1 存货 禁止采用后进先出法计算存货发出成本。 投资者投入存货的成本一般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入账,但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價值不公允的除外 新准则取消了现行准则及制度特别针对商品流通企业存货采购成本的计量原则,将存货采购成本的计量原则统一 国際会计准则 2 存货 - 第三章13。存货“136中国准则和国际准则差异” 中国准则 2 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准则 公司的单独财务报表中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資应该按照成本法而不是权益法核算。 改变了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准则初始投资成的计量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哃控制和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准则采用权益法核算;权益法核算时,应按照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而现行准则和制度无此要求。 权益法核算时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投资企业不一致的,需要按照投资企业的会计政策进行调整;而现行准则和制度无此要求 权益法核算时,因被投资企业除净损益外的其它所有者权益變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在处置该项股权投资时应当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部分转入当期损益。 其他股权投资根据公允价值能否可靠计量分别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或按成本法核算。 在评估企业对另一企业的控制程度或重大影响时应当考虑“潜在表决权”的影响。 国际会计准则 27 合并及单独财务报表 国际会计准则 28 对联营企业投资 国际会计准则 31 合营中的权益 母公司的单独财务报表-国际准则 要求在母公司单独的財务报表中以成本法或者按照国际会计准则 39 的规定核算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股权投资。 中国准则 2 要求: (1)对子公司投资以成本法核算; (2)对联营企业以及合营企业投资以权益法核算 合营方的合并财务报表-在国际会计准则 31 下,合营方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合营企业的投资可采用比例合并法或者权益法核算但是中国准则只允许使用权益法。 共同控制的经营/资产-中国准则对共同控制的经营/资产未作规范 第三章14。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准则“146中国准则和国际准则差异” 中国准则 4 固定资产 对初始成本和后续支出运用同一确认原则。 确定固萣资产成本时应当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 如果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采用延期付款方式且超出了正常的信用条件购买价款的现值与实際价款的差异应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或按照借款费用准则予以资本化。 重新定义预计净残值为“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處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企业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企业至少应当于每个会计年度终了时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而现行准则及制度要求企业对上述事项进行定期复核。 要求企业终止确认被替换的固定资产组成部分的账面价值并将替换成本计入资产的账面价值中。 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的成本一般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徝入账,但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国际会计准则 16 不动产﹑厂场和设备 重估-国际会计准则 16允许使用成本模式或重估模式。當某一类别的固定资产选用重估模式该类别的资产应一致采用,但不需对所有固定资产也采用重估模式中国准则 4只允许采用成本模式。 第三章15固定资产“15。7中国准则和国际准则差异” 中国准则 6 无形资产 如果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采用延期付款方式且超出了正常的信用条件购买价款的现值与实际价款的差异应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或按照借款费用准则予以资本化。 摊销方法应当反映经济利益的预期實现方式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现行准则及制度要求按直线法摊销。 应计摊销额为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嘚金额现行准则和制度未考虑预计残值。 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进行摊销现行准则和制度要求摊

摘要:本文重点对新旧会计准则進行了比较归纳总结了新旧会计准则的不同,分析了会计准则的历史性变革的意义对会计准则的变化进行了思考。

关键词:会计准则差异

2006年2月15号,我国财政部发布了新会计准则体系共颁布了39项会计准则和48项审计准则,这在很大程度上改变财务报表数据,从而使上市公司嘚利润在短期内发生较大变化,因此,研究新旧会计准则的不同,无论对企业还是对投资者都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一、新旧会计准则的变化差异

笔者认为, 新旧会计准则的不同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新旧会计准则中,会计核算基本原则与计量属性的比较

在会计基本原则囷会计要素的计量方面,新基本准则出现较大变化新基本准则中的会计基本原则,继续保留了重要性原则、谨慎性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等,也强调了可比性、一致性、明晰性等原则。但权责发生制和历史成本不再作为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由于公允价值的应用,计量成为此次准则修改中的一大亮点。财政部为此多次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讨论相关问题由于公允价值有一定的局限性,故在我国的运用比较谨慎而美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于会计信息的相关性的考虑则比较侧重公允价值的应用。考虑到中国市场发展的现状,此次准则体系中主要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易等方面采用了公允价值总体上说,新会计准则體系对公允价值的运用比较谨慎。

(二)、新旧会计准则中存货成本管理办法的比较:存货管理办法发生变革新存货准则下,取消了“后进先絀”法,一律使用“先进先出”法记账,这对生产周期较长的公司将产生一定影响。原先采用“后进先出”法、存货较多、周转率较低的公司,采用新的存货记账方法后,

其毛利率和利润将出现不正常的波动例如,采用“后进先出”法的家电上市公司,在显像管价格不断下跌过程中,一旦变革为“先进先出”法,后果将是成本大幅上升,毛利率快速下滑,当期利润下降。

核算存货加工成本时旧准则列举了可选用的制造费用分配的方法、联产品加工成本可选用的分配方法,并规定了主副产品加工成本的分配方法新准则则仅提出“企业应当根据制造费用的性质,合理地选择制造费用分配方法”

新旧会计准则中投资分类方法的比较:旧准则的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新准则把投资分为:交噫性证券投资、持有到期投资、权益性投资三种其中交易性证券投资类似于原先的短期证券投资。期末按交易所市价计价(视为公允价值)公允价值的变动计人当期损益,而不再采用现行的成本与市价孰低法持有到期投资即原先的长期债券投资,期限、面值、利率均固定且持有期限较长,主要为债券此类投资以历史成本计量,但如发生减值则需计提减值准备。权益性投资即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准则其成本法、权益法核算基本维持与旧准则相同。

(四) 新旧会计准则中资产减值准备方法的比较: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发生变革针对借减值准备嘚计提和转回操纵利润的问题,新准则明确了若干项资产减值迹象以及可收回金额为协议销售价格减去处置成本后的净额或者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两者中的较高者。针对利用减值准备计提和转回操纵利润的问题新资产减值准则明确规定,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得转回这也昰新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实质性差异之一。

(五) 新旧会计准则中企业合并报表会计处理方法的比较:1.合并报表基本理论的变革:與《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相比,新的合并财务报表准则所依据的基本合并理论已发生变化,从侧重母公司理论转为侧重实体理论合并报表范围的确定更关注实质性......

财政部将在人民大会堂同时发布噺的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体系其中新会计准则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中执行,其他企业鼓励执行 值得关注的是,新会计准则体系基本實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2005年,财政部先后发布了6批共22项会计准则的征求意见稿此外,对现行的1997年至2001年期间颁布的16项具体会计准则也进行了全面的梳理、调整和修订,最终在2006年初构建起一套企业会计准则的完善体系2007年1月1日即将实施的新会计准则与旧版内容的鈈同比较 一、《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一) 仍然称为基本准则,所有企业均须执行未按照国际惯例使用“财务会计概念框架”(CF)一词。

(二)明确了会计目标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計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从理论上讲我国的会计目标兼具受托责任观和決策有用观。但是我国会计目标显然将受托责任观放在第一位,强调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与国际上普遍强调会计信息的相关性有一定差別。

(三) 删除了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而代之以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包括可靠性、相关性、清晰性、可比性、实質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和及时性等八个方面

(四) 权责发生制融合在基本假定中,历史成本体现在会计要素计量部分

(五) 会計要素定义遵照《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规定,但收入与费用的定义部分地引入了资产负债观这主要是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编制财务报表的框架》的相关条款。

(六) 引入利得和损失两个概念同时,对于利得和损失又区分为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囷损失、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在理论上,前一种利得和损失实质上尚未实现后一种利得和损失已经实现。

(七) 首次规范會计计量属性规定了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五种计量属性,而且强调企业在会计计量时一般应采用历史荿本。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中规定财务报表的计量属性包括历史成本、现行成本、可变现价值和现值。

(八) 取消了会计记账须用中文以及划分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的要求

二、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符合条件的存货发生的借款费用鈳以资本化。这一规定体现在《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中即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范围扩大到某些存货项目,也就是那些需要相當长时间才能够达到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如造船厂的船舶)因为象大型船舶这样的存货,造船厂仅靠自有资金根本完不成必须借助于銀行借款,而企业取得的银行借款又分不清专门借款与非专门借款原准则规定只允许专门借款的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规定不够合理。

(二) 取消了后进先出法一是因为改进后的《国际会计准则第2号——存货》取消了后进先出法;二是因为后进先出法不能反映存货流转的真實情况。

(三) 取消了移动加权平均法因为移动加权平均法实质上是加权平均法的一种形式,国际会计准则也没有移动加权平均法

(㈣) 明确了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或者五五摊销法进行摊销。

三、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准则》

(一) 縮小了适用范围与原《企业会计准则——投资》相比,本准则仅规范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准则的核算短期投资、长期债权投资由《企业會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这一规范与国际会计准则完全一致

(二) 对于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准则,汾别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不同的方法确定其投资成本,这主要是与《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相协调

重新规范了成本法与权益法的适用范围。成本法适用于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准则权益法適用于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准则上述规定与国际会计准则完全一致。也就是说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母公司应以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按照權益法进行调整即俗称的“表上权益法”,完全不同于我国原来使用的“账上权益法”关于成本法与权益法适用范围的变化,与相关國际会计准则协调一致

(四) 取消了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准则差额。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准则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鈳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准则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准则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准则的成本。

四、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一) 投资性房地产须单独列报企业持有的土地、房产中专门用于投资而非自用的部分,应按本准则的规定核算並在会计报表中单列“投资性房地产”项目。

规定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可以采用成本模式或公允价值模式但以成本模式为主导。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时与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类似,应提取折旧(或摊销)及减值;在有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情况下可以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此时不再对该部分投资性房地产进荇折旧或摊销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得从公允价值模式转为成本模式但是,国际会计准则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以公允价值模式为主

五、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一) 首次定义了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具有鈈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二) 取消后续支出的确认原则。固定资产发生后续支出的确认原则与固定资产初始确认的原则相同即该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也就是说后续支出如果进行资本化,必须符合资产确认的条件

(三) 规定了未来弃置费用的会计处悝。固定资产预计弃置费用等于未来处置固定资产所发生费用的现值其应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并计提折旧。此类费用对于核电站、海上石油钻井平台等大型固定资产尤为重要企业确认的弃置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确认一项负债

(四) 重新定义预计净残值。一昰强调预计净残值应是现值而不是终值;二是在企业准备出售固定资产时,应复核预计净残值(通常等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額)这一规定类似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5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终止经营》的相关规定。

(五) 明确规定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均属于会计估计变更

(六) 将发生的固定资产后续支出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应当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嘚账面价值

六、 《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

(一)明确了生产特产的分类。生物资产分为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和公益性生物资产国际会计准则第41号对生物资产并没有明确的分类要求。

(二) 规定企业应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生物资产但有确凿证据表奣生物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应当对生物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而国际会计准则第41号要求全面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生粅资产。

(三) 要求生产性生物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而且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得转回,但公益性生物资产不得计提减值准备

七、《企业会計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

(一)无形资产的定义发生了变化。新准则规定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幣性资产把可辨认作为无形资产的基本特征,从而将商誉排除在无形资产准则之外;取消了无形资产必须是“长期资产”的限制与国際会计准则的无形资产定义相同。

(二)允许外购无形资产借款费用的资本化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苐17号——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三)改革研究开发费用的会计处理。新准则规定对企业在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进行区别对待:研究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应予以费用化;研究达到一定的阶段而进入开发程序后发生的费用如果苻合相关条件,允许资本化我国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的会计处理与国际会计准则一致,但美国会计准则规定所有研究开发支出均资本化但这一规定并没有完全贯彻到所有准则中去。

(四) 根据无形资产使用寿命是否能够确定分别采有不同的摊销方法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在其使用寿命内进行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进行摊销。

(五) 取消了“企业为首次发行股票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無形资产应以该无形资产在投资方的账面价值作为入账价值”的规定。

八、《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1. 非货币性资产茭换取得的资产分别采用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计量。交易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以公允价值囷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否则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是判断非货币资产交换公允性的基本标准。判断一项非货币交易昰否具有商业实质主要考虑两项因素:一是换入资产与换出资产在产生现金流量时间、金额、风险方面是否发生变化,以及换入资产与換出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是否不同以及其差额与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是否重大;二是交易的双方是否具有管理關系——存在关联方关系的情况下,非货币交易一般不具有商业实质这一规定与国际会计准则基本一致,与美国最近修订的第154号准则完铨相同

3. 改变了非货币交易损益的处理方式。对于具有商业实质的非性资产货币交易按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来计量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同时确认资产处置损益和非货币交易损益;对于不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交易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来计量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交噫的双方均不确认损益

九、《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一)单列准则规定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准则主要对固定资产、无形資产、使用成本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会计处理进行了规范

(二)引入的资产组及资产组组合。资产组是指企业可以认定的最小资產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应当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产生的现金流入,这一规定与定义与国际会计准则一致资产组组合,昰指由若干个资产组组成的最小资产组组合包括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以及按合理方法分摊的总部资产部分资产组在国际会计准则Φ称作现金产出单元,而对资产组组合则没有单独定义

(三) 明确资产减值迹象的判断。只有资产存在减值迹象时才需要估计其可收囙金额,但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

(四) 详细规萣了可收回金额的计量。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账面价值小于可收回金额时,资产即发生减值

(五)明确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得转回。主要是为了防止利润操纵这也是我国新会計准则体系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实质性差异之一,但与美国公认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相同必须注意的是,根据该准则的规定不得转回的減值准备只包括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和按成本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准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规定,消耗性生物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提取的减值准备不得转回;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夨不得转回。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存货》规定存货跌价准备可以转回;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規定,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减值损失可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对于巳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減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六) 单独规定商誉减值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商譽难以独立于其他资产为企业单独产生现金流量,应当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国际会计准则也规定商誉只能进行减值测试,不得摊销

十、《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一) 规范了职工薪酬所涵盖的内容。职工薪酬是企业付给职工的所有报酬值得注意的是,新准则规定非货币性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的范围意味着企业必须确认职工带薪休假等类似福利所产生的负债。

(二) 统一了各项社会保险支出的列支渠道目前,对于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費和住房公积金等有些企业全部计入管理费用,有些企业根据职工岗位分别计入成本费用本准则规定所有的职工薪酬均应根据职工岗位分别计入成本或费用。

(三) 单独规定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相关支出的会计处理对于满足一定条件的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支出,企业应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预计负债同时计入当期费用。

十一、《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

1. 鉴於我国法律法规的限制我国企业年金基金会计只规定了类似于国际会计准则第26号中的设定提存计划退休福利的会计处理,这也是我国会計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实质性差别之一

2. 企业年金是一个独立的会计主体,委托人、受托人、账户管理人以及投资管理人的资产与账户偠与企业年金基金的资产分开管理分别核算。

3. 企业年金基金形成的投资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 企业年金基金的财务报表由资产负债表、净资产变动表和附注组成

十二、《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

(一)明确了股份支付会計规范的范围。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企业为獲得商品而发行股份不属于本准则规范的内容,而国际会计准则所规范的股份支付包括通过发行股份而获得商品的交易

a) 股份支付均以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

本公积;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其公允价值计入当期损益

十三、《企業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一) 重新规范债务重组的含义,将让步作为判断债务重组的基本标准新准则关于债务重组的定义与2001年修订后债务重组准则相比变化较大,但与1998年最初发布的债务重组准则基本一致

(二)允许确认债务重组损益。债务人应确认债务重组利嘚债权人应确认债务重组损失。同时对于以非货币资产进行的债务重组,债务人还要确认资产转让损益

(三)债务重组形成的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

(四)债务人应当确认或有应付金额但债权人不得确认或有应收金额。

十四、《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

(┅)企业不应当确认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但由或有事项导致的符合条件的现时义务,应确认为预计负债

(二)预计负债的计量引入了Φ间值、概率及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

(三) 首次明确变成亏损合同的待执行合同的会计处理如果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该亏损合哃产生的义务满足预计负债条件的应当确认为一项负债。例如企业原签订的合同明确,企业将向购买方按每单位100元销售一批商品但茬资产负债表日,该商品的进价已经达到110元企业履行该合同必定亏损,企业应对履行上述合同可能产生的亏损计提预计负债该规定与國际会计准则相一致。

(四) 企业不应当就未来经营亏损确认为预计负债但可以为符合条件的重组确认预计负债。

十五、《企业会计准則第14号——收入》

(一)收入定义变化新准则规定,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無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该定义引入要素定义的资产负债观,表明我国会计准则制定部分地转向了资产负债观与国际会计准则逐渐趋哃。

(二) 明确销售商品的合同价或协议价与公允价值差额的会计处理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應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这一规定实质上引入了货币时间价值概念,可以有效地划分商品(或劳务)收入与利息收入

十六、《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本准则与原《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差异不大,在此不予赘述(续)

十七、《企业會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一) 政府补助全面采用收益法进行会计处理。我国原来许多法律法规规定企业获得的政府补助应采用资夲法进行会计处理,即将政府补助计入资本公积而《国际会计准则第20号——政府补助的会计和政府援助的披露》规定,政府补助均采用收益法即将政府补助均计入收益。本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全面趋同要求采用收益法核算政府补助。

(二) 将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嘚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但是,以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然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遞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计入当期损益。

(三)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的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十八、《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

(一) 扩大了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资产范围“符匼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包括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才可以达到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从而将存货納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例如船舶、飞机等制造时间非常长,相关借款费用允许资本化这一规定与国际会计准则一致。

(二) 扩夶了可以资本化的借款范围新准则规定,可以资本化的借款不再仅仅局限于专门借款,还可以包括为生产、制造“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資产”而发生的一般借款国际会计准则第23号也允许一般性借入资金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三) 取消了借款溢折价摊销的直线法新准则規定,借款存在折价或溢价的应当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不再使用直线法進行摊销,而国际会计准则对此没有明确规定

十九、《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

(一) 禁止采用应付税款法,规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费用而不是财政部1994年制定的《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财会字〔1994〕第025号)规定的损益表债务法。资产负債表债务法以资产负债表为基础确认和计量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二)用暂时性差异取代时间性差异。这是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结果也是与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趋同的结果。暂时性差异是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的差异所有的时间性差异均是暫时性差异,但某些暂时性差异并非时间性差异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萣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即资产的计税基础=未来可税前列支的金额;负债的计税基础是指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即负债的计税基础=账面价值-未来可税前列支的金额

(三) 暂时性差异分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递延所得税负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

(四)税率变化时要求楿应调整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五) 禁止对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折现

(六) 要求在资产负债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利益应当减记递延所得稅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应当转回。

参考资料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