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陪读需要符合的条件:
1、陪读人符合韩国旅游个签的全部条件;
2、陪读人和被陪读人要是直系亲属或者夫妻;
需要提交的资料 1签证申请书 (到出入境管理局申请时填写) 2。外国人登录证、护照 3关系證明(结婚证、***) 4。在学证明、上学期的学分证明或纳税证明(在学校可以开证明) 5财政担保证明(要能证明被邀请人来韩国以後有能力生活) 赴韩就读 注意: 若因个人原因本人无法亲自办理签证时,可通过旅行社代理机构***签证(直系亲属、公司同事以外的第三者鈈得为其***签证申请、领取等手续)关于签证代理,请点击这里 邀请函、签证颁发许可书等签证申请文件的有效期为3个月,务必携原件申请 公司在职时,需出示在职证明在职证明内容要包公司名称,地址法人代表姓名,公司***等基本情况 -签证申请用照片应为3個月内拍摄的免冠2寸彩照。 邀请函内容包括邀请期间、邀请目的、邀请对象、在韩停留期间、身份及财政担保等 - 如上述内容不明确,审查时间将被拖延或者领事可以要求提供具体访问日程及在韩住所等等 填写签证申请表时,要填写现住址而非原地址在***号码栏内要填固定***及手机号。 以签证为目的临时补办暂住证的人将被拒签 申请的签证被拒签之后,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可在三个月之后重新申請。 已经入籍韩国的同胞一世的未婚子女申请签证时同胞一世的父母没有权力邀请其子女,因此要出具父母之外的其他亲属发送的邀请函父母的外国人注册证,国籍恢复申请确认书等材料 补充材料直接交给窗口,如出现直接来馆递交较困难的情况也可通过传真发送臸大使馆(但仅限于非原件材料)。在补充材料中一定要写明申请号码申请人姓名,出生年月日等基本情况 如不填写申请号码,领事馆将無法找到相关材料进而无法进行必要的处理。 申请领事面谈时原则上必须要由中国的签证申请人本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