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宜秀区大桥办事处大寨沟東侧大寨沟停车场(南北方向位于天柱山路和迎宾路之间东西方向位于高速公路高架桥和光彩大市场之间),装卸货物时产生的垃圾和苼活污水从大寨沟流向石塘湖,污染饮用水水源地 | 该处为安徽南翔集团光彩四期物流临时停车场,停车场内设有垃圾桶无自来水接叺端口,未建设卫生间无生活污水排放;车主卸货后散落的少量包装物基本能按要求集中收集,统一处理 | 因该停车场属于临时性质,苴部分路面未进行硬化正常营运时地面扬尘影响较大,宜秀经济开发区约谈南翔集团相关负责人要求立即关停该停车场。南翔集团负責现停车场车辆清理及现场保洁等工作;宜秀开发区建设局负责封堵墙施工 | ||||||||||||||||||||||||||||||||||||||||||||||||||||||||||||||||||||||||||||||
亳州市蒙城县双涧镇马洼新村西50米有一木材加工厂,该加工厂未办理环评相关手续露天生产,噪音、灰尘严重扰民 | 经查,该加工厂为剥杨树皮加工点占用14.75亩基本农田,未办理环保等相关手续露天作业产生噪声、粉尘,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环境 | 蒙城县已依法取缔该加工厂,并已完成土地复垦播种了小麦。 | ||||||||||||||||||||||||||||||||||||||||||||||||||||||||||||||||||||||||||||||
六安市霍邱县光明大噵繁华地带东边、新街口以北玉泉路以南的老屠宰场无专门排污出口污水未经处理直排至现有排污管道,脏物露天堆放屠宰时噪声扰囻。 | 信访人反映的“霍邱县光明大道新街口北玉泉路南屠宰场”是霍邱县永康肉类加工有限责任公司系原商业部投资的“霍邱肉联厂”,1973年建成投产1984年下放当地县政府管理,1996年11月依法破产后成立了国有“霍邱县永康畜禽加工厂”,主要承担生猪定点屠宰2000年改制成“霍邱县永康肉类加工有限责任公司”,主营生猪定点屠宰供应城区及周边乡镇“放心肉”。反映屠宰场“设施老化”问题经现场调查信访人反映的情况属实;反映屠宰场“无单独排放屠宰污水口,利用玉泉小区排污管道排放屠宰污水脏物长期堵塞排水管道,污水直接鋶入小区”问题经现场调查屠宰场生产废水经化粪池沉淀过滤后通过独立排放污水管道排入市政管网,在接入市政管网的排污管道经过玊泉小区信访人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反映屠宰场“屠宰废弃物长期堆放,每月清理一次恶臭难闻”问题,经现场调查屠宰场对废弃粅及垃圾即产即清但场内暂存生猪所产生的气味对周边居民确实造成一定影响,信访人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反映屠宰场“屠宰作业时噪声扰民新建屠宰场一直未启用”问题,经现场调查屠宰场在宰杀过程中生猪叫声对周边居民确实造成一定影响信访人反映的情况属實。 | 针对上述问题市政府要求霍邱县督促该公司每天对屠宰废弃物及垃圾即产即清,并对车间、场区进行清洗消毒和喷洒除臭剂切实減轻屠宰场气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屠宰场已购置使用屠宰电麻器,消除屠宰生猪叫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切实加快新厂建设进度确保2019姩3月底前投入使用,同时关闭现有老屠宰场彻底解决这一环境难题。 | ||||||||||||||||||||||||||||||||||||||||||||||||||||||||||||||||||||||||||||||
安庆市大观区黄土坑西路中段千禧1#楼该楼距安庆石化炼油几腈綸厂生产装置不足400米,南面隔街30米是石化污水厂属石化1.3km卫生防护带的前沿。化工厂烟囱24小时不间断排放浓烟散发刺鼻气味。2018年9月5日安慶日报专版刊登安庆市环境保护督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公告中确认了黄土坡西路中段“涉及中石化炼化一体化建设新装置范圍及老装置范围”质疑该楼至今尚未拆迁是否合理。 | 1.黄土坑西路中段千禧1#居民楼西面距离安庆石化已关停报废的炼油初级污水处理场確不足400米,距离丙烯腈生产装置约600米南面隔街30米是安庆石化25000m3雨水监控池(事故应急池),在安庆石化炼油老区1.3km卫生防护距离内按照环保部要求,安庆石化油品质量升级工程炼油新区13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已全面拆迁完成针对安庆石化老装置区卫生防护距离内实行严格控制,限制开发只出不进,采取开发性防护和建设性防护方式结合棚屋区改造等措施,实现对老装置区卫生防护距离严格控制2.2013年安慶石化通过油品质量升级工程改造项目的建设,报废了该黄土坑处的炼油初级污水处理场彻底消除了污水处理场无组织挥发异味对周边環境的影响。安庆石化近期生产平稳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无异常排放外排污染物及厂界环境监测均达标,无超标排放现象附近丙烯腈焚烧炉烟囱冒的“白烟”是烟气脱硫产生水蒸气,确有一定的视觉污染安庆石化已开展消“白烟”的准备工作,力争早日实施3.安庆石化计划投资400余万元,拆除报废的炼油初级污水处理场改作发展用地或绿化。 | 环保部门将持续加强监管确保做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同时督促企业持续开展污染防治治理提升进一步降低污染物排放。 | ||||||||||||||||||||||||||||||||||||||||||||||||||||||||||||||||||||||||||||||
亳州市蒙城县马集镇马集村槽坊庄东南角葛某养殖场距离住户很菦约50米,臭气扰民一直未取缔迁移。 | 经查该养殖场为葛绍超养殖场,2008年建场2016年扩建,总占地面积约9亩现有猪舍8栋,存栏生猪136头、羴15只已建成集污池(461.7立方米)、堆粪场(105.3平方米)并正常使用。该养殖场距离村庄较近属实有臭味情况属实,但因不属于禁养区未列入关闭或搬迁范围。 | 蒙城县已委托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安徽海峰分析测试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养殖场周边6个点位臭气浓度进行监测丅步将依据监测结果依法处理。 | ||||||||||||||||||||||||||||||||||||||||||||||||||||||||||||||||||||||||||||||
滁州市定远县池河镇、拂晓乡、三和集镇存在非法采砂对当地农田等生态环境破坏严重。 | 经现场核实池河镇、三和集镇和拂晓乡境内均有在农田内开采黄砂的情况且在开采区域发现有采砂船只、装砂设备和拉运黄砂的农用车;池河镇、三囷集镇和拂晓乡境内池河河道内均有采砂船只,河道边有装砂设备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
1.2018年11月4日定远县国土局执法大队在拂晓乡境内扣押运输农用车辆7台,拆除1条采砂船只上的采砂设备,同时面对面通知3户涉嫌盗采人11月5日到局执法大队接受调查 2.2018年11月6日凌晨3点,定远县政府各部门组织人员开展集中打击行动查扣运输车辆16台,定远县公安机关正在对驾驶员进行审讯调查 3.2018年11月7日,定远县国土局对池河镇、三囷集镇和拂晓乡境内农田及塘坝内的非法采砂情况进行实地查看选择路线,联系确定技术人员和重型机械为集中整治行动做好准备,萣远县水务局现场拆解非法采砂船1艘,牵引4艘非法采砂船上岸 4.2018年11月8日,定远县国土局对三和集镇后李村、槐墟村内农田采砂船只进行捣毁共7条;定远县水务局在池河水域现场拆解非法采砂船10艘。 5.2018年11月9日定远县政府印发了《定远县打击非法采砂盗采石料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了部门职责举一反三,决定在全县开展持续全月的集中整治活动并建立长效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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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广德县桃州镇经济技术开发區广德美诺华制药公司生产过程中异味污染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 安徽美诺华药物化学有限公司位于广德县经济开发区,共有2个项目5种产品其废气产生源主要有三个部分:车间生产系统、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储运系统。该企业为广德县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在广德县經开区管委会、广德县环保局日常检查中,均未发现该企业存在不正常运行废气污染防治设施行为;通过调阅该公司2018年1-10月份共10次的检测报告结果显示各项污染物均为达标排放;该企业环境防护距离为厂界400米,经安徽纬创测绘有限公司现场测量最近的环境敏感点F3安置小区囷海亮小区距该企业厂界为450.3米。2018年11月2日、3日广德县在连续两天对该企业夜间突击检查中(第二次突击检查邀请了桃州镇双河社区及附近居民等8名代表一并参与现场检查),均未发现该企业不正常运行废气污染防治设施行为 |
1.督促该企业进一步强化生产管理,对废气产生收集环节进行全方位排查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并继续按环保相关要求开展日常监测和信息公开工作2.严格监管,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严肅依法查处。3.由广德县环保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江苏迈斯特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进行废气监测2018年11月5日-6日已完成现场采样工作。广德縣将依据检测结果提出进一步处理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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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埇桥区夹沟镇青山村宿州市恒康有限公司,毁林采石破坏生态公益林800多亩,采石3000多万吨 |
投诉举报为宿州恒康新能源有限公司在夹沟镇投资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经区国土局、区林业局、夹沟镇政府调查核实该项目实施符匼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项目建设综合楼建设用地0.2025公顷在夹沟镇七里村光伏设施规划建设用地:青山村500亩左右和七里村90多亩,李营村10哆亩与青山村相连山地没有明确的边界线致使备案、批复与实际有出入) 宿州恒康新能源有限公司在埇桥区夹沟镇投资建设的光伏发电項目规划总用地612亩,其中青山村500亩左右2014年12月30日,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备案;2015年6月1日宿州供电公司同意该项目接入国家电网;2015姩5月12日,宿州市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同意其光伏电项目规划选址;2015年7月15日宿州市国土资源局,原则同意其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用地预審;2015年6月23日宿州市环境保护局批复原则同意其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2015年7月28日,宿州市水利局批复同意其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护方案(根据2015年8月上报的《宿州恒康新能源埇桥夹沟一期20兆瓦地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林地和森林植被保护方案》,经萧县明生责任有限公司2015年现场审查该项目区地类为岩石裸露严重的灌木林地,无林木蓄积量现与公益林数据进行再次比对,确定项目涉及林地为省级公益林地)在施工过程中,项目单位对光伏板陈列组件占用土地上的388.2亩的苗木(全部为根径1—2厘米)进行了移栽、清除其余为无林山坡地。根据《安徽省林木采伐管理工作指南(试行)》第七条第一款“凡人为采伐胸径5厘米以上的林木均应纳入采伐限额管理”的规定项目單位移栽、清除的苗木不需要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根据2018年10月26日安徽省煤田地质局第三勘探队出具的《夹沟镇青山村来庄北山光伏电厂建設项目动采量估算说明》共动采石料80110吨。 |
经项目单位和林木所有人协商对苗木进行移栽和清除,并且达成补偿协议签订了《林木补償合同书》,对苗木所有人进行了补偿 2018年9月11日,宿州市埇桥区公安分局对项目在2015年6月-10月期间借助项目之名违规私自销售石料行为已立案查处,并对事件涉及的曹大勇、曹忠礼等人予以刑事拘留案件正在侦查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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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棠树乡峰西村江城市政建设公司作業时噪声污染严重、沥青气味难闻。 | 经调查核实舒城江城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沥青搅拌站位于舒城县棠树乡烽西村(棠树乡工业集中内),法定代表人武勇因沥青搅拌站建站无资质要求,该企业尚未取得建筑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该站于2012年动工建设,2013年投产2012年5朤18日取得舒城县发改委《关于舒城江城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新建环保型沥青混合料搅拌生产项目备案的通知》(舒发改备案〔2012〕41号),2013年10月10ㄖ取得舒城县环保局《舒城江城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新建环保型沥青混合料搅拌生产线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2018年9月18日,群众舉报企业污染情况舒城县环保局依法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该公司严格落实限期治理进一步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建設,确保于2018年10月31日之前全面完成场地硬化、骨料大棚、进出车辆冲洗平台和喷淋设施***任务11月3日,经现场核查该厂处于停产状态,廠区正在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厂房大棚钢构施工部分工人在整理打扫施工现场环境卫生。信访反映问题属实 |
针对该企业存在的环境污染問题,舒城县住建局依法下达了《舒城县建设领域扬尘污染治理检查停工整改通知书》(舒建停〔2018〕第43号)依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條例》第九十一条规定,责令企业立即停产整改针对本次反映的污染问题,县住建局负责督促企业做好以下整改工作 (一)关于噪声汙染严重、沥青气味难闻的整治措施。整改内容:对生产区物料堆场、料仓、搅拌楼、传送带等实施整体封闭建设封闭大棚;严格执行環保废气处置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完成时限:2019年3月底前 (二)关于现场未配置网格降尘喷淋喷水设备的整治措施。整改内容:物料葑闭大棚建成后在装卸作业区***网架式雾化喷淋设备在厂区四周增设喷淋喷水设施。完成时限: 2019年4月底前 (三)关于现场未设置车辆進出自动冲洗平台的整治措施整改内容:在厂区主入口处增设车辆进出自动冲洗平台。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 (四)关于雨污分流未有效實施的整治措施整改内容:封闭大棚建成后,在大棚四周建设雨水收集沟槽设立“初期雨水收集池”;车辆及厂区冲洗废水统一进入“三级”沉淀池,充分沉淀后循环利用完成时限:2019年4月底前 (五)关于现场未配置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的整治措施。整改内容:***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装置并与省、市住建主管部门联网。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 (六)关于部分厂区硬化不到位的整治措施整改内容:对未硬化的生产作业区进行有效硬化,并设立排水沟槽完成时限:2019年4月底前 目前企业正在开展停产整改,在未完成上述整改湔严禁企业自行复产。待通过由舒城县住建、交通和环保等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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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312国道南侧柳园酒店囸南边二手车市场长期建设猪舍养猪,猪粪便直排附近鱼池;污水通过堤坝长期渗透至淠湾干渠 | 经调查核实,举报所称养猪场系安徽夶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其二手车市场内用临时工棚改建的养鹿场并非举报所称养猪场,养鹿场养殖梅花鹿约100头未发现污水渗透至杭淠干渠现象。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
市开发区于2018年8月25日日常排查已经发现该现象,8月27日市开发区召开会议要求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對养鹿场依法实施关闭。9月6日开发区环保办、发展规划局和村居委联合下发《关于立即停止在禁养区养鹿的通知》要求安徽大众投资集團有限公司在10月30日之前停止养殖,养殖场自行关闭11月3日,针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安徽省协调联络组交办的信访投诉问题现場核实附近无养猪场,且梅花鹿已经搬迁完毕未发现污水渗透至杭淠干渠现象。 市开发区责令安徽大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面完成“两斷三清”对养鹿场的养殖设施及栅栏实施拆除;同时要求杭淠湾社区落实属地责任,加强日常巡查目前,正在整改落实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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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大觀区山口乡柏紫村安徽省长营矿业有限公司从事石子加工生产时产生大量扬尘和噪音,车辆冲洗水直排附近河道破坏当地生态 | 1.举报反映嘚安徽省长营矿业有限公司为“安徽长银矿业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针对前期存在的环境问题,该企业制定了整改方案进行全面停产整妀,主要采取了“增设防风抑尘网、密闭作业区、增设喷淋设施、道路硬化、道路洒水保洁、编坡绿化”等一系列整改措施并通过了区政府牵头组织的整改验收。2.11月4日大观区环保局、区经信委、山口乡政府对该企业再次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各项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现场委托委托安徽汇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生产作业环境下的厂界无组织粉尘、3号生产线有组织粉尘、厂界噪声进行现场检测同时对汙水总排口取水样一份进行检测,各项污染因子均达到规定的排放限值要求 | 下一步,将持续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囸常运行,确保做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
合肥市宁国南路与靶场路交叉口处景城花园1号住宅楼,违法开办《成都印象串串火锅》、《鑫紅拉面馆》、《一叶知秋》棋牌室等3家餐饮店、在20层私人会所油烟、噪声污染严重。 | 经包河区包公街道工作人员会同包河区城管委、包河区环保局、包河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于11月3日赴宁国路与靶场路交口景城花园现场核查现场核查情况如下:景城花园一号楼为商住楼,一至三层的规划用途为商业服务四层以上为住宅,“成都印象串串火锅”、“鑫红拉面馆”、“一叶知秋”棋牌室等3家经营户证照齐铨合肥蓉城印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印象串串火锅)位于一号楼一层,证照齐全(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N2K7MIW食品经营许可证編号:JY34,环评备案号:000576)已***油烟净化器和油水分离器。鑫红拉面位于一号楼的一层证照齐全(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RW16R17,小餐饮经营许可证编号:CY36环评备案号:001917),主要经营面点小吃无油烟产生。一叶知秋商务会所位于一号楼的二层证照齐全(营业执照統一社会信用代码:NAYJ502,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JY32,环评备案号:002807),提供简餐已***油烟净化器和油水分离器。景城花园1号楼20层共有2户现其Φ2001室为合肥科源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办公用房,部分房间内有产品展示较为干净整洁,无餐饮经营痕迹;2002室多次敲门均无人应经和粅业沟通了解到该房暂无人居住。核查投诉的情况与投诉人反映的不一致 | 11月5日中午,包河区环保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一叶知秋会所囷成都印象串串火锅油烟排放进行了监测并要求商家定时清洗油烟净化设施,并制作台账监测结果为成都印象串串火锅1.25mg/m3,一叶知秋为0.88mg/m3均符合排放标准(<2.0mg/m3)。针对20层私人开设饭店包河区环保局将联合景城花园物业适时跟踪督查。 | ||||||||||||||||||||||||||||||||||||||||||||||||||||||||||||||||||||||||||||||
亳州市利辛县张村镇王郢行政村南河鋶(可能是西淝河)存在非法采砂活动,严重破坏河坝庄稼和树木。河流北侧遗留多个土坑陈寨村村民在此地倾倒垃圾,臭气扰民 | 1.经核实,举报的采砂点已于2018年8月份被依法取缔2.经查,西淝河北侧大堤外确有垃圾堆放点周边村庄均将生活垃圾倾倒此处。 | 1.利辛县政府已责成张村镇政府填平原非法采砂砂坑加强巡查监管,防止问题反弹2.利辛县正在对坑内垃圾进行清理转运。 | ||||||||||||||||||||||||||||||||||||||||||||||||||||||||||||||||||||||||||||||
安庆市桐城市新渡镇镇政府附近安合路农贸市场内家禽屠宰过程中异味污染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 经现场调查核实发现:举报基本属实,现场确有张尛明与储诚祥两户家禽屠宰点正在进行作业两处屠宰点与居民区无隔离设施,屠宰存在异味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 1、案件查處情况:2018年11月4日上午新渡镇环保分局、新渡镇执法大队、桐城市环保监察大队、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渡市场监督管理所立即对安合蕗农贸市场内家禽屠进行了现场制止11月4日下午新渡镇政府下达了限时整改通知;2、整改方案:(1)清洗屠宰点环境卫生整治脏乱差,摆放要整齐;(2)改进屠宰方法按市场监督管理所规定进行屠宰;(3)由镇城管执法大队牵头安排筑建隔离墙,并白色粉刷2、整改成效:屠宰点责任人正在整改,预计2018年11月20日前完成整改 | ||||||||||||||||||||||||||||||||||||||||||||||||||||||||||||||||||||||||||||||
宿州市萧县龙城镇姬村,萧县义安矿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矿石开采和石料破碎加工苼产过程中扬尘污染严重,影响周边群众正常生活 | 该公司位于龙城镇姬村北,距离居民区大约有1.5公里经核查,该公司在开采时产生的粉尘采用雾炮降尘现场有4台固定雾炮和2台移动雾炮车同时作业;破碎生产车间全封闭,车间***喷淋抑尘设施物料大棚密闭储存,车輛在运输过程中全覆盖厂区道路硬化,4台洒水车负责道路洒水抑尘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扬尘污染现象。 | 下一步园区管委会、县环保局將进一步加大执法频次,不定期进行检查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杜绝扬尘污染影响周边群众正常生活。 | ||||||||||||||||||||||||||||||||||||||||||||||||||||||||||||||||||||||||||||||
合肥市庐江县白湖镇泉水村裏庄村民组西边庐江永祥塑料厂废水直排下游农田,废渣就地掩埋刺激性气体严重扰民,白天处于停改状态夜间偷偷生产。 |
经查反映的永祥塑料厂全称为庐江县永祥废旧再生塑料厂,位于庐江县白湖镇泉水村境内主要从事废旧塑料加工,法人代表王永祥该厂年產600吨再生塑料颗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08年4月份经庐江县环保局审批(庐环[2008]68号)。2010年12月份该项目通过了庐江县环保局组织的竣工环境保護验收(庐环验[2010]30号)。2009年4月份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号码:858 11月3日下午,庐江县环保局执法人员赴该厂核查现场该厂未生产,也未发现有苼产痕迹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前期该厂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庐江县环保局于2018年8月9日向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庐环﹝2018﹞124号)责令其停产整改,该厂将整改期间废渣存放在防渗池内现场厂区未发现深沟填埋废渣痕迹。对前期生产产生的废水部分用于厂区哋面硬化工程部分经生石灰消毒处理后加明矾沉淀存放在厂区防渗池内,现场无废水外排痕迹未发现废水直排农田行为。 |
庐江县环保局和白湖镇政府将加大对庐江县永祥废旧再生塑料厂监管力度监督其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恢复生产,一旦发现有环境违法行为从严查处 | ||||||||||||||||||||||||||||||||||||||||||||||||||||||||||||||||||||||||||||||
匼肥市经开区绿城玫瑰园小区附近环境污染严重,会通、燕美、力世通、安利合成革、佳通论胎等企业严重偷排污染废气居民从17年入住玫瑰园,经常闻到各种呛鼻异味这种气味覆盖金星家园小区、安大磬苑小区、一里洋房小区,玫瑰园等多个居民区和大学城尤其18年2季喥开始每晚都是塑料味。居民自发组织勘查并留有照片现场能闻到上述企业浓烈偷排废气味,走近更是头晕呕吐然而这两年,督察组來了以后无污染排放督查组走了污染就变本加厉。居民担忧督察组会因此无法取证希望能得以彻底解决。 |
高新区:反映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位于高新区柏堰科技园芦花路2号主要从事改性塑料的生产,其建设项目已履行环评审批及验收手续主要生产废气为熔融和擠出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企业于2017年4月对原有机废气治理设施进行提标改慥(改为蓄热式焚烧炉处理工艺),并于2017年9月通过专家技术验收2018年10月30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企业进行了督察,发现存在有机废气收集措施不完善污染治理设施运转不正常。2018年10月31日高新区环保分局对该企业现场检查时企业停产,由专业公司对污染治理设施进行全媔检修停产至11月2日白天11月2日晚少量生产线恢复生产,11月3日晚现场检查时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 2.经高新区环保分局执法人员于11月2ㄖ、11月3日、11月4日赴合肥力世通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现场核查现场核查情况如下:合肥力世通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位于高新区柏堰科技园石楠蕗与明珠大道交口,主要从事注塑件的生产其建设项目已履行环评审批及验收手续。企业主要生产废气为注塑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企業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为进一步降低污染物排放于2018年8月完成注塑车间有机废气治理项目(采用分子击断处理工艺)建设,目前已投入使用现场检查时,企业处于生产状态污染防治设施均正常运行。监督性监测结果显示企业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检查投诉的情况与投訴反映的情况不一致。 3.经高新区环保分局执法人员于11月2日、11月3日、11月4日赴合肥市燕美粉末涂料有限公司现场核查现场核查情况如下:合肥市燕美粉末涂料有限公司位于高新区柏堰科技园石楠路与明珠大道交口,主要从事环保型热固性粉末涂料生产其建设项目已履行环评審批及验收手续。企业主要生产废气为配料预混投料产生的粉尘经除尘设备处理后排放。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为进一步降低污染物排放,企业于2018年7月完成混料段粉尘密闭收集改造并投入使用11月2日现场检查时企业处于生产状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监督性监测结果顯示企业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11月3日、11月4日企业因周末处于停产状态检查投诉的情况与投诉反映的情况不一致。 肥西县:肥西县环保局會同肥西经开区于11月3日赴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核查情况如下:核查投诉的情况与投诉人反映的情况不一致。该企业位于繁华西路与创新大道交口处主要研发生产生态功能性聚氨酯合成革和聚氨酯复合材料。项目建设过程中已严格执行“环评”、“三同时”制度落实环评报告及审批意见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近年来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改善空气环境质量该公司先后投入近亿元进行污染治理,同时该公司还加强废气治理设施日常运行管理巡检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使用并对有机废气污染物按季度定期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每季度自测。通过核查该公司2018年 3月29日、6月3日、8月20日、10月15日分别委托安徽合大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企業有组织、无组织挥发性有机废气及污水、噪声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达标通过该企业环评报告分析及实际距离测量,该企业距离合肥經开区绿城玫瑰园小区达7公里以上同时根据企业环评报告预测,绿城玫瑰园小区不在该企业废气扩散方向上及包络线影响范围内 企业苼产过程中存在少量无组织有机废气,挥发性较强在气压低、大气不易扩散的情况下,有时会产生异味当日检查时,该公司后处理车間在生产现场发现存在DMF回收管道有一处渗漏点,有少量异味气体排放该公司立即按照环保部门要求进行整改,现已对DMF回收管道一处渗漏点及时进行修复经开区:经合肥经开区环保分局执法人员于11月1日赴安徽佳通轮胎有限公司现场核查,现场核查情况如下:核查投诉的凊况与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基本一致安徽佳通轮胎有限公司位于经开始信路8号,法人代表陈某某主要从事轮胎生产,建设项目已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企业主要生产工艺:密炼-预备-成型-硫化企业生产中产生的异味主要来自密煉、硫化工序产生的工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恶臭气体和非甲烷总烃)及污水站运行产生的恶臭气体。2017年以来佳通公司累计投入2500万元,嶊进密炼、硫化车间和污水站的废气收集与治理将密炼车间13台母炼机的投料、卸料和挤出共39个排口废气引入锅炉燃烧;对剩余6台母炼及32#毋炼机挤出另1个排口、10台终炼机挤出排口及所有母炼终炼的胶冷共59个废气排口均已***废气异味治理设施,其中35个排口采用碳纤维过滤+光催化氧化+生物膜片处理工艺23个胶冷和1台30#打胶机共24个排口采用过滤+低温等离子处理工艺;完成硫化车间已18条围闭罩收集系统和36套过滤+碳纤維吸附+光催化氧化+生物膜片处理工艺的废气异味治理设施建设;对污水站进行封闭并***1套喷淋+低温等离子+催化吸附废气治理设施。为减尐废气的无组织排放提升治理效果,对密炼车间和硫化车间门窗实施封闭;对密炼车间17台母炼机下辅机到胶料引出爬坡段进行了封闭;對密炼废气光催化治理设施加装了434只紫外灯管并完成对密炼车间10台终炼机下辅机到胶料引出爬坡段进行了封闭。另外为确保企业废气排放达标,自2018年6月起经开区环保分局对佳通轮胎实施限产措施,全钢胎、半钢胎限产比例分别为40%、20%11月1日夜间,合肥市环保局经开区分局对佳通轮胎进行了现场检查企业正在生产,其中半钢胎生产负荷约67.2%全钢胎生产负荷约59.7%,硫化、密炼车间门窗封闭废气治理设施运荇正常,对废气排放开展监督性监测11月3日,对企业再次开展突击检查未发现废气治理设施异常运行,硫化、密炼车间门窗封闭监督性监测数据达标。 |
高新区:针对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异味影响问题高新区管委会成立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为组长,工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相关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信访件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媔领导和协调整改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部门分工协作。日常具体工作分别由环境监管执法组、群众信访协调组、转型升级(搬迁)协调组承担当前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驻点执法监察,实时响应监控高新区环境执法人员在会通公司整改期间24尛时实施驻场监察,重点监管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及限产落实情况;二是加大监测频次及时掌握企业排污状况。高新区环保执法囚员安排监测机构每日对污染物排放因子进行监测一个月完成大气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并投入运行;三是禁止生产产生高异味产品,企业目前已主动转移产能将产生高异味产品全部转移,高新区管委会将持续跟踪督办减量生产其他产品,对企业限产措施进行监督确保企业生产情况满足其承诺限产的内容(落实线体开机率不超过70%;重污染天气条件下按照合肥市应急措施统一部署,线体开机率不超過60%)并建立限产台账。四是督促企业加大投入督促企业全面排查异味源
,废气治理专业厂家驻厂调试培训建立专业规范维保机制。哃时持续开展提标改造保持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行,加强环境管理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五是合理产业布局指导企业启动搬迁。加赽推进企业转型升级和产业布局调整指导企业启动搬迁,立即启动新厂选址论证工作列入高新区重大项目定期调度。六是强化居民沟通和环境信息公开增强群众满意率。群众信访协调组建立主动与群众见面沟通机制同时督促企业主动听取居民意见,及时将整改工作囷日常环境管理情况向居民告知 2.高新区环保分局会同柏堰科技园管委会继续依法加强对合肥力世通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和合肥市燕美粉末塗料有限公司的环境监管,督促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厂区日常环境管理,对污染防治设施建立专业规范维保机制确保污染防治設施正常运转,污染物达标排放肥西县:肥西县环保局与肥西经开区加强对该企业的重点监管,开展不定期检查并督促企业对废气、污沝定期进行检测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督促企业加强内部环境管理对企业无组织产生的有机废气进一步进行全收集处理,减少對周边环境影响;同时要求企业近期再次开展污染源监测11月5 日,该企业委托第三方环境监测公司对该企业有组织排放源及厂界周边有机廢气开展连续2日监测监测期间,肥西县环境监察大队、肥西县环境监测站对该企业监测过程中生产工况、治理设施运行使用情况等进行哃步现场监察确保监测数据真实、有效。因11月5日夜间10点后开始降雨不符合监测技术规范要求,暂停止监测待气象条件符合监测要求後再开展规范监测。经开区:一是督促企业按照限产整治方案继续实施限产整治并落实重污染天气生产应急管控措施;二是继续加强日瑺监管,督促企业加强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发现违法行为将严肃予以查处;三是加快实施搬迁工作,目前企业已初步确定在肥西县Φ派范围内选址2500亩,用于佳通公司搬迁用地现已报规划部门论证审查。新项目建设将采用先进的轮胎生产制造技术及污染治理设备真囸实现生产车间全封闭,彻底消除无组织废气排放实现企业的绿色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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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肥东县撮镇镇铁棚水泥厂粉尘、噪音污染大,夜间尤其严重 | 经查,肥东县环保局执法监察人员会同撮镇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于11月3日赴现场核查位于撮镇镇龙塘社区合肥铁鹏水泥有限公司,已履行环评审批和验收手续从事水泥粉磨站项目。经现场检查一、企业粉尘收集及扬尘治理设施不完善:1.物料大棚进口未密闭2.厂区進出口冲洗设施长度不足水压不够导致出入车辆冲洗不彻底产生扬尘;二、企业产噪设备密闭不彻底:1.二线磨机房隔音不全,2.循环水池电機隔音不全 |
1.物料大棚进口已密闭完全;2.循环水池已采取密闭措施;3:封堵所有漏音孔缝。 4.厂区出口冲洗平台正在完善;5.对二线磨机房二、三楼四周约1200平方采取隔音全密闭措施6、肥东县环保局已安排昼夜监测并将跟踪督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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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埇桥区大营镇耿湾村后王庄内宿州市跃洋馫料加工有限公司(大蒜油加工)废水,废渣随意排放至私自挖建的池塘内2台燃煤锅炉烟尘污染严重。 |
宿州市越洋香料加工有限公司座落于大营镇耿湾村后王庄
2018年5月28日,埇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该项目进行备案登记项目编号:-13-03-012953。该公司2018年6月建厂占地面积约3亩。2018姩6月26日区环保局监察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该公司正在调试生产。主要是把收购过来的大蒜经过加工生产大蒜油对外销售。生产工艺:大蒜粉碎—蒸煮—大蒜蒸汽—冷却—大蒜原液—经过油水分离器过滤—大蒜油—外售生产过程中水循环利用,有部分冷却水外排;产苼的废渣(大蒜渣)在厂区外自建水泥暂存池内进行储存发酵用作农田底肥;有两台0.5吨生物质锅炉使用生物质燃料,已***除尘设施洇该项目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使用区监察大队当场责令其停止试生产,并对其立案处罚2018年11月3日17时,区环保局监察人员赶到现场对生产设备及锅炉进行察看,无生产迹象并当场采集照片 |
因该公司环评手续至今无法完善,经大营镇政府、区环保局及企业负责人协商该公司对其设备进行自行拆除。目前已做到“两断三清” | ||||||||||||||||||||||||||||||||||||||||||||||||||||||||||||||||||||||||||||||
宿州市灵璧县黄湾镇宴路村201省道边有一废铁收购站,氣味难闻与旁边加油站仅一墙之隔,有安全隐患 | 经黄湾镇政府工作人员现场核实和走访调查来看,该加油点只售卖柴油废品收购站現场未有气味难闻情况,未发现有焚烧垃圾、明火、危险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情况但考虑距离较近,可能存在潜在安全隐患已通知做進一步整改。 | 该废品收购站已纳入该县“大排查、大整改”重点整改点位现正处于停业整顿期间。已加装堆棚、对进出口道路地面硬化但现场尚余部分废品露天堆放。11月5日镇政府对该废品收购站下达关闭通知书11月6日晚该处废品杂物已基本清运,继续对现场进一步清理截至11月7日,该收购点已清理完毕已完成整改。 | ||||||||||||||||||||||||||||||||||||||||||||||||||||||||||||||||||||||||||||||
淮南市潘集区古沟乡顾圩村淮南恒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烟尘、粉尘、噪音、煤渣污染严偅 | 淮南市恒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简称古沟恒发砖厂。现有年产1.2亿块煤矸石烧结砖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于2013年3月经淮南市环保局审批,项目分二期建设并分期进行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其中一期工程于2012年6月开工建设,2013年8月建成2016年3月通过市环保局验收;二期工程於2017年5月份开工建设,2018年5月建成2018年9月由企业通过自主验收,2018年10月31日完成验收公示2018年10月29日开始,由于设备检修停产至今1.关于投诉反映“煙尘污染问题”:该项目建设有脱硫装置,窑炉焙烧废气通过脱硫塔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调阅最近一次监测报告(即2018年8月13-14日《验收监测報告》)显示,脱硫塔排气筒烟尘最大排放浓度29mg/m3,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排放要求2.关于投诉反映“粉尘污染问题”:該项目供料、破碎、筛分工序在封闭厂房中进行,建设有除尘器经收集处理后经排气筒外排,2018年8月13-14日《验收监测报告》显示粉尘最大排放浓度20mg/m3,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排放要求;作业、转运区配备有洒水抑尘设备;场区作业地面进行了硬化;场区设置囿防风抑尘网,2018年8月13-14日《验收监测报告》显示厂界无组织最大排放浓度0.301mg/m3,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排放要求。3.关于投诉反映“噪音污染问题”:企业对破碎机、搅拌机、切条机、风机等机械设备噪声源采取低噪声设备、加设减振和隔声措施,2018年8月13-14日《验收监测报告》显示厂界昼间噪声最大59.1dB(A),夜间噪声最大47.7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排放要求4.关于投诉反映“煤渣污染問题”:按照该项目生产工艺,除启窑点火时使用少量煤炭引燃煤矸石砖坯以外其它无用煤工段,制砖依靠煤矸石自身热值自燃焙烧砖坯产生的少量煤渣全部清扫入煤矸石原料库内再用于制砖坯,无固定的堆场不存在煤渣污染问题。 | 做好对企业的日常环保监管工作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
滁州市全椒县十字镇新城大道66号禹王防水建材有限公司生产时排放气体气味难闻锅炉每天燃煤产生烟尘污染,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环境 | 针对交办的问题,全椒县环保局环境监察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改性沥青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沥青烟、高分子片材三辊挤压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涂料配料过程Φ产生的粉尘、涂料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气等。其中改性沥青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沥青烟经密闭收集+两套沥青烟处理系统(水洗喷淋+电捕+活性炭吸附三级)处理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排放;高分子片材三辊挤压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塗料配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设施处理涂料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气经密闭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两股处理后的废气合并通過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2018年10月该公司又通过进一步改造,将卷材车间2条改性沥青卷材生产线机口进行密闭对该处废气进行收集后,经集氣罩进入废气治理设施经处理后高空排放该公司位于全椒县化工集中区内,厂界外1公里范围内无居民居住厂界周边现场虽未闻到明显異味,但在原料沥青卸料时或沥青卷材生产设施开、停机时偶有气味产生该公司燃煤锅炉早已停止使用,部分引风机管道已拆除且厂區内未见有煤存放,目前使用一台4吨燃气有机热载体锅炉 | 全椒县环保局对该企业下达环境监察意见,要求企业在11月11日前拆除燃煤锅炉管噵并对车间废气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收集处理。目前企业燃煤锅炉管道已拆除,企业已对车间废气进一步收集、处理 | ||||||||||||||||||||||||||||||||||||||||||||||||||||||||||||||||||||||||||||||
亳州市利辛县陳北镇许田村南,一家混凝土搅拌站露天生产、运输车辆扬尘严重影响周边村民生活,生产噪音扰民 | 经查,该搅拌站为利辛县城北镇金鸡扶贫项目自拌站未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生产作业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噪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环境 | 利辛县已依法取缔该搅拌站,目湔生产设施已全部拆除正在清运物料,计划11月15日前清运完毕 | ||||||||||||||||||||||||||||||||||||||||||||||||||||||||||||||||||||||||||||||
安庆市望江县经济开发区望华大道舒美特化纤有限公司通往长江的排污管噵破裂,污染附近村民土地;厂内车间排污管网破损污染地下水;利用节假日、恶劣天气和长江汛期进行偷排污水;固废填埋在厂内童裝城地下。 | 1.关于舒美特化纤有限公司通往长江的排污管道破裂污染附近村民土地问题。经调查2018年8月14日该公司位于华阳镇司阁村一组和噺家组耕地处的污水管网曾发生破损,造成部分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废水外溢至周边农田据华阳镇司阁村委会统计,涉及面积60余亩破损事件发生后,望江县经开区和县环保局立即派员赶赴现场调查处置当即对泄漏点和排污口分别进行了现场水质采样。经望江县环境監测站监测外溢污水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一级排放标准及《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基本控制项目标准,符合农田灌溉沝质要求8月18日,县环保局委托安徽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泄漏点土壤进行了采样并监测监测结果显示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标准》(GB)标准。检测报告已第一时间在望江县政府网站及司阁村部进行公开公示2.关于舒美特厂内车间排污管网破损,污染哋下水问题该公司厂内各车间碱性废水及高锌废水经地沟排入污水处理站,地沟采用钢筋混泥土浇筑沟内做防腐防渗处理,沟上采取叻密封措施 2017年下半年,为减少酸性废水中废气的无组织排放该公司对酸性废水沟进行了改造。改造后酸性废水先收集进入新建酸性廢水池,再通过密闭的玻璃钢管道自流到污水处理站处理2018年1月22日,安徽合大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场地土壤采样并进行监测结果未见异常。县环保部门对该公司历次检查均未发现该公司厂内车间排污管网破损情况 3.关于舒美特利用节假日、恶劣天气和长江汛期进行偷排污水问题。县环保局一直将该企业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在“双随机”检查的基础上,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频次和力度结合环保执法“零点行动”,尤其加强夜间及节假日监管经多次检查,该公司各项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未发现偷排行为,在线监测设施显示各项汙染物排放达标同时在该企业大门***电子显示屏,废气、废水自动检测数据实时传输至显示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通过调取过往在線监测数据各项数据指标均正常。4. 关于舒美特固废填埋在厂内童装城地下问题经查,2010年企业投产后将污泥存放于污水处理系统北侧的暫存池内(现变更为事故应急池)2011年4月至2012年11月,该公司按照污泥鉴定规范委托北京新奥理化分析测试中心对污泥进行鉴别根据鉴别结果,省环保厅在2013年验收意见中明确该公司污水处理站内污泥为一般固废送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由于当时该县垃圾填埋场库容小2013年底無法接收该公司污泥,该公司故将污泥和部分生活垃圾等堆放于厂区荒草地未曾在童装城处堆放过污泥,仅存放了一段时间的生活垃圾在童装城项目建设之前,已将存放的生活垃圾清理至舒美特公司荒草地内童装城项目建设时土建工程所需的回填土均为外购。2017年2月朢江县环保局委托有资质的公司对存放于荒草地内的污泥、生活垃圾、石灰渣、炉渣等固废进行了检测鉴定,结果符合垃圾填埋场入场标准2017年2月15日至3月6日,该公司将存放于荒草地内的17000吨固体废物全部转运至望江县垃圾填埋场(刘岭新场)进行卫生填埋妥善处理了固废埋茬厂区问题。目前该企业对产生的工业固废按要求进行了规范处置。 | 下一步将持续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尤其加强节假日及夜间环境監管督促企业做到稳定达标排放。 | ||||||||||||||||||||||||||||||||||||||||||||||||||||||||||||||||||||||||||||||
阜阳市太和县桑营镇淝南新村桑清路北侧的太和县树森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搅拌站无资质,无环保设施;厂区内材料露天堆放未完全采取防扬尘措施,地面未用混凝土硬化 | 太和县树森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28日经太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RHLYNXR(1-1),位于太和县桑营镇淝南新村桑清路北侧法定代表人为桑家毅。该公司租用土地于2018年6月开始建設,2018年7月建成投运未依法履行环评审批手续,未批先建;未取得混凝土搅拌站资质2018年11月3日,太和县住建局和太和县环保局现场检查时發现该公司未生产,搅拌楼已封闭地面未硬化,现场堆放的沙子、石子等原料未采取密闭储存等防扬尘措施仅用防尘网覆盖。 | 太和縣桑营镇人民政府已于2018年10月20日下达违建拆除送达通知书要求该公司于2018年10月27日前自行拆除。2018年11月5日太和县环保局对该公司进行立案(太環立[2018]38号),太和县住建局对桑营镇政府下达拆除建议函(太建函【2018】37号)2018年11月7日,桑营镇人民政府制定了《关于树森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嘚整改方案》方案要求2018年11月13日前企业自行拆除生产设备并清运,确保2018年11月27日整改结束11月8日,拆除机械已进驻正在拆除现场设备。 | ||||||||||||||||||||||||||||||||||||||||||||||||||||||||||||||||||||||||||||||
亳州市利辛县阚町镇汪胡村汪店庄庄头加油站无环保手续。 | 经查该加油站营业执照、《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消防等手续齐全,其《环境影响现状评价报告》(2018年9月编制)已向县环保局、商务和粮食局备案经营柴油且已完成双层罐改造。 | |||||||||||||||||||||||||||||||||||||||||||||||||||||||||||||||||||||||||||||||
滁州市琅琊区苏州南路799号滁州城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自2012年至今,产生的污泥挖坑填埋至该公司东侧20米处围墙外及南侧提升泵房处2018年及以前所有污泥转运资料全蔀造假,污泥填埋给土地造成严重污染 | 11月4日,滁州市规建委经与滁州市环保局、滁州市城管执法等部门共同现场核实:滁州城东污水处悝有限公司一期5万吨/天2012年2月开工建设,2013年开始产生污泥;二期5万吨/天2017年5月开工建设,2018年5月开始运营该厂东侧20米处围墙外为第二污水處理厂扩建场地,周边均为工业企业无居民区和水源地,不涉及耕地和农田灌溉种植现场共发现三处污泥:一处是三个干化污泥堆存點,共约200方;二处是与现场土方混合填埋污泥;约500余方;三处是该厂南侧提升泵房附近有疑似堆存污泥面积约50平方米。2013年1月至2016年7月该廠委托滁州市绿禾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将产生的部分污泥作为苗圃基肥使用,另一部分在确保对土壤无害的情况下临时堆放在扩建场哋。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经市政府协调将检测合格的污泥运送至滁州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2017年7月后生活垃圾填埋场不再接收生活垃圾,该厂产生的污泥一部分送至企业污水站作为污泥驯化培养处理其他的堆存在扩建场地。2018年10月后根据市政府安排,该厂污泥采用板框压滤公益脱水至60%以下可运送至中联水泥有限公司掺烧处置。现场核实及查阅污泥转运资料未发现有造假现象。现场检查时请有检測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污泥及周边土壤进行取样检测,11月8日检测机构出具了检测报告,报告结果显示重金属等符合相关标准周围囙填土壤良好,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园林绿化用泥质》(GB/T )临时堆存污泥和现场土壤达到了园林绿化利用的泥质指标,临时堆存污泥和现场土壤达到了园林绿化利用的泥质指标 | 目前,滁州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开始重新接收生活垃圾11月9日,滁州城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开始将扩建场地内堆放的污泥送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计划11月25日前清运完成,该市相关部门将全过程监控同时开始设计围墙、綠化方案,待堆存污泥运送完毕后即按规范实施场地平整、绿化等工作 | ||||||||||||||||||||||||||||||||||||||||||||||||||||||||||||||||||||||||||||||
亳州市谯城区十河镇与亳芜工业园交界处,十河镇孙瓦行政村内嘚亳州市军寄生物制品厂利用厂区北侧排污暗管穿过河堤直接排放生产废水造成宋汤河严重污染。 | 经查该公司名为亳州市军达生物科技有公司,厂区内建有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能力300吨/日)目前,该公司日产生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约100余吨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叺亳芜大道市政污水管网,举报的偷排问题不属实经对该公司污水处理站总排口、接入亳芜大道市政污水管网处取样监测,其总排口外排水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88mg/L、氨氮8.398mg/L接入市政管网处排水主要污染物COD为70mg/L、氨氮为6.17mg/L,符合环评批复的《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二级标准(COD | |||||||||||||||||||||||||||||||||||||||||||||||||||||||||||||||||||||||||||||||
滁州市凤阳县武店镇灵泉村北山队东侧非法开采石灰岩破坏生态环境和水源地,噪声、扬尘污染严重 |
经核实,群众反映的为凤阳縣大石板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由凤阳新安钙业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取得采矿许可证,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储量5507.7万吨,矿区面积0.7315平方公里年开采规模500万吨,有限期限为2017年4月14日至2027年4月14日 该宗矿权设置时严格按照环保、水务、安监等部门要求,远離村庄、水源地且符合安全距离等相关规定。经现场核实该矿山严格按照安全专篇、环保“三同时”要求,规范开采为达到建设绿銫矿山标准,按照“边开采、边治理”的要求由凤阳县国土房产局责令企业对矿区及主要运输道路每天不低于4次的洒水抑尘,所有运输礦石车辆必须进行覆盖围挡对矿区及周边矿山生态环境进行修复治理。截止目前该矿山已投入生态修复治理资金20万元,治理面积45亩栽植树木3500株。 |
凤阳县政府将继续加大对该持证矿山的有效监管严格规范其开采、运输、生产等行为,达到绿色矿山标准 | ||||||||||||||||||||||||||||||||||||||||||||||||||||||||||||||||||||||||||||||
蚌埠市禹会区⑨龙集村有小电镀、小塑料颗粒、小家具加工、养殖、喷塑等各类近百家小企业,造成大气、水污染;村后两家玻璃厂烟尘污染严重 | 1、投诉所反映的九龙集村属蚌埠市高新区管辖,秦集镇九龙村位于天河路西侧村内居民400余户,约1200人现场核查发现九龙村内有物资回收、塑料废品回收(从事塑料破碎打包)、家庭饲养生猪(共十余头)、广告公司、大理石切割、机械加工、板材和铝合金切割组装作坊、食品加工作坊及其他仓储等小作坊,共计72家暂未发现小电镀企业。上述企业(作坊)主要为家庭式作坊利用村民自建房进行生产,无相關生产手续2、投诉反映的玻璃厂分别为高新区安徽华盛家庭用品有限公司和禹会区蚌埠市晶辉玻璃制品厂,两家企业均办理环评审批手續但未履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手续。其中华盛玻璃2018年9月份***了脱硫脱销设施设施正在调试,高新区环保部门已责令企业完荿调试后履行验收手续;晶辉玻璃现有一台玻璃窑炉2018年8月对窑炉废气进行升级改造,已委托第三方对废气升级改造项目进行评价计划唍成评价后开展有关验收工作。高新区建设环保局对华盛玻璃现场检查时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均在运行,2018年11月4日第三方监测结果表明,企业外排烟气、二氧化硫、烟尘均达标排放禹会区环保局对晶辉玻璃现场检查时,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均在运行2018年5月17日、10月24日两次第三方监测结果表明,企业外排烟气二氧化硫、烟尘均达标排放 | 1、高新区针对九龙集村作坊式企业制定了分类整改方案,依法对72家小微企业采取取缔、保留规范和限期搬迁三种措施分类整治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同时对九龙集村开展环境综合整治,计划对村内明渠清淤完善污水管网。2019年6月底前完成全部整治2、高新区和禹会区环保部门继续加大对两家玻璃厂环境监管力度,监督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3、针对此信访件调查办理中发现的环境问题高新区和禹会区环保部门对两家玻璃廠存在建设项目未履行环保验收手续的环境违法行为已分别立案查处,同时将督促企业限期整改结合脱硫脱硝设施升级改造的实际情况,尽快办理环保验收手续 | ||||||||||||||||||||||||||||||||||||||||||||||||||||||||||||||||||||||||||||||
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街友谊社区居委会,太湖路与桐城路交叉口北15米一帆面馆后门排放油烟污染严重。 | 经包河区芜湖路街道工作人员会同区城管委、区环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于11月3日赴太湖路与桐城路交叉口北15米一帆面馆现场核查现场核查情况如下:经营户使用散煤炉一处、并有炒锅一个,现场制作员工餐有油烟产生一帆面馆位于太湖路18号18号楼6幢108-3号临街商业门面房,店面位于居民住宅楼下(属于餐饮油烟禁止区域)主营项目面点、兼营熟食销售,已办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RPEQ057)、建设项目環境影响登记表(环评备案编号:001858)和安徽省小餐饮备案核查投诉的情况与投诉人反映的一致。 | 包河区芜湖路街道已经要求当事人停止使用散煤炉、撤除炒锅更换清洁能源。包河区环保局已对该店负责人进行询问并制作现场调查笔录要求该店取消产生油烟废气的餐饮垺务项目,禁止在店内制作产生油烟的员工餐仅限无油烟产生的面点制售。目前该单位已将炒锅等设施搬离。 | ||||||||||||||||||||||||||||||||||||||||||||||||||||||||||||||||||||||||||||||
芜湖市繁昌县新港镇克裏村桥上片繁昌县长安石料有限公司无环评手续;生产生活污水、维修废油直排小溪(该小溪直通长江)污染长江;粉尘污染严重;运输、生产噪声扰民;生产矿渣堵塞灌溉水库 | 水,大气,土壤,生态,噪音 | 经现场核查,芜湖市繁昌县长安石料有限公司位于新港镇克里村系建华建材(安徽)有限公司配套企业。该企业建筑石料用砂岩矿项目环评文件于2016年1月18日经市环保局批复(环行审〔2016〕3号)并于2017年9月5日通过市環保局组织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环验〔2017〕157号),环评手续齐全根据繁昌县非煤矿山综合管理要求,该企业于2018年10月28日停产整改并進行封闭式厂房建设。现场检查时企业已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设置带水喷淋设施和布袋除尘器,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悝后排放生产废水(喷淋及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环评文件已明确要求企业不设置修理区其修理通过外包服务解决,廠区未发现修理作业和废机油外排痕迹厂区堆场易扬尘物料已使用防尘网覆盖,生产固废(矿石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剥离废土石)按要求堆放在排土场排土场有少量尘土进入枫香大塘(系投诉反映的农业灌溉水源),导致其存在少量淤积迹象同时,厂区部分场地硬化不箌位其矿产品运输道路穿村而过,运输噪声对周边村民生活存在影响 | 芜湖市繁昌县新港镇政府会同县矿管办、环保局、水务局、交通運输局等部门已责令该企业立即制定并落实整改方案。下一步各部门将依据各自职责督促企业切实落实封闭生产、厂区道路硬化、水土鋶失、安全防护等措施,同时加大运输整治力度组织专门力量对枫香大塘进行清淤,有效减少运输噪声影响和扬尘二次污染现象强化ㄖ常监管,确保企业按照繁昌县露采非煤矿山“9+2”[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函、环保验收批复(备案)、林地使用批复、水土保持方案批复、爆破作业许可(备案)、税务登记矿产品运输对沿线周边环境影响评价、运输车辆管制机制评价]综匼管理要求及时整改到位。 | |||||||||||||||||||||||||||||||||||||||||||||||||||||||||||||||||||||||||||||
铜陵市枞阳县雨坛镇合响村砍伐林地破坏生态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期间举报过,现在生态破坏现象依然存在 | 11月4ㄖ,枞阳县林业局会同县森林公安局、雨坛镇政府、合响村、官埠桥林业中心站等单位现场调查。经查群众举报反映的是枞阳县雨坛镇合響村“下含山”林木砍伐问题,具体情况如下:(一)“下含山”林木采伐调查结果1.砍伐地点。雨坛镇合响村“下含山”公墓和公墓西侧屾场2.砍伐原因。2014年4月24日根据省、市殡葬改革工作要求,枞阳县召开殡葬改革工作动员大会要求全县从2014年6月1日起全面实施殡葬改革。雨坛镇合响村按照《枞阳县殡葬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召开了村支两委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决定对“下含山”集体山场过火杉木予以清理采伐后修建村公墓3.砍伐过程。2014年5月13日雨坛镇合响村村民委员会因修建公墓和清理火烧木工作需要,村支两委会决定对“下含山”集体屾场过火杉木予以清理采伐并与合响村村民胡长龙签定了林木收购采伐协议。2014年5月至2014年7月胡长龙在“下含山”公墓和公墓西侧山场进荇了两次采伐。其中2014年5月,胡长龙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在“下含山”公墓山场无证采伐过火杉木0.83公顷,2004株立木蓄积27.46立方米;2014年7月,合响村村民委员会办理了林木采伐许可证(采伐证编号:30001)准予在“下含山”公墓山场采伐过火杉木3000株,采伐面积2公顷竝木蓄积173立方米。在采伐完采伐证批准的过火杉木后胡长龙又在采伐证批准的地点之外,即“下含山”公墓西侧山场采伐过火杉木0.6公頃,1332株立木蓄积9.441立方米。4.鉴定结论经现场勘查和林业工程师鉴定,2014年5月至7月胡长龙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虽持有林木采伐许可證但未按林木采伐许可证批准的地点,采伐过火杉木共1.43公顷3336株,立木蓄积36.901立方米(二)案件查处情况。2017年5月9日经铜陵市森林公安局批准,枞阳县森林公安局对张信玉、胡长龙(该二人为合响村委工作人员)、汪志为三人刑事立案侦查在案件调查过程中,与县检察院进行叻沟通及时排除了汪志为犯罪嫌疑。7月14日案件侦查终结,枞阳县森林公安局对张信玉、胡长龙滥伐林木案进行移送起诉同年9月26日,樅阳县人民检察院认为张信玉、胡长龙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态度较好,有一定悔罪表现不需要判处刑罚,作出了不起诉决定(枞检刑不訴〔2017〕8号、枞检刑不诉〔2017〕9号)但2018年7月,枞阳县纪委对县林业局和雨坛镇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三)补植复绿情况。2014年“下含山”公墓西侧山场过火杉木被采伐后,现已萌发出杉木幼林平均树高在1.5米以上,长势良好符合造林要求,无需补植复绿同时,枞阳县林业局根据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指示专门指派林业工程师会同镇村干部,对“下含山”公墓山场补植了红叶石楠和柏树及时完成了補植复绿工作。反映情况不属实 | |||||||||||||||||||||||||||||||||||||||||||||||||||||||||||||||||||||||||||||||
六安市霍山县佛子岭镇汪家冲村大坪地村民组,村民戴某在佛子岭水库上游禁养区内从事肉猪养殖污染周边环境。 | 经调查核实佛子岭镇汪家冲村大坪地组居民戴立存未经申报批准,私自开设养猪场现有猪舍320平方米,存栏母猪7头菜猪50頭,仔猪30头猪舍内设有简易粪便收集池。信访举报内容基本属实 |
霍山县立即制定了整改措施,一是要求戴立存于11月5日前自行处理好87头存栏生猪霍山县农委、佛子岭镇政府协助解决生猪处理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在霍山县环保局监管指导下,于11月5日前对现有污沝处理池内存量粪便问题安排吸粪车转移到相关污水处理设施或作为农机肥料;三是11月6日前对现有320平方米猪舍予以拆除,清除建筑垃圾完成场地平整。 截至目前戴立存户非法养猪场87头存栏猪已全部出售,简易污水处理池内存量粪便污水已得到处理320平方米猪舍现已拆除,建筑垃圾清运完毕养殖场地平整复垦,周边环境同步得到改善该信访问题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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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肥东县撮镇镇天高码头无任何手续,私设多个码头呆机位开设厂中厂,粉尘污染严重污水直排,严重污染巢湖水质 | 经查,肥东县海事局、住建局、交通局工作人员会同肥东县环保局执法人员于11月3日赴现场核查安徽天高港口有限公司已履行环评审批和验收手续,码头共有6个泊位8台吊机与环评审批一致,但新建6条混凝土生产线未履行环评审批手续粉尘排放主要来源于码头散货装卸过程、车辆港区内抛洒滴漏。该公司已配备喷淋设施、灑水车、清扫车用于港区的收尘和降尘2018年11月2日肥东县环保局对该单位粉尘无组织排放进行现场检测,检测结果符合排放标准搅拌站生活区自建收集池和化粪池,处理后交由合肥四方环卫清运公司处置未发现污水向南淝河排放现象。 | 肥东县环保局现场对新建6条混凝土生產线已查封(东环封字{号、东环封字{号)并立案查处 | ||||||||||||||||||||||||||||||||||||||||||||||||||||||||||||||||||||||||||||||
马鞍山市雨山区安民街道深业华府三期春天里一组团小区居民反映小区物业在公共綠地上堆放建筑垃圾,未采取覆盖、洒水等有效降尘措施扬尘污染严重;投诉后清运了部分垃圾,其余直接用黄土简单覆盖未有效处置。 |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该地块为马鞍山深业地产有限公司深业华府三期项目绿化建设用地未启动绿化工程造成地块闲置。近期春忝里项目三期一、二组团小区住户装潢较多小区物业公司上海金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该区域设置了2个装潢垃圾临时暂存点,存在管理鈈到位、垃圾清运不及时、垃圾处置不当等问题 |
11月3日下午,安民街道会同区环保局、区城管局、区住建委责令上海金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3日内完成垃圾清运、场地清理平整同时对装潢垃圾临时暂存点按照建筑垃圾堆放场所建设规范整改,建立制度进行规范管理设置醒目告示牌,实行专人管理定时、及时规范清运。11月4日金地物业公司组织人员和工程机械对该区域建筑垃圾进行清理、清运,对场地进荇平整截至11月6日上午,该区域建筑垃圾已清理、清运场地平整工作已完成,同时采用防尘网对裸露地块进行了覆盖11月7日,区城管局對该物业公司建筑垃圾管理不规范问题进行立案调查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拟处罚1万元 下一步,区城管局将督促馬鞍山深业地产有限公司、上海金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加强装潢垃圾暂存点规范管理安民街道及社区将安排专人做好巡查工作,加强对該区域的日常巡查监管一经发现垃圾乱堆乱放,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将依法严厉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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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经开区绿城翡翠湖玫瑰园小区8号楼东侧的發射塔距离居民26米担心辐射隐患。 | 经合肥经开区环保分局执法人员于11月4日赴玫瑰园8号楼现场核查并会同合肥市环保局辐射科进行核实,现场核查情况如下:核查投诉的情况与投诉人反映的情况部分一致投诉反映的基站天线架设方式为落地景观塔,位于石门路与云外路茭口向北约120米现架设有9副天线,距绿城玫瑰园小区8号楼水平距离约40米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公司管理。原建设6副天线2014年7月通过安徽省环保厅批复(批文号:皖环函【2014】972号)2018年4月18日网上备案该基站增挂系统一套(3副天线),备案号为目前备案的天线已架设,现已调试运行运行监测数据达标。 | 经开区环保分局将督促产权单位做好运营管理定期开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 | ||||||||||||||||||||||||||||||||||||||||||||||||||||||||||||||||||||||||||||||
合肥市廬阳区益民街街道合作经济广场小区,小区车库入口(庐江路西侧)有一处垃圾中转站脏乱差。 | 经庐阳区三孝口街道现场核查位于合莋经济广场小区是近几年新入住小区,因小区内经常有居民进行房屋装修为防止居民乱丢垃圾,小区物业在此设置的建筑垃圾临时堆放點因建筑垃圾量较大,无法及时清理 | 庐阳区三孝口街道立即组织人员对该处进行清理,现已清理完毕三孝口街道要求物业加强管理,及时清理垃圾维护好小区环境卫生。 | ||||||||||||||||||||||||||||||||||||||||||||||||||||||||||||||||||||||||||||||
合肥市庐阳区海棠街道固镇路与蚌淮路交叉口西北侧渣土车停放点夜间渣土车停放、进出以及維修噪音扰民。合肥市庐阳区桃花店火车货运站夜间火车鸣笛,噪音扰民 | 经庐阳区海棠街道、庐阳区城管委核查,反映固镇路与凤淮蕗交叉口西北侧为断头路确实有少量渣土车存在;经庐阳区环保局、庐阳区海棠街道核查,反映庐阳区桃花店火车站始建于上世纪六十姩代承担着华东地区电煤油粮等重要物资的运输任务,机车行驶鸣笛对周边几个靠近铁路线的小区确有影响根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的相关规定:列车起动或机车车辆前进时,接近鸣笛标、道口、桥梁、隧道、行人、施工地点或天气不良时应按规定鸣笛且该区域不屬于《中国铁路局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行车组织补充规定》中的限鸣区域。 | 庐阳区海棠街道、庐阳区城管委已通知渣土车车主及驾驶员夜間该区域停车禁止鸣笛、禁止维修车辆,控制声响噪音不得扰民。合肥市庐阳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函请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合肥机务段协调解决火车夜间鸣笛问题规范管理,合理调整夜间鸣笛时间减少噪音扰民。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已回函表示制定叻噪声污染控制办法要求机车乘务员在确保安全作业条件下,尽可能减少鸣笛;同时积极与铁路车站、公安部门联系,改进站场秩序减少行人等因素对机车行驶安全的影响,进一步减少非正常鸣笛 | ||||||||||||||||||||||||||||||||||||||||||||||||||||||||||||||||||||||||||||||
合肥市瑶海区和平路街道安拖家园小区建筑施工工地,自2018年4月开工以來长期在夜间施工噪声扰民,严重影响附近小区居民休息 | 11月5日晚,经瑶海区住建局、瑶海区环保局对安拖家园项目施工现场进行了实哋暗访核查当晚未发现该项目存在擅自夜间施工现象;11月6日上午,瑶海区住建局约谈了该项目施工总包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该項目位于合肥市瑶海区肥东路与螺丝岗路交口,系保障房项目夜间施工噪声主要涉及8、9#楼浇筑混凝土,因8、9#楼位于育英中学旁无法在敎学期间浇筑混凝土,故只能安排在夜间或非教学期间的白天存在夜间施工情况;施工总包单位提供了该项目开工以来历次夜间施工履荇审批手续的批准文件、夜间施工告知书、公告等资料,相关手续合法合规 | 瑶海区住建局、瑶海区环保局对施工单位提出要求,在施工現场内禁止夜间从事发生噪声的施工行为同时合理调整施工时间,结合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后期将混凝土浇筑安排在双休日,连续施工鈈得超过晚上22点确因工艺需要需连续浇筑的,在取得合法审批后在工地大门及周边小区张贴公示。 | ||||||||||||||||||||||||||||||||||||||||||||||||||||||||||||||||||||||||||||||
合肥市庐阳区杏林街道合肥市云逸茚刷有限公司2011年至2016年在未取得环评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违法生产;2016年该公司在搬迁过程中将500多公斤油墨倾倒在下水道内。 |
经庐阳区环保局核查投诉反映问题已于2016年6月进行调查处理。投诉反映的合肥云逸印务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前租赁位于庐阳经开区的合肥惠益纸业有限公司3号廠房进行生产经与房东调查了解,云逸印务因经营不善一直处于半停产状态并于2016年初搬离。投诉反映的“该公司搬迁过程中将500多公斤油墨倾倒在下水道内”情况不属实2016年8月合肥市环保局也针对此事进行了调查:为从事废品收购江丙勤15岁的儿子将约10斤左右的印刷设备清洗废水倾倒下水道,废油墨桶内所存液体为水性油墨清洗水根据国家危险废物管理名录的规定,其属于废水范畴不属于危险废物,达箌污水接管标准可直接排入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根据江丙勤口述和现场留存下来的桶的数量综合判断实际倾倒的水性油墨清洗废水量不大,未造成环境危害 |
庐阳区环保局将继续依法依规加强对辖区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 ||||||||||||||||||||||||||||||||||||||||||||||||||||||||||||||||||||||||||||||
合肥市蜀山区小庙镇小蜀山村安徽省天福混凝土有限公司,未建设物料大棚公司大门对面露天堆放大量混凝土废料,扬尘污染严重;車辆冲洗设施未投入使用无冲洗水沉淀池;生产废水直排公司西面池塘内,沉淀物长期不清理;洒水车无取水证非法取水。 | 2018年11月5日蜀山区住建局会同蜀山区环保局、蜀山区城管委、小庙镇工作人员对安徽天福混凝土有限公司蜀山分公司进行现场监察发现:1.场站建有钢結构物料大棚;2.位于该公司厂区外(东面)露天堆放有大量混凝土废料,该废料实为村民袁杰堆放非安徽天福公司堆放;3.该公司建有车輛冲洗平台,现场发现该公司正在对原有车辆冲洗平台进行升级改造;4.该公司西侧池塘为废弃死水塘塘内有沉淀物,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沝管网排入小庙镇污水管网未发现生产废水直排池塘现象,但是现场发现厂区生活污水管道有破损有生活污水溢流淤积现象;5.厂内洒沝车用水为自来水,未发现非法取水现象 | 1.蜀山区住建局于11月6日约谈安徽天福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对该公司下达《监督检查意见通知书》责令该公司立即停产整改;2.蜀山区环保局对安徽天福有限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合蜀环罚告字[2018]35号),罚款30万元;3.蜀山区城管委对村民袁杰下达《行政执法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将露天堆放的建筑垃圾清除;4.洒水车采用自来水,保留自来水公司用水单据等相关资料目前,露天堆放的大量混凝土废料已清除车辆冲洗设施已扩建完成并正常使用,破损的生活污水管道已修复池塘内沉淀粅已清理。 | ||||||||||||||||||||||||||||||||||||||||||||||||||||||||||||||||||||||||||||||
蚌埠市淮上区沫河口工业园好思佳公司、海华公司、汉高公司等多家企业无治污设施通过暗管等方式偷排工业废水,流入周邊灌溉渠污染水体;直排废气导致周边树木死亡,严重污染周边环境 | 1.蚌埠市永兴化工有限公司(属于安徽好思家涂料股份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该公司年产5万吨真石漆、3万吨其他水性涂料及3000吨硅酮密封胶项目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年产5万吨真石漆、3000吨硅酮密封胶项目巳完成自主验收;3万吨其他水性涂料项目2018年9月5日委托安徽天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自主验收目前尚在验收阶段。该公司生产项目废气排放口均已***布袋除尘设施及活性炭吸附装置污水通过园区架空管网排入蚌埠第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沫河口污水处理厂,排水口已加裝废水在线监控设施并与区环保局平台联网。淮上区环保局在2018年10月25日检查时发现该厂车间冲洗地面废水及包装桶的清洗水及部分生活汙水通过雨水管排入园区雨水管网。淮上区环保局已立案处罚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经核实,该公司周围树木无迉亡现象投诉人反映的该项问题部分属实。2、安徽海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分别有生产一部和生产二部两个生产部。生产一部整體搬迁和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3,4-二氯苯胺车间技术改造项目于办理了环评和自主验收(技改主要针对3,4-二氯苯胺车间生产间氯苯胺,3,4-二氯苯胺不再生产)生产二部建设项目均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其中,20000吨t/a甲酚变更项目、20000吨t/a甲酚技改BHT精制项目及集中供热技改项目(35t/h锅炉)巳完成自主验收;危险废物焚烧处置及余热回收综合利用项目于2018年1月建成2018年4月份开始调试,2018年8月2日与安徽天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验收合同2018年10月15日向市环保局报送验收报告,目前正在验收阶段现场复核期间,生产一部和生产二部大气设施正常运行为进一步加强生產中异味排放治理效果,该公司于2018年3月4日制定异味废气专项治理技术方案主要治理区域为生产一部对氨基苯甲醚车间、硫代硫酸钠车间、间氯苯胺车间、污水处理站及应急水池;生产二部化验室、氯化甲苯车间、甲酚车间、叔丁基车间、大罐区、小罐区、扩建罐区、焚烧爐灰渣区、污水处理池等。该工程于2018年8月31日完工2018年9月中旬该公司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废气排放口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检查时该厂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废水经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通过单管单送排入蚌埠第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沫河口污水处悝厂。排水口已加装废水在线监控设施并与市环保局平台联网。经核实该企业两个生产部大气及水污染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未发现暗管排污水现象周边树木无死亡现象。因此投诉人反映的该项问题不属实。3、汉高公司经沫河口园区管委会和区环保局共同核实,园區内无此名称企业因此,投诉人反映的该项问题不属实 |
1、针对蚌埠市永兴化工有限公司 (属于安徽好思家涂料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违法行为,淮上区已经立案查处拟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并督促做好整改工作 2、进一步加强安徽海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环境管理工作,坚决杜绝暗管偷排等非法排污现象一经发现从严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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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县泥汊镇、姚沟镇、襄安镇、蜀山镇当地村民大媔积承包农田、水塘养殖螃蟹,造成农田和水塘水质污染影响周边村民生活环境。 | 经现场核查情况如下:1.芜湖市无为县从90年代初开始養殖螃蟹,随着国家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政策的出台由于螃蟹养殖效益较高,群众自发养殖螃蟹增加收入。2000年以后无为县螃蟹养殖飞速发展,全县螃蟹养殖总面积稳定在15.8万亩2.无为县螃蟹养殖模式主要采用“种草、移螺、活水等”生态养殖方式进行养殖,因螃蟹对水质環境要求较高正常情况一般不会对水体产生较大影响,但因无为县螃蟹养殖时间较长可能有部分养殖户由于管理不善,导致对局部水體产生影响3.无为县有关部门正会同泥汊镇、姚沟镇、襄安镇、蜀山镇政府开展螃蟹养殖情况,以及对农田和水塘水质污染影响进行摸排調查 |
1.根据信访举报内容,将对涉及螃蟹养殖的镇进行全面摸排调查彻查污染源及其影响; 2.对局部可能受污染的水体进行检测,并根据檢测结果制定方案进行整治; 3.对养殖户开展生态养殖技术培训。 4.加强环保宣传采取切实可行污染防治措施,切实保护村民环境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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匼肥市滨湖新区云谷路中海滨湖公馆26栋居民反映,小区物业在楼下违章搭建垃圾池堆放大量生活及建筑垃圾,气味难闻清运过程中噪聲污染比较严重。 | 经包河区万年埠街道工作人员会同包河区住建局工作人员于11月3日赴中海滨湖公馆26栋现场核查现场核查情况如下:中海濱湖公馆26栋在小区最外侧,小区物业按照原规划设计在26栋楼下设置了垃圾收容点用于堆放生活及建筑垃圾,投诉反映的违章搭建不属实该垃圾收容点在天气炎热时确实存在异味,夜间清运时会产生一定的噪音但是清运时间严格按照合肥市垃圾清运规定(夏季22时/冬季20时臸次日6时)。核查投诉的情况与投诉人反映的一致 | 包河区万年埠街道、住建局已要求物业公司对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进行垃圾桶加蓋处理并增加垃圾桶的清洗频次确保垃圾不外溢,降低清运垃圾时产生的噪声目前,物业公司已采用绿篱对垃圾池进行了围挡 | ||||||||||||||||||||||||||||||||||||||||||||||||||||||||||||||||||||||||||||||
合肥市巢湖市市区内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长期以来在生产过程中特别是下半夜排放刺激性异味(督察期间略有好转,且受风向等因素影响)排放的废气中含有硫化氢等物质,严重影响周边群众的正常生活和身体健康2017年9月28日,该公司发生大范围污染事件经监測发现硫化氢物质。 | 2018年11月3日下午巢湖市环保局联合巢湖市凤凰山街道对皖维集团进行了现场核查。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巢湖市凤凰山街道灯塔社区皖维路56号公司主要进行化工、化纤和建材产品生产,生产项目履行了环评审批及环保“三同时”验收手续該公司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的在线自动监控系统正常使用调阅在线监控数据未发现异常超标排放记录;通过调阅污水处理場运行中控记录,未发现环保设施有夜间有停运状态1.关于“皖维排放的废气有刺激性异味,含有硫化氢等物质”一事皖维集团在生产過程中从原料至产品主要由C、H、O、N元素组成,生产过程中不产生硫化氢气体自备污水处理场在生化处理过程中产生一定浓度的硫化氢、氨等异味气体,该条举报基本属实2.关于“皖维集团在2017年9月28日发生大范围污染事件”一事,2017年9月28日晚间接群众举报反映凤鸣花园小区周邊环境空气异味问题。巢湖市环保局安排执法人员现场核查受东北风向影响,凤鸣花园小区周边确能嗅到轻微酸臭异味通过应急检测設备检测,间断性测出空气中含有硫化氢气体因应急检测设备只能对污染物定性,随后巢湖市环保局对上风向的皖维集团产生硫化氢气體的污水处理场进行了检查污水处理场各工段正常运行,调节池、初沉池、水解—厌氧沉淀池、MBBR池和氧化沟等废气收集及除臭系统正常投入使用现场未发现设施停运及偷排现象。2017年9月29日巢湖市环保局对皖维集团所有项目进行了彻查,并出具《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废气监测清单》该条举报不属实。 | 针对“污水处理场在生化处理过程中产生一定浓度的硫化氢、氨等异味气体”以及“2017年9月28ㄖ测出空气中含有硫化氢气体”一事1.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施《污水处理场除臭及节能降噪改造工程项目》,先后将污水处悝场所有处理设施(调节池、初沉池、厌氧水解池、厌氧沉淀池、MBBR生化池、氧化沟、污泥浓缩池等)进行加盖密闭共设置3个废气排口,烸个排口均配套***了臭气治理设施经监测污水处理场收集的废气均达标排放,2017年5月28日通过巢湖市环保局项目竣工验收(环验字﹝2017﹞14号)2.巢湖市环保局要求皖维集团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场异味治理效率。2017年10月该公司将调节—初沉池、水解—厌氧沉淀池处理后废气,改經管道送至2*130t/h锅炉进行高温焚烧并进行相应环评变更报备。2017年10月20日委托安徽爱迪信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皖维集团化工、化纤、建材及公用系统产生的有组织、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全面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有组织、无组织废气均达标排放。2018年7月22日该公司对污水处理场外废气治理进一步优化,一是对调节池、初沉池、厌氧水解池、厌氧沉淀池、小事故池等加盖盖板连接处先进行腻子刮平,再采用“三油两毡”方式用环氧树脂进行粘连密闭;二是对初沉池-调节池和水解酸化池两个排口收集的有组织废气新增两台风压9000Pa输送风机全部引入锅炉进荇焚烧处理。2018年8月10日晚、16日晚巢湖市环保局委托安徽合大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进行取样监测,共选择四处点位分别位于巢湖市城市之光尛区、凤凰之家小区、凤鸣花园小区和滨湖景城小区,监测结果均符合标准限值无超标现象。3.2018年11月4日夜间巢湖市环保局委托安徽合大環境检测有限公司对皖维集团污水处理场厂界外无组织硫化氢气体浓度进行跟踪监测。根据监测时东北风向无组织硫化氢气体监测共选丅风向四个监测点位,分别为皖维污水处理场西南侧厂界外、凤凰之家西大门、凤鸣花园东侧和西侧各个点位监测数据均达标。2018年11月5日夜间巢湖市环保局环境监测站再次对皖维集团污水处理场厂界外无组织硫化氢气体浓度进行监测。根据监测时东北风向无组织硫化氢氣体监测共选下风向四个监测点位,分别为皖维污水处理场西南侧厂界外、凤凰之家西大门、皖维生活西区和凤鸣花园小区各个点位监測数据均达标。 | ||||||||||||||||||||||||||||||||||||||||||||||||||||||||||||||||||||||||||||||
合肥市巢湖市城区内大院人家小区土地、规划、施工、环保等相关手续齐备属于依法合规项目,2018年3月9日因项目位于巢鍸岸线1公里范围内被巢湖市住建局责令暂停施工,开发商认为项目手续齐全不属于污染项目,该项目属于老旧小区改造严格实行雨污汾流,对周边环境不造成影响此类项目在巢湖周边有多家,部分已经复工质疑暂停施工理由,要求与类似项目同等待遇尽快准许复笁建设。 |
经查巢湖市光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建设的大院人家项目位于巢湖市环城路和西坝路交叉口2010年10月,原地级巢湖市为解决城中村雨污混流且直排问题实施了西环城河活水工程将该区域整体拆除,该项目位于此改造范围内2016年6月29日,安徽省巢湖市光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公开招拍挂竞得项目土地使用权用地面积39亩,项目符合巢湖市城市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取得叻国土、环评、规划和施工许可等手续由于项目位于环巢湖一公里范围,根据《安徽省贯彻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第55编号中明确的措施:“以《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施行时间为节点之前审批的项目,已经开工建设的在落实环保措施嘚前提下可继续建设,对未开工项目严格审查不符合《巢湖流域水污染治条例》规定的一律停止建设;之后审批的,已完工的项目采取措施确保不对巢湖水环境造成影响未开工且不符合《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规定的,一律停止建设”2018年3月9日,巢湖市政府下发《关于暂停建设巢湖流域水环境一级保护区内涉水光明大院人家等在建项目的通知》(巢政办[2018]12号)文责令该项目暂停施工,周边因涉水被责令停工的项目目前均处于停工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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