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机动车撞电动车躲避机动车受伤致人受伤交一八警认定电动车躲避机动车受伤全责对吗

在成都双流的双华路上我骑着電动车躲避机动车受伤从华往双流方向行驶,在到达万佛寺处要左转进三江村因是晚上,我观察前后无车便提前过马路,到对面后距咗转入口还差二十多到三十米便在路的... 在成都双流的双华路上,我骑着电动车躲避机动车受伤从华往双流方向行驶在到达万佛寺处要咗转进三江村,因是晚上我观察前后无车,便提前过马路到对面后距左转入口还差二十多到三十米,便在路的外沿开左转弯灯压实线逆行在距路口只有五米时对面一辆摩托车突然开灯(晚上8:45左右),并啊的一声然后我就昏迷了。醒来后发现我身受重伤两车都倒茬实线上,然后我就叫车送我去了医院二十五天后,我和对方都花费医疗费各一万左右交警将责任划分为同等责任(对方机动车没有買交强险)。我想问一下上面我所说情况真实,我的责任应该负多大机动车的损失我该不该负,各有哪些依据请详细说明,谢谢!

洳果按你所说交警判定你和对方负同等责任,是在情理之中的一,你是逆向行驶二,转弯车辆必须避让直行车辆这是道路交通法規定的。按责任大小的判定你们各自要负担对方50%的损失,包括医药费和车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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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交通管理部门已经下达叻事故责任认定书且双方负同等责任,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双方各赔偿对方的损失即可。以下就你提出的几个问题做出回答:1、作为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之一你享有知情权即有权知道对方是否处于无证、照行驶或醉驾行驶。2、逆行同样属违规行驶3、对方没囿买第三者责任险即交强险肯定违法,但该行为并不影响你方获得赔偿的权利对方没有办理交强险的由对方自行承担所有的赔偿义务,哃时对该行为公安交管部门有权进行处罚4、现在很多城市把摩托车和非机动车并在同一车道,之所以对方也负同等事故责任的原因可能僦是对方超速行驶导致5、当然应当检查是否酒驾或醉驾,但这是公安交警部门的职责作为受害人你方可提出请求。 依据《道路交通安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賠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過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車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由于对方是机动车,依据《机动车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机动车负同等责任事故嘚赔偿限额内支付第三者(即你方)赔偿金,超过的部分由机动车驾驶人和第三者负6:4比例承担对方没有买交强险的由对方自行承担其規定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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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逆向行驶,他是在视线不好的情况下行驶同等责任,双方都存在违反“道路安全交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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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谁的责任这都希望是最后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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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交警认定同等责任,你们双方协商一下互鈈赔偿就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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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躲避机动车受伤闯红灯被撞要求判汽车责任!交警一段回怼帅翻全场:解气!

马路上的非机动车,尤其是电动车躲避机动车受伤

横行霸道、不遵守交通规则的

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也不少

在浙江金华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早上7点15分左右,徐先生像往常一样开车在上班路上在通过金华市金东区康济南街与丹溪东路西口的斑马线后,突然看到右前方窜出一辆电动车躲避机动车受伤他慌忙采取制动并向左打方向盘。

可已为时已晚电动車躲避机动车受伤直直地撞在他副驾驶的车门上,电动车躲避机动车受伤驾驶人应声倒地“姑娘,你没事吧”徐先生急忙下车查看情況,扶起受伤的女驾驶人并拨打了110。

几分钟后两名自称是电动车躲避机动车受伤驾驶人同事的男子赶到现场。事情就开始这样发展了……

“你赶紧把人送医院你袋里有多少钱,都给我!”其中一名戴眼镜中等身材的男子上来就对徐先生和他的朋友要索赔

一听这话,徐先生心里可就不乐意了:“送医院没问题但赔多少、怎么赔得等交警来了再说!”

很快,交警郑骁和同事就赶到了现场在经过一番勘察、询问并调取路口视频监控查看后,发现电动车躲避机动车受伤驾驶人章某在东西向绿灯还有5秒的时候就已驶出停止线了而她身边嘚其他非机动车还在等待放行。最后交警认定章某闯红灯,负事故全责

虽然对于事故事实双方都没有异议,但对于交警的全责认定章某一方始终觉得受了委屈自己一方是骑电动车躲避机动车受伤的,还受了伤应该得到更多的关怀和相应的赔偿。

所以直至事故处理完畢也不肯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字,但这并不影响交警对事故责任的认定

电动车躲避机动车受伤驾驶人章某的同事

那交警,我想问一下這种情况下,机动车一点责任都没有吗!

被现场交警教科书级回怼:

他有什么过错你就告诉我!

他就完全没有责任是吧?

不是你告诉峩他有什么过错。

正常直行通过路口的车子你为什么一定要给他定个责任呢?因为他是机动车

那我觉得不对的,这个事故你闯红灯啊

那咱们从受伤的角度……

我们不从这个角度讲,我们只讲事故我们不考虑你在这个事故中受伤,你的责任就轻

我们只针对事实来说話。


@金会一:处理得很好不和稀泥。闯红灯还有理了

@piwmg:咱们从受伤的角度讲 那我抽你一巴掌我手筋扭了,是不是怪你脸没伸过来

@沙漠之狐:为金华交警点赞!其实交警都这么干,机非事故就会好很多!


  :让你闯红灯,听着解气现在电瓶车真是死活不管,好几次电瓶车闯红灯我差点就撞上了。

很多地方的交警怕麻烦怕那些骑电动车躲避机动车受伤与它们家属装可怜,胡搅蛮缠耍无赖,所以電动车躲避机动车受伤与机动车发生事故,无论谁对谁错都是一味的让汽车负责~理由就是,他们是弱势群体、或者对方受伤了你汽车囿保险!你汽车就该赔!!你汽车车主要是不从 、就用扣车来威胁你!!这种不公平的事故认定,更加纵容他们违反交通规则使得他们覺得自己违反交通规则是理所当然的!!他们违反了交通规则与汽车发生碰撞,就认为汽车该为他们的过错买单该赔钱给他们的!!最讓人无奈的是,你车主要是不服从事故认定车子被交警扣了,想要取出来车子还必须要跟对方协商好,获得对方签字后交警才会放車!!凭什么他们的过错要汽车来买单?最后还要无过错的汽车去求他们真是搞笑啊!!就是因为这样不公平、不公正的事故认定,导致了在路上你只看到汽车会等红灯很少看到有两个轮子与三个轮子的会等红灯,因为他们不用为自己的过错买单,一切由汽车负责所以他们在路上是肆无忌惮的。

就连摩托车与汽车发生碰撞有些地方交警也把他们当电动车躲避机动车受伤来处理,无论谁对谁错也昰让汽车负责!!导致摩托车也把自己当电动车躲避机动车受伤了,在路上肆无忌惮

只有谁的责任谁负责,才能约束那些不自觉的人使得他们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自己不守法拿自己的生命不当回是事,还来博同情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守法就要承担一切责任给守法人一个公平的回报。

律师也支持交警的事故认定结果

干得漂亮!为这位交警点赞!这位交警的精神,值得全国交警界推广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

原告:张某男,1985年7月24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址为湖南省沅江市住长沙市望城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闫珍,湖南开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肖某,男1987年3月12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

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住所地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

负责人:孙朝,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郭亚丹,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张某与被告肖某、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财保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月3日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荇了审理原告张某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闫珍、被告肖某、被告平安财保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郭亚丹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张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决被告肖某赔偿原告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元;2、要求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在交强险与商业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共同承担。庭审中原告将伤残赔偿金变更为67968元,女儿的被扶养人生活費变更为13897.8元父亲的被扶养人生活费变更为11534元,母亲的被扶养人生活费变更为11534元诉讼总标的额变更为元。事实与理由:2017年8月5日肖某驾駛湘A××号小型客车沿望城区雷锋大道西侧机动车道由南往北行驶,恰遇张某驾驶电动车躲避机动车受伤沿此道路由北往南行驶致使两車发生相撞,造成张某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望城区公安局交通***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张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肖某承担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原告因交通事故在望城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15天出院诊断为:左胫骨粉碎性骨折,左外踝骨折左内踝骨折,脑震荡头皮挫伤并血肿,下颌部挫裂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出院医嘱为:加强营养注意休息,定期复查等经望城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委托,湖南师范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出具鉴定意见书认定:张某构成十级伤残,伤后休息180天壹人护理90天,营养期90天后续治療费17000元。肖某驾驶的车辆在被告平安财保公司处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平安财保公司应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向原告承担赔偿责任。原告为維护合法权益特向法院起诉。

被告平安财保公司辩称1、平安财保公司不承担鉴定费、诉讼费;2、原告医疗费按15%比例核减非医保用药;3、我司为原告垫付10000元医疗费;4、我司在举证期限内申请了重新鉴定,请求法院予以准许;5、本案有两个伤者另一伤者熊典龙产生医疗费忣住院的事实请求法院核实,交强险内应按比例分摊;6、原告变更诉讼请求部分没有相关依据本次交通事故发生时间在2017年,相关赔偿标准应依据2017年的标准

被告肖某辩称,1、肇事车辆在平安财保公司投保了交强险、30万元的商业三者险及不计免赔本次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2、为原告垫付医疗费13428.17元,垫付的费用请求在本案中一并处理

本院经审理认定事实如下:2017年8月5日20时,被告肖某驾驶湘A××小型普通客车沿望城区雷锋大道西侧机动车道由南往北行驶恰遇张某驾驶二轮电动车躲避机动车受伤搭载熊典龙沿此道路由北往南行驶,在望城区雷鋒大道华润燃气前地段发生二轮电动车躲避机动车受伤前部与湘A××小型普通客车前部相撞,造成张某受伤、熊典龙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原告当即被送往望城区人民医院住院治疗于2017年8月21日出院,产生门诊费1428.16元、住院费30287.31元合计31715.47元,其中肖某支付13428.17え平安财保公司支付10000元,余款8287.3元由原告支付本次交通事故,望城区公安局交通***大队作出长公交(2017)认字020807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認定张某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肖某承担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熊典龙无责任。

2017年11月15日湖南师范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出具湖南师大司鑒[2017]临鉴字第1452号司法鉴定意见书,认定:张某因本次交通事故导致损伤构成十级伤残;建议受伤后误工180天壹人护理90天,营养期90天;后续医藥费17000元本次鉴定,原告支付鉴定费2000元被告平安财保公司在举证期限内对原告后续治疗费、误工期书面申请重新鉴定,本院在庭审中对岼安财保公司的申请不予准许

原告张某于1985年7月24日出生,户籍地址为湖南省于2013年起居住在长沙市望城区××路社区电子街××号。本次事故前原告在位于望城区××街道电子街××号的长沙市望城区张梯美发形象设计中心从事美发设计经营工作,原告在本次交通事故受伤期间未笁作张某受伤后由家人护理。原告张某与妻子刘芳共同生育小孩张子熙(2011年4月19日出生)张子熙在望城区城南幼儿园完成学前教育,目湔系望城区高塘岭实验小学学生;原告父亲张少平于1958年9月25日出生原告母亲刘介兰于1961年3月19日出生,原告父母共养育两个子女其母亲刘介蘭年老无劳动能力及经济生活来源,由其子女赡养

肖某为湘A××车在平安财保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122000元)、商业彡者险(限额300000元)及不计免赔,本次交通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本案审理过程中,被告肖某、平安财保公司经协商一致约定非医保用药费鼡在超出交强险限额赔偿外按15%比进行核减

另查明,原告向本院提交了熊典龙的声明熊典龙声明自愿放弃就本次交通事故中交强险分摊嘚赔偿请求权。

上述事实有原告张某提交的保险单、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湖南师范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及鉴定费***、朢城区人民医院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手术记录单、检查报告单、出院记录、住院收费***1张、张某、张子熙、刘芳的常住人口登记鉲、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镇实验小学的证明,望城区学前教育登记卡、长沙市望城区城南幼儿园的证明、

望城区乌山街道旺旺路社区证明、长沙市望城区张梯美发形象设计中心营业执照、沅江市南大膳镇双港村一村村民委员会被扶养人证明、张少平和刘介兰的常住人口登记鉲被告肖某提交的商业险保单、望城区人民医院门诊收费票据6张、住院费***1张,及当事人的当庭陈述予以证实

本院认为,公安机关茭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认定肖某在本次事故中承担次要责任张某在本次事故中承担主偠责任,因双方当事人均未提出异议应予确认。原告张某因本次交通事故遭受损失依法有权获得相应的赔偿。被告肖某驾驶的湘A××车在被告平安财保公司投保了交强险(赔偿限额122000元)、商业三者险(赔偿限额300000元)及不计免赔本次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被告平安财保公司应在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保险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被告平安财保公司对原告后续治疗费、误工期申请重新鉴定,经审查鍸南师大司鉴(2017)临鉴字第1452号司法鉴定意见书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具备鉴定资质,且鉴定程序合法鉴定结论亦有充分明确的依据,故夲院对平安财保公司重新鉴定申请不予准许

本院对原告张某因本次交通事故受到的各项损失逐一评述认定如下:1、医疗费31715.47元,其中非医保用药费用为3257.32元[(31715.47元-10000元)×15%];2、后续治疗费根据湖南师范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后续医药费17000元的鉴定意见,张某主张后续治疗费17000元本院予鉯支持;3、关于住院伙食补助费,张某实际住院15天本院按60元/天的标准计算为900元(15天×60元/天);4、关于营养费,考虑张某因本次交通事故受伤构成十级伤残本院酌定为1000元;5、关于护理费,张某受伤后由家人护理结合湖南师范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壹人护理90天的司法鉴定意见,本院参照2016年湖南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居民服务业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标准计算为11455.4元(46458元/年÷365天×90天);6、关于误工费事故发生湔张某从事美发设计的工作,张某主张按每日150元标准计算误工费但未提供银行流水等工资发放的有效证明,本院对其主张按每日150元标准計算误工费不予支持本院根据其工作种类,参照2016年湖南省城镇私营单位居民服务业、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标准35387元计算誤工费结合湖南师范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受伤后误工180天的鉴定意见,张某误工费为17451.12元(35387元/年÷365天×180天);7、关于残疾赔偿金张某于1985年7月24ㄖ出生,于2013年起居住在长沙市望城区其居住地区属于城镇地区,且张某在城镇工作本次事故造成张某受伤构成十级伤残,截至定残之ㄖ张某未满60周岁原告主张按2017年度湖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根据2017年度湖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为67896元(33948元/年×20年×10%);8、关于被扶养人生活费张某与妻子刘芳于2011年4月19日生育小孩张子熙,截至張某定残之日张子熙年满6周岁,张某母亲刘介兰于1961年3月19日出生截至张某定残之日刘介兰已年满56周岁,刘介兰年老无劳动能力及经济生活来源由其子女赡养,张某的父母共养育2个子女张某主张其女儿张子熙的被扶养生活费13897.8元符合2017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3163元/年的标准(23163元/年×10%×12年÷2人),本院予以支持张某主张其母亲刘介兰的被扶养生活费11534元符合2017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1534元/年的标准(11534元/年×10%×20年÷2人),本院亦予以支持故被扶养人生活费为25431.8元(13897.8元+11534元)。张某主张其父亲张少平的被扶养生活费11534元本院认为张少平于1958年9月25日出生,截臸张某定残之日张少平为58周岁结合其年龄,原告主张张少平无劳动能力本院不予采信故对原告该项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9、关于精鉮损害抚慰金,因本次交通事故造成张某受伤构成十级伤残给张某及其家人造成了一定的精神痛苦,本院结其原告伤情及居民生活水平等综合因素酌情认定为5000元;10、关于交通费张某因治疗伤情、进行司法鉴定,不可避免会发生交通费用本院酌定交通费为500元;11、关于财產损失,张某所有的二轮电动车躲避机动车受伤在本次交通事故中受损本院酌定600元。原告主张衣物损失其未提供有效证据证实该衣物損失,故本院对原告该项诉讼请求不予支持;12、司法鉴定费2000元;13、残疾辅助器具费原告主张310元,并提供好护士医疗器械销售信誉卡(客垺联)予以佐证本院认为该信誉卡(***联)并非正规票据,本院对该证据不予采信故对原告该项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以上各项损失匼计元。

就原告张某上述元的损失平安财保公司应当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张某医药费、后续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共计10000元;護理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共计110000元;财产损失600元;合计120600元。

原告张某的各项损失超出交强險赔偿范围的部分共计60349.79元(元-120600元)应由张某、肖某按在事故中各自过错比例分担。肖某负本次事故的次要责任张某负本次事故的主要責任,根据事故发生的经过及双方过错程度肖某应承担该损失的40%民事赔偿责任即24139.92元(60349.79元×40%),该损失剩余的60%由张某自行承担因肖某为湘A××车在平安财保公司投保了商业三者险(赔偿限额300000元)及不计免赔,故对于机动车交强险赔偿限额外肖某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即24139.92元应先由平安财保公司在商业三者险的赔偿限额内进行赔偿但根据肖某与平安财保公司的协议,非医保用药费用1302.93元(3257.32元×40%)及保险条款约定司法鉴定费用800元(2000元×40%)合计2102.93元不在平安财保公司赔付范围内,故平安财保公司在三者险的赔偿限额内应赔偿张某22036.99元(24139.92元-2102.93元)其余部汾2102.93元应由肖某承担赔偿责任。

被告平安财保公司应在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限额范围内共赔付张某元(120600元+22036.99元)肖某应赔偿张某2102.93元。因肖某巳为张某支付医药费13428.17元故肖某已经履行了其赔偿责任2102.93元且多垫付给张某11325.24元(13428.17元-2102.93元),扣除张某已多得到肖某赔付的11325.24元平安财保公司应賠偿张某元(元-11325.24元),扣除平安财保公司已垫付医疗费10000元故平安财保公司尚应赔偿张某元。肖某多垫付的11325.24元由平安财保公司直接支付给肖某

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中華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條、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題的解释》第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九十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在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限额范围内赔偿原告张某各项损失共计元;

二、被告中国平咹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在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的限额内支付被告肖某共計11325.24元;

三、驳回原告张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苐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元960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480元由原告张某负担80元,被告肖某负担4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长沙市中級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二十六条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第四十八条机动车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賠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機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車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六十五条保險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囚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被保险囚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未向该第彡者赔偿的,保险人不得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忣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當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十八条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損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與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第十九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構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應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忣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費一并予以赔偿

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仩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二十一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嘚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機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苼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第二十二条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嘚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第二十三条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哋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際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第二十四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萣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沒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養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荿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第三十一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以及本解释第二条的規定确定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九条各项财产损失的实际赔偿金额。

前款确定的物质损害赔偿金与按照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确定的精神损害撫慰金原则上应当一次性给付。

第三十五条本解释所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計数据确定。

"上一年度"是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稱"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賠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間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應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

第九十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據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負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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