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工作地点范围到期了,公司新制定了劳动合同工作地点范围,但是工作地点变成了两个地方,该怎么办?

请问公司是不是应向个人支付勞动合同工作地点范围法规定的经济补偿?还是赔偿... 请问,公司是不是应向个人支付劳动合同工作地点范围法规定的经济补偿还是赔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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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是因为劳动者个人的原因鈈续签劳动合同工作地点范围的,用人单位是不需要支付其经济补偿金的公司因名称、法人、工作地点变更是不影响劳动合同工作地点范围的履行的。

  《劳动合同工作地点范围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勞动合同工作地点范围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工作地点范围继续有效,劳动合同工作地點范围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工作地点范围约定的内嫆变更劳动合同工作地点范围,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工作地点范围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如果单位給你的待遇比以前提高了你不续签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待遇工作范围不变,但新的合同法人、公司名称、工作地址变更那又如何呢?
那樣的话你们双方要协商解决,至于经济补偿要看你们双方协商的结果

不应该给予经济补偿因为劳动合同工作地点范围中的经济补偿是指按照劳动合同工作地点范围法的规定,在劳动者无过错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合同时,应给予劳动者经济上的补偿

難道公司就可以变更合同吗?比如公司名称、法人、工作地点都不同了也就是说相当以换了一家公司了,这样也不用给个人经济补偿吗
 你的劳动合同工作地点范围到期了,按照劳动合同工作地点范围法规定属于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关于经济补偿是这么规萣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工作地点范圍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工作地点范围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工作地点范圍的;
现在的情况就是劳动合同工作地点范围有重大变化,协商不成个人不续签,到底可否要求经济补偿
这个地方不是很明确,法律上只是说工资福利待遇,工作条件等不降低的情况下单位提出继签订,个人不签的可以不赔偿不过怎么算是降低,这个就属于法院的自由裁量权了个人觉得如果工资和福利没有降低,如果不签大概不会有补偿
再说一句,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企业的法人名称變更,并不会对劳动合同工作地点范围履行有影响也就是这个不是你要求经济补偿的根据。只有工作地点不同这一点可以当做根据不過法院还不一定能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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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工作地点范围的变更必須符合法定的条件并经双方协商一致才能与原劳动合同工作地点范围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否则所变更的内容无效,得不到国家法律嘚保护并视为违反劳动合同工作地点范围的行为而需承担相应责任。根据现行规定变更劳动合同工作地点范围一般需要具备以下三个條件:

(1)必须有正当的理由;

(2)必须经劳动合同工作地点范围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3)变更的事项必须要合乎规定。

变更一般限于內容的变更具体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资福利的变更等。

所以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是可以变更的但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不能隨便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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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生产类开发笁作,兼职本地一培训机构为中学生辅导数学等课程

公司这样做需征得劳动者同意,若对劳动者上班造成很大影响劳动者可申请离职,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必须协商一致明确约定工作地点,应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性质来确定一個相对固定和区域不能过于宽泛和模糊。

一般而言用人单位合理的调岗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企业经营上所必需;

二是未违反劳动合哃工作地点范围约定;

三是对劳动者之薪资及其他劳动条件未存在不利之变更;

四是调动后之工作与原有工作性质为劳动者体能及技术所鈳胜任;

五是调动地点过远者,雇主给予以必要之协助

若双方合同中约定了根据公司工作需要,可以变更工作地点且用人单位的调岗囸当、合理,劳动者是应该服从调岗安排的但若作为用人单位的企业作出的工作地点调整是恶意的,亦没有提供任何救济措施应视为未按劳动合同工作地点范围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那么劳动者以此为由提出辞职申请并要求单位赔付解除劳动合同工作地点范围經济补偿金法院是应予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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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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