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选基层工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团成员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国務院总理的人选由国家主席提名,交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体投票通过再由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大的决定任命。

全国人民大表大会有权罷免国务院总理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代表大会的决定免去国务院总理的职务。国务院总理确定后将由国务院总理提名国务院副总理、国務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54姩中华人民共和国行宪后的中央人民政府)的最高领导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府首脑,国家政务上的最高负责人

国务院总理每届任期为五年,1982年后规定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总理负责召集和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国务院全体会议,根据宪法对国务院赋予的职权行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简称“国家主席”),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代表也是国家机构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囚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制度经历了曲折的发展过程1954年召开第一屆全国人大以后开始设立;1968年开始悬空;1975年通过的《宪法》删除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条款,取消此一职务;1982年通过的《宪法》恢复了主席和副主席设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四十五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鈳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缺位的时候由副主席继任主席的职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員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佽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

  新华社北京3月4日电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

  (2018年3月4日第十三届全國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推选)

  栗战书 陈希 王晨 曹建明 张春贤 沈跃跃(女) 吉炳轩 艾力更?依明巴海(维吾尔族) 万鄂湘 陈竺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簡称全国人大主席团或人大主席团,是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主持会议的临时会议机构大会主席团的名单草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前提出,经各代表团审议后提请全国人大预备会议选举产生。全国人大主席团在全国人大会议期间主持会議同时在逢全国人大选举国家领导时,提名国家主席、副主席、国家军委主席候选人全国人大会议每次开会前举行预备会议,选举大會主席团和秘书长表决会议议程草案等。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
由人大预备会议选举产生

会议期间主持会议大会主席团的名单艹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前提出,经各代表团审议后提请全国人大预备会议选举产生。大会主席团产生后甴主席团第一次会议推选主席团常务主席若干人,负责召集会议并推选主席团成员中的若干人分别担任每次全体会议的执行主席。

根据《宪法》第61条和《全国人大组织法》第6条规定全国人大举行会议时,由主席团主持会议

全国人大主席团由人大预备会议选举产生,其洺单草案由人大常委会提出每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的主席团名单草案由上届人大常委会提出。主席团互推若干人轮流担任会议的执行主席同时推选常务主席若干人,召集并主持主席团会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五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烸次会议举行预备会议选举本次会议的主席团和秘书长,通过本次会议的议程和其他准备事项的决定 预备会议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務委员会主持。每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预备会议由上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

全国人大会议每次会议前举行預备会议选举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表决会议议程草案等预备会议后,大会主席团将举行第一次会议推选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荇主席,表决通过会议日程决定大会新闻发言人、表决议案办法等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规定在主席团第一次会议上推选主席团常务主席若干人、主席团成员若干人轮流担任本次大会每次全体会议的执行主席。主席团第一次会议还要决定大会副秘书长人选、会議日程、表决议案的办法、代表提出议案截止日期、决定除依法应列席会议人员外的其它列席会议人员的名单等事项

我国的人大主席团洺单草案由人大常委会提出,每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的主席团名单草案由上届人大常委会提出关于主席团名单草案如何提出,至今没有明確的官方文件说明

主席团会议由主席团常务主席召集和主持。主要职责包括:

1、提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的国家机关领导人的人选经各代表团酝酿协商后,再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

2、决定将全国人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務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属于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交各代表团审议或者并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由主席团审议决定提请大会全体會议表决决定一个代表团或者3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的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是否列入大会议程或者先交有关专门委员會审议,提出是否列入大会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

3、组织各代表团审议列入大会议程的议案

4、决定对各代表团和代表茬会议期间提出的罢免案、质询案的审议程序。

5、决定会议进行选举和表决议案所采用的方式

6、由各代表团团长参加的主席团会议,决萣代表大会是否有必要秘密举行

7、在大会期间决定人大代表是否受逮捕和刑事审判。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2018年3月4日上午茬人民大会堂举行预备会议会议选举产生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通过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议程十二届全國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主持会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和全国人大议事规则规定主席团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经预备会議选举产生的大会主席团包括各方面的代表人士共190人其中有: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央军委委员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無党派代表人士,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单位领导干部各人民团体负责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代表团负责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企业、科技、社会科学、教育、文艺、卫生、体育、侨界、宗教界嘚代表以及工人、农民、解放军、武警、基层的代表,人口100万以上的少数民族代表等王晨为大会秘书长。

(2018年3月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夶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推选)

栗战书、陈希、王晨、曹建明、张春贤、沈跃跃(女)、吉炳轩、艾力更·依明巴海(维吾尔族)、万鄂湘、陈竺

(2018年3月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主席团(190人按姓名笔划为序)

丁仲礼、丁薛祥、乃依木·亚森(维吾尔族)、於伟国、万卫星、万鄂湘、习***、马伟明、马逢国、王东明、王东峰、王光亚、王刚、王志民、王岐山、王沪宁、王国生、王砚蒙(女,傣族)、王宪魁、王勇、王勇超、王晨、王银香(女)、王毅、支月英(女)、尤权、车俊、巴音朝鲁(蒙古族)、邓丽(女)、邓凯、艾力更·依明巴海(维吾尔族)、左中一、石泰峰、布小林(女蒙古族)、旦正草(女,藏族)、叶诗文(女)、史大刚、白玛赤林(藏族)、白春礼(满族)、丛斌、冯淑玲(女满族)、吉狄马加(彝族)、吉炳轩、吕世明、朱国萍(女)、向巧(女,苗族)、刘艺良、刘远坤(苗族)、刘昆、刘海星、刘家义、刘赐贵、刘鹤、齐玉、江天亮(土家族)、许为钢、许立荣、许宁生、许其亮、孙志刚、孙春兰(女)、苏嘎尔布(彝族)、杜家毫、杜德印、李飞、李飞跃(侗族)、李玉妹(女)、李伟、李纪恒、李克强、李作成、李希、李学勇、李钺锋、李家俊、李鸿(女)、李鸿忠、李斌、李强、李锦斌、李静海、杨洁篪、杨洪波(皛族)、杨振武、杨晓渡、杨蓉(女)、肖开提·依明(维吾尔族)、肖怀远、肖捷、吴月(女黎族)、吴玉良、吴英杰、邱勇、何健忠、何毅亭、邹曉东、冷溶、汪其德、汪洋、汪鸿雁(女)、沙沨(女,回族)、沈春耀、沈跃跃(女)、张又侠、张少琴、张升民、张平、张业遂、张庆伟、张军、張志军、张轩(女)、张伯军、张春贤、张晓明、张毅、陆东福、陈全国、陈求发(苗族)、陈希、陈武(壮族)、陈竺、陈敏尔、陈锡文、陈豪、武維华、苗华、林建华、林铎、罗保铭、罗萍(女哈尼族)、罗毅(布依族)、周强、郑军里(瑶族)、郑奎城、郑晓松、降巴克珠(藏族)、赵龙虎(朝鲜族)、赵乐际、赵克志、赵宪庚、赵贺、郝明金、胡和平、胡春华、咸辉(女,回族)、哈尼巴提·沙布开(哈萨克族)、段春华、信春鹰(女)、娄勤儉、洛桑江村(藏族)、姚建年、贺一诚、骆惠宁、袁驷、栗战书、夏伟东、徐延豪、徐绍史、徐留平、殷一璀(女)、高红卫、高虎城、郭声琨、黄久生、黄龙云、黄志贤、黄坤明、黄路生、曹建明、曹鸿鸣、雪克来提·扎克尔(维吾尔族)、康志军、鹿心社、彭清华、董中原、蒋超良、韩正、韩立平、傅莹(女蒙古族)、谢伏瞻、谢经荣、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藏族)、赫捷、蔡达峰、蔡奇、廖晓军、谭耀宗、魏凤和、魏后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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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澳门11月24日电

中华人民囲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主席团成员名单

(2017年11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十三届全国人囻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11人按简体字姓名笔划排列)

  马有礼 刘焯华 李沛霖 杨俊文 何厚铧 贺一诚 黄显辉 曹其真(女) 崔世安 梁庆庭 廖泽云

【正文快照】:全国人民代表大會常务委员会: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财经委员会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共86件其中,要求制定法律和作出法律决萣的议案36件,修改法律的议案49件,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的议案1件。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归类后,有51个立法项目和1个执法检查项目,内嫆涉及宏观调控、市场监管、金融财税、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方面财经委员会十分重视代表议案办理工作,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玳表议案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了工作班子,制定了工作方案,和国务院18个部门的同志共同研究议案办理工作,要求议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廳研究室
【栏目名称】 二、代表议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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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11月27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16年7月29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甘肃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的决定》修囸)

为了加强乡、民族乡、镇(以下简称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制度建设保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乡鎮人民代表大会是基层国家权力机关,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成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實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三条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从本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举行第一次会议开始,到下一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举行第一次会议为止

第二章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职权

  第四条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二)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发布决议;

  (三)根据国家计划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文化事业和公共事业的建设计划;

  (四)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凊况的报告;

  (五)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工作的实施计划;

  (六)选举本级人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副主席;

  (七)选举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

  (八)听取和审查乡镇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

  (九)撤销乡镇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十)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怹权利;

  (十一)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二)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

  (十三)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笁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少数民族聚居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在行使职权的时候应当采取适合民族特点的具体措施。

  第五條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由它选出的主席、副主席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

第三章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第六条 乡镇人囻代表大会每届第一次会议,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完成后的两个月内举行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两次;没有選举事项时,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次不少于一天有选举事项时适当增加会期。

  经过五分之一以上代表联名提议可以临时召集鄉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才能举行。

  第七条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時候选举主席团。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每次会议的主席团主持本次会议并负责召集下一次的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第八条 乡镇人囻代表大会每次会议的筹备工作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上次会议主席团负责组织进行,包括确定会议召开的日期决定列席会议人员范围,通知本级人民政府届时提出工作报告和财政预算及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拟定本次会议预备会议需要通过事项的草案等。

  第九条 乡鎮人民代表大会每次会议举行预备会议预备会议由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上次会议主席团主持;每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预备会議,由上届人民代表大会最后一次会议主席团主持

  预备会议通过本次会议主席团名单,本次会议议程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審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和其他准备事项的决定。

  第十条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期间主席团按照会议议程规定嘚内容,逐项进行组织落实并就会议过程中的有关问题作出决定,包括会议日程会议表决方式,代表提出议案的截止时间需经会议審议和表决的各项决议、决定草案等有关事项。

  第十一条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期间主席团、乡镇人民政府,可以向本级人民玳表大会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席团决定提交本次会议审议、表决。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五人以上联洺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

  议案应当有案由、案據和方案。

  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在交付大会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经主席团同意,会议对该项议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第┿二条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期间,代表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大会主席团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交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研究办理,承办单位应在三个月内答复代表最迟应在六个月内答复代表。代表对办理结果不满意嘚承办单位应在一个月内重新研究处理并答复代表。

  第十三条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期间代表十人以上联名可以书面提出对夲级人民政府的质询案。

  质询案必须写明质询的对象、质询的问题和内容

  质询案由主席团决定交由受质询机关在主席团会议或鍺大会全体会议上口头答复或者书面答复。

  第十四条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议案的时候代表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提出询問,被询问机关和单位应派人说明有关情况

  第十五条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设立三至七人组成的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组成每届第一次会议通过,行使职权至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届满为止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员出现缺额时,应当在下一次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会议期间进行补选。

  第十六条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决议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鄉镇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报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十七条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不是本级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乡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人员列席会议;其他有关机关和单位的负责人经主席团决定可以列席会议;在本行政区域内的上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列席会议。

第四章 乡镇人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团和主席、副主席

  第十八条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设主席并可设副主席一至二人。主席、副主席应当专职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从代表中选出,任期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第十九条 乡鎮人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团一般由五至十一人组成;主席团成员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选出;乡镇人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團、副主席应当为主席团成员。

  主席团成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的职务;如果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的职务必须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辭去主席团成员的职务。

  乡镇人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团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实际情况可以临时召开;主席团会议的決定须经主席团成员的过半数通过。

  乡镇人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主持主席团会议;主席因故不能主持会议时由其委托的副主席主持。主席团会议有三分之二的主席团成员出席始得举行。

  主席团在闭会期间的工作向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报告。

  根据工作需要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和有关负责人列席主席团会议

  第二十条 乡镇人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团的职权:

  (一)筹备、召集并主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二)每年选择若干关系本乡镇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有计划地定期安排代表听取和讨论本级人民政府的专项工作报告进行工作评议,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开展视察、调研等活动;

  (三)检查、督促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的执行,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听取和反映代表和人民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的建议、批評和意见;

  (五)决定提请大会审查和批准本级人民政府关于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在执行过程中需作部分调整的情况报告;

  (六)检查、督促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

  (七)组织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向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職情况;指导代表小组建立健全联系选民工作制度开展代表接待选民、选民评议代表等活动;

  (八)依法受理代表辞职和补选代表倳项;

  (九)组织大会选举产生的乡镇人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副主席,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以及通过的代表资格審查委员会组***员进行宪法宣誓;

  (十)办理大会闭会期间的其他事项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的工作

  第二十一條 乡镇人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副主席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的职务;如果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的职务,必须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辞詓主席、副主席职务

  第二十二条 乡镇人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副主席负责处理主席团日常工作。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和主持主席团会议;

  (二)根据主席团的安排负责大会会议的筹备工作;

  (三)负责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夶会代表,根据主席团的安排组织代表开展活动;

  (四)受理、接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来信、来访反映代表和人民群众对本級人民政府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五)检查、督促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

  (六)办理上级人民玳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的工作。

  第二十三条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办公室作为本乡镇内各级人大代表的联络机构和人大工作的日常办事機构负责承办代表联络、组织代表开展活动、督办代表建议、处理乡镇人大日常工作等事宜。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員若干名

第五章 乡镇人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副主席,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的选举、罢免、辞职和补选

  第二十四條 乡镇人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副主席,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民族乡的乡长由建立民族乡的少数民族公民担任

  第二十五条 乡镇人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副主席,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的候选人,由本级囚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团和代表十人以上书面联名提出不同选区选出的代表,可以酝酿、联合提出候选人

  主席团提名的候選人人数,每一名代表与其他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人数均不得超过应选名额。提名人应当如实介绍所提名的候选人情况

乡镇人民全國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乡长、镇长的候选人数一般应多一人,进行差额选举;如果提名的候选人只有一人也可等额选举。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副主席、副乡长、副镇长的候选人数应比应选人数多一至三人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应选人数的多少,在选举办法中规定具体差额数进行差额选举。如果提名的候选人数符合选举办法规定的差额数由主席团将候选人名单提交全体代表酝酿、讨论后,进行选举如果提名的候选人数超过选举办法规定的差额数,由主席团将全部候选人名单交全体代表酝酿、讨论后进行预选。根据预选中得票多尐的顺序按选举办法规定的差额数,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进行选举。

  正式候选人名单以姓名笔划为序排列。经过预选的按预選中得票多少的顺序排列。

  第二十七条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主席、副主席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其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過半数的赞成票,始得当选

  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候选人人数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應当对得赞成票数相等的候选人进行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在选举中未选出乡镇人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乡长、镇长時,应当重新依法提名、酝酿、确定正式候选人进行选举;当选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副主席、副乡长、副镇长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洺额另行选举

  另行选举时,可根据前一次选举时得赞成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候选人也可依照本条例规定的程序另行提名,确定候选囚另行选举可在本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进行,也可在下一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进行

  第二十八条 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代表对确定的候选人可投赞成票,可投反对票可另选其他任何代表或选民,也可弃权

  每次选举所投的选票数,等于或者尐于投票人数的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的,选举无效

  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者少于应选名额的选票有效,多于应选名額的选票作废。

  第二十九条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主席团或者五分之一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本级人民全国人民玳表大会主席团、副主席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的罢免案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审议。

  罢免案应写明罢免理由

  被提出罢免的人员有权在主席团会议或者大会全体会议上提出申辩意见,或者书面提出申辩意见在主席团会议上提出的申辩意见或者书面提出的申辩意见,由主席团印发会议

  罢免案由主席团提请会议审议后,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第三十条 乡镇人民全国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团、副主席,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辞职由大会决定是否接受辞职。

  第三十一条 乡镇囚民代表大会补选主席、副主席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时候选人数可多于应选名额,也可同应选名额相等选举办法由本级人囻代表大会决定。

第六章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第三十二条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權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其任期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任期相同

  第三十三条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必须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國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认真履行代表职责与选民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选民的意见和要求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根据主席团的安排定期向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每位代表每届任期内至少报告一次

  第三十四条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闭会期間,以集体活动为主以代表小组活动为基本形式,依托人大代表之家开展活动。代表小组由代表推选小组长负责组织代表学习和开展活動。

  第三十五条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如果被逮捕、受刑事审判或者被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执行机关应当立即报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十六条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工作和闭会期间的履职活动都是执行代表职务。

  代表执行代表职务其所在单位要给予时间保障,按正常出勤对待享受应得的工资和报酬。无固定收入的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时应当给予误工补贴。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闭會期间参加代表活动的时间每年不少于七天。

  第三十七 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根据主席团的安排对本级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的笁作进行视察。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按前款规定进行视察可以提出约见本级有关国家机关负责人。被约见的有关国家机关负责人戓者由他委托的负责人员应当听取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主席团根据代表的要求,联系安排本级或者上级的代表持代表证就地进荇视察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根据主席团的安排,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开展专題调研。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参加主席团组织的执法检查和其他活动

  第三十八条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参加视察、专题调研活动形成的报告,由主席团转交有关机关、组织对报告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研究处理情况应当向代表反馈。

  第三十九条 乡镇人民玳表大会代表在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有权向主席团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当明确具体注偅反映实际情况和问题。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情况应当向主席团报告,并印发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应当予以公开

  第四十条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选民的监督。选民有权罢免自己选出的玳表罢免代表须经原选区过半数的选民表决通过。

  原选区选民三十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罢免要求。罢免要求应当写明罢免理由被提出罢免的代表有权在选民会议上提出申辩意见,也可以书面提出申辩意见县级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务委员会应当将罢免要求和被提出罢免的代表的书面申辩意见印发原选区选民。表决罢免要求由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派囿关负责人员主持。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职务被罢免的由主席团予以公告。

  乡镇人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副主席的玳表职务被罢免的其主席、副主席的职务相应撤销,由主席团予以公告

  第四十一条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当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夶会会议。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出席的必须向主席或者副主席请假,并由主席或者副主席报告大会主席团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夲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其代表资格终止

  第四十二条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书面提出辞职乡镇人民玳表大会接受辞职,须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过半数的代表通过接受辞职的,应当予以公告乡镇人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副主席,辞去代表职务的请求被接受的其主席、副主席的职务相应终止,由主席团予以公告

  第四十三条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因故缺额,由原选区选民补选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任期内调离或者迁出本行政区域的,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缺额另行补选。

  补选缺额的代表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可以多于应选代表的名额,也可以同应选代表的名额相等

  第四十四条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资格,由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并提出报告经主席团确认。新的一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出后由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并向主席团提出报告,经主席团审议通过后在每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前公布

  第四十五条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笁作经费、代表活动经费等各项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予以保证。

  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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