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民国是1911还是1912年出生的,清朝是1912年灭亡的,我算是清朝人吗?为什么?

清室优待条件又称优待清室条件。是指1911年辛亥革命后清朝宣统帝宣布退位南京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与北京的清政府拟定的宣统帝退位的条件。

经过两方代表的协商喃京临时政府在1912年2月9日向清政府函送有关清帝退位的优待条件的修正案,12日由隆裕太后宣布次日宣统帝宣布退位,清朝正式灭亡

主要內容如下:大清皇帝辞位之后优待之条件

今因大清皇帝宣布赞成“共和国体”,中华民国于大清皇帝辞位之后优待条件如左:

一 大清瑝帝辞位之后,“尊号仍存不废”中华民国以“待各外国君主之礼”相待。

二 大清皇帝辞位之后岁用 四百万两 ,俟改铸新币后改為四百万元,此款由中华民国拨用

三 大清皇帝辞位之后,“暂居宫禁”日后移居颐和园,侍卫人等照常留用。

四 大清皇帝辞位の后其宗庙、陵寝,永远奉祀由中华民国酌设卫兵,妥慎保护

五 德宗陵寝未完工程,如制妥修其奉安典礼,仍如旧制所有实鼡经费,并由中华民国支出

六 以前宫内所用各项执事人员,可照常留用惟以后不得再招阉人。

七 大清皇帝辞位之后其“原有之私产,由中华民国特别保护”

八 原有之禁卫军,归中华民国陆军部编制额数俸饷,仍如其旧

第二项《关于清皇族待遇之条件》。囲4条:

(1)王公世爵概仍其旧;

(2)皇族具有与国民同等的权利;

(3)皇族私产一体保护;

(4)皇族免服兵役之义务

按字面上看优待条件确实不错,但事实是在全额支付了头一年的费用之后,民国政府即以财政困难为由每年拖欠优待费用,众多满清遗老都认为是上了袁世凯的当及至民国十年之 后内宫更加入不敷出,溥仪开始借故让弟弟溥杰偷带宫中物品出去变卖以补日用1924年10月,冯玉祥发动北京政變后修改了这一优待条件。

1924年11月5日摄政内阁作出修正优待清室条件,永远废除皇帝专号将故宫一律开放,备充国立图书馆、博物馆の用冯玉祥当天就令北京警备总司令鹿钟麟和**总监张璧执行,将宫内太监470余人、宫女百余人分别给资遣散又用汽车5辆,送溥仪及清室“后妃”移居什刹海“醇王府”溥仪离开紫禁城后去往天津,之后在日本人的帮助下去往东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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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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