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学生管理规定全日制夲科生在籍年限可为3-6年,学生可根据学业完成情况申请本科三年提前毕业多的学校和延缓毕业为做好我校2017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工莋,现将本年度申请本科三年提前毕业多的学校及延缓毕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申请本科三年提前毕业多的学校的具体要求
1. 申請本科三年提前毕业多的学校学生的学业修读情况应符合我校本科学生管理规定
2. 各学院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申请本科三年提前毕业多的學校的学生的学业修读情况进行初审,并报教务处审核确定
3.此次本科三年提前毕业多的学校只面向2015级在籍学生。
(二)需报批的相关材料
1. 《江苏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本科三年提前毕业多的学校审批表》(附件1)此表由申请人填写(简要注明学业完成情况),学院进行初审(注明审核意见)并由学院负责人签字和学院盖章。
2. 学生个人***
二、关于申请延缓毕业的具体要求
(一)学业及学习年限的審核
1. 申请延缓毕业的学生学业修读情况应符合我校本科学生管理规定,在籍学习年限不得超过6年
2. 如学生所学专业次年不再招生,原则上該届学生不得申请延缓毕业
3. 学院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申请延缓毕业学生的学业情况进行初审,并报教务处审核确定
(二)需准备的相關材料
1. 《江苏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延缓毕业审批表》(附件2)。此表由申请人填写(注明延缓毕业原因)学院进行初审(注明编入班级),并由学院负责人签字和学院盖章
2. 学生个人***。
3. 江苏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延缓毕业汇总表(附件3)
请各学院于3月24日前将申请本科三年提前毕业多的学校和延缓毕业学生的相关材料(纸质加盖公章)交至教务处学籍科(3#211),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杜艳,联系***:短号3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