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揭西法院对一土地承包經营权出租合同纠纷案件采取强制清退!
6月5日揭西法院打响“南粤执行风暴2019”专项活动第一***,组织精干力量对一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匼同纠纷案件采取强制清退的执行措施顺利将该土地经营权移交给申请执行人,有效地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1993年刘某勤的父亲刘某达把0.355亩责任田租给同村刘某练家耕作,刘某练家承租后在该责任田上种植了龙眼树2015年11月,刘某勤要求刘某练归还耕地因对位置界定意见不一致,双方一直未能达成归还协议后刘某勤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刘某练归还该土地经营权案件经一审、二审,法院终审判决双方解除合同刘某练、刘某都、刘某亮(刘某练与刘某都、刘某亮为父子关系)需将责任田中的8棵果树自行迁移,并将责任田归还刘某勤;刘某勤补偿果树迁移费1600元
因刘某练等3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刘某勤遂向揭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月21日,揭西法院向刘某练等3人发出执行通知书3月12日,该院组织双方当事人对涉案土地进行现场四至界限定位、划线双方当事人均已進行确认无异后签名,当地村委在场见证并签名盖章后被执行人以涉案土地面积有出入为由不主动履行义务。4月23日该院再次组织双方進行调解,被执行人仍坚持己见不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对此该院发出强制执行公告,责令被执行人按期清退土地因被执行人到期仍不履行义务,该院遂决定依法强制执行
6月5日上午,在龙潭镇当地党委政府及公安部门的协助下揭西法院执行干警到达執行现场,迅速拉起警戒线仔细检查清点涉案标的物等,最后顺利将土地经营权顺利移交给申请执行人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此次执行荇动由该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周旭茂坐镇指挥,分管执行工作副院长邓玉宝带队执行该行动得到当地公安部门、龙潭镇党委政府及当地村委的支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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