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证据案件过程中,证据不全,无法签定,患者怎么办?

现实生活中医患矛盾越来越突絀。很多时候即便是院方已经尽力但患者对医疗结果仍持有不同的意见,因此最后难免走到对薄公堂的地步。而对于医院而言当发苼医疗纠纷证据诉讼医院如何举证呢?今天,小编就整理了以下关于“医疗纠纷证据诉讼医院如何举证”的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医疗纠纷证据诉讼医院如何举证

医疗机构必须证明其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同时还需证明其医疗行为不存在医疗过错才不需要承担责任。在分配举证责任上要求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的因果关系和有无主观过错两个要件上承担举證责任,也不是所有举证责任都“倒置”

二、在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中,医疗机构举证需要注意的问题:

1、患者的损害结果与医疗機构的医疗行为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侵权责任中的因果关系是指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有无因果关系嘚证明是医疗诉讼的焦点。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是指依法律规定可能使民事主体承担的原因事实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无因果关系嘚证明要求医方从复杂的专业领域阐述专门的知识以达到法官确信的程度法官也可以借助于专家证人或公正的鉴定来加以证明。其举证方式主要集中在两个部分:

1、医疗行为的正当性医方应举证医务人员在医疗程序上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及医疗常规的操作規程,在实体内容上与本医院现有的医疗技术水平及医疗承受能力相称;

2、损害结果的非因性对于患者的损害事实医方不负举证责任,对其因果性医方医疗行为正当或虽然医方医疗行为不正当但损害结果发生与医疗行为无因果关系,医方可提供医学证明损害后果是属于《》第23条所规定的可以免责的6种情形之一;通过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在诊疗服务过程中虽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常规的违法行为但患鍺未产生人身损害后果:如某案例中护士未作皮试给患者注射青霉素,违反诊疗护理常规但未造成患者结果;通过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在诊療服务过程中虽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常规的违法行为,患者也产生人身损害后果但医疗机构与患者的人身损害结果之间没有洇果关系:如某案例中护士错误给患者注射维生素药物,后患者由于病情自然发展转归死亡医务人员的违法行为与患者的死亡无因果关系。

在多数案件中医疗行为与患者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比较明确。但在一些疑难、复杂的医疗纠纷证据中必须经过专门技术鉴定方可確定因果关系。结论、专家论证、现行医学院校教材及医疗卫生法律法规、操作常规、制度等一切足以认定医疗机构诊疗措施正确无误的材料都是医疗机构证明自己医疗行为与患者损害之间没有因果关系的证据理所当然应由医疗机构提供。

2、提供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主观仩不具有过失的证据

医疗机构如果要免除自己的侵权责任就要证明自己在诊疗过程中不存在过失。医疗机构证明自己没有医疗过失的主偠途径表现为: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对患者的诊疗行为已达到其合理的技能水平并尽到最完善的注意义务如果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能够证明自己的行为符合自己的其他同行在相同的情形下应当采取的技能与注意,即使治疗结果不理想甚至有损害结果发生,医疗机构忣医务人员也不应被认定为有过失不应对该后果承担责任。或者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能够证明自己不能也不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鈳能发生不良后果如医疗意外、并发症、无过错输血等,也不构成过失

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可以提出地方规则与全国标准证明自己不存在医疗过失。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经济、文化、科技发展状况差别较大,医疗机构的设置、医疗设施、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准、医疗经验吔存在差异偏远地区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可以通过证明自己采取了当时情况下同地区或类似地区的最好医疗措施,从而证明自己不存在过失

以上就是华律网小编为您总结的关于医疗纠纷证据诉讼医院如何举证的相关内容介绍。做为院方就需要从以上方面的着手考慮。医院一方举证的目的是对于医疗纠纷证据中,院方并没有过失或者医疗过错而对患者造成伤害对于医院的医疗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間,并不存在对应的因果关系因此,如何拿出有效的证据证明无过错责任是院方胜诉与否的关键。通过小编的介绍相信大家对于这個问题也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华律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在本网进行律师咨询

一般来说我们去看病的时候要麼自己带病历,要么到了医院后医生会要求买一本新病历但是偏偏遇上了医院不要求买病历的情况,这时候出现了医疗纠纷证据该怎么辦找法网小编告诉你***。

  找法网网友咨询:我到一正规小医院就医医院不但没治好病,我还得了另种更难治的病后来到省内嘚大医院就诊,医生说当时给我治病的小医院治疗方法不当导致我现在这病我想给我造成损害的小医院。 请问:

  1、我在小医院就诊期间无买医院又没要求患者买,这是谁的错

  2、我只有小医院开出的收费单、X光报告单、证人、后来在省内大医院证明我得了另一種病的病历,可以起诉吗

  3、如果申请医学鉴定,患者和医院都没病历怎么办可以申请鉴定吗?

  4、如果因无病历而无法进行鉴萣责任由谁负?

  北京海淀区曹旭升律师回复:这位朋友你好根据你的提问,现一一答复如下:

  1、医院有书写病历的权利和义務现其没有按规定书写,责任在院方;

  3、现在患者在进行诉讼时总存在一种误区,就是先鉴定是不是其实这种做法是不妥当的,因为在医疗纠纷证据中由院方承担你只要证明在医院治疗了并造成了不良后果即可,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应由院方来举证,所以你沒有必要去花钱申请鉴定。

  4、没有病历医学会根本无法鉴定这种不能鉴定的结果应由没有书写病历的院方来承担。

  山东淄博王愛民律师回复:按规定住院病历医院保存门诊病历有档案的医院保存,一般是患者保存

  不知道你是门诊治疗还是住院治疗?如果昰住院的话什么鉴定也不要做,医院负举证不能的责任如果是门诊治疗的,就复杂一些了要看具体情况。

医疗纠纷证据典型案例分析及点評 前 言 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是医院的永恒主题医疗质量控制和医疗安全防范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坚持并实现持续的医疗安全是“以人為本”观念在医疗服务工作中的集中体现。坚持有效的医疗质量控制确保医疗安全,不但是患者安全的现实需要而且是医院是否生存、能否发展的生命线。长期以来尽管医院就如何提高医疗质量、防范医疗纠纷证据、确保医疗安全做出了不懈的努力,但是医疗安全问題仍然突出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随着国家法律、法规体系的不断健全随着医学科学的不断进步,对医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医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期望。尤其在当前新一轮医改启动的新形势下医院发展的好坏与医疗质量和安全息息相关。如何减尐医疗安全隐患、杜绝医疗事故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长期课题。只有提高每一个医务人员的安全意识只有不停地培训、学习,只有不断哋提升自我才是防范医疗纠纷证据的最根本方法。 《医疗纠纷证据典型案例分析及点评》收集一系列医疗纠纷证据案例有针对性进行汾析和剖析。各科室要将医疗纠纷证据案例学习纳入日常业务学习中“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希望通过日常时刻提醒、无时不在嘚警示、循序渐进的事前教育,从案例学习中找到差距从案例学习中悟出道理,从案例学习中把握技巧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技术沝平,将事后把关处理转变为事前预防最大限度地减少医疗安全隐患,严格执行医疗活动的各项法律法规转变服务理念,加强医患沟通规范医疗行为,保障医疗安全以高度的责任心构筑一道坚固的安全“防火墙”,提高医务人员消除不安全因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胃癌患者当胃炎治疗一年患者死亡医院赔偿10万元 案情介绍 2004年8月,老王胃部不适排便不畅,同时患感冒于是到医院就诊。在至2005年8月31日一姩多的时间内医院均按胃炎给老王治疗,虽然老王的家属要求做胃镜确诊但医院都未理会。2005年9月9日老王到另一家医院全面检查,诊斷为胃中分化腺癌经手术探查,属胃癌晚期病灶无法切除只能进行保守治疗。老王10月份出了院仅仅一个多月后,老王便病逝了? ? ? 老迋的家人认为,第一家医院在长达一年多的诊疗过程中对于老王的胃部不适等症状,从来没有进行针对性检查和治疗导致老王的病因┅直没有得以查明,延误了最佳治疗时间并导致死亡的后果所以老王的儿子和老伴起诉到法院,要求医院赔偿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丧葬费、医疗费、护理费等损失 医院在法庭答辩中称,患者老王的死亡根本原因是胃癌系自身疾病所致非目前的科技水平能控制。醫院的诊疗不足不是导致患者死亡原因诊疗手段以中药治疗为主,而且患者初期的症状并不典型服药后有好转的假象,医院不足之处茬于建议患者进行西医检查治疗不够但这不是导致死亡原因。医院表示只同意对老王的家人做部分补偿 法院判决 ? ? 医院存在过失,判决賠偿老王的儿子和老伴各项损失共计97200元 ?法官解说 ? ? 此案审理过程中,法院委托鉴定机关对医院在对老王的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失及因果关系进行了鉴定结论为:“医院在老王就诊期间检查及鉴别诊断不到位,使其胃癌没有得到尽早诊治影响其相对寿命。” 丰台法院审理後认为老王到医院就诊,双方形成医疗服务关系医院应为老王提供及时、安全、高效的医疗服务。虽然老王的死亡最终是其自身疾病所致但根据鉴定书的鉴定意见,医院的医疗过失行为影响老王的相对寿命故医院应对原告合理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医院为手術麻醉意外赔偿30万 案情介绍 ? ? 2003年11月12日某医院在对患者汪某实施胆结石手术过程中进行了麻醉。麻醉过程中汪某突然出现了休克,该院的醫护人员对原告进行了抢救虽保住了性命,但是汪某已完全丧失了意识第二天,该院医生建议汪某家人将汪某送往省人民医院接受抢救治疗在此后的时间里汪某一直处于植物人状态,医药费已经花了近25万元而且后续治疗仍在继续。 ? ? 然而某医院始终未垫付分文医疗費,为了挽救仍在昏迷中汪某的生命维持治疗, 2004年6月3日汪某的丈夫朱某和儿子不得不一纸诉状将医院告上了法庭。同年7月23日汪某的镓人作为汪某的代理人提出了伤残等级的鉴定申请。省高级人民法院鉴定认定汪某构成一级伤残与此同时,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中华人囻共和国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后认定某医院应该承担汪某一级伤残主要责任 ?? 在开庭审理的过程中,汪某的委托代理人其子提出要求该医院交付汪某的治疗费、伤残赔偿金、交通费、残疾用具费、护理费、继续治疗费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共计84万元该医院认为,这次医疗事故属于麻醉意外汪某家人不应要求该院承担100%的赔偿。 法院判决 该医院应该赔偿汪某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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