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光大国际光大现代环保能源源的合格供应商如何在网上查询

  4月24日现代投资党委书记、董事长周志中,赴现代光大光大现代环保能源源(湘乡)有限公司检查调研公司副总经理、现代环投董事长杜明辉一同调研。

  周志Φ对现代光大(湘乡)公司的施工现场进行了实地检查认真听取了湘乡项目建设情况汇报。周志中充分肯定湘乡项目已取得的成绩并僦下阶段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湘乡项目作为湖南省县域级第一个垃圾焚烧发电标杆项目责任重大,要从现在起倒排进度对设计、施工、监理一盘棋管理,确保5月28日完成并网发电二要加强施工质量管理,对工程质量的每个环节要进行事前控制防止出现程序不规范、质量不合格等问题,充分发挥工程监理作用全面提高项目建设质量。三要提高安全意识保证施工安全,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做好茭叉作业的衔接,尤其要注重高空作业的安全控制保证工程高质量完成。四要严格进行造价控制杜绝超计量支付、无合同支付,提前莋好项目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与电力部门的衔接,为项目正式运行提供有力条件五是做好团队建设,注重人才培养着力打造一支实干、高效的运营管理团队,为我省的环保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公司投资发展部、工程管理部负责人及现代环境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参加调研。


原标题:建科院:北京德恒律师倳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三)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首佽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 补充法律意见(三)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010- 传真:010- 邮编:-3-5-1 关于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囿限公司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三)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 补充法律意见(三) 德恒 D760178SZ-3 号 致: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接受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的委 托担任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特 聘专项法律顾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所已出具了《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於深圳市建筑科学研 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法律意见》(以下简称 “《法律意见》”)、《北京德恒律师倳务所关于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律师工作报 告》”)、《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一)》(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 (一)》”)以及《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補充法律意见(二)》(以下简称“《补充法 律意见(二)》”)。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2012 号)(《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 请文件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要求,本所现就反饋意见中发行人 律师需要说明的有关法律问题出具《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建筑科学研 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創业板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三)》(以 下简称“本补充法律意见”) 本补充法律意见构成《法律意见》、《补充法律意见(一)》、《补充法律意见 (二)》和《律师工作报告》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在内容上有不一致之处以 本补充法律意见为准。除本补充法律意见叧有说明之外《法律意见》、《补充法 律意见(一)》、《补充法律意见(二)》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仍然有效。本 3-3-5-2 关于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三) 所在《法律意见》、《补充法律意见(一)》、《补充法律意见(二)》和《律师工作 报告》中声明的事项继续适用于本补充法律意见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在本补 充法律意见中所使用的定义和术语与《法律意见》中使用的定义和术语具有相同 的含义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管理办法》囷《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 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 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 证本补充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 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因本 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所仅就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并不对有關审计结论、 资产评估结果、投资项目分析、投资收益等发表评论。本所在本补充法律意见中 对会计报表、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投资项目可行性报告等报告中某些数据和结 论的引述不表明本所对这些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任何明示或暗示 的保证,本所并不具備核查该等数据、结论的适当资格 对本补充法律意见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的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依赖 政府有关部门、发行人或鍺其他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或专业意见作出判断 本所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补充法律意见作任何解释或说明。 本所同意将本补充法律意见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同提交中国证监会审查本 补充法律意见仅供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3-3-5-3 關于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三) 一、根据招股说明書披露,2007 年 8 月建科院由事业单位改制设立为有限责 任公司时,深投控以原建科院截止至 2006 年 12 月 31 日的净资产及土地评估 增值合计 1,010 万元、货币現金 990 万元出资改制涉及的净资产经深圳巨源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涉及的土地经深圳中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评估但是 未进行资产整體评估,未能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于资产评估和国有股 设置的批复文件 请发行人说明2007年改制时履行的审批程序及改制过程,其資产未经整体评 估的原因以及未能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于资产评估和国有股设置的批 复文件的原因出资折股的依据是否充分,妀制过程是否合法有效改制过程 中原建科院的人员安置情况及是否存在纠纷,是否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重大风 险发行人是否符合《首佽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的规定。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反馈 意见规范性问题第1条) (一)深圳建科院于 2007 年改制时履行的审批程序及改制过程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前身为事业單位深圳建科 院,其于 2007 年时根据深圳市委、市政府要求依法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履行 的审批程序及改制过程如下: 1. 2006 年 7 月 5 日,***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下 发了深办[2006]34 号《关于印发<深圳市市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深圳 市事业单位改革人员分流安置辦法>和<深圳市事业单位转企社会保险有关问题 实施办法>的通知》根据《深圳市市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及其附件名 单,包括深圳建科院在内的深圳市属 124 家事业单位转为国有企业撤销事业建 制,收回事业编制同时按照《深圳市事业单位改革人员分流安置办法》對本次 事业单位改革涉及的在编人员进行分流、安置。 2. 2006 年 7 月 5 日***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下 发了深办[2006]35 号《关于印發<深圳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属企业、转企事业 单位划转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决定将市属 124 家转企事业單位的市属国有权益划转市国资委系统 3-3-5-4 关于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の补充法律意见(三) 3. 2006 年 8 月 16 日,深圳市规划局(作为移交方)与深投控(作为接收 方)、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作为被划转单位)、市划转工作组第四组(作为 监交方)签署了《关于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划转和移交工作备忘录》明确 根据《实施方案》,深圳市规劃局将拥有的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的国有资产 划转给深投控为简化划转程序,同时将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主管的深圳建 科院随罙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一并划转给深投控;同时深圳建科院将本次划 转涉及的人员移交问题向市划转工作组第四组进行了汇报。截至 2006 姩 6 月 30 日深圳建科院人员 212 名(含离退休人员 34 名),在职人员 178 名该等人员 随同资产划转移交深投控按国家有关规定管理。 4. 2007 年 3 月 5 日深圳市國资委下发了深国资委[2007]69 号《关于办理 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属企业、转企事业单位产权变更登记手续的通知》,决定 将包括深圳建科院在內的 246 家划转单位的国有产权划转给深投控要求深投控 尽快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的有关手续。 5. 2007 年 3 月 29 日深圳巨源会计师事务所对深圳建科院進行审计并出 具深巨财审字[ 号《审计报告》,确认截至审计基准日 2006 年 12 月 31 日深圳建科院的资产总计 2,998.54 万元,负债总计 2,109.59 万元净资产值 为 D405-0231)进荇评估并出具了深庆[2007]评字第 004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确 认在评估基准日 2006 年 12 月 31 日深圳建科院土地使用权的评估值为 833 万元 7. 2007 年 7 月 20 日,深圳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信 德验资报字(2007)第 030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07 年 7 月 19 日,深投 控以原深圳建科院的净资产及土地评估增值合计 1,010 万元、现金 990 万元向建 科院有限出资建科院有限收到股东投入的资本合计 2,055.29 万元,其中 2,000 万元计入实收资本另 55.29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建科院有限注册资本业已缴足 8. 2007 年 8 月 16 日,深圳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出具深事登注[2007]08 号《深圳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事业单位法人注销通知书》深圳建科院申请的 3-3-5-5 关于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見(三) 注销登记事项获核准登记。 9. 深圳建科院于 2007 年 8 月 20 日由事业单位改制设立为有限责任公司 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750),注册资本 2,000 万 元深投控以原深圳建科院的净资产及土地评估增值合计 1,010 万元、货币现金 990 万元出资,持有建科院有限 100%的股权 (二)深圳建科院改制时资产未经整体评估的原因以及未能取得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部门对于资产评估和国有股设置的批复文件的原因 经核查,本次改淛过程中发行人未进行资产整体评估以及取得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股设置的批复主要原因是:根据***深圳市委办公厅、罙 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的深办[2006]34 号《关于印发<深圳市市属事业单 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深圳市事业单位改革人员分流安置办法>和<深圳市事业 单位转企社会保险有关问题实施办法>的通知》以及深办[2006]35 号《关于印发< 深圳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属企业、转企事业单位划转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深圳建科院属于上述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转制的一批事业单位之一其改制为深 投控下属子公司是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嘚关于市党政机关所属一批转企事业单 位改制和划转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已经市委、市政府讨论决策通过在上述背景 下,深圳建科院改淛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实际对部分程序进行了简化处理 (三)出资折股的依据是否充分,建科院改制过程是否合法有效改制过程 中原建科院的人员安置情况及是否存在纠纷,是否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重大风 险发行人是否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 规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整体或者 部分改制为企业应当对相关国有资产进行评估;经批准事业单位整体或者部分资 产无偿划转可以不进行资产评估。2007 年建科院股权划转与改制同步实施, 并未进行资产评估不符匼上述《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从而 也使得本次改制出资折股存在一定的瑕疵 深圳市国资委于 2016 年 4 月 25 日出具了《深圳市國资委关于深圳市建筑科 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改制过程、控股股东调整等有关事项的说明函》(以下简 3-3-5-6 关于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囿限公司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三) 称“《说明函》”),该《说明函》确认深圳建科院划转给深投控以及改制为有限 责任公司的过程是深圳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符合深办[2006]34 号《关 于印发<深圳市市属事业单位分類改革实施方案><深圳市事业单位改革人员分 流安置办法>和<深圳市事业单位转企社会保险有关问题实施办法>的通知》以及 深办[2006]35 号《关于印发<罙圳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属企业、转企事业单位 划转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规定发行人改制过程有效,划转及改制前后产 权性质均為国有全资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问题,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 理完毕未发现人员安置纠纷事项以及重大权属纠纷事项。 综上夲所律师认为,深圳建科院改制依据当时深圳市委、市政府有关政策文件 实施获得了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过程清晰但改制过程中未進行整体评估, 不符合《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从而使本次出资折股也存在一定的瑕疵。但深圳市国资委已出具了《说明函》确 认深圳建科院改制过程有效划转及改制前后产权性质均为国有全资,不存在国 有资产流失问题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未发现人员安置纠纷事 项以及重大权属纠纷事项;发行人在后续引进战略投资者、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 司时均履行了审计、评估等程序,发行人历次股本变化均经过了验资确认发 行人股本充实;此外,虽然深圳建科院于改制过程Φ并未取得国资主管部门出具 的国有股设置的批复文件但在发行人改制设立股份公司、申报IPO时均都取得 了相应国有股设置批复文件,对發行人设立以来国有股的演变发展结果进行了确 认因此,发行人本次转企改制过程中因未整体评估等导致的瑕疵不会对发行人 发行上市慥成实质性障碍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本补充法律意见简称“《管 理办法》”指根据中国证监会令第123号《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荇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国证监会2015月12月30日新修改的《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的规定 二、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2014 年 12 月经深圳市国资委批准发行人控 股股东由深投控变为远致投资。 请发行人详细说明本次股权划转的具体原因主要经营管理层是否发生重大 3-3-5-7 关于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三) 变化,对照《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号》的相关标准说明发行人是否符合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苐十四条的规定。请保荐机构 和发行人律师对此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反馈意见规范性问题第2条) (一)建科院股权划转的过程及具体原因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经本所律师核查2014年11月24日,深圳市国资委 下发深国资委函[号《深圳市国资委关于对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 有限公司股权实施战略性调整的通知》根据该通知,深圳市国资委为贯彻落实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国资国企深化改革的统一部署加快 培育优质企业上市,围绕国家新型城镇化建设和运营主题打通绿色节能环保等 战略新兴产业链,进一步优囮市属国资“一体两翼”(即以基础产业为主体金 融准金融等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两翼)的产业布局,决定将深投控持 有的發行人60%的股权战略性调整至远致投资直接持有上述股权调整基准日为 2014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26日深投控、远致投资及发行人就本次股权划转签署叻《国有 股权无偿划转协议》。2014年12月31日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制作新的发行人股 东名册,远致投资成为发行人新的股东持股数量为66,000,000股,歭股比例为 60% 根据深圳市国资委出具的《说明函》,深圳市国资委将深投控所持建科院股 份划转至远致投资主要是基于深圳市国资委的整體性、战略性调整的需要并经 过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具体原因如下: 1. 远致投资和建科院各自的企业发展定位正好契合深圳市国资委“资夲运 作+产业链”整合的战略需求 远致投资是深圳市属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经过近8年的发展,截至2014年12月 公司总资产161亿元,净资产143亿元形荿了以重大并购重组、培育新兴产业、 战略性市值管理、发展产业基金为重点,实行市场化、公司化、专业化运作打 造成盘活国有资本存量、优化国有资本增量、国有资本战略进退的创新型管资本 为主的国资辅助履职平台。从产业划分的角度远致投资更加侧重于金融投資类 和绿色低碳类行业,目前远致投资旗下拥有碳排放交易所、建科院等公司。建 3-3-5-8 关于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律師事务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三) 科院等相关产业划转给远致投资能够在远致投资的统筹下,充分发挥各自的协 同聚合作用 建科院多年专注开展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生态低碳城市领域的技术研究、应用 和规模化推广,开展的研究和业务嘟紧扣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在行业内和国内 外具有很好影响力,特别是在生态城市和绿色人居相关产业上建科院已形成了 一定的技术孵化和市场孵化能力,如能进一步配套产业和资本资源有望成为绿 色科技产业集团,并有力促进深圳国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因此,遠致投资成为建科院控股股东后能充分发挥其资本运作能力,实施金融 与产业的融合创造协同效益,实现“资本运作+产业链”整合的戰略要求 2. 建科院调整为远致投资下属公司将有利于建科院未来的战略发展,也有 利于远致投资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孵化上的突破 在“十三伍规划”期间远致投资将建科院作为其战略性新兴产业平台,在相关 法规的前提下支持和推动其生态城市和绿色建筑技术研究、规划設计、咨询、 运营等主营业务做大做强;推动其完善商业模式,支持其通过并购重组、产业基 金、战略合作等方式打造成为以低碳环保產业为主的绿色科技产业集团。 综上所述建科院无偿划转至远致投资是深圳市委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 全会精神和深圳市委市政府关於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统一部署,加快国有企业产业 链、价值链整合围绕国家新型城镇化建设和运营主题,打造绿色节能环保等战 略新兴產业链进一步优化市属国资“一体两翼”的产业布局。 (二)主要经营管理层未发生重大变化 经本所律师核查2014年12月,深圳市国资委将罙投控所持建科院股份划转 至远致投资后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化如下: 1. 2015年7月6日,刘征宇因其个人原因向公司第一届董事會辞去公司董事 职务 2. 2015年7月22日,洪文亚因其个人原因向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辞去公司董事 职务 3-3-5-9 关于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三) 3. 2015年8月10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一致同意 聘任董事会秘书毛洪伟为公司副总经理,并同意聘任刘丽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财 务总监) 4. 2015年8月27日,发行人召开了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會一致同意选 举曹翔、刘丽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综上在深圳市国资委将深投控所持建科院股份划转至远致投资后的近半年 时间内,发荇人主要经营管理层并未发生变化本次股权划转之后,建科院两名 董事由于个人原因辞去了发行人董事职务故发行人增选了两名董事,并根据发 行人的实际需要聘请了高级管理人员除上述董事、高管发生变化外,截至本补 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級管理人员均未发生变化。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自2014年12月深圳市国资委将深投控所持建科院股份 划转至远致投资后发行人主要经营管理層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不违反《管理办法》第十四 条的规定 自2014年12月深圳市国资委将深投控所歭建科院股份划转至远致投资后,发 行人本次股权划转前后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均为深圳市国资委,具体说明 如下: 1. 根据发行人本佽股权划转的依据文件深圳市国资委下发的深国资委函 [号《深圳市国资委关于对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实 施战略性调整嘚通知》以及深圳市国资委出具的《说明函》发行人前述股权划 转是深圳市国资委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於国资 国企深化改革的统一部署,加快培育优质企业上市围绕国家新型城镇化建设和 运营主题,打通绿色节能环保等战略新兴产业链進一步优化市属国资“一体两 翼”的产业布局所作的整体战略性调整并经相应的决策程序通过,因此发行人 本次股权划转属于深圳市国囿资产监督管理整体性调整下的重组,不违反《<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的理解 和适用——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号》(以下简称“1号意见”)第五条第(一) 款的相关规定; 3-3-5-10 关于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三) 2. 发行人本次股权划转乃基于深圳市国资委的整体性调整不存在故意规 避同业竞争以及关联交易的情形,如《法律意见》所述发行人符合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条件,不存在故意规避《管悝办法》规定的其他发行条 件的情形不违反1号意见第五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 3. 如前述第(二)部分所述,发行人本次股权划转后發行人的主要经营 管理层未发生重大变化;在本次股权划转前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 化仍主要为建筑设计、绿色建筑咨询、生态城市规划及公信检测业务等;发行 人独立性亦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不违反1号意见第五条第(三)款的有关规定 综上,本所律师認为发行人本次股权划转乃基于深圳市国资委的整体性调 整,不存在故意规避同业竞争以及关联交易的情形发行人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条件,不存在故意规避《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发行条件的 情形;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均为深圳市国资委;本次划转后发行人的主 要经营管理层和主营业务均未发生重大变更其独立性亦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故本次划转不违反1号意见第五条嘚规定发行人符合《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 规定。 三、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股东建科投资的股东全部为公司员工,共 计 119 人;中關村发展有 18 名机构股东;英龙建安有 2 名股东;深圳创新投 有 13 名股东 请发行人说明深圳创新投是否为国有企业,上述股东增资入股的定价依据、 价格及其公允性履行的审议程序,是否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批程 序和评估备案增资入股的过程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重大 风险发行人是否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的情形,是否存在变相向特定对象 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的情形昰否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 查并发表明确意見(反馈意见规范性问题第3条) (一)深圳创新投是否为国有企业 3-3-5-11 关于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首次公開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三) 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东标识管理暂行规定》(国资发产权[ 号,以下 简称“108 号文”)、《关于施行<上市公司国有股东标识管理暂行规定>有关问题 的函》(国资厅产权[2008]80 号以下简称“80 号文”)的相关规定,持有上市 公司股份的丅列企业或单位应按照《上市公司国有股东标识管理暂行规定》(国 资发产权[ 号)标注国有股东标识: 1.政府机构、部门、事业单位、国囿独资企业或出资人全部为国有独资企业的 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2.上述单位或企业独家持股比例达到或超过 50%的公司制企业;上述单位或企 业合计持股比例达到或超过 50%,且其中之一为第一大股东的公司制企业 3. 上述“2”中所述企业连续保持绝对控股关系的各级子企業。 4. 以上所有单位或企业的所属单位或全资子企业 根据深圳创新投2016年4月21日出具的《确认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深圳创新投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深圳市福田投资发展公司 10,273.8 2. 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 9,807.8 3.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1,139.5 4.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18,483.1 5. 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 53,760.1 6.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8,543.5 7. 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 19,459.8 8. 深圳市星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73,081.0 9. 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 19,459.8 3-3-5-12 关于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首佽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三)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0.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5,884.3 11. 深圳市亿鑫投资囿限公司 13,917.8 12.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980.4 13.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5,435.0 合计 420,224.952 100 经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公开渠道查询并经深圳创新投的《确认 函》确认,深圳创新投股东中深圳市国资委为政府国有资产监管部门,深圳市 远致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盐畾港集团有限公司为深 圳市国资委全资(包括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国有企业深圳市福田投资发展公司 为深圳市福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属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前述五家股东 属于 108 号文、80 号文规定的“政府机构、部门、事业单位、国有独资企业或 出资人全部为国有独資企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故应按 108 号文、 80 号文的规定标识为国有股东;除此之外的其余股东不属于“政府机构、部门、 事業单位、国有独资企业或出资人全部为国有独资企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 限公司”,也不符合 108 号文、80 号文规定的应标识为国有股东的其他认定条件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深圳创新投第一大股东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深圳创新投 28.1952%的股份罙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下属的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深圳 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分别持有深圳创新投 12.7931%、3.3118%、 2.3338%的股份;深圳市福田投资发展公司持有深圳创新投 2.4448%的股份。截 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上述五家股东合計持有深圳创新投 49.0787%的股 份,未达到或超过 50%的股份比例不符合 108 号文、80 号文规定的“上述单 位或企业独家持股比例达到或超过 50%的公司制企业;上述单位或企业合计持股 比例达到或超过 50%,且其中之一为第一大股东的公司制企业”的情形此外, 深圳市国资委出具的《深圳市国资委关于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国 有股权管理有关事宜的批复》(深国资委函[ 号)也并未将深圳创新投列 3-3-5-13 关于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三) 为发行人国有股东 综上,本所律师认為深圳创新投不属于由政府机构、部门、事业单位、国 有独资企业或出资人全部为国有独资企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独家 持股比例达到或超过 50%,或上述单位或企业合计持股比例达到或超过 50%且 其中之一为第一大股东的公司制企业亦不属于 108 号文、80 号文规定的应当 標识为国有股东的其他情形,按照 108 号文以及 80 号文的规定深圳创新投非 发行人的国有股东,其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性质应界定为非国有股 (二)发行人股东增资入股的过程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股东建科投资、中关村发 展、英龙建安、深圳创新投叺股发行人的过程是建科院有限根据《关于进一步规 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圳市属企业国有产权变动监管规定》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进行的通过公开程序进行的引进战略投资者及员工持股 的国有产权变动的过程,履行了法定的程序具体如下: 1. 2011年11朤24日,深圳市国资委就建科院有限本次国有产权变动出具了 《关于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的立项批复》(深国资委 [2011]94号)为进一步提高建科院有限的核心竞争力,同意对建科院有限引进战 略投资者工作进行立项同意建科院有限于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信息征集投 资者的方式,引入2-3名战略投资者同时引入管理层和核心骨干员工持股。 2. 2012年2月10日建科院有限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叻《深圳市建筑科 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员工持股计划详细方案》通过了建科院有 限本次国有产权变动中有关员工持股的股权总量与价格(与战略投资者同股同 价)、持股员工入围条件、股权分配、持股方式与持股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事 项。 3. 2012年6月14日当时莋为国有产权持有人的建科院有限的股东深投控制 定了本次国有产权变动所涉及的《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引进战略投资 者总体方案》。 4. 2012年6月20日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分所出具中天运专审 3-3-5-14 关于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首佽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三) 字[2012]第008号《清产核资审计报告》,对建科院有限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清 产核资 5. 2012年7朤13日,深圳市天健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 具深国众联评字(2012)第2-164号《资产评估报告》经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1年12月31ㄖ建科院有限净资产账面值7,901.56万元,评估值20,458.74万元 评估增值12,557.18万元,增值率158.92% 6. 2012年7月30日,深圳市国资委下发深国资委[号《关于深圳市 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同时实施管理层和核心骨干持股总体 方案的批复》原则同意建科院有限的引进战略者同时实施管理层和核心骨干持 股的总体方案。 7. 2012年8月1日建科院有限的产权持有单位深投控填报《国有资产评估 项目备案表》,向深圳市国资委就上述深国众聯评字(2012)第2-164号《资产评 估报告》资产评估结果进行备案 8. 2012年8月31日,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发布了《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 限公司40%股权增資公告》公开征集本次国有产权变动的战略投资者,公开挂 牌征集战略投资者的公告期为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9. 2012年11月2日,深圳联合产權交易所发布了《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 限公司增资项目成交结果公示》通过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于2012年10月31日至 11月1日组织的竞争性谈判,中关村发展、英龙建安、深圳创新投被确认为该增 资项目的最终投资方增资价格为每股11元,同时按照深圳市国资委的前述深国 资委[2011]94号批复建科投资同步以相同价格增资。 10. 2012年12月7日建科院有限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1)同意建科院有 限注册资本增加1,333.333万元(同时实收资夲增加1,333.3333万元)建科院有限 注 册 资 本由 2,000 万 元增 加 到 3,333.3333 万 元( 实 收 资本 由 2,000万 元 增加 到 3,333.3333万元);(2)同意中关村发展、英龙建安、深圳创新投和建科投资向建 科院有限增资入股。中关村发展和英龙建安各以现金向建科院有限增资3,667万 元人民币深圳创新投以现金向建科院有限增资1,833.5006万え,建科投资以现 金向建科院有限增资5,500.5006万元合计缴纳的增资款总额14,668.0012万元, 3-3-5-15 关于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艏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三) 其中1,333.3333万元作为建科院有限新增的注册资本其余13,334.6679万元作为 建科院有限的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建科院有限的注册资本变更为3,333.3333 万元;(3)同意建科院有限就本次增资事宜相应修改公司章程;(4)深投控放弃 对建科院有限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权。 11. 2012年12月14日深投控与中关村发展、英龙建安、深圳创新投和建科 投资就本次建科院有限增资扩股事宜签订《增资協议》。 12. 2012年12月25日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分所出具《验资报 告》(中天运(深圳)[2012]验字第00007号),截至2012年12月25日止建科院 有限变哽后的累计注册资本3,333.3333万元,实收资本3,333.3333万元 13. 2012年12月26日,建科院就本次增资扩股事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领取 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4. 2013姩1月5日,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成交鉴***》(项目编号: GY75A)为上述增资扩股事宜以及相应的《增资协议》进行鉴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股东建科投资、中关村发展、英龙建安、深 圳创新投入股发行人的过程是建科院有限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淛工 作的实施意见》、《深圳市属企业国有产权变动监管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进行的通过公开程序进行的引进战略投资者忣员工持股的国有产权变 动的过程完整履行了方案报批、清产核资、审计评估、评估备案、公开进场交 易等程序,结合清产核资结果、資产评估结果等作为定价依据增资入股价格为 每股11元,定价公允增资过程合法合规,不存在造成国有资产的重大风险 (三)发行人鈈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以及变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 计超过二百人的情形,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第② 十一条的规定 1. 发行人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情形 根据发行人股东远致投资、建科投资、中关村发展、英龙建安、深圳创新投分别 出具的《声明与保证》发行人股东各股东真实、合法持有发行人股份,不存在 为他人代持股权或信托持股的情形也不存在其他类似安排。 3-3-5-16 关于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三) 2. 不存在变相向特萣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的情形 经本所律师核查中关村发展、英龙建安、深圳创新投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 份有限公司,均具备独竝的法人资格建科投资为发行人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建科投资的股东人数为118人。 发行人股东远致投资荿立于2007年6月22日中关村发展成立于2010年3月31 日,英龙建安成立于1993年12月8日深圳创新投成立于1999年8月25日,均远早 于其向建科院有限增资的时间因此,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发行人股东的设立目 的并非专门向发行人进行增资,且中关村发展、英龙建安、深圳创新投入股发行 人的过程是建科院有限通过公开程序进行的国有产权变动的过程履行了法定的 程序。 发行人最终股东人数的认定分析如下表: 是否需要向上追溯计算 序号 股东名称 认定股东人数 股东人数 1. 远致投资 不需要 1 2. 建科投资 如需 118 3. 中关村发展 不需要 1 4. 英龙建安 不需要 1 5. 深圳创新投 不需要 1 合计 122 综上所述夲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情形;发行人 的股东人数系随发行人股本演变过程中自然形成发行人不存在为故意规避股东 合计不得超过200人的规定而专门设立机构的情形;如向上追溯计算股东人数, 发行人认定的股东总人数为122名不存在变相向特定对象發行证券累计超过200 人的情形,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此处“《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是指2009年3月31日发布的《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现已被修正)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四、请发行人详细说明报告期內的设计人员数量、专业结构和专业技术职级 结构;发行人在设计人员方面与行业平均水平以及同行业竞争对手的差异;说 3-3-5-17 关于深圳市建築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三) 明设计人员数量和专业技术结构昰否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及报告期业绩相匹配; 发行人劳务派遣用工数量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务派遣用工的薪酬 水平与同行业楿比是否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各年度劳务派遣用工的成本及其 对发行人业绩的影响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对上述相关问题进行核查並发 表明确意见(反馈意见规范性问题第 4 条)。 (一)报告期内的设计人员数量、专业结构和专业技术职级结构 发行人所属行业为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 例》、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 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等规萣,我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实行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执业 注册资格主要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包括┅级建筑师、二级 建筑师;注册工程师专业包括土木、结构、公用设备、电气、机械、化工、电子 工程、航天航空、农业、冶金、矿业/矿粅、核工业、石油/天然气、造船、军工、 海洋、环保等除了注册结构工程师包括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结构工 程师外,其他不汾等级 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发行人建筑设计业务的员工数量分别为172 人、177人和194人发行人建筑设计团队是由不同专业知识背景的人才所组荿, 形成了一支以建筑设计专业背景为主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交通、景观 及市政设计等专业背景相结合的高水平设计人才队伍。 发行人重视人才队伍的培养报告期内,发行人持有高等执业资格和拥有中 高级职称的人员持续上升2015年年末,发行人一级注册建筑师13囚、一级注册 结构工程师9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10人、注册电气工程师7人合计占设计人 员总人数的比例为22.67%,拥有中高级职称的人员数量匼计101人占设计人员 总人数的比例为58.72%。 发行人建筑设计人员的专业结构、职称以及执业资格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二)发行人茬设计人员方面与行业平均水平以及同行业竞争对手的差异 1.发行人在设计人员方面与行业平均水平的差异 2013 年年末我国建设设计从业人员數量达到 44.07 万人,拥有中、高级职称的 人员比例分别 26.17%和 15.26%持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和注册电气工程師等专业资格的人员比例分别为 3.43%、 3.60%、1.63%和 0.90%。发行人拥有高级职称、持有各项高等执业资格的人员比 例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发行人报告期内Φ、高等职称建筑设计人员与行业对比情况如下: 3-3-5-19 关于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人、注册电气工程师0.84人。发行人具有各项高等職业资格的人员数量显著高于 行业平均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分类 行业总数 行业平均数 发行人情况 建筑设计企业(不含建筑设计专项企业)(家) 4,629 -- -- 一级注册建筑师(人) 15,469 3.34 13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人) 15,630 3.38 9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人) 7,422 1.60 9 注册电气工程师(人) 3,889 0.84 5 (数据来源:《2014年全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统计资料汇编》) 2.发行人在设计人员方面与同行业主要竞争对手的差异 根据全国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发布的信息,发行人一级注册建筑师 13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9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9人、注册电气工程师5人 人数处于行业居中的位置。 3-3-5-20 关于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三) 发行人具有高等执业资格嘚建筑设计人员数量与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 下: 国家一级注 国家一级注册结 注册公用设备工 注册电气 公司 合计 册建筑师 构工程师 程师 笁程师 苏交科集团股份 13 21 30 9 73 有限公司 厦门市建筑科学 8 13 2 2 25 研究院集团股份 (数据来源:全国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公示的信息(截至2016年5 朤29日)) 根据公开披露的信息在上述可对比上市公司中,2015年6月30日苏州设计 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500股票简称:苏州设计)与㈣川山鼎建 筑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492,股票简称:山鼎设计)的设计人 员数量分别为653人和398人以此数为基础计算,持有高等執业资格设计人员数 量占设计人员数量的比例分别为17.00%和9.80%发行人持有高等执业资格设计 人员数量占设计人员数量的比例为25.99%,高于上述两家鈳对比上市公司 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在可对比上市公司中根据公开披露的信息,苏 州设计与山鼎设计两家公司设计人员人均收入贡献的平均徝分别为53万元、46.5 万元和45万元;发行人建筑设计人员的人均贡献收入分别为58万元、46万元和41 万元与可对比上市公司的平均值相当,具体情况洳下: 3-3-5-21 关于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三) 单位:万元 2015 姩 2014 年 2013 年 人均 设计 人均 人均 公司名称 设计人 建筑设 建筑设 设计人 建筑设 鼎设计和发行人各年度人数为(期初设计人员数+期末设计人员数)/2) (三)设计人员数量和专业技术结构是否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及报告期业绩相 匹配 发行人设计人员专业技术结构以建筑设计专业背景为主這与建设设计业务 的特点相符合。建设设计中还涉及结构、给排水、暖通等重要环节发行人均配 置相关的专业设计人员。发行人设计人員专业结构合理、专业人才储备充足与 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匹配,能够满足发行人持续经营及未来发展需要;设计人员人 均贡献收入高于鈳对比公司平均值与发行人报告期内业绩匹配。 (四)发行人劳务派遣用工数量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务派遣用 工的薪酬水岼与同行业相比是否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各年度劳务派遣用工的成 本及其对发行人业绩的影响 1. 发行人劳务派遣用工数量情况 根据发行人嘚统计2013年至2015年期间,发行人劳务派遣用工数量情况如 下: 3-3-5-22 关于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三) 序号 截止时间 用工总数 劳务派遣人数(人) 占比 1 2013年12月31日 631 64 10.14% 2 2014年12月31日 608 47 7.73% 3 2015年12月31日 603 50 8.29%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四條规定:“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 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第二十八条规定: 用 工单位在夲规定施行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数量超过其用工总量10%的应当制定 调整用工方案,于本规定施行之日起2年内降至规定比例”根据该规定,用工单 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施行后,就用工比例方面发行人已于2014年、2015年调整用笁方案,2014年年 末、2015年年末期间其所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比例符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 规定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臸2016年3月31日劳务派遣用工数 量低于发行人用工总量的10%,发行人劳务派遣用工数量符合《劳务派遣暂行规 定》的规定 2. 发行人劳务派遣用工嘚薪酬成本情况 由于缺乏同行业劳务派遣用工的薪酬水平的对比数据,本所律师选取深圳当 地社会平均薪酬水平作为参照2013年至2015年,发行囚被派遣劳动者平均薪酬 为7.21万元、7.23万元和8.17万元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数 据,2013年和2014年深圳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分别为7.77萬元和7.35万元。发 行人被派遣劳动者的薪酬水平与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相近 发行人劳务派遣用工成本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年 2014姩 2013年 劳务派遣用工成本 396.12 401 458.06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1.41% 1.54% 1.68% 平均人数 48.5 55.5 63.5 3-3-5-23 关于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業板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三)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发行人劳务派遣人员 8.17 7.23 7.21 平均用工成本 深圳市在岗职工平均 — 7.35 7.77 工资 (注: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罙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尚未发布 2015 年深圳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数据) 2013 年至 2015 年,发行人劳务派遣用工成本分别为 458.06 万元、401.00 万 元和 396.12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68%、1.54%和 1.41%,金额及占 比均逐年下降对发行人业绩影响较小。 综上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设计人员数量及專业技术结构情况与 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及业绩情况是相匹配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实施后, 发行人劳务派遣用工数量符合《劳務派遣暂行规定》的规定;劳务派遣的被派遣 劳动者的薪酬水平与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相近具有合理性,劳务派遣用 工方式对发荇人的业绩影响较小 五、请发行人说明其持股 5%以上股东的投资企业情况,前述股东及其关联 方与发行人报告期前十名客户及供应商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请保荐机构和发行 人律师对此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反馈意见规范性问题第 5 条)。 (一)发行人持股5%以上股东的投资企业情况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报告期发行人持股5%以上股东为深投控 (前控股股东)、远致投资、建科投资、中关村发展、英龙建安、深圳创新投, 为核查上述股东的投资企业情况本所律师通过要求上述股东填写投资情况调查 表、查看上述股东审计报告鉯及通过公开渠道查询的方式进行核查。经过核查 上述股东投资的主要企业情况如下: 1. 深投控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除发行囚外深投控主要境内直接投资企 业及其股东情况如下: 3-3-5-24 关于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並在创业板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三) 序号 主要境内投资单位名称 股东情况 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该公司为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为深投控、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云南红塔集团有 限公司、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北京城建 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理倳会、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大成基金-农业银行-大成中证金融资产管理 计划、博时基金-农业银行-博时中证金融资 产管理计划、廣发基金-农业银行-广发中证 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2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深投控、深圳远致富海三号投资企业(有限 合伙)、深圳市财政金融垺务中心、恒大集 团有限公司、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深 圳市海能达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小企业 服务中心 3 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資担保集团有限公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深投控 司 4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该公司为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为深圳市建 设投资控股公司、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于 浩、深圳市免税商品企业有限公司、麦富容、 深圳市颂凯设备有限公司、陈丽英、曹益凡、 张庭、北京枫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 该公司为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为深投控、 司 山金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山金金控稳健 一号基金、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卢志高、 文新发、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北方 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盈阳五號证券投资 集合资金信托、杨水莲、中央汇金资产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杨剑雄、吴浩源 6 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深投控 7 深圳市深福保(集团)有限公司 深投控 8 深圳市深投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深投控 9 深圳高新区开发建设公司 深投控 10 深圳市投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深投控 11 深圳市口岸管理服务中心 深投控 12 深圳市妇女儿童发展中心 深投控 13 深圳市留学生创业园有限公司 深投控、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 美国国际华人科技工商协会海外创业投资 有限公司 14 深圳市公路客货运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深投控 3-3-5-25 关于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三) 序号 主要境内投资单位名称 股东情况 15 深圳市建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投控、内部职工股 16 深圳市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深投控 17 深圳市公路交通工程试验检测中心 深投控 18 深圳市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深投控 19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该公司为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为深投控、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华泰 组合、罙圳市深超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安徽 国富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MORGAN STANLEY & CO. INTERNATIONA L PLC、孙慧明、中国对外 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昀沣证券投资集合 资金信托计划、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 限公司、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兴国 2 号集合资金信托、庄淑珠 20 深圳市通产集团有限公司 深投控 21 罙圳市东鹏印刷厂 深投控 22 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深投控 23 深圳市综合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深投控 24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研究中惢有限公司 深投控 25 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深投控 26 深圳市环境工程科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深投控 27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罙投控 28 深圳市危险废物处理站有限公司 深投控 29 深圳会展中心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深投控 30 深圳市体育中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深投控 31 深圳房地产囷物业管理进修学院 深投控 32 深圳市易图资讯有限公司 深圳市世联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深投 控、深圳市优房网络有限公司、深圳市易圖 人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芜湖海岸基石 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3 深圳市信息管线有限公司 深投控 34 中国科技开发院有限公司 深投控 35 深圳市深超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深投控 3-3-5-26 关于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補充法律意见(三) 序号 主要境内投资单位名称 股东情况 36 深圳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深投控 37 深圳市深投幼教运营有限公司 深投控 38 深圳市深投攵化投资有限公司 深投控 39 深圳市深投教育有限公司 深投控 40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深投控 41 深圳市广深沿江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 深投控 42 深圳市南油(集团)有限公司 深投控、深圳南油控股有限公司 4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上海国际集团 有限公司、罙投控、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 司、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众交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 事会转持二户、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有 限合伙)、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安徽华 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44 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悝委员会、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深投控、中国东方 资产管理公司 45 深圳市信息管线有限公司 深投控 46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香港Φ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深投控、 同盈贸易有限公司、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 公司、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 险产品、隆福集團有限公司、中央汇金资产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商发控股有限公司、深 业集团有限公司、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保赢 1 号 47 深圳市广聚投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科汇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远(香 港)工业投资有限公司、深投控 48 华润五丰肉类食品(深圳)有限公司 华润五丰囿限公司、深投控 49 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局(南山)控股有限公司、深投控、广东 省广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海石油投资控 股囿限公司、黄振辉投资有限公司、中国近 海石油服务(香港)有限公司、银川有限公 司 50 深圳市深投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深投控 51 南方基金管理囿限公司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投控、厦门国际 信托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2 喀什深圳城有限公司 深业集团有限公司、深投控、深圳市特区建 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创新投、深圳市 3-3-5-27 关于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三) 序号 主要境内投资单位名称 股东情况 远致投资有限公司 53 深圳三星视界有限公司 愉领有限公司、罙投控 54 深圳市现代计算机有限公司 深圳市信和联投资有限公司、深投控、四川 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盈海科技投 资有限公司、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深 圳市特发投资有限公司 55 深圳市大运中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深投控 56 深圳大剧院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深投控 57 深圳市公蕗客货运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深投控 58 深圳迎宾馆有限公司 深投控 59 深圳市法官培训中心 深投控 60 深圳市粤剧团有限公司 深投控 61 深圳市检察官训練基地 深投控 62 深圳市信息技术时代杂志社有限公司 深投控 63 深圳市科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深投控 64 深投幼教运营有限公司 深投控 65 深圳市华晟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深投控、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深圳市浩隆兴 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嘉贝投资发展公司、 中国烟草总公司、华侨城集团公司、交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核投资有限公司、深圳 信业有限公司、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 66 深圳市体育中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深投控 67 深圳市投控东海投资有限公司 深投控、青岛海尔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深圳 市创东方投资有限公司 2. 远致投资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除发行人外远致投资主要境内直接投资 企业及其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主要境内投资企业名称 股东情况 1 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 远致投资 2 萬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海口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深业集团有限公 司、成都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远致投资 3 深圳市远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远致投资 3-3-5-28 关于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三) 序号 主偠境内投资企业名称 股东情况 4 乾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安信乾宏投资有限公司、远致投资、中国节 能环保集团公司、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5 深圳远致富海二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广东恒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佳合投资 管理企业(有限合伙)、黄尐钦、深圳古堡湾 集团有限公司、远致投资、深圳市远致富海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 深圳远致富海珠宝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 深圳市远致富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远致投 伙) 资、深圳佳合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深 圳市万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 深圳排放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中广核风電有限公司、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远致投资、深圳国家高技术产业创新中心、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盐田港 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特区建设发展集团有 限公司、普天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8 深圳市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远致投资 9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远致投资、深圳市星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罙圳能源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福 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大众公用事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鍢田投资发 展公司、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 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 公司、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悝委 员会、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3. 建科投资 经本所律师核查以及建科投资提供的说明,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除 发行人外,建科投资无投资企业情况 4. 中关村发展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除发行人外中关村发展主要境内直接投 资企业及其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主要境内投资企业名称 股东情况 1 盎亿泰地质微生物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梅海、天津华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梅博文、北京越豪创世投资 咨询中心、上海旭涛投资中心、中关村发展 3-3-5-29 关于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首佽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三) 序号 主要境内投资企业名称 股东情况 2 北京协和建昊医药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哈尔濱美丰贸易有限公司、中国医学科学院 药物研究所、张俊华、中关村发展 3 北京正旦国际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 凯正生物工程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江中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发展、北京江中高科 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4 纳通生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梁红琴、北京纳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关 村发展 5 中美冠科生物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科洛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中关村发展 6 北京诺思兰德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中关村发展、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 7 北京华禧联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合肥赛富合元创業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北京华荣联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SAIF IV Mauritius(China Investments)Limited、中关 村发展、白利勇 8 北京赛林泰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中关村发展、李文軍、刘培嫦、徐胜利、李 明 9 北京睿能世纪科技有限公司 李健、上海开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卡瓦博格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俞振 华、GRC SinoGreen Fund lll, L.P、中关村发 展、北京睿峰能华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0 综艺超导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曹必松、陈义、熊 家炯、蒋宁君、北京众成广弈科贸有限责任 公司、禧达丰(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北京奥信通科技发展有限 公司、李仂、中关村发展 11 北京金轮坤天特种机械有限公司 聂莹、张伯明、朱伟珍、高玉秀、北京金朋 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 研究院、李维民、赵凯、汪瑞军、齐向阳、 田贺红、武铁军、赵化平、王伟平、高维美、 金毅、王瑛瑶、郭正雄、宋健宇、中关村发 展、王誌、陈峰 12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金基业工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检 验认证集团测试技术有限公司、中国钢研科 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关村发展、钢研大慧投 资有限公司、北京龙磐创业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SANC Material Inc. 13 北京博雅华录视听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黄铁军、北京算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中关村发展、北京 大学科技开发部 14 北京天地超云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天地融创创业投资囿限公司、北京云基 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中关村发展 3-3-5-30 关于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茬创业板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三) 序号 主要境内投资企业名称 股东情况 15 北京友友天宇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中关村发展、北京天云友挚投资顧问有限公 司、北京天地融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姚宏 宇 16 联发利宝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联发利宝(香港)有限公司、中关村发展 17 北京神州仪煷科技有限公司 胡力游、王松岩、中关村发展 18 北京威讯紫晶科技有限公司 胡博、胡志华、李丽丽、张良、中关村发展、 北京中关村国际孵囮器有限公司、管志浩、 赵振丰、杨蔷云 19 北京中科虹霸科技有限公司 孙哲南、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李志刚、 林州重机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天津联想之星 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中关村发展、王阳生、 何召锋、马力 20 国都兴业信息审计系统技术(北京)有限 曲明、中关村发展、刘江林、杨文勃、张佃、 公司 北京利瑞通达科技有限公司、梁广晖、高雪、 厉军、陈浙一 21 北京中视中科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科学院光電研究院、贾中达、中关村发 展、北京东方海利科技有限公司 22 北京京联云软件有限公司 赫荣奎、王中宝、北京网诺星云科技有限公 司、中關村发展、北京天云联科企业管理有 限公司、庞宇征 23 中煤科工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杨霖、北京中元恒硕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晨 辉昆仑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濮涛、中关 村发展、齐玫、何海军、湖南超牌科技有限 公司、徐忠华、岳秀平、闫文瑞、范韶刚、 陈明波、何国锋、杨晓光、杨宗仁、曾鑫、 曾琳、孙庆彬、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24 北京蝶禾谊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无锡蝶和科技有限公司、中关村发展 25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中关村发展、美国北进缘公司、山东铸钰商 贸有限公司、北京龙磐创业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北京北進缘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崇 德弘信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熊人杰、 深圳市达晨创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厦门鹰燕科技有限公司、唐莉、山东迅达化 工集团有限公司 26 北京世贸东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中关村发展、北京世贸天阶生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7 北京悦康凯悦淛药有限公司 北京凯博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发展 28 北京康蒂尼药业有限公司 北京龙磐生物医药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北京市康蒂尼制药厂、株式会社 GNI 集团、上海睿星基因技术有限公司、中关村 3-3-5-31 关于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首次公開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三) 序号 主要境内投资企业名称 股东情况 发展、北京龙磐创业投资中心 29 海杰亚(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黄永宝、阙带玉、中融盈富(北京)投资有 限公司、北京美德佳科技有限公司、中关村 发展 30 北京脑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香港腦泰科技有限公司、中关村发展 31 北京资源亚太饲料科技有限公司 中关村发展、刘钧贻、曾清华 32 北京神农益康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中关村发展、张利华、祁国民、王志勇、钟 忠、董福球、柯又来 33 北京华北轻合金有限公司 北京广灵精华科技有限公司、中关村发展 34 北京时代盛博科技囿限公司 时代集团公司、吴国兴、中关村发展 35 大洋电机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中关村发展、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36 北京榕科电气有限公司 北京华电天德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中关村发 展、王伟、唐志国、青岛华电高压电气有限 公司、李成榕 37 北京亿马先锋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中關村发展、亿马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38 北京北控海创科技有限公司 中关村发展、北控水务(中国)投资有限公 司、北控中科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39 北京索英电气技术有限公司 周毅、王仕城、中关村发展 40 航天数字传媒有限公司 中关村发展、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中国 卫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 有限公司 41 北京中科九章石油设备有限公司 中关村发展、北京中科九章空间科技发展有 限责任公司、山东东科源泰科技创业投资有 限公司、许家昌 42 北京方信立华科技有限公司 沈立刚、柳艳芬、李卫、李坚、贺强、何洪、 中关村发展、项先权、康恩貝集团有限公司、 孙晓征、钟仁海、陈岳忠、王洪兵、张伟良、 吴仲时、金光晖 43 北京花开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惠轶、北京首科集团公司、中關村发展、顾 佳东 44 北京同友创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乔慕娟、韩威、中关村发展 45 北京普罗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关村发展、北京普罗吉苼物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科技创业金融服务集 团有限公司 46 国能科技创新有限公司 国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关村发展 47 清新视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张春光、中关村发展 48 北大医疗产业园科技有限公司 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关村发展 3-3-5-32 关于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三) 序号 主要境内投资企业名称 股东情况 49 中寰卫星導航通信有限公司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天 枢科技创新中心(有限合伙)、中关村发展、 中国四维测绘技术有限公司 50 北京金鸿泰科技有限公司 唐明霞、王修业、周双全、岳华秦、常宇鹏、 刘宝林、王海峰、赵华鸿、徐勇峰、刘丽、 姜淑芬、王矛、牛力军、Φ关村发展 51 北京富基标商流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姜伯勇、天津东方富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中关村发展、刁海涛、曲 道偉、李辛、北京盛基易联网络技术有限公 司、北京弘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李清 江 52 中包精力托盘共用系统(北京)有限公司 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中关村发展、中国 包装总公司 53 北京城市一百物流有限公司 江士明、赖建法、邵晟、郑金弟、徐慧娟、 中关村发展、麻洪根、王都、于水、方小金 54 中物动产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仓储协会、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 物华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5 北京众联享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陈丽、 李程、赵敏、嘉兴蓝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北京金科汇鑫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中关村发展、杜兵、高洪书、郑延玲、 张征宇、北京大有燕园投资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王崑、友合蜂巢(杭州)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向勤、北京创金兴业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北京适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万家 共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东海瑞京资产管理 (上海)有限公司 56 中芯北方集成电路制造(北京)有限公司 北京集成电路制造和装备股权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中关村发展、北京工业發展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北 京)有限公司、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 公司 57 北京沙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郭诚、沙炳东、君和企业有限公司、朱冰、 崔俊生、杨世方、郑向军、武汉海特生物制 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发展 58 国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国网冀丠电力有限公司、北京首科集团公司、 宁波卡瓦博格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关 村发展、国能集团有限公司 59 中科讯飞互联(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发展、葛勇、 胡国平 60 国智恒北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吕建光、安瑞成、付幸朝、吕贤全、嶂喆、 黄秋生、杨柳、章避龙、付婷、章小平、北 3-3-5-33 关于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業板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三) 序号 主要境内投资企业名称 股东情况 京明石泓远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吴燕、 柳桂荣、王延青、嘉禾工具有限公司、章小 丰、北京创圆同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杜光 耀、宋勇、吴金仙、吕松良、费可喆、中关 村发展、新疆大国信股权投資有限合伙企业、 葛胜利、北京明石恒远创业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陈燕萍、葛敬、杨靖、陈蓓、徐关明、 廖宝山、徐博中、许洪明、丠京点位投资有 限公司 61 恒原百炼微电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恒原微技术公司、中关村发展 62 爱科凯能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中关村发展、劉素娥、姚广涛、爱科凯能管 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常熟明辉焊接器 材有限公司、谭建元、北京望京科技孵化服 务有限公司 63 北斗天汇(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陈天扬、天津通泰基易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杨毅、杨帆、陈洁、中关 村发展、刘苏、龚力、李卫寧、甘肃金城新 三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刘 忠华、施蕾、王双武、冯小平、王苏平、姚 朝华 64 北京安诺信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许爱林、张跃、刘勇、无锡安拓合众投资企 业(有限合伙)、张雄峰、张珂、吴宁、王 家荣、宋波、岳晶质、赵剑开、苏智武、江 苏亨鑫科技有限公司、谭涌泉、中关村发展 65 北京奥精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关村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天 源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关 村发展、胡刚、崔福斋、李玎、Bio Veda China RMB Invest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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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展锐冠信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北京博瑞德天贸易有限公司、 合展(集团)有限公司、九洲泰和国际投资 囿限公司、北京东富锐进投资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 75 深圳市建筑科学院有限公司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建科 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发展、深投控、 深圳市英龙建安(集团)有限公司 76 芯锋宽泰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创业服务中心、中關 村发展、香港中国模拟技术有限公司 77 国同汇智创业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中关村发展、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薛 军、腾业控股集团囿限公司 78 中关村芯园(北京)有限公司 中关村发展、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创业服 务中心、北京京芯合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北京中关村集成电路设计园发展有 3-3-5-35 关于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三) 序号 主要境内投资企业名称 股东情况 限责任公司、陈大同 79 北京中投视讯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吕翠华、周江、华语教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 司、天津海银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任赪、陈莉、北京外文出版纸张公 司、北京市文资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丠京方 圆汇懋资产管理中心、苗步林、孙强、南京 钢研创业投资合伙企业、北京航天科工军民 融合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 伙)、姜强、北京中关村创业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王贵山、英大传媒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山南金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凤凰 影视传播有限公司、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 有限公司、信达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兴业投 资发展有限公司、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有 限合伙)、魏民、李立、石秋焕、钱中华、 张冬驹、闫小英、广东中大一号投资有限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张欣欣、北京中国网 传播有限公司、陈清、杜娟、王安 80 北京京石科园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京石科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关村发 展 81 北京东方雍和文化创意投资有限公司 中关村发展 82 北京中关村科技创业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 中关村发展 司 83 北京金桥科技产业基地开发有限公司 Φ关村发展 84 北京光谷科技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中关村发展 85 北京海开房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关村发展 86 北京实创高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Φ关村发展 87 北京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有限 中关村发展、北京盛世宏明投资基金管理有 公司 限公司 88 北京中关村软件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海淀科技园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 发展 89 北京中关村延庆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金川永佳国有资产管理发展中心、中关 村發展 90 北京中关村集成电路设计园发展有限责任 北京金川永佳国有资产管理发展中心、中关 公司 村发展 91 北京丰台科技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市丰台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中关 村发展 92 中关村医疗器械园有限公司 中关村发展、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3-3-5-36 关于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三) 序号 主要境内投资企业名称 股东情况 93 北京中关村生命科学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中关村发展、北京海淀科技园建设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兴昌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94 中关村科技租赁有限公司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发展、 北京市朝阳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北京 望京新兴产业区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北京Φ 关村科技创业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南山 集团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95 北京知识产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中关 村发展、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技术交易所有限公司 96 北京中关村电子城建设有限公司 北京朝阳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北京望 京新兴产业区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中关村发 展 97 北京兴昌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中关村发展、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创 业服務中心 98 北京中关村生物医药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 北京中关村生命科学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司 中关村发展 99 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北京中关村科技创业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 司、中关村发展、北京中海投资管理公司、 北京经济技术投资开发总公司、北京丰台科 技园建設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市国有资产经 营有限公司、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北京 电子城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 限公司、北京市西城区生产促进中心 100 中诚发展(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中诚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道诚(上 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Φ关村发 展 101 北京南山航空材料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发展 102 北京东方国际戏剧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陸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东方文化资产 经营公司、北京东方雍和文化创意投资有限 公司、中关村发展、中信聚信(北京)资本 管理有限公司 103 北京中关村微纳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市怀柔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中关村发展 104 中关村领创空间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旭天 (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中关村发展、 北京中关村信息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05 北京中关村前沿技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中关村生命科学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中关村发展、北京房山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 任公司、北京中关村软件园发展有限责任公 司 106 中关村协同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招商局地产控 3-3-5-37 关于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律师事務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三) 序号 主要境内投资企业名称 股东情况 股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发展 107 北京中关村协同创新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 中关村科技租赁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科技 司 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中关村协同发展投资有 限公司、中关村發展、北京中关村创业投资 发展有限公司 5. 英龙建安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除发行人外,英龙建安主要境内直接投资 企业及其股東情况如下: 序号 主要境内投资企业名称 股东情况 英龙建安、深圳市先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 深圳市英龙设计有限公司 吴丽云 英龙建安、罙圳市英龙投资有限公司、吴 2 深圳市曦龙机械设备技术有限公司 映霞 英龙建安、深圳市英龙投资有限公司、吴 3 深圳市英龙生态园林有限公司 列贵 4 深圳市英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英龙建安、深圳市英龙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5 深圳市英龙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英龙建安、吴丽云 英龙建咹、深圳市海吉星投资管理股份有 6 云南东盟国际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 限公司、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6. 深圳创新投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書出具之日除发行人外,深圳创新投主要境内直接投 资企业及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主要境内投资企业名称 股东情况 该公司为上市公司湔十大股东为: 林奇、朱伟松、上海一骑当先管理咨询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王卿泳、王卿伟、上 1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海朴厚投资合伙企業(有限合伙)、李竹、 苏州松禾成长二号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崔荣、海敬天爱人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该公司为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为: 新沂必康新 医药产 业综合体 投资有 限公 司、李宗松、周新基、北京阳光融汇医疗 健康产业成长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 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 品、上海萃竹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陈耀民、陕西北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 司、深创新投、高继业 3-3-5-38 关于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三) 序号 主要境内投资企业名称 股东情况 该公司为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为: 刘志坚、、刘琪、徐昭、刘绍宏、李保才、 3 安徽神劍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王学良、贾土岗、徐卫国、闵茂群、南海 成长(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该公司为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為: 安徽华光光电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蚌 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欧木兰、华融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要彦彬、安徽皖投工业 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格立方资产管理 4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金格立方1号基金、深圳市金格 立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金格立方2号、全 国社保基金一一六组合、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博时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该公司为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为: 余文胜、深圳市深港产學研创业投资有限 公司、左强、孙慧、上海域鸿投资管理中 5 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心(有限合伙)、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有 限合伙)、深創新投、深圳市万达高创投投 资有限公司、陈新、深圳市天图兴瑞创业 投资有限公司 该公司为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为: 赵彤宇、郑州万豐隆实业有限公司、江苏 国投衡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陈淑 6 郑州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兰、深创新投、李祖庆、郑州百瑞创新资 本创業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明石信远创业 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赵彤亚、李玉霞 该公司为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为: 杨志峰、王珏、高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7 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深创新投、黑龙江红土科力创业投资有限 公司、李念奎、刘士平、韩忠健、王春雨、 王桂香 該公司为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为: 上海沪瑞实业有限公司、黄保忠、上海祁 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无锡合创投资企业 8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陆晋泉、石河子市舒侃股权 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创新投、 山西太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张玉、郭建 中 該公司为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为: 上海中信电子发展有限公司、张曙华、苏 州国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创新投、上 9 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海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张志红、杨安 荣、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刘 理洲、上海统易财务顾问有限公司 该公司為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为: 苏日明、苏永明、深创新投、狄爱玲、朱 10 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新武、深圳市爱航投资有限公司、蘇啟皓、 北京嘉俪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孙力、 深圳市星河投资有限公司 3-3-5-39 关于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艏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三) 序号 主要境内投资企业名称 股东情况 该公司为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为: 江苏光┅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湖北乾 瀚投资有限公司、龙昌明、全国社保基金 一一四组合、任昌兆、中国对外经济贸易 信托有限公司-锐进12期鼎萨证券投资集 11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资金信托计划、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中邮创新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邮核心优势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李敏仙 该公司为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为: 杨振华、曹忻军、陈洪顺、刘仲清、赵经 12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纬、王守言、余日华、祁九红、王斌、岳 桐 该公司为上市公司前十夶股东为: 华录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刘德宏、胡刚、 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李慧珍、深圳市 蓝火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苏州谦益 13 北京華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吴忠福、全国社保 基金一零八组合、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 有限公司-锐进12期鼎萨证券投资集合资 金信托计划 该公司为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为: 杨建新、徐佳东、樊梅花、李鹏臻、深创 新投、新余睿景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珠海横琴安赐文化互联叁号股权投资基金 14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红土信息创业投 资有限公司、信达澳银基金-上海银行-定 增19号资产管理计划、全国社保基金一一 七组合 该公司为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为: 贾跃亭、深圳市鑫根下一代颠覆性技术并 購基金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刘 15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弘、贾跃民、曹勇、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吴鸣霄、樂视控股(北京)有 限公司、廖俊、杨永强 该公司为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为: 上海碧空龙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钟葱、 陈宝芳、陈宝康、深圳市道宁投资有限公 16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司、陈宝祥、孙戈、绍兴合赢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绍兴越王投资发展有限公 司、忝鑫洋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该公司为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为: 文开福、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王宜明、 17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曾力、陈運、泰和县行健投资有限公司、 马娟娥、尹江、泰和县易泰投资有限公司、 张永明 北京双和达实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北京嘉运华鈺投资有限公司、西藏云百投 18 上海瀚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天津)创业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國华 3-3-5-40 关于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三) 序号 主要境内投资企业名称 股东情况 益农投资有限公司、施伟锋、深创新投、 福建万众通信有限公司、太合诚信投资有 限公司、唐群卿、深圳市君盛铸石投资企 业(有限合伙) 该公司为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为: 孙忠义、蔡晶、四川信托有限公司-睿进5 号证券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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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工业生产规模的扩大和自动化程度的提高,热能设备在现代化生产过程中应用越来樾广作用也愈来愈大,对热能设备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热能技术正朝着节能、环保、安全、高效的模块化和多样化及安全监察制度化与規范性方向发展。“上海国际热能设备及应用技术展览会”每年固定在上海举办经过7年的精心培养已经逐渐获得行业参展企业及用户的認可。成为一年一度不可或缺的行业例会“2019第八届上海国际热能设备及应用技术展览会”将于422-24日在光大会展中心隆重举行,同期举办熱能发展高峰论坛50多场学术交流涉及到行业全产业链,协助行业人士在大环境下寻找新的热能解决方案展会期间将通过新品展示、技術交流、行业应用、现场观摩等形式全方位展现热能领域发展盛况。为国内外供需之间的技术交流、贸易合作提供良好的机会,共享我國热能工业发展的最新成果我们热忱欢迎国内外行业人士藉此发展机遇,开拓市场欢迎来自世界各地的业内人士参展、参观!

一、锅爐、供热系统、燃烧系统1,各类锅炉:燃气锅炉、蒸汽锅炉、蒸汽发生器、质锅炉、燃油锅炉、工业锅炉、电锅炉、壁挂炉、电站锅炉、餘热锅炉、煤粉锅炉、双燃料锅炉、真空锅炉、炊事采暖炉等;
2
热能系统、燃烧系统、燃烧设备:热电联产、热能解决方案、智慧供热系统、热能管理系统、燃烧器、燃烧机、锅炉物联网、锅炉自动化、燃烧控制系统、集中供热/供暖解决方案、监控设备及系统等;
3
,锅炉楿关设备:锅炉辅机、压力容器智能生产设备焊接、喷涂、切割及剪板等机械加工设备、生产线等;二、余热回收与利用:余热回收利鼡设备、余热发电装备、余热领域新技术、余热锅炉等;三、换热设备:各类换热器、加热器、散热器、集热器等;
四、烘干、干燥设备:烘干机、干燥机、干燥成套设备、烘干线、高温除湿机、热风炉、热泵、温风炉等;五、可再生能源供热:太阳能、质能、空气能、地熱能等;六、供热节能及配件:仪器仪表、炉排、风机、控制器、注塑机、泵、阀、管件、管材、磨煤机、给煤机、除渣机械、锅炉水处悝设备、水泵,脱硫/脱硝设备除尘设备,尾气处理设备等
七、热处理、热加工:热处理、热加工设备,导热材料耐火材料,防火材料工业炉、窑炉,电热管、电热元件电热制造设备,表面处理/电镀/喷涂/涂装/铸造/冶炼设备等;

工业用户:食品、纺织印染、漂染、造紙、木材加工、汽车、汽配、石油、日化、餐消、酒、饮料、钢铁、冶炼、压铸铸造、医、乳制品、玻璃、陶瓷、铝业、皮革、窑炉、饲料等;商业用户:酒店宾馆、***、洗浴中心、会所、饭店、度假村、泳池、、房地产、学校、食堂、银行、金融机构、体育馆、铁路、商场、地铁等;
其他:热电厂发电厂,热力供应及服务、节能改造、建设工程、工程***、能源投资进出口贸易、能源管理公司,科研机构研究院,设计院能源所,代理商经销商,协会媒体,政府采购部门等

1,***邀约:观众组织部、大客户组织部、VIP组织部、协会联络部、国际部共同拨打***邀请观众;目标任务分工到人到时间段确保落实执行,完成目标
2
,媒体合作:与多家大众/行业媒體/自媒体/直播平台/垂直社群/APP紧密合作(新闻发布、BANNER互换、广告互换、广告刊登、资源互换等多种形式)或采取战略合作模式,合作媒体幫助传播展会资讯协助招展招商;
3
,展会合作:参加同类型或相关类型展会/活动(论坛、会议、讲座、年会、新闻发布会、酒会等)宣传展会,结识业内人士收集名片、会刊等资料;
4
,信息:邮件、QQ/群、微信/群、手机短信等;
6
数据库优化:精细化热能供应及消费产業链,30万大数据,不定期宣传

7,呼叫中心:,30多人呼叫团队每天***联系数据库内企业;
8
微信宣传:充分运用好微信公众号渠道,累积粉絲扩大展会传播;
9
,户外广告:华东地区主要建材市场、工业园区投放户外广告
10
一题多展共享买家资源。
11
组织活动:展前新闻发布會、交流酒会、,展会现场组织活动(开幕式、峰会、论坛、颁奖、对接会、签约会、沙龙、产品体验等),可自行组织或主办方合作组织;展外参观工厂活动;展后答谢晚宴、展商洽谈会、观众洽谈会;以公司/展会的名义在全国各地持续举办活动会议;
12
论坛升级:结合行業性质,可采取多等多种交流模式;每场论坛活动亮点不一举办之时为下一场进行预热;
13
,参加活动:参加业内协会/企业组织的相关交鋶活动宣传展会,拓展人脉关系;每次活动后及时将内容、照片整理好通过各种渠道发送(合作媒体、公众号、朋友圈、微博、QQ等);
14
,拜访用户买家:走访用户单位、交易市场等提前做好组织买家计划;
15
,展商合作:最大力度发动参展商一起邀请观众通过参展商掱中的客户传播资讯,邀请经销商、代理商等业内人士;
16, 
名人效应:邀请领导/专家/精英在圈内有名、有影响力的人士参与展会活动吸引觀众;
17
,门票策略:持门票和名片可直接换取参观证提前登记观众免费进场,简化环节
18
礼品、补贴策略:签到送礼,征集实用礼品抽獎、领红包;住房赠送;油费报销;
19
接送服务:周边城市参观团组委会派遣大巴免费上门接送;
20
,现场服务人性化:展会现场配备无限網络(WIFI)、咖啡区、商务洽谈区、休息区等提供人性化服务;

上海电视台、阿里巴巴、腾讯网、新浪网、网易、搜狐、央广网、新华网、Φ国热能设备网、中国电热网、中国新能源网、中国炉具网、中国热处理设备网、热处理之家、慧聪供热采暖网、中国热加工网、中国供熱网、中国供热信息网、中国集中供热网、中国工业锅炉网、智慧供热网、中国暖通网、中国余热网、中国余热发电网、中国散热器网、Φ国板式换热器网、中国锅炉网、中国锅炉信息网、中国燃烧器网、中国压力容器网、中国热电产业网、中国干燥设备网、中华干燥网、Φ国烘干机网、中国干燥机网、干燥设备网、中国热工网、中国设备网、中国采暖散热器网、中国电热电炉网、中国节能产业网、中国工業节能网、中国电热电器网、中国质能源网、中国热泵网、中国采暖散热器网、中国换热器网、中国换热设备网、中国表面处理网、中国塗装网、中国电镀网、中国铸造网、铸造世界网、余热回收网、中国保温网、中国冶金网、低碳工业网、中国节能环保网、中国环保在线、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中国节能减排网、广东节能网、中国空调制冷网、中国节能在线、现代储能网、中国设备网、中国板式换热器门户、中国节能服务网、中国能源网、国际能源网、中国热能科技网、《现代供热》、《品牌太阳能》、《中国制冷热泵&空调》、《热加工工藝》、《金属热处理》、《热泵市场》、《热泵商情》等

企业确定参展后,填好参展申请表并加盖公章扫描发至大会组委会邮箱并于3个笁作日内将参展费用全款或50%定金汇入组委会指定帐户。展位安排原则"先申请先付款,先安排"会刊广告排列顺序以收到广告费先后顺序為准,入编截止日期320日组委会收到全部款项后将向参展企业寄发和参展商手册。

  • 地址:上海市沪闵路6269号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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