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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女友在安踏店上班,低薪850+0.7%(不包吃住)今天和老板和离职后的员工说要辞职,老板和离职后的员工给我结算工资如下:850+0.007*27572(本月业绩)-442(两套工作服)-85(重感冒时请三天工资)=516
我想请問下,辞职老板和离职后的员工要我买下工作服合理吗?两套工作服都是秋天才能穿的(比较薄),而且是同一款式的,我买来干嘛?大冬天的也穿这么薄的工作服.这样子扣来扣去的,再去掉一个月吃饭住宿还要我活吗?面试时也只说做满半年就归还压金,我都做了近一年了还要扣我工服的钱.扣442え,我得一个月多卖6万多元的服装.特此向律师咨询,希望得到答复,谢谢! 问题补充: 工作近一年了,老板和离职后的员工也未和我签定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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