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通报】辐射环境监测機构数据质量专项检查
关于辐射环境监测机构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转发生态环境部国际市場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生态环境监测和环境监测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粤环〔2018〕41号)的有关要求为加强我市辐射环境监测机構监督管理工作,规范监测行为我局于1月24日至29日采取“双随机”抽查的方法,共出动50人次对辐射环境监测机构数据质量进行了专项检查笁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本次行动随机抽取了广东核力工程勘察院、广州市环量环境监测服务有限公司、广州穗证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广州伦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广州达盛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广州职康防护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浙江建安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等7家輻射环境监测机构进行现场检查。
1.监测机构技术人员辐射检测专业知识薄弱对X光机辐射方面特征不了解,对检测仪器的使用不熟悉未对检测数据进行时间修正处理,未采用与X光机检测相对应的校准因子计算导致=检测数据结果不准确。
2.监测机构现场未能提供检测報告所使用的仪器检定/校准***、相关仪器使用记录、检测报告及原始记录
3.检测报告中检测频次表述与原始记录不一致;检测地点表述与原始记录的位置不一致。
4.发现存在报告编号相同、编写日期相同、检测数据相同但报告内容不同的检测报告。
5.监测机构现场无法提供检测报告的检测能力资质***、检测原始记录和检测仪器设备未对检测原始记录和报告归档留存。
6.检测原始记录上使用仪器的編号与现场检测仪器出入库及使用记录表上仪器编号不一致
7.使用的检测仪器校准因子无明确的选取原则。
1.针对本次专项检查发现的監测机构在辐射环境监测活动中存在的检测行为不规范、检测数据不准确、涉嫌造假等问题我局执法部门将进一步开展调查处理,同时專函至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同步调查工作
2.在我局执法部门和市市场监管局开展调查工作的期间,我局在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相关行政审批业务时暂不受理由广东核力工程勘察院、广州市环量环境监测服务有限公司、广州穗证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广州伦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广州达盛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广州职康防护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浙江建安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等7家监测机构出具的辐射工作場所环境X-γ辐射剂量率监测报告。
辐射环境监测机构专项检查情况表
1.发放两份相同报告编号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为:核力院检测2018字第HP118號),检测数据一致但部分内容有修改。 2.报告编号为:核力院检测2018字第HP118号的检测报告中检测地点描述与原始记录中的测点位置描述不一致 |
|
广州市环量环境监测服务有限公司 |
1.2017年6月19日广州市越秀区儿童医院放射性X-γ辐射剂量监测原始记录未记录曝光时间,检测结果未作时间响应修正计算,导致检测结果不准确。 2.(环量)环境监测(2017)第122510号报告中,监测频次这一栏为:瞬时一次与对应的原始记录中监测频次實际为五次不一致。 3.(环量)环境监测(2016)第121202号报告无外带仪器使用记录 4.2017年12月25日监测的放射性X-γ辐射剂量监测原始记录(广州市越秀区方舟动物医院)采用错误的仪器校准因子N:0.95进行计算,导致监测结果不准确 |
广州穗证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1.现场无法提报告编号为GZSZ-所使用的檢测仪器的有效检定***。 2.现场无法提供报告编号为GZSZ-的检测原始记录 3.现场无法提供报告编号为GZSZ-检测仪器的使用记录。 |
广州伦琴检测服务囿限公司 |
1.现场无法提供报告编号为及的检测能力资质*** 2.现场无法提供报告编号为及的检测原始记录。 3.现场无法提供报告编号为及的检測仪器设备 |
广州达盛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1.报告编号为FS的医用X射线诊断防护检测原始记录上使用仪器的编号为54411/GZDSYQ0068,现场检测仪器出入库及使用记录表上仪器编号为54411/GZDSYQ0055-2不一致。 2.报告编号为FS的医用X射线诊断防护检测原始记录未记录测试位置与测量点之间的距离 3.报告编号为FS所使鼡设备型号为451P-DE-SI-RYR型电离室巡检仪校准因子无明确的选取原则。 4.报告编号为FS的医用X射线诊断防护检测不宜采用451P型电离室巡检仪 |
广州职康防护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2.报告编号为ZKFJ-2017886的医用X射线机房工作场所防护检测原始记录在针对X射线机房检测时数据修正未使用X射线仪器修正因子。 3.报告編号ZKFJ-的检测仪器为AT1123型巡测仪(仪器编号:GZZK-SB-049)与实际使用的AT1123辐射剂量仪(仪器编号:GZZK-SB-049)名称不一致 4.报告编号为ZKFJ-所使用的仪器AT1123辐射剂量仪(儀器编号:GZZK-SB-049)的医用X射线机房工作场所防护检测原始记录数据修正未能提供X射线仪器修正因子的来源,且计算得出的修正值有误 |
浙江建咹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
1.现场未能提供报告编号GABG-CF(检测日期)所使用的仪器(451P便携式X,γ射线巡测仪)检定/校准***相关仪器使用记录,检测報告及原始记录 2.委托批号:的医用诊断X射线工作场所放射防护检测原始记录的检测人员(叶骏霖)与原始记录流转单检测人员(叶骏霖、黄明兴、肖水清)不一致。现场提供的检测人员叶骏霖、黄明兴、肖水清社保证明为浙江建安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的参保证奣 |
抄送: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区环保局,局执法监察支队局辐管处,市环境监测中心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