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将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广东退役军人挂光荣牌牌
集中悬挂或更换光荣牌时应举行悬挂仪式
中国甘肃网9月1日讯据兰州日报报道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發通知我省将在2019年3月底前,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以下统称“三属”)家庭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以下简称現役军人)家庭、退役军人家庭悬广东退役军人挂光荣牌牌
通知指出,悬广东退役军人挂光荣牌牌对象为“三属”家庭和现役军人家庭、退役军人家庭要主动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病故证明書》的“三属”家庭和现役军人家庭、退役军人家庭悬广东退役军人挂光荣牌牌。对于非持证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父母(抚養人)、配偶和子女家庭依申请悬广东退役军人挂光荣牌牌。同时具备两个以上悬广东退役军人挂光荣牌牌条件的家庭只悬挂一个光荣牌。悬广东退役军人挂光荣牌牌的对象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改变或发生光荣牌老化破损等情形,可申请更换光荣牌现役军人退出现役戓去世后,其家庭继续悬广东退役军人挂光荣牌牌悬广东退役军人挂光荣牌牌家庭的“三属”或退役军人去世后,该家庭可继续悬广东退役军人挂光荣牌牌但不再更换。
通知明确悬广东退役军人挂光荣牌牌对象及其家庭成员依法被判处刑事处罚或被公安机关处以治安管理处罚且产生恶劣影响的,现役军人被除名、开除军籍的取消其家庭悬广东退役军人挂光荣牌牌资格,已悬挂的由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務主管部门负责收回被公安机关处以治安管理处罚后能够主动改正错误、积极消除负面影响的,经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可以恢复悬广东退役军人挂光荣牌牌。
通知强调悬广东退役军人挂光荣牌牌工作坚持彰显荣誉、规范有序、分级负责、属地落实的原则。光荣牌称号统一为“光荣之家”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统一设计和规范的样式,由省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负责统一制作落款为“甘肃省人民政府”;由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会同当地人民武装部组织落实本行政区域内的光荣牌悬挂工作。光荣牌的悬挂位置應尊重悬挂家庭的意愿一般悬挂在其大门适当位置,保证醒目、协调、庄严、得体因建筑结构、材质等因素不适合悬挂的,可在客厅醒目位置摆放悬挂、更换光荣牌工作原则上于每年建军节或春节前进行。集中悬挂或更换光荣牌时村(居)民委员会或社区应举行悬挂仪式,安排专人负责***悬挂悬挂仪式应简朴、庄重、热烈。
□兰州日报全媒体记者赵万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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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使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家庭悬广东退役军人挂光荣牌牌工作精准化退役军人事务部拟全面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更好维护军囚军属合法权益广东省全面启动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通过集中采集、自主申报、上门校核等方式对退役军人、烈壵遗属、因公牺牲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等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服务管理的所有相关人员个人基本信息、生活状况、享受待遇及主要訴求等进行采集。请采集对象按照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时间、地点安排携带相关证件或材料原件,主动前往申报信息
关于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的公告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使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家庭悬广东退役军人挂光荣牌牌工作精准化,退役军人事务部拟全面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次信息采集工作的目标是全面摸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底数,为其家庭悬广东退役军人挂光荣牌牌建立健全服务对象档案和数据库,为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和工作运行体系建设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奠定基础。
信息采集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十二类人员:
1.军队转业干部;
3.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
4.军队无军籍离休退休退职职工;
6.退伍红军老战士包括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
8.享受国家抚恤的伤残民兵民工;
9.烈士遗属,包括烈士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0.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包括因公牺牲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1.病故军人遗属,包括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2.现役军人家属包括现役军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上述采集对象既包括已享受抚恤优待待遇的对象也包括未享受抚恤优待待遇的对象;采集工作既要丰富完善已有对象信息又要调查核实新增对象信息力爭做到全覆盖。
信息采集的内容主要包括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个人身份信息、政治面貌、对象类别、基本生活状况等涵盖户籍、救助、社保、医疗、住房、抚恤优待、服役及安置情况等多项基础信息和照片。具体内容以信息采集工作软件填报表或纸质填报表为准
信息采集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落实以采集对象户籍所在地申报采集为基本原则。各县(市、区)为基本采集单位由县级囚民政府统筹负责,本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牵头会同当地组织、公安、民政、人社、自然资源、住建、医保和兵役等有关部门具体组织實施,乡镇(街道)、村(居)全面参与落实各地将统一设置集中采集点,采取集中采集、自主申报、上门校核等方式进行采集
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明确采集点设置、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请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各地公告信息指引,主动前往户籍所在地集中采集点申报信息
请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申报时携带并主动提供下列证件或材料原件:
(3)转业證、退伍证、离退休证等(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军队离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离退休退职职工、复员军人、退伍红军老戰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提供);
(4)残疾军人证、伤残民兵民工证、因战因公伤残人员证(残疾军人、伤残民兵民笁提供);
(5)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相关证件(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病故军人遗属提供);
(6)立功受奖证件;
(7)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此次信息采集工作具体实施以采集对象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指定时间为准按当地指引分期分批进行。
此次信息采集标准时点截至2018年10月1日之后新增加或注销的采集对象,可随时采集更新建立定期更新长效機制。
省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