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人KTV酒后滋事 被法院禁止1姩内去酒吧网吧等
KTV酒后滋事俩男子接到法院禁止令: 一年内不许进夜总会、酒吧、网吧……
KTV内酒后滋事信阳两男子虽被法院判了缓刑,泹又多了一道“紧箍咒”:禁止在一年的缓刑考验期内进入夜总会、酒吧、迪厅、网吧、KTV等娱乐场所昨天,记者从信阳新县法院获悉 兩名被告人听到宣判后用疑惑的目光询问法官,经过一番释法方才明白禁止令包含的内容。
2015年11月20日晚被告人郑某某在KTV唱歌时因认为KTV老板黄某某不给“面子”与黄某某在KTV前台发生争执,被告人聂某某为发泄不满情绪动手打了黄某某两巴掌
陈某某(另案处理)以为郑某某、聂某某要闹事的情况下动手打了郑某某父亲两巴掌,并将前台烟灰缸摔碎
随即,被告人郑某某、聂某某与陈某某由言语冲突升级至肢体冲突被告人郑某某、聂某某及另外几名朋友与陈某某等人在KTV内发生追逐打架,并推搡追逐到大门外马路旁造成聂某某、徐某某轻伤。
新縣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郑某某、聂某某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导致二人轻伤的法律后果情节恶劣,二人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
综合犯罪事实、情节、社会危害程度、悔罪表现,参考社区矫正机构意见决定对两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宣告缓刑缓刑考验期1年。同时考虑到两名被告人此次是因在KTV内酒后滋事而引发犯罪如果将二被告人与引发其犯罪的场所相隔离,有利于社区矫正机关在缓刑期间对其进行有效管教预防再次犯罪。
郑报融媒记者 鲁燕 通讯员 余丽娟
《刑法》第72条第二款【禁止令的适用】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刑法》第77条第二款【缓刑的撤销】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