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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 1998 – 2010 Tencent. All Rights Reserved.> 正文 揭秘重庆黑老大发家史:势力渗入市民衣食住行 2009-11-16 16:39:19 南都周刊038期:黑帮生意
重庆,这个因水而兴的码头城市,骨子里有着深厚的袍哥江湖文化。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各个行业,黑恶势力的踪迹似乎更容易渗透、发展、壮大。即使一个小小的菜市场,在重庆,也有一个形象的说法,“肉有肉霸,鱼有鱼霸”,即使同为江湖一霸,也得分出个三六九等。
暴力、金钱、权力,三位一体,这就是黎强和一批黑老大发家的秘密。市场公平竞争的法则,在吃喝住性等民生关联度高的产业,被横扫的棍棒所取代,威逼恐吓、欺诈利诱变成了所谓成功的捷径。据重庆市警方披露的数据,单重庆高利贷逾300亿元,规模已占到重庆全年财政收入的1/3强。运输、放水、建筑、饮食,行业的方方面面,构成了重庆黑恶势力的江湖乱象。
然而,黑势力不是一天形成的。10月中旬开始,杨天庆、谢才萍、李义、黎强等涉黑团伙案件的开审,已经进行了四个月的重庆“打黑除恶”行动进入了第二阶段。随着庭审的展开,黑与白的交织同样令人触目惊心。
一个企业家的落马,对企业而言是一场灾难;对行业经济而言是一个或小或大的波澜;对全社会而言,则意味着需要一场制度上的反思。在重庆打黑风暴即将落幕时,我们试图从行业内部审视黑势力的形成、做大和覆灭。
黎强落马,重庆公交江湖仍在继续,行业格局是否生变尚不可知,但如果不深层次改变运作法则,这个行业仍将乱象迭生,“红顶黑商”仍会层出不穷。
黎强被捕的消息一传来,陈勇陷入了震惊和不解,协会里的一位民营老板在听到消息后,更是当场号啕大哭。
作为重庆市巴南区工商联的副会长,陈勇言及这位老领导,有些谨慎,“我不清楚他企业内部的事,但在工商联的两年时间里,他的确为民营企业的发展争取到了很多话语权。”
位于巴南区鱼轻路上的渝强公司总部照常运营,由于黎家在此次“打黑”中几乎被全部抓尽,公司暂由渝强旗下宏达公司的叶张平经理接手。重庆市公安局的专案组每日到渝强公司三楼办公,并禁止包括渝强员工在内的任何人入内。
51岁的黎强落马之后,重庆的民营运输企业陷入集体沉默。此前在政府取消7字头民营公交车时纷纷向媒体诉苦的老板们现在一律噤声。重庆江南公交公司总经理王成跃在***里告诉《南都周刊》的记者:“该说的都已经说过了,我们按照政府规定已经退出主城区公交行列,不再谈这方面问题。”
与民营公交公司失声相同步的是,国有的公交集团多条线路以低档车换高档车的形式悄然涨价,很多原价1元的公交车,起步价调整为1.5元,到终点站调整为3元到5元,最贵的是重庆大学城到主城区的公交车,起步价高达5元。
4月上旬,重庆市第33次常务会议通过了《重庆市深化主城区公交营运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其中规定,所有拥有“7字头”公交线路的民营企业必须在2009年5月31日前退出公交市场。
在今年5月接受《中国周刊》***采访时,黎强表态:“我支持政府的一切决定。”但不出两个月,黎强就因涉黑被抓捕。关于黎强涉黑案的导火索,《新民周刊》在报道中,在陈勇与《南都周刊》记者交谈中,一个被反复提及的说法是,“民营公交公司提出的收购要价达到1亿多元,与政府谈判时的态度非常强硬”,这被解读为利益集团对抗政令。
国营公交挑战者
渝强公司一度是重庆民营公交公司的一面旗帜,在国营公交公司十分强势的公交市场,黎强从来不掩饰不满与积怨,而二者的竞争也几乎贯穿在黎强的商海历程中。
实际上,渝强公司经营的7字头公交车仅为6辆,占重庆市所有公交车辆的1.5%,在所有5家企业中排名最末。渝强公司的实际主营范围是在巴南区和大学城,这两块区域渝强公司从1990年代就开始着手经营逐渐做强。
一位巴南民营企业老板认为:“民营公司和公交集团的矛盾由来已久,黎强的‘倒霉’更多源于他的倔强。”
2006年,渝强集团率先在769线路上将儿童免费乘车线从1.2米提升至1.3米,这在重庆市尚属首次。这个举措在当时被黎强解读成“民营公交对国有公交发起挑战”。
而他被指控黑社会的其中一条罪证,恰恰是他“控制客运市场,公然对抗国家对客运行业的正常管理秩序的意图日益明显”。
一个插曲是设想中的共创公司。2005年11月,黎强召集其他几家民营公交公司负责人,提议组建“共创公司”。公司章程中规定:如公司董事因执行公司事务、执行董事会决议的行为被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或拘留,则其他董事每人补助被追究者人民币200万元。这个意在组成民营公交公司同盟的做法最后并没有实行。在庭审中,黎强解释,这么做“完全是学公交公司的”。
梳理重庆公交发展历史,可以发现民营公交公司从被收编为7字头公交车,到退出主城区,一路命途多舛。
2000年2月起,经过一系列调整,民营公交剩下400辆左右,被编为“7”系列,国有公交则有5000辆左右,拥有336条线路。7字系列公车正式上路后,与重庆公交集团的矛盾空前激化,双方因路线和停车屡发冲突。
一位经营车辆20多年的车主告诉记者,作为对7字头的“反击”,每一条有民营车辆运营的线路上,国营公交公司都派出大量车辆同线竞争。这一说法得到重庆本地媒体人士和一些市民的确认,有一段时间在一些线路上,经常能看到一辆民营车辆被数辆国营公交形成合围的奇特场景。
渝强公司与公交公司最激烈的一次冲突也在这一时期爆发。
2000年9月30日,渝强公司投入20辆车到鱼沙线(其中大部分没有合法运营手续)。上路的第一天几辆车子就被公交公司阻拦砸烂。事后黎强组织员工反击,放公交公司车子的气,致使堵塞交通。
双方摩擦数个回合后,公交公司去重庆市政府上访。渝强公司于是也开着两辆打烂的车辆,打着“我要吃饭”的标语上访。最后当地政府部门出面调解,线路上20个指标就给渝强公司11辆,公交公司9辆。
起诉书中检方指控黎强指使员工上访,“这些上访人员打出横幅,高呼口号,严重扰乱了信访秩序”。黎强在庭审上则辩解,公交公司打砸车辆在先,渝强公司拦堵报复在后,渝强公司将受损车辆停至市政府大门,是作为证据向政府喊冤,并不是什么向政府施压。
在2006年以前,民营公交还面临着没有站台的尴尬。由于公交站台归城建部门,实际上由国营公交公司垄断,这些站台不允许民营公交停靠,只允许它们在距离车站50米到200米的范围内搭送乘客。
因为没有车站,7字头一上路就违章、一停靠就违章。“从某种意义上讲,7字头就是为违章而生的。”重庆市工商联政策研究室主任黄卫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一位曾经是渝强公司的李姓车主介绍,他从2006年开始经营708线路的一辆车,接手时这辆车上还有前任车主留下的上个月160张罚款单据。
2006年10月1日,一辆挂靠于国营公运集团利民公司的711路公交车,在嘉陵江石门大桥南坠落,导致30人死亡。这起标志性事件引发了重庆交通行业大整顿,客观上整肃公交运营环境,消除很多乱处罚现象,民营公交公司也在这之后获得进站权,相对缓解了双方的竞争环境。
在与国营公交公司的抗争中,51岁的人大代表黎强四处为民营企业出头。
一位采访过黎强的当地媒体记者称,黎强曾对他抱怨国有公交享受各种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而民营公交却在政策和资本夹缝中求生存。根据一份来自重庆市物价局成本调查队的统计显示,在近三年来重庆市政府总计补贴国有及国有控股公交4.20亿元,而民营企业却基本处于自生自灭的状态。
但最终,民营与国营公交公司的竞争以7字头被收编、民营企业退出主城区公交的结局草草收场。
丛林中的两个黎强
案发后,一张胡子拉碴、面相凶狠的黑社会老大黎强的肖像被印上各大媒体,这也成为最初为外人所认识的黎强。在检方提交法院的起诉书进一步勾勒了这张脸谱后面的罪恶:强烈的控制欲,操纵企业成员,垄断公交市场,组织有计划犯罪。
然而现实中的黎强,在他曾经的几位车主、朋友和同事的描述中,这是一个严谨细致、精于管理的商人。在一片喊杀的打黑舆论风暴中,这张面孔显得越发模糊。
前述的李姓车主告诉《南都周刊》记者,黎强经常会过问他们经营的细节,包括收入多少,节余多少,是否有经营压力等等。每年12月28日公司年会的时候,他还会要求驾驶员带上家属,与家属交谈,以了解员工家庭情况。
一个有强烈控制欲的黑社会老大,一个管理严谨、按原则办事的商人,两副看似矛盾的面孔贯穿于所有对黎强的描述之中,也贯穿于黎强治理企业、人际关系和政企关系的始终。
在民营公交企业的野蛮生长中,黎强与其他公司一样,采取了正式规则之外的灰色手段,表现出了铁血的一面,黎强辩护律师赵长青在庭审上形容黎强的性格:“他这个人是‘你打我的鼻子,我也要咬你的耳朵’”。在奉行丛林法则的重庆公交江湖中,渝强公司以此获得了生存和发展。
2006年的“10·1公交车坠桥”事故发生后,重庆市政府要求全市所有公交企业在当年12月31日前完成公司化改造,规模必须达到100辆以上自有营运车辆,同时可享受同国营公交车一样的财政补贴。
这导致了渝强公司与挂靠在公司的27辆车主所有权的冲突。在挂靠还没到期的情况下,渝强公司将27台车的经营权纳入自己公司名下,许洪清、黄有萍等车主一度在公司闹腾了六七天。最后,黎强授意下属找人将多名车主打伤、驱散。
为了应付接踵而至的纠纷,渝强公司豢养了两名打手,两人在公司拿工资,不上班,一旦有纠纷就请他们摆平。而这些活,大多需要另出“出场费”,以便他们叫人。此事被指证成黎强涉黑的证据之一。
与个人风格无关的是一个更深层次的困境。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政府职能部门对民营公交公司监管缺失,甚至纵容非法营运,使得为争夺线路而大打出手之事层出不穷,经营环境更加恶劣。
黎强在庭审中数次为自己辩解:民营企业之间经常因越线经营产生矛盾,企业到运管部门投诉,但“运管部门说,政府没有那么多执法力量,你们自己管好自己的人”。黎强认为,政府部门疏于责任,企业只能用自己的办法维护利益。
恶劣的市场情况也得到官方的承认,重庆市政府2006年颁布的《关于改革主城区公共交通汽车公交营运与管理体制的决定》中提到:公交领域存在市场失序、治理不力、不平等保护等现象。
黎强在解释非法营运问题时,频频提到历史背景及行业潜规则。他说:“谁率先投入车辆运营,谁就更容易获得线路牌照,这是市场规律”。
一位行内人士认为,黎强使用的手法同样被其他公司所运用,公交行业的乱象不是黎强一人可以促成,在竞争手法上,无数个“黎强”组成了这个江湖。
在此次打黑中,被打掉的李义团伙2008年成立了江里汽车客运有限公司,李义组织周和平、李先春、李红兵等人,强迫临江至开县、太原、中和、义各、全合等5条线路的34辆中巴车,进站接受“服务”,收取“过路费”。仅2008年3月至2009年3日就非法收取过路车辆40余万元。
黑白辩证法
打黑只是揭开了公交江湖乱象的一角,更深层次的利益链条并没有被深挖出来。
在检方的起诉书中,出现了至少四位公职人员为黎强的非法营运提供便利,其中包括原沙坪坝区交通运输管理所所长肖庆隆、原市地税局稽查科长曾安东、原巴南区公路运输管理所所长蒋洪和市信访办来访二处处长姜春艳。
然而,运管所所长和信访办工作人员是否足以为黎提供庇护,这一点受到很多人质疑。蒋洪的辩护律师出示多份政府文件,这些文件显示,下至巴南区交通局,上至重庆市交委,均为渝强公司黑车合法化提供了便利。
一条黑白交杂的线索可以通过车辆置换弊案被勾勒出来。
2004年,重庆为降低空气中氮氧化物污染,启动净空工程,规定19座及以下的汽、柴油中巴车,必须在年底前退出主城区。在巴南区鱼洞镇范围内,渝强公司30辆中巴车应被报废更新,并按照3比1的比例置换出租车。渝强公司完成置换后,另外购买了38辆中巴车,在无证无照状态下投入非法运营。
2004年10月16日渝强公司提交巴南区政府的《关于开行区内公交线路的请示》,希望保留中巴车运营线路及运营指标,以补充社会运力缺口。当时主管交通的巴南区副区长雷现平于当年11月13日作出批示,同意渝强公司的请示,并指示运管部门办理手续,该批示同时加盖巴南区人民政府公章。在10月30日的庭审中,原巴南区运输管理所所长蒋洪的辩护人认为,主管领导的态度导致区运管所无法确认是否应该对这些车辆进行查处。
2006年9月21日,一项批复从重庆市交委下达到重庆市运管局。该批复同意新增40辆环城车。运力指标经巴南区政府下达给区交通局草拟方案。
此后的10月份,巴南区交通局组织了一次听证会。11月13日,巴南区交通局和信访办就听证会内容向区政府提交报告。报告表示,各方均同意将38个新增运力指标分配给渝强公司,剩余两个分配给巴南区汽车运输公司。蒋洪的辩护人认为,分配方案早在9月26日的《请示》中就已经明确,召开听证会不过是履行程序。
就这样,渝强公司最终获得了38个新增运力指标。
公共交通学者王健认为,重庆公交乱象的背后是政府监管乏力和行政不作为的恶果,如果进一步深究就是公权力在行业经济中滥用的结果。
“现在是讲法的时代”
黎强于2007年被选为巴南区工商联会长后,提出的“六个率先”还曾被全国工商联评作为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先进经验在全国推广。其中一个创新,是在区县成立“非公有制经济调解工作室”,这个工作室得到市、区法院和司法部门的认同和支持。陈勇认为,这个办法无论是化解民营企业内部矛盾,还是争取民营企业权益都起到了很大作用。
记者在巴南图书馆中查看到现存为数不多的黎强的官方资料。黎强在维权上时常表现出一种民营企业对权力部门罕见的强势。
2006年2月,黎强旗下的重庆渝强实业集团公司将“婆婆”重庆市运管局推上被告席,理由是市运管局在渝黔高速公路客运班车经营权招投标中,制定出歧视民营企业的招标评分办法,导致所有民营运输企业落标。
2007年,渝强公司在与玉祥公司的营运权转让纠纷中,人大代表黎强邀约多位市人大代表到人大信访办反映法院“审判不公”。
而在去年11月3日晚上,重庆市政府组织的出租车复运协调会上,一位在现场的人士说,“大哥”黎强更是打断了***的讲话:“薄书记,你来重庆的时间很短,不了解重庆的情况,我来给你讲讲”。一位当时在场人士回忆说,黎强的发言令整个会场陷入尴尬。
然而面对混乱的行业和强势的国营公交公司,强硬的黎强时常也寻求一些妥协。
2006年,渝强公司和公交集团第二公司合资成立了学海公司,共同开发重庆大学城公交市场。一位知情人士介绍,渝强公司早在上世纪90年代即已开发鱼洞至大学城方向的线路,当时大学城几乎还是偏僻的农村,2001之后,随着大学城的发展和璧山隧道的开通,公交公司的进入已经势不可挡,于是黎强主动寻求了和解。在一次面对车主的大会上,黎强说服了那些感到不服气的员工,称这样做是为了“避免以前的流血冲突,用合法的手段解决问题”。
2008年8月,玉祥公司与渝强公司在沙坪坝线路上发生纠纷,玉祥公司派车辆与渝强同线运营,双方车主纷争不断。黎强出面制止车主打架,并要求忍让,6天的纠纷里造成的营业损失,最后由公司一次性补贴每人1500元。
黎强把几位车主召回公司当面训斥:“打架划不来,现在要通过法律手段。”这样的做法甚至招致很多车主的不满,几位当事车主现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依然认为黎强的做法太过“软弱”。
一方面黎强努力把自己“染红”、“洗白”,另一方面又不得不继续拿出“江湖上的手段”,在混乱的市场中前行。几位当事车主认为,恰恰是人大代表、工商联会长这些红顶子,把黎强压垮了。“他想讲法,但很多情况下行不通,最后还得按‘行规’办事,该疏通的还是要疏通。”
在法庭最后陈述阶段,黎强感叹“六天的庭审是法制教育”。对一个行走在黑白之间的商人,这样的感喟显得意味深长。
江湖依旧
重庆公交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30年代国民政府陪都时期,当时的国民政府改装空余的军用卡车服务市民出行。1950年,重庆市人民政府设立公共汽车管理处来提供公共汽车服务,逐步对民营汽车客运进行改造,实现了国营公交公司垄断。
1980年代初,重庆政府为发展交通事业,鼓励多种力量合办公交,出现了“康福来”、“中北”这样的民营和合资公司。1988年,重庆市公用局开始审批中小型民营公共汽车在主城区作为辅助公共交通的运营。
历史上公营力量的参与扩大了公共交通服务的供给,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市民出行难的问题。王健认为,尽管存在着各种各样的不规范,但在社会运力不足的情况下,黎强为代表的民营公交客观上方便了群众出行。但是由于政府部门长期只监不管,纵容违规,公交市场的混乱政府应该承担责任。
王健说,“乘坐公交的主要人群是城市的工薪阶层,政府部门监管缺失,使得公交行业成为一个被遗忘的行业。而这种遗忘的背后,反映的其实是弱势人群被忽视。”
今年4月18日,随着民营公交的退出,重庆市就公交集团公交票价上涨召开了听证会,会上公交集团称:“近三年来,重庆公交集团获补贴后仍亏损2.54亿,负债总额达12.4亿”。而在过去三年里,民营企业公交线路执行的是每13.5公里1元的票价,依然保持盈利。
针对涨价,天涯社区上一位重庆网友的帖子痛彻心扉:“重庆公交之痛,不是皮肉之痛,是痛入骨髓的痛,是连最基本的服务大众都还没理解的痛!”
黎强的落马对民营公交公司未来发展的深远影响尚难评估,但是一些民营老板对是否继续坚守这块市场产生了动摇。
在起诉书中,检方总结:“以黎强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强占重庆市客车市场份额的惯用手法是:先投入车辆进行非法营运,然后采取拦车、砸车、堵路、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手段,排挤、打压其他客运公司,并通过操作上访及集体上访、制造群体性事件向政府施压,伺机获取营运指标。”
一个尴尬而不争的现实是,黎强采用过的灰色甚至黑色手段,大多数公交公司都曾经使用过。
黎强的落马标志着重庆民营公交走入一个低谷,但那些灰色的、黑色的经营手法远未随黎强一人的离去而消除。重庆公交车收费高、运力紧缺、乱停乱靠、赖站、服务态度恶劣等现象,也并没有因为民营公交的退出而消失。红遍网络的“同志们收腹,再上两个”式的重庆公交语录,背后是市民无车可乘的深深无奈。
暴力抢客源等非法手段成了重庆公交行业的通行法则,原因何在?
南都周刊记者·陈鸣 实习生·王敏琳 重庆报道
南都周刊:作为长期关注公交行业的学者,你怎么看运输行业里的涉黑案?
王健:最近有两大热点新闻跟道路运输有关:一是上海“钓鱼”事件,另一个是黎强涉黑案。
上海“钓鱼”主要为了抢钱,“钓鱼”的人知道自己拿的是亏心钱,不能张扬,偷偷摸摸地跟运管局搅在一起;黎强的公司则是为了抢客源。大多数媒体把这种行为当作“黑社会”来报道。但是从一个行业观察者角度来看—一个运输公司,不去抢客源靠什么赚钱?如果不将之视为一种道路运输行为的话,结果就会很荒谬。
南都周刊:由抢客源这类的经济行为导致的种种乱象该如何解释?
王健:除了民营公交公司本身有非法行为外,政府交通部门的管理不当也是重要因素。因为交通管理部门里很多人都参与了私营运输公司的经营,或者从中分红,拿了不该拿的钱,存在利益勾结。一个很明显的现象,在7字头(2000年重庆公交线路调整后民营公交统一编为“7”系列)取缔之前,这些私营公司的车辆违章、超载等行为都是被纵容的。公交行业有技术、服务方面的规范标准,但没有公司执行!你去看重庆市交委门口,就在他们眼皮底下,公交车乱停乱靠也没有人管。我曾经跟重庆市交委的领导开玩笑说,你就是让我去管,一两个月也能管得井井有条!
南都周刊:管理的缺位根源于公权力的滥用?
王健:可以这样解读。为什么不作为?那年7字头的公交车坠桥事件(2006年10月1日,一辆711路公交车在嘉陵江石门大桥南坠校,导致30人死亡),媒体有报道,这辆肇事公交一个月内违章高达160多次,还不算已经销掉的纪录。但我们的管理部门,却对此视而不见。
南都周刊:我们通过观察重庆的公交行业,可以看到很多非法手段几乎成了这个行业的通行法则,交通运输也因此被认为是最容易滋长黑社会组织的行业。你是如何看这个问题?
王健:就行业本身的特殊性而言,确实是这样。每次打击黑恶势力的运动,经常都会在车站码头开展。最常见的是,以暴力手段争抢客源。
如果只是靠张罗吆喝争抢客源,这个本身是一种经济行为。但是,很多地方都既没有抢客源的机制,也没有抢客源的管理,因此,像以前在成渝线,为了抢客源大打出手的事件非常多,甚至还出过命案。
但是,我想强调的是,我们要分清经济里的民事行为和犯罪行为。像渝强这类的民营公司的车在城市里走,不遵守规则,超速或者抢站,或者和别的公交公司发生争执,更多情况下是一种失序的经济行为。我认为它的乱更多是由于管理的缺位。
另外还有一些比较微妙的问题,是政策与现实的脱节。比如说黎强公司里数量众多的“小面的”。政府部门规定个人买面包车搞运输要挂靠在公司,于是“黎强”们才成了他们的一个头,恰恰是政府的政策促使了“黎强”们的做大。
到现在为止,我们的运管部门对“面的”的运营,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市一级管理部门认为,这些车辆都是非法运营的。但是从区一级管理部门或者地方政府来说,某种程度上,默许这些车是“合法”的。因为随着城市的扩展,原先的城市交通运输网络不可能覆盖到新开发的地方。当地政府为了促进区域发展,需要有交通来连接人的活动。
在这种背景下,由于这些车辆的管理,没有纳入交通管理模式,从法律上来讲,处于边缘化的状态。面包车从非法向合法转化,就很微妙了。
南都周刊:重庆公交行业是社会资本参与度很高的行业,从黎强涉黑案的起诉书中,我们能看到有民营公交和国营公司的长期激烈竞争的背景在里面。
王健:确实有这样的深刻背景。首先我们应该有一个基本的正义。我们在市场经济社会从事经济活动,不管是国企还是民企,都有什么是合法、什么是不合法的规定,要一视同仁。鼓励民营公司参与公共交通经营,这是政府明文规定的。
南都周刊:如何评价民营公交企业对重庆交通发展的贡献?
王健:整体上说,应该是积极的。重庆的公交改革,大约从上世纪年代末80年代初就开始了。政府动员大家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最早是一家叫康富来的公司,还有中北公司,康富来是其他行业来从事交通运输业,自己买车,中北是外企性质,后来还有一些个人自己买车从事这个行业。
那个时候在国有计划经济体制下,我们的公共交通供给量严重不足。为了缓解压力,所以就鼓励大家来发展,因为当时政府没有钱,就鼓励社会资本来参与这个行业。在当时缓解了城市发展对公共交通的需求。
应该说民营企业对市场的敏感度远比国营企业好,因为他能够真正地发现有需求的地方。民营企业的很多优势是国营企业所不能体现的。
南都周刊:未来重庆公交改革如何真正体现其“公共性”?什么样的打黑才能促进这个行业的发展?
王健:今年年初的时候,公交集团有个涨价听证会,遭到否决。后来公交公司做了一个微妙的调整,把车型分为高、中、低三个等级,物价部门也认同了这三种不同类车的运价,这样等于实现了变相涨价。
但是这种等级划分,它的意义在哪里?我看不出来。公共交通服务最核心的要求在于“安全、准点、方便”,其次才讲“舒适”。基本服务都谈不上,搞什么高级车?!
现在搞了半天,大家对公共交通没有一个衡量的指标。我们坐火车、飞机都有这样一个时刻,重庆的公共交通其实也应该遵循一个时刻表。
有人说,“因为道路资源是共用的,前面堵车了,我没办法。”这是一个托词。公共交通为什么没有服务水平?这说明我们的管理部门对它缺乏有效管理。这个行业被遗忘被忽视,因为坐公交车的大多是弱势群体、工薪阶层!媒体和人民群众也应该理性地思考这个问题,而不是把打黑新闻娱乐化。如果能够有效探讨行业的管理,特别是政府如何担当起在行业发展中的责任,打黑才能真正体现其价值所在。
南都周刊:作为长期关注公交行业的学者,你怎么看运输行业里的涉黑案?
王健:最近有两大热点新闻跟道路运输有关:一是上海“钓鱼”事件,另一个是黎强涉黑案。
上海“钓鱼”主要为了抢钱,“钓鱼”的人知道自己拿的是亏心钱,不能张扬,偷偷摸摸地跟运管局搅在一起;黎强的公司则是为了抢客源。大多数媒体把这种行为当作“黑社会”来报道。但是从一个行业观察者角度来看—一个运输公司,不去抢客源靠什么赚钱?如果不将之视为一种道路运输行为的话,结果就会很荒谬。
南都周刊:由抢客源这类的经济行为导致的种种乱象该如何解释?
王健:除了民营公交公司本身有非法行为外,政府交通部门的管理不当也是重要因素。因为交通管理部门里很多人都参与了私营运输公司的经营,或者从中分红,拿了不该拿的钱,存在利益勾结。一个很明显的现象,在7字头(2000年重庆公交线路调整后民营公交统一编为“7”系列)取缔之前,这些私营公司的车辆违章、超载等行为都是被纵容的。公交行业有技术、服务方面的规范标准,但没有公司执行!你去看重庆市交委门口,就在他们眼皮底下,公交车乱停乱靠也没有人管。我曾经跟重庆市交委的领导开玩笑说,你就是让我去管,一两个月也能管得井井有条!
南都周刊:管理的缺位根源于公权力的滥用?
王健:可以这样解读。为什么不作为?那年7字头的公交车坠桥事件(2006年10月1日,一辆711路公交车在嘉陵江石门大桥南坠校,导致30人死亡),媒体有报道,这辆肇事公交一个月内违章高达160多次,还不算已经销掉的纪录。但我们的管理部门,却对此视而不见。
南都周刊:我们通过观察重庆的公交行业,可以看到很多非法手段几乎成了这个行业的通行法则,交通运输也因此被认为是最容易滋长黑社会组织的行业。你是如何看这个问题?
王健:就行业本身的特殊性而言,确实是这样。每次打击黑恶势力的运动,经常都会在车站码头开展。最常见的是,以暴力手段争抢客源。
如果只是靠张罗吆喝争抢客源,这个本身是一种经济行为。但是,很多地方都既没有抢客源的机制,也没有抢客源的管理,因此,像以前在成渝线,为了抢客源大打出手的事件非常多,甚至还出过命案。
但是,我想强调的是,我们要分清经济里的民事行为和犯罪行为。像渝强这类的民营公司的车在城市里走,不遵守规则,超速或者抢站,或者和别的公交公司发生争执,更多情况下是一种失序的经济行为。我认为它的乱更多是由于管理的缺位。
另外还有一些比较微妙的问题,是政策与现实的脱节。比如说黎强公司里数量众多的“小面的”。政府部门规定个人买面包车搞运输要挂靠在公司,于是“黎强”们才成了他们的一个头,恰恰是政府的政策促使了“黎强”们的做大。
到现在为止,我们的运管部门对“面的”的运营,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市一级管理部门认为,这些车辆都是非法运营的。但是从区一级管理部门或者地方政府来说,某种程度上,默许这些车是“合法”的。因为随着城市的扩展,原先的城市交通运输网络不可能覆盖到新开发的地方。当地政府为了促进区域发展,需要有交通来连接人的活动。
在这种背景下,由于这些车辆的管理,没有纳入交通管理模式,从法律上来讲,处于边缘化的状态。面包车从非法向合法转化,就很微妙了。
南都周刊:重庆公交行业是社会资本参与度很高的行业,从黎强涉黑案的起诉书中,我们能看到有民营公交和国营公司的长期激烈竞争的背景在里面。
王健:确实有这样的深刻背景。首先我们应该有一个基本的正义。我们在市场经济社会从事经济活动,不管是国企还是民企,都有什么是合法、什么是不合法的规定,要一视同仁。鼓励民营公司参与公共交通经营,这是政府明文规定的。
南都周刊:如何评价民营公交企业对重庆交通发展的贡献?
王健:整体上说,应该是积极的。重庆的公交改革,大约从上世纪年代末80年代初就开始了。政府动员大家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最早是一家叫康富来的公司,还有中北公司,康富来是其他行业来从事交通运输业,自己买车,中北是外企性质,后来还有一些个人自己买车从事这个行业。
那个时候在国有计划经济体制下,我们的公共交通供给量严重不足。为了缓解压力,所以就鼓励大家来发展,因为当时政府没有钱,就鼓励社会资本来参与这个行业。在当时缓解了城市发展对公共交通的需求。
应该说民营企业对市场的敏感度远比国营企业好,因为他能够真正地发现有需求的地方。民营企业的很多优势是国营企业所不能体现的。
南都周刊:未来重庆公交改革如何真正体现其“公共性”?什么样的打黑才能促进这个行业的发展?
王健:今年年初的时候,公交集团有个涨价听证会,遭到否决。后来公交公司做了一个微妙的调整,把车型分为高、中、低三个等级,物价部门也认同了这三种不同类车的运价,这样等于实现了变相涨价。
但是这种等级划分,它的意义在哪里?我看不出来。公共交通服务最核心的要求在于“安全、准点、方便”,其次才讲“舒适”。基本服务都谈不上,搞什么高级车?!
现在搞了半天,大家对公共交通没有一个衡量的指标。我们坐火车、飞机都有这样一个时刻,重庆的公共交通其实也应该遵循一个时刻表。
有人说,“因为道路资源是共用的,前面堵车了,我没办法。”这是一个托词。公共交通为什么没有服务水平?这说明我们的管理部门对它缺乏有效管理。这个行业被遗忘被忽视,因为坐公交车的大多是弱势群体、工薪阶层!媒体和人民群众也应该理性地思考这个问题,而不是把打黑新闻娱乐化。如果能够有效探讨行业的管理,特别是政府如何担当起在行业发展中的责任,打黑才能真正体现其价值所在。
有猪肉霸、牛肉霸,甚至有猪脆骨霸,在“肉霸”和政策双重夹击下,屠宰场老板陈兴萍的猪肉卖不出去,被逼逃离重庆。
南都周刊记者·陈鸣 重庆报道 实习生·朱璐诗 方舟
“我就是个游击队长”,商人陈兴萍有点自嘲地说。
被迫流动作战的是她的兴旺屠宰场。从2000年起3年间,她和屠宰场一直周转于重庆各地,从位于重庆市北部的北碚区,搬到西南的沙坪坝,后来又搬到远离市区的武隆县,现在干脆搬到了重庆的隔壁贵州省。
直到现在,陈兴萍还有点耿耿于怀,“作为重庆人,我的屠宰场在贵州是合法的,开在重庆却是不允许的,这是个怪异的事情。”
一切转变来得十分突然。
在2002年,兴旺屠宰场还被重庆市动物卫生检疫站,认证为“重庆市放心肉工程示范屠宰场”。但是,从2003年开始,重庆两大“肉霸”—王兴强、王天伦控制力逐步渗透,陈兴萍的猪肉就再也卖不出去,最后被逼流走他乡。
半路杀出的“肉霸”
在很多记者笔下,王兴强是“肉霸”中的狠角色。
在陈兴萍大展拳脚开屠宰场时,王兴强还是一家杀猪场里收猪下水的小商贩。靠着打打杀杀,王兴强开始欺行霸市,从2003年开始,北碚的生猪市场逐渐被他控制。作为北碚黑社会的头号人物,王兴强要求所有在北碚出售生猪的屠宰场主,每卖一头猪就要向他上交25元钱。
一开始,在陈兴萍看来,王兴强只是个小混混。对于王的这个无理要求,她并没有记挂在心里。“兴旺屠宰场”生意正蒸蒸日上,每天的屠宰量在100头以上,陈兴萍打算筹资扩大经营规模,扩建万头猪场和机械化屠宰场。
陈兴萍的置之不理,惹怒了王兴强。他带着一帮小弟,拿着刀具,直接冲到了陈兴萍经营的肉店里,一阵猛打乱砍,从此北碚再也没人敢来陈家买猪肉。
王兴强砍人之后,陈兴萍拨打了110报警。但是,北碚区公安分局的***到了现场之后就走了,陈兴萍只好打***到重庆市公安局,最后事情不了了之。到了2009年的打黑风暴,重庆北碚区公安分局原局长谢德玖、原副局长王小恒、朝阳派出所原所长林海先后被刑拘,陈兴萍才知道,原来当地警方就是王兴强的保护伞。
无利不起早。对王兴强来说,把陈兴萍们挤出去好处很明显:同样一头猪,王兴强出货的价格比陈兴萍贵50元—收生猪时强制压低价格,出售猪肉时又定高价,在供给两头都有利润可赚。
无独有偶,此次重庆涉黑案中另一个“肉霸”—王天伦,也是在2003年开始发力。
王天伦,绰号叫王三儿。1966年1月出生在合川宝华镇一户农家的王天伦,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30岁时,王天伦创办了以经营生猪为主的永红食品有限公司。
国家为了解决放心肉的问题,要求定点屠宰,鼓励宰杀、深加工、配送***。2003年,王天伦给当时的重庆市政府主管官员写了一封信,建议组建重庆市肉食品加工及配送中心,提出将投资2亿元,从德国进口世界上最先进的屠宰加工成套设备,兴建一所西南地区规模最大、设备最先进的肉食品加工、配送企业。
这个提议获得了重庆市政府的大力支持。2003年7月,重庆今普食品有限公司成立,在主城大渡口区获取了200余亩土地,兴建了一座总建筑面积为5.2万平方米的加工配送中心。该项目还是2004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龙头项目。
控制了生猪来源和批发渠道,就等于垄断了整个猪肉行业。在王兴强和王天伦的势力范围内的生猪,只能送到他们的屠宰厂,而在他们势力范围内的小贩,只能到他们那里去批发猪肉,不按此规矩办事的人,将被打手“收拾”。
从别的屠宰场拿肉只要每斤6.8元,但是,从王天伦那里拿肉每斤贵出了7毛钱。往主城区供货的虎峰屠宰场老板魏元海,就曾多次接到自称是“今普人”的恐吓***,警告他要想活命,就不要往市内一些农贸市场送货了,再往这里送一两肉,“打死你龟儿子”。魏元海说,五家向主城区供货的老板都战战兢兢,雇佣“保镖”送货。
“肉霸”集团控制着重庆的猪肉市场,层层分级扩散,细分市场。重庆律师周立太通过多年代理诉讼经历,对重庆市场有深入观察,他发现面有面霸,肉有肉霸,菜有菜霸,海鲜有海鲜霸,“包括大肠、小肠,一笼多少钱都有人垄断,猪肝有猪肝的垄断,腰子有腰子的垄断,简直无所不在。”
25次行政诉讼
如果只靠王兴强一人,垄断市场非并易事。和王兴强霸市的同步,重庆市北碚区工商部门,开始参与对陈兴萍猪肉的没收行动。
2003年5月,兴旺屠宰场名下的菜篮子工程专用车,在北碚被当地区工商部门扣留,理由为这是“低级别屠宰场的肉品流向高级别屠宰场所在地区”。
这个“罪名”来自2001年重庆市政府出台的104号文件(《重庆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其中规定“实行等级标准与市场准入挂钩的制度”,也就是允许高级别屠宰场的肉品流向低级别屠宰场所在地区,禁止反向流通。
兴旺是手工屠宰场,只能被列为三级,陈兴萍对这样的文件难以接受,认为是赤裸裸的区域保护政策。她说,“国家规定只要有检疫、检验两个印章和合格***,猪肉就可以在市场上流通,他们凭什么这么做?”按照国务院的条例,只要是定点屠宰场检疫、检验合格的猪肉,都可以在市场上流通。
2003年,几乎绝望的陈兴萍找到律师周立太,开始了后来的一系列25次行政诉讼的反击。和陈兴萍一样对政府提起行政诉讼的还有,北碚蔡家岗镇灯塔屠场的张安禄、江北区肉食品加工中心的杨顺木、渝北区正大畜禽有限公司的陈勇。
陈兴萍将北碚区商委和工商局推上被告席,指104号文件与《动物防疫法》相抵触。2003年3月22日,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判决,确认104号文件违法,北碚区商委、工商局等部门强制阻止陈兴萍运送鲜猪肉进入北碚市场销售的行为违法。
但是这25次诉讼全胜,并没有给陈兴萍带来想像中的胜利,随后重庆市政府增发的一个文件,彻底把陈兴萍赶出了重庆猪肉市场。
从108家到8家
2003年6月,当陈兴萍高兴地向沙坪坝区提出申办二级屠宰场申请时,沙坪坝区商委的答复让陈兴萍大吃一惊:定点“指标”已给了另外一家公司。
一方面当地政府指定了二级屠宰场,另一方面又以一个区只能有一家二级屠宰场为由,拒绝了陈兴萍们的申请,最后指定的那家屠宰场,就等于直接垄断了当地的猪肉市场。
当时的104号文件要求:主城9区原则上各设置1家生猪屠宰场,同时手工屠宰场属于三级标准,按规定被清理。陈兴萍25次官司的胜利,换来的是“禁止低级别屠宰场的肉品流向高级别屠宰场所在地区”一句话的删除,而一个区只设置一家屠宰场的规定依然得以保留。
随着陈兴萍行政诉讼的获胜,重庆市政府又下发了一个补充通知,其中第5条规定:主城9区手工屠宰场必须在2004年6月30日前关闭,原取得的定点屠宰手续自2004年7月1日起一律作废。
出台的48号文件,直接宣判陈兴萍的屠宰场关闭命运。
“我的屠宰场当年也是有一切合法手续的,可是说关就关,对王兴强这样的肉霸,政府也没有及时出面打击,到后来我那个屠宰场关闭,政府一分钱都没赔。”陈兴萍又一次陷入窘境,只能再一次搬迁她的屠宰场,远赴贵州。
与陈兴萍的焦头烂额和苦寻出路形成对比,王兴强的“事业”开始顺风顺水,除了生猪市场,他开始进入黄赌毒行业,涉足基础建设等行业。整个北碚的猪肉、娱乐场酒水、渣场均由他控制,据媒体报道,仅娱乐场酒水,他每天进账就高达18万元。
另一位“肉霸”王天伦的发展同样迅速。2006年今普公司成功进入重庆市各大中小学食堂,成为“放心肉供货企业”。直到王天伦因涉黑落网,今普公司占据了重庆猪肉市场41%的份额。
屠宰场数量锐减、行业集中度过高的恶果很快呈现。2004年7月,重庆的猪肉价格开始猛涨,精瘦肉每斤从7元多涨到10元,五花肉从3元多涨到了6元,就连带脂肪的猪皮也从1元多上涨到了4元。而在王兴强垄断的北碚区,肉价比重庆主城区还高出0.5元到1.5元。
离开这潭深水
当初和陈兴萍一起上诉的屠宰场场主,现在大部分已转行,陈兴萍的屠宰场则“飞地”一般地悬在贵州。
打黑风暴之后,“肉霸”王兴强被抓,除了“大快人心”之外,似乎并没有引起更多的改变。重庆这个市场,陈兴萍是进不来了,“依照48号文件一个区一家二级场的规定,就算你达到一级水准,你也是进不来的。”
今年扫黑风暴开始之后,重庆市公安局工作人员给陈兴萍打了几次***,希望她能站出来,揭露猪肉市场的黑势力。陈兴萍顾虑重重,说:“我不知道这场打黑会持续多久?王兴强的保护伞清理完了没有?回头他们要收拾我们很简单,到头来倒霉的还是老百姓。”
但最后,陈兴萍还是跟重庆市公安局一位民警见了面,把个人的材料递交给他,包括自己从前因为创业获的奖——2000年团市委授予的“十大杰出青年农民”荣誉,2001年1月重庆市人事局、市农业局记三等功一次,2002年全国妇联授予的“双学双比”先进女能手称号。
后来,那位民警告诉她:“局长看了材料很感慨,这么一个优秀的女青年想在重庆做点事,怎么就这么难!”
一个人如果从来不嫖不赌不混夜店不嗑药,并就此认为自己躲黑帮躲得远远的。那么他其实是给“天真”这个词下了一个准确的定义。没有人能够弄清楚,在平凡的一天中,我们的生活与多少个黑恶势力形成了直接或间接的联系。
南都周刊记者·沈玎
很多人一想到黑帮,都会想到一些***场所、赌场、以及放高利贷、提供违禁药物等***配套服务。这些行业天然的非法性使其成为黑恶势力聚敛财富的首选途径。而对一般行业的渗透则使得黑帮的辨识度大为降低。中国政法大学的何兵教授认为:“真正高级的黑社会看起来是非常白领的,他自己看起来一切合法,非法的事让别人去做。”
被黑帮接管的日常衣食
黑恶势力染指食品业已有多年历史,《水浒传》中镇关西和蒋门神两位均以“黑”起家,前者称霸了渭州肉类副食品市场,后者强占着孟州快活林饭店餐饮业。这两位的“衣钵”在当今的重庆找到了最理想的传人,重庆有近一半的市民每天吃着黑帮供应的猪肉。
作为重庆第二大绿色生猪基地的铜梁县,原本担负着主城区的鲜肉供应。而由今普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天伦领衔的重庆“肉霸”,却截断了从铜梁到市区的鲜肉供应。铜梁县多位屠宰场老板纷纷叫屈,称自己曾多次接到今普的恐吓***,警告要是再往市内送肉,就“打死你龟儿子”。短短几年间,今普占据了重庆41%的肉市,有市民感叹,在重庆,王天伦“跺一脚就能导致大面积的肉价上涨”。
农产品市场一直都是全国黑恶势力的必争之地。2005年7月26日,广州白云区偌大的远景综合市场,出现了“一肉难求”的怪象。从52号到65号这十来个肉档“人去档空”。而在市场北门,正有一堆人在围观一辆挂着十来块生猪肉的五十铃小货车,空气中弥漫着浓烈的柴油味。
就在前一天,市场内的猪肉档主就玩起了集体失踪,因为他们都遭到了“断腿威胁”。这辆五十铃小货车是肉联厂临时拉过来解市民的“肉荒”的。没想到车尚未开进市场,就有闻风而来的十多名凶徒,有些手持铁棍,有些开始泼洒柴油。
有知情人士透露,“其实肉档档主和市场办公室都知道是谁在搞事,谁在干涉市场正常经营秩序,只是大家都不敢明说而已。”
“黑社会组织发端之初通常都从简单劳动密集型行业入手,如搬运、农产品等。”西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汪力表示:“在初级阶段,因为经济实力不够,黑社会组织内成员素质不高,通常以暴力为后盾,进而实行行业垄断。”
这种直观速效的“野蛮经济模式”放之四海皆准。辽宁省佟二堡曾是闻名中外的中国第一皮装市场,上世纪80年代,有个叫曹杰的小伙子开始经营皮装加工,并承包了当地的皮夹克厂。随着各路财神来到佟二堡投资经商,佟二堡皮装市场开始走向鼎盛。
当时政府财力跟不上市场的扩容,曹杰挺身而出,垫资修路、成立联防队,一举成为佟二堡举足轻重的人物。1998年,曹杰出钱托关系,设法被聘为佟二堡经济特区管委会副主任,一年之后,又“荣膺”佟二堡公安分局副局长。在随后几年,曹杰在佟二堡建立起了一个被当地人称作“第二政府”的组织。
就在这时,兴建了一个大型商业城的鞍山市个体户王守成因为太出“风头”而触了霉头。由于商业城地理位置优越,曹杰感到利益受到威胁。结果在“开业大吉”的第二天,商业城就遭遇“不吉”。曹杰指使手下人白天砸玻璃,晚上鸣***、投石头、掷恐吓信。最后王守成被迫将自己的市场出让给曹杰,曹杰一鼓作气垄断霸占了佟二堡全部七个皮装交易大厅。
从此想在佟二堡经营皮装的,都得花高价从曹手里租用摊位,一个摊位一年的费用由过去两三万元涨到了六七万元,曹杰垄断市场三年就赚了2个亿。而且当地政府还打着便于管理、统一规划的旗号帮他垄断运输线和喷浆厂。
到2002年曹杰被逮捕时,多名重量级领导干部也受到牵连而被相继“双规”,造成佟二堡市场恐慌,许多大户携款外逃。一个曾令世人瞩目的大市场就这样断送在一个农民黑老大手里。
买到了黑房,又坐上了黑车
鹅公岩是重庆的一座普通大桥。据媒体公开报道,2007年8月,一个名叫黎强的人指使手下在这里公然抢走一辆公共汽车。依靠民营公交起家的黎强,为了争夺公交路线的经营权,选择了最为便捷和不需要技术含量的打、砸、抢。短短几年,黎强拿到了重庆的100多条公交线路经营权,他的势力已经足够影响到城市的公交命脉。
为什么黑帮会盯上交通运输业呢?近年来,在一些城市中,交通运输业发展非常迅速。跑客运和货运,成了来钱最快的行当之一。由于很多城市缺乏调控和管理,恶性竞争非常严重。黑恶势力趁虚而入,为了垄断运输行业,往往不择手段。
其中尤以号称“广州涉黑第一案”的周广龙黑社会性质组织为甚。来自黑龙江的周广龙原本在广州火车站一带以拉行李包为生,为了获取更大的经济利益,从1990年开始,周广龙有意识地拉拢一帮人,在广州火车站一带与人争夺地盘。
1996年初,周广龙见货运市场竞争激烈,雄心勃发要将整个货运市场“统一起来”,并公开宣称“如果谁不同意合作,就砍断谁的腿”。随后周广龙成立了五联公司,开始逐条线的暴力垄断计划。仅一年多时间,他就以入干股的形式控制了广州至郑州、西安、乌鲁木齐、兰州等地的铁路、航空货运市场。
广州火车站的黑车更是令许多外地人乃至广州本地人怨声载道。本是破烂报废汽车,但车票价却比正规车次高一倍到两倍。行至中途,有时尚需再交“高速费”、“好处费”等多种费用。如有乘客表达不满,就直接被中途甩客扔到半道上。
黑车还常常超载,极易发生车祸,曾有一辆黑车在中山因超载突发车祸,造成六死八伤,其中当场送命的一对老年夫妇还是被黑车的“拉客仔”强行拽上车的。
一位匿名揭黑者透露:这里其实有一个组织严密、势力庞大的团伙,老大手下有4名带头大哥,分别有打手保护;下面是马仔,十几名马仔控制百多名“背包党”,而光是“背包党”就有近2000人。这个团伙的成员分工明确,“背包党”负责拉客行骗,打手除了保护大哥外,还不失时机地使用暴力手段,对不就范的旅客进行胁迫。
安全出行已属不易,最要不得的是也许就连那个每天安抚疲惫身躯的房子,也是涉黑势力开发的。
三年前,重庆一块在1997年报价5500万的地,却拍出了3710万的贱价。据当时亲历拍卖会的重庆记者回忆:拍卖师宣布起拍价3670万元,6号、7号两块牌子象征性地各举了两回,最后在3710万落槌,仅高于底价40万元。很多开发商虽然到场,却早接受过各种“教育”,到场只是做个样子。
还有全国各地的各种黑帮控制着建筑工地,开工停工,也就是一句话的事情。逼迁更是黑恶势力的拿手好戏。沈阳臭名昭著的黑老大刘涌在1999年筹建“嘉阳广场”时,为了按时完成将近3万平方米的动迁,他专门指派其犯罪集团的主要干将负责动迁事宜。他们以威逼、打砸等手段强行动迁了20多家企事业单位和住户。《辽沈晚报》记者曾以《“中街大药房”白日遭歹徒》为题报道了此事件。刘涌看后恼羞成怒,威逼药房经理刘风江在同一报纸上刊登《情况说明》,指责记者曝光自己药店被砸一事是记者误会。
面对一些黑恶势力欺行霸市,一些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出于种种原因,选择沉默或视而不见。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王大伟表示:“如果黑社会一旦染指房地产行业,形成欺行霸市的垄断局面,后果是非常严重的。因为民生、衣食住行是老百姓最重要的事情,如果这个行业被黑恶势力染指的话,整个社会就不稳定。”
劫了你的钱,再做你的偶像
重庆“肉霸”王天伦在个人履历上有多项内容闪耀着人性的光辉:包括王天伦“富而思源,热衷于公益事业,已先后为家乡修路、办学、改善公安部门工作条件等,捐赠近500万元。”
“现在的黑恶势力已经不是过去的那个戴墨镜、穿风衣、手拿AK47的形象。”王大伟教授说:“他们还要做一些形象工程,为的是赢得社会的荣誉,为的是去买那个红顶子。”
试着想象一下这样的情况,你每天的衣食住行都被黑恶势力无形地操纵着,他们在不知不觉中入侵了你的生活,损害了你的利益。然后他们还摆出一副慈善家的面孔,让你对他们感到由衷地崇敬。黑恶势力不仅在控制社会财富,还要做社会的“精神偶像”。
2003年5月份,深圳曾有一家媒体这样描述:陈毅锋平时生活很简朴,日常打扮是低档的牛仔服装,但在短短的几年内却拿出7000多万元扶贫济困。而在警方的记录中,陈毅锋的形象发生180度翻转——强占和强建多处商业重地,13次组织暴力抗法,打伤群众300多人,敛财10多亿元人民币。
陈毅锋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上世纪80年代,陈毅锋趁深圳东门老街拆迁改造之机,抢占了所有的临时铺位,每月的租金收入就可达2000多万元。临时铺位的租金一直收到1997年。
让陈毅锋恣意妄为、有恃无恐的原因在于他所招募的400多名全副武装的黑保安,俨然形成了一支私人部队。据一名保安交待,他们上班时必须随身带钢管,否则要扣工资。
在获得了基本的财富积累之后,陈毅锋开始做起了深圳的“罗宾汉”。据深圳一家媒体当年的报道,陈毅锋对家乡的扶贫开始于1995年8月,他把3万元钱无息贷款给了罗定华石镇的一位有名的穷光蛋——陈新国。陈就此搞起农业脱贫致富。
到了1996年,陈毅锋对家乡的扶贫开始规模化。他给家乡罗定华石镇大未村发放扶贫款、助学助残和修路。并获取了“全国十大扶贫状元”、“广东省政协委员”等头衔。陈毅锋的“事业”显然黑白两线并行不悖。
1999年开始,陈毅锋的慈善名声甚至开始远扬海外。他受邀出席联合国的经济研讨会,并在会上发表论文:《公司+农户扶贫开发模式的探讨与实践》。在罗定的扶贫开发项目还被联合国定为在中国的一个“公司+农户”样板基地。
对于陈毅锋的“暴力扶贫史”,一位司法界人士这样总结其过程与肌理:以暴力掘得第一桶金,用黑金进行慈善活动捞取名声和各项社会头衔,通过社会头衔接触各类政界人士,使人误以为其很有背景,以这种“背景”来庇护其暴力真相并牟取更大的暴利。
通过“洗白”的方式来参与到社会利益的再分配,是现在的黑恶势力组织最热衷的事情。他们将大笔资金用于收买人心、甚至进行政治投资。有的黑帮已经可以左右一个地区的经济和政治政策。
甚至连死后也可能被黑帮支配。2001年的时候,台北曾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随后引发了一场暴力冲突。不过冲突的双方并不是事故双方,而是分别来自两个殡仪馆的职工,他们为了抢夺尸体而展开街头混战。
殡葬行业在台湾是一门大生意,如果赶上是个有钱有地位的人,丧葬费及出殡排场更是令人咋舌。很多地方的黑道很早就开始染指殡葬业,他们的主要任务就是抢夺死人,几乎每个黑帮都在医院派驻信息人员,而交通队、消防队等部门里也早埋下了眼线。
从衣食住行再到生前身后,想躲掉无缝不入的黑恶势力,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王学泰是研究历史社会的知名学者,他所著的《游民文化与中国社会》,探讨了中国古代隐性社会的构成、形成机制及其与“白社会”的关系。王学泰对传统隐性社会的研究,有助于我们拓深对黑帮产生机制的认识。在重庆打黑行动引起世人瞩目之际,王学泰接受了本刊记者的专访,分析了重庆黑帮的历史地缘渊源、黑社会与正统社会的关系、当前民营行业被黑帮渗透的复杂因素。
记者·杨猛 北京报道 帮会不能一概称为黑社会
南都周刊:“黑社会”的概念是一个舶来品,近代才频繁出现在新闻、纪实作品中。中国历史上有没有黑帮或者黑社会?
王学泰:据我所知,民国时期开始使用“黑社会”这个词。民国时期江浙一带的青红帮,北方的在理会,湖广一带的洪门,四川云贵一带的哥老会等帮会形成的势力构成了与“白社会”相对的黑社会。
我们现在常说帮会,实际上,帮和会不是一回事,两者是不同的。帮,是一种江湖组织,清代以来主要在小城镇活动,清末也扩大到上海大城市,主要成分是游民。会,主要是指秘密会教门,是地域性或说乡土型的。
在组织结构上帮和会也有区别。会,讲究辈分,比如白莲教,是师徒之间的传授。而帮没有辈分,一入门都以哥弟相称。比如洪门、哥老会,讲究“哥不大,弟不小”,表面一律平等。但实际也有“大哥”的决定权、对兄弟的处置权,绝不比父亲、师傅小。
南都周刊:你对历史上这些帮会是一种什么态度?
王学泰:对于帮会性质应该做具体分析,不能一概称之为黑社会、黑帮。清代天地会(洪门)、哥老会,起因都是底层人求生存、反压迫,有的还带有底层人互助性质,从这些来看,其产生有它的合理性。不过当时底层人民要生存的话,做合法的营生很难。再由于当时的法律是“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这种逆向淘汰,也鼓励和引导有组织力量(秘密帮会)去干违法犯罪活动。这样即使是本意在于互助的组织也渐渐演变成“犯罪组织”了。
帮会组织也罢,黑社会也罢,最初都是一种自生组织,或曰自生社会。
南都周刊:自生组织的出现,是不是意味着国家对社会的控制力出了问题?
王学泰:人本身是群居动物,人由群体而组成社会符合人性的诉求,这种自然而然产生的社会我称之为自生社会。有好的自生社会,必然就有不好的自生社会。
读中国历史可知,历来老百姓生活得非常苦,获得一口饭吃也不容易。孟子生活的战国时代,那时人口少,土地比较多,但人们生活还是很艰难的。在孟子设计的理想“仁政”社会中,如果实现了也不过“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蓄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一个理想社会也仅仅是可以吃饱饭,那么现实社会中老百姓活得怎么样?不言自明。当老百姓生活不下去、挣扎在生死边缘时,组织起来反抗是不可避免的选择。当然,也会产生诈骗、盗窃、抢劫等一系列的现在看来是刑事犯罪,对于古代饥寒交迫的人却情有可原的事情。这些“犯罪”中,有组织的行为占了相当部分。
古代帮会与行业经济的关系
南都周刊:正统社会能容忍这种自生组织吗?
王学泰:古代实际上是一个控制很强的皇权专制社会,组织非常严密。虽然过去交通不发达、信息不发达,可是控制很发达。从秦开始实行郡县制,除了郡县外,基层还有乡、亭、里三级,后世基本如此,只是名称上稍有异同。这是行政控制。而且古代的民间社会是宗法制度,它与皇权专制同构。宗法网络与行政控制两者构成古代社会的强控制。在这样的社会里除了宗法组织外,其他自组社团大多是不被允许的。
宋代的统治与后来的元明清相比是较为宽松的,产生了一些娱乐性组织和半宗教组织。《水浒传》中高俅到端王送篦子一节中,写到端王相中了高俅的球技,要求高俅展示一下,高俅说:“小的是何等样人,敢与恩王下脚?”坚决推辞,端王说“齐云社,天下圆”,也就是说,在这个以踢球为主的社团“齐云社”里,大家都是平等的。当时,斗蛐蛐、放风筝、耍木偶等都是有组织的,也都有结社的记载。明清两代、特别是清代对于民间自组织,特别对“焚表歃血结拜”是严厉打击的。对于洪门等帮会是抓住即杀的,特别是搜出“票布”(入会凭证)的。
总体而言,历朝历代的中国统治者,对于群体结社是非常警惕的。明清对于秘密结社是严厉禁止,坚决取缔的。
南都周刊:这次重庆打黑,发现不少行业都被黑恶势力渗透、染指。历史上黑帮与行业经济的关联如何?
王学泰:历史上的青帮就来源于漕运,元明清定都北京,但粮食等生活资料都要靠运河从南方的江浙一带运来,运河的这种运输就称之为漕运。来往船只成千上万,从事这种运输的水手也数以十万计。这些船工以及相应的服务人员,大多都是流动性的,为了彼此照应,结合在一起,因始于安庆,最初叫安庆帮,又简称庆邦、讹为清帮,后改为青帮。他们又信仰一种秘密宗教—罗教,成员之间,辈分极严,“拜师如父,收徒若子”、“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等,成为其间关系准则。
太平天国战争期间,漕运中断,运输走海上了。大批水手失业,青帮由原来以互助为主的组织变为贩私盐、走私等干违法犯罪勾当的组织。青帮在民国初年有很大发展,连袁世凯的儿子袁克文也入了青帮,杜月笙、黄金荣、张啸林都是近代青帮代表人物,影响力极大,甚至还和官府势力相勾结,参与政治暗杀。有的还参与了政治斗争。
哥老会遗风的影响
南都周刊:重庆涉恶势力活跃,有人认为这跟重庆当地的哥老会遗风有关系。
王学泰:的确,哥老会在巴蜀地区历史上曾经相当普及。关心乡土建筑的陈志华老先生,曾经写过一本乡土中国的书名为《福宝场》,介绍四川小镇福宝场的建筑。此书一开始就“从哥老会说起”,讲这个小镇的成年男人有百分之八九十都是哥老会。可见人数之众。
年前,四川人讲究“海袍哥”,海,就是加入、玩的意思。四川的小城镇,很多男人都“海袍哥”,袍哥讲究交际,注重朋友。四川有句话叫“很四海”。北京话的意思,就是很“外场人”,讲交际,讲义气。
四川为什么出现袍哥现象?从清代起,四川是个移民社会。明末,张献忠屠四川,再加上清人入川,连年战争,清初四川人口只有80万左右,人口下降了90%以上,城郭一片荒芜。成都全城只剩几十户人家,连省会都做不成了,省会移到阆中。据记载南充县好容易招揽了506人,还被老虎吃了224个。为了开发四川,清代统治者从湖南湖北广东广西大量移民到四川,号称“湖广填四川”。
作为移民在其移动过程中往往要组织起来,除了以血缘为纽带的宗法组织外,异姓组织自然也会有,如简单的“桃园三结义”,到横向联合的噜会。这既是现实需求,也与传统上就爱抱团有关。有俗语云“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这说明国人的个性还不成熟,依赖性太强。在家里就没有独立性,自己不能代表自己,靠家长代表。出了门还依附另外一个团体,或者一个小群体。做好事也好,干坏事也好,都是如此。
噜会后来演变为哥老会。也有认为哥老会是洪门的一支,所以其内部规则,组织结构与洪门大体相似。1949年后,哥老会解体,但遗风在其地并未彻底消失。在社会转型的今天,又冒了出来,与地方传统不能说毫无关系。
新中国“打黑”
南都周刊:新中国建立后,曾经彻底消灭了黑社会,这个奇迹是如何实现的?
王学泰:新中国成立后,实行了计划经济,50年代的“一化三改”,对资本主义、个体农业、手工业全面改造。这个改造完成后,就没有私有生产资料了,也没有资本家了。社会上人们收入大体相去不远。收入上,无非干部26级制,工厂是8级工资制,其间差别不是很大了。此时的社会是由各级政府组织起来的,基本上没有自生社会。城市小到街道办事处,农村小到生产队,行政组织一竿子插到底,由不同级别的干部管理。工会、妇联等群众组织都是靠国家组织起来的。其中工作人员全都有行政级别,人们回忆启功先生文章说,当他被任命为“文史馆馆长”时,有人对他说“您是部级干部了。”启老笑称自己是“不急干部”。文史馆是一个部级单位。前两天一个广州“足球协会”官员杨旭因做假球,事涉***,被***带走,报道中特别强调他是处级干部。整个社会高度行政化了,从组织能力和控制力上来说,自古以来,没有像我们建国之初这么强大的。
新中国也有类似“打黑行动”,主要是针对流氓组织的(大多在城市)。例如上世纪50年代的时候,北京东城区灯市口一带有个被称为“九鸟一凤”的集团。后来被打掉,那会儿的打击,也是运动式的。
年夏天,我在和平门师大附中上学,初中三年级。一次到西河沿的劝业场书店去买书,结果突然闯进来***,把前后门堵上了,我困在里头一个多小时,印象非常深。据说也是打击闹事、收保护费的流氓。用现在的话,也是一种“打黑行动”,实际上就是搜捕围剿流氓。“文革”初,红卫兵运动开启了自组织的风气,后来有些红卫兵组织演变为打砸抢的流氓集团。70年代初,北京也有许多关于流氓集团的传说,如说国内一些流氓头目在华山聚会等,大约在1975年左右,北京的“一打三反”运动破获一些流氓集团,并集中判处了一些流氓头目与骨干。可见,这种“打黑”那会也有。
黑帮重新插手行业经济
南都周刊:为什么现在黑恶势力又死灰复燃,特别是,许多民营企业都涉足其中?
王学泰:从历史可知,黑社会的出现,是弱势政府的产物。有强大的政府,怎么可能有黑社会?
但是我们还应该分析,今天的情况又和建国之初不同。改革开放实施市场经济,诞生了民营经济,这种经济已经是民间自发自主的行为了。在这种经济背景下,政府逐渐从社会退出,自生社会也在逐渐形成的过程中。当然这些自生社会大多是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是合法的,也就是说是“白社会”。这种自生社会最终要发展成为市民社会,为社会的稳定提供基石。但有白即有黑,一些“黑社会”自生组织也必然会滋生,因此所谓“黑社会”问题,与社会转型确有关系。
听经济界朋友讲,自己也能感受到,很多民营企业、中小企业为经济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有数据说民营企业的雇员,占了民间就业率的70%,这是一个很重要的贡献。
可是中国的税,现在仅次于法国,占世界第二位。国家有了很多钱,每年税收和财政收入的增长往往超过了GDP的增长。初一听,很高兴;细一想,挺可怕。如果税率过高使得正当经营艰难,这对全社会经济发展不是什么好事情。虽然我们坚持社会主义道路,但也不能把民营企业只看做生钱机器,它们也是社会主义经济的一部分,它们关系着国计民生,就业和社会发展前途等重大问题的。
除了税率高,民营企业的融资也很艰难,前几年民间企业家孙大午集资问题就引起国内广泛的关注与讨论,然而至今也没有能够完全解决。如果民营企业合法经营很难让其生存,作为追求最大利润的资本肯定会动别的脑子。
另外官场腐败,使得官商勾结、利用贿赂为自己在商场开路成为一些商人的选择,而贿赂成本远低于纳税的成本。这样正当经营的商人往往被不正当经营的商人排挤淘汰。新闻报道,美国也在检查行贿的跨国大公司的问题,其中涉及到在中国的美国公司,为什么这些公司在其他国家没有行贿、而在中国行贿?这与经营环境密切相关。这种腐败机制,不仅败坏社会风气、阻碍经济的发展,而且它使资本采用各种方法去求得利润和发展,“涉黑”也会成为必要的选项。
南都周刊:针对重庆打黑,有各种声音,有的说打黑是搞运动,有的说打黑是“被逼无奈”,引起很大争论。你怎么看?
王学泰:我不太赞成“打”这个词,这还是有点搞运动的意思,实际上作为一个法治国家,法应该时刻存在于我们的生活中,法应该像空气一样,是“不可须臾离也”的东西。
我们的法还没有溶解在生活中,大多数人还没有依照法律自然而然地生活。经常根据领导一句话,或者突然来一阵,法律的执行时紧时松。对于社会,政府应该是调节机构,不是控制机构,不能把全社会控制起来。
涉黑行为、贪污受贿、打砸抢、收取保护费,肯定都是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就应治理一起,不能等问题成了堆再按照法律惩治。法律还没有规定的,要加强和完善立法。黑社会犯罪在当前的中国还是个新问题,有许多经验教训需要总结。
编辑:吴颖锋 关键词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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