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玩大话水浒玩的人多吗的女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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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分:0
解决时间:2011-4-10 21:51
提问者:
要人物漂亮点啊,不要Q版的哦!
最佳***
妞,要操作感就去龙之谷,没有无聊和千篇一律的点击,锁定在攻击,但是人物模型不大好,有点粗糙,如果要人物漂亮的,其实现在网游都一样,不怎么样,女生的话 劲舞什么的老牌舞蹈类不错,不知道还有什么舞蹈类的,好久没碰那一领域了,其实,这么多年,要漂亮的就是换过代理的大话水浒了,这么多年,始终忘不了的就是水浒,可惜,妞不要Q版的,不然,那个游戏妞绝对喜欢,人物做的很漂亮,而且游戏的画面很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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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1-3-20 22:30
回答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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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不要Q版,那就大话吧,绝对漂亮的造型,丰富的玩法,是个情感世界
那能不能带着我点哦!
可以啊,我相信你会喜欢上的.++我QQ380651771
回答者:
2011-3-20 22:33
天龙八部2
西南电信一区
可以带你
想来玩就和我联系
回答者:
2011-3-20 22:34
第1类:理论来讲,女孩子很少暴力游戏。但是也有不少的,比如CS(反恐精英)的美少女战
队,CF(穿越火线)我忘了那个全女生战队叫什么,但是女生也不少,传奇等等。虽然里面女生少,但是都很吃香。上YY或IS,甚至QQ视频,只要他基本肯定你是女生,装备什么的都会给你。这就是女孩子的优势所在,也是我们男同胞的悲哀。
第2类:女孩子玩的最多的游戏要数劲舞团,QQ炫舞,之类的舞蹈累游戏,也简单,上手容易。可惜容易学坏。还有QQ音速,跑跑卡丁车,QQ飞车,都有不少女孩玩,一样简单,但是有点落伍。
第3类:QQ的游戏,比如幻想世界,DNF(地下城与勇士),大明龙权,QQ三国,女孩子玩的也不少。比第一类多点,但是远远少于第二类。
回答者:
2011-3-20 22:36
相信我 剑侠情缘网络版三 很漂亮 内容很丰富 不是单纯的升级啊 FB啥的 还有好多东西 七秀挺漂亮的 中国风
回答者:
2011-3-20 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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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Baidu[最后更新时间]
2007-06-29 16:44:39.0 正文
 [本章字数:1421 最新更新时间:2007-06-29 16:44:09.0]
  说实话,这个前言是我把《大话水浒》鼓捣到九的时候才写的。再说个实话,其实肥羊当初打算写这个小说的动机也比较龌龊,就是为了出一大名。为什么要出大名呢,因为我在TOM的一个论坛发了一篇文章,结果被删了,还没有任何正当理由。当时我在TOM体育论坛也算有点小名儿的人了,没事儿还能写个专稿什么的,居然被欺负成这样,心里不忿啊(这也算自我安慰了)!我当时就想,你说如果我能跟宁财神之流的一样有名儿,谁敢删我,于是这个想法也就成了我写《大话水浒》的动力。
  之所以要选择《大话水浒》来写,是因为我是一个超级标准的大话迷,在TOM体坛混久了兄弟一般都知道我,也知道我的签名档,星爷的照片。有人说,大话你看不下20遍,你就不能认为自己是个大话迷,我现在看了有70多遍了,但我觉得这话不对。当看大话看到第三遍的时候,我就觉得我看懂了;看第一遍的时候,我就是傻乐,乐完了也忘完了;第二遍乐完了之后,我还能想想;看到第三遍,我哭了。所以我现在唯一担心的是,网络这种速食文学会不会有人愿意认真的去看你的东西,一遍都谢天谢地了,又何来三遍呢。
  大话从95年到现在,风格无人能出其右,大家也都已模仿为主,唯一被认为有所创新的《悟空传》现在已经成为了登堂入室的大雅之作。而我写这个小说,完全没有想超越大话思维的范畴,有一个朋友看了我的一段草稿之后,告诉我他满脑子都是星爷在说话,我不但不难过,相反我认为自己成功了。我写大话水浒就是想用大话的思维来演绎一个全新的故事,一个模仿但是又能有自己东西的故事。说句大言不惭的话,我不认为我这篇小说比《悟空传》差,如果你为我的自信叫好,那请给我鼓鼓掌,如果你认为我放屁,那我就当不是在和您说话,认错人了吧!
  记得看过蜘蛛1的一篇批判安妮宝贝的文章,里面有大致有这样一段话:“网络文学是只母鸡,下了无数个蛋,其中有一个就是安妮宝贝。” 其实这话有点偏激,但大致如此。三驾马车,美女作家,拿隐私写作等等等等都是网络文学的产物。好朋友给我出注意,你在大话水浒里加点潘金莲和武松的感情纠葛,再半脱不脱,一定可以大火。我回了他一句,那我不如直接改一题目《宋江和两个处女的感情纠葛》,当然了,我这就是一扯淡,不过网络文学的方向由此大致也可见一斑。
  在我写这个长篇连载段子的过程里,我有想放弃的时候,不过朋友天外肥仙给了我莫大的鼓励,帮我出点子,给我想经典的话,比如“你丫这个bith”,“两个沉溺爱情中的人就像一双袜子,少了任何一只都会变得不再温暖”,这些都是他给我的灵感。对于他的信任和支持,我在这里全体投地了!还有看过我草稿,支持和提出过意见的朋友,我也很谢谢你们!
  写到连载九的时候,我发现目的已经不是出名儿了,而是为了完成一个自己喜欢,也真的有朋友喜欢的作品。现在的网络文学,水平参差,里面藏龙卧虎多的多的多,滥竽充数的也大有人在,早已不是几年前竖起个大旗,多码点字数就能混个脸熟的年代了。
  所以,最后我对那些能够仔细看我的小说,也愿意继续看十,十一...的朋友,在这里给您鞠躬了。至于那些不喜欢看的朋友,觉得我的小说纯粹是发挥想象力,而没有任何实质性东西的朋友,您也可以用我大话水浒里面的台词骂我一句:“你丫这个bitch!”,我真不介意。
  喜欢一篇文章需要理由么,需要么,不需要么,尽管不知道您到底喜不喜欢我的段子,但我还是最后一次诚挚的罗嗦一句:“谢谢!”
 [本章字数:1054 最新更新时间:2007-06-29 16:44:09.0]
  一片竹林,漫山遍野的火把,到处都是凶神恶煞的叫喊声。我们似乎是在躲避追杀,在跑,更准确的说,是一个人拖着我在跑。他的左手拿着一把钢刀,等等,什么东西从我的额头滴落下来?是...血,这血好像是从他搀扶着我的右手上流下来的,或者,是我自己的血也说不定。两个人从山上沿着草丛滚落,还好,在悬崖边他用钢刀钉住了棵歪脖子树。我们被围住了,三面闪烁着火把,后面是无处可退的悬崖,“大哥,要像个男人的活着”,说完,他拉着我跳了下去... ...
  “啊!”,在恐惧的叫喊中睁开眼睛,原来刚才我只是做了梦而已,不过那梦是么熟悉,那么真实.“唉呦”,这时候我才发现床不远处的竹椅上还坐着一个女孩子,我迷惑的瞪着她,她也瞪着我。
  终于,她顽皮的眨了眨眼睛,开始说话:“你醒拉,刚才你的叫声跟野兽似的,吓了我一跳,我正给你缝衣服呢,结果...就把手扎破了!”
  恍惚中,她的声音像春风一样轻柔滑过我的耳边,让我几乎忘记了端详一下这个房间的布局。这是一座木屋,她坐的椅子,我躺的床都是竹子做成的,房间虽说不上宽敞,却也很清洁和雅致,顺着门帘向外望去,这木屋应该还有几个房间。
  正在我左顾右盼的时候,一把苍老的声音把我拉了回来,“旺才,你终于醒拉,你都睡了三天了,饿了吧,我去给你熬粥去,对了,这些天的营救费,掩埋费,治疗费,还有我女儿的***服务费,别误会啊,是陪照顾,陪喂水,陪换药,一共是88两8钱,这个...?”
  “爹,你,快去熬粥!”正在我满脸诧异的时候,那姑娘涨红了脸,大声叫到,说着急急忙忙把那老头儿推了出去。
  等她转回头来,我急忙问道:“你爹叫我...旺什么什么才?”
  她却噗哧一下笑了:“那天早上,我和爹上山砍柴,却在崖底的一颗树上发现了你,你满身都是血痕,衣服也破的不成样子,吓的我还以为是鬼呢。人家心好,加上爹养了7年的柴狗旺才也是死在山上,所以...就救你回来拉,你怎么谢我啊?”
  看着她可爱的样子,我突然想和他逗逗嘴:“大恩不言谢,男子汉大丈夫,不谢!”
  她显然没想到我会这么回答,一顿,作了个鬼脸,悻悻道:“你!不谢拉到,那你总该告救命恩人,你到底是谁吧?”
  我是谁?我突然怔住了,我是谁,我到底是谁?搅尽脑汁,怎么就记不得了,妈的,我的名字,过去,朋友,还有生活?
  大概是这个简单的问题太耗费我的脑细胞,在听到门外,老汉一句:“旺才,粥来了”之后,我两眼一黑,又晕了过去。
 [本章字数:985 最新更新时间:2007-06-29 16:44:10.0]
  靠,外面的阳光好好灿烂,晒在我身上就好像一个濒临死亡的吸毒者再次享受到毒品带来的HAPPY一样。在我能够移动之后,王婆所作的第一件事儿,就是带我走出门,从远处好好看看他们把我救我的地点--那座山。对了,要解释一下,救我的老头就叫王婆,他姓王,但这不是他的真名儿。只不过他老婆难产的时候死了,他又当爹又当娘的把女儿拉扯大,所以村里的人就给他起了一个女人的名字--“王婆”。至于她女儿,也就是每次和我逗嘴输了之后都恨不得掐死我的我那个女孩儿,叫阎婆希。
  “旺才,看见远处的那座大山了吗,那就是我们救你地方了”,王婆一只手指向远方,另一只手向遛狗一样拉着我的衣角。说实话,我第一不喜欢王婆用这种形式牵着我,第二也完全明白老头为何要带我来看这座山,不就是想让我认同他叫我旺才嘛,休想!
  “I see?”,我眯起小眼儿,假装向他手指的地方望去,“这座山,上宽下窄,歪歪斜斜,西历哗啦,噼里啪啦,一看就不是人杰地灵之处嘛,NO看头啊!”
  王婆突然回头看我,一双老么咔嚓眼射来两道精光,“旺才,你知道那是什么地方嘛,那是麦加,是哭墙,是耶路撒冷,是劳苦大众的圣地,是我们反抗恶势力的前沿,更是贫下中农崇拜的偶像!你不崇拜它我不怪你,可是你不能阻值我们崇拜它嘛,虽然崇拜也可以放在心里,不一定要讲出来。但是我相信听过我的讲解,你也一定会拜倒在它的脚下,亲吻,叩拜。来,让我从头给你讲解,这个就要从前朝的是时候开始叙述...。”
  谁在打我,哦,原来是王婆,不好意思,刚才实在无聊到睡过去了。妈的,这老头让我想起了以前唐朝的一个和尚,那个和尚叫唐僧,据说非常罗嗦,把他徒弟折磨的人不像人鬼不像鬼,不是变猴儿就是变猪,不过估计王婆和他有一拚!
  “王婆,你就别罗嗦了,SAY吧,那到底是什么地方?” 我终于忍受不住痛苦,打断了他。
  王婆吸了口气,字正腔圆的说道:“听好了,那山就是‘替天行道,水泊梁山!”
  “什么?”我一下如中了邪一般,呆坐在地上。之所以瘫倒在地上,并不是因为我真的崇拜那个什么狗屁圣地,只不过“水泊梁山”这个名字让我突然之间有一种莫名的亲切感,就像回到了母亲的怀抱,暖暖的。
  也正是因为这个名字,晚上我又做了一个梦。而且,这个梦和上次的一样,还是那么的真实... ...
 [本章字数:1043 最新更新时间:2007-06-29 16:44:11.0]
  当我站在台上,为“替天行道”誓师大会发表声明的时候,自己心既在激动的笑,也在感动的哭。
  吴用用他特有的风格开始点名:“这么多胸毛?李逵!叫你刮刮嘛,说了今天是大场面。”
  “梁山第一帅,柴进,帅啊,幸好我不搞GEY。”
  “你是扈三娘还是母大虫,我们梁山就这么几个女人,啊,原来是后院厨房的大妈,不好意思。”
  “怎么只有107个呢,哦,王英你原来在底下啊,谁叫你这么矮,得了,别抱怨了,‘丝米马赛’。”
  庐俊义把上个月的业务考核交给我;我们猪圈的母猪生了两之小猪,一个有八只脚,一个头有四百多斤重;在石迁儿兄弟的带领下,灭“四害”的成绩显著,臭虫苍蝇依旧在,鸡全没了;还有戴宗,为梁山开展了特快转递业务,树立了一面赚取外快的旗帜。
  那天我在声明里说了什么早已全然不记得了,大概是些鼓励士气,脱了裤子放屁之类的话,因为我喝高了,一个喝高了的人,忘记什么都是正常的。其实不只是我,所有人都喝高了,都翻到桌子底下去了。李逵以前叫我“哥哥”,结果那次醉的非要喊我“爷爷”;鲁智深差点把“替天行道”的杆子当垂杨柳拔出来;庐老二大概是真晕了,把他那把家传的碧玉匕首硬往我包里塞,说我不要就看不起他
  !总之,我们那一晚玩的很疯,也很过分,以前没有过,以后估计也不会再有了。
  当我从梦中惊醒,我刚好看到阎婆希用她那明亮的大眼睛看着我。在她的眸子里,我分明看到自己眼里充满了晶莹的液体,我翻出枕头底下的碧玉匕首,它也同样映出我眼睛里模糊的东西。
  尽管除了一些没有任何关联的片断,什么都想不起来,但我还是写了一首诗:
  熟悉而又陌生的地方
  说它熟悉是因为我记得院子里的桃花
  说它陌生是因为记不得那桃花我种了多少年头
  熟悉而又陌生的朋友
  说他熟悉是因为我们曾在雪天喝酒吃肉
  说他陌生是因为忘记了我们谁喝倒谁
  当陌生和熟悉成为混淆的感觉
  当白雪和阳光芒刺着我的双眼
  屹立在山顶的只有那四个大字
  如果你不相信
  你可以在我心里找到它
  还有帮我书写他的友情”
  我只用了四分之一柱香完成了这首诗,因为我不知道明天还能不能记得梦里的事,所以我要抓紧。
  阎婆希成为了我作品的第一个读者,当我再看她眼睛的时候,我却已经分不清那泪光到底是我的,或者是她的... ...
 [本章字数:1490 最新更新时间:2007-06-29 16:44:12.0]
  木屋外边,水井旁边,一个胡子拉碴,蓬头垢面的人穿着缝满补丁的干净衣服在晒太阳。没错,这个人就是我,自打王婆第一次带我出来晒太阳,我就喜欢上了这种有益身心健康,且浪费时间的活动。
  “蓬头垢面”是因为我觉得,人如果没有一颗激动的心,再怎么打扮也不会光彩照人,所以何必多此一举呢;躺在水井边纯粹是“懒”的表现,如果我渴了,或者想洗澡,连一步都不用多走;至于干净的和我不符的衣服,那是阎婆希非要给我洗的。当接过上充满清香的袍子,我随口嘟囔了一句:“女人,真麻烦!”,阎婆希立刻回头用眼睛杀死我。为了避免再次被暴打,我赶紧补充道:“麻烦的女人,好啊!” ,看着少女满意的笑,其实我心里也有甜味。
  现在我已经可以自己走路,不用别人搀扶,一分钟大概可以迈6步。王婆叫我多活动活动,因为旺才被狼咬伤的时候,也是没两天就开始蹦达。于是我像个“闲人”一样在村子里东绕西绕,可大家都忙自己的事情,没人搭理我,除了小孩儿。
  开始的时候,小孩儿们拿石块砸我,他们嫌我黑,咋一看像个“坏蛋”。我觉得自己不是“坏蛋”,但皮肤“黑”是事实,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不过,后来和小孩混熟了,他们就不再躲我,还让我当“老大”,因为我弹珠打的准,玩官兵捉强盗总是能赢,还有,我从来都是扮“强盗”。打弹珠让我想起了一个叫张青的人,扮“强盗头”也让我很舒服,虽然我并不知道自己适不适合当老大,也不知道张青到底和我什么关系。
  村子里的人看见一个大人成天和小孩儿混在一起,他们就觉得我是个疯子,还给我起了个外号--黑炭头。其实大人和小孩最大的巨别就在于,大人只会“以貌取人”,而小孩看的是心。我能写一笔好字,会吟诗作对,还懂一点兵法,这些都是王婆和她女儿无意发现的,我自己也很惊奇,因为村子最有学问的一个私塾先生,也只认识我认识所有字儿的六分之一,难道我是个大人物,天知道!
  “谁在乎我的心里有多苦 谁在意我的明天去何处”,望着天上的棉花糖,舔干净中午饭留在嘴边的饭粒子,我哼起了偶像的小调。我是谁?自打我醒了以后,这个问题我每天想不下365遍,可我每想一次,头就多疼一次。没有人知道我是谁,我自己也不知道,没有人知道我从哪来的,我自己更不知道,我怀疑,我,到底是“我”么?“我”,去你妈的吧,我用石块砸中了一只苍蝇的后腿,愤恨的闭上了眼睛。
  “抢劫,一级战备,抢劫!” 从睡梦中被吵醒过来,我本能的叫喊着。可身旁依然是浴缸,天上依然是棉花糖,还有那只因为失去了腿而不能落地,“嗡嗡”飞,准备累死的苍蝇,只不过我身边多了个阎婆希而已。
  “靠,不要吵我午休,***,睡眠不足对皮肤不好”, 我又闭上眼睛,把头偏向另个方向。
  “你热不热啊,我叫醒你是为你好,你说话啊,中暑你就去死吧,你,说话!” 阎婆希边掐我边说道。
  我终于扛不住了:“***,求你放过我吧,地主家也没有余粮啊,昨天你不是还骂我是个‘闲人’么,你能不能给“闲人”一点休闲的空间啊!”
  姑娘急了:“你嫌弃别人,无所事事 ,对什么都无所谓,你,你就是个死闲人,闲死你!” 说着,一跺脚,跑开了。
  觉得自己有些不对,望着她婀娜的背影,我突然想辩白,可又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或许我真的是个闲人吧。抑制住想大喊的冲动,闭上眼睛,继续进行晒太阳这项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
  不多久,一个轻亮的声音忽然从远处飘过来:“你不是闲人,你一定是个了不起人物,英雄!” 听了阎婆希出尔反尔的姑娘话,感动,还有内心的颤动。英雄,我是么,或许吧... ...
 [本章字数:1030 最新更新时间:2007-06-29 16:44:13.0]
  我牵着白马,威风凛凛站在成千上万人的最前头,两边是簇拥着的武士,前方是火光熊熊的战场。我掏出钢刀,大喝一声:“兄弟们,砍死丫的,冲啊!”。
  人家都说,梦和现实是相反的,所以哪怕我好几次梦到上面这个画面,也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只是幻想”,我安慰自己的同时,心里又充斥了一点点惆怅,沮丧。
  祝家庄那次最艰苦,打了三次。吴用踉踉跄跄的跑了过来:“大哥,祝家庄的城防太稳固了,兄弟们都打了一天一夜了,还是搞不定”,他脸上贴的都是创可贴,手上也满是鲜血。
  我拍拍他的肩膀:“ don‘t worry拉,老三,先下去洗个桑那,这里我顶着!”
  正在我愁眉不展之际,李逵“又”冲了出来:“老大,让我去吧,砍死丫的!”。别误会,说“又”是有原因,每次都是李逵第一,精神是可嘉的,不过这次可不太合适。
  “给我一千个让你打头阵的理由,说全了再给你chance。”,我只能用这种方法打击一下他的积极性。李逵把头转过去,默然不语的做在地上,我的“诡计”得逞了,yeah。
  等等,他自言自语的要干吗?“一,我打架不怕受伤;二,被我斧子砍到的人非死即瘫痪,三....”。我靠,不是吧,我开始后悔刚才所说过的话。
  “逵子,要不要来点夜宵,有红烧肉!” 鲁智深好心好意的问他
  。“别烦我,兄弟正忙着呢”,李逵摇了摇头,“372,我比鲁智深帅;373,我比公孙胜帅;374,我比柴进帅...”
  我一听不对:“讲咩啊,小李子,原来你也会投机取巧,别的咱就不说了,就最后一句,你比柴进帅,这明显是不可能的嘛!” 等等,我突然想到一个好点子,高兴的手舞足蹈,我给了李逵一个超级热烈的拥抱,然后丢下迷迷糊糊的他,兴冲冲的去了。
  血战之后,祝家庄只剩下了几个内部据点。吴用煞是激动:“大哥,你这招真有效,让扈三娘假投降,趁城门打开,所有祝家庄男丁聚集到门口之际,一网打尽,厉害!”
  “哈哈”,我也很高兴,“那是,要不我当老大还有什么搞头,虽然我们梁山只有两个半女人,母大虫算半个,不过偶尔用一下美人计也是很有效果的嘛,现在战事如何?”
  吴用汇报道:“因为祝家庄还有好多女丁和玻玻,所以...暂时...!” 我立刻打断了他:“靠,瞧你呆头呆脑,不思进取,不懂学习,不知创新,以后怎么跟我快意恩仇,闯荡江湖!”我环顾四周:“梁山第一帅,柴大官人,柴进,柴进!?”
 [本章字数:1361 最新更新时间:2007-06-29 16:44:14.0]
  王婆帮我削了一副拐杖,表面上是为了帮助我更好的行走;实际上是想带我去看看被救的地点,兴许能唤醒我的记忆;而根本的原因是,这些天我半夜在梦里大喊大叫,连圈里的母鸡都被吓的不生蛋了,当然,醒了以后我依然什么都记不得。
  那树正长在悬崖底下,从底下向崖顶望去,好陡,好高,如果我真是从崖上掉下来,居然没有死,太新鲜了。王婆拉着我走到一处离树几百米远的地方,指着一堆骸骨跟我说:“这也是个死人,是和你同一天发现的,可等我和女儿发现你们的时候,他已经被野兽吃光了,大概是你落在树上,才拣了条命,也是天意吧” 阎婆希站在老远的地方,向我眨巴着大眼睛,挥了挥手,女孩子嘛,不敢见这些东西。
  我俯下身去,仔细观察起“他”,或者是她,算了,还是用“它”吧。它的衣服基本上不见了,只留下几片碎布条散落在四周,靴子之类的东西也早已被野兽撕咬的不成样子。等等,那边是什么东西在阳光下闪,我走过去,原来是一把已经卷了纫的钢刀。拾起钢刀,我翻看了一下,钢刀的背面居然有字,两个朱红色的字,“武松”!
  谁也没想到,在去过了那地方之后,我的噩梦更严重了,常常夜里满头大汗的惊醒过来。
  那是一个雪天,就我和武松两个人,我们俩烫了几大坛白干儿,还叫手下的兄弟宰了一只狗。对于我们这些在刀口上舔血,把脑袋勒在腰带上过活的人,女人的确比酒更有味道,但却更不可靠。可那天,我们的确谈到了女人。
  武松问我怎么看他,我说:“兄弟,你是个爷们”。
  没想到,他跟我急了:“大哥,我承认自己是个英雄,可我不是个男人,真不是。”
  我以为他喝多了,想拉他坐下,他却直挺挺的站着:“ 大哥,你知道,我去见我亲大哥,武大,我嫂子勾引我,我扇了她一巴掌。后来她就去勾搭西门庆,还害死我大哥,操,我就把他俩全杀了!结果江湖里的人都说我NB,说我英雄,我呸!我大哥都死了,我也成逃犯了,我英雄个屁。”
  他吃了一口狗肉,继续向我倾诉:“大哥,实话实说,我动心了,当一个那么漂亮的女人坐你怀里,是男人都会动心,可我知道,自己不能那么干,我得做个堂堂正正的男人,不是一个苟且的垃圾。可现在想想,事情搞成这样,红杏出墙,家破人亡,我没责任?当初要是我没抽她那一巴掌,而是劝劝她,没准儿就能缓过来。要是实在不行,我大哥和她真不合适,想分就分了,总比现在搞成她毒死我大哥,我他妈杀了我大嫂好。操,我英雄了,要是一切都没发生,这英雄我宁愿不当,英雄,英雄?”
  或许是为了发泄,他端起酒坛,一仰而尽,然后大叫着,“啊”,把酒坛摔碎在地上。
  我抬头望他,酒从他的眼旁滴落下来,或者是泪。我什么都没说,只是陪他喝酒,我们开了一坛,一坛,又一坛。直到喝的不省人事,后来我们都没再说几句话,大概正因为这样,第二天从酒坛子堆里迷迷糊糊的站起来,我忽然想起了他说的最后一句话:“如果时间可以倒转,过去可以回来,我宁愿当个平凡的男人,而不是一个英雄”
  梦里的故事,我这次居然没有都忘记,我记住了一句话。虽然仍然不知道武松到底是谁,但我还是帮他修了一个坟,有空的时候我也总会去那坟上看看,清清杂草,烧点纸钱,撒把黄土,说上一句话:“如果时间可以倒转,过去可以回来,我宁愿当个平凡的男人,而不是一个英雄。”
 [本章字数:1694 最新更新时间:2007-06-29 16:44:15.0]
  夜晚,我躺在木屋旁边的空地上,依然在想着“我是谁”这个比较有深度的问题,这是今天思考的第360遍,同样,我的头也疼了360遍。叼一根杂草在嘴里,我抬头望了望天空,今天没月亮,看来嫦娥妹妹又去和猪八戒约会了,妈的,上帝也不管管,真是傻人有傻福。
  “喂,你怎么又在这里发呆”,一个声音打断了我的遐想,或者叫瞎想,不用猜,希希,也就是阎婆希,又来了。
  “思考是生活的一部分,我只是把每天浪费的时间集中在一起,做一些有益于身心健康的‘脑部体力劳动’。”我企图用一些比较深奥又比较垃圾的话,让她知难而退。
  阎婆希瞅了我一眼:“好有深度啊,每次见面,你都能给我与众不同的一面!”
  什么,不是我没听错吧,“STOP,希希,我想你理解错了,我就是一个俗不可耐,无所事事,没有理想,不思进取,浪费时间和生命,且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无知青年!” 我一口气说出了能贬低自己的所有台词。
  “不,我觉得那只是你的外表,你的心是火热的,不甘平凡的!” 阎婆希的回答再次给自甘堕落的我树立了一个光辉形象。
  阎婆希用眼角又瞟了我一眼,继续说道:“我曾经做过一个梦,有一个盖世英雄从天而降,他改变了我,也改变了我的生活,现在,我相信了”
  “stop again!‘,我再次打断了她,“那个英雄不会是我吧?”。不幸被我言中,阎婆希猛力的点了点头。
  “靠,我讲过多少遍了,我不是英雄,所有人都看到拉,我是‘闲人’,我和窝里的母鸡聊天,和村子里的小孩躲猫猫,和猪圈的猪打扑克,我是‘闲人’,明白?”,我继续把自己贬到一文不值。
  “你干吗总是逃避你的过去呢,你说你每次回忆都头疼,其实你根本就是害怕去想,从你失去记忆之后就开始逃避,现在也是”,阎婆希似乎想要看透我似的。
  她了解我么,不行,我得反击:“你呢,你到底是喜欢我,还是喜欢一个英雄,我说了,我不是英雄!”。不对,我怎么会用“喜欢”这个词,她对我是“喜欢”么,这下糗大了。
  “在我心里你就是个英雄,我,我就是喜欢”,阎婆希涨红了脸,大声辩解着,当然,“喜欢”俩字她说得比较小声。
  “那我以前我要是个坏人,是个强盗呢,你也喜欢?”我企图把自己描写成一个十恶不赦的王八蛋,来浇灭少女的那颗芳心。
  “那,那我也喜欢!”,她居然斩钉截铁的给了我最不想要的***。
  互相沉默了几秒,“你呢,你喜欢我么?”,她突然问。
  我把头靠在草垛上,摆了一个舒服的姿势,不再说话。傻人有傻福,我不傻,为什么还是有福呢?说实话,阎MM是一个特别好的女孩儿,虽然在我失去记忆之后,我只认识了这么一个女孩儿,但我觉得她真的挺好。她帮我缝衣服,我说麻烦,其实我心里高兴;她和我逗嘴,我表面上烦,可如果没有她在我身边说话,我会不习惯的;现在已经发展成如果一天我不见到她,浑身就不舒服;我想,这些应该可以定义成喜欢吧。问题是,我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连自己的过去都不清楚,我有资格喜欢别人么?不计后果的喜欢,还是退缩,这真他妈是个问题。
  远处传来两声菜鸟叫,阎婆希忽然拉了拉我的衣角,回头望着她委屈的样子,我脱口而出:“阿拉也喜欢侬!”。她乐了,摆出一副早就知道的样子。
  我又问她:“喜欢一个没有过去的男人,比如我,你不后悔?”
  “后悔是小狗”,她用一个花一样的笑容给了我一个可爱而又真实的***。
  我拉住她的手,慢慢的,慢慢的像她靠近,直到我的鼻尖快贴上她的鼻尖。她有点害怕,接着也慢慢的,慢慢的闭上了眼睛。
  想看艳情的打住,结果并不像你们想象的那样,我们俩什么都没做,在***面前发誓,我只是把食指在她的嘴唇上轻按了一下,然后离开了。等她睁开眼睛,只看到了我渐渐远去的后背,连影子都没看见,因为今天没月亮。这种正常男人都不会做出来的事情能够发生在我身上,不是因为我不色,也不是因为我没带套子,只是当时我的心猛的咯噔了一下,就好像一个女人咬了我一口,又把我从“不计后果喜欢”一个人的边缘拉了回来...
 [本章字数:1769 最新更新时间:2007-06-29 16:44:16.0]
  大概是因为上次那个晚上,被希希“勾引”的,我这两天晚上老做绮梦,梦里的女主角还总是一个人。她的名字是...,不好意思,我又忘记了,等梦里想起来再告诉你。
  在梁山兄弟们的眼里,我是一个敢爱敢恨的人;在梁山兄弟们的眼里我还有一个漂亮,大方,得体,既能杀死鱼也能杀死雁的妞儿;不过我对我老婆从来都是只有爱,没有恨,这点我是很自豪的。其实当初我追她的时候,就好像用痴情打动观音姐姐,几乎没什么希望,不过幸好“观音姐姐”也有动凡心的时候,最后,我成功了。
  我和冰儿的爱情开花儿于很久前的一个正午:那天我吃完饭和李逵下山遛弯,正好碰见她被几个流氓调戏,我冲着几个流氓大喝道:“你丫这个bitch”,接着把李逵踹到坏人面前,拉着她往山上自己的地盘猛跑。
  幸好兄弟比较能打,我跑的又快,所以除了逵子被捅了两刀之外,没有人受伤。从那以后,我就死皮赖脸的喜欢上了她,她也死皮赖脸的完全不理我火热的追求。
  冰山也会融化的,更何况是冰儿,我和她奇妙爱情结果儿于很久以后的一个雪天;那天晚上我鼓起勇气,想为自己的幸福征求一个***。在用了两个多时辰堆了两个互相拥抱的雪人,一个男雪人,一个女雪人之后,我开始和她套磁:“我打算不当山贼了。”
  “不当山贼你当什么,难道去当状元?” 她好奇的问。
  “我有想过,什么琴棋书画,天文地理,三教九流,奇门遁甲,帮孙二娘做个人肉叉烧包,给史进刺个第十跳龙...”。我努力罗列着自己的本事。
  “省省吧,好好去作你这份山贼很有前途的职业吧!”她毫不留情的打击着我的积极性。
  “我有才学,什么诗经尚书春秋论语,孟子庄子史记离骚,三毛流浪记,米老鼠和唐老鸭,都是烂熟于心;我有抱负,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舍小家为大家,管遍天下不平事抓遍天下女流氓...” ,我有点语无伦次了。
  冰儿终于忍不住了,噗哧一下笑了出来:“宋大当家,你到底想说什么啊!”
  “你知道,作为梁山108好汉之首,我是有很大压力的,所以我真的不想作贼了,我就想找个平净的地方,和你男耕女织一辈子”,我终于说道了正题。
  冰儿一怔:“你为什么说这个?”
  我回答:“因为我爱你,我太爱你了!”
  “你有多爱我?”冰儿继续问。
  “我爱你胜过爱自己” ,我紧紧拉住她的双手,说道。虽然我以前也拉过她的手,不过这次明显感觉不太一样,她手心出汗了,好像还有点抖。短暂而快乐的一个夜晚,搂着的雪人融化了,我们却拥抱在了一起。
  林冲以前和我说过一句话;“一个只有肉体属于你,或者只有灵魂属于你的女人总会问自己,我爱你么”;一个肉体和灵魂都给你的女人才会问男人,你爱我么。” 在冰儿的肉体和灵魂都给了我之后,她靠在我的怀里再次问我:“你爱我么?”
  “爱”, 我的回答比上次快了0.03秒。
  “如果有一天,我或者你,和对方分离了呢?”, 冰儿开始设想一些比较凄惨的状况。
  “爱情就像一双袜子,少了任何一只都会孤单得不再温暖” 虽然本人说过无数情话,但这个无疑是我第二满意的,“宝贝,别瞎想了”。
  可冰儿还不满意:“我是说,如果有一天,我们真的分开了呢?”
  终于,女人的顽固迫使我说出了这辈子最ft的一句:“ 长相厮守之所以可贵,是因为每天都能多爱对方一点点,虽然不相信你我会分离,但即使真的远隔天涯,那每天多一点点的爱,也将会成为我在孤独中思念你的唯一慰藉,分离让我珍惜那每天多一点点的爱,那每天多一点点的爱只会让我对你更加想念!”
  冰儿哭了,她说她相信我,但是她不相信她自己,她决定要给我留一个永远的印记,一个让彼此一辈子都不能忘记的印记,就像给猪盖戳一样。说完,她埋下头,在我的肩膀上狠狠的咬了一口,这一口特别深,也让我特别疼。想起来有点好笑,一个南征北战的男人,身上的第一个伤疤居然是女人的的牙印儿。
  梦做到这里,我醒了,是让那一口给疼醒的。在黑暗中,在我的记忆还对那个伤疤有印象的时候,我摸了摸自己的肩膀,真的有个伤疤,爱情的伤疤。一个伤疤,拴住了我,希希,还有一个我已经想不起来是谁,却觉得自己每天都在多爱她一点点的女人...
 [本章字数:2369 最新更新时间:2007-06-29 16:44:17.0]
  如果阎婆希没非拉着我去看我自己掉下来的地方,她也就不会在悬崖顶上出危险;如果她没有出危险,我也就不会为了救她而出危险;如果都没有没有出危险,我就更不会恢复记忆。没有如果,所以,我们两个都没死,我也真的想起了过去的一切。只不过,我不知道,想起一切是好,还是不好而已。
  “快来看,你就是从这儿掉下去的”,阎婆希指着一处异常陡峭的悬崖冲了过去。
  我想拉她,却没来得及,“你爹就是让你带我来砍柴,希希,这样搞法,会扑街的”,虽然话是这么说,但我还是没忍住,也跟了上去。这悬崖用一种比较变态的姿势突出山峰好大一块,还难看到光秃秃的一片黑,就好像用火洗过一遍似的。唯一一株显眼的植物,一颗离崖边10来米远的歪脖子树,也半死不活的立在那里,树干上还有被刀砍过的痕迹,好像是在诉说着什么。
  没看头嘛,大概我真的是失足落下去的吧,等等,夜晚,火把,漫闪遍野的喊声,这里突然让我好熟悉,我的头,我的头又开始疼了。
  一片竹林,漫山遍野的火把,到处都是凶神恶煞的叫喊声。我们似乎是在躲避追杀,在跑,更准确的说,是一个人拖着我在跑。他的左手拿着一把钢刀,等等,什么东西从我的额头滴落下来?是...血,这血好像是从他搀扶着我的右手上流下来的,或者,是我自己的血也说不定。两个人从山上沿着草丛滚落,还好,在悬崖边他用钢刀钉住了棵歪脖子树。我们被围住了,三面闪烁着火把,后面是无处可退的悬崖,“大哥,要像个男人的活着”,说完,他拉着我跳了下去... ...
  “你怎么了?”,希希拉起了我,问道。
  “nothing,就是有点头疼”,我觉得自己好一点了。
  “不是恐高症吧?”希希睁着好奇的大眼睛又问道。
  我一耸肩:“我会有恐高症,一个蹦过极,攀过岩的人怎么会有这么这么失败的病症,无稽之谈!” 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我又向前迈了一步半,不能再迈了,其实我是有点害怕。向下望去,这里好陡啊,看的我的心“扑通扑通”,就好像在三万英尺的高空一样。
  这时候,希希表现出了一个女孩儿不知死活的大无畏精神,她拉着我的手继续往前走。
  “***,殉情是光荣的,不过不要找我这么龌龊的角色吧。再往前走就变圣母玛丽亚了,希希,耶稣不会让我娶你的,希希!”。
  希希终于在离离悬崖外檐还有一寸的时候停住了,她回头瞪了我一眼:“叫什么,阎王不要美女!” ,说着,她还拉了我一把。
  结果,天哪,想象不到的事情发生了,我滑了一跤,没有站住。只见山顶离我越来越远,云朵也在身边飘来飘去,我明白了,原来上天给了我一个再死一次的机会。不过,值得庆幸的是,这次还有人陪我,由于作用力与反作用力的原因,希希现在和我一起在向下“飞”。
  我一只手紧紧的抓着希希,一只手本能的,或者是有预见性的乱抓,结果,我抓住了一颗树,一颗长在悬崖外边,却只露了个头的一颗绝无仅有的树。当我以每妙2.2马赫的速度向下坠落,当我幸运的抓住了那颗树,我忽然开窍了,我想起了一切,这颗树第二次救了我的命...
  我和武松从悬崖上跳了下来,我以为自己死定了,可睁开眼睛,我发现自己悬在了半空中,这只有两个可能,一个是我会魔法,一个是我已经死掉成仙了。实际都不是,是武松抓住了我的腰带,他则抓住了一颗长在悬崖外边,绝无仅有的树。武松告诉我:“大哥,我早就知道这有一棵树,这是我去年打猎发现的,是个藏匿行踪的好的方!”
  “兄弟,你实在是 very 聪明啊,回头请你吃龙虾!” 劫后余生的感觉让我很激动。
  “但是,它只能承受一个人!” 武松当头给我泼了一盆冰镇矿泉水。
  “啊,不是吧!” 我傻了,“那我们石头剪刀布吧?”,我怀疑自己在这种状况下还能有心情开玩笑。
  “大哥,拿着钢刀,等上面的人走了之后,你再想办法爬上去。还有,别忘了,是庐俊义这个王八蛋把我们害成这样,你要帮我报仇!”
  我一把拉住他:“老五,你想干吗,混黑社会有今天没明天,要死也要和兄弟死在一起,丢下我你可太不仁义。”
  “大哥,有一句话我一直想告诉你”,武松没理我,继续说:“上次咱俩喝酒的时候,我说‘如果时间可以倒转,过去可以回来,我宁愿作一个平凡的男人,而不是英雄’。我他妈成为英雄的代价,就是杀掉了一个深爱的女人。现在想想,这才是我一辈子最后悔的事情,也许,死后都不会快乐起来。大哥,要像个男人的活着啊。” 说完,他掰开我的手,跳了下去。
  看着武松的身体成为一个小黑点,我突然有一种怕死,而且怕的要死的感觉。杀了自己深爱的女人,后悔一辈子;庐老二用诡计算计了我们;武松死了,冰儿也不知道怎么样了。这些东西如同一团煮开了的浆糊一样在我的脑袋里翻滚,喷发。 一直觉得自己是个英雄,现在我才发现,原来在生死面前,我是那么的渺小。梁山好汉,为了兄弟可以挡几刀,但当我真的有时间抉择生死的时候,这个选择却变的那么沉重。从天亮到天黑,我松开了一只手,又用另一只手紧紧抓牢了树干。最终,在喊了一声“兄弟我陪你”之后,我也毅然决然的跳了下去。也许是“福大命大造化大‘,我只是失去了记忆,而没有死。
  我想起了一切,我用自己从新充满了光泽的目光看着阎婆希惊恐的双眼,“不能让她死,哪怕是我挂了,如果我们俩都死不了,我就好好对她”,这是我当时唯一的想法。各路神仙和我开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玩笑,因为希希瘦弱的身子骨,那颗树居然没有断。当我最后用虚脱的身体把她拉了上来,自己一下子躺倒在地上,****,这悬崖我再也不来了,哪怕是以后竖个牌子,“武松跳崖处”,成为名胜古迹,我也不来了。希希吓得趴在我怀里痛哭,我没有出声,开始用仅有的力量,回忆起慢慢浮现的我的过去... ...
 [本章字数:1756 最新更新时间:2007-06-29 16:44:18.0]
  如果我命令梁山众兄弟砍了庐老二,他绝对会被剁成饺子陷儿,但是绝对不会有一个人认为我这个命令是对的。换句话说,他们都觉得庐老二不是坏蛋,可问题是,卢老二的确算计了我,千真万确。
  庐俊义,性别男,年龄二十八岁到八十八岁之间,未婚,曾经是特权阶级的代表,因政治斗争不得不落草梁山;在成为梁山二当家之后,他带领兄弟们开展了“做文明匪徒,竖梁山新风”活动,李逵还因为开会的时候抠鼻屎,被他作为典型好好责罚了一顿;庐俊义,身形富态,面貌更加富态,胖到三层下巴颏,却十八般武义样样粗通,样样稀松,他抢劫的时候绝对保持风度,例如“请问,我能不能把你的金牙敲下来”。庐俊义,寨里的兄弟都夸他,忠厚仗义,文雅翩翩,甚至差点推选他为梁山形象第一代言人。这是梁山108绝密个人履历里我唯一能回忆起来的关于庐老二的内容,他像是个坏蛋么,不像。可问题是,庐老二的确算计了我,千真万确 too。
  事情其实特简单,跟大多数不忠不义之徒抢老大位子的故事差不多:政府派人来招安,想收编我们,我本着“黑社会是不能和***混到一起的” 这条至上法则,拒绝了朝廷特派员。当钦差指着扈三娘问我:“这个MM好好漂漂,能不能送给兄弟啊?”,我急了。我掀翻了宴请他们的桌子;把皇上送给我的东海龙珠磨成了粉末,混合海底泥,给冰儿拿来敷脸;至于高太慰送我的十二个妙龄少女,我当时特想要,美女啊,哪个男人不想?不过冰儿在后面死命掐我,最后我只好以她们的双眼皮是割的,鼻梁是垫的,胸是硅胶的为理由,放弃了。
  被我扇了一巴掌的政府官员显然不死心,然后他就去找庐老二,双方臭味相投,一拍即合,穿了一条裤子,一个鼻孔出气,于是也就有了庐老二深夜追杀我的下文。当然,这些我开始不知道,是武松后来告诉我的,庐俊义,丫bitch!
  假装邀请我去喝酒,然后在屋里埋伏下刀斧手,我怀疑庐老二是不是熟读过鸿门宴行凶未遂的全过程。幸好我的表不准,我去晚了;幸好武松偷听到两个衰仔密谋的全过程,千钧一发之际,他在庐老二的门口拉住了茫然不知,正去送死的我,接着就开始跑。好人逃跑一定会被坏人发现的,于是庐老二就带着杀手们开始追我们,所以也就有了我们跳崖壮烈的一幕。庐老二,丫bitch!怎么,是不是跟看动作片似的,事实的确如此。
  从政府的角度来看,山贼是坏蛋,打家劫舍,绕乱社会安定;可从山贼的角度来看,官差才不是东西,利用职权盘剥良民,逼得我们走头无路,替天行道。所以说,这个世界上真正的坏蛋是不存在的,只是大家看问题的角度不同罢了。
  我从来没把庐俊义当成坏蛋,哪怕他算计了我,因为他曾经是我的兄弟,他曾经对我真情流露,我也曾对他吐出过心声。记得有一次兄弟们打扑克,赌注是脱衣服,他最后就剩下一条三角裤,还是我帮他***,保住了最后一点颜面,哈哈,想起来就好笑。
  被自己兄弟背叛的感觉是痛苦的,但这不是我的错,也不是他的错,错就错在他当初不该上粱山和我们落草为寇。让一个习惯了大富大贵的人当山贼,就如同逼良为娼,再逼娼从良一样困难。
  有这样一个细节,庐老二以前每次吃完饭,都喜欢站在一个能俯瞰整个梁山的地方,摆一个拯救终生的姿态,极目远眺,最后再意犹未尽的吼上几句:“我是一只小小鸟,想要飞却飞呀飞不高!”。现在我明白了,那只不过是他抒发情绪的方法,他不甘心,不甘心一辈子就这样没落,不甘心从一个正处级干部成为一个什么头衔都没有的地头蛇,还是二把手。庐俊义,丫bitch!
  夜深了,我又一次从枕头底下抽出了庐老二送给我的碧玉匕首,望着它,我试图说服自己:庐老二不是个坏蛋,他只是个本性不坏,遇人不淑,利欲熏心的迷途羔羊。可武松让我替他报仇的话却像个心结一样,紧紧缠绕着我,庐老二的确是个坏蛋,因为武松让我帮他报仇。外面一声雷响,好像要下雨了,我的心忽然变得很乱,友情,好像不该是这样。
  我轻轻抚摸着匕首,神经质的问它,“我,我该怎么办,报仇是不是真的这么难?”,我知道,我自言自语的问话是没有任何效果的,除非匕首有振动发声器,不然它是不会代它原来的主人回答我的。
  “我该怎么办,我该报仇么?” 我不管,继续的问着那碧玉匕首,也问着我自己,企图寻求一个满意的***...
 [本章字数:1924 最新更新时间:2007-06-29 16:44:19.0]
  痛痛快快的洗了个澡,刮干净了已经和头发连起来的胡子,穿上了阎婆希特地为我作的新衣服,不为别的,只是这样和我从新充满光泽的眼睛比较相配,只是因为,我叫宋江。阎婆希告诉我,他觉得我跟以前有点不一样,这是当然,眼睛是心灵的窗户,当一个人眼睛充满智慧的时候,他就变了。我变了,我也没变,我依然喜欢和小孩子玩官兵捉强盗,我还是强盗,我依然喜欢躺在水井旁边,只因为,如果我渴了,或者想洗澡,我一步也不用多走。
  下午,我坐在浴缸旁边,一边洗着土豆,一边继续思考着我的过去和未来,对了,这土豆是今天的晚饭,是我抢着要帮王婆洗的,毕竟,宋江是应该做点力所能及的事情。这几天一直困扰我的问题有几个;冰儿到底怎么样了;我该不该回去找庐俊义报仇;希希呢,我又应该把她放在什么位置。两个女人,一个仇人,构成了我最近生活的主题。我已经恢复了记忆,却比以前思考的更多了,靠,今天的376遍了!
  有句话是这么说的,如果一个人在外面漂泊惯了,他更希望有一颗安定的心。说实话,我现在的心情就是如此,江湖的争斗,兄弟的背叛,这些让我有点害怕,好不容易退了出来,我真的不想再卷进去。我是宋江,宋江又怎样,宋江又不能长生不死,宋江又不能妻妾成群,宋江又不能不用伟哥就270分钟不射,宋江曾经呼风唤雨,但现在他只是一个闲人黑炭头而已。如果没有冰儿在我心里,如果没有武松嘱咐我报仇的迁绊,我会立刻就和希希去教堂,然后男耕女织,夜不闭户,平平静静的过一辈子。哪怕有冰儿,哪怕有报仇的责任,我也许还会这么做的,即使这会使我背上不忠不义的骂名。可谁又知道我,那个英雄的宋江已经死了,我只是一个凡人,一个也会害怕,会厌倦血腥的凡人,right,我是凡人。
  “啊”,我惨叫了一声,别害怕,是我刚才削土豆的割到手了,right,这更证明了我是一个凡人。你见过关羽用青龙雁跃刀削土豆么,你见过他削土豆时候削到手了么,***当然是否定的,这再次证明了我可以不是英雄宋江,而是一个凡人。
  “你怎么了?”,希希大概是听到了我的惨叫,慌慌张张的从屋里跑了出来。望着她焦急的发红的脸庞,我的心就如同融化了一般,她对我可真好。我仔细端详着她,从上到下,从前到后,希希人好,身材也好,现在都是夏天了,她要是穿吊带,嘿嘿,好看!阎婆希大概也发现了我在看她,忽然变的不大自在,瞪了我一眼,又不说话了。
  “唉呦,好疼啊!”,我继续拿出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泡妞精神。
  “你看你,干什么都不行,让我看看你的手!” 阎婆希急忙拉过我的手,其实她不拉我也会主动送上去的,爱情问题对宋江来说,小case拉。
  “希希,你当初为什么会认为我是个英雄呢?” 我突然拉住了她。“因为...,我不是告诉过你么,我曾经梦到过,一个盖世英雄从天而降,改变了我,也改变了我的生活。” 她的脸刷的一下红了,比我刚才流的血都红。
  我作潇洒状,像西门吹雪一样甩了甩袍子:“好,我是一个英雄,不过我俘获的不是敌人,而是少女的芳心,比如你的。”
  “你...,你个色狼!”希希的脸更红了,像天边的红霞一样好看。望着她少女般可爱的脸,又望了望落在半山腰的太阳映红的天空,原来平凡的生活也可以这般美好。
  沉默了三十秒,我终于下定决心,用异常正经的声音说道:“希希,我曾经是个英雄,我以后也将会是个英雄,不过,只是你一个人的英雄。”
  阎婆希笑了,哪怕她并没有理解我这话的真正含义,哪怕他并不知道我是顶着250百帕大气压的巨大心理压力说出这番话的,她笑的依然那么灿烂,那么好看。
  我努力使自己忘记了报仇,忘记了冰儿,忘记了我是宋江的这些事实,紧紧的拉住了希希的手,她的手不大,手指却长长的,握着有一种特别柔软的感觉,那感觉和握猪蹄子,鸡爪子完全不同,也和自己左手牵右手的感觉完全不同,我握住希希的手,我就握住了她的一辈子。
  “老武,记得么,你告诉我,要向男人一样的活着”,我心里默想着:“现在我放弃了报仇,放弃了从新成为英雄的可能,找到了属于自己的生活,在天堂里的你会埋怨我么,或者为我高兴?” 在我试图打破人鬼殊途这个界限,用心去和武松交流的时候,硕大的太阳慢慢落下去了。阎婆希把头靠在我的肩膀上,我则把头靠在水井上,两人一起欣赏这美妙的夕阳。如果时光就此停住,如果每天都可以如此这般,我的心醉了,就如同喝了3斤二锅头一般。
  突然,夕阳映照的小路上走来了一个人,太阳火红的X射线让我并不能看清楚他的脸,我只是看到了他的装束,和易于常人的好多胸毛。他,他的出现,改变了我的先前万般美好的决定,也改变了我刚刚设想下的平静生活...
 [本章字数:2808 最新更新时间:2007-06-29 16:44:21.0]
  他渐渐走近,看到我,一下子呆住了,他的眼睛瞪的和18寸合金轮一样,嘴巴张的比脸盆都大,因为他不敢相信,宋江还活着。我也呆住了,我的眼睛瞪的和20寸合金轮一样,嘴巴张的比浴缸还大,因为我不敢相信,李逵居然来了。
  我茫然了,我刚刚设想的平净生活难道就要这样被破坏,我到底该不该承认自己是宋江,或许以李逵的智商,我能蒙混过去也说不定。正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只听“扑通”一声,李逵跪在我的面前,豆大的泪珠从眼里涌了出来:“哇,大哥,我,我以为你死了,你没死,那太好了,我找你找的好苦啊!” 说着他还一把保住了我的大腿。阎婆希吓的如惊弓小鸟一般往我身后躲,奶奶的,这下玩大了!
  我拉住他的肩膀:“这个,这位兄台,先不要下跪,有什么到屋里再说嘛!”
  李逵诧异的瞅了我一眼:“大哥,我也不想跪啊,不过我实在累到没力气站着了。”
  我把他搀扶到屋里坐好,又叫阎婆希去给他做20个煎饼,还请王婆去村口的小卖部买些王致和臭豆腐回来,这些都是逵子爱吃的。
  刚坐好,李逵就开腔了:“大哥,庐二当家说你跳下山崖自杀了,还说你临死留下遗嘱,让大伙接受朝廷的招安,我不信,你这么一个热爱生命的人又怎么会自杀呢?我发了无数个短信,登了无数个寻人启事,从110到119我都打遍了,也找不到你,于是我就下山自己找你,为了找你我不辞辛苦,日行千里,老天开鸟眼啊,终于让我...哇”,说到这,李逵又哭了,大条大条的鼻涕混合着眼泪一起涌了出来。
  我心里一阵酸楚,梁山众兄弟里,李逵是对我最忠心,也最讲义气的一个,什么打家劫舍,制伏放**流氓,从来都是他帮我打头阵,然后让我拣现成的。但是,但是我真的不能承认,我好不容易得来的平静生活怎么能如此就毁于一旦呢。
  我一咬牙:“这位同志,你好像认错人了吧,你我素未谋面,又和来重逢之理呢?”
  李逵傻了:“大哥,不是吧,你不认识我了,我是李逵啊,5年级的时候你把一个一年级的小孩打的住院两天,结果你自己住院四天,还是我帮你报仇的,你忘了,我是李逵,逵子啊!”
  决不能承认,我继续死扛:“兄弟,我只是这小村庄的一个山野村夫,没事情就种种花,种种草什么的,你真的是认错人了!” 李逵发疯似的拉住我的手:“不会的,大哥,你忘记了,你是宋江,梁山108好汉之首,替天行道黑社会社团名誉主席宋江,我是李逵啊!”
  我想掰开他的手,不过掰不动,也有些不舍的:“这位同志,你真的是认错人了,我真的不是混黑社会的,我是一个诗人,采菊东篱下,悠然见梁山,听过没,我叫陶渊明,不叫宋江。”
  正在我俩纠缠不清的时候,阎婆希拿着煎饼和臭豆腐推门走了进来,李逵终于松开了我,自顾自的吃了起来,他的确太饿了,他也的确太能吃了。
  正在我暗自庆幸的时候,李逵突然停下来:“不对,你要不是我大哥,你怎么知道我爱吃煎饼,你要不是我大哥,你怎么知道我爱吃臭豆腐...”
  “stop”,我把一个煎饼塞到他嘴里,打断了他。“希希,这位兄台噎住了,你快去倒杯可乐来,还有,把可乐放门口就行了,我有些事情要和他谈。”
  我支走阎婆希,是因为我不想让希希了解我的过去,也不想让她为我的过去激动伤神,那个宋江已经死了!我一把揪过李逵的衣领:“靠,丫bitch,到底怎么样你才能相信我不是宋江?”
  “等等,你怎么会说我宋大哥的口头禅,你一定是宋江”,原来李逵也有动脑子的时候,“我宋大哥说她让冰儿姑娘咬过一口,肩膀上有个牙印儿,他就和我一个人说过,你让我看看,没有我就相信你!” 。听了李逵的话,我咕咚一下呆坐在椅子上,看来,这次是瞒不住了。
  李逵,相貌非凡,也就是非常平凡,但浑身肌肉让人过目不忘,见到他就好像见到了魔鬼终结者一样;李逵,性格直爽,平时脏字不离嘴,典型黑社会收保护费风范;李逵,人家都说他不够聪明,有一次我让他下山抢五百两救急,一个倒霉的肥羊拿出六百两给他,他居然要找给人家一百两。
  想起梁山108绝密档案里的东东,我不由自主的乐了起来,一边流着眼泪,一边乐了起来。“兄弟,不承认看来是不行了,我是没死,但我真的不想再和你回梁山了!”
  李逵听到我承认了自己的身份,脸上露出笑容,随即那笑容却又僵在了脸上,“为什么,大哥,梁山不能没有你,兄弟们也不能没有你啊!”
  “逵子,梁山对我来说,只是一个梦而已,现在梦醒了,还有什么值得我留恋么?宋江的心已经死了,我在梁山,或者这里,在哪都是一样的!” 我想起众兄弟平日里嬉笑打闹的场面,有些怀念,但还是说出了这样一番话。
  “大哥,是不是庐俊义干了什么对不起你的事情,我现在就回去砍了他。” 说着,李逵拿起床边的板斧,就要动弹。
  我按住他:“逵子,自己的心死了与任何人都没有关系,朕意以决,再也不回梁山了,除非你能给我一千个理由”,我故伎重施,只想让兄弟死了这条心。
  李逵不再激动,因为他已经看出来我这个决定是不能改变的了,他说:“大佬,我没有一千个理由,我只有最后一个理由想告诉你,我...”。
  “不用说了,我知道”,我打断了他。
  “其实,我是一个...。”
  “不用说了,我sure知道”,我又一次打断了他。
  “我是一个玻玻”,李逵还是说了出来。
  我正襟危坐:“我知道。”
  “啊,大佬,你怎么知道” 李逵显然没料到。
  “靠,打你16岁偷看我洗澡,到现在偷看梁山105个男人洗澡,我就知道!” 。
  李逵一扭头:“可是...。”
  “我说了,不用说了,我知道,” 我不知道他还想说什么。
  他终于讲出来了:“可是我的梦中情人,白马王子一直是你哦。”
  “这个我也知道,我really really 知道”,等等,我没听错吧。靠,我有点晕了,我这样一个如此理性的人,面对这种失去控制的情况也不免有点上头。
  拍拍李逵的肩膀,我竟然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兄弟,我,你,这个,靠!”
  ”大哥,反正见到了你,我该走了,临走前你能不能给我一个拥抱?”,逵子向我提出了最后一个要求。这个要求,真情中带点放荡,搞笑中又流露坚强,我一咬牙,一闭眼,向李逵扑了过去。
  逵子走了,带着我不要把宋江还活着告诉任何人的嘱咐,他走了。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地平线线上,我不禁回忆起和他拥抱的那个时候,真令人惊奇,我居然没有任何不适的感觉。我把他当兄弟,他把我当知己,最终的结果只是两颗心拥抱在了一起,难道不是么?
  抬头望天空,今天又没月亮,嫦娥不是和猪八戒吹了么,不知道她的新情人是谁?在一个没有月亮的晚上,逵子来过,带着一个没有结果的梦,又离开了...
 [本章字数:2626 最新更新时间:2007-06-29 16:44:22.0]
  李逵走了,这个世界清净了,觉得自己这么想挺龌龊,但我真的是这么想的,无所谓了。王婆开始教我耕地和砍柴,这不简单,至少比拿刀杀人难多了;我还和阎婆希学做饭,她埋怨我老是偷吃,这能怪我么,红烧丸子,四喜丸子,糖醋丸子,炸丸子...,她做的是好吃嘛。我近期的目标是,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从一个黑社会老大变成自食其力的人,怎么样,是不是像中国的保尔,或者变性张海迪。
  每次和阎婆希在一起,我心里都哼着小调儿:“甜蜜蜜,你笑得甜蜜蜜。” 其实女人有了爱情滋润,变化很大,毕竟,含苞待放和风情万种有很大区别。我的变化也很大,我终于得到了我想要的生活,而且我发现,自己已经渐渐爱上了这种生活,只不过,我把幸福藏在心里。
  蓝天白云下,炊烟袅袅,几个小孩在打弹子,一男一女偎依而立,女子任凭风轻轻吹起裙摆,把头靠在男子怀中,如何,是不是特像一幅水墨山水画。
  “啊”,那男子忽然捂着头大叫起来,不好意思,那个男的就是我,王婆叫我去做饭了,靠,真的用烟袋打我的头。
  夜幕降临,鸡不叫了,猪不哼了,王婆也睡觉了。我抱着希希躺在草垛上,看星星,看月亮,两人把牵手在一起,只为消磨时间的浪漫。什么,草垛后边有个人影,不会是同行吧,看我的降龙十八掌之狗急跳墙。一声惨叫,我打中了...,王婆!原来他是怕我和阎婆希,孤男寡女,干柴烈火,就觉也不睡,过来监视。真是破坏浪漫,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我梁山十大正派青年之一的宋江,会这么做么?其实,我是想过这么做,不过你也知道,男人大多是有色心,没色胆的。
  如果不是因为那天,我的一辈子也许就会这样消磨,然后抱着心爱的人,陪自己慢慢老去。可是,书上的好人多半不会有幸福生活的,这样不够惨,或者说仇人觉得我不够惨,于是我不得不再次投入到江湖的厮杀中去,不得不再次把报仇写在了脑门上。这一切,只因为--那天!
  七月二十七号,晴,小风嗖嗖的,黄历上说,易遇故人。
  清晨,马蹄的踢踏声把我惊醒,菜鸟也唧唧喳喳惊慌的叫着,我跑出门,迎面而来的是土路上扬起阵阵尘土。马蹄声停,一个男人的轮廓慢慢从风尘中显现出来,雍容华贵,貌似忠义,还有三层下巴颏,果然,故人来了!
  怎么会,我有点惊慌,不过该来的总会来,我随即拿出了扛坝子处乱不惊的风范:“你来了。”
  “来了,他回答到。
  “你来干吗?”,我问。
  “找一个人”,他的眼里露出一丝奸诈。
  “我认识么”,我继续问。
  “认识,而且很熟”,他继续说。
  “我没有熟人”,我回答。
  “为什么”,他仍然明知故问。
  我有点扛不住了:“因为他们都已经死了!”
  “不行,我抗不住”,没想到他比我还差劲:“别用古龙对白了,我不行了,真的受不了!”
  我笑了,他还记得我们爱玩的游戏,庐俊义,不是个坏蛋,不过丫bitch!
  笑,不代表相逢一笑泯恩仇,只不过我的心态比较平和,有些看破红尘的意味罢了。
  “大哥,我以为你死了”,庐俊义用生意场上的腔调说道。
  我看都没看他:“我没死,看来这对你不是个好消息,不过你放心,我不会再回梁山了,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想当你的老大就当你的老大,想接受政府的招安就接受,一切和我无关。”
  他沉默了一下:“大哥,你变了。”
  “我变了,你也变了”,我打断了他,“还有,不要再叫我老大”。
  庐俊义唯唯诺诺的答应道:“好,不叫老大就不叫,大佬,可是你一定得跟我回去。”,
  我怀疑他脑子是不是有病。可终于我发现,原来脑子有病的是我,因为我以为这个世界上没有坏人,靠,荒谬!
  “大哥,我追杀你,为了接受招安,为了荣华富贵,说白了,我就是为了money,你知道,我是一个生意人,或者说我是一个有经济头脑的黑社会。但现在,因为没有你,梁山的兄弟们不接受招安,所以这个生意不赚钱,所以你没死更好,所以你必居和我回去!”
  哦,我明白了,原来庐俊义是想借我的口,挟天子以令诸侯,休想:“庐老二,你还要不要face,让我回梁山,办不到!”
  “宋江,如果你不答应我,我就用满清十大酷刑折磨你”,庐老二有点急了。
  “no way”,我表现出了一个梁山共产主义者视死如归的精神,其实我心里怕的要死,别说满清十大酷刑,感冒发烧我也受不了。我开始左顾右盼,四面都被围住了,至少有30号人,逃跑看来也够戗。
  庐老二大概看出了我的意思:“宋大当家,别徒劳了,看看这是谁”,说着他从后面推出一个人。不是吧,居然是李逵,他怎么会让庐老二抓住的?一看这几天逵子就受了不少折磨,哭了不少回,大条大条的鼻涕混合着眼泪依然挂在脸上。还有旁边按着他那俩人的衣服,全是鼻涕,靠,逮哪儿抹哪,五岁落下的毛病,到现在都改不了!
  “宋江,你一定在疑问我是怎么找到你的,哈哈,我派了专人跟踪李逵,真没想到,让我发现了,如果你再不答应和我回去,我就剁了他!” 庐俊义抽出一把精美的指甲刀,开始在李逵的脸上蹭来蹭去。
  “好,你先放了他,我答应你,绝不食言”,我立即答应了庐俊义,因为我怕他不小心真把逵子的头皮蹭下来。
  逵子被放了过来,他见到我的第一句话差点让我晕倒:“老大,我好饿啊,王致和臭豆腐还有么?”
  庐俊义冲我一挥手:“宋江,现在你该和我回去了吧!”
  我脸不红,心不跳:“还是no way,说不回去就不回去!”
  庐俊义傻了:“宋江,你敢阴我,堂堂梁山大当家居然说话不算数,你!”
  我把李逵挡在身前,因为我还是怕:“靠,阴你就阴你,谁说梁山大当家就得说话算术了,你这么笨的商人,干脆不要作算了,坏人都是这么stupid。”
  庐老二脸都气的五颜六色了:“宋江,你逼我的,你逼我出绝招!”
  “绝你妈个头啊,你以为自己是小李飞刀,还是狙击步***啊”,我继续激怒他,希望能找到空隙逃出去。
  “带人犯。”庐老二怒气攻心,大叫了一声,两个人又从后面被推了出来。靠,太老套了吧,不知道这次又是梁山108个兄弟里的哪个,结果,我呆住了,彻底呆住了。
  “庐俊义,我操,你放了他们,不关他们的事”,没想到,失去理智的反而是我。
 [本章字数:2217 最新更新时间:2007-06-29 16:44:24.0]
  被推上来的是王婆和阎婆希,我真不知道庐老二是怎么发现我和他们的关系的,我有些着急,这次是真的着急了!
  庐俊义的脸上露出吴宇森电影里坏蛋特有的奸笑:“别以为我没办法,宋江,自打发现你在这里,我派人实施全天候监视,你们的关系我早调查的一清二楚了!”
  王婆不停的喘着粗气,好像随时都有一口气上不来的可能;希希吓得脸都白了,眼圈红红的,她只是个什么都不知道的女孩子。
  “庐俊义,我以前以为你是个坏蛋,但没想到你居然这么坏。这事儿和他们俩没关系,你又何必这样呢?”,我推开李逵,走到庐俊义面前,指着他的鼻子说。
  庐俊义退了一步:“大哥,在你眼里,我是坏人,你是好人。可在我眼里,我是英雄,你不是,为达目的可以不择手段,我可以成就大事,你能么?”
  “庐老二,做个英雄就真的那么让你向往,用别人生命换来的英雄,操,我宁可不要!” 我开始彻底鄙视庐俊义。
  “大哥,我们的立场不同而已,想想,接受朝廷的招安,荣华富贵,锦衣玉食,从土匪变成了正规军,从小混混变成了***,还可以名扬天下,这就是我的人生哲学,有什么不好?” 我默然了,我不知道该说什么。
  “大哥,如果你答应我,跟我回梁山,我立刻放了他们”,庐俊义用手抬起希希的脸,“否则,这个是你的新妞吧,我就先奸后杀,再奸再杀,又奸又杀!”
  “操,庐俊义,你还是不是男人,你放了她!”,我火了,几乎就冲了上去,我要用刀刮花庐老二的脸,用硫酸水泼他,不过李逵抱住了我。
  庐俊义又往后退了一大步,丫个怕死鬼!他抹了抹脸上的汗,把手放在了希希的衣服上:“宋江,我再问你一句,你到底跟不跟我回梁山?”
  我看了看庐俊义,又看了看希希,终于一下跪在了地上:“STOP,好,我答应你,我和你回梁山,英雄,你先放了他们,我都答应你!”
  在离开这个我居住了半年的小村庄之前,我像庐俊义提出了最后一个要求,和希希说几句话。望着身后十几个把我当黄金一样看待,生怕我飞了的打手;又看了看面前这个深爱,却不能和她在一起,甚至保护不了的女人,我突然觉得这个世界好奇怪。为什么我想平静的过一辈子都不行呢,为什么这样都有人欺负到头上来,为什么好人总过不了好日子?这个世界,靠,太他妈奇怪了!我真后悔,我曾经是英雄宋江,我真的很后悔,如果我不是宋江,也不会连累王婆和希希,也不会让他们受苦,也不会...
  “希希,你现在知道我是谁了,我,我就是宋江。” 我扶着阎婆希那柔弱的身体,生怕她会跌倒。
  希希就像一个天真的小孩子一样:“我猜过嘛,我说你是个盖世英雄,从天而降,我知道自己是对的!”
  “希希,我也希望自己可以是个英雄,可我连你都保护不了,现在还要和坏人回去,我觉得自己真的很对不起你”,我的心里充满了愧疚。
  “我一个人的大英雄,你是因为我才要和坏人回去的嘛,再说你又不是不回来的,对不对”,阎婆希好像一下子成熟了,让我好感动。
  我抱住她,从来没有这么紧过:“希希,我答应你,我一定会回来的,回来作你一个人英雄,我答应你!” 阎婆希突然哭了,她抽泣的声音让我知道了什么叫生离死别,我也想哭,我的鼻子好酸,不过我忍住了,男人这个时候哭好像不大好。
  ”希希,别哭了,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我用自己并不稳定的声音开始说话:“从前有个人叫牛郎,不许瞎想,放牛的。他爱的女人叫织女,长得就像你一样美。有一天,牛郎因为虐待动物--喜鹊,为自己和织女约会创造必要条件,结果被宙斯给流放了”。
  “不对吧,我听的故事怎么不是这样的?”,听到这里,希希终于笑了,这让我流血的心像被抹了云南白药一样,舒服很多。
  “真的是这样,宋江讲故事都比较离奇的”,我继续胡扯:“牛郎被流放之前就对织女说‘我一定会回来见你的,你相信我’,然后便消失在火光中,日子一天一天过啊,织女一天一天等啊。”
  “结果呢,牛郎回来了么?” 阎婆希天真的问。“结果嘛,等我回来再告诉你吧,等着我回来,也为了这故事的结果,好么?”,我哪知道什么结果啊。
  希希又哭了,她用力的点了点头。我用自己的脸轻轻的摩娑着她的脸庞,任由她晶莹的泪珠儿滴落在自己的鼻子,嘴唇旁。
  我睡过的竹床,醒来第一眼见到希希就是在那儿;有点扎人的草垛,每天晚上无所事事的时候,我都躺在上面思考嫦娥和猪八戒的感情问题;哈哈,还有水井,老把它当自己的澡盆,希望以后还有机会吧。
  我上马了,在上马之前,我没能抑止住自己的感情,在大庭广众之下拥抱了阎婆希,紧紧的,就像我们不能再见面似的。
  当马儿走过村口的那颗老槐树,我回头望着远处正在像我挥手的阎婆希,她大声冲我喊:“你是我的英雄,我会等你回来,还会等你给我讲故事的结局!”。到这个当紧上,我终于再没能忍住,哭了,我一边哭一边像远处的阎婆希笑。我相信,500米的距离足够了,希希是不会看见我的眼泪的,只会看见我为她的笑容,我一厢情愿的这样希望着。
  如果不是因为那天,我的一辈子也许就会这样消磨,然后抱着心爱的人,陪自己慢慢老去。可是,书上的好人多半不会有幸福生活的,这样不够惨,或者说仇人觉得我不够惨,于是我不得不再次投入到江湖的厮杀中去,不得不再次把报仇写在了脑门上。这一切,只因为--那天!
 [本章字数:3418 最新更新时间:2007-06-29 16:44:26.0]
  夏天要过去,树叶儿会变黄,我要重回梁山,人生的春夏秋冬便是在已知与未知中,如此这般的轮回。说实话,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面对梁山众兄弟,面对冰儿。为我早已不是那个一万零一人之上的大英雄,我也早已没有的天不怕地不怕的气概。
  这两天,在路上我一直思考一个问题:庐老二为什么会放心让我回梁山?凭我在梁山的群众基础,就好像毛毛在井冈山一样,只要我一声令下,是个梁山好汉都会捅丫庐俊义一刀。唯一的可能,他手里一定有张牌,不管是牌九,骰盅,21点,或者拖拉机,他一定有张能够控制我的王牌。这张牌让我只能乖乖听话,妈的,我要是赌神就好了,想看他的底牌就看。不过再想想,庐老二早晚会把王牌亮给我知道,越早控制我对他越有好处不是么。这张牌到底是什么呢?
  李逵的鼾声加磨牙声打断了我的思考,靠,这么大声,三里外都听得到。离开村子,我们日夜兼程,因为庐老二知道,越早回到梁山就能越快开始他的阴谋;逵子也没闲着,日夜兼吃日夜兼睡,至少肥了一圈儿。因为,他说见到我就踏实了,没有烦心事儿,,我哭笑不得,不过还真挺羡慕他。
  我又扭过头向旁边,望了一眼在身边策马而行的庐俊义,他忽然也扭头看我,露出口腹蜜剑,笑里藏刀,皮笑肉不笑的肥头大耳脸,长的跟个二饼似的,恶心!在经过三十秒的眼神对砍之后,他终于经受不住我凌厉的电眼,低下头开始说话:“大哥,以你的智慧,一定在疑问,为什么我敢带你回梁山是吧。”
  我的确想知道,不过不能表现出来才是真的:“想说你就say,不想说你就shut up,你不觉得一群苍蝇在耳边飞来飞去是很痛苦的事情么?”
  庐俊义哈哈大哭,不是,是哈哈大笑,只不过他哭和笑的声音太像了:“宋江,我知道,你想知道我为什么这么自信能控制得了你,不过我偏要你求我告诉你,哈哈!”
  “拜托,我怎么会求你告诉我,我求你千万不要让我求你告诉我!” 不好意思,我的话说得实在有点语无伦次,不过这是被庐俊义大脑思维混乱影响的。
  “手刹”,庐俊义停住马:“如果我说,冰儿姑娘在我手里,你不求我,她就会被先奸后杀,又奸又杀,再奸再杀,你会不求我啊,宋大当家!”
  我咕噜一下从马上滚了下来,又来这套,真有效!
  “英雄,我求你,你让我求你什么来得,反正我求你就是了”,我没有别的办法,宋江怎么这么窝囊。
  庐俊义笑得浑身乱颤:“宋大当家,你可这是有情有义的男人啊,哈哈!”
  “情你妈个大西瓜”,我小声嘟囔着。
  庐俊义接着说:“看在你这么诚恳的份上,我就告诉你吧,我给你马子吃了一种绝世仅有的毒药,爱情大魔咒!”
  “爱情大魔咒?” 我倒息了一口凉气。
  这时后面的逵子突然凑了过来:“爱情大魔咒,好好浪漫的名字哦!” 边说还边把鼻子往我衣服上蹭。
  “靠,你丫发春啊”,我一把推开他,接着对庐俊义打了个响指:“英雄,继续!”
  “这爱情大魔咒是号称‘光明神医’的爱大师,历经数十寒暑发明出来的。他先后用了钢丝,铜丝做药引,最后才想到钨丝,幸运的是他成功了。可惜,不幸的是,在爱情大魔咒发明出来当天,他就死了”, 庐俊义边说边叹了口气。
  李逵又把脑袋探了出来:“questio ,第一,他为什么叫光明神医?第二,他怎么会死哩?”
  庐俊义瞪了他一眼:“爱大师生平杀人无数,救人寥寥,走到哪里哪里亮,就好像灯泡一样,当然叫光明神医拉。至于第二个,他都帮我发明了天下第一毒药,我还留他何用?李逵,你可真笨!”
  “说我笨”,李逵急了,一把鼻涕就要甩向庐老二。我忙拉住他们:“英雄,你把这种毒药用在冰儿身上,会有甚么症状?”,得想想办法,看如何救冰儿才是第一位的。
  “吃了这种药的人会经历三个阶段;开始他们会对心爱的人百依百顺,你说一她不会说二,这是最好的,正好印证了甜蜜毒药杀死侬的阶段;然后,她就会对你冷漠淡然,话都不说,让你痛苦悲伤;最后,服药人会因爱生恨,换句话说,无论天涯海角,冰儿姑娘都会杀了你,而且,杀死你之后她就会清醒过来。想想,杀了心上人的人会怎样,多半是自杀吧,哈哈!”
  我又吸了一口凉气:“不是吧,这世上居然有这么夸张的毒药,太假了吧!”(这时候宋江心里其实在想,作者你还是不是人啊你,这么恶毒的东西你也想的出来!)
  庐俊义得意的拍了拍我的肩膀:“哈哈,我也没想到世界上会有这么神奇的毒药,不过爱大师告诉我,此药让有情人不能终成眷属,以伤尽天下爱人之心为己任,虽毒一人,却让两人痛不欲生,实在是不同于那些只对身体有效的粗俗毒药。这药毒的是心,是婚外情,三角恋,红杏出墙等感情纠纷杀人的必备良药,哈哈!”
  我真希望庐俊义能笑岔气了,然后一命呜呼过去,不过我知道,这个世界坏人通常活千年,好像王八一样。去他妈的爱情大魔咒,看来我是不得不任凭庐老二的摆布了,虽然我和冰儿已经...,但不管怎么说,我也不能看着她去死,而且她还会先杀死我,这才是更关键的。不知道庐老二把解药藏在哪,要是我能把它偷出来就好了,对了,庐老二好像没说解药。
  我忽然觉得有些奇怪,感觉上很不对劲儿。我一抬头问道:“庐老二,那解药你什么时候给我,是不是我帮你接受了朝廷的招安,你就救冰儿?”
  庐俊义的眼神恍惚了一下,犹豫道:“这个,这解药也是分三次服用,上一阶段的解药也是下一阶段的毒药,换句话说,不在规定时间内吃解药就会死拉死拉地,吃了解药反而会中毒更深。只有经历过三个阶段,吃过了最后一颗解药,你马子才能平安无事。所以,宋江你可别想耍花招,乖乖地帮我搞定招安地事情,我自然会救她。” 听了庐俊义的话,我彻底蔫了,他真是做天生的坏蛋材料,这么歹毒的计都能想到,丫bitch!
  扎营了,好人坏人围坐一团,这真是一个莫大的讽刺。我身边,李逵看了看远处春风满面的庐老二,安慰我道:“大哥,以前的你是多么万众瞩目,形象是多么光辉灿烂,我连刘德华都不崇拜,只认你为偶像,现在你怎么能如此无精打采呢。”
  说着,他突然从怀里掏出一幅画:“大哥,以前的你是多么伟岸,画里的形象才是我的梦中情人。”
  我吐着接过画,哦,想起来了,三年前梁山春节联欢晚会上我曾经送给李逵一幅自画像,作为兄弟间的记念。打开画,只见我炯炯有神的瞪着我,我的意思是画里的我瞪着现实中的我。实在是帅啊,画中的我眉宇间透出一股正气,却在**坏坏地笑,实在是改善社会风气的楷模,风靡万千少女的偶像。不过,不过这画怎么有点湿呢,色彩也掉的差不多,怪了。
  正在我沉浸于对过去自己怀念的时候,李逵突然打断了我:“大哥,不好意思,毛病又来了,能不能把画先递我。” 我递过画,有点胡涂,什么毛病,李逵会有什么毛病?靠,不是吧,我傻眼了,李逵居然拿我的自画像当手纸擦鼻涕,天哪!
  正在我抢回画,大声训斥李逵的时候,庐俊义笑呵呵的走了过来,打断了我:“大当家,逵子的毛病你又不是不知道,再说明天你就见不到他了,让他擦吧,反正他又没什么机会了。”
  “庐俊义,你闭嘴,丫bitch不要打扰我教育误入歧途的无知少年”,我恨不得把鼻涕蹭在庐老二光滑的大脸上,“等等,what did your mean,什么叫逵子明天就见不到我了,你敢杀人灭口?”
  庐俊义无辜的摇摇头:“大哥,你误会我了,我只是会先一步把李逵运回梁山,秘密关押起来。你也知道逵子是个超级大嘴巴,放心,等你帮我办完事,我立刻就放了他,哈哈!” 在阵阵哭声中,不是,是笑声,我又忘记了,庐俊义哭和笑发声比较雷同。在阵阵笑声中,庐老二踱着方步,不慌不忙的离开了。
  夜幕降临,篝火旁,我辗转反侧却难以入睡。逵子,冰儿两个我不得不关心的人却成为了庐俊义拿来要挟我的两张牌,可悲;我算不上是个重情重义的英雄,只想过平凡人的生活,却不得不为了情义愣充英雄,可笑。梁山现在就像一个巨大的黑洞,正准备一点一点的吞噬我,不知道结果,任人摆布,怕!
  大概是想什么来什么,另一个火堆旁传来打手甲的叫骂声:“你小子别说梦话了,好好睡觉,明天就上梁山了!”
  我坐起身,只见他傍边的打手乙翻了个身:“谁说梦话,我这是自言自语,明天上梁山,回家了。”
 [本章字数:2826 最新更新时间:2007-06-29 16:44:27.0]
  鼓乐齐鸣,离山寨老远我就听见熙熙攘攘的叫喊声,好像还有背景音乐,什么“Ther‘s a hero ,If you look i ide your heart...”,怎么这么熟?看来庐俊义一定把我还活着的消息提前通报众兄弟了,要不山寨里也不会大肆庆祝。先不管这些,我一定要拿出梁山大当家的派头,我也不能让别人看出我的异样,毕竟,冰儿的命还悬在庐老二手里。我深吸一口气,为自己壮了壮胆,在心里大喝一声,COME ON,上梁山了!
  从新踏上梁山的土地,心里腾起一股难以形容的亲切感,我抬头望去,“替天行道”那面大旗依然树立在山寨最高处,金光大字在阳光的照耀下闪闪发光,就好像整个梁山的支柱一样。
  恍如隔世中,朱武迎了上来:“大...大哥,我们想...想的你好...好苦啊!” 说罢,在我面前密密麻麻跪倒了一片,兄弟里有号啕大哭的,有开怀大笑的,还有只知道看着我却木纳的完全没有反应的。望着他们,我突然恍然大悟:这梁山曾经是我的梁山,这兄弟是我永远的兄弟!
  long long time ago,记得我们只是十来个人七八条***,到处打游击,躲避政府的围剿,后来才发现了这个依山傍水的好地方。当时吴用还没交过保护费,也没拜过关二爷,第一军师仍是朱武。当时他就拍着我的肩膀磕磕巴巴的说:“大...大当家,我算...算过掛,问...问过天,看过周...周易,还求了只上...上上上签,此地不....不错。虽...然说不上山...山明...”
  “虽然说不上山明水秀,却也别有一番风味是吧,行,就占这个山头了”,我差点没急得背过气去,赶紧把话茬接了过来。
  我一边往里走,一边看着两旁的兄弟们,他们也一样全瞪着我,看得我怪不好意思的。哈哈,鲁智深的脑袋上居然长青茬了,他冲上来告诉我,自打我失踪以后,他就没削过头发;靠,瞧吴用这头发白的,肯定是想我想的,好好的一个智多星变成了白头翁,幸好不是女的,要不就成白发魔女了;扈三娘,你就不要再用色眯眯的眼神看着我了吧,我失踪了这么久,谢谢你的挂念,不过大家不可能的嘛。
  在人群的簇拥下,我从寨口踱步到梁山大院中,看见了桃花,虽然还没开,不过这真的是我亲手栽的桃花!梁山,这真的是我的梁山,我的家。
  温暖的感觉让猛的回过头去,豪情万丈的大喊道:“兄弟们,扛坝子回来了,今天晚上我们干吗?” “喝他个痛快”,王英抱着酒坛子颠颠的跑了出来。靠,这个酒鬼,还没酒坛子高呢,不过这次好歹算是和我想到一块儿去了。
  我差点就喝多了,可是我突然想起来,我不是回梁山探亲的,我是替庐俊义干活的。酒席上,庐老二笑得跟朵花似的,看得出来,他一点也不担心,因为他手里有冰儿,还有爱什么情什么大什么魔什么咒,
  靠!对了,冰儿,我急忙撇下众人,三步并作一步半,往里跑去。其实不用我撇,因为他们大部分喝到桌子底下去了。
  内堂,一个婀娜的影子映在窗上,随着烛光的忽明忽暗而摇曳不停。爱情大魔咒,千万不要赶上第二阶段,我在胸前划了一个十字架,一咬牙,推门而入。
  “天那”,冰儿大叫一声,在幽怨的和我对视三十秒之后,晕了过去。我急忙扶着她,抱她坐在床边,想要等她转醒过来。冰儿休克了有一盏茶的功夫,终于睁开了眼睛。看着我,问道:“你还活着,莫非这是新版的人鬼情未了?”
  我晃了晃她的肩头:“冰儿,我没死。真的没死!”
  冰儿似不敢相信般的摸了摸我的脸庞,笑了。还好,我心里想,看来那个爱情大魔咒比较臭屁,没什么效果。
  突然冰儿推开我的手,居然开始唱歌:“往事不要再提,梁山几多风雨 纵然牙印儿抹不去 爱与恨都还在心里 真的要断了过去 让明天好好继续 你就不要再苦苦追问我的消息”
  我傻了,搞什么,这毒药还有这功效,正在我完全没概念的时候,冰儿走了过来,用凌厉的眼神瞪了我一眼。
  幸好我比较聪明,开始接着唱:“爱情它是个难题 让人目眩神迷 忘了痛或许可以 忘了牙印太不容易 你不曾真的离去 那牙印儿在我心里 我对你仍有爱意 我对自己无能为力”
  我连汗还没来得及擦,冰儿突然指着她咬我的那个牙印儿,又开始唱:“为何你不痛?”
  该我了么,下边什么词儿来的,哦:“别说我不痛。”
  接着我们俩合唱,“只要有爱就有痛”
  冰儿唱:“有一天你会知道,人生没有我不会不同。”
  我唱:“没有你会不同”
  冰儿继续唱:“忘了我就没有痛。”
  我看了一眼牙印儿补充:“忘了你也没有用”。
  最后一次合唱:“将往事留在风中”。
  靠,终于完了,鼓掌。
  鼓掌的人只有一个,庐老二拿着一束狗尾巴草走了进来,用二饼脸给了我一个极其阴险的笑容,说道:“哇,大哥,你的歌声还真是好好漂亮啊。你看,你马子已经激动的晕过去了。”
  我回头一看,原来冰儿在唱完歌之后,不知怎么,又瘫倒在床上,晕过去了。那晕倒的造型实在是倾国倾城;那睡美人般的姿态实在是惹人怜爱;那闪烁着美丽光辉的大眼睛... …等等,晕倒的人一般是闭着眼睛的。靠,没见过睁着眼睛睡觉的人?反正冰儿的眼睛很迷人!
  我一把拉住庐俊义的衣领,真想立刻给他两巴掌,当然这是不可能的:“庐老二,你给她吃的那个爱什么情什么大什么魔什么咒到底是什么药,冰儿怎么一会醒一会晕的?你快说,丫不说我去质检局告你!”当然我不能真的去告他,我只是气的有点胡言乱语。不过我还是极其佩服庐老二的涵养,我都快把他衣领拽的有他腰围那么粗了,他居然还冲我保持那个人见人恨的笑脸,他不是整容整坏了吧,我怀疑。
  “大哥,别着急,爱情大魔咒只对孕妇才有副作用,安全的很。你马子现在只是处在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交接过程中,才会N次晕倒。”说着,他拿开我揪住他衣领的手,还做出一副惋惜的表情。“大哥,我看你有什么话还是赶快说吧,等她醒过来把你给忘了,你说什么都晚了,哈哈哈哈!”说到这,他笑得三层下巴颏乱颤,一扭头,闪了。
  “庐老二,算你狠!”望着庐老二的背影,我只能伸出中指,无奈的在精神上鄙视他。
  我回到床边,温柔的望着冰儿绝色的容颜,望着她稍显苍白的脸庞。我就那样看着她,也不知道看了多久。太阳下山,月亮升起,我掌起灯,继续看着;风停了,雨住了,我依然看着;夜深了,一切静的出奇,我还是傻傻的看着。也许真的好久好久,我突然哭了,边哭边用颤抖的双手抚摸她日渐消瘦的脸庞,任由我晶莹的珠子一颗一颗的滴在她的脸上。
  原来我一直想她,一直爱着她。我不想承认,可是我哭了,我骗不了我自己。无论是因为思念,还是心疼她,我为她哭了。妈的,一个男人为一个女人哭了!
  直到我脸上的泪痕干了,在她脸上的我的泪痕也干了,我一扭头,冲出屋去。
 [本章字数:1716 最新更新时间:2007-06-29 16:44:28.0]
  有句话是这么说的:“一个男人可能会在同一时间爱上两个女人,担一个女人却不会在同一时间爱上两个男人。”我确信我是爱阎婆希的,但是我又忘不了冰儿,况且冰儿现在还在为我受苦。你说我多情也好,滥交也无所谓,我想我的确是在同一时间爱上她们两个了。
  这个社会,男人三妻四妾是很平常的。举个例子,柴进,梁山第一帅,他有一个夫人,两个小妾,三个陪嫁过来的丫鬟,四个已经过门却还没有名分的,五个想要过门却还八字没有一撇的,另外听说他外边还有六个情人!我呢,我只喜欢希希和冰儿两个人,我想我这辈子也只会喜欢他们两个人而已。虽然这样不是很专情,但也不算烂情吧!想到这,我松了口气,这也更加坚定了我要救出冰儿离开这个鬼地方的决心。
  想想,在一个没有争斗的世外桃源,她们陪着我幕天席地,看日出,看日落,看星星,看月亮。靠,如果真能这样,我还真是享尽齐人之福啊(啊,不要匝我。底下的女同胞大骂,臭男人,你有病啊!)!靠在屋后的柱子傍,我正想的一溜八开,突然被“咣铛”一声又拉回到现实中来。
  “who啊,出来!”我大着胆子喝了一声。
  “老大,是我,是我!”石迁顶着个斗鸡眼丛草丛后边冒了出来。其实石迁以前不是斗鸡眼的,也许是偷鸡偷多了,他就变成这样了。
  “诶,石头,你不是也喝到桌子底下去了么,怎么这么快就缓过来了?”我有点怀疑石迁是不是酒桶转世。
  “老大,你看看都什么时候,离咱喝酒都几个时辰过去了,兄弟们的酒早醒了。”石迁指了指天说。我这才发现,原来苍穹已经有些微微泛青,月亮也变成一圈淡淡的轮廓,天快亮了。
  “老大,我早起正在这磨练轻功呢,凑巧碰见你了”石迁接着说:“你不在这些日子我可没闲着,天天练功,作为一个著名飞贼,我也很有压力。你看我这闪躲腾挪,看我这纵云梯,唉呦!”石迁一个没纵好,直接栽旁边的沟里去了。
  “老大,我没事儿,就是崴了下脚!”半天,他才从沟里一瘸一拐的爬上来:“你还要不要看看我的一芦苇渡江术,要不就看看我自创的偷鸡摸狗大法,唉呦。”
  我一把拉起他:“兄弟,陪我走走。”
  “兄弟,你为什么会落草梁山,甘愿当个通缉犯?”沐着早上的还有些凉意的风,我问他。
  “老大,你的问题很深奥啊!,好处很多,超速不用交罚单,吃饭可以不给钱,砍了人也白砍... ….”石迁说得吐沫横飞,我则睁大眼睛看着他,靠,不是吧!
  他看着我吃死苍蝇般的表情,嘿嘿一笑:“老大,我刚才开玩笑。说真话,像我这样一个小人物,在梁山生活会很安全,至少不用担心被抢劫。我是梁山好汉,只有我抢人,怎么会有人抢我?”
  我若有所思的往了他一眼,又望了望我深爱的梁山:“是呀,做坏人的确比做好人更容易。这梁山究竟是属于好人,还是属于坏人呢?但愿世界上有梁山这个地方不是错误。”
  “等一下啊,老大”石迁突然打断了我:“我觉得你说得很有道理,能不能让我拿个笔记下来先,虽然我不大明白这话的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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