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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轰】乐斗,我的帖子怎么违反规定了?大家都进来看看!
[问题点数:
,结帖人:listshyp
(hoho|InVirtualW)
等 级:
#201楼 得分:0
回复于:2004-10-28 09:22:07
ratcn,你成天这样jjww的,累吗?宝贝?
(hoho|InVirtualW)
等 级:
#202楼 得分:0
回复于:2004-10-28 09:23:27
芳妹,累吗?哈哈
(一肩挑尽万古愁)
等 级:
#203楼 得分:0
回复于:2004-10-28 09:26:23
回复人: peng22277(乐斗) ( ) 信誉:98 2004-10-27 21:12:19 得分: 0 不要以为认识很多人就可以倒分了,没见过倒分还可以倒的理直气壮的。
-------------------
我没说过我认识很多人就可以倒分,但我的确是理直气壮。
此贴200分,结贴时分全给一个ID。并不在规定可以倒分的时间段。
参照规定:
7、倒分和送分的帖子只能在夜间12:00~6:00发出并结贴,标题必须注明倒分或送分字样,否则一经当事人投诉查出,删除贴子。
注意:上面还写着“散分求平安!”。
----------------------
如果我发一个1分的帖子,全部都给你,是不是也算倒分?
上面这个证明这个帖子只是平常的一个帖子,在被删之后他再说是为了向某人道歉才发此贴,如果这样说帖子就可以不算倒分,那所有倒分的贴子都可以找到借口,而可以光明正大的倒分,或倒分的贴子被删之后都可以说是为了给某人“道歉”。
----------------------------
我想问,你有没有看我的帖子?
我是在被删以后才说是“道歉”吗?
有理由给分叫做倒分吗?
对于一万的疑问:
1.没有什么规定是倒分
//请看的公务贴第7条,说明了倒分的处罚,至于什么叫倒分,那就是倒分的定义了,你比我早来,难道你不明白吗?薄荷在台的公务贴已经没给倒分注释了,只是没注释而不是没规定,新手也许会不明白,但请你不要装嫩。
------------------------------
规定在你心里吧,看谁不顺眼就删吧,啊。还有说话清楚点,谁比谁早来。
2.我的倒分动机不存在(见最上面2条)
//和已经犯罪了,再讲没犯罪动机,一样可笑。
----------------------
如果类比犯罪,我只能说是嫌疑犯,而不是罪犯,在没有犯罪动机的情况下,我有可能犯罪吗?基本的法律常识都不懂啊。
3.我的帖子的回复里,写过是道歉贴,小猪妹已经证明了
//在发帖时没说“道歉”才发帖的,并写“散分”两字。不要和我说在回复里哪里说过“道歉”。你发散分贴却用来倒分,白浪费了多少接分人的表情。即使有写道歉,没说原因我也当你倒分。
---------------------------------
看到最后一句没,“我也当你倒分”。哈哈,本性暴露无疑。
事实上,所有的接分人都明白,就你自己“当我倒分”。
4.你没看到那个回复就删除了
//看到了我也会删
----------
和我过不去对不对?自己承认就拉到了,何必在这狡辩?
5.你回复里也间接承认是错删,否则你不会让我自己去跟没头脑联系恢复信誉
//我始终没认为删错,不知道哪里让你看出来我认错了。即使有人帮你恢复信誉,我都会鄙视那个人。
-----------------------------------------
“否则你不会让我自己去跟没头脑联系恢复信誉”,如果没错,干吗要恢复?
6.你把恢复信誉分的责任推给我,让我去联系没头脑
//我干嘛要推给你,你以为你还能恢复吗?
-------------------
上面是谁在那放了一个P:“猪妹:让他去说吧,你也知道小版没这权力”
试问,你有什么何德何能当斑竹呢?
//不知道谁一直想当版主未遂,在这里只能同情一下。
----------------------
我想当的是水源斑竹吗?我没时间不会申请,有时间以后再说。
不像有些人,申请倒是很积极,一旦有问题的时候就大叫“我上班,忙啊”
(YY无罪)
等 级:
#204楼 得分:0
回复于:2004-10-28 09:35:11
还在这吵,真TM的没事做!
(混账东西)(★★★★★★ 乃乃)
等 级:
#205楼 得分:0
回复于:2004-10-28 10:01:14
至: peng22277(乐斗) ( ) 信誉:98
我认为: 说不定倒你分的人, 就是告发listshyp(一肩挑尽万古愁)的人, 这招叫贼喊捉贼, 嘿! peng22277(乐斗) ( ) 信誉:98 真的有一点点不仁道耶
(Follow my heart)
等 级:
#206楼 得分:0
回复于:2004-10-28 11:16:12
bigflyingpig(非典型大飞猪) 靠
青蛙不厚道
怎么把我和猪妹联系在一起的?
---------------------------------
哦?不是你呀,那我搞错了,可能是性别分不清吧
我以为都是猪呢
猪妹不敢YY我的
她不是我的对手
偶是猪妹的克星
猪头猪腿猪····,猪什么了,猪八戒算了
(Follow my heart)
等 级:
#207楼 得分:0
回复于:2004-10-28 11:45:42
偶被同事出了一个难题:
在一表里
如果有多条记录的A字段是同等的
就取B字段值最大的记录
如果A字段的值是唯一的也取
请问用SQL语句怎么写?
(......)
等 级:
#208楼 得分:0
回复于:2004-10-28 11:50:14
呵呵~~ 楼上的问题简单
(Follow my heart)
等 级:
#209楼 得分:0
回复于:2004-10-28 11:58:23
changshenf(你不是我的包袱) 帮我写一下
我木时间想
但是不能用函数
(一肩挑尽万古愁)
等 级:
#210楼 得分:0
回复于:2004-10-28 17:07:25
(......)
等 级:
#211楼 得分:0
回复于:2004-10-28 17:18:37
CSDNATM(青蛙【如果你是公主,可以吻我一下吗】) 不好意思 写不来啊! 几年不用都忘了 呵呵~~
(lovecreate eau)
等 级:
#212楼 得分:0
回复于:2004-10-28 21:06:24
问题都问不清,怎么写?难道灌水这么久,并没有起到锻炼的作用,没有一点效果?
(一肩挑尽万古愁)
等 级:
#213楼 得分:0
回复于:2004-10-29 16:37:20
回复人: peng22277(乐斗) ( ) 信誉:98 2004-10-27 21:12:19 得分: 0 不要以为认识很多人就可以倒分了,没见过倒分还可以倒的理直气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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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说过我认识很多人就可以倒分,但我的确是理直气壮。
此贴200分,结贴时分全给一个ID。并不在规定可以倒分的时间段。
参照规定:
7、倒分和送分的帖子只能在夜间12:00~6:00发出并结贴,标题必须注明倒分或送分字样,否则一经当事人投诉查出,删除贴子。
注意:上面还写着“散分求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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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发一个1分的帖子,全部都给你,是不是也算倒分?
上面这个证明这个帖子只是平常的一个帖子,在被删之后他再说是为了向某人道歉才发此贴,如果这样说帖子就可以不算倒分,那所有倒分的贴子都可以找到借口,而可以光明正大的倒分,或倒分的贴子被删之后都可以说是为了给某人“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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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你有没有看我的帖子?
我是在被删以后才说是“道歉”吗?
有理由给分叫做倒分吗?
对于一万的疑问:
1.没有什么规定是倒分
//请看的公务贴第7条,说明了倒分的处罚,至于什么叫倒分,那就是倒分的定义了,你比我早来,难道你不明白吗?薄荷在台的公务贴已经没给倒分注释了,只是没注释而不是没规定,新手也许会不明白,但请你不要装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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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在你心里吧,看谁不顺眼就删吧,啊。还有说话清楚点,谁比谁早来。
2.我的倒分动机不存在(见最上面2条)
//和已经犯罪了,再讲没犯罪动机,一样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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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类比犯罪,我只能说是嫌疑犯,而不是罪犯,在没有犯罪动机的情况下,我有可能犯罪吗?基本的法律常识都不懂啊。
3.我的帖子的回复里,写过是道歉贴,小猪妹已经证明了
//在发帖时没说“道歉”才发帖的,并写“散分”两字。不要和我说在回复里哪里说过“道歉”。你发散分贴却用来倒分,白浪费了多少接分人的表情。即使有写道歉,没说原因我也当你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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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最后一句没,“我也当你倒分”。哈哈,本性暴露无疑。
事实上,所有的接分人都明白,就你自己“当我倒分”。
4.你没看到那个回复就删除了
//看到了我也会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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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我过不去对不对?自己承认就拉到了,何必在这狡辩?
5.你回复里也间接承认是错删,否则你不会让我自己去跟没头脑联系恢复信誉
//我始终没认为删错,不知道哪里让你看出来我认错了。即使有人帮你恢复信誉,我都会鄙视那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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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则你不会让我自己去跟没头脑联系恢复信誉”,如果没错,干吗要恢复?
6.你把恢复信誉分的责任推给我,让我去联系没头脑
//我干嘛要推给你,你以为你还能恢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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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是谁在那放了一个P:“猪妹:让他去说吧,你也知道小版没这权力”
试问,你有什么何德何能当斑竹呢?
//不知道谁一直想当版主未遂,在这里只能同情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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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当的是水源斑竹吗?我没时间不会申请,有时间以后再说。
不像有些人,申请倒是很积极,一旦有问题的时候就大叫“我上班,忙啊”
(乐斗)
等 级:
#214楼 得分:0
回复于:2004-10-29 16:40:55
(......)
等 级:
#215楼 得分:0
回复于:2004-10-29 16:45:39
又浮上来了.呵呵~~
(一肩挑尽万古愁)
等 级:
#216楼 得分:0
回复于:2004-10-29 16:51:42
回复人: peng22277(乐斗) ( ) 信誉:98 2004-10-28 19:47:00 得分: 0 //公务贴有写倒分的处罚,对于倒分的定义,现在公务贴没写(至于没写的原因是薄荷在台时去掉了)。现在遇到纠纷,自然查找离现在最近的公务贴,依照当时的定义作为处理的依据,这也是合情合理。因为定义并不等于是版规的一部分,定义只是一个注释而不是一条规定。就等于法律里面有个词不懂,你可以去查字典一样。定义!=规定。
删他贴子只是按规定办事。
------------------------------------
1.即使是犯罪,也要强调犯罪动机的存在。如果没有好处,没有人会傻到冒着被惩罚的危险去做。
如果把倒分比作贿赂,那么贿赂和一般的人情交往有什么区别呢?就是看接受好处者是否利用手中的权力给送出者额外的好处。
现在我给小猪妹200分,能有什么好处吗?显而易见。
2.自古说,法无明文不为过。类比于股市中的庄家,虽然法律不允许恶意哄抬和抛售股票,以避免扰乱金融秩序,但庄家确确实实是存在于中国,并且,法律对庄家没有进行任何处罚。为什么?因为在这一点上法律存在空白。
所以,规则的不完善,只能归咎于制定规则的人的疏忽,而不是给没有违反现行规则的人以处罚。
3.所有的规则(包括法律)都有一个生效日期和生效范围(看看最近的赔偿法就知道了),如果说今天斑竹说10分以上算倒分,那么昨天发的99分贴(注意:以前规定的是100分以上)算不算倒分?
估计又要靠某斑竹的个人喜恶来判断了。
4.倒分,没有定义,且没有规定。虽然你理解,我理解,但谁能说得出一个合理的定义,让大家心服口服的,得到官方承认的定义?有谁定义了?又有谁规定了?我现在到那里去查倒分的定义呢?不要告诉我,你又来一个“司法解释”。
谁能说得出一个合理的定义,让大家心服口服的,得到官方承认的定义?
(乐斗)
等 级:
#217楼 得分:0
回复于:2004-10-29 16:55:11
还有吗?请把所有列出来,我一一做答,这件事总该有个结束
(一肩挑尽万古愁)
等 级:
#218楼 得分:0
回复于:2004-10-29 16:56:53
就你上面的话看来,你做答完毕,就算结束?
如果你说的不对,难道我就没有再一次申诉的机会?
请你从讲道理的方面来跟我说说话。
(一肩挑尽万古愁)
等 级:
#219楼 得分:0
回复于:2004-10-29 16:59:27
还有一点,如果我不说“散分求平安”,难道说“倒分求平安”?
那岂不是自己就承认倒分了?
(乐斗)
等 级:
#220楼 得分:0
回复于:2004-10-29 17:19:39
1.即使是犯罪,也要强调犯罪动机的存在。如果没有好处,没有人会傻到冒着被惩罚的危险去做。
如果把倒分比作贿赂,那么贿赂和一般的人情交往有什么区别呢?就是看接受好处者是否利用手中的权力给送出者额外的好处。
现在我给小猪妹200分,能有什么好处吗?显而易见。
//这是你们的私事,我可以不去了解,对于什么好处不好处我也不知道,因为我看的是贴子,写着散分,但最后却把200给一个ID。对于这类情况我判定为倒分,如果你想追究倒分的定义
回复人: peng22277(乐斗) ( ) 信誉:98 2004-10-28 19:47:00 得分: 0 //公务贴有写倒分的处罚,对于倒分的定义,现在公务贴没写(至于没写的原因是薄荷在台时去掉了)。现在遇到纠纷,自然查找离现在最近的公务贴,依照当时的定义作为处理的依据,这也是合情合理。因为定义并不等于是版规的一部分,定义只是一个注释而不是一条规定。就等于法律里面有个词不懂,你可以去查字典一样。定义!=规定。
删他贴子只是按规定办事。
---------------------
2.自古说,法无明文不为过。类比于股市中的庄家,虽然法律不允许恶意哄抬和抛售股票,以避免扰乱金融秩序,但庄家确确实实是存在于中国,并且,法律对庄家没有进行任何处罚。为什么?因为在这一点上法律存在空白。
所以,规则的不完善,只能归咎于制定规则的人的疏忽,而不是给没有违反现行规则的人以处罚。
//规矩是有不完善,但和此事无关,请问你现在说的不完善是指什么?没给倒分定义吗?是的话请看上面,对于倒分没定义的解释。
//此事之外:
“法律不允许恶意哄抬和抛售股票,以避免扰乱金融秩序,但庄家确确实实是存在于中国,并且,法律对庄家没有进行任何处罚。为什么?因为在这一点上法律存在空白。”
你考虑得到,难道制定法律得人考虑不到吗?
--------------------
3.所有的规则(包括法律)都有一个生效日期和生效范围(看看最近的赔偿法就知道了),如果说今天斑竹说10分以上算倒分,那么昨天发的99分贴(注意:以前规定的是100分以上)算不算倒分?
估计又要靠某斑竹的个人喜恶来判断了。
//如果是今天规定,自然不会追究昨天的事,如果昨天之前规定,当然会追究昨天的事,在没证据前请不要用“靠某斑竹的个人喜恶来判断”来评论人。
------------------
4.倒分,没有定义,且没有规定。虽然你理解,我理解,但谁能说得出一个合理的定义,让大家心服口服的,得到官方承认的定义?有谁定义了?又有谁规定了?我现在到那里去查倒分的定义呢?不要告诉我,你又来一个“司法解释”。
谁能说得出一个合理的定义,让大家心服口服的,得到官方承认的定义?
//之前是有写http://community.csdn.net/Expert/topic/3376/3376219.xml?temp=.7427027
当然只能根据以前的定义来判断
还有疑问吗?
(王者归来)
等 级:
#221楼 得分:0
回复于:2004-10-29 17:22:22
现在我给小猪妹200分,能有什么好处吗?显而易见。
//当然好处多多了啊,小猪要给我灌辣椒水,都不给你灌,明显偏向你啊.为什么偏向你呢,就是因为你
//贿赂她200分,还不承认? 你说, 如果没有好处,没有人会傻到冒着被惩罚的危险去做 倒分是那么的
//危险而你一定知道的,为什么你还要这样做,明知故犯,显然就是想得到好处,你的话恰好证明这一点.
//你的直接目的,就是猎取小猪的芳心,进而达到更进一步的目的:让小猪把猪食---巧克力分你一点,
//而你最终目的,就是向某人证明:小猪是在用巧克力贿赂你,而你成功完成了虚实转换,简单说,就是用
//200分买来小猪的巧克力,是不是.
------------------------
谁能说得出一个合理的定义,让大家心服口服的,得到官方承认的定义?
//我来说一个:所谓倒分,就是一方把一杯东西到进另一方(本人具有最终解释权).
||||||||||||||||||||||||||||||||||||||
靠,偶就这形象了,楼主小心了,偶是会记仇的
//呵,偶不是楼主,不怕的啊.
让你记住偶是最厉害的猪妹,最厉害的
给你灌辣椒水!!!
//我躲你家八戒后面,再找来你悟空姐姐和三藏婆婆.
(王者归来)
等 级:
#222楼 得分:0
回复于:2004-10-29 17:24:57
还有一点,如果我不说“散分求平安”,难道说“倒分求平安”?
那岂不是自己就承认倒分了?
//这么说你写了散分,就是不承认了?
呵呵,哈哈,笑死了,继续......
(一肩挑尽万古愁)
等 级:
#223楼 得分:0
回复于:2004-10-29 17:25:47
委员长当斑竹的时期,我没有给200分,为什么?因为那时候是违反规则的。
你处理我的帖子,应该是在现行的规则下处理,而不是按照以前的规则处理。如果按照以前的规则处理,那么现行的规则算什么?
倒分其实是有规定的,那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要不要我让别人找出来?
(乐斗)
等 级:
#224楼 得分:0
回复于:2004-10-29 17:26:51
回复人: listshyp(一肩挑尽万古愁) ( ) 信誉:100 2004-10-29 16:59:00 得分: 0 还有一点,如果我不说“散分求平安”,难道说“倒分求平安”?
那岂不是自己就承认倒分了?
--------------------
先不说你是为了道歉还是其他的,你本身这个贴作为道歉就有问题,因为你没说明清楚,谁知道?
根据http://community.csdn.net/Expert/topic/3376/3376219.xml?temp=.7427027的定义,足以判为倒分贴 [
(一肩挑尽万古愁)
等 级:
#225楼 得分:0
回复于:2004-10-29 17:27:27
还有一点,如果我不说“散分求平安”,难道说“倒分求平安”?
那岂不是自己就承认倒分了?
//这么说你写了散分,就是不承认了?
--------------------
不是不承认,而是不认为。按照我发贴时的水源管理条例,那不叫倒分。
与时俱进嘛。
(王者归来)
等 级:
#226楼 得分:0
回复于:2004-10-29 17:30:09
为什么所谓的专家分散不去呢,
(一肩挑尽万古愁)
等 级:
#227楼 得分:0
回复于:2004-10-29 17:31:18
如果我没记错,我的帖子里有这几个人:
2.猪妹
3.大飞猪
4.lzf20lzf (一阵风-(监控的不错)) 可能有青蛙在。
见这2个帖子:
http://community.csdn.net/Expert/topic/3479/3479379.xml?temp=.3644525
http://community.csdn.net/Expert/topic/3478/3478128.xml?temp=.1433222
所以,我给分有原因的。至于倒分的定义,不是谁说了算的问题,需要大家讨论的。
(王者归来)
等 级:
#228楼 得分:0
回复于:2004-10-29 17:33:45
吃饭去了,不要忘了吃饭啊,刚才开个玩笑,笑笑就过去了.
(乐斗)
等 级:
#229楼 得分:0
回复于:2004-10-29 17:35:59
回复人: listshyp(一肩挑尽万古愁) ( ) 信誉:100 2004-10-29 17:25:00 得分: 0 委员长当斑竹的时期,我没有给200分,为什么?因为那时候是违反规则的。
你处理我的帖子,应该是在现行的规则下处理,而不是按照以前的规则处理。如果按照以前的规则处理,那么现行的规则算什么?
倒分其实是有规定的,那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要不要我让别人找出来?
----------------
现在规定有说可以倒分吗?你不懂什么叫倒分,我只是给你一个解释而已,这里只是查看倒分的定义,你找人出来想说明什么,可以证明什么你就去找啊 [
(一肩挑尽万古愁)
等 级:
#230楼 得分:0
回复于:2004-10-29 17:38:42
没说可以,但没说什么才算是倒分行为。
我只找到2003年8年的规则,以后再找找看。
不为了证明什么,只想证明你对倒分的定义是错的。
(王者归来)
等 级:
#231楼 得分:0
回复于:2004-10-29 17:39:36
其实水园没什么经得起考证的定义和制度,所有的都是可参照的,而最终解释权在CSDN,---而它又不会
来解释这个.如果没有宪_法,法律失去根基难以制定,CSDN自己定的规则也不是很完善.水园是人治,规
则是用来参考的.你说你们说的清么?
(一肩挑尽万古愁)
等 级:
#232楼 得分:0
回复于:2004-10-29 17:40:36
规则,是用来规定什么不可以,而不是规定什么可以。
比如我看到公交车上有个老头,我不让座,但我并不违法。
(一肩挑尽万古愁)
等 级:
#233楼 得分:0
回复于:2004-10-29 17:43:24
回复人: ligonin(风行水上) ( ) 信誉:98 2004-10-29 17:39:00 得分: 0 其实水园没什么经得起考证的定义和制度,所有的都是可参照的,而最终解释权在CSDN,---而它又不会
来解释这个.如果没有宪_法,法律失去根基难以制定,CSDN自己定的规则也不是很完善.水园是人治,规
则是用来参考的.你说你们说的清么? ------------------------
非常同意你的话。
规则是用来参考的,也就是说,参考的是现在的规则,而不是过去的、委员长发的规则。
(一肩挑尽万古愁)
等 级:
#234楼 得分:0
回复于:2004-10-29 17:48:43
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处理赌博的时候,不会去参考清朝的法律的。
类比一下。
(一肩挑尽万古愁)
等 级:
#235楼 得分:0
回复于:2004-10-29 17:55:40
回复人: peng22277(乐斗:皈依佛门) ( ) 信誉:98 2004-10-29 17:26:00 得分: 0 先不说你是为了道歉还是其他的,你本身这个贴作为道歉就有问题,因为你没说明清楚,谁知道?
根据http://community.csdn.net/Expert/topic/3376/3376219.xml?temp=.7427027的定义,足以判为倒分贴 ------------------
我没说清楚不代表没有,所以当斑竹在处理,特别是删除的时候要慎重,不能采取”宁可错杀千人,不可使一人漏网”的手段,你的鼠标一点,我的5分信誉就没了。
水源管理规则应该参考jfly301发的那个规则,而不是委员长发的规则,因为剑锋冷月才是当值的斑竹。当时生效的帖子见下面地址:
http://community.csdn.net/Expert/topic/3474/3474599.xml?temp=.8788263
(乐斗)
等 级:
#236楼 得分:0
回复于:2004-10-29 17:56:11
看来“水源的规定”和“规定中的定义”,你还是不明白
你觉得一样吗?
(一肩挑尽万古愁)
等 级:
#237楼 得分:0
回复于:2004-10-29 18:01:02
我只想请你遵守我发帖子时的“现行的水源规则”,即
http://community.csdn.net/Expert/topic/3474/3474599.xml?temp=.8788263
中的规定!
(乐斗)
等 级:
#238楼 得分:0
回复于:2004-10-29 18:01:56
回复人: Iistshyp(一肩挑尽万古抽) ( ) 信誉:100 2004-10-29 17:55:00 得分: 0 回复人: peng22277(乐斗:皈依佛门) ( ) 信誉:98 2004-10-29 17:26:00 得分: 0 先不说你是为了道歉还是其他的,你本身这个贴作为道歉就有问题,因为你没说明清楚,谁知道?
根据http://community.csdn.net/Expert/topic/3376/3376219.xml?temp=.7427027的定义,足以判为倒分贴 ------------------
我没说清楚不代表没有,所以当斑竹在处理,特别是删除的时候要慎重,不能采取”宁可错杀千人,不可使一人漏网”的手段,你的鼠标一点,我的5分信誉就没了。
//怎么删帖不用你来教我,你5分信誉就没了是你活该
水源管理规则应该参考jfly301发的那个规则,而不是委员长发的规则,因为剑锋冷月才是当值的斑竹。当时生效的帖子见下面地址:
http://community.csdn.net/Expert/topic/3474/3474599.xml?temp=.8788263
//“水源的规定”和“规定中的定义”你理解清楚了吗? [
(一肩挑尽万古愁)
等 级:
#239楼 得分:0
回复于:2004-10-29 18:02:08
1.水源的规定不是斑竹的规定
2.规定中对“倒分”的定义,还是不存在。
(一肩挑尽万古愁)
等 级:
#240楼 得分:0
回复于:2004-10-29 18:03:04
//怎么删帖不用你来教我,你5分信誉就没了是你活该
这个就是一个斑竹的话吗?
你说不出我活该的理由,我决不善罢甘休!
(乐斗)
等 级:
#241楼 得分:0
回复于:2004-10-29 18:05:15
回复人: Iistshyp(一肩挑尽万古抽) ( ) 信誉:100 2004-10-29 18:01:00 得分: 0 我只想请你遵守我发帖子时的“现行的水源规则”,即
http://community.csdn.net/Expert/topic/3474/3474599.xml?temp=.8788263
中的规定!
请看第7条
(一肩挑尽万古愁)
等 级:
#242楼 得分:0
回复于:2004-10-29 18:07:28
请告诉我,在http://community.csdn.net/Expert/topic/3474/3474599.xml?temp=.8788263里,哪个规定了我的帖子属于倒分贴?
(乐斗)
等 级:
#243楼 得分:0
回复于:2004-10-29 18:09:07
回复人: Iistshyp(一肩挑尽万古抽) ( ) 信誉:100 2004-10-29 18:02:00 得分: 0 1.水源的规定不是斑竹的规定
2.规定中对“倒分”的定义,还是不存在。
---------
规定里一定要给出定义吗?你不知道你不会查看 。难道你有字不认识我还要帮你查字典,再添上去吗? [
(一肩挑尽万古愁)
等 级:
#244楼 得分:0
回复于:2004-10-29 18:10:13
1.水源的规定不是斑竹自己的规定,需要经过大家讨论才行,因为水源是无数水友的水源,而不是某斑竹的水源
2.斑竹是维护者,而不是管理者。
3.斑竹和水友是平等的,水友违反了规则要受处罚,斑竹也应该要受处罚
4.一切按照规则办事!
(一肩挑尽万古愁)
等 级:
#245楼 得分:0
回复于:2004-10-29 18:14:01
规定里一定要给出定义吗?你不知道你不会查看 。难道你有字不认识我还要帮你查字典,再添上去吗?
----------------------------------------
什么词汇要联系什么样的环境,查字典无疑是断章取义的做法。
规定里没有定义,就等于没有规定,如果说有,是在你心里,还是在我心里?
法无明文不为过,这个简单的道理你都不知道吗?
(一肩挑尽万古愁)
等 级:
#246楼 得分:0
回复于:2004-10-29 18:14:55
如果水源里有谁的话,像新华字典那样在各自的范围有绝对的权威,那么我就去查,OK?
(乐斗)
等 级:
#247楼 得分:0
回复于:2004-10-29 18:15:20
1.水源的规定不是斑竹自己的规定,需要经过大家讨论才行,因为水源是无数水友的水源,而不是某斑竹的水源
2.斑竹是维护者,而不是管理者。
3.斑竹和水友是平等的,水友违反了规则要受处罚,斑竹也应该要受处罚
4.一切按照规则办事!
-----------
赞同,但不知道你想说明什么?
(一肩挑尽万古愁)
等 级:
#248楼 得分:0
回复于:2004-10-29 18:19:15
既然你赞同了,我就说以下几点:
1.规则里没有定义什么是倒分,就不需要再去查,因为查到的东西不是“规则”!
2.水源的规定的合理性先不提,但一定说这个规则是完美的,没有漏洞的,肯定是无知+无畏了
3.法无明文不为过,是法律的基本常识。
这个你同意吗?
(乐斗)
等 级:
#249楼 得分:0
回复于:2004-10-29 18:19:50
to listforlove(故乡的老槐树)
回复人: peng22277(乐斗) ( ) 信誉:98 2004-10-28 19:47:00 得分: 0 //公务贴有写倒分的处罚,对于倒分的定义,现在公务贴没写(至于没写的原因是薄荷在台时去掉了)。现在遇到纠纷,自然查找离现在最近的公务贴,依照当时的定义作为处理的依据,这也是合情合理。因为定义并不等于是版规的一部分,定义只是一个注释而不是一条规定。就等于法律里面有个词不懂,你可以去查字典一样。定义!=规定。
(一肩挑尽万古愁)
等 级:
#250楼 得分:0
回复于:2004-10-29 18:21:46
现在遇到纠纷,自然查找离现在最近的公务贴,依照当时的定义作为处理的依据,这也是合情合理。
-----------------------
不会的。
新中国制定《宪 法》时不会去按照中华 民 国的《宪 法》去定义一些基本概念。
(一肩挑尽万古愁)
等 级:
#251楼 得分:0
回复于:2004-10-29 18:23:18
遇到纠纷后,尽快去完善现在的规则,亡羊补牢,才是正确的做法。
当前正在发生的,应该以发无明文不为过的基本原则,不判定违反规则。
(乐斗)
等 级:
#252楼 得分:0
回复于:2004-10-29 18:29:36
回复人: listforlove(故乡的老槐树) ( ) 信誉:96 2004-10-29 18:21:00 得分: 0 现在遇到纠纷,自然查找离现在最近的公务贴,依照当时的定义作为处理的依据,这也是合情合理。
-----------------------
不会的。
新中国制定《宪 法》时不会去按照中华 民 国的《宪 法》去定义一些基本概念。
--------------------------
你可以用现在的公务贴和委员长来比喻新中国和中华 民 国吗? 回复人: listforlove(故乡的老槐树) ( ) 信誉:96 2004-10-29 18:23:00 得分: 0 遇到纠纷后,尽快去完善现在的规则,亡羊补牢,才是正确的做法。
当前正在发生的,应该以发无明文不为过的基本原则,不判定违反规则。
--------------------
你不要以你的贴子不算倒分为前提说话好吗? [
(一肩挑尽万古愁)
等 级:
#253楼 得分:0
回复于:2004-10-29 18:34:11
回复人: peng22277(乐斗:皈依佛门)
1.每个人对论坛的管理都是不一样的,甚至有本质上的区别,有的人因为水源来乐的,倒分又如何,有的人认为,倒分是对分少者的不公平待遇。这就是一点观点上的最根本的区别。
2.我只是说,我的帖子被你认为是“倒分贴”,而规则中没有规定什么是倒分,你凭什么就认定我的是倒分贴?
注意:请按规定办事!
(薄荷)
等 级:
#254楼 得分:0
回复于:2004-10-29 18:39:27
真是郁闷,当时正是因为这条规则不合理,我才和2商量去掉的
连倒分是什么都不清楚的版主,对自己的错误不敢承担的版主,也就适合做一个试用期的版主
(乐斗)
等 级:
#255楼 得分:0
回复于:2004-10-29 18:41:41
1.每个人对论坛的管理都是不一样的,甚至有本质上的区别,有的人因为水源来乐的,倒分又如何,有的人认为,倒分是对分少者的不公平待遇。这就是一点观点上的最根本的区别。
//“倒分又如何”?这里有这里的规定,不用再解释了吧
2.我只是说,我的帖子被你认为是“倒分贴”,而规则中没有规定什么是倒分,你凭什么就认定我的是倒分贴?
//你还是不理解“规定”和“定义”是不一样的,“规则中没有规定什么是倒分”规定没有定义什么是倒分才对,“你凭什么就认定我的是倒分贴?”凭以前的定义,根据现在的规定
注意:请按规定办事!
//我的确按规定办事
(一肩挑尽万古愁)
等 级:
#256楼 得分:0
回复于:2004-10-29 18:45:09
以前的定义是以前的定义,以前定义***是对女士的尊称,那么请问,我能拿以前的定义来往现在的女士上套吗?
请按规则办事!注意,是现在的规则,至于你怎么定义我无所谓,你的定义未必是对的,未必是得到大家同意的。
规则中没有的,就不要往里乱套。
(一肩挑尽万古愁)
等 级:
#257楼 得分:0
回复于:2004-10-29 18:46:04
规则里没有定义什么是倒分,就不需要再去查,因为查到的东西不是“规则”!
(一肩挑尽万古愁)
等 级:
#258楼 得分:0
回复于:2004-10-29 18:52:46
我吃饭去了,和你版聊真有意思,呵呵。
(阿宝之谜)
等 级:
#259楼 得分:0
回复于:2004-10-29 19:01:09
我是乐斗,那ID回复超30
回复人: bluebohe(薄荷) ( ) 信誉:106 2004-10-29 18:39:00 得分: 0 真是郁闷,当时正是因为这条规则不合理,我才和2商量去掉的
连倒分是什么都不清楚的版主,对自己的错误不敢承担的版主,也就适合做一个试用期的版主
------------------
你当时把倒分定义去掉为什么不加上?那你当时判定倒分的标准是为什么?以前认为你还算是不错的版主,我现在觉得你是伪君子一个。 [
(阿宝之谜)
等 级:
#260楼 得分:0
回复于:2004-10-29 19:08:20
回复人: listforlove(故乡的老槐树) ( ) 信誉:96 2004-10-29 18:45:00 得分: 0 以前的定义是以前的定义,以前定义***是对女士的尊称,那么请问,我能拿以前的定义来往现在的女士上套吗?
//难道今天还要定义什么是***吗?以前定义的不行吗?昨天我们知道什么叫“人类”,明天还要重新定义一遍吗?
请按规则办事!注意,是现在的规则,至于你怎么定义我无所谓,你的定义未必是对的,未必是得到大家同意的。
//不是我定义的,水源长期以来就实行这个定义,我只是按规定办事
规则中没有的,就不要往里乱套。
//不知道你想说规矩中没什么?没有定义?这有关系吗? [
(阿宝之谜)
等 级:
#261楼 得分:0
回复于:2004-10-29 19:13:48
本来四个裤衩的,现在没了?
(王者归来)
等 级:
#262楼 得分:0
回复于:2004-10-29 19:15:00
真是郁闷,当时正是因为这条规则不合理,我才和2商量去掉的
//也不是完全不合理,是不太完善罢了.其实修改至多是你们两个人的观点.也没很多人讨论.[?]
//再说去掉了这个是不是当时也应该告诉大家一下,全凭版主自己权衡而不用80%的定量了.
删除的理由,我认为较为合理的是,那个贴子冷落了其他参与者,所以这些被冷落的人更多支持删除, 尤其对新来不认识楼主和小猪的,也许别人未在上面留名,但是看到了,也可能觉得是在倒分. 而人看贴有时不会全看完整的.而版主这样是按照惯例---他理解的惯例.
不删除的理由,就是说规则应该按照现行的,无过推理原则.
还是找管理员处理吧,那个管理员也不能什么都不管对不对.
(Follow my heart)
等 级:
#263楼 得分:0
回复于:2004-10-29 19:18:04
真是郁闷,当时正是因为这条规则不合理,我才和2商量去掉的
连倒分是什么都不清楚的版主,对自己的错误不敢承担的版主,也就适合做一个试用期的版主
-----------------------------------------------------------------------------
实在高
(王者归来)
等 级:
#264楼 得分:0
回复于:2004-10-29 20:39:17
管理员,驼鸟??
(王者归来)
等 级:
#265楼 得分:0
回复于:2004-10-29 20:40:21
扩充话题管理员做什么的了,呵.
(......)
等 级:
#266楼 得分:0
回复于:2004-10-29 21:44:56
顶一下
等 级:
#267楼 得分:0
回复于:2004-10-29 22:07:38
★★★★★★
(爱一个人如何厮守到老· #183 #183 #183 #183;)
等 级:
#268楼 得分:0
回复于:2004-10-29 22:46:07
·····
(扼住命运的睾丸之城管小队长)
等 级:
#269楼 得分:0
回复于:2004-10-30 00:54:54
对不起,我要去WC
(一肩挑尽万古愁)
等 级:
#270楼 得分:0
回复于:2004-10-30 09:08:24
//难道今天还要定义什么是***吗?以前定义的不行吗?昨天我们知道什么叫“人类”,明天还要重新定义一遍吗?
-------------------------------------------------
既然我们都能提出不能统一的反例,那么说明,是否要重新定义这个概念,是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而不是绝对按照或者绝对不按照过去的定义来执行,对吧。
//不是我定义的,水源长期以来就实行这个定义,我只是按规定办事
-----------------------------
不要说“长期以来”,我是按照现在的规则发贴!规则里没有什么说是倒分,所以我的帖子,更何况是有理由给分,就更算不上是倒分了。
//不知道你想说规矩中没什么?没有定义?这有关系吗? --------------------------
注意:我说的是规则,而不是规矩。规则是一种明文规定,规矩是一种不成文规定。
我说的是,在我发贴时,现行规则中没有对倒分的定义。至于你说的“查找最近的公务贴”的方法,有待于商榷,并不能成为你的绝对的理由。
(海浪~~)
等 级:
#271楼 得分:0
回复于:2004-10-30 09:28:25
今天还要上半天班,郁闷。:(
(阿宝之谜)
等 级:
#272楼 得分:0
回复于:2004-10-30 09:35:45
要不要公务贴了也要定义什么叫“结贴”,什么叫“删帖”。。。每一个词都定义过去。
我不想再重复解释了,你可以在上面找到***,我不再为这件事浪费时间给你解释
(......)
等 级:
#273楼 得分:0
回复于:2004-10-30 09:37:14
我要上一整天班.更郁闷. 呵呵~~
(一肩挑尽万古愁)
等 级:
#274楼 得分:0
回复于:2004-10-30 09:39:06
结贴、删贴,跟倒分的定义不同。
前者是一种动作,后者是一种行为。
说不过我就跑?呵呵,也就这个点本事吧
(阿宝之谜)
等 级:
#275楼 得分:0
回复于:2004-10-30 09:42:57
什么叫“骚扰”“中伤”“污蔑”,难道全部要定义上去吗?
(一肩挑尽万古愁)
等 级:
#276楼 得分:0
回复于:2004-10-30 09:43:33
回复人: ab0utme(阿宝之谜) ( ) 信誉:90 2004-10-30 09:35:00 得分: 0 要不要公务贴了也要定义什么叫“结贴”,什么叫“删帖”。。。每一个词都定义过去。
我不想再重复解释了,你可以在上面找到***,我不再为这件事浪费时间给你解释 ---------------------
如果公务贴没必要定义倒分,那么过去为什么一直有?虽然定义说可以修改的,但有定义肯定是有必要的。除非你比过去所有的斑竹NB!
过去有而现在没有,正好说明了某斑竹现在的不负责任+无能。
(一肩挑尽万古愁)
等 级:
#277楼 得分:0
回复于:2004-10-30 09:45:08
回复人: ab0utme(阿宝之谜) ( ) 信誉:90 2004-10-30 09:42:00 得分: 0 什么叫“骚扰”“中伤”“污蔑”,难道全部要定义上去吗? ---------------------------
那些属于常用语,可以在新华字典里查到,新华字典的权威我就没必要给你提醒了吧,量你的智商,这个还是知道滴。
但倒分属于网络用语,如果不给一个定义,那么岂不是要靠某斑竹的个人判断了?
(......)
等 级:
#278楼 得分:0
回复于:2004-10-30 09:46:48
原来 ab0utme(阿宝之谜) 是版主啊~~
(阿宝之谜)
等 级:
#279楼 得分:0
回复于:2004-10-30 09:55:20
“过去有而现在没有,正好说明了某斑竹现在的不负责任+无能。”
和薄荷说去,哈哈。 changshenf(你不是我的包袱)
peng22277这ID回复超30了
看你逻辑混乱却要装成认识广博,只会让人笑你无知
再说一遍
我不想再重复解释了,你可以在上面找到***
(一肩挑尽万古愁)
等 级:
#280楼 得分:0
回复于:2004-10-30 10:01:19
回复人: ab0utme(阿宝之谜) ( ) 信誉:90 2004-10-30 09:55:00 得分: 0 “过去有而现在没有,正好说明了某斑竹现在的不负责任+无能。”
和薄荷说去,哈哈。
-----------------------
薄荷的处理方法是无明文不为罪。处理倒分的标准是按照技术区内的标准(当然,也值得商榷),即同一人的不同ID无理由给分的标准。
看你逻辑混乱却要装成认识广博,只会让人笑你无知
再说一遍
我不想再重复解释了,你可以在上面找到***
------------------------
对我的认识不是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对别人的贬低不能代表你的自大。
有本事你拿出一套让水源一半的人心服口服的管理条例来!
你是不想解释吗?我最后的几个问题你还没回答呢。无能的力量,呵呵
(爱一个人如何厮守到老· #183 #183 #183 #183;)
等 级:
#281楼 得分:0
回复于:2004-10-30 10:06:09
·····
(一肩挑尽万古愁)
等 级:
#282楼 得分:0
回复于:2004-10-30 10:06:57
你是不想解释吗?你有能力解释吗?
(每个人都做一滴水,汇集起来,就)
等 级:
#283楼 得分:0
回复于:2004-10-30 10:08:19
1:帖子里面有两个超过一页空白的回复,是不是违反了规定?
2:利用版规的不完善获取利益,虽然不是违反规则的,但至少是不值得推荐的.
3:一万把分全部给猪妹虽然对猪妹没什么好处(最多是开心一下),但是对于其他的跟贴者应该是存在不公平的.至少他们跟贴的时候存在了得分的希望.但是最后落空了.
4:以前还有个80%的说法,虽然可能不合理,现在只剩下版主的意见了,会有更多人不服.是版主的责任.
5:作为总结,我认为删贴是没错的.虽然倒分的动机不明显,但是行为存在,结果存在.不能因为一万认为不是倒分而改变性质吧? 一万如果你当版主的时候,遇到这个投诉会怎么说呢?
(一肩挑尽万古愁)
等 级:
#284楼 得分:0
回复于:2004-10-30 10:10:49
1.规则中没有对倒分的定义
2.我没违反规则
3.一切按照规则办事
规则之于法律,正如民情之于道德,也许我违反了道德,但我没有违反法律。
(一肩挑尽万古愁)
等 级:
#285楼 得分:0
回复于:2004-10-30 10:16:33
虽然倒分的动机不明显,但是行为存在,结果存在.
-----------------------------------------
那么我下面的帖子是动机明显,行为不存在了,哈哈哈,要搞是吗?就跟你搞到底。
?2.bigflyingpig(非典型大飞猪)和gebexg(张三疯)进来拿分,一个人50分,不算倒分(zhuoran) 100 1 10-30 09:40 管理 ?2.bigflyingpig(非典型大飞猪)和gebexg(张三疯)进来拿分,一个人50分,不算倒分(zhuoran) 100 1 10-30 09:39 管理 ?2.bigflyingpig(非典型大飞猪)和gebexg(张三疯)进来拿分,一个人50分,不算倒分(zhuoran) 100 1 10-30 09:39 管理 ?2.bigflyingpig(非典型大飞猪)和gebexg(张三疯)进来拿分,一个人50分,不算倒分(zhuoran) 100 2 10-30 09:38 管理 √bigflyingpig(非典型大飞猪)和gebexg(张三疯)进来拿分,一个人50分,不算倒分(zhuoran) 100 9 10-29 21:56 管理 √bigflyingpig(非典型大飞猪)和gebexg(张三疯)进来拿分,一个人50分,不算倒分(zhuoran) 100 5 10-29 20:21 管理 √bigflyingpig(非典型大飞猪)和gebexg(张三疯)进来拿分,一个人50分,不算倒分(zhuoran) 100 5 10-29 19:42 管理 √bigflyingpig(非典型大飞猪)和gebexg(张三疯)进来拿分,一个人50分,不算倒分(zhuoran) 100 4 10-29 19:42 管理 √大飞猪进来!给分贴,不到100分不叫倒分,超过100分,不给超过80%,也不叫倒分。(zhuoran) 99 2 10-28 14:30 管理 √大飞猪进来!给分贴,不到100分不叫倒分,超过100分,不给超过80%,也不叫倒分。(zhuoran) 99 2 10-28 14:30 管理 √大飞猪进来!给分贴,不到100分不叫倒分,超过100分,不给超过80%,也不叫倒分。(zhuoran) 99 2 10-28 14:30 管理 √大飞猪进来!给分贴,不到100分不叫倒分,超过100分,不给超过80%,也不叫倒分。(zhuoran) 99 5 10-28 14:23 管理 √大飞猪进来!给分贴,不到100分不叫倒分,超过100分,不给超过80%,也不叫倒分。(zhuoran) 99 3 10-28 14:23 管理 √大飞猪进来!给分贴,不到100分不叫倒分,超过100分,不给超过80%,也不叫倒分。(zhuoran) 99 3 10-28 14:22 管理 √给分贴,不到100分不叫倒分,超过100分,不给超过80%,也不叫倒分(zhuoran) 99 4 10-28 14:04 管理 √给分贴,不到100分不叫倒分,超过100分,不给超过80%,也不叫倒分(zhuoran) 99 3 10-28 14:03 管理 √给分贴,不到100分不叫倒分,超过100分,不给超过80%,也不叫倒分(zhuoran) 99 3 10-28 14:02 管理 √给分贴,其他人不要进,不够100分不算倒分,嘿嘿(zhuoran) 99 4 10-28 14:00 管理 √给分贴,其他人不要进,不够100分不算倒分,嘿嘿(zhuoran) 99 3 10-28 13:56 管理 √给分贴,其他人不要进,不够100分不算倒分,嘿嘿(zhuoran) 99 2 10-28 13:55 管理 √给分贴,不到100分不算倒分,其他人就不要来了(zhuoran) 99 3 10-28 13:51 管理 √给分贴,不够100分不算倒分,嘿嘿(zhuoran) 99 2 10-28 13:49 管理 √给分贴,不到100分不算倒分,其他人就不要来了(zhuoran) 99 1 10-28 13:49 管理 [
(一小刀)()
等 级:
#286楼 得分:0
回复于:2004-10-30 10:21:30
好久没听人吵吵倒分什么的了,哈哈,轰的好!
(每个人都做一滴水,汇集起来,就)
等 级:
#287楼 得分:0
回复于:2004-10-30 10:29:13
workforfun(空心菜) 这个你投诉了没? 呵呵,有热闹看了(^_^)
(每个人都做一滴水,汇集起来,就)
等 级:
#288楼 得分:0
回复于:2004-10-30 10:30:23
还有呢,我投诉这个帖子里有两个超过一页的空白回复,是不是要另外开帖子投诉才行? 不知道在这里说了版主会不会看到.
(燕双飞)
等 级:
#289楼 得分:0
回复于:2004-10-30 10:33:39
回复人: Iistshyp(一肩挑尽万古抽) ( ) 信誉:100 2004-10-25 11:52:14 得分: 0 如果是有理由给分,还能算是倒分吗?
=============================================
1、在标题中说明给分(内容和回复中说明不算,理由可写在内容中),且每天此类帖数没有超过规定次数;
2、在除了本人回复,只有一人回复的情况下,并且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结帖(比如30分钟内)。
3、回复人解决了发帖人的问题。
我认为除此之外均应算倒分.
(一肩挑尽万古愁)
等 级:
#290楼 得分:0
回复于:2004-11-01 11:56:36
回楼上:
我的定义是这样的
倒分,就是指一个人的不同ID或者几个人的ID,以提升自己在论坛的等级为目的,多次相互送分的行为。正在载入,请稍候...
去淘宝,货到付款,保证你爽。
老子还没他妈的发言呢我的奥比岛才叫 0022646呢 艹你妈的 谁发
公布骗子QQ:614574633、此Q是个骗子、骗了我500QB、现在拿来开钻了、还跟别人钻是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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