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霞字有几划划

』 对乡镇干部指手划脚的高手:有几个问题请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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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发表日期:2004-11-9 14:29:00 请教这几个问题怎么解决
1。村民王二从社长手中承包一社的农排架电工程,叫上了自己的女婿,本想让其也能挣几个工钱,谁知在女婿爬上电杆时,电杆突然从中间断开倒下,致使其右腿被砸断,
  事后,王二找到镇政府,镇政府考虑其家庭情况,从困难补助的角度给予了1000元钱的支持,那知从此王二就天天到政府要钱,不听任何道理。后来法庭也判决没有政府的责任,可还是经常到政府找书记镇长叫骂要钱,理由就是:我是本镇公民,我就是应该找政府。
2。陈女原来从本镇某村嫁出,后离婚与丧偶赵男同居,后因家庭矛盾,两人相互斗气,先后喝了农药,镇村干部知道后,马上组织送医院救治,因药量过大,陈女在镇卫生院不治身亡;赵男被紧急送市人民医院抢救,镇政府还缴纳了救治费3000元,后被救回。由于陈女已死,为了不引起利用死人闹事的事件,在医院出具了死亡证明的情况下,政府干部和公安派出所的干警当天将死者送到了殡仪馆。此后,陈女家族的老老少少多次冲击政府,并殴打干部,并称陈女未死,是被送到殡仪馆后冻死的。从此其家族拒缴农业税费。
3。郑三是本镇某村村民,其子因嫖娼被查出,因不是现场抓获,镇政府的干部带路,公安派出所干警到其家中了解过情况,从此,郑三就三天两头到政府叫骂,说政府干部把他的妻子逼疯了(据其多名小学同学证实,该女原来就有精神病),甚至于将其妻用铁链锁在办公楼的楼梯上而不管,叫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他也不去。实在没有办法,政府专门将其送到了精神病医院治疗,共花费近3万元,还每月解决195元钱用于购药。但还是不行,他多次带疯妻到上级相关部门上访,镇政府多次被叫去接人,相关领导听了情况后,只说一句,相信你们会处理好。
4。邓六是个从外地来本镇上门的年轻人,在2001年春节前带妻子到妇幼保健所生孩子,谁知生了孩子以后,小俩口却把孩扔有医院里跑了,院长找不到人,只有通知镇上的书记,找到邓六后,他死活不去,只说没钱,后经镇上与医院协商,费用大幅减免,可他还是不去,怎么办,镇上给了几百块钱把孩子带回来交给了他,他反说是政府扫了他的面子,从此拒缴农业税费。
。。。。。。。。
以上几个事例,绝无编造,全部有案可查。在目前的政策环境下,怎么解决,请不吝赐教。
 回复日期:2004-11-9 14:29:36
    zuozhe :killer
 回复日期:2004-11-9 14:53:42
    天涯的三农问题专家们在楼主的问题前发抖了。
 回复日期:2004-11-9 14:58:06
    
  这几个案例举得好,呵呵,家伙还有什么案例,一古脑的举出来吧,大家开开眼:)
 回复日期:2004-11-9 15:04:37
    解散乡镇各级政府,问题就解决了。
 回复日期:2004-11-9 15:09:30
    解散乡镇各级政府,问题就解决了?
  浪费123 :怎么解决的?
 回复日期:2004-11-9 15:11:59
    中国人素质低下,民主搞不来,这个官也做不来了.
 回复日期:2004-11-9 15:36:53
    飞来横福 :不要来虚的,这几个问题是需要解决的,要不就会上访,请你说个办法吧
 回复日期:2004-11-9 15:38:11
    连这点小问题都管不来,还要这个镇政府干什么?
什么鸟官!
强烈要求解散镇和乡政府!养这
 回复日期:2004-11-9 15:39:03
    ***:上梁不正,下梁歪。
 回复日期:2004-11-9 15:46:38
    honey-bee:你很厉害,你说一个解决的办法,四个问题,只要说出一个就可以,还不论你这个办法能不能解决问题,出手吧
 回复日期:2004-11-9 15:52:46
    哈哈!不在其位不谋其政,不然有越权之嫌呢!等我当上镇政府领导再考虑吧!
哦!对了,估计永远也不可能当镇政府领导了,因为我是主张解散镇和乡政府的.而且这一天一定会到来了的.
所以你的问题无解!
 回复日期:2004-11-9 15:57:48
    从那里的***考试弄来的题目?
  是***考试的题目吧。
 回复日期:2004-11-9 16:53:41
    honey-bee
  你真幽默,就这么就算回答了,上访的农民找到你,你怎么解答呢?
  公民999,这不是什么考题,而是一个乡党委书记常常可能遇到的实例,这就是一个真实的例子,说这些关键看看大家的高见,因为乡镇干部的能力太低了,需要看看各位的高见
 回复日期:2004-11-9 16:57:34
    你所有的问题只用一个办法就能解决,那就是取消乡镇一级行政单位及党组织。
  纵观世界各国,或者看看我国的历史,国家的权力机构除了我朝外从未深入到乡镇一级,这样做才能精简行政人员,提高行政效率,当然有人会说那不是放了羊了吗,在历史上我国乡村一级是由乡里的士绅族长之类依据乡村公约等来管理,现代这样当然不行,可行的是选举,在乡镇一级实行民选,农民们能够确实的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由大家来共同维持乡里百姓的权益,就不会出现因为现在的乡镇权力不够无法有效管理,而其他乡民要么起哄要么置之不理的情况出现,谁危害侵犯了大家的利益,大家会群起而攻之。
  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是党不在参与乡镇一级的任何行政行为,乡镇一级也不设任何党组织,我想,现阶段,这是不可能的,
 回复日期:2004-11-9 17:02:33
    作者:县域经济论坛 回复日期:2004-11-9 15:09:30 
    解散乡镇各级政府,问题就解决了?
    浪费123 :怎么解决的?
  政府都没了他们还投诉个p
 回复日期:2004-11-9 17:28:50
    楼主,把群众看成刁民,贱民,事情定是难办。为人民服务不是口说无凭。你说的解决问题的办法,只不过是想推脱责任的窍门。
  1。冤有头债有主,既然是电线杆质量不勘,折断伤人,当找厂家。镇政府淌什么混水?
  2。不是亏心事,怎不能见阳光?生要见人,死要见尸。既然光明正大,那用秘密火化。尸体没了,证据也不见了,家属要不动于中,才是怪呢。看来是难收场了。
  。。。。时间不多,下面就不说了。
  你说的乡镇干部根本是乱来,那里是能力太差,全然没有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上。祸闯了,想要人支招,门都没有!
 回复日期:2004-11-9 17:35:04
    看了楼主的几篇文章,有一个问题想请教一下楼主。
  楼主你是不是 ?别生气,我只是问问,是你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
 回复日期:2004-11-9 17:39:10
    作者:公民999 回复日期:2004-11-9 17:28:50 
    楼主,把群众看成刁民,贱民,事情定是难办。为人民服务不是口说无凭。你说的解决问题的办法,只不过是想推脱责任的窍门。
    
    1。冤有头债有主,既然是电线杆质量不勘,折断伤人,当找厂家。镇政府淌什么混水?
    2。不是亏心事,怎不能见阳光?生要见人,死要见尸。既然光明正大,那用秘密火化。尸体没了,证据也不见了,家属要不动于中,才是怪呢。看来是难收场了。
    
    。。。。时间不多,下面就不说了。
    
    你说的乡镇干部根本是乱来,那里是能力太差,全然没有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上。祸闯了,想要人支招,门都没有!
    
  有理
 回复日期:2004-11-9 17:47:21
    补充几点3.郑三是本镇某村村民,其子因嫖娼被查出,因不是现场抓获,镇政府的干部带路,公安派出所干警到其家中了解过情况
  你有什么证据说他嫖娼,在无凭无句的情况下,你们劳师动众的到人家家里去,还已经定义嫖娼,你还想人家怎么样,盛情款待吗
  4.就根本不用什么说了, 狗拿耗子多管闲事,这该你们管吗,
  总结一下,当前的乡镇主要还是人治,该管的,不该管的都要管,什么时候法治了,什么都有条可依了, 什么都按法办事了, 拿有这么多的问题
 回复日期:2004-11-9 19:09:48
    1。村民王二从社长手中承包一社的农排架电工程,叫上了自己的女婿,本想让其也能挣几个工钱,谁知在女婿爬上电杆时,电杆突然从中间断开倒下,致使其右腿被砸断,
    事后,王二找到镇政府,镇政府考虑其家庭情况,从困难补助的角度给予了1000元钱的支持,那知从此王二就天天到政府要钱,不听任何道理。后来法庭也判决没有政府的责任,可还是经常到政府找书记镇长叫骂要钱,理由就是:我是本镇公民,我就是应该找政府。
  可以告他骚扰。
 回复日期:2004-11-9 19:15:41
    2。陈女原来从本镇某村嫁出,后离婚与丧偶赵男同居,后因家庭矛盾,两人相互斗气,先后喝了农药,镇村干部知道后,马上组织送医院救治,因药量过大,陈女在镇卫生院不治身亡;赵男被紧急送市人民医院抢救,镇政府还缴纳了救治费3000元,后被救回。由于陈女已死,为了不引起利用死人闹事的事件,在医院出具了死亡证明的情况下,政府干部和公安派出所的干警当天将死者送到了殡仪馆。此后,陈女家族的老老少少多次冲击政府,并殴打干部,并称陈女未死,是被送到殡仪馆后冻死的。从此其家族拒缴农业税费。
  工作粗旷没考虑死者的家人,首先死者家属有见死者最后一面的权利,如果没家属许可是不能将尸体送宾仪馆的。正确处理是先抢救,并通知其家属,如果路途较远可以停尸2—3天。这里说的是本镇的人我想也用不了那么多时间,不与死者家属商量擅自处理本身就是根源。
  而农业税已经停收。
 回复日期:2004-11-9 19:23:40
    3。郑三是本镇某村村民,其子因嫖娼被查出,因不是现场抓获,镇政府的干部带路,公安派出所干警到其家中了解过情况,从此,郑三就三天两头到政府叫骂,说政府干部把他的妻子逼疯了(据其多名小学同学证实,该女原来就有精神病),甚至于将其妻用铁链锁在办公楼的楼梯上而不管,叫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他也不去。实在没有办法,政府专门将其送到了精神病医院治疗,共花费近3万元,还每月解决195元钱用于购药。但还是不行,他多次带疯妻到上级相关部门上访,镇政府多次被叫去接人,相关领导听了情况后,只说一句,相信你们会处理好。
  缥娼没被现场抓到,请问你们是调查什么?证据了?凭什么说别人嫖了,而事后调查没有考虑到他人隐私问题,其妻子疯了。请注意受精神刺激容易使原病人旧病复发。
  这里牵扯了很多了,一是执法的不工性,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就判断他人违法,而不保护他人隐私。
  这里还牵扯到当事人虐待妇女,先将妇女送精神病院医治,这个是最迫切的。
 回复日期:2004-11-9 19:32:57
    4。邓六是个从外地来本镇上门的年轻人,在2001年春节前带妻子到妇幼保健所生孩子,谁知生了孩子以后,小俩口却把孩扔有医院里跑了,院长找不到人,只有通知镇上的书记,找到邓六后,他死活不去,只说没钱,后经镇上与医院协商,费用大幅减免,可他还是不去,怎么办,镇上给了几百块钱把孩子带回来交给了他,他反说是政府扫了他的面子,从此拒缴农业税费。
     。。。。。。。。
  同样现在免收税了。
  这里还存在一个问题这家人的生活状况,如果是确实贫困可以查找相应的政策,如果是丢弃女婴同样可以起诉。
  丢弃孩子原因是什么第一要了解释。
  看了你给的问题,我发现一是材料不足,二问题多还是在政府。
  现在很多政府官员,***说现在工作不好开展,老百姓不信任。请问这是谁造成的了?很多事情,政府处理靠的是过推,所以本来小事到最后会闹成大事。
  而群众现在也有了要闹就闹大这样的说法,请问你们是否该改进下了?
 回复日期:2004-11-10 9:52:36
    bittersweet_xyd : 如果你只会骂人,而对问题没有任何***,那我就知道的水平了,赫赫。
  lyc c:“祸闯了,想要人支招,门都没有!”
  你以为真的让你出个好主意啊,只不过让你这样的纸上谈兵的现一现原型罢了。在乡镇,类似这样的事情数不胜数,这可不是你的那套能解决的,在这层,问题是不能再推给谁了。我也明白社么“制度安排、理性人假设、交易成本------”来塞唐,成本最低,赫赫
      
    狼眼涩迷迷 :还是要感谢你,不管如何,你是认真想这些问题,计划解决这些问题的。这是这个贴子的第一个。感谢你的认真。虽然你答的也不怎么样,但比那些不敢面对的,是强多了。比如农业税现在还在收,而且同样是我们的中央政府让收的,中央提的是逐步减免农业税,而不是一次取消农业税,现在给乡镇干部、还是由任务的,在所有的***的工资里,都有你深恶痛绝的乡镇干部的收上来的农业税,公共财政是个很好的幌子。可能你不知道,可能你装糊涂。
  还是期望高手出手,说个解决的办法
 回复日期:2004-11-10 10:05:55
    现在有这样的政府吗???楼主在YY吧
 回复日期:2004-11-10 11:17:23
    我有一点正经:
  你有乡镇的朋友吗?
  全国20600个乡镇大多都这样
  你以为都已经像发达国家了吗?
 回复日期:2004-11-10 14:22:46
    你们乡镇政府真是“管天管地还管拉屎放屁”啊,怪不得“很多问题”而且都“很难解决”呢。你们以为你们是谁,人民群众的爹?人民群众的妈?
  我看少管点事情就没有那么多问题了,也就好解决了。
 回复日期:2004-11-10 15:33:45
    楼主可能参加工作不久吧,发了好几个乡镇方面的帖子。
  建议你不要只看表象,多读些书就能明白事情的根源了,明史,潜规则都有益。
  同意 浪费123 的***
 回复日期:2004-11-10 16:15:25
    dsjl:
  你说的 吴思的
潜规则 血酬定律 隐蔽的秩序
温功义的
明末宦官与三案
黄仁宇的
万历十五年
  明白了不少道理
  但是县乡干部不可能像许多人一样
  探讨一下学术研究一下问题就算了
  是要直接解决问题的
  没有那么超脱
  而且直接利益相关(被骂、被处分、被当替罪羊------)
  所以许多人说来头头是道
  解决问题面前束手无策
  起码道目前为止
  还没有什么解决的实际办法
  看了高手发的宏论
  感觉说来话长
  为什么就没有直接面对实际情况的解决办法出现呢?
  楼上几位说撤销乡镇
  哪撤销乡镇是乡镇干部说了算的
  还是你们几位说撤了就撤了
  不要转移话题
  在现行体制下
  以上问题如何解决?
 回复日期:2004-11-10 16:34:27
    浪费123 
    
    政府都没了他们还投诉个p
  你的解决方案就是这个
  撤掉了乡镇
  问题就等于解决的
  他要找县市
  那你撤掉县市?
  嘿嘿嘿
 回复日期:2004-11-10 16:56:49
    转几个县乡干部的做法——1
  请大家指教
  http://www.xyjj.net/ /di .a ?BoardID=35&am ID=1611
  哎呀,这样的事你们怎么也碰上了,我只以为我们这里有这样的事呢,乡镇干部不好当,还是心狠一点,少管一点闲事,包你们没有。我处理这些的的办法是:
    1、关于王二的女婿。当时的政府1000元照顾根本就不能付,以前也应该没有这个先例,且不能破了这个规矩。让这个王二自认倒霉吧,要找就找合同的发包方或供电部门。
    2、关于陈女服毒自尽。你们政府也是无能,这样的事让乡亲们去做,赵家不是有亲房叔伯吗?政府只能防止闹丧,控制局势。如果你动了手,人家不找政府,一切都怪罪政府。
    3、关于郑三嫖娼的事。派出所的职责,政府干部带什么路,现在事情出了,让他有种找派出所,也要对派出所施加压力,让他们把这件事处理好,你们根本就没必要去为一个疯子诊治。
    4、关于邓六的孩子。谁家的孩子谁家抱,他仍在医院,医院不能处理吗?政府管些淡闲事。
 回复日期:2004-11-10 17:00:05
    转几个县乡干部的做法——2
  看到楼主列举的几个案例,我已知道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说乡镇干部没事做,只知道收农民的钱。上述这几例,我曾遭遇过。
  1、关于电杆伤人事件,这事过境迁应找电力部门。因为做这样的电杆是需要许可证的。没有许可证,由电力部门负责,为什么要用没有许可证的电杆。有许可证,由生产厂家负责。
  2、3、4、例,都应由死者本人负责。但是在做好工作的前提下,乡镇政府可根据其家庭困难的情况进行照顾,但必须言明责任是非。
  本人曾亲历的案例:
  1、两口子带一小孩和一朋友外出打工,不久,丈夫回来,找乡政府要老婆,说自己的老婆被朋友拐走。乡政府人员都一笑置之。但他后来一直上访到省里,省里找县里,县里又找乡里。这事已过去7、8年,现在都没有解决,长期上访,乡派出所便要他到派出所守门,不让他跑。
  2、一农户用电本是偷用的电排站的电。一日农户家失火,火焰将房屋上面的高压线烧断掉下来,户主救火时用水泼,结果触电而死。找到乡政府,书记本来是想把民政、电力几家部门拉到农户家捐一点款。但此户在一些人的怂恿下,把尸体拉到乡政府大门前,要乡政府赔偿。最后乡政府在晚上9点钟时强行将尸体拉去火化才算平息。
  其他一些不说了吧,三天三夜也说不完。
  http://www.xyjj.net/ /di .a ?boardid=35&am tar=2&am replyid=6816&am id=1611&am kin=0&am age=1
 回复日期:2004-11-10 17:03:22
    转
  对这些问题,我们虽然处在第一线,但因“水平低,素质差”和各方面对乡镇的制约而有心无力,难以处理好。请求各位在三农问题上先帮忙解决一点实际问题,这也是实实在在地为三农做件实事,我将不胜感激。看贴要回贴啊。
 回复日期:2004-11-10 17:24:48
    不懂,光看不说
 回复日期:2004-11-10 17:33:12
    我对乡镇情况了解不多,不过既然楼主说我玩虚的,那我只好勉为其难了,希望能抛砖引玉,解决一点问题
  1中王二和女婿作为提供劳动力的一方,在工作中发生事故,应该考虑两方面问题,1其女婿是否违章操作,2社方提供的设备是否安全,从楼主叙述看,应该是一社提供的设施质量引起,理应由一社负责。
  这好比工厂发生事故,由设备质量导致,理应由工厂负责。至于设备质量问题自然应由工厂方面再进行追究,工人没理由为此买单
  有了买单者,王二自然不会在“闹”,你作为“公仆”理应多为“主人”考虑,这样才能解决问题
 回复日期:2004-11-10 18:01:28
    楼主您别生气,我只是问问。是你就是说是,不是就说不是嘛!说我骂人可真有点冤哦。
 回复日期:2004-11-10 18:15:38
    我来说几句,大家别吵哈,楼主的那个关于乡镇干部是弱势群体的帖子,我就多过几句嘴。现在楼主新开一贴,开始具体问题具体探讨了,那我就说一句,只说一句-------------------你举了四个例子,我就觉得吧,这些事,手里有点权利,甭论权利大小,就有人找你,找你呢有好事有坏事对吧,为什么那些村民不找我呢?因为我连这点权利都没有,我过去说你该怎么办该找谁,人家听我的么?乡镇干部,直接面临的就是村民,当然有很多工作中的矛盾,问题了,有些是这方面的问题有些是那方面的问题,但不管谁的事,你没白上班吧?你有工资吧?哪怕拖欠了几个月甚至是几年,这么着吧,拖欠了三十年的工资~~~~~~够惨吧?你死了肯定一准全补发给你的家人了,我死了不知道谁给我补发点钱~~~~~~~~
  还是那句话,楼主这样的人,见到的高层次的人物比小民多一点,人嘛,总爱向上攀比,因此就觉得自己成了弱势群体了~~~~~~~`
 回复日期:2004-11-10 18:33:40
    首先,农业税并没有取消,而只是下调了,狼眼涩迷迷以农业税取消为理由,只能说明你的无知。
  其二,基层工作离不开村级组织的支持,而王二是一村之长。镇政府从困难补助的角度给予了1000元钱的支持我认为并无不当。而王二做为村长,在镇政府给予了补助后仍无理取闹,在无法做通工作的情况下,可以考虑撤消其职务,并通报上级,开除其党籍。
  其三:不是亏心事,怎不能见阳光?生要见人,死要见尸。既然光明正大,那用秘密火化。尸体没了,证据也不见了,家属要不动于中,才是怪呢。看来是难收场了。这位网友估计也没看过帖子,请看清楚:在医院出具了死亡证明的情况下,政府干部和公安派出所的干警当天将死者送到了殡仪馆。此后,陈女家族的老老少少多次冲击政府,并殴打干部,并称陈女未死,是被送到殡仪馆后冻死的
  冻死,是的,家属是以冻死为理由,并不是像你说的秘密火化。至于怎么样处理,在这种情况下,只能以说服为主。这是我能想到最可行的办法,但税费是不能取消的。
  其三:关于郑三嫖娼的事。派出所的职责,政府干部带什么路,现在事情出了,让他有种找派出所,也要对派出所施加压力,让他们把这件事处理好,你们根本就没必要去为一个疯子诊治。我不知这位是不是真的乡干部,做为乡镇一级政府,和派出所的交道是少不了的。在这种情况下,不和派出所搞好关系,以后的很多工作会很难开展的。并且,带路的事,并没有违法乱纪吗?
  我们乡干部能力有限,处理不好,可你们有能力的也没有提什么高见啊,我们是公仆,可是公仆里面最做事不讨好的,下调了农业税,又要收水费、养路费、合作医疗费,乡干部成了收费的机器。工资没有保障,几百块钱,还经常几个月都没得发。
  当然我不否认乡干部有那么一些素质不高的,但每一个行业的做作业人员不都有素质优劣吗?为什么乡干部就这么难了
 回复日期:2004-11-10 20:05:21
    星云9425 高见
 回复日期:2004-11-10 23:12:02
    好像县乡干部上网的不多阿
 回复日期:2004-11-10 23:42:26
    
  是啊,这些都是实际问题,不是喊空洞的口号就能解决的,实际的问题,用的就是实际的招术,实际的招术,是不上台面的
 回复日期:2004-11-11 0:29:06
    时代在变啊
  我只是一个刚参加工作不久的大学生,就在一个乡上工作。谈的只是自己的一点想法。雾满拦江说的我基本上是同意的。做为在最基层的工作人员,和上层的那些高谈阔论是不同的,你在上的说几句话可以搞定一件事,可基层的工作人员每天面对的是实实在在的事,实实在在的人,不解决问题是不行的。领导可以推,可乡镇干部又推给谁呢?
  从技术层面来说,我认为所谓实际的技术就是能解决农村工作问题的技术。大部分的农村确实落后,农村人的素质也是不高,(在此,我不想涉及农民素质的讨论。农民的确善良,我不否认,但不是说善良的人素质就一定会高。)所以上不上台面是相对而言的,在农村对农民要这样处理,但换个地方换个对象就会要换不同的方法处理。并不是乡干部想用这些不上台面的方法。
 回复日期:2004-11-11 0:33:59
    强烈支持楼主!!!!!
  那些所谓的三农专家、饱读诗书的知识份子所提出的高见在农村是根本行不通的,根本就经不起实践的检验。这些人大都出身自农村,外出读书工作后,经过长时间的圣贤书与繁华都市的洗礼,对农村的状况大都不甚了解。其糊乱指手划脚一翻是必然的。最可叹者,又自以为高明,开些什么撤消镇政府之类的“良方”,可叹~!
  看来,以前的知识份子上山下乡之类的举措,不是没有正面意义的!
  还是伟大的***同志的决策英明。
 回复日期:2004-11-11 1:25:05
    2。陈女原来从本镇某村嫁出,后离婚与丧偶赵男同居,后因家庭矛盾,两人相互斗气,先后喝了农药,镇村干部知道后,马上组织送医院救治,因药量过大,陈女在镇卫生院不治身亡;赵男被紧急送市人民医院抢救,镇政府还缴纳了救治费3000元,后被救回。由于陈女已死,为了不引起利用死人闹事的事件,在医院出具了死亡证明的情况下,政府干部和公安派出所的干警当天将死者送到了殡仪馆。此后,陈女家族的老老少少多次冲击政府,并殴打干部,并称陈女未死,是被送到殡仪馆后冻死的。从此其家族拒缴农业税费。
  ——————————————————————————————
  我就不明白了,什么叫“为了不引起利用死人闹事的事件”?给我个解释先?这死人是该家属管还是该归你们管?你们算人家死人的什么人?这玩的是二十四孝的哪一孝?
  你们就一定知道人家会利用死人闹事?闹了事你们不会调解?给人家自做主张,越俎代庖,用这样的手段来做“把不稳定因素扼杀在萌芽里”,只能说第一:你们不懂法律,第二:你们活该,这事情本来就是你们做错了,还好意思在这里叫屈?赔人家钱去吧!
 回复日期:2004-11-11 9:14:31
    基层工作难做,这是事实。老百姓有问题不找政府找谁?找暴发户、找黑老大、找族长?在目前中国社会情况下,找政府是最有效、最经济的途径。所以,基层政府必须存在,不能乱。必须提高基层政府的执政能力,减少官老爷,把那些混饭吃的清理出去。乡镇官员要让老百姓服气,首先得自身有正气,不能搞歪的邪的,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多为老百姓办好事。只要政府有威信,就会得到大多数群众的支持,处理少数人的问题时,就会得到群众的帮助。这几个问题,首先要跟人家把道理讲清楚,然后多做思想工作,群众一时糊涂,但最终会讲道理的,关键要把工作做深做细。
 回复日期:2004-11-11 9:22:53
    雾满拦江老兄是明白人。
  其他大多数老兄都属学人类型,呵呵。
 回复日期:2004-11-11 9:30:55
    大家要理解乡镇干部啊
  他们钱没钱
  势没势
  整天和很难讲清楚道理的农民打交道
  再到处被人骂
  他们容易吗
 回复日期:2004-11-11 9:32:11
    找暴发户、找黑老大、找族长的情形太多了
  他们作为一股很重要的势力
  对乡镇干部的影响太大了
 回复日期:2004-11-11 9:37:52
    作者:北溟 回复日期:2004-11-11 9:14:31 
    基层工作难做,这是事实。老百姓有问题不找政府找谁?找暴发户、找黑老大、找族长?在目前中国社会情况下,找政府是最有效、最经济的途径。
  ————————————————————————————
  兄台,从一口一个“基层工作”、“老百姓”中可以看出你一定是党的好干部。小的表示万分敬重。不过现在社会脉络的发展已经越来越细,越来越明晰,所谓的工作、问题也不是什么“基层”、“高层”等统概而论。比如楼主所说的这些基层工作,我认为可以由公安机关(派出所),民政机关,法院来解决,一切依法行事。
  我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我认为乡镇政府应该全部撤消!他们现在所做的工作,(在农村待过的人都知道,实际上他们根本没多少正儿八经的工作),应该全部交还给执法部门——抓人,交还给派出所,协调民事,救济贫苦交还给民政局,审判交还给法庭。
 回复日期:2004-11-11 10:09:05
    楼主,我并不在农村工作,但是从农村出来的,你的问题,我说自己的想法。
  1、先了解电线杆有无质量问题,找电力部门了解。但估计这种操作很难有效。对王二当然还要进行说服教育,如果其有公职,如村长(我不太清楚他有没有),要告诉他。他这种胡搅蛮缠作法不符合他的公职身份,严重时可给予行政处分。
  2、当时,火葬陈女而家人不在场,这种做法欠妥,应给予解释和道歉,另,也要说明医院的死亡证明是有法律效力的,可以证明陈女当时确系服药而死。问题难处理在陈女的家人以此为由与镇政府要求不交农业税。可以想象陈女家族可能生活有困难,以此来减清负担。可以从帮助困难角度多关心陈女家族,也让死者入土为安。
  3、嫖娼是如何定论的,镇政府应有明确解释,并不是说没有捉奸在床就无法定论是嫖娼。如果没有弄错,应向郑三说明。精神病,政府花钱去医治,一开始就不应该,因为政府并无此义务,如果是困难补助的形式,会好一些。但一旦开始,就不好停下来,可逐减少支出,领出精神病院。也许可能郑三不接回家。对郑三还要说服教育和依法处理,不软不硬。这一问题,我认为无法圆满解决。
  4、问题责任比较简单,只在工作方法和态度。我同样认为,乡镇干部在这种问题上要有手段。既不一味高压,这是不负责任的态度,又要了解邓六的本身特点。据我所知,农村干部在对村民的问题上,很多是一个人管不了,换了他人就能解决,其关键还是在找邓六的突破口。
  最后做一些说明,我认为当前乡镇干部的解不易做。在现行体制下工作可以说是戴着镣铐跳舞,一不小心就走了歪路。我认为做好乡镇干部有两点:一要自己有对人民负责的要求。二要了解本地村民的特点,了解农民的需求,多帮助,少埋怨。当然,也不能手软。但在农民生活问题经济问题上,一定要多下功夫。这个问题解决好了,对其他的问题有促进作用。
  希望能和楼主多交流。
 回复日期:2004-11-11 10:14:33
    农民要是有几位这么明白那就可以撤销乡镇政府了
  他们认为什么事都是由政府党委管的
  都要找书记乡长
  就是网上的朋友不也有不少以为派出所长是乡镇长的下属吗
 回复日期:2004-11-11 12:56:44
    我就不明白了,什么叫“为了不引起利用死人闹事的事件”?给我个解释先?这死人是该家属管还是该归你们管?你们算人家死人的什么人?这玩的是二十四孝的哪一孝?
  -----------------------------------
  我请问,那救人是不是也应该家属管而不要政府管呢?出面管这事,是政府在履行自己的责任。说句不好听的,谁又想管这档子事呢?有名还是有利啊。到头来还是要被骂。
    你们就一定知道人家会利用死人闹事?闹了事你们不会调解?给人家自做主张,越俎代庖,用这样的手段来做“把不稳定因素扼杀在萌芽里”,只能说第一:你们不懂法律,第二:你们活该,这事情本来就是你们做错了,还好意思在这里叫屈?赔人家钱去吧!
  ----------------------------------------------------
  你说这样的话只能说明你一定都不了解农村的情况。我说个事,在我镇,由于邮政储蓄的一个揽储的人贪污了70多万没有上交,一个老农二万块钱在那人手上,听到这个消息后,老农当时就急死了。,(这个农家的独生子在外面做生意,有上千万的家产,我无法理解他怎么就会被这二万块钱急死的)镇政府联系了邮政局的人过来解决,可邮政局的当时没有明确的答复。结果,他们家族的人把死人抬到了镇政府,说要镇政府给交待。我们怎么交待,邮政系统和我们没有任何的联系,这也属于邮政的事情。我们怎么办。可把死人抬到了政府里,并说不给交待就要抬到市政府去。请问,这个时候我们讲法律行吗?我们有钱赔吗?我们自己都5个月没发工资了。
  所以我认为事例里面的处理并无不当。像这种事件引起的死人,有百分百的机率引起群体性事件。
 回复日期:2004-11-11 13:19:10
    1、铮友1兄,你不像个农民,口口声声依法行事。农村的事如果可以这么简单的一句依法行事,那乡政真没有存在的必要。可是这可行吗?请你好好的想一想。 
  ----------------------------------------
  2、不过现在社会脉络的发展已经越来越细,越来越明晰,所谓的工作、问题也不是什么“基层”、“高层”等统概而论。比如楼主所说的这些基层工作,我认为可以由公安机关(派出所),民政机关,法院来解决
  我不知你从那得出这样的结论。什么工作都会有基层与上层的分别。在公安机关,派出所就是基层。民政工作,民政办就是基层。而这些,都在一级乡镇政府里有明确分式。(派出所除外)
    3、我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我认为乡镇政府应该全部撤消!他们现在所做的工作,(在农村待过的人都知道,实际上他们根本没多少正儿八经的工作),应该全部交还给执法部门——抓人,交还给派出所,协调民事,救济贫苦交还给民政局,审判交还给法庭。
  ----------------------------------------
  只有在这些话里,我才看得出你是个农民,因为你用的是家民有眼光看问题。乡政府应该做什么,政府就是服务机构,乡政府就应该是为本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可是,我们做不到。为什么做不得,正是因为我们没有做多少正儿八经的事。我们做的什么事呢?收农业税,可是有家税局啊!收工商税,可有国税、地税局啊!收水费,可有水利局啊!收合作医疗费,卫生局呢?收养路费,交通局又做什么去了呢?正是这此不正儿八经的工作,使得乡镇的工作人员没有时间,没有精力做一些本应做的事。是我们的错吗?是我们想做这些本不属于我们的事吗?可是,都是我们在做啊。招商引资、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社会服务保障体系,我们也想做好啊!可是,行吗?在现在这个社会,如果没有基层政府的管理,我想农村并不会比现在好。
 回复日期:2004-11-11 14:36:57
    什么地方民风这么强悍?
 回复日期:2004-11-11 17:25:24
    星云兄你没明白我的意思,我是说,救人这件事情,是对的,但是不能在死者家属还没过来的情况下就把人送到殡仪馆了呀。
 回复日期:2004-11-11 18:19:25
    
  作者:公民999 回复日期:2004-11-9 17:28:50 
    楼主,把群众看成刁民,贱民,事情定是难办。为人民服务不是口说无凭。你说的解决问题的办法,只不过是想推脱责任的窍门。
  *****************************
  严重支持!!
 回复日期:2004-11-11 21:46:02
    大量的县乡干部有许多的办法:
  http://www.xyjj.net/ /di .a ?BoardID=35&am ID=1611
 回复日期:2004-11-11 21:58:44
    转---县域经济论坛-4
  http://www.xyjj.net/ /di .a ?boardid=35&am ID=1611&am replyID=1611
  谢谢楼主和各位的信任。下面,我谈一些初步的看法,供大家参考。
    首先,我相信楼主说的这些都是真的,因为我在下乡调研中也遇到过这类问题。其实,这种胡搅蛮缠的情况不仅农村有,而且城市也有;不仅现实生活中有,而且网络这个虚拟世界里也有,比如我们在论坛上也常常会遇到这类情况。因此,可以说,楼主所反映的情况具有一定代表性。
    第二,上述情况的发生,从根本上来说是人们思想深处存在的“反社会性”在作怪。也就是说,是人们的思想观念对扭曲的社会的一种扭曲的反映。这个话说得太文绉绉了。如果用大白话来说,就是因为整个社会风气的不正,导致人们头脑里形成了一种“反社会”的潜意识,产生了一种认识和处理事物的潜规则。比如,有人说某某官员家里有100万存款。大家凭这一句就能“推理”出,这个话是真的,此人的钱是贪污受贿来的。那么,为什么仅凭这一句话,就能信以为真,并能推理出此人贪污受贿呢?因为,我们这个社会存在着严重的官员腐败问题,于是人们就极其容易地产生简单的类比和推理。再举一个例子:目前无论在农村还是城市,乃至机关,凡是做顺民的总是吃亏,而做暴民的也要进监,因此只有做刁民最合适,于是人们都会去做刁民。于是,我们可以得出这个结论,上述情况的出现,本质上是这个社会造成的,是一种具有一定普遍性的社会问题。
    第三,处理上述问题,不仅要依法办事、讲究政策,还得注重技巧,讲究艺术,有时还得靠干部的个人魅力。在这方面,我有亲身体会。记得1975年,我在一个公社担任县工作组组长时也遇到过一件非常棘手的事:两个生产队为了灌溉水渠的事发生了争执,双方即将动手了。我耐心开导,竭力劝阻,但是无济于事,他们根本没把我这个县工作组组长放在眼里。正在这个节骨眼上,这个公社的一位本地出生的副社长来了,他指名道姓地喊住两边的队长,对着他们大骂粗话。结果被他骂了几句,这场风波就平息了。这件事,对我一生的影响很大。干部平时的为人、平时的作风,这种看起来微不足道的个人魅力,但在关键时候往往能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周恩来总理是依靠个人魅力处理国际国内复杂问题的典范。
    讲了一通理论,下面就上述四个具体问题谈谈看法。因为不太了解细节,讲得不一定对,不一定管用。供参考。
    1、首先,要查一下王二有没有承包农排架电工程的资质,社长与其有没有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如果他没有资质,社长存在着发包不当的问题;如果没有签订合同,社长也存在做法不妥的问题。总之,要查清楚这件事的责任在谁。楼主谈到有法院判决,但没有讲责任在谁,该由谁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如果责任在社长,也就是说如果社长所在的组织(大概是村吧),应该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如果村里承担不了,王二来找镇政府也是一件正常的事,你们应该督促他们执行法院的判决。如果村里执行不了,镇里应该督促他们执行,村里实在执行不了的,镇政府也有一定的领导责任和连带责任。
    2、这件事在处理上过于草率了些。害怕村民闹事,就在没有亲友参与下将死者的遗体送往殡仪馆,这件事本身就做得不够细致,以致被人留下了话柄。当然,事后,他们以此为理由而不缴纳农业税,则属于上述“反社会性”在作怪了。对拒缴税费这件事,只能冷处理,待以后找到机会再催收。这里涉及到一个简单的博弈原理--等到这个村民寻求村里、镇里帮助时,再与他谈这件事,让他们补交税费。
    3、这件事完全是镇政府干部和派出所的做法有问题。既然仅仅是怀疑其儿子嫖娼,怎么能上门去了解情况?这种情况是靠上门去了解的吗?如果有怀疑证据,应该是传讯他到派出所谈话;如果没有怀疑的证据,只能按照无罪推论的原则,不予处理。后来,镇政府花了3万元为他妻子治病等情况表明,镇政府正在承担一定的行政赔偿责任。这样做是对的。
    4、邓六这件事,政府处理得也不太妥当。弃婴是违法的。政府应当首先追究他的法律责任,然后再帮他解决问题,免于追究。这样他就会对政府感激不尽,就不会以此为理由拒交税费了。
    总之,上述四件事既有农民方面的问题,但是也都有政府在处理这些事情上欠妥的问题。欠妥的主要原因,有的是因为没有按照法律办事,有的是因为没有掌握好处理这些问题的技巧。
 回复日期:2004-11-11 22:02:11
    上文作者
  转---县域经济论坛5
  http://www.xyjj.net/ /di .a ?boardid=35&am tar=3&am replyid=6816&am id=1611&am kin=0&am age=1
  我谈点意见:
第一个问题:发包方必须承担责任,不管王二是否和社长签订了生死合同。
第二个问题:乡政府和派出所在处理陈女火化过程中不通知其亲戚不妥,但不违法。陈女亲戚闹事冲击乡政府违法属于防碍公务和破坏公共财物,经劝阻无效公安机关可依据治安管理条例实施行政或刑事拘留。
第三个问题:乡干部协助公安带路,公安机关了解情况,均属于正常的公务活动,郑三吵闹的性质与第二个问题相同,乡政府没有必要给钱。
第四个问题:政府可追究邓六的遗弃罪和抗税罪。当然要先理后兵。jxlh
 回复日期:2004-11-11 22:04:11
    转---县域经济论坛-6
  1.我在乡镇工作,现在农村的困境,农民的艰难,农业的现状,我自信比你看得多,也比你思考得多,在任何时候,我都应该为三农呼吁,这也是广大基层干部的基本职责;
2.出现这样的情况,我们靠什么去处理,有政策吗,没有.有法律吗,有,但现在没有什么法律维护乡镇这一级基层政权组织,你没看见吗.至于说什么诽谤罪,妨碍公务罪等等,那是对县以上的党政机关和有身份的人,对乡镇来讲,是沾不上边的,这是客观存在的现实;
3.我所说的这些事情无法处理,是说现在的乡镇政权组织已经名不符实,没有作为一级政权组织应当具备的权力,有人形象地说,政府(特指乡镇)是豆腐,能够说明一些问题,但这是谁造成的,又是怎么造成的呢.不应当值得关心三农问题的每个人深思吗.
请指正.
  等你们再谈谈后,再贴,呵呵,高手继续阿
 回复日期:2004-11-12 8:32:43
    第二,上述情况的发生,从根本上来说是人们思想深处存在的“反社会性”在作怪。也就是说,是人们的思想观念对扭曲的社会的一种扭曲的反映。这个话说得太文绉绉了。如果用大白话来说,就是因为整个社会风气的不正,导致人们头脑里形成了一种“反社会”的潜意识,产生了一种认识和处理事物的潜规则。比如,有人说某某官员家里有100万存款。大家凭这一句就能“推理”出,这个话是真的,此人的钱是贪污受贿来的。那么,为什么仅凭这一句话,就能信以为真,并能推理出此人贪污受贿呢?因为,我们这个社会存在着严重的官员腐败问题,于是人们就极其容易地产生简单的类比和推理。再举一个例子:目前无论在农村还是城市,乃至机关,凡是做顺民的总是吃亏,而做暴民的也要进监,因此只有做刁民最合适,于是人们都会去做刁民。于是,我们可以得出这个结论,上述情况的出现,本质上是这个社会造成的,是一种具有一定普遍性的社会问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国社会的角角落落,从人的思想,人的繁衍,人的教育,市容市帽,土地使用,无一不被政府强力细密的控制,所以我们这个社会的风气之所以会发展到如今这个地步,确实令人深思:作为社会的领导者,政府本身是不是要进行改革了?
  另外,县域兄,这里我们是进行问题的认识讨论,所以用词请尽量精确,例如该该用“***”的地方用“***”,该用“中国”的地方用“中国”,在我引述的这段话中,我觉得“社会”应该为“政府”更为能精确的反映此文的本意。虽然这样会让所有人尤其是政府人士感到不快,但敢于直面不幸的事实,一定比把问题嫁接出去让大伙都如堕云里雾里更有利于问题的真正解决。
 回复日期:2004-11-12 13:47:31
    如果没有乡镇那些寄生在农民身上的寄生虫、血吸虫,上面的任何事情都不会发生
 回复日期:2004-11-12 13:47:39
    呵呵,高手继续阿
 回复日期:2004-11-12 13:57:26
    年少的轻狂:
  文如其名,
  你说谁不是你眼中的“那些寄生在农民身上的寄生虫、血吸虫”?
 回复日期:2004-11-12 14:33:58
    队长别开***是我啊 :
  等待你的具体解决办法
  肯定有吧
  赫赫
 回复日期:2004-11-12 22:35:51
    提一下
 回复日期:2004-11-13 0:26:39
    1.谁买的有问题电杆,是否吃了回扣.
  2.两人喝毒药,家人不救治,镇政俯又不给家人说,就把人送到殡仪
馆. 陈女死因不能不令人怀疑.
  3.不是现场抓获,凭什麽说嫖娼被查出.如不实造成恶劣影响,不骂
才怪呢?
  4.医院可告小孩父母遗弃罪呀.
 回复日期:2004-11-13 8:53:53
    只看了楼主的文章,我在农村生活了那么多年都没有发现,感情咱农村都是刁民阿!!
 回复日期:2004-11-13 11:42:35
    洛水多年都没有发现什么?
 回复日期:2004-11-13 12:01:56
    我在农村生活了19年,严格按法律进行村民自治 就能解决上问题。
  乡镇一级确实没有存在的必要了。既然当乡镇干部这么难,工资又不按时发,为什么你们还当乡镇干部啊,去当农民、工人、打工不都挺好吗。想当乡镇干部就是有所图,好的干部都象李昌平那样,最终当不了乡镇干部,能当干部的,99%没有好货。
  1。没有了乡镇,农民不会比现在生活的更差;
  2。如果撤消乡镇,好象没有农民会挽留。
  别给我说你们是公扑,要为农民服务!那样会让农民笑掉大牙。
 回复日期:2004-11-13 12:01:21
    作者:县域经济论坛 回复日期:2004-11-13 11:42:35 
  我说句话,乡镇干部在目前的局势下,是不可能干好的.第一,手里资源有限,即使想为民办事也是有心无力.第二,虽然和农民比起来,是地位高的,但在整个官场,一样是被压迫的底层.油水少,任务多.漂亮话都是领导说,漂亮事都是领导办.什么恶心的事都要你去做,还要考核,扣钱.根本就是逼良为娼,只有黑良心才活的好,活得下.
 回复日期:2004-11-13 12:18:45
    3
 回复日期:2004-11-13 13:33:48
    我想这几个案例,都反映了农村村民的素质不高的问题.从根本上讲,还是要提高我国的国民素质.
 回复日期:2004-11-13 15:12:15
    办法就是一个:把乡镇一级的政府取消了,改为民选,问题就解决了!不过这办法也有缺点,就怕楼主你会失业了!说不定从此成了弱势群体也未可知,象你这类人,连那小事都做不好,丢了在乡镇的职务,你肯定连吃饭都成问题!
 回复日期:2004-11-13 15:57:06
    作者:曾经是DD 回复日期:2004-11-13 15:12:15 
    办法就是一个:把乡镇一级的政府取消了,改为民选,问题就解决了!不过这办法也有缺点,就怕楼主你会失业了!说不定从此成了弱势群体也未可知,象你这类人,连那小事都做不好,丢了在乡镇的职务,你肯定连吃饭都成问题!
  支持楼上的观点!!!!!!!!!!!!!!!!
 回复日期:2004-11-13 16:06:12
    政府在开始处理这些事的时候就错了,但造成这样的情况要重要处理呢,我没有经验,提不出见解,这要实际的招术。但我觉得,首先,政府一定要重视这事,不要把他们看成闹事的叼民随便打发,要听取群众的意见,多做思想工作。
至于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呢?是楼上说的农民的素质问题吗?我不赞成。农村里切实存在着一些叼民,但这只是极少数。我看这要归结于政府官员的作风问题,因为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切实不是那么好。要避免“叼民闹事”,先要改变政府的作风,要密切联系群众,不要关门做事,要增加政府的透明度。
 回复日期:2004-11-13 21:09:02
    曾经是DD
  你认为是谁不要乡镇?
  谁想要乡镇
  请三思而后答
 回复日期:2004-11-13 22:37:29
    中央政府早就想干掉乡镇了,只是害怕乡镇这一级大量的“走肉”没办法安置,将严重的影响社会安定。
  农民是不会怎么影响的,因为他们有土地,只要把压迫去掉就不会造反。但乡镇干部就不同了,地不会种,工不会打,但没了饭碗会到处闹事的。比如说历史的刘邦就是乡镇干部。
 回复日期:2004-11-13 23:37:32
    中央政府早就想干掉乡镇了,只是害怕乡镇这一级大量的“走肉”没办法安置,将严重的影响社会安定。
  你的消息从何而来?
  赫赫
    
 回复日期:2004-11-14 0:33:28
    哈哈,恨普遍的案例.
 回复日期:2004-11-14 11:28:32
    不要乡镇,目前不可能。规范职能,减少事务,精简编制,减少冗员(含冗官),减轻财政和农民负担,也许是一条可行之路。
 回复日期:2004-11-14 12:38:49
    1,发包方明知对方无资质,仍然发包,有责任。承包人也有责任。对伤者55开负责。
  2,未及时通知家属,该承担此部分责任。(但是对死亡无直接责任)。应该道歉并赔偿。家属不交农业费,该咋办咋办,因为这是两码事,地方上对不交费该有土政策把。
  3,此事政府责任较少,唯一的不妥在对方有病人在家的情况下,和***上门了。出钱治病买药已尽了责任了,应口头警告此刁民。如对方一再胡闹,和警方协调一下,把嫖娼的事件做实了,抓进去处理。有陆教授为例。
  4,最简单。只要对方有人性,就帮他一把,补助一下。毕竟孩子无辜。如不听劝告,直接遗弃罪处理。
 回复日期:2004-11-14 12:46:41
    我个人同意楼主
  事实上,在乡镇这样的例子实在太多
  另外农业税三年内取消,今年只是下调(我们这地)
 回复日期:2004-11-14 13:07:07
    消息从何而来。
  知道中央整顿各部位吧。
  部危干掉的人到地方,省委干掉的人到县委,县委干掉的人到乡镇,乡镇的人干掉了去哪里?当农民,不造反才怪!
  所以中国社会不稳定的根源不是农民,而是乡镇干部。
 回复日期:2004-11-14 13:09:51
    所以乡镇是中国官僚的最地层,也是个垃圾坑。
 回复日期:2004-11-14 14:40:16
    那些所谓三农专家都是一帮狗屁家伙!他们对上报喜,对下打压,只会出台一些狗屁不通的政策,
  基层政府目前最大的问题是有法行不通,执法遭人骂,老百姓只知道基层政府执行政策时有各种问题,但有几个知道基层政府干部的难处,他们也生于兹,长于兹,难道他们就想天天被人骂,经常被人打?不过他们都政策的执行者,只能执行政策,连政策的解释权都没有,只能被动的执行,现在有句常话叫“只看结果,不看过程”,如果按政策完成了,不过是应该的,如果完不成那他们可能也没饭吃,而在执行中所出的问题又要他们来承担,前面几位谈到镇政府自讨苦吃,不应给钱,不应这样,不应那样,但你们是否知道,社会稳定也是基层政府最大的任务,他们不过想息事宁人而已,不过他们没有执法权,所以那些老百姓就找上门来了,不然他们为什么不去找电力公司,派出所呢?不过是看到了基层政府比较好说话而已,基层政府对上对下存在的压力而已。所以不想谈什么基层政府有问题,当然也存在一些问题,但大家看问题都应客观一点,不要一讲到干群矛盾就开始骂政府!
  对于楼主提出的问题,不是几个三农专家能解决的,也是我们讨论一下就能解决的,这个问题的存在不是表面的,是体制上的问题!!
 回复日期:2004-11-14 16:13:07
    作者:吓不大的 回复日期:2004-11-14 13:24:16 
    其实GCD就他妈的是个黑社会,中央省一级的是大头目,县乡镇那些垃圾就是打手
  --------------------------------------------------
  放屁!!!!
  看来你只有吃屎的份
 回复日期:2004-11-14 16:44:42
    我想请问楼主,乡镇是否撤销与你的几个问题有关系么?
  难道你们已经很好地解决了这些问题?既然乡镇干部没能力解决这些问题,当然不如撤销!至少少几个人吃闲饭,对不?
 回复日期:2004-11-14 19:25:02
    既然乡镇干部没能力解决这些问题,当然不如撤销!至少少几个人吃闲饭,对不?
  不是没能力解决,是担心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有些事情,谁对谁错,该谁负责,一目了然,可按我们的办法解决,老百姓是不会买帐的,
  取消了乡镇政府,老百姓会直接找到市区政府,老百姓会去找省政府,不要以为老百姓都是省油的灯,到时候你们就该高喊一个政府一个政府的撤下去了,
 回复日期:2004-11-14 20:04:52
    左丘失明 回复日期:2004-11-14 16:44:42 
    我想请问楼主,乡镇是否撤销与你的几个问题有关系么?
    难道你们已经很好地解决了这些问题?既然乡镇干部没能力解决这些问题,当然不如撤销!至少少几个人吃闲饭,对不?
  你说的可以撤掉
  但问题那个来解决
  即使是撤掉乡镇
  从公共服务的角度来说
  总有一个和农民直接面对的政府
  至于它叫县、乡镇、居委会、乡公所等等都一样
  这不是一个机构能够解决的
  总不能把机构都撤掉吧
 回复日期:2004-11-14 21:00:39
    不要跑题
  说以上的案例解决方案
  高手试试
 回复日期:2004-11-14 21:13:17
    这样看来,乡镇一级还是撤了的好,可能有几年的不适应期
  想想,乡镇,县里不满意,农民不满意,说明乡镇本来就应该不存在,唯一存在的理由就是要养活N多人
  当然,作为乡镇干部有很多委屈,具体事情不是一般人能够想象到的,农村不讲理或者说不明事理的人还是特别多,农民也是具有很多劣根性的一个群体。不要丑化农民,但也不要美化,我本身是从农民家庭出来,现在我的户口还在村里。
  但是我还是觉得,乡镇政权应该取消,政府不应该管的太多,搞到最后农民拉屎拉不出来都找政府的话,那就非常的尴尬了
 回复日期:2004-11-14 21:36:45
    狮子山: 
  撤了乡镇
  要不要撤销县市?
 回复日期:2004-11-14 21:4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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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xyjj.net/ /di .a ?boardid=35&am tar=6&am replyid=7082&am id=1611&am kin=0&am age=1
  好好好.我来回答,王二的女婿是没有电工证,但出了事后,王二到政府找过多次,我们并没有给什么钱,最后天天到市政府上访,上面要求处理好问题,不能再上访,没办法了,这才给的钱,你以为我愿意啊.但后来,法庭的结论也与政府没有关系,但以医药费不够为由,经常到政府叫骂要钱,你认为政府应该采取强制措施,但这强制措施又是什么呢,政府可是不能抓人捆人的啊,弄不好还要出事.上面的领导可是要求了,不能再上访的啊.
 回复日期:2004-11-14 21:5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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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xyjj.net/ /di .a ?boardid=35&am tar=7&am replyid=7110&am id=1611&am kin=0&am age=1
  的确,上面所谈的四个方面在目前的乡镇工作中应该是普遍现象,
  一是法制环境差,对这个问题,在乡镇工作的同志应该有真切的体会,什么事都要求乡镇干部依法行政,而乡镇又无法可依,在工作中凡是有人上访,就认为你没有做好工作,只有出了大事,才会叫公安出面,这样的情况下,你再有水平,也只能忍气吞声了,这是被逼的;
  二是政府没有威信问题,县以上的政府怎么会没有威信呢,但在乡镇一级的政府,的确是在丧失威信,已经越来越没有威信了,只有事权而没有相应的权力,还会有什么威信呢.这是谁造成的呢;
  三是党组织基本涣散问题,在现在的农村,作为一个农村党员,你不能苛求他如何如何,只要能够主动完成税费任务,不随大流,就是比较好的了.作为基层组织,也有权力问题,除了对这种现象给予批评外,还能做什么呢;
  四是镇领导比较软弱问题,如果我是一个旁观者,如果我对目前各级对乡镇的态度和政策不了解,我也可能会下同样的结论,但这种软弱是由于上面的稳定任务,不上访的要求和乡镇政权残缺所造成的,谁没有啤气呢,现在的乡镇干部为什么苦,主要还是面对具体情况而没有人支持和理解的苦,如果仅以个人啤气来做工作,谁都会,但在你的工作岗位上,你是凭啤气来做事的吗.
 回复日期:2004-11-14 22:24:08
    我来总结几句:
  1。乡镇干部干活N多;
  2。乡镇干部没有权;
  3。乡镇干部工资待遇低,经常不发工资,甚至不如老师;
  4。乡镇干部经常挨骂,没人理解;
  5。乡镇干部承担了中国社会稳定的重大责任,是县以上老爷安做官仪的保障;
  6。乡镇干部镇压了叼民,给大多数的老百姓主持了正义。
  。。。。。
  县鱼经济论坛不就想说这些话么!
  狗屎!
  不就一些小吏么!不要即当表字又立牌坊。《石壕吏》刻画的就是你们。
 回复日期:2004-11-15 0:06:21
    呵呵,我似乎还没对乡镇干部指手画脚过(但我一样觉得应该大力精简机构)。以下是我的解决方法:
  1、王二的事情。下一次如果他还去镇政府闹,就让他进去,告诉他应该起诉生产电线杆的厂家,并让他归还政府出于人道给的的1000元钱。再闹就抓起来说他妨碍公务,拘留几天。
  2、此事政府欠妥,应该事先通知陈女家人全程陪护,在火葬前更应通知。政府做法没有考虑亲属的感情,只想着“不要闹事”。但事情已经出了,政府应该出示充分证据,并向死者亲属道歉,甚至补偿一部分损失(实际上是精神损失,这完全应该。但可以说成是人道关怀),费用应该相当于五年以上的农业税。等他们收了,这件事完全平息了,就让他们正常缴纳农业税,否则该怎么办就怎么办。
  3、应该打官司找证人解决郑三老婆的问题。再闹就抓起来,同样说他妨碍公务,拘留几天。
  写到这里,个人感觉镇政府太软弱,不该出的钱出了,引起别人的贪欲。此时应该强硬。
  4、邓六的事情原因也是政府太软弱,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
  在生活中我发现:对于被管理的人群,如果管理者心情仁慈,出于人道关怀,反而更容易让被管理者不满意;而对他们强硬一些,非人道一些,则偶尔给他们一些好处就会换来一片感恩戴德之声。这是人性的弱点,但中国人更多一些。所以在统治时,一定要严格公正,体现出自己的力量。
 回复日期:2004-11-15 0:10:36
    哪儿都有无赖,老百姓中也有。对付无赖可以考虑用表面上道貌岸然、实际上也是无赖的手段才行。另外可以让他周围的村民知道他不占理,以后收拾他就没多少人帮他了。
  另一方面,政府要大力精简机构,别让老百姓交那么多农业税!
 回复日期:2004-11-15 9:13:07
    作者:hystrike 回复日期:2004-11-14 22:24:08 
    我来总结几句:
    1。乡镇干部干活N多;
    2。乡镇干部没有权;
    3。乡镇干部工资待遇低,经常不发工资,甚至不如老师;
    4。乡镇干部经常挨骂,没人理解;
    5。乡镇干部承担了中国社会稳定的重大责任,是县以上老爷安做官仪的保障;
    6。乡镇干部镇压了叼民,给大多数的老百姓主持了正义。
    。。。。。
    县鱼经济论坛不就想说这些话么!
    狗屎!
    不就一些小吏么!不要即当表字又立牌坊。《石壕吏》刻画的就是你们。
 回复日期:2004-11-15 9:38:07
    hystrike:
  你除了骂人还能指望你说些什么解决之道呢?
  你说乡镇干部是狗屎
  哪你是不是狗屎不如?
  嘿嘿
 回复日期:2004-11-15 10:11:39
    转---县域经济论坛-9
    
    
  liller
  现在这里还算是比较热闹了.其实,我把这几件事一一例举出来,不是要为难大家,在现有的政策环境下,要处理好这些事情是很不好办的,看看大家的回复就知道了.
我的目的其实是想通过这几件真实的情况,让大家在关注三农问题的同时,也应该注意到一些客观存在的现实问题;也要关注乡镇干部和乡镇一级政府的处境;还要更深层地思考一些实质问题.如果仅仅是就现象说现象,那就没有多大意义了.
真诚地感谢大家的回贴.如有兴趣,我们还可继续探讨.
 回复日期:2004-11-15 10:12:50
    
  转---县域经济论坛-10
  http://www.xyjj.net/ /di .a ?boardid=35&am tar=7&am replyid=6816&am id=1611&am kin=0&am age=1
  zuozhe :明白
  楼主提出的问题,都是一个一个具体的问题。之所以会成为问题,而在其他地方,却不会成为问题,是因为什么呢?我们需要反思的是这个。这个地方,如果连楼主所举的问题都已成为了问题,那么这个地方还会有什么发展吗?这已经不是楼主所在的一个镇的问题了。而是一个 地区的风气问题。如果真的象楼主所说的情况,试问,这个地方怎么搞招商引资,怎么搞经济建设,怎么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所以,我一直在说,要反思,要透过现象看本质。解决这一个一个的问题,不能靠一个一个的迁就来解决,而要有一个总的思路,从总体上来解决。
  具体来说,可以有几个途径: 一是提高政府的威信。政府的威信,不建立在你有什么权力上,而在你的政绩上,在你实实在在的为百姓做了什么实事上。可以做几件短期内见成效的民心工程。具体操作,应该由当地领导去做了。
  二是增强基层党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的力量,进一步发挥他们的作用。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这句话一点都没错。这个地方之所以出现怪现象,农民可以冲进政府骂书记,就是基层组织建设出了问题。选拔优秀人才进入当地基层政权,同时加强对基层干部的业务培训,是当务之急。当然,镇政府在关键的时候要敢于为基层干部说话,让基层干部在农村敢说话,也是方法。
  三是增强基层法制建设,特别要加强治安管理。现在,可能镇一级的派出所是上级公安部门管理的。这就要求政府的主要领导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同作战。相信,公安部门也明白不搞好同当地政府的关系,他们也会寸步难行。
  四是在这个基础上,搞好这个地方的经济。有了经济实力,才能更进一步加强地方的社会管理能力。
  这是从总体上解决问题的思路。我们不能再头痛医头了。
 回复日期:2004-11-15 10:13:53
    转---县域经济论坛-11
    
    楼上的回答我怎么看怎么象是为领导写的讲话稿,看了半天,看不出什么,我这里的领导可是在了解了具体情况后也没有说这么多啊,都十分干脆,相信你会处理好.具体怎么处理,也没说上个一二三啊.是不是这里的领导也没水平呢.
我在67楼里谈了自己这个贴子的想法,希望大家能够透过现象看本质,实际上这些现象的本质是什么呢,的理解就是乡镇责任的无限大化和政策不配套,法制不健全以及各级矛盾的全面下移,其实质就是对三农问题所产生矛盾的全面回避.
如果仍然认为这些问题的产生和发展仅仅只是乡镇的问题,还是用过去的论调来说对乡镇干部进行教育来提高素质,办几件好事来感化群众,这当然能够解决一定的问题,但类似的问题从根本上仍然得不到解决,新的问题还会出现,也许会更多.
 回复日期:2004-11-15 13:19:21
    叫嚷取消乡镇政府的都是急功近利者。取消乡镇政府能究竟解决什么问题,是减轻农民负担?是提高农民权益?是帮助农民增收?纯粹做梦。如果说是在乡镇经济非常发达的沿海地区,取消乡镇政府还有可行性,那么在地域广阔的中西部地区撤消乡镇政府,根本是在自毁根基。乡镇政府撤销后,切断了县级政权与村级政权在地理上的直接联系,在当前宗族势力占非常重要位置的农村,缺乏一级政权的直接管理,秩序必然会出现混乱,不要指望一个编制5、6人的派出所会管好方圆几十、上百公里、人口几万的乡村。按我理解,撤消派所说的撤消乡镇级政府只能是说撤消政府机关,而在乡镇政府机关撤消后,县级职能部门在乡镇的派出机构必须加强,否则就只能让农民每次办事到一二百里外的县城去了。但这样一来,一减一增能取得什么成效?仅仅是形式上的机构精减吗?
 回复日期:2004-11-15 13:50:18
    如果仅仅从减轻农民负担角度考虑,完全可以通过取消农业税,取消面向农民收取的一切收费等经济手段来解决。这么大的财力负担中央愿意承受吗?中央承受得起吗?这实际是中央和地方的利益博弈。从目前形势看,中央经过近几年分税制改革的受益,已经有能力有意愿从经济手段上将这一问题解决。那么,诱发农民负担的直接因素将大幅度降低。
  撤销派好好考虑几个问题,在当前农村条件下,很多问题往往涉及到多个部门,需要多个部门综合协调解决,假如撤销乡镇政府,那么,象计划生育、宗族争斗、土地纠纷、保护环境等需要多个部门综合协调解决的问题如何及时有效解决?难道每一个问题都需要远在百里之外的县政府来协调解决吗?如果要增强村级自治组织建设,强化县级职能部门在乡镇的派出机构,那么这样做的结果,和存在乡镇政府有什么区别
 回复日期:2004-11-15 14:11:44
    乡镇政府撤销后,切断了县级政权与村级政权在地理上的直接联系,在当前宗族势力占非常重要位置的农村,缺乏一级政权的直接管理,秩序必然会出现混乱,不要指望一个编制5、6人的派出所会管好方圆几十、上百公里、人口几万的乡村
  就我在农村的生活经验来说,绝大部分农民是不愿意跟官府打交道的。所谓的宗族势力也在经济大潮下,早就分崩离析了。大家可以看看10年来的农村恶性事件新闻报道,99%都是乡镇支持下的村干部或者乡镇干部与农民的直接矛盾,纯粹的农民与农民的矛盾,顶多是一般的民事/刑事案件,***和法院是能解决的。
  如果不服气的的,请“向天歌找出没有官府/村干部涉及的恶性事件。
  撤消乡镇后,计划生育的问题可以通过解决农民的劳保来解决。宗族争斗、土地纠纷,司法解决。保护环境,乡镇从来没有以后也不会有利于问题的解决。
 回复日期:2004-11-15 15:12:41
    hystrike “撤消乡镇后,计划生育的问题可以通过解决农民的劳保来解决。宗族争斗、土地纠纷,司法解决。保护环境,乡镇从来没有以后也不会有利于问题的解决。”
  这位老兄不要唱高调,计划生育现在作为国策,牺牲这么多县乡干部去搞,还常常有偷生的,没有这个组织,让农民通过劳保来解决,不是可笑吗?如果你是农民,你会选择少生还是多生?再说劳保解决,现在的劳保解决了没有?现在没有解决,撤销乡镇就可以解决了?
  你可以从理论上来说许多难以验证的说法,现在就是让你这种纸上谈兵的理论家“现形”,上面这么多案例,你不能在用所谓的理论来搪塞,就算你觉得撤销乡镇可以解决以上问题,你最起码得自圆其说,说说撤销乡镇下,怎样解决这些问题。
  况且,主贴也没有说不能撤销乡镇,只要能解决问题,你可以大胆假设,但要切实可行,你不会再次避而不答把
 回复日期:2004-11-15 22:35:25
    理论是个PI,
  安徽的小岗村,开始大包干的时候,也没狗屁理论,后来还不是领导一发话,马批精硬硬的造出来的理论。
  一句话,该管的就是“死”也得管好,不该管的,一概不管。
  1。合同(不管有无书面合同)的双方跟你乡镇干部没有直接关系,出了问题,一是找经济仲裁,二是法院,你乡镇吃饱了没事干根本没你的关系;
  2。120一个***就解决了,为什么要组织抢救,你是医生吗?要是人家本来不该死,被你组织死了怎么办?自找麻烦!
  3。票藏是***的职责,跟乡镇干部什么关系?想捞几个罚款?
  4。司法部门的职责,跟乡镇没什么关系。
  乡镇干部该干什么呢:
  1。坚决支持村民选举自治,不要出现象那些被“胡WENHAI”***杀的村干部;
  2。严防死守,不要出现假花费、假农药、假种子等坑农的事件;
  3。给农民提供有效及时的农业信息;
  4。灾年灾月,积极对农民进行帮助,象上级请求援助,不要黑心的去接留救济款;
  5。不要勾结“村霸、恶霸”村霸恶霸如果没有了官伞,还能牛起来吗?
  “乡镇干部”们,你们怎么做的,恐怕是相反吧。“官啊!官”哈哈哈哈哈哈!!!!!
  我也是从农村出来的,先做技术、后做管理,不管怎样,我是凭技术管理挣钱,在我管理下的员工工资待遇越来越高,越来越富。
  你们呢?除了剥削最贫困的农民,还能干什么呢/
  不是狗SHI是什么呢?
 回复日期:2004-11-15 23:04:16
    作者:vchain 回复日期:2004-11-13 16:06:12 
    政府在开始处理这些事的时候就错了,但造成这样的情况要重要处理呢,我没有经验,提不出见解,这要实际的招术。但我觉得,首先,政府一定要重视这事,不要把他们看成闹事的叼民随便打发,要听取群众的意见,多做思想工作。
     至于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呢?是楼上说的农民的素质问题吗?我不赞成。农村里切实存在着一些叼民,但这只是极少数。我看这要归结于政府官员的作风问题,因为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切实不是那么好。要避免“叼民闹事”,先要改变政府的作风,要密切联系群众,不要关门做事,要增加政府的透明度。
  --------------------------------------------这位看问题,看到了点上了.看过焦裕禄吗,知道任长霞吗?为什么,他们在处理叼民的问题上,却一致取得了人民的支持?你知道为什么吗?因为你们就在青天白日下,老毛说得对!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如果,一个为民鞠躬尽瘁的公仆,一个为国死而后已的人,无论如何他都会取得人民的支持的!就这样简单!乡镇的问题,不是说等出了问题的时候,才看见你出来溜相!淳朴的民风一定会被一个真心真诚的人所感染!就这样简单!
 回复日期:2004-11-15 23:10:35
    老毛说得对!深入群众!与他们同甘共苦!你做到了吗?农民的疾苦,你看到了吗?看凤凰卫视,以前,我们很多农业专家和教授,有很多都具有牺牲精神,深入现场,人民记住了他们!中国水稻之父!你看过有关他们的报道吗?与现在脱离群众的官僚主义是多么的讽刺!
 回复日期:2004-11-15 23:19:08
    看了楼主的文章,觉得楼主还不适合当人民的公仆!你只看到自己的苦,却没看到他们的苦!一个简单的程序处理,却缺乏对一件事情处理应有的水平!人心是肉做的!明白吗?在他们最困难的时候,你究竟干了什么?你让你的乡民了解你是一个怎样的人民公仆吗?老领导深入群众的工作作风呢?世界的发展和你们脱节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你有过一个很好的规划和研究吗?一个好的公仆,不是只为了管理三农,还要学会如何带领乡亲走共同富裕的路!公正无私!
 回复日期:2004-11-16 0:39:12
    呵.现在乡级政府还有如楼主般的.感觉很少了.至少你当地政府能对本镇的人们不是不闻不问.还能常常伸出援助之手.虽然那些钱本来就是你们乱收费得来的.不过太苦口婆心了.该断不断.
  一:线杆断裂.那是质量世故.你政府出于同情而作出一些慰问.很好.但接下来对待那无理由的取闹.完全可以通过治完途径来解决.不是吗?
  二.你们在处事上已经出了偏差.若想纠正.只能是尽量求快过去了.问题也只是在农业税上.相信问题不大.毕竟就算还要继续缴也是小额的.
  三.问题又是出在你们自己身上.只是嫌疑嫖娼.你们又何必兴师动众地去了解情况?当时的情形可想而知.一付鬼子进村的气势.如果他母亲心脏病因此发作而亡.你这辈子心里的阴影如何消除?当然前提是你有人性.如上面二的.既然已经错了.那就认了吧.
  四:蛮不讲理耍无赖的人是有.这件事.你政府完全是出于人道主义.如果我是你们的上级.定会让媒体褒奖你们.至于接下来他不交农业税.看情形啊.如果真是家图四壁.你也不要想怎么样了.毕竟农业税也要完全取消了.
  我觉得这些事.刚一看.觉得乱七八糟.但你细细一想.凭你能当官的才智.难道真的是会没比较好的办法吗?也许只是没能静下来吧?或者说是你作不了主.毕竟***里人渣很多的.呵呵.你不要生气.你政府能如些体贴老百姓.应当是不错了.网上看到见死不救.抓人迫税.以权压们的事多着呢.
  以上浅见.供你参考.
 回复日期:2004-11-16 0:42:12
    上有几处笔误.见笑.
 回复日期:2004-11-16 0:50:19
    很多朋友在理想化的看当代中国基层
  不要说你是农村出来的,那又怎样
  你走的时候还有双提呢,现在有吗?
  农村的经济发展,我们乡镇干部也想啊,毕竟有钱了可以保证我们的工资发放
  你是高手,你提一个具体的计划出来啊?
  如果你都没有办法,你们口中只知道剥削农民,欺压农民的堕落腐化基层工作人员能想出来吗?口号谁都喊的出来
  乡镇干部该干什么呢:
    1。坚决支持村民选举自治,不要出现象那些被“胡WENHAI”***杀的村干部;
  谁不支持啊,没毛病的乡镇谁希望下辖村社闹事啊,但是,对于口碑不佳,但凭据家族势力“选举”上的村干部咋办或者对于一些没本事却人缘很好的村社干部当选咋办?希望你能给我们提一个建议
    2。严防死守,不要出现假花费、假农药、假种子等坑农的事件;
  老百姓能这么听话吗,去我们指定的地方买农业生产资料吗?呵呵
  老百姓真这么听政府的话,我想基层很好做工作
    3。给农民提供有效及时的农业信息;
  经常联系农业专家授课,来听的老百姓到底有多少,他们只迷恋于喝酒,打牌,请客
    4。灾年灾月,积极对农民进行帮助,象上级请求援助,不要黑心的去接留救济款;
  一个是国家或地方的财政援助肯定是有限的,这受困于国家财政或地方财政,另外,除了“能人”,在我见过的乡镇里没有谁敢搞这些什么劫留,即使有也会很快挖东墙搞来的补发的,老百姓们会打市长***投诉我们的,因为地方如果有什么额外援助,是会上媒体的,他们会看会知道的
    5。不要勾结“村霸、恶霸”村霸恶霸如果没有了官伞,还能牛起来吗?
  这个不好说,现象肯定存在,但我们这里没有特别明显的,即使是村干部惹事,老百姓还是会打市长***,然后***转给乡镇,限五工作日内回复
  另外根据楼主事例说政府管多的朋友,老百姓现在出事只会找政府,不是我们想管,是不能不管,不管稳定这个工作又咋办
  基层真的很复杂,批判基层工作这错那错的朋友,最好还是再深入当地基层实地考察一下
 回复日期:2004-11-16 1:04:33
    一:线杆断裂.那是质量世故.你政府出于同情而作出一些慰问.很好.但接下来对待那无理由的取闹.完全可以通过治完途径来解决.不是吗?
  问题是他就要找你政府,你能推吗?一推或通过治安途径会造成什么样的局面,一个乡镇政府承受的起吗?必须去做费力不讨好的活儿
    二.你们在处事上已经出了偏差.若想纠正.只能是尽量求快过去了.问题也只是在农业税上.相信问题不大.毕竟就算还要继续缴也是小额的.
  问题是你认为这个事情和缴纳农业税有很大关联吗?老百姓要这样你有什么办法?
    三.问题又是出在你们自己身上.只是嫌疑嫖娼.你们又何必兴师动众地去了解情况?当时的情形可想而知.一付鬼子进村的气势.如果他母亲心脏病因此发作而亡.你这辈子心里的阴影如何消除?当然前提是你有人性.如上面二的.既然已经错了.那就认了吧.
  呵呵,派出所不是傻瓜,有功劳还好,如果有问题当然希望乡镇政府一起来承担责任,所以,我完全理解,就象现在无论什么决策全都是通过开会决定,没有哪个SB领导敢一意孤行,毕竟,他还要官帽子,不敢或不想承担责任,另外,你什么意思。鬼子进村????现在我们这里的工作人员下村谁敢那么吊啊,老百姓软硬不吃的,他们手中有法哦,
    四:蛮不讲理耍无赖的人是有.这件事.你政府完全是出于人道主义.如果我是你们的上级.定会让媒体褒奖你们.至于接下来他不交农业税.看情形啊.如果真是家图四壁.你也不要想怎么样了.毕竟农业税也要完全取消了.
  呵呵,所谢理解,乡镇这类的事海了去了
  但是如果人人效仿,怎么办,不要以为老百姓在自己的利益面前不聪明
 回复日期:2004-11-16 9:27:20
    有意思,继续
 回复日期:2004-11-16 9:44:00
    如果仔细辨认
  大家可以大致分为两派
  一是在乡镇干过的,对乡镇复杂的工作比较了解和同情;
  另一派是现在身居城市,有很多理论框架,和对乡镇的印象,对乡镇干部是欲除之而后快。这说明了什么?
 回复日期:2004-11-16 11:00:39
    如果仔细辨认
    大家可以大致分为两派
    一是在乡镇干过的,对乡镇复杂的工作比较了解和同情;
    
  总之,乡镇干部或干过乡镇干部的把 “治下”的农民看成是叼民,头痛的对象。态度本身就不对,农民首先是你们的衣食父母,没有农民,你们吃饭穿衣都成问题,哪里还有什么时间跟金钱来上网啊。
  乡镇干部们,在家里你们怎么对待父母的,就怎么对待农民,一切问题都不是问题。我也有几个同学在乡镇干的,这些乡镇干部同学基本分成两派:一种是坑害老百姓、钻营当官;另一种混日子,整天怨天尤人,想跳槽却没能力。楼主估计属于第二种。
  另一派是现在身居城市,有很多理论框架,和对乡镇的印象,对乡镇干部是欲除之而后快。这说明了什么?
  说明了什么,说明了现在的乡镇干部情操高尚吗,说明了乡镇干部都干的很好吗?不管是GCD的理论,还是西方民主理论,民众不满意,你就下台,没什么好说的。
  如果你 治下 的农民也能象你们这样上网 诉苦。你们早就被吐沫腌死了。说明了什么?
  你们无能,腐败。其他什么也说明不了。
 回复日期:2004-11-16 11:02:10
    本人不是以上两派!
  但是请问:国家政府是否有免费的民事咨询机构呢!
以上很多案例的发生部分原因是由于农民对相关政策的无知,既然党说为人民服务,那么矛盾当然到基层政府部门!其实像上面很多回帖所说:政府的主要工作应该是为地方经济建设发展服务!那么这么多的民事纠纷是否占用了太多的政府资源呢!而没有这样的机构,你让本来素质不高的农民如何合理的解决此问题呢!冤假错案多也就不足为怪了!
  本人拙见:1.成立此专业免费咨询机构!
2.由当地报社,电视台以及纪检部门联合负责处理过程的公正性!
3.公布对上述部门以及直接处理部门的申述方式步骤和申述材料,并有公开的解释解决方式或答复,并接受社会以及媒体舆论的监督!
  令说明:本人没在政府过!
本人在农村长大!
 回复日期:2004-11-16 11:51:48
    转转---县域经济论坛-12
    
    
  回60楼,我所例举的这些情况全是老上访户,市委市政府的领导接待日里,很多领导都接待过,一般就是大概听听情况,然后打***叫去接人,每一个的具体情况我们都有专门的文字材料作说明,但每次的回答都是一致的,你们回去处理好,不要再上访了。怎么处理,连简单的一二三都没有,不是说领导者有水平吗,可是对这样的情况,他们也没办法了,如果有办法,作指示的机会是不会放过的。总之一个结果,那就是不要再上访了。
 回复日期:2004-11-16 11:52:57
    
  转转---县域经济论坛-13
    
    
    http://www.xyjj.net/ /di .a ?boardid=35&am tar=7&am replyid=6816&am id=1611&am kin=0&am age=1
  在这里还算是比较热闹了.其实,我把这几件事一一例举出来,不是要为难大家,在现有的政策环境下,要处理好这些事情是很不好办的,看看大家的回复就知道了.
我的目的其实是想通过这几件真实的情况,让大家在关注三农问题的同时,也应该注意到一些客观存在的现实问题;也要关注乡镇干部和乡镇一级政府的处境;还要更深层地思考一些实质问题.如果仅仅是就现象说现象,那就没有多大意义了.
真诚地感谢大家的回贴.如有兴趣,我们还可继续探讨
 回复日期:2004-11-16 11:54:51
    
  转转---县域经济论坛-14
      
      
      http://www.xyjj.net/ /di .a ?boardid=35&am tar=7&am replyid=6816&am id=1611&am kin=0&am age=1
    
    
    
  政府怕少数农民?!
上述几例中的老百姓多是无理取闹,甚至有违法行为,政府显得束手无策甚至走投无路,却是怪事了,呵呵!!如果是几百上千农民组织起来,要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政府当然无法可施,上级政府自然会视情况出面解决,但这只是少数几户农民的胡闹,只得落在你级镇政府解决了。我讲一例:
我镇金光村有一撮人,以五组组长为首长期胡作非为,鱼肉乡邻,但又没干出刑事案件,群众被偷被抢又不敢报案,镇上干部下去开展工作被这撮人围攻谩骂,村干部召开社员会解决一些问题,被这撮人当场将几农户揪出来拳脚棍棒交加,打伤人后拒不赔偿医药费,对派出所的处理也不执行。
有一日我镇二十余干部全部下村去开展退耕还森复查工作,查出这撮人在组长所行方便下面积严重不实,下午干部们把五组社员召集在一起开会,通报复查面积。这时一年轻人开始谩骂,骂林业站和政府,几个女人又开始大吵大骂,致使我们的会议无法进行。一会儿他们又开始说这些复查是有人举报的,并围攻一社员,最后居然开始殴打该社员一家人,我第一个忍不住怒吼一声,“咚”的一拳将带头打人的凶徒打翻在地,干部们一瞬间都爆发了,只用了两三分钟就将打人骂人的十来人全部制服,并将其中几个扭送至派出所。后来经派出所调查取证,将主犯送去刑事拘留。
第二日便有十几个该社群众到政府找到领导,感谢政府为他们出了一口恶气。
对于遵纪守法的老百姓,政府应该善待之,应该为其服务,应该视其为亲人朋友。但对于极个别胡扰蛮缠,无理取闹甚至无视法纪之徒,应该毫不留情地打击。冲击政府的,当场予以制服并追究治安责任,带疯人干扰政府办公的,直接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可以扰乱社会治安和政府办公秩序处以拘留,抗税不交的按税法予以处罚,该罚款该拘留请税务机关执法,不过记住一切当按法律法规行事,而且要以教育为主。
 回复日期:2004-11-16 12:14:13
    在中国,地方政府只有温州政府还算做的可以。他们政府提供各种便利,怎么对老百姓方便就怎么干。违法乱记的事情由各职能部门管理。政府强调的是无为而治,因为政府不管,也就不存在叼民的现象,老百姓不用费劲心机去应付“鬼子”,都忙着去挣钱去了,根本没什么精力跟你乡镇干部浪费时间。
  中央电视台办了一个市长访谈节目,温州市长有一句话:老百姓比咱们聪明!
 回复日期:2004-11-16 12:47:12
    不能拿个别事情说事,整体上的村镇干部事不合格的。
 回复日期:2004-11-16 12:47:55
    基层农村的怪事确实多不胜数,很多根本没法用什么法律啊,理论啊来解决的,虽然我本人没有在基层呆过,但因为兄长是镇的干部,这样的事也听得多了,这个世界上,很多道理是没办法说得通的,甚至有时只有从其他途径解决,楼主说的这些只是冰山中的一角而已吧。
 回复日期:2004-11-16 15:53:53
    如果楼主说的都属实,那么这些人就是不折不扣的刁民。对待刁民,当然不能用常规的解决办法。我理解楼主提出这些问题的目的不是真的需要对这几件事情找出一个解决方法,而是要透过这些事情来寻求缓和农村基层组织和农民之间的矛盾。如此看来,这几件案例只是个别刁民所做的特例,那么针对这些个别问题的解决办法就起不到指导缓和农村基层组织和农民之间矛盾这个命题的目的。
  我们都知道,虽然对我们的生活有法律来制约。但更多的时候,对于更多的人,约束我们的其实是道德和社会风尚。这就是为什么在“依法治国”的同时要提倡“以德治国”这个方针。对于农村基层来说,重建适于中国农村社会特点的道德体系和价值观念,由农村基层干部带头实行并得到广大农村人民的拥护和肯定,才是我们面临的急切问题。而这恰恰是目前农村基层社会所缺失的。如果良好的道德体系和价值观念能够得到重新建立并牢牢维护,那么类似楼主所提到的这些问题就会越来越少的。
 回复日期:2004-11-16 16:12:15
    又看了一遍回贴,看来楼主是真的需要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
  首先明确,镇政府是一级行政管理机构,而不是司法机关。对于以上四个问题,镇政府是无权做出最终裁定的。如果镇政府真的想做“父母官”,出头摆平这些事,那么其实也就是相当于“私了”。既然要私了,该给钱给钱。如果觉的实在冤,不想给钱,那么我建议镇政府出面替这些农民写一纸诉状,把自己告上法院。剩下的事情就由法院来解决吧。至于妨碍镇政府的正常办公,好象大家都会解决吧。如此,可否?
 回复日期:2004-11-16 22:39:39
    乡镇是希望楼上老兄的办法解决
  但县市未必同意阿
  县市是直接领导
  赫赫
 回复日期:2004-11-17 0:09:25
    提一下
 回复日期:2004-11-17 9:21:01
    转:转---县域经济论坛-74
        
        
        大忙
第 74 楼
  都看了,也想了,就笑了,最后谢谢了!
  这几天忙,没理出什幺头绪.
  补充两句----------
  1.各位发言时能否站在楼主角度,设身处地
  2.楼主已说此帖本意不仅在几个具体问题的解决,而在指出一种发人深思的现象
 回复日期:2004-11-17 21:52:49
    提一下
 回复日期:2004-11-19 0:02:38
    十二一十二二
  继续高见
 回复日期:2004-11-19 14:46:24
    从管理的根本上来说,管理者本身不能与被管理者有根本利益上的冲突,而现在的乡镇干部却与农民在根本利益上就不符合,换句话说,政府要放权,把赢利性的,与民挣利的,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权力还给农民,政府要彻底转变到提供服务这种观念,那么关于农民自身的经济,民事等问题应交由农民自身的组织处理,政府不应过多干涉农民的这些权力,除了司法权之外,其他权力应全部下放到农民自发组织,乡镇机关如不取消,也只应大幅度削减权力,以服务为宗旨,倘若乡镇没有了这些权力,相应的也就没有了这些责任,你以上的问题要么由农民自己协商解决,要么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就不再会有扯皮不清的情况出现,最终的问题还是我国目前仍处在一个以农养工的阶段,国家一天不终止大量从农村抽血来补贴工业这种情况,那么国家就一日不可没有乡镇这个基层机关替国家横征暴敛充当替罪羊,既然这个矛盾不可调和,那要解决你上述的问题也就只剩下一个办法了,那就是动用国家的专政力量,杀一儆百,虽然效率低,但也不失为一个剜肉补疮的办法。
说些题外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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