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西游淡水河鱼怎么摸鱼?

车站旁的那棵树已经长得碗口粗了,华美的树冠,只有夏天它才是这样,冬天它的隐忍,只是为了夏天的灿烂葳蕤 人生百味,潘多拉的魔法盒子
( Tue, 5 Apr 2011 20:43:09 +0800 )
Description: 姓名:唐三藏
昵称:阿三
性别:男
年龄:28岁
爱好:哲学研究和高端电子产品
不良习惯:裸睡和闷骚
邮箱:tangsanzang@163.com 看着天上圆圆的月亮,从大唐出来已经是三个多月了,一路上陆续收了小空(悟空),小白(白龙马),猪猪(八戒),和老沙(沙僧)。今天是情人节,难得徒弟们都去HAPPY了,天晓得没有人瓜噪的时刻对他来说是多么的美妙,阿三从随身带的包裹里拿出那个用好几层棉布包裹的苹果 iPad 2,打开电源。忘了说了,阿三是个微博控,粉丝已达数万人。人们对于这个胆大的年轻人表现出了相当大的好奇,甚至连现在网络上的红人凤姐,芙蓉姐姐和犀利哥也对他的行为艺术进行了集体膜拜,并加了他的微博关注。阿三喜欢每到一处就把当地的风土人情和文化生活拍成照片后再配上文字发布到网上,与大家一起分享取经路上的点滴,有时候他甚至感觉自己不像个取经的和尚更像一个玩乐行走在天下的驴友。
阿三的脑袋里装着许多哲学和疯狂的念头,比如取完真经后做沙发客去国外旅行,不过现在看来有些困难,因为到目前为止,他的英文基础基本上为零。
阿三还是个环保达人,为了减少空气中二氧化碳的排放。他率先开始了低碳生活的第一步----换掉了那辆用以代步的东风标致408,改骑白龙马,绝对环保,零排放量。即使偶有排泄,也不影响大气环境,顺便还可以给路边的花花草草施肥,真的是一举多得的好事啊!
工作之余,他喜欢仓央嘉措和海子的诗。
尤其喜欢这位六世达赖喇嘛的“曾虑多情损梵行,入山又恐别倾城. 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那时才刚刚开始西行之路,还没遇上多情的女儿国国君),行走在取经路上的三个月来,遇见不少倾心于他的女妖怪,说是女妖怪,其实个个长得都是倾国倾城,美艳不可方物的。看着悟空一个个的收拾她们,阿三不忍的别过头去,惋惜之余他渐渐懂得“感情其实和做慈善是一样的,总是施的比受的那个要好过些。”确实他和六世达赖仓央嘉措一样,有太多的俗根剪不断,有太多的红尘放不下……对此,他也有自己的一番见解。他想,生活即是修行。虽然此去西天路途遥远且艰险重重,所幸的是他有四个可以保障他人身安全的好徒儿。
先说这大徒弟小空是他众弟子当中最喜欢的一个,聪明且本领高强,脑瓜活泛最近在做地皮,生意做得风生水起。因在大闹天宫的时候和不少神仙熟识,所以对自然灾害这一块掌控的很好。基本上国内的地质学家考古学家美食家都对他崇敬有加,信服不已。他说哪里安全哪里就一定安全,各大楼盘开发商和一干怕死大众都把这猴头的一番话当成圣旨来读的。
对于小空搞副业一事,阿三怎么可能不知道。由于能够给取经四人组创收(没办法,天庭的经费实在紧张,已经好几个月没往他的银行卡上汇过钱了),所以他也是尽可能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至于这猪猪嘛!阿三苦笑了下,这猪头实在是红尘剪不断,色心永不散。就在前几天,在他眼皮底下就生出一档子事来。
那天小空回花果山老家和开发商谈平房改造的事情。这老猪逮住了猴子不在的这个空当,自己偷偷去了天山人间。正赶上天庭纪律委员会下来暗访,这老猪正栽在人家手上。那叫一个寸,原来逮住老猪的不是别人,正是嫦娥仙子在人间的丈夫---后羿。当时的场景是老猪怀抱一个妖娆的美人儿喝着花酒,已有了几分的醉意,吻着怀里的可人儿,不觉呼出了“小嫦,小嫦”那后羿一听有人胆敢这样辱没他家娘子,一个着急就把天上仅有的一个太阳射了下来。玉帝忙差人来查办此事,就把这老猪的事一并给牵扯了进来。
提心吊胆的捱过了半年的光景(天上一日,地上一年)处理结果出来了:猪八戒永生猪样,不得重现人形。另处罚金十万欧元。一听到这个消息,老猪顿时感到一阵眩晕……
倒是这三徒弟老沙让他一直感觉很窝心,这孩子有些自卑甚至胆小,不像小空和猪猪一样,这孩子身上有一种浅浅的忧伤,让人总是忍不住想要去关心他。
为了对付猪猪的屡犯色戒和小空对待金钱的高亢态度,阿三决定采纳观音姐姐的建议,加咒。从此小空和猪猪的头上就各自多了一副紧箍咒了。
猪猪老是羡慕小空头上的那副白金镶钻的发夹。其实观音姐姐送给两人的都是一样的黄金紧箍咒,可是小空不喜欢,专门拿去金店里给换成了白金的还不过瘾非要镶上了好几颗十克拉的南非钻这才罢休。虽说是一白一黄但念起咒语,疼起来的频率还都是一样的,镶了钻又如何?每到这时候,猪猪一边疼的呲牙咧嘴一边幸灾乐祸的冲猴子嚷道“怎么样?贵的照样疼吧!”猴子总是一副哀怨的眼神看着猪,潜台词是“还不都是这白面秃驴害得……”
想到这里,嘴角不觉的上扬,阿三挺了挺脊背,最近的身材保持得很好,和他这些日子一直在练普拉提有关。借着月光掏出了一面菱花镜,这几天脸色不太好,可能是和熬夜有关。晚上十一点至凌晨五点是至关重要的美容六小时,以后要注意了。放下镜子,阿三点燃了一支烟。虽然怕抽烟会对皮肤不好,可是不抽烟的男人不是一个好男人,他缓缓的吐出了一口烟,偷瞄了下四周,真的是寂静无声,在电脑键盘上熟练地敲下了几个字“***女优苍井空视频”……一支烟燃尽,苍井空的童颜巨乳也深深的震撼了他的心,他不得不承认自己就是一个凡夫俗子,根本就抵挡不住这样的诱惑,顿时觉得呼吸急促,双颊发烫。只得高声背诵了好几遍的般若波罗蜜心经来平复自己澎湃的心情。
其实整段经文的大意是“透过心量广大的通达智慧,而超脱世俗困苦的根本途径”。此刻他却只能用来压下自己心中的淫邪之欲,不觉的羞红了脸。这次取经之举,其实完全来源于从网上看过的一句话:不逼自己一下,你永远不知道自己到底有多优秀。他就是要让众生都知道他阿三才是世界上最有佛祖的悲悯之心的第一人。
耳机里传来李宇春的那首新歌《会跳舞的文艺青年》“谁说文艺青年不能旋转,谁说旋转出一定是圈,谁说圈就是规则是界限,谁说旋转的不能是文艺青年……”阿三很喜欢这歌词,他喜欢给自己加上文艺青年这样的一个标签,这让他觉得自己很与众不同,至少和一只猪,一只猴子和一个浑身长满了厚实毛发的半野人区别开来……
( Mon, 4 Apr 2011 22:59:48 +0800 )
Description: 嘴里叼着一支劣质香烟,老沙百无聊赖的坐在流沙河滩上的一块大石上发呆,这样的日子,一天比一天更没劲。看着蓝天上翱翔的一只大鸟,暗想自己现在还他妈的不如一只鸟。鸟还能每天自由来去,可是他却只能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在这守着这么一大片水……正当心里骂娘的时候,手机震动了一下,原来是QQ里的美眉在说话,看到那个可爱的小企鹅在闪动,老沙的心里涌起了一阵少有的温柔。那个叫维塔斯的美眉还是他在一年前加的,两个人聊了很长时间,老沙心里暗暗的对这个姑娘产生了好感。可是一回到现实,老沙就像一只泄了气的皮球,整个人郁郁寡欢起来。那次在蟠桃盛会上,用眼角偷看到王母娘娘面前的笔记本电脑上,原来不是发言稿而是正在玩的俄罗斯方块,就被她恼羞成怒贬下凡间,从此沦落为妖。想当初,他也是吃皇粮的,卷帘大将虽说不像天蓬元帅那么威风但怎么也比现在强上千倍百倍啊!现在,拿什么去和人家姑娘开口呢?要房没房,要车没车,不光如此还是一个阶下囚,虽说无专人看管,可谁知道哪天天庭的政策变了,会发生什么。自己的老爸也不是李刚,终究说不出那么许多给力的话来。
差点忘了说了,老沙的网名叫莎拉布莱曼。说起这个名字,呵呵,真的有点不好意思了。还是在去年的夏天,从附近超市买了某某牌子的牛奶,喝完后,肚子咕噜了几下就开始往厕所跑,一天八次啊!俗话说的好“好汉子禁不住三泡稀”身子越拉越没劲,虽说是仙体,可是也扛不住啊!拉的他眼冒金星,腿脚发软,几乎站不住。好了之后就有了这个昵称“沙—拉—步---来---慢”
今天在网上看见了一则招聘启事,大意是说:一个死眉塌眼的凡夫俗子要去遥远的西天求取真经……看到这儿,老沙厌烦的打了个呵欠,炒作,绝对是为了出名的炒作。这年头经常有人为了能够出名这么炒作自己,女的为出名就把自己脱得光光的,男的就穿的男不男女不女的装行为艺术,玩个性。老沙对这种事已经见惯不怪了,接着往下看,现在因为名额太少,前来应聘的人又太多,所以招聘委员会临时决定,在流沙河举行一场大规模的现场秀《西游路上的新摇滚》,届时请大家踊跃报名参加。
老沙想起了许不联系的观世音姐姐,想从她那儿打听些消息。随即拨通了她的***。
***接通了,观音还是那么派头十足,听筒里传来龙女温柔的语音提示:预约见面请按一,民间投诉请按二,祈祷请按三,忏悔请按四,许愿请按五……小广告请按九十九,人工服务请按零,结束请挂机,返回上一层请按星号键。老沙耐着性子摁下了零,里面是善财有些疲惫的声音:您好,善财为您服务,请问您需要什么帮助?
老沙:我是老沙啊,请观音姐姐听一下***。
每天找姐姐的人多了,都接还不累死了。善财没好气的回答。
兄弟你就帮帮忙吧!麻烦你了。老沙不得不放下身段,央求道。
我这有点困难啊!这月的手机费又……善财故意不说下去。
老沙明白了善财的暗示:***费我会给你充上的,请观音姐姐听***。
善财达到了目的,把***转接给了观音。
观音:呦,是老沙啊!这些日子还好吗?
老沙:托姐姐的福,过的还行。我这次给姐姐打***就是想问问,那个天庭的政策有没有什么变化?
哪有什么变化?最近天庭都在精简人员,我这都快下岗了。观音突然变尖了嗓子喊道。
可是姐姐,难道最近就没有那种从民间招***的政策出台吗?老沙似乎不放弃任何一个希望。
哪有?……等我想想啊!对了,有一个唐朝来的白面秃驴,要招保镖,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
什么待遇?此刻老沙最感兴趣的就是这个了。
***的待遇,听说他是金蝉子转世,所以待遇特别的好,可是这一路上要经历九九八十一难,方能到达,你不怕吗?观音好心提醒。
想起网上那个叫维塔斯的美眉,老沙心里啥都不怕了。
有劳姐姐告诉我一下报名处在哪儿?老沙此刻心急的怕是能吃下一大盘的热豆腐。
报名处就在你家呀!观音笑着说。
我家?这下老沙有点摸不着头脑了。
因为报名的人太多了,所以招聘委员会决定海选保镖,就在流沙河。我就是这次大赛的评委。观音的语气听得出有些骄傲。
那…姐姐能否放些水…为了维塔斯,老沙这次豁出去了。
观音在***那头没说话。
老沙毫无悬念的夺得了第一名。
坐在小河边,看着水里自己的倒影,那满头的波浪卷儿,老沙郁闷极了……
观音姐姐想要自己的一头又黑又直的长发作为他入选的交换条件,他答应了。看着河水里原本属于观音的那头短短的波浪卷儿,老沙使劲以掌击水,水溅了他自己一身一脸,却也让他更加清醒了,谁让他爸不是李刚呢?看着迎面而来的白马,不,更确切的说应该是白马上的那个秃驴,还有身前开路的一只猴子和一头猪,老沙明白,从此他将踏上慢慢的取经之路,他将由一个阶下囚向一个经济适用男转型…… ( Mon, 6 Sep 2010 10:05:24 +0800 )
Description: 最近两年的时尚界流行混搭,经设计师的手把看似不相及的两种风格搭配在一起竟煞是好看。而混搭作为一个新兴产物就被广大型男潮女推广开来,逐渐大红大紫。
其实,混搭由来已久,比如婚姻。我身边有就很多这样的例子:帅哥不配美女配丑女;淑女不配型男配痞子;男的慢性子,女的急性子;爱花钱的败家女偏嫁给抠门男人……等等不胜枚举。时髦一点的说就叫混搭,迷信的说法这就叫命。细想想这样混搭也有一定的好处,婚姻里难免有个磕磕绊绊,急性女遇上慢性男,任你再难缠,我也不搭理你。等你的火气降下来,我们再心平气和地谈。有一段冷静的时间作缓冲相信再难的问题都会变得容易和简单。
美女嫁给丑男,再不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而是相得益彰。水灵灵的我自娉婷,丑男会像珍宝一般地呵护你在掌心。
我的女朋友苗条高挑,一米七五的大高个,嫁了个一米七的矮子男。女的调侃男的:在人群中你找我好找,我找你不好找。矮男人看着女人一脸憨憨的笑。
走在繁华的滨江道上,经常看见年轻漂亮的***挽着老头的胳膊,老头的另一只手揽着姑娘的纤纤细腰。我不在这里揣度他们的关系,至少这样的混搭走在街上是绝对引人注目和养眼的。老头的花白头发和姑娘的貌美如花相得益彰,成了繁华都市的一道风景。
生活中的混搭比比皆是。校门口的文具店兼卖奶茶据说味道相当不错,午休的时候很多穿着蓝白校服的孩子聚集在那里,不是买文具而是排队买奶茶。其实光靠买文具的那点钱缴了房租,也不会剩下多少,奶茶算是增加的一笔盈利吧!
很多时候,生活中的混搭是被迫的。
即使我们调侃自己,内心仍不免苦涩。
( Wed, 1 Sep 2010 17:00:04 +0800 )
Description: 2000年那阵儿,手机还不是很普及。我在离家挺远的市里上班,每星期必给妈妈打一通***,说说工作的事,听听妈妈的唠叨。
妈妈的耳朵不太好,有点耳背,用座机打***几乎都要用半吼的,搞得同事不时投来异样的目光。可是,如果我的状态不好,妈妈却一下子就能听得出来。我感冒了,我哭过了……一样都瞒不过妈妈的耳朵,即使我伪装得再好。
过了几年,我结婚了。虽然和妈妈还是在一个城市,却离得很远。维系亲情的依然是那部旧***,不同的是,我已经用上了手机。和座机相比手机的通话质量就好了很多,不用再大声喊了,妈妈在***那头也能听得很清楚。多少次我想给她买个手机,但她就是不肯,还是愿意用那部老***。好几次,***打过去没人接,我慌了,不知道出了什么事。好说歹说她也不同意换掉***,她说,手机可以揣在口袋里到处走,不回家也没事。可***不能移动,她要守着它,才不至于漏接我的***。这部老***就像是风筝线一样牵绊着她,哪也不去,守着家。去了亲戚家也是在很短的时间赶回来,所以妈妈是一直都在***机旁的。
有的时候,我会和妈妈在***里唠家常。越长大就越是想赖在母亲身旁,想着她,怕失去她,想像小时候那样赖在她身旁,感觉和妈妈总是有说不完的话。可每每总是被她打断话头:这得多少钱,快别说了,也没点正事儿……我总是嬉皮笑脸的说:和妈妈说话就是正事。
不管是工作还是嫁了人,为人妇为人母的时候,我们娘俩儿打***,总是妈妈催促我挂线,她是担心我的***费不够啊。都说女儿是妈妈的贴心小棉袄,正是这样。每次打***,大都是妈妈接,少有几次是爸爸接的***,我只简单的问了吃饭没有就叫妈妈来听,大大咧咧的丝毫没有察觉到爸爸失望的语气。
直到有一次,妈妈打来***说,有空的时候,给你爸爸打个***吧。昨天他说想你了,每次打来***就和我这当妈的聊的最欢,你爸爸叹了半晌的气……
我很惊讶,但很快就变成了深深的自责……
我小的时候和爸爸最亲,总是在我调皮捣蛋,做错事的时候,爸爸就出现了。他偏袒我,却不会袒护我的错,总是用另一种方式让我承认错误。所以小的时候,我对爸爸的感觉要亲过妈妈。
还记得上小学的时候,像个假小子的我要玩弹弓,爸爸给我做的那把弹弓是多么的精致,连班上的男生看着都眼馋,弹弓把上的每一个毛刺都被仔细的用砂纸磨平,怕伤了我的小手。给我削的每一支铅笔都是光滑的圆弧面,没有棱棱角角。很多时候爸爸的细心超过妈妈。
忘了从什么时候,我开始疏远爸爸。感觉和他没有太多的话题,讨厌他满口的烟味。
现在,爸爸有了老态,头发白了,背也有点驼了。可是他爱女儿的心,却是一分没减的,也许还更多了些。
我把***打给爸爸,他像往常一样:叫你妈来听***?我说,今天就是给您打的***。爸爸的感觉稍显惊讶。和爸爸开心的聊了很久,不时还听得见他开心的笑声,那个***打了挺长时间,和爸爸说了很多很多。从我小的时候那些糗事,错事聊起,到现在的生活 家庭。
爸爸的很多观点都和妈妈的不太一样,但他们的初衷都是希望我生活的幸福。
现在的手机普及了,外面的孩子记得经常给家里的亲人打***报平安。和同学朋友少一点无聊的闲话谎话牛皮话,把那些精力,话费节省下来,打给家里的父母,他们该是多么的开心和欣慰啊。他们老了,生不动气,担不起心了。接***的手也许还会微微发抖。一切也阻止不了岁月的流失。
在可以做的时候好好做,以后才不会后悔。否则,只有在失去的时候后悔不迭了。 ( Wed, 1 Sep 2010 16:56:43 +0800 )
Description: 喜欢水,离不开水。我是一尾不会游泳的淡水鱼。在老家住的时候,看见小河小溪总喜欢甩开鞋袜,趟趟水。
母亲老是嗔怪我:这么大的丫头了,还是小孩子的性情。
来到了城市里,不见了小河小溪。(即使见着了,也不好意思在众目睽睽下脱鞋下水。)总不能因此就泯了我那爱水的天性。
每天洗澡我必洗个淋漓尽致。说起来真不好意思,本来女人家洗澡的事属于机密,不宜泄露。
喜欢放上半澡盆温热的洗澡水,用我习惯了的玫瑰香味的香皂涂满全身的每一寸皮肤,让细白的泡沫在指尖绽放,沐浴花上也盛开了丛丛的白色蔷薇,看精灵般的肥皂泡在湿滑的身体上轻舞,心情也轻盈起来。工作和生活的压力,在瞬间,被这小小的泡沫击溃。我又是神气的公主。
我不喜欢大海,有一种想要把我吞没的磅礴。
我喜欢清浅的小溪,可以看见水下浮游生物的舞蹈。
半躺在舒服的大澡盆里,我是一尾搁浅的鱼。
撩在身上的水,是我的养分。我浸泡在水里的身体吸取着营养,这样的营养,会让我舒服的睡上一个好觉。
老是喜欢用一种牌子的香皂。用它来洗澡,洗脸。
一直不喜欢沐浴液,说不上来为什么,总是觉得它不够亲切。
我的粉色香皂里有红色的块状,那是玫瑰的精华。
喜欢贪婪地闻它的芳香,这样让我感到很快乐。
昨天去超市,一下子买了好几块那样的香皂。家庭装的很经济实用。
我想如果不停产,这种香氛的香皂我会用上一辈子。
家里只有我一个人用这种牌子的香皂。呵呵,我要我的专属味道。
喜欢带着淡淡的玫瑰香味出浴,有种女人的温柔精致。
儿子喜欢贴在我刚洗过的脸上:妈妈,你真香。
老公把我揽在怀里,把脸深深埋进我的睡衣里。
在孩子的心里,这样的味道是母亲。
在老公心里,这样的味道是妻子。
我知道,我的味道是女人。 ( Sat, 7 Aug 2010 14:19:17 +0800 )
Description: 因为修津滨大道的缘故,在通往开发区的路上,总是交通拥堵。尤其是到了早晚上下班的高峰期,在其中某个聚集了不少小摊贩的路口,简直就是整个路段的交通瓶颈。每每到了这里,纵使你有天大的本事,也无可奈何,只能慢慢的等。好在每次堵在这里我多是在下班的路上。虽然苦恼,但也给爱看车窗外风景的我,一个慢慢体味的时间。所以车上的浮躁的人群里多了一个不相称的气定神闲的我。
堵车的时间难免枯燥无味,喜欢在我的MP4里放上一首好听的抒情歌曲。这样,就会让原本浮躁不安的心平静下来,也算是给窗外的花花世界加了一个愉快的背景音乐。
喜欢看风景的我往往坐在临窗的位子上,这样路旁的景物就可以尽收眼底。就是在那条堵得车水马龙的路上,我第一次看见了那个帅帅的交通警。他上身穿着淡蓝色的警服,底下是深蓝色的裤子,出人意料的,下面不是黑皮鞋,而是一双黑色的软帮布鞋。看得出他应该是个很会照顾自己的人,身上的警服也总是清清爽爽的,没有汗渍。二三十岁的年纪,戴着遮阳的大大墨镜,看不出他的眼神。
我想象着,他的眼神一定是温和,平静的,让人感觉很舒服的。
虽然被墨镜遮住了一半的脸,看起来有点神秘的酷。我仍喜欢这样臆想。
帽子下面是有点略长的头发,虽然被大盖帽遮住了一部分,仍能看出来是个很帅的发型---至少这样的发型应该是属于年轻人的。每次堵车在路上,看着他在认真的指挥交通,疏导车辆。简单的手势,从容的表情,那一个个平日里骄横跋扈的司机们也都老老实实的在线外等待着,等待路中间的那个人,给一个简单的放行手势,他们好一脚油门离开这个路口。这时候,我的心里都无比的崇拜,也许我崇拜的是这个职业,也许我崇拜的是这个交通警的指挥能力。
看着交通慢慢恢复,由车辆排起的长龙缓缓移动,我是快乐的,不止快乐于我快要走出这段拥堵,更快乐让我们回家路上畅通的这个人。
也许一路上我会有很多的风景,我不想那么快到达终点,只想仔细看清眼前。
帅交警和慢上路之间没有更多实际的联系。只不过是我片刻的胡思乱想。
提醒路上的人们,慢上路。
你会看见平时忽略的风景,有些风景会让你惊艳。
惊艳的背后,是平实的感动。
感动的背后,是有些人的默默付出。 ( Wed, 30 Jun 2010 13:20:36 +0800 )
Description: 小海盗狗是一只没有主人的流浪狗。它长着黑白相间的短毛,长时间的流浪使它的白色毛皮看起来更像是灰色的。左眼上很突兀的长着一大块黑色的毛皮,一双仿佛可以洞悉一切的小眼睛深邃地隐藏在那一片黑暗中,冷漠淡定的表情,那样子像极了电影里的海盗。白天,它懒懒地躺在路旁的方砖便道上,那有一大片的树荫。随着太阳的西沉,它也像虔诚的朝圣者追随着那片荫凉。躺累了,它喜欢去公园里走走,不到两百米的地方就是刚刚修整一新的公园,干净的小路,清澈的河水,景色怡人,是休闲游乐的好去处。它瘦小的身子灵巧地钻过公园的栅栏,临走时还不忘扬起一条短短的后腿,对着栏杆撒了一泡尿。我忘了说了,小海盗狗是一只小公狗。满意地闻了闻自己的“杰作”,它高兴了,屁颠屁颠的跑到小河边喝水。喝水时还不忘臭美,歪着脑瓜欣赏着自己在水里的倒影。不一会儿,一只蝴蝶飞过来,它的视线被它的美丽身影吸引住了,水也顾不上喝了,跟着它跑到草丛里,蝴蝶像是故意和它闹着玩儿,忽上忽下地翩翩煽动着美丽的翅膀,追得小海盗狗上气不接下气。最后蝴蝶扇扇花翅膀飞走了,只留下一个颓然的气喘吁吁的身影。抓不到蝴蝶,恨恨的咬了几口草坪上的青草解气,蔫头耷拉脑袋的怏怏返回到河边喝水去了。
每天下午是菜市场最热闹的时候,人们都忙着买菜卖菜,讨价还价。谁也不会注意在角落里趴着等待的小海盗狗。小海盗狗最喜欢***的大叔了,每天都会从他那里得到一两块带着肉丝的骨头,虽然他长的满脸横肉,而且经常口出秽语。
小海盗狗大概已经是一个成熟的男子汉了,这点从它瞧那些漂亮小母狗的眼中可以看出来。不过它知道那些被贵妇或牵或抱着的贵族狗不会是它的交配对象,即便如此,也挡不住它望向它们的时候,那满眼的深情。
它虽然是只流浪狗,却有自己的根据地。那就是菜市场周围的小区,那些在人们眼里价格不菲的房子,它不需付出分毫即可入住。在这点上我们活的不如狗。这话乍听是难听了点,可细想想,谁敢说不是呢!
如今已经没有人专门抓狗打狗了。(我小的时候有)毕竟抓狗打狗得不到一点好处,人们都去抓小商小贩了,对于这些流浪狗,他们视而不见,流浪狗竟也成了市容的一部分。它们和我们一样每天生活在嘈杂的环境中,为生活奔波。它们活的比我们纯粹,我们上班赚钱是为了很多私欲,这些远远不止温饱那么简单。小海盗狗们只是为了裹腹,所以感觉它们比我们要幸福。至少给它们压力的只是食物。
压力越少快乐就越多,一只狗的压力也许只是那一点的食物,甚至饿着肚子也不会有压力。所以小海盗狗是快乐的,只是它的快乐我们都不懂,就像我们的快乐它都不懂一样。
( Mon, 7 Jun 2010 17:05:29 +0800 )
Description:
上周六照例去了图书馆,一个人在大大的书架间流连。可能是孩子们都在准备高考或是忙着谈恋爱,图书馆里空落落的没有几个人,偶尔只听见我的球鞋胶底和地板摩擦发出的怪声音。我是最能消耗时间的人。有的时候一个下午就赖在图书馆里,安静的看书,丝毫不去理会里面昏暗的光线和不流通的空气。
那个女图书管理员对我已经很熟悉了,并不理会我,只自顾自地投入在和好友的网聊中。不时哼上几句听起来感觉还不错的怀旧歌曲。
我喜欢待在空无一人的图书馆里,那样我的贪婪心会得到短暂的满足,想象这所房子里的书都是属于我的,心就砰砰砰地狂跳。
还有一个最关键的原因就是,在图书馆里我可以找到上学的感觉。虽然上学的时候我让老师头疼得要命,功课也差的一塌糊涂。但是这不能成为我不怀念学校的理由。每一次的怀念随着那飘着油墨香的新书一页页地展开
上学的时候难以体会的美好,就残酷地在我早已离开学校的时候全都深刻地体会了。
在图书馆里耗上一整天没有坚定的意志是不够的。楼下是一家临街的门脸,做蛋糕的。那浓浓的奶香轻飘飘的就上了楼,紧闭的窗户也阻止不了它前进的脚步。肚子早已饥肠辘辘,此刻闻到那股甜香,只觉得整个人都快化了,让那股奶油味给抽了身上的筋去。所以每次去图书馆必填饱了肚子再去,否则绝抵挡不住那甜腻腻的诱惑。
三楼是电子阅览室和各种培训班。每星期都可看见家长押解着囚犯一样的孩子,来此报道。这让
后的我很是庆幸,毕竟小的时候温饱尚且不及,没有各种名目的补习提高班,否则,我的童年岂不会很惨?
楼下是在等孩子下课的一干家长,三三两两在聊天。内容无非是某某电视剧的大结局是什么啦,还有过教师节的时候家长给准备了什么礼物啦
等等鸡毛蒜皮。
好不容易捱完了两个小时,孩子纷纷作鸟兽散,扑向家长的怀抱。紧接着他们奔向下一个目的地
洋快餐。(肯德基
麦当劳
必胜客)
中午休息的两个小时,我几乎每每早到。毕恭毕敬的等着那位管理员大姐。时间过去了十几分钟,那位才踩着高跟鞋慢悠悠地给我把门打开。心里难免忿忿,脸上却不能流露出半点不自然,赶紧跟着人家进去,谁让我对知识如饥似渴呢!
去图书馆我很少借厚厚的文学巨著,看不完。我也没时间逐句逐字的深究其蕴藏的哲理,在我看来,那是需要很长时间的心无杂念才能完成的。也很少看网络小说,不喜欢科幻,不喜欢历史。看起来我是个很挑食的读者。我只看各种出名不出名的人写的散文随笔,我感觉散文最能考验一个人的写作能力,我自己最喜欢的文学体裁就是散文。所以这所图书馆的散文我几乎都看过,新书一上架也会被我先捧回家。老一代我喜欢张爱玲,苏青,新一代中最喜欢雪小禅和王小柔。
喜欢雪小禅的《赏心只有两三枝》,王小柔的《把生活过成段子》都很不错。
我喜欢来自于生活的散文随笔,艺术只有充分的贴近生活,才会被广大群众所认可接受,别把读者定位太高,我们有权看不懂不理解。所以,雪小蝉和王小柔是我最喜欢的。只是因为她们让我比较不累。
每星期我会在星期六雷打不动的去图书馆报到,定期准时地去聆听图书馆大姐美妙的歌声,并乐此不疲。
( Thu, 20 May 2010 10:26:44 +0800 )
Description: 这个月的大姨妈还没来,失眠却早早地找上了我。这一天,满怀期待地看完了《杜拉拉升职记》,看看墙上的钟
点整。想想这部期待已久的片子除了让我感到失望,好像什么也没有留下。发誓今后不再看老徐的片子,悻悻然地睡下。怎料辗转反侧,难以成眠。身边那厢早已呈熟睡状态且鼾声大作。忍着吧,把前后左右上上下下的身都翻了个遍还是睡不着。没办法只有属羊了,这是对付失眠最好的办法。虽然每次在我这儿都以失败告终。把圈里的圏外的绵羊悉数数遍还是毫无睡意。听着那位在旁酣然入梦,除了刺激还是刺激。叹了口气,轻手轻脚的穿好衣服,顺便捎了一盒他的烟爬上了自家的飘窗。
已是入夏,夜却还有点微凉。在身下垫了条绒毯半倚。从烟盒里抽出一支烟点燃,我不会抽烟,所以动作略显生疏,夹着烟的手指竟也有些发抖。随着袅袅烟雾的升腾,浮躁的心情渐渐好转。从未在深夜不睡欣赏夜景,原来在重污染的城市,天空中还看得见美丽的星星。一颗,两颗,三颗
我终于重拾天真,清朗的夜空里稀稀落落地点缀着点点星光,是白天没有的唯美。数累了星星,一支烟已经燃尽。被我捻灭在玻璃烟灰缸里,只有烟屁股还呈倔强的向上姿势。对面楼的灯接连熄灭了两盏,看看手机上的时间已是深夜
点整。床上的那厮还是鼾声如雷,且有愈演愈烈之势。
楼下一辆小汽车由远处驶来,匀净的车漆不时由路灯折射出丝丝流光。它闪着红色的尾灯,缓缓滑入停车位
又一只倦鸟归巢了。
远处有各商家的招牌广告霓虹灯箱,彩色交织的颜色瞧得我的眼睛有点儿发疼,它们比着赛地热闹,此刻的我却只想安安静静香香甜甜地睡上一觉。
胡乱想着点燃了第二支烟。这次比上次好得多,至少手没发抖。我从未抽过烟,也不敢把烟使劲往里吸,怕呛得咳嗽,吵醒了老公。回头看看他,借着月光和窗外的路灯微光,看着他睡的正香,床上少了一个人,他得以放开手脚,舒展身姿。结婚多年其实我已经习惯了他的呼噜声,可是每次失眠的时候,还是打从心底抑制不住的烦噪。
看着烟雾的升腾,迷蒙飘渺。看过电视上的艺术家都喜欢在神色疲倦的时候燃上一支烟,随着烟雾的升腾变化,寻找创作灵感。我也在寻找我的灵感,可以让我睡觉的灵感。香烟在我的指尖燃烧时发出轻微的细碎声响,我侧耳聆听。那是暗夜热烈的回应,回应一个孤独的难以入睡的灵魂。即将燃尽,夹着烟的手指感觉到了它的温度,在最后一刻它比什么时候都炙热,与其说我在抽烟,倒不如说我是在烧烟,没抽几口的烟很快就燃尽了。此刻的时间是凌晨一点半。
我打开了打火机,点燃了第三支烟。抽完了这一支,我就要睡了,不管睡得着睡不着,我都要睡了。
烟灰缸里凌乱地躺着三支烟蒂,每一支都烧的如此干净,我打了个哈欠脱衣睡下。
( Wed, 28 Apr 2010 16:25:31 +0800 )
Description:
 天蝎座的女性是个谜样的女子。她安静、具挑逗力,对异性有不可测的魔力。表面上无法捉摸的她,内心里有强烈而复杂的情绪,一旦认定某人,她就会狂热地效忠与奉献。谈到爱情,她的态度常是不成功便成仁,既壮烈又没有退路。
天蝎座女孩
谜一样女天蝎寻觅灵魂相属的伴侣。
天蝎座的女性是个谜样的女子。她安静、具挑逗力,对异性有不可测的魔力。表面上无法捉摸的她,内心里有强烈而复杂的情绪,一旦认定某人,她就会狂热地效忠与奉献。谈到爱情,她的态度常是不成功便成仁,既壮烈又没有退路。
她对爱情的浪漫理想是找到一位灵魂相属,和她一样有深度的伴侣。由於她的内心曾经自苦,她对有烦恼的男性特别来电,了解她内心隐秘的寂寞世界的男子尤然。
受到欺骗时她会完全关上心门。咄咄逼人、不敏感的男性侵犯她的领域,她也会不假以辞色。她的领域感极强,也有自己对时机的看法。自以为是的男性遇到她,只有惨遭滑铁卢的份。
她喜欢有魅力、也有深度的男性。对她而言,个性与亲近彼此的能力,远比英俊的面孔或高壮的身材来得重要。最令她心动的男性,往往以一种无法解释的宿命气息,触动她灵魂深处,成就这份前世情缘。
害怕被抛弃、担心情人变心,是她心中的大患。由於她善於想像可能发生的危机,她经常担心自己会失去深爱的人。这种心理令她对可能威胁自己性魅力的其他女性,感到又嫉妒又想一争高下。天蝎座的女性必须多看别人的肯定反应,认清自己的魅力。
由於常沉浸在困境中不能自拔,她往往在不顺利的感情中跳不出来,焦虑自己可能再也找不到这麽好的对象。她应该别向恐惧感低头,把注意力移到自己有把握的浪漫理想上。让它把她引至值得厮守的人面前,找到能珍惜她成熟度远超出实际年龄的情感的人。
只对自己的欲望忠实
女蝎无人能及的地方是一种巨大的情感强度,尤其是在执行她们的欲望时所显现的冷酷勇气和严密本性。机智、勇气、精力对她来说,不算恭维。女蝎在面对自身欲望时,朋友和敌人的划分极为明显,如果没有任何理由,更是不会透露心中的计画和目的。跟随这种决心而来的副作用,往往是强烈的支配欲和易怒的情绪。是一场灾难还是圆满大结局,就看当时的女蝎是否能承受压力。欲望的忠实实践者。全有或全无的极端份子。难以妥协却易於狂热。
平凡,对她简直就是侮辱!
无论如何女蝎都不会是甘於平凡的女人。或者爱情的轰烈无与伦比。或者受伤的痛楚无人能及。或者传奇的恋情曲折反覆。或者一了百了的次数比美金氏。没有人喜欢大起大落,然而平凡之美却有得一番繁花落尽才显後劲。繁花落尽、有人来得早。但对女蝎而言,她要的是生如春花亮丽死如凄凄的极端。小起小落,她理都不理。既然如此,你也不必替她着急。不谈个轰轰烈烈的爱情,她是不会善罢干休的。
你必须知道她要你扮演的角色
别期待一个女蝎会因你的晓以大义而开始发愤图强。不可能的!自甘堕落还比较近。对女蝎来说,泪将法是最下叁滥的手法,虽然她表面上不动声,色心底却已经把你看扁,毒一些的,还会盘算如何恩将仇报。自尊心强得可比拟强化玻璃的她们,任何人都受不了轻侮,只要一小块批评就足以令她粉身碎骨。麻木不仁的女蝎不是真麻木,而是故意麻木。做一个她想要的人,心和嫉妒心都高人一等的女蝎面对不顺从的事,除了毁灭。就是死心。
唯一的解药是专情
和女蝎谈恋爱,花心是最无可救药的一件事。你可以无赖,她会给你时间,你可以无聊,她会试着微笑,你就算无能,她也会替你搜罗偏方,可是,如果,你无耻--我指的是爱情方面--她会头也不回的远远离开你,永远。因此,花蝴蝶多情兄,如果你不想失去女蝎,要不就手脚俐落点研究纸如何包住火,要不就远女色饱读经书,总而言之,要获得女蝎的真心,其实用最笨的方法--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必能手到来。如果太过人类,我想,还是免谈的好。蝎子不会随便伤人,除非你先招惹她。
如果你爱上了天蝎座女子
拥有神秘魅力的天蝎座女子,常被其它女性视为爱情的威胁者。她并不一定很美,但通常她的一颦一笑,就会让男人心里小鹿乱撞。她似乎有着一种激发异性内之深处原始欲望的力量。简单而俗气的说,就是一种性感。(瞧我说话的口气,显然就有点妒嫉!)
有些天蝎座女子在外型和眼神中就传达出“勾魂慑魄”的气质。例如:崔苔菁、林青霞等超级巨星,就是这种既美丽又迷人的类型而我所见到多数的天蝎座女子,尤其在年纪很轻的时侯,常常会像一只纯洁可爱的小白兔,满眼无邪的性感。不过,如果你因此而有了浪漫一下又何妨的念头的话,那你可就打错如意算盘了。通常她敏锐的眼神立刻就能看穿你的心意。不过,就算你狡猾的骗到她的爱情,戏弄天蝎座女子感情的男人是肯定会得到教训的。你多少总看过一两部女性复仇的电影吧!那些不顾一切报复变心男友的女主角该会给你一些警惕。
很抱歉!我绝对不是说所的天蝎座女子都是那么的狠心、残酷。我只是想让你明白几乎每一个天蝎座女子都有着宁为玉碎的坚决态度。她可以柔媚的像水,也可以激烈的像火。对我而言,那就是一种魅力(令女人嫉妒的魅力)。
当然,或许你还是不太相信我的话。因为有好多天蝎座女子都是一付迷迷糊糊傻大姐的样子。跟朋友在一起的时侯也经常给人占点便宜。如果你真当她是个傻瓜,我恐怕笨的人就你自己了。天蝎座女人向来对她喜欢的人是有些纵容的,因此,她多半不太会跟好朋友计较。而对于一些小事情,她是懒得伤脑筋的。其实,她心里可是清楚的很,如果你太得寸进尺,那你就准备自讨没趣了。
说了半天,我都在强调天蝎座女子有仇必报的特性,忘了告诉你,有恩必报也是她们的共同点。只要你真心对待她,她可不会少给你一分。在感情上她慷慨得很,一点都不占人便宜。而且,要是有人对不起你,她肯定跟你同仇敌忾。记得我在初中刚转较到一个新学校时,碰到一些适应上的困难,和几个喜欢欺负“菜鸟”的同学,当时就全靠着一位天蝎座的同学给我撑腰,替我主持公道。
在很多情况之下,天蝎座的女人表现出的勇敢令男人望尘莫及。假如她真心的爱上你,即使全世界反对,都不会让她动摇。无论你们前途有多坎坷,她会陪你一起闯,而且绝不叫苦。她的坚韧会让你觉得自己好象拥有了百万雄师。当一个天蝎座女人对你承诺“至死不渝”的时侯,她是认真的,而且她真的可以做到。
天蝎座女子还有一点让我佩服的地方是,她们抑制情绪的本事。你几乎看不到一个涕泗纵横、情绪崩溃的天蝎座女子。我不是说他们不会,而是她通常不会让你看到。即使她的心情伤痛到自杀的边缘,如果她不想让你知道的话,你还是什么都看不出来。在遭遇强烈打击的时侯,天蝎座的女人可以冷静的像冰。我认识的一个天蝎座女人带了两个孩子站在意外死亡的丈夫的尸首旁边,一滴眼泪也没掉,沉默的处理着善后的事宜。凭良心说,我欣赏天蝎座的女子,她们爱的方式,那么好强,那么有担当。这也是为什么多数天蝎座女子会活得比别人辛苦的原因了。
当然,想要拥有如此强烈而炽热的爱,你势必得忍受她一些个性上的小缺点。第一,天蝎座的女子是有一点多疑的。她似乎想要探知你一切的秘密,她无法忍受你一丝一毫的隐瞒,更不要说是欺骗了。关于这一点,你最好不要自找麻烦。骗她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我有位天蝎座的好友,非常不屑的接受了我给她“褔尔摩斯”的封号。天蝎座女人有刺探秘密的原始欲望和本事。不过,至于她的秘密,她可以守口如瓶。你最好不要好奇。她是那种可以守一辈子的女人,沉得住气极了。
第二,天蝎座女子在吵架的时侯,可是句句话都像刀,杀得你遍体鳞伤。除非她发现你刀***不入,她或许会想别的办法修理你。比方说“冷战”,这也是天蝎座女人的看家本领之一(我说过她绝对沉得住气)。总之,如果你激怒了她,或是你做错了事,她认为你该得到一些教训的话,她势必会找到惩罚你的方式,直到她认为你确实得到了你“应得的”,方可善罢干休。
我有个朋友曾把他和他天蝎座妻子吵架的经过说给我听,他说“她发脾气,我就不讲话。她更火大,我就去睡觉!她把音响开得很大声,不准我睡,我就说“那我出去好了”她居然把门反锁,不让我出去。耗到半夜,直到我认真面对她提出来的问题,诚恳的提出解释,她才放我去睡觉。
怎么样,天蝎座女子闹别扭的耐力果然惊人吧!所以我奉劝你在碰到这种情况的时侯,趁早弃甲投降,她或许会恕你自首无罪。不要觉得她有点欺人太甚,那是她难以控制的激烈本性。但是,当战火平熄的时侯,她又会像温柔的毛毯一样,把你紧紧的包围起来,保证你很快就会忘记她刚才那个可恶的样子。
天蝎座的女子对自己的男人的确有一点支配欲,那是她事事都想参与的目的,绝不是为了要凌驾于你之上,成为你的女王,她只是想要全力的帮助你走向成功之路,因此才会事事都为你打算。如果你没有照她的意思去做,她会有一种恨铁不成钢的失望。她渴望你是一个坚强、勇敢又有智能的男人。却又担心你会太过独立而离她太远。这一切的矛盾、多疑,以及强烈的占有欲,全是因为爱你才如此啊!
天蝎座的女人没有平淡的爱,若不是全部,就是没有。而她对你的要求也是如此。赶快想清楚,这是一场惊心动魄的爱情,错过它,可就机会难求哦!
天蝎座的女人与“性”
在星象学中,天蝎座掌理的是人体的性***。因此,天蝎座的人通常是最具有“性”吸引力的。
天蝎座的女人一如天蝎座男人一样,在性爱方面的表现是热情而激烈的。精力十分旺盛,持久力很好,能给对方一种全心投入的成就感。而自己本身也懂得在性爱之中得到极大的乐趣。喜爱长时间、激烈缠绵的性爱,冷静平淡的对手会让她觉得扫兴。
天蝎座的女人与十二个星座的男人
1白羊座:冤家型的组合。他是个让你心疼又被你宠坏的大男孩。但顽皮的他却总是让你又气又伤心。
2金牛座:你们都很重视对方,对彼此也有相当的信赖和尊重。但有些时侯在意见沟通上常发生阻碍。
3双子座:那通常不是你可以相信而付出感情的对象,彼此不太容易有非常深刻的交往。
4巨蟹座:你们在感情上可以配合的很好,彼此诚恳而全心的付出。不过,在气势上往往是你占上风的。
5狮子座:彼此深深的吸引,却在相处的过程中发现个性上有太多的不同。往往会成为相爱又互相折磨的伴侣。
6处女座:你会享他对你无微不至的叮咛,欣赏他唠唠叨叨的样子。在他面前,你一会儿像母亲,一会儿像是个顽皮的小女孩。
7天秤座:你们多半保持一些距离。秤座的面面俱到会让你觉得不够真实。而你的爱怨分明可能无法与他取得共鸣。
8天蝎座:这可高手过招,有好戏看了。你们好的时侯如胶似漆,不好的时侯就像是三世仇家。
9射手座:你们爱的方式差别很大。虽然彼此之间有吸引力,结果往往是你气得半死,而他跑得不知踪影。
10摩羯座:你们的结合对彼此都很有帮助,你们都是有坚强意志的人,相互配合很容易开创美好前途。
11水瓶座:对于事情的看法,你们差距很大,如要长相厮守最好你能学会尊重他的空间。
12双鱼座:你们的心灵很容易相通,彼此能完全体会到对方的爱。在生活上,你通常得要扮演照顾他的角色。
( Tue, 13 Apr 2010 12:49:16 +0800 )
Description: 小时候的我生活在一个近乎封建的环境里,我是由姥姥带大的,在她那里完全是一副“旧时女子”的教育方式。所以童年的我绝少孩子似的撒野。也许是因为没有而生出的过分渴求吧!我特别喜欢一个人去旷野里玩儿,感受着春天柔柔的风,听虫儿在草叶上的低鸣。然而这些在姥姥那里是绝对不行的,她总是挂在嘴上的话就是:闺女家家的,不许……为了不惹她伤心,我一直很听话。直到上小学妈妈把我接回家,我才舒展孩子的天性,每天放了学就像是一匹脱缰的野马,书包来不及送回家就和同学一块儿满世界的疯玩儿。我们在庄稼地里玩捉迷藏,在稻田地里逮蚂蚱,用蜘蛛网粘知了。我像个男孩子一样,鬼点子多,身手也敏捷。爬树,上房,哪一样也少不了我。如果说在姥姥家是被禁锢的圈养方式,那到了父母家我就是放任自由的散养了,无疑,散养更适合我的天性。父母都上班,没有太多的时间照顾我和姐姐,每天就是饿了就吃,累了就睡。爬起来就满世界的疯玩儿。
最让我觉得快活的就是和老叔老婶一起去给牲口打草了。老叔家养了一匹高头大马,红棕色的毛,大大的眼睛,地里的农活主要都是靠它。老叔说要在青草茂盛的时候要多打点青草晒干,到了冬天喂牲口。每天早早的我就和老叔老婶赶着马车出发了,夏天的清晨是那么美,有鸟儿在树上叽叽喳喳,有小虫儿的嘤咛,还有一缕缕的晨风像一只大大手掌轻轻抚过我的脸,我坐在马车上,一路上欢快的唱着歌。到了芦苇肥厚的地方,老叔把马牵到一处吃草,他和老婶两人就挥舞着镰刀割起草来。这个时侯,我折下一支芦苇叶叠个小船,推进河心。看着老马正香香的吃着草,听着那粗笨的咀嚼声,满是惬意。不一会儿,他们就割了一大捆草,铺在空旷的大路上晾晒。那时没有农用车,小汽车这样的东西,偶尔有辆自行车也就轻便的从旁边预留的空隙悠悠骑过去了。我躺在青草铺就的大道上,懒洋洋的翻个身,树荫间的阳光晃着我的眼睛,身下的青草泛着清甜的味道。我叼着一只芦苇叶子在嘴里,眯缝起眼睛……醒来时,青草已经铺满了一条大道,老马也已吃饱,老叔和老婶正翻动地上的草,让其干透。我爬起身来,伸个大懒腰,赤着脚去小河边捉青蛙了!傍晚,我和老叔老婶一起坐在装满青草的晃晃悠悠的马车上回家……
即使到了冬天,我也能不窝在家里。老叔有一支气***,他爱打鸟。那时候麻雀有的是,又祸害庄稼,人人得而诛之。我带上小手套,提着个粗铁丝编的鸟笼子就和他出门了。光秃秃的树上栖着几只麻雀,随着“砰”的一声***响,一只麻雀应声掉到地上,我赶紧跑过去捡起来装进我们的小笼子,就这样他打一只我捡一只,不一会儿,我们的鸟笼子就装满了麻雀,估计得有二三十只,每次老叔的子弹带的也不多,他总是打得很准,用完了那些子弹,我们就回家。老婶麻利地收拾着那些瘦小的麻雀,放很多的红辣椒,光是闻闻味就叫我连着打了好几个“喷嚏”了,咽着口水终于熬到了麻雀上桌,老叔乐呵呵地在玻璃盅里倒上白酒,拣出几只看起来肥壮的麻雀腿给我吃,咬了几口,我被辣的鼻涕眼泪横流仍不舍得撒手。现在回想起来也觉得那是世上最好吃的东西。
我喜欢放风筝,我有一只漂亮的老鹰风筝。一对威风的翅膀,还有一双凌厉的鹰爪。每天傍晚我在田野里乘着风把它放飞,看着它高高的飞在天空,是仿佛我身在云端的快乐和满足。
现在的我住在城里,在城里有个家,可我不喜欢这里,总是觉得不舒服,我像个老人一样怀旧,怀念曾经给我轻狂,纵我年少的故乡。尤其到了春天,很想找个地方撒点野,亲近大自然,可是公园让我兴趣索然。不喜欢那一株株矫情的树,都被修剪的呈一种形态,没有自己的“傲骨”,讨厌那些花草被排好了队,谁掉队就被铲除。花固然艳丽,但没有了野趣,在我眼里也不完美,总是梦想着,什么时候熬到我老了就回到乡下去,养群鸡鸭,种几亩薄田,无忧无虑的过日子。
( Tue, 13 Apr 2010 12:46:26 +0800 )
Description:
 这是改编自一部震撼百万人心灵的爱情小说的电影,描述了19岁的步太和27岁的春妃的爱情。时而迷惘,时而神伤,但是这两个人却彼此深爱着。但是幸福的季节却是那么美丽和短暂……
  “无论发生什么,我都会坚定不疑地走下去。虽然失去了最心爱的人,但从来没有改变过想法,我们要更加努力地生活……”
  在高中担任国语教师的齐藤夏姬(
)在从学校回家的路上见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原来的高中同学一本***步太(市原隼人)。多少往事涌上心头……
  4年前的秋天。19岁的一本***步太是一个以美术大学为目标的复读生,他和比他早一年进入大学的齐藤夏姬(泽尻绘理香)在交往,他们俩是大家都认为十分般配的一对。一天,在挤满人的地铁里步太碰见了一个让他一见钟情的美丽的女子。在充满凉意的空气中,这个有着独特气质的女人像一道清晨的阳光牢牢抓住了步太的心,随后的几天他都一直精神恍惚。
  几天之后,步太在父亲所住的精神病院里再次邂逅了这名女子,原来她是父亲的新主治医师,名叫五堂春妃(小西真奈美),比步太年长八岁。而更让人吃惊的是春妃还是夏姬的亲姐姐。从此,三个人之间便开始了一段剪不断理还乱的故事......
  早在认识步太之前,春妃已经嫁作人妇,可惜她的丈夫选择了以自杀的方式离开了她。步太的出现让春妃不知不觉中重新感到了爱情的甜蜜滋味,虽然她知道这样很对不起自己的妹妹。二人最终都没能欺骗自己的内心而走到了一起。本来这可能是一个最好的结局——虽然妹妹夏姬成为了这段感情的牺牲者。但是幸福的日子永远那么短暂,他们始终没能摆脱命运的捉弄,春妃因病永远地离开了步太。就这样,最后在步太的心中春妃只能留下一颗天使之卵,而不能成为他永远的天使。
( Wed, 31 Mar 2010 07:56:45 +0800 )
Description: 爱情是一个人的,仅仅只是一种爱的情绪。是完全自我的体会,无关于旁人。哪怕那个人是近在咫尺的,你正热烈爱着的人。
恋爱也是一个人的,是把前面的那一种爱的情绪,极端化了的结果。其实应该先是爱,再是恋。因为先爱上了,爱到无法自拔,所以这种爱上升到“恋”这个程度。合起来才是“恋爱”。
少女时代的爱情,是现实的近乎苦涩的。为了那一个真心爱着的人,对别的人视而不见,宁愿孤独也不愿背弃当初爱他的信仰。执着中,把懵懂的爱情种成了一支清苦的莲,孤芳自赏。待那莲花凋落结成莲子的时候,便是我们的爱情长大成熟的时候。收获了我们真实的感情,可是那初恋的苦,却悄悄地蕴藏在莲子深处,只有耐心的剥开它,方知,原来苦在心里。
结婚了有了现实中的他。和初恋的爱人竟是天壤之别。他不浪漫,不帅气,不会哄我开心。喝汤的声音像是冲水马桶,打呼噜就像是老母猪哼哼,挤牙膏永远都从中间挤……直到这些不习惯慢慢变成了习惯,一晃好几年。虽然嘴上在数落他的缺点和臭毛病。手里却麻利的收拾着残局:拾起随处乱扔的臭袜子,倒掉满是烟灰的烟灰缸,整理被他弄得脏兮兮的浴室……一向完美主义的我什么时候变成了婆婆妈妈?哑然失笑中,想起有人问过我:你爱他吗?爱情是什么?答:爱情只不过是刚结婚的一两年。爱情这东西太脆弱,保质期又太短,不易储藏,没有哪一对柴米夫妻可以天天甜腻腻的恋爱到老。爱情这东西,来的时候不跟你打招呼,(就像走的时候也不跟你道再见一样),那种非你不可的感觉说来它就来了,紧接着便以绝对的姿势一路升温,燃烧的过程是短暂的,是晕眩的,可就是这眼花缭乱的过程,令多少男女纵情其中。
爱情的过程类似感冒。先是感染病毒,然后发烧,后来慢慢好转。爱情也一样,听说过感冒死人的吗?如果没有并发症,感冒不会死人。爱情也一样。没有永远医不好的感冒,也没有永远不会消逝的爱情。爱大了的结果只有两个:一是分手二是结婚。在我看来散伙还是较好的结果,起码可以把那个人放在心里怀念一阵子。如果结婚了就不哏儿了,以我这不爱负责任的脑袋想:散伙是逃避,结婚是承担罪责。在感情上,还是能逃就逃吧!逃了最起码她不但不恨你,也许还会怀念你一辈子。可是如果婚了,那责任可就大了,她幸福了一切都好说,可万一她要是感觉不幸了,她还会想当初分手的那小子,觉得还是他好。到时可就得不偿失了。
如果说结婚的头一两年是爱情,那一两年后的就是掺了蜜的亲情了。没有永远的耳热心跳,那些甜蜜蜜的情节更多是出现在小说里的。什么时候我们拥抱的时候好像是自己抱住自己一样的熟悉,就证明我们的感情已经发生了转型,从爱情转型到了不完全亲情。什么是不完全亲情,就是没有了砰然的心律,没有了你侬我侬的耳边软语,却还有一份说不清的牵挂说不出的依恋。那就是了,是那种像是掺了蜜一样的浓浓的感情,比爱情冷静,比亲情甜蜜。恰是两种感情的调和,却分不清你我…..我所总结的“不完全亲情”。请不要沮丧,也别胡思乱想,没有什么爱情可以轰轰烈烈到老,唯一永恒不变的只有掺杂了些许爱意的亲情。也许你感觉失去了甜蜜的爱人,但至少收获了一个可以和你相伴一生的亲人。
也许你整天埋没在做饭洗衣的琐事当中,忘了爱情的存在,不要怕,其实爱情并没有走远,就在我们身边。朋友聚会时你会惦记家里的那一个吃没吃过晚饭?他的咳嗽可好些没有?这些都是爱的体现。不是只有血缘关系的人才会本能的牵挂,爱情亦然。
小鹿乱撞的情怀固然可爱,但不持久。只有将亲情充分糅合的感情才会如陈年老酒一样,历经岁月之后泛出醇醇酒香……
( Thu, 25 Mar 2010 08:18:48 +0800 )
Description: 其实不是很喜欢喝酒,烂醉尤其讨厌。但却爱极了那酒醉微醺的飘然,有种想要出脱尘世的美。
对于酒并没有太多的喜恶。但少年的时候对经常醉酒的父亲深恶痛绝。无数个夜里,我躺在冰冷的被窝,侧耳聆听,静静地等着。终于听见父亲踉跄着脚步回来了,接着便是母亲琐碎的责骂声,这时我才可以安心的睡着。记不清这样的夜晚到底有多少个?只记得那时暗自下定的决心:长大了绝不嫁给好酒的男人。谁知一向循规蹈矩的老公婚后竟也爱上了喝酒,也是不醉不归!我终于重蹈母亲的覆辙,也许这就是命吧!就连急了骂出来的气话也同母亲一个版本。第二天当笑话样的讲给母亲听,乐得她在***那头呵呵地笑。
其实偶尔我也喝点酒。自己跟自己喝,却不为长自己的酒量。如果喝的烂醉就不是真的喜欢酒了。一口一口地啜饮,感觉它,体会它,等待着它赐给我的美妙感觉。那种轻飘飘的,似要成仙的躯体,那种想飞升的灵魂,是清醒的时候绝体会不到的。
虽然每种酒我都不甚喜欢,但我也全都不讨厌。在我眼里,每种酒都有灵魂,都是一个个性鲜明的独立个体,我欣赏。
朋友聚会的时候大家都喝扎啤,很少有女人愿意喝。那玩意儿胀肚子,本来女人的肚子就最敏感,稍微胖一点就嚷嚷着要减肥。我不怕,我喜欢它淡爽的口感,喜欢微苦的啤酒花的味道,爱啜饮啤酒的泡沫。看着那些小气泡沿着玻璃的扎啤杯杯壁慢慢升腾,是孩子似的快乐。
一个人的夜里,喜欢喝点红酒。不是高脚杯,只是一只普通的喝水用的直线玻璃杯,我不想玩情调,只想喝点酒,让经常失眠的我可以安心的睡一觉。饮一口红酒含在嘴里,让它的汁液流淌在我口里的每一寸皮肤,所到之处绚烂芳华。喜欢葡萄酒,因为它是由一粒粒鲜红的果实酿就,琥珀一样的颜色足以蛊惑一个女人的灵魂。漆黑的夜里静静地饮尽,睡下。第二天就有一室的醇醇酒香。
白酒却是非逼不得已才喝的。因为尝过它的厉害,一口下去那刺喉的辣,不容你小觑。忍住了辣,却忍不住夺眶而出的眼泪。好几次我被辣的涕泪横流。从此再不敢招惹它,在我眼里白酒是匹烈马,也只有真正的爷们儿才能征服它。
说完了酒该说说色了。其实女人和男人一样都喜欢漂亮的异性,长得出色的人无论是男人或是女人都会更多的吸引异性的眼球。有时候在公车上看见一个自己欣赏的类型我也忍不住要多看几眼呢!可是,我感觉自己是个异类。不喜欢太过粗狂的男人却也绝不青睐阴柔类型的男人。我眼睛喜欢的是:长的稍胖一点,看着高高壮壮的。小眼睛单眼皮,鼻子一定要漂亮够挺才可以,皮肤不能太白的男人类型。电视上的选秀类节目中的男选手都不是我爱看的,在我看来,那是被女人的理想扭曲了的一张脸,和漫画书上的极为相似。阳气不足阴气有余,那还是男人吗?与其是这样,我还不如拿把镜子照着看自己的脸。其次是身材,那副看着还不足100斤的小排骨,实在是很没安全感。不至于要求壮硕吧,至少也要差不多,如果您就100斤不足了,那作为女人的我们如何以100以上的体重苟活于世?男人们啊!回归吧,为了后代,变得更雄性一点----谁也不愿意自己的儿子长大了是个娘娘腔,即使他可以像吉米一样赚大钱。诸如我一样的“色女”只喜欢看雄性动物,不喜欢含糊不清的中性。
以酒后微醺的眼光看男人,酒精给了一份原本没有的镇定从容。虽然眉眼间微醺,心却澄净依然……
( Fri, 19 Mar 2010 11:24:57 +0800 )
Description: 今天偶然读到了一篇博文,是写两性的,男人和女人最大最密集的联系恐怕就只有爱情了。现如今,翻翻时尚杂志,精品文摘,铺天盖地也都是在谈情说爱,流行歌曲哼来也是情啊爱的,仿佛这个世界被挥霍的只剩下爱情了。大家都一副“爱了好了,不爱散了”的轻松心态。就连庄严的结婚离婚也变成了简单的重复。想想父辈时代,要说上公社打离婚,那是太丢份儿的事。怎么苦着,熬着,也不能离这个婚。我不是在这里鼓吹什么“宁拆一座庙,不破一桩婚”的思想。可现如今的人们也太视婚姻如儿戏了。几个月前我的一位亲戚刚把绿本本换回了红本本,不用详细说明,就是复婚了。在短短一年的时间里这个普通的小本本,换了一回又一回“皇帝的新装”。先是红的,喜庆的结婚***,都是红色的,里面那张相依相偎的结婚照,是那么甜蜜。就连钢印盖上的也是幸福和满足。几个月后的绿本本是苦涩的,男的手上的那本里面夹着的是对“小三”的所谓责任,女的那本夹着的是辛酸的眼泪和满心的委屈,就这样分道扬镳……再后来终于辗转又换回了鲜红的颜色,最终女人以短暂的离开打赢了这场婚姻保卫战,成功地击退了“小三”。只是拿着这失而复得的结婚***的两人又会是怎样的一番滋味在心头呢!我们无从知道。为什么说是皇帝的新装呢?难道不是吗?谁能天天看得见你俩的结婚***啊!曾几何时那写满爱意和责任的结婚***被我们压在箱底,很多时候,那张薄薄的纸抵不上一场热热闹闹的婚宴,我们对那鲜红的近乎刺眼的结婚***不屑一顾,我行我素。那视而不见的责任不正像皇帝的新装吗?很多人这样披着婚约赤裸上阵…….婚外情泛滥了,小三泛滥了,以爱的名义破坏家庭,践踏婚姻的小三泛滥了。泛滥的何止是这些,与其连带泛滥的还有“日租房”“无痛人流”和“杜蕾斯”……
在2010年的情人节收到一条爆笑短信:大葱也能当玫瑰,撮合一对是一对!这样急切的心情确实成就了许多姻缘,可是和生产一样,有效率不一定就有质量。“闪婚”的最大弊病就是男女双方的不够了解。老火靓汤和速食面永远不会是同一种味道。爱情,婚姻亦然。所以我并不推崇闪婚。然而在这处处提速的时代,闪婚,仿佛变成了新的潮流符号并以爱之名四处蔓延。男女这样火速筑就的婚巢,仅可栖身,薄薄的婚墙如同白纸一般脆弱,根本禁不起一丝的风吹草动,加之“围城式”的庸人自扰。整个婚姻摇摇欲坠。那半路杀出的小三,只不过是充当了一场硝烟的导火索…这种在婚姻里不痛不痒的状态,不是什么大病,只能算是感情的亚健康,虽不至要了命,却会导致婚姻的肌体出现并发症,若不加以有效的处理,便会恶化,岌岌威胁我们的婚姻健康。所以婚姻固然重要,更重要的还是婚姻的质量,谁都不愿意绕了一大圈后回来,还是一个人。
每次去图书馆对我都是一种不小的诱惑。我知道看工具书对我更能有益处,但就是抵挡不住小说的诱惑。虽然每次都以我的理智取胜,但心底那怅然的失落感,无以言说。女人就是感情动物,喜欢爱情想要爱情的理想高于一切,我们却不得不在这世俗的嘈杂里抛却理想和信念,因为作家笔下的完美永远不会出现在我们的现实里。别被那些作家忽悠了,早在两百多年前的我们的祖先就被曹雪琴老先生蛊惑了心灵,后代则接过那只忽悠的大笔再接再厉,于半梦半醒之间写出了很多未亲身经历过的或唯美或凄迷的爱情故事。上学的时候读到过一句话:文学之美,在于使人一头雾水;诗歌之美,在于煽动男女出轨……当爱情用诗歌或其他的一类文学作品表现的时候,我们躲不了,因为那种朦胧之美迫使我们一路向前。
无数个日子耳朵听着契合自己心态的情歌暗自疗伤。无数个夜里,思路却比白天更清醒。
比经期还准时的周期性的失眠再次来袭。我的心我的身体想睡觉,可是就是闭不上眼睛。在数羊至N只无果后,辗转中披衣起身,去阳台上看月亮。城里难得有这样的夜晚,月明星稀,一颗又大又圆的月亮明晃晃的挂在空中,冬夜虽冷冽但有明月的清辉,仍能体会到一种宁静的美好。若不是因为这被泛滥了的爱情,此时我真想吟一句: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 Tue, 9 Mar 2010 10:10:07 +0800 )
Description: 儿子和一般的小孩一样喜欢涂鸦。不管好看不好看,他都喜欢把自己看到的想到的用蜡笔表达出来。所以一幅幅或简单或繁复的蜡笔画便产生了。 儿子最喜欢奥特曼战士和变形金刚。在他眼里那是正义的化身。小小的英雄主义在他同样小小的胸膛里蔓延着,他渴望有一天可以像奥特曼那样拯救地球。他用蜡笔画的最多的也是这两个人物。儿子趴在桌子上,一笔一笔认真地画着,虽然线条粗细不一,奥特曼的两条腿也好像不一样长,虽然填的颜色有的溢出了框外,这都不会影响他的认真,小小的鼻子沁出了汗,小脸也微微发红,一丝不苟,直到完成的那一刻。儿子画了很多的画,他的蜡笔也用完了一盒又一盒,可是儿子的那么多颜色的画笔中有一种颜色是从来不用的,那就是黑色。我不知道儿子为什么从来不用黑色,我想可能是不喜欢吧!儿子喜欢一切明快的颜色:活泼的桃红的;跳跃的橙色,***;心旷神怡的蓝色都是他经常会用到的颜色,这几个颜色的蜡笔也用得最快。看过儿子最近送给我的一幅画,天的颜色是大海一样的蓝色,远远超过了现实中的蓝。草地是郁郁葱葱的深绿色,在草地上坐落着一所漂亮的小红房子,房子是石头砌成的,门前有圆形石头铺就的台阶,小小的就像围棋的棋子,小红房子的烟囱正突突的往外冒着烟,好像主人正煮着好吃的东西。蓝蓝的天上有一朵白白的云,白云有点超现实主义,画得有点像棉花糖,就差一根棍儿了,画的左面有一颗又大又圆的太阳,绽放着“耀眼”的光芒(因为用红色的蜡笔夸张的画了好多放射状线),对了,还有太阳也是在儿子的画里出现最多的东西。他喜欢一切美好的,阳光灿烂,鲜艳的花儿,洁白的云朵。在他的世界里没有黑色,没有丑恶,没有是非。他的眼眸里是如水一般的纯净,和他对视的时候你可以看见他清澈的眸子里的你的影子,他喜欢蓝蓝的天,就让天蓝的一塌糊涂,他喜欢绿色的草,就把画纸的一半涂满绿草的颜色。在他的世界里仿佛没有阴霾,永远都是晴天。这么纯净的天使,使我时时在害怕,害怕他的长大也会让他长出烦恼,害怕社会环境的复杂会吞噬掉他眼底的那份纯真。害怕那时的他再画不出那蓝蓝的天,绿油油的草……我知道我是在庸人自扰,每个人都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变得成熟,变得成熟也不一定就是变坏,变丑恶。可是我无法想象长大后的儿子是什么样子。那个小小的男子汉,喜欢妈妈就认为妈妈是世界上最美的女人,长大了也要和妈妈结婚。那个吹着春天温暖的风的傻小子问妈妈:我什么时候才能长翅膀呢?那个为了朋友可以委屈自己,把心爱的玩具让给小朋友玩儿的棒小伙,那个睡觉的时候爱流口水的小胖孩儿……成长的路很漫长,要你自己一步步的走。日子会在你的涂涂画画中一页页翻过,妈妈收集你的每一张称得上画的画儿,哪怕只有一个线条,都是妈妈眼中的珍宝,在闪闪发亮。
那张小红房子绿草地的画被我钉在墙上,抬眼就可以看见。工作累了的时候,看看它,心旷神怡。那么纯净的颜色是可以涤荡心灵的,他用他的无邪的眼睛看见了大人们看不见的美好,并用蜡笔记录下来。谢谢你,宝贝,给了妈妈另一个天堂。 ( Fri, 5 Mar 2010 10:09:11 +0800 )
Description: 我的生活是美好的,不是在故意强化自己,而是事实就是如此。我的生活每天充实而又快乐。既是公司的职员又是家庭主妇,每天的八个小时我奋斗在公司,屁颠颠的被韩国佬剥削,(虽然我也偶尔敲诈韩国佬一顿,算是扯平)下了班的时间我逛街做饭打扫卫生洗老公的臭袜子
甚至晚上睡觉还要枕着老公如雷的鼾声入眠,第二天早上再和他互相争执到底谁打的呼噜响,我仍感庆幸之至,还好我是女人,不用疲于奔波为生计发愁。每天我的生活简单,人的最佳状态也许就是想得少吧!我渐渐变得在很多时候:无意识。感觉自己像微风里的一株草,柔柔的,很恬淡。活的惬意才是我们用尽一生去追求的东西吧!经过了许多,感觉自己在去年的一年的时间里长大了许多。很多事也能看的开了,在我理解,看得开的结果就是忽视自己的想法。比如:被别人成心占了便宜(金钱上的)当时心里会不舒服,经过了自己的冷处理,过了一会儿,居然就真的忘在了脑后。把不愉快的事都忘了,自然就光剩了高兴了。这是我给自己做的加减法。生活中的每一个点滴我用心体会,发现了很多让自己快乐的事情。
在心爱的MP4里有我和亲爱的同事们的合影,被我做了屏保。每天在路边等公车,打开就能看见亲爱的他们,虽然有的人已经辞职了。放上一首喜欢的快歌,心情也跟着轻快,整整一个早上我都会心情好好,欣赏着沿途的风景,春天是哪一朵花先开的?秋天又是那片叶子先落下的?我是永远不会在公车上打盹儿的那个人。下了班走在冷风里,寒风吹起我大衣的一角,裹紧身上的衣服,不禁瑟瑟。对面的一对年轻情侣走过,擦肩的时候,男孩子用眼角扫了我的脸,窃笑。回家赶快照镜子,呵呵,我还不老哦!其实每个女人都一样,只想长大不想变老。耍宝一样的拿着化妆镜左看右看,终于惹怒了沙发上的那位,问我到底搭错了哪根神经?假装矜持地告诉他刚才的际遇,反被那小子丢下一副自以为是的臭脸离去。很多时候我单纯,我有一颗与脸极不协调的心,很多人都说,我看着鬼灵精一样。其实,她们都被我的脸给骗了。我只把聪明露在外面,心里糊涂成一片。很多事不愿想也懒得去想,就这么稀里糊涂的过去了,很少去计算得失,这样看似活的糊涂,其实省却了多少烦恼?
每天早上在镜子前的一番瓶瓶罐罐的瞎折腾,让我自信满满,化妆完毕,对着镜子施展一个“玛丽莲梦露式”的微笑,却嫌自己的牙不够白,两颗门牙也貌似有点跑偏,赶紧把嘴巴闭上,安慰自己,东方女性还是含蓄一点好,再次揽镜浅笑,这一次连自己都觉得顾盼生辉呢!傻兮兮地带着那研究了一早上的完美笑容出了门…….
做无意识的人,享受这难得的美好,建议工作的时候还是不要做无意识,会被上司骂的。该精明的时候就精明,该糊涂的时候就糊涂。这是最佳的生活状态。这个我暂时还做不到,只能糟糕的在该糊涂的时候糊涂,不该糊涂的时候,也糊涂。曾经郑板桥老先生大笔一挥写下:难得糊涂。在我这里,最难得是不糊涂,呵呵,我竟然比郑板桥还牛。
( Wed, 3 Mar 2010 15:07:53 +0800 )
Description: 引用
奈何桥下是什么河(转)
相传过了鬼门关便上一条路叫黄泉路,路上盛开着只见花,不见叶的彼岸花。花叶生生两不见,相念相惜永相失,路尽头有一条河叫忘川河,河上有一座桥叫奈何桥。走过奈何桥有一个土台叫望乡台。望乡台边有个亭子叫孟婆亭,有个叫孟婆的女人守候在那里,给每个经过的路人递上一碗孟婆汤。忘川河边有一块石头叫三生石。喝下孟婆汤让人忘了一切。三生石记载着前世今生来世。走过奈何桥,在望乡台上看最后一眼人间,喝杯忘川水煮今生。 传说人死先到鬼门关,出了鬼门关,途经黄泉路,来到忘川河边,便是奈何桥。分三层,上层红,下一层玄黄,最下层乃黑色。愈下层愈加凶险无比。里面尽是不得投胎的孤魂野鬼,......河上有座奈何桥,桥分三层,生时行善事的走上层,善恶兼半的人走中层,行恶的人就走下层。 奈何桥上有孟婆,要过奈何桥,就要喝孟婆汤,不喝孟婆汤,就过不得奈何桥,过不得奈何桥,就不得投生转世。凡是喝过孟婆汤的人就会忘却今生今世所有的牵绊,了无牵挂地进入轮回道开始了下一世的轮回。
孟婆汤又称忘情水或忘忧散,一喝便忘前世今生。一生爱恨情仇,一世浮沉得失,都随这碗孟婆汤遗忘得干干净净。今生牵挂之人,今生痛恨之人,来生都同陌路,相见不识。阳间的每个人在这里都有自己的一只碗,碗里的孟婆汤,其实就是活着的人一生所流的泪。 每个人活着的时候,都会落泪:因喜,因悲,因痛,因恨,因愁,因爱。孟婆将他们一滴一滴的泪收集起来,煎熬成汤,在他们离开人间,走上奈何桥头的时候,让他们喝下去,忘却活着时的爱恨情愁,干干净净走上黄泉路,重新进入六道,或为仙,或为人,或为畜。 不是每个人都会心甘情愿地喝下孟婆汤。因为这一生,总会有爱过的人不想忘却。孟婆会告诉他:你为她一生所流的泪都熬成了这碗汤,喝下它,就是喝下了你对她的爱。来的人眼中最后的一抹记忆便是他今生挚爱的人,喝下汤,眼里的人影慢慢淡去,眸子如初生婴儿般清彻。 为了来生再见今生最爱,你可以不喝孟婆汤,那便须跳入忘川河,等上千年才能投胎。千年之中,你或会看到桥上走过今生最爱的人,但是言语不能相通,你看得他,他看不得你。千年之中,你看得他走过一遍又一遍奈何桥,喝过一碗又一碗孟婆汤,又盼他不喝孟婆汤,又怕他受不得忘川河中千年煎熬之苦。
千年之后若心念不灭,还能记得前生事,便可重入人间,去寻前生最爱的人。
奈何桥边有块青石叫三生石,三生石记载着每个人的前世今生,石身上的字鲜红如血,上面刻着四个字"早登彼岸"…… 今生已知前生事 ..... 三生石上留姓氏...... 不知來生她是誰...... 飲湯便忘三生事......
( Thu, 25 Feb 2010 09:22:54 +0800 )
Description: 我不是一个很有时间坐在电视机前看电视剧的女人。可是昨天却切切实实地坐在电视机前看了将近两个小时的电影。是一部早已上映的影片《白银帝国》,从名字上看写的应该是金融界的故事,确切地说这是一部充分融合了爱情,亲情的金融界的故事。
电影的题材并不新鲜,我看过早先演的电视剧版本的,片名就叫《白银谷》主演是侯勇和宁静,是我很喜欢的两个演员。那是几年前的事了,剧情基本上已经忘得差不多了,要不是再看了电影版的,我想男女主角的名字可能都记不清了。
电影始终贯穿着荡气回肠的交响乐,仿如男女主角同样荡气回肠的爱情……
影片里描写康家祖先怎样运筹帷幄,把银号做大做强的剧情我已记不清楚。只记得康老爷与杜筠清之父诱骗了留洋回国的筠清嫁给了康老爷,生生拆散了一对爱侣。从此后三爷只能把心爱的女人称作“母亲”。那该是怎样的芒刺在背呀!怎么去见那张脸?曾经近在咫尺,如今只因为这样一个强加给她的称谓他和他的父亲就轻易地交换了角色。他痛苦,每天喝酒。他的状态永远是在清醒与糊涂之间,也许这样他的心才不会痛吧!她呢,也好不到哪去,甚至于比他更痛。整个人浑浑噩噩,眸子里再看不见纯真烂漫,二十几岁的人竟如死灰一般。为了拒绝与康老爷同房,把自己用布条捆绑成骇人的木乃伊,惹怒了那个一向怜香惜玉,对她百依百顺的老爷,粗暴地剪开她用以保护自己忠贞的布条,他疯狂的撕扯,最后强暴了她。恶狠狠地对被施暴后缩在床头一角的她吼道:以后我天天来。眼看自己的忠贞不保,她做出了一个令洋女人也不禁为之动容的决定:切除子宫。看到这里,我有种肝肠寸断的难过。
康老爷得知后,并没有意想中的大发雷霆,很平静地去床前看了虚弱的筠清,伸手握了那冰凉的小手,杜筠清还给他一个恬静的笑。这时,歌剧式的女声仿如天籁般回响,感叹爱情的伟大。紧接着康三爷随掌柜去关外巡视产业,临行前去向他的爱人母亲辞别。那一种难分难舍,却有伦理鸿沟不能逾越,三爷跪地给母亲叩头,杜筠清已然哭倒…
关外的路上,筠清坐马车追上了前行的爱人,怀里是她送给他的皮毛大氅,他拒绝了她的好意,泪水再次狂奔,两个难分难舍的恋人真的要就此分手了……看到这儿,其实心里希望他们两个私奔,成就一段唯美的爱情。又怕这样会坏掉他们剧中的纯洁美好。终于理智战胜了情感,三爷狠心抽身上马,加劲挥鞭,马蹄扬起一路烟尘,狂奔而去……
接着杜筠清佯死得以重获自由身。而在关外的三爷得知爱人命丧的消息,疯魔一般的返还。我一向不喜欢大眼睛的男人,觉得有些孩子气,可是那一刻,郭富城黑白分明的眼神完美的诠释了对恋人撕心裂肺的悲伤,深深的感染了我。
紧接着杜筠清现身,康三爷痛苦地以拳击树,两个人在树林的对白,都再次把无辜的我卷入悲伤的离愁。
全剧中我记住了爱人间的一句话:让我知道你在哪儿……忽然想起信乐团的一首歌《不死心还在》应该是这个意思吧!《白银帝国》说的是白花花的银子的故事,可是让我记住的最多的却是男女之间矢志不移的爱情……
( Wed, 24 Feb 2010 08:49:19 +0800 )
Description: 昨天晚上给老友打***,问她在干什么?她神秘兮兮地反叫我猜,我哪儿猜得到啊!细问之下原来是在绣十字绣。我笑她:不觉小儿科吗?她笑着答道:看到它了,感觉意境很美,就买了。名字也很朴实,叫做《丰衣足食》。图案是三只正埋头吃食的老母鸡。能想象得出来吗?凭着和她多年的默契,我感觉那副美好的画卷正在我眼前徐徐展开。三只敦实的老母鸡正在低着头专心的吃着地上主人撒的饲料,脖子上厚实的羽毛随着头的起伏不时弯出好看的弧度。阳光洒在老母鸡的身上,米***的羽毛折射成华丽的金色……
听我畅想完,她说:我感觉你看到了这幅画。我笑而不答。她接着说:其实丰衣足食是我一直在追求的一种境界。我接过她的话头:这种境界看似普通,其实很难达到,只因为每个人心中的那个欲壑难平……她幽幽的再没说话。我也若有所思。
放下***,我想起了很多。小时候,大概在我五六岁的时候。在我们那里,白面还是很稀罕的玩意儿。冬天到了,大队分给各家各户的苇子开始收割了。每天清晨,我和姐姐还在被窝里嬉笑打闹的时候,妈妈就在给爸爸准备干活带的干粮了。细白面烙的大饼里面夹着炒鸡蛋。我和姐姐闻着那诱人的香味都要流口水了,眼巴巴的看着爸爸踹进怀里,出门走了。整整一天我没有心思玩儿,一直在回味那大饼夹鸡蛋的香味儿。晚上,爸爸收工回来了。妈妈接过他手里的农具,给他拍身上的土时,爸爸从怀里掏出了小半角饼和夹着的几块炒鸡蛋。妈妈嗔怪他:叫你别剩回来,你还剩……爸爸憨厚地笑着:我吃不了的…….我和姐姐狼吞虎咽的吃完那些爸爸“没吃完”的干粮,意犹未尽的舔着嘴唇。“大饼夹鸡蛋可真好吃啊,要是以后天天吃该多好啊!”在姐姐发出这样感叹的时候,妈妈嗔骂:瞧你那点出息。以后爸爸每天带的干粮都吃不完,会剩回来一些给我们吃。妈妈也不再怪爸爸,一如既往的准备。渐渐的我们长大了,才了解当时爸爸只吃了半饱,就舍不得吃了。要剩回一些给我和姐姐解馋。难以想象我的父亲怎样在西北风凛冽的苇地里饿着肚子干活,也许唯一让他感觉欣慰,给他力量的是两个女儿吃着大饼鸡蛋时的一脸满足。
小时候每当有人问我长大了干什么的时候,我总是很严肃的说:长大了我要嫁给卖大米的,到那时候就有吃不完的大米饭了。说完了之后我也不觉脸红,还暗自得意自己的理想是多么的伟大。
现在每有人提及此事我都窘到脸红。
小时候的我爱美,粉红的绸子扎在我的两个小辫子上,走路的时候像两只上下飞舞的蝴蝶,亲戚们都喜欢我,夸我是个漂亮的小姑娘。那时候还没有卖成衣的,孩子大人的衣服都是扯布料做的,那时候记得我和姐姐的裤子总是一样的,因为两条裤子用一样的布省料。每年过年妈妈都会给我和姐姐做新裤子。直到我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集上有卖成衣的了,妈妈给我和姐姐一人买了一件,小心地放在柜子里,嘱咐我过年才能穿。“日子怎么过的那么慢啊?还不过年呢!”小小的心因为幸福憧憬着,盼着新年的快点到来。终于熬到大年三十了,小心翼翼的从柜子里取出我视若珍宝的新衣服,虔诚地放在我的枕头边。我要明天早上一睁开眼睛就看见它……一夜都在辗转反侧,就这样熬到了黎明。激动人心的时刻终于来到了。我有些激动地穿上我为之兴奋了许久的新衣服,像只快乐的小鸟一样,走家串户地拜年。就连平时不怎么走动的人家我都去,倒不是为拜年,其实就是想让人家看看我的新衣服,博得几句赞美而已。不要笑小时候的我虚荣,在那样的年代里,穿一件新衣服是多么让人兴奋的事啊!
现在我们想丰衣足食,可是我们的心已经回不去了八十年代,丰衣足食的标准也在急速提高,过去的我只想着能每顿饭都吃大米饭就满足了,现在的我们每顿饭大鱼大肉早已经吃腻了。过去的我过年穿上一件新衣服就欢天喜地的,现在的我们满身的崭新也觉得不过如此,看看身旁擦肩的国际名牌,顿生艳羡之心……
丰衣足食看似简单实则高端,不是每个人都能达到那个境界的,尤其是现在的社会里生活着的人们。过去的人们精神上丰衣足食,身体温饱不及;现在的人们身体丰衣足食,精神上依旧饥肠辘辘。记得小时候家里的墙上挂着的一本挂历,其中的一页写着一行字,我至今记忆犹新“知足者常乐,能忍者自安”很喜欢这两句话。回味至今,若想做到丰衣足食,必要知足!一个填不满的欲壑,是永远无法体会丰衣足食的。
( Sat, 30 Jan 2010 16:15:21 +0800 )
Description: 在阴历的2009年年底,我在我的电脑上写下这段话。总有些什么我们必须要告别,不管是不是情愿。
每天上班经过的那条路,风景并不很美,但是因为车程遥远,也成了我每天必看的风景。天津的变化日新月异。平改政策的落到实处,让那一排排的平房顷刻间化为乌有。记得那天我像往常一样把眼光投向车窗外,眼前的一切却是断瓦残墙,推土机推倒了一大片低矮平房和年久失修的厂房,我的耳朵仿佛听见水泥墙厚重地躺在地上喘息。断墙上裸露着钢筋,还有那腾腾升起的烟尘…我不喜欢重建前的毁灭。以后的日子总能看见在那片空地上推土机的忙碌,再后来,就立起了立交桥的粗笨桥墩,看着一个一个的桥墩慢慢的连成线是件快乐的事。以前在开发区的入口,立着一块巨大的牌子,牌子上写着:天津津南开发区欢迎您。那已经成了一个标志性的建筑,人们在下车的时候都会习惯地对司机说:您了,大牌子下车。现在人们还是这样说,可是大牌子早已不见了,建设天津大道的时候拆掉了。总是这样,我们被发展推着向前,把一些旧的东西和记忆远远地抛在后面。即便我们这样做并不是出于情愿。
整理衣橱的时候清理出一堆儿子的衣服,看着强壮的儿子的身材,这些衣服已经不能再穿了。洗净叠好收拾起来。很多东西就像是儿子穿小了的衣服,可惜,可是已经不可能了。比如感情。还记得我的初恋,那个头发长长的美院学生,画画和音乐是他的最爱。高大的身上总是背着画夹或是一把吉他。搞艺术的男生身边总是不乏美女,更何况是他那样优秀的男生,那段感情被我们草草地结束了……分手后的他结婚并生了个女儿,我也嫁了人,生了孩子。两个人也从此没有过联系。最近听说他离婚了,又结了婚。再见到他时,已经和我记忆中的他相去甚远了,总以为没有什么可以改变他身上的狂傲不羁。可是区区的两次婚姻却把他的所有锐角都削平了,磨没了。我惊讶于他的变化,再也找不到从前的他的影子。也许,该是告别的时候了。和眼前的他轻声告别,把以前的他的样子在心里悄悄地磨灭…… ( Mon, 25 Jan 2010 16:42:23 +0800 )
Description: 如果把女人一生分为三个阶段。我想应该是:出生---结婚----生子。
先说我的出生吧!用爸爸的话说,我生的太不是时候。那时候细粮少,妈妈怀着我的时候,还要下地干活,吃着不出萁的棒子面窝头。那时候妈妈和奶奶吃住在一起,奶奶的面缸米缸里,从没少过细粮。可是男尊女卑的思想根深蒂固长在她的脑子里,细粮是给家里的男人们吃的。女人只能吃粗糙的棒子面。妈妈怀着我,勉强吃那些难以下咽的食物,实在受不了了,就跑回娘家解解馋。即使是这样,还经常要被奶奶责怪。终于熬到我出生了。我出生在金***的十月,暖暖的空气中飘着果实的香味。那一天,奶奶有些紧张的坐在堂屋的长凳上,活也干不下去。直到稳娘出来报信:大娘,您媳妇给您添了个孙女。奶奶什么也没说,沉着脸到院子里去干活了。因为妈妈的第一胎生的是个女儿,听见又生了个二丫头,奶奶有些失望。直到出生了40天了,奶奶也从没有俯下身,看看睡在炕上的我长的什么样子。
知道奶奶并不喜欢我,从小我就特别懂事和听话。奶奶只教会了我帮大人干活,从不给我买零食吃,婶婶家的弟弟却只知道吃东西从不会干活。这就是我有些“凄惨”的童年。如果不是从姥姥和妈妈那里收获了加倍的爱,我想我不会有如此健全的人格。别的同学拿着奶奶给买的好吃的炫耀的时候,我别过头去不看。我强迫自己忘了我有奶奶,就像个不幸福的半圆,努力使它圆满,但却圆不了。我默默的享受着只有姥姥的幸福,用以冲淡没有奶奶疼爱的不幸。时光孩子般任性地走走停停。走的日子是我快乐的有姥姥陪伴的少女时光,停住的日子是没有了姥姥的日子,一天仿佛一年那么长……
转眼间我已要嫁作人妇。我们老家的习俗,女儿结婚的时候,父母不去观礼。那一天,打扮妥当,等着婆家的花车来接。有看热闹的隔壁嫂子逗我:快给家里掉几个金疙瘩吧。脸上还嘻嘻笑着,心里却柔肠百转。想想父母辛苦养育了我的这二十几年,如今我就要出嫁了,不再和父母同一张桌子上吃饭,同一个屋檐下生活……忽然,泪水再也抑制不住,狂奔出来。我就站在那儿,哭得像个孩子。一屋子为我送行的亲人们也都跟着泪眼迷离。那种心情,没出过嫁的人不会知道。霎时,鞭炮齐鸣,花车来了,我在大家的簇拥下上了车,众人挥手向我道别。我看见姐姐的眼睛红红的,还不住地抽噎……看到这里,我拼命抑制住的眼泪再次决堤了。我透过车窗含着眼泪望着她,她也哭着看着我……现在想想也觉得那时的场景很伤感。我找了半天,到了最后,也没在人群中找到我的爸爸妈妈,我知道他们是躲起来了,不想让我难过。终于明白了为什么结婚时男方要给女方的家里送一根带着肉的肋骨名曰----离娘肉。女儿就像是贴近母亲心头的那一根肋骨,如何能生生的剥离?婚礼上的那一刻,我是甜蜜的,母亲是苦涩的。
婚后的日子平静而又幸福,怀孕的我分外恬淡。晒太阳增加了我的母性,喜欢晒着太阳和肚子里的他说话。给他讲故事,给他听流畅的钢琴曲……做B超时相熟的大夫告诉我是个女孩,因此取了很多个女孩的名字。最后,还多此一举地取了一个男孩的名字“备用”。就连小衣服和小被子也是甜腻腻的粉红色。日子一晃我已经快要临盆了。产房里我疼的汗如雨下,整个疼痛的过程漫长而令人绝望。想起妈妈生养我的不容易,想起我曾经怎样地惹她伤心,此刻想做的只是紧紧地抱着她,告诉她我的感激,也请她给我力量。护士看见我的汗水湿了发梢,帮我脱了我的病号服,赤身裸体的我躺在医院的产床上终于生下了我的儿子---硕洋。我希望他像只自由快活的小鱼一样徜徉在浩瀚的海洋里。这个调皮的小家伙,从一出生就给了我们惊喜。把他爷爷和奶奶乐得合不拢嘴,他那刚晋级的老爸也挨家打***报喜。醒来后,看着包裹在襁褓里的苹果一样的小脸,看着他粉色的,肥肥的小身体,听着他像小兽一样的哭声。现在想想,那个时刻,才是我人生最大的幸福。
这就是我人生的三部曲,平缓但却实在。虽然没有高潮迭起,有的却是细水长流的日子。
( Thu, 14 Jan 2010 08:30:04 +0800 )
Description: 不同于现在言情剧里的爱情。在那个时代,这样的爱情是被鄙夷的。
她是他的妻。他,老实巴交,本本分分,祖祖辈辈靠种地为生。
她,漂亮,张扬。美到令人侧目。
70年代她穿着最流行的长到膝盖的马靴。烫着当时流行的波浪头,高挑的身材使她走到哪里都显得鹤立鸡群,格外引人注目。虽然她已经是三个孩子的妈妈。但狂放的性格,如男人一样的洒脱,使她看起来有如少女般可爱。
直到村子里来了一个城里的下放青年。
她从没见过这样的男人,有文化,有修养。对待女人极温柔。尤其是那一口好听的天津话,让她对他出生到现在的那个地方充满了好奇。
青年同志也没想到这个贫穷,荒凉的地方盛开着这样一支娇艳的玫瑰。
他们住的又极近。所有在若干年后发生在言情小说上的情节,提前上演了。
他们热烈地爱着。旁若无人地爱着。可是,她毕竟是有夫之妇啊!眼看就要瞒不住了,他们商量好了,私奔。
不知道这事是怎么传到她丈夫的耳朵里的。他看着她,泪就掉下来了:你不要和他走,我们一家好好过日子,好不好?她望着眼前的这个老实的男人,只说了三个字:我爱他。男人苦苦哀求,换不回她的心。最后男人咬着牙撂下一句话:就是杀了你,也不能让你和他走。她闭上了那双美丽的大眼睛:杀了我吧!我一定要和他走。
第二天中午,男人在田里干活。有人报信说,你女人和那个下放青年跑了。急急的扔下手里的锄头,一路跑回了家。家里的女人在收拾衣物,包袱已经打点好了。男人见女人这么坚决,知道了已经没有挽回的余地。血气上涌,回身从院子里找出劈柴用的斧子,不等女人反应过来,几下就把女人的头剁了下来。随手把沾满了血的斧子扔在院里的鸡窝上。回屋躺下,割了静脉。
邻居闻讯赶到时,看到了满墙壁的,两个人的,鲜红的血。
经过医生的奋力抢救,男人活过来了。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讲到这里,不免唏嘘。无关那个青年什么事,这一男一女,可真的是:爱到死了。
女人不是别人,是我的二姑姑。当年他被二姑夫用斧子砍死,身首异处。二姑夫也被关进了监狱,判了刑。因为不是什么光彩的事,家里的亲人们从来不在我们面前提起这件事。小的时候经常纳闷儿,为什么大姑姑下面就是三姑姑?问起大人时,他们也常常用:生病死了。这句话来搪塞我。
直到我长大了。有一次,问起妈妈,她才把这件陈年旧事说与我听。我听着仿佛跨越了三十年前,看见了二姑姑。看见她穿着长马靴,走在胡同里的窈窕身影……爸爸说她在姐妹五个当中长得最漂亮,长腿细腰。个性却也最难驾驭,刚烈任性。所以爷爷为她择婿的时候,就想着给他拣个脾气好的,才不至于让她的宝贝女儿受欺负。却没想到,那鲁实的汉子最后竟亲手结束了她的生命。当年接到了二姑姑的死讯,一家人慌忙驾车前去。二姑姑已经停灵,分开的尸首被村里的卫生员仔细地用纱布包好,血迹也早已擦干净了。看上去就像睡着了一样。美丽的大眼睛此时紧紧闭着,长睫毛低垂。宛如熟睡中的睡美人。二姑夫嘱咐人这样做的,他知道二姑姑天生爱美,如果让她蓬头垢面地走,她会恨他的。可惜了,那天生爱美的人儿,为了爱,赴了黄泉……也惹得那深爱她的男人,狠心伤了她的性命,在监狱里终老一生。
其实这事如果发生在现在,顶多离婚。可是在三十年前,却有人选择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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