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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A劳资条款问答(1999-2005版及2005-2011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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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A劳资条款问答(1999-2005版及2005-2011更新)
关于NBA转会签约的小知识,让大家了解了解!
问题1:什么是工资帽?为什么要有工资帽?
工资帽就是球队能够用于球员工资开销的最大规定限额,它能够帮助保持联盟的平衡与竞争性。没有工资帽的话,富豪球队就可以大把大把花钱在自由球员的合同上,组建超级球队。 基本思路是,一个队只能在它的薪金总额不超过工资帽的情况下签约自由球员,这样所有的队才能在一个桌面上玩牌。
在01-02赛季,NBA球队工资额和胜场数之间的关系系数是0.13,基本上两者间没有什么必然联系,而没有工资帽限制的棒球大联盟的这个系数在2002赛季高达0.43。
问题2:什么是软工资帽?它和硬工资帽之间的区别是什么?NBA用的是哪种工资帽?
NBA用的是软工资帽。硬工资帽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球队薪金超越上限。而NBA的软工资帽允许球队在某些条件下超过工资帽。实际上,历史上很少有球队整个赛季都在工资帽下过活。
问题3:为什么采用软工资帽?
基本思路是为了使球员有更大机会留在原队。设想一个球员,为一个球队卖命一辈子,球迷喜欢他,他想留下,球队也不愿他离开,但是他不得走,因为球队没法给他足够高的合同。软工资帽下的特例就在这种情况下起作用。
问题4:什么是劳资条款(CBA)?
劳资条款是联盟和球员工会制定的一个合约,订立了一些双方都必须遵循规则(劳资条款通常简称为CBA,跟大陆篮球联盟的简称一样,不要混淆)。下文中的CBA都是代指劳资条款。
CBA定义了工资帽以及其设定程序,顶薪底薪,转会规则,选秀程序以及其他很多运作规范,这些规则是NBA这样的联盟维持运作的保证。
另外,CBA也被用来避免NBA违反“反垄断法”。如果没有CBA,NBA的许多实际操作(像工资帽,选秀等等)都有可能违反谢尔曼法案(反垄断法)。
问题5:现行劳资条款的有效期多长?什么时候过期?
现行的劳资条款从1999年开始生效,这是在耽搁了半个98-99赛季的“联盟停摆”事件之后。它将一共沿用7年,直到04-05赛季末。当时规定,最后一个赛季(04-05)是否继续使用要由联盟会议决定,03年的12月,联盟决定在04-05继续使用当前CBA。在05-06赛季前的某个时候,联盟和球员工会将会协商出一个新的劳资条款。如果运气够好,将不会再有“停摆”发生。
球员工会在以下几种情况发生的时候有权提前终止CBA:
• 发生某种欺骗勾结行为;
• NBA球员的平均工资低于NFL(美国职业橄榄球大联盟),NHL(美国职业冰球大联盟)或者MLB(美国职业棒球大联盟);
• 某些CBA条款被法庭裁决无效(如果这个情况发生,球队老板同样有权终止CBA)。
问题6:为什么达成现行的劳资条款经历了那么多困难?
劳资双方主要的分歧在于球员能够分配到联盟总收入的多少。以前的劳资条款设定了工资结构,但是没有定义这个百分比,在原来的劳资条款里包含了一个“中止”条款——如果球员工资超过了联盟总收入的53%,联盟就有权中止旧的劳资条款。当球员收入超过这一界限时联盟果然这样做了(当时达到58%)。联盟尝试加入更严格的工资限制,而球员一方强烈反对。就在赛季完全报销期限的几天前,两边达成了折衷方案,制定了新的劳资条款。这也是缩水赛季的由来。
问题7:球员分到了多少联盟收入?工资帽是怎么设定的?
球员收入分配比例受到两个数字控制:工资帽和契约税门槛(译注:原文为escrow tax threshold)。下面是这几年的几组数字(BRI=篮球相关事业收入): 赛季 原定工资帽 实际工资帽 契约税 98-99 3000万 3000万 无 99-00 3400万 3400万 无 00-01 48.04%BRI(参见附注) 3550万(参见附注) 无 01-02 48.04%BRI* 4250万 55%BRI 02-03 48.04%BRI* 4027.1万 55%BRI 03-04 48.04%BRI* 4384万 55%BRI 04-05 48.04%BRI* 57%BRI * 从BRI百分比中,减去分红(在99-00赛季,大约是7100万),再除以球队数目,就得到工资帽。注意,这里使用预测的BRI和红利来计算工资帽。注:如果99-00赛季的工资和红利总额超过了BRI的55%,那么,00-01赛季就要引用一个特别规定来降低工资帽,超过的部分将在工资帽中减去。当时的工资和红利总额的确超过了BRI的55% -- 实际上,根据联盟财务报告,这个数字达到了61.14%。因此,这个差额(大约有1.385亿,每队480万)从48.04%BRI的中被减去了。这样计算出来的工资帽低于联盟承诺的最低值:3550万,于是00-01赛季的工资帽最终被设定为3550万。
契约税系统,其实为了使球队工资总额不超过联盟总收入某个指定百分比。请参见问题14。
另一方面,有一个概念叫球队底薪,被设定为球队工资帽的75%。任何一个队伍,如果舍不得花钱,球队薪金总额没有达到这个值,就会在该赛季末被处以罚款,罚款的钱将返还给球员。实际上,大多数球队的工资都比工资帽要高。
问题8:有两种工资限制,一个是对球员,一个是对球队的?
对,有球员,球队两种工资限制。球员的顶薪为了避免花费和收入脱节。球队的工资帽则是为了保证竞争平衡。
问题9:球员工资有什么限制?
球员工资有底薪和顶薪的限制,两者都是建立在球员的NBA球龄的基础上。球龄越长,底薪越高。下边是底薪表: NBA球龄 98-99 99-00 00-01 01-02 02-03 03-04 04-05 0 $287,500 $301,875 $316,969 $332,817 $349,458 $366,931 $385,277 1 $350,000 $385,000 $423,500 $465,850 $512,435 $563,679 $620,046 2 $425,000 $460,000 $498,500 $540,850 $587,435 $638,679 $695,046 3 $450,000 $485,000 $523,500 $565,850 $612,435 $663,679 $720,046 4 $475,000 $510,000 $548,500 $590,850 $637,435 $688,679 $745,046 5 $537,500 $572,500 $611,000 $653,350 $699,935 $751,179 $807,546 6 $600,000 $635,000 $673,500 $715,850 $762,435 $813,679 $870,046 7 $662,500 $697,500 $736,000 $778,350 $824,935 $876,179 $932,546 8 $725,000 $760,000 $798,500 $840,850 $887,435 $938,679 $995,046 9 $850,000 $885,000 $923,500 $965,850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10+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1,030,000 $1,070,000 $1,100,000 这是顶薪表: NBA球龄 顶薪定义 98-99 99-00 00-01 01-02 02-03 03-04 0 900万和球队工资帽的25%中较高的一个 $9,000,000 $9,000,000 $9,658,000 $10,625,000 $10,067,750 $10,960,000 1 900万和球队工资帽的25%中较高的一个 $9,000,000 $9,000,000 $9,658,000 $10,625,000 $10,067,750 $10,960,000 2 900万和球队工资帽的25%中较高的一个 $9,000,000 $9,000,000 $9,658,000 $10,625,000 $10,067,750 $10,960,000 3 900万和球队工资帽的25%中较高的一个 $9,000,000 $9,000,000 $9,658,000 $10,625,000 $10,067,750 $10,960,000 4 900万和球队工资帽的25%中较高的一个 $9,000,000 $9,000,000 $9,658,000 $10,625,000 $10,067,750 $10,960,000 5 900万和球队工资帽的25%中较高的一个 $9,000,000 $9,000,000 $9,658,000 $10,625,000 $10,067,750 $10,960,000 6 900万和球队工资帽的25%中较高的一个 $9,000,000 $9,000,000 $9,658,000 $10,625,000 $10,067,750 $10,960,000 7 900万和球队工资帽的30%中较高的一个 $11,000,000 $11,000,000 $11,589,000 $12,750,000 $12,081,300 $13,152,000 8 900万和球队工资帽的30%中较高的一个 $11,000,000 $11,000,000 $11,589,000 $12,750,000 $12,081,300 $13,152,000 9 900万和球队工资帽的30%中较高的一个 $11,000,000 $11,000,000 $11,589,000 $12,750,000 $12,081,300 $13,152,000 10+ 900万和球队工资帽的35%中较高的一个 $14,000,000 $14,000,000 $14,000,000 $14,875,000 $14,094,850 $15,344,000 注意:在00-01赛季工资帽下调了,这是因为99-00赛季的球员工资超过了BRI的55%(参见问题7)。而顶薪却没有受到这个调整的影响,仍是在调整前的工资帽的25%,30%和35%的基础上(见上表)设定的。
另外,球队可以推迟支付球员薪资的最多30%,被推迟的薪资将被算在收入的赛季的球队工资总额当中,而不是支付的赛季(比如说:00-01赛季,这笔钱该被支付给某球员,但是被推迟到01-02赛季支付,那么,这笔钱应该算在00-01赛季的球队工资中,而不是01-02赛季。)
关于底薪合同有一个有趣的现象 -- 对于一些特定的球员,联盟办公室会负责支付他的一部分工资。这种情况发生在当一个球员在联盟效力了5年或5年以上,而且同球队签定了一份一年,或者10天,或者剩余赛季的底薪合同时。这种情况下,球队支付给这个球员的工资是按四年球龄的球员的工资水平来计算的,联盟支付剩下的部分。举例来说:99-00赛季,一个4年球龄的球员的最低工资是51万。这时候如果有一名十年球龄的球员,签了一份100万的底薪合同,那么球队将支付其中的51万,联盟负责剩下的49万,而且仅仅只有51万被算进球队工资总额中。这样做的原因是使得球队不会因为老球员身价较贵而不和他们签约。
第一轮的新秀,按照他们被选中的顺位,遵循更为严格的工资规定(参见问题38)。
问题10:关于球员顶薪有些什么特例?
有。在多年期合同中,只有第一个赛季的工资受顶薪的限制(但是之后每年工资涨幅是另有限制的)。而且,前一个赛季的工资高于顶薪的自由球员,他们新合同的工资可以最高达到前一个赛季工资的105%。按照这个规则,如果Michael Jordan在98-99赛季之前没有退役,他可以在98-99赛季签一个3150万(97-98赛季工资3000万的105%)的新合同。一个自由球员不留在原球队,也可以获得这个105%的特例。和他签约的球队最终也得遵守工资帽限制,跟签其他的自由球员没什么分别。
问题11:什么是球队工资帽?是什么时候由谁设定的?是不是每个赛季都在变化?
令人吃惊的是,NBA早在成立的第一个赛季(46-47)就有了工资帽。那时候的工资帽是5万5000美元,而大多数球员的年薪是4000-5000美元(大球星Joe Fulks收入8000块,而Tom King赚得最多,16500块,因为他是底特律猎鹰队的球员兼公关主管和业务经理)。
现代的NBA工资帽从84-85赛季开始实行,当时是360万元。每年稳定递增大约1到2百万,94-95赛季达到1596万。同NBC签了巨额的电视转播合同之后,工资帽在95-96赛季陡增到2300万,97-98赛季是2690万,这是上一届劳资条款的最后一年(十三年内工资帽上升了747%)。ABC/ESPN的电视转播合同在02-03赛季生效,在六年内带来46亿的收入,但是在02-03赛季比NBC在01-02赛季要支付得少一些。所以,工资帽在02-03赛季第一次走低。
如果问题7中详述的,现行CBA根据如下表格定义工资帽(BRI=篮球相关收入): 98-99 3000万 99-00 3400万 00-01 48.04%BRI(但不低于3550万) 01-02 计划BRI的48.04% 02-03 计划BRI的48.04% 03-04 计划BRI的48.04% 04-05 计划BRI的48.04% 从计划BRI的48.04%中减去红利再除以29(NBA球队数目),最后得到工资帽的数额。
工资帽在每个赛季的七月冻结期后的第一天被计算出来。参见问题89。
问题12:篮球相关收入(BRI)中包含了些什么?
篮球相关收入(BRI)包含:
常规赛门票收入
广播权销售收入
表演赛收益
季后赛门票收入
在球场半径75英里内的授权商店中销售的特许商品等
球队赞助商的资助
球队宣传收益
球馆俱乐部收益
夏季训练营收益
非NBA篮球巡回赛收益
球队吉祥物和拉拉队表演收益
饮料销售权的收益
40%的场馆签约收益
40%的豪华包厢收益
所有权收益,包括国际电视转播费,赞助,从NBA娱乐公司得到的收入,全明星赛,麦当劳公开赛和其他NBA特别活动的收入。
NBA和球员联盟在试图制定一个用于取代BRI的新收入定义,叫做“核心篮球收益”
问题13:究竟有哪些花费计算在球队总工资当中?
计算球队工资的时候(比如在计算球队是不是已经超过工资帽的时候),将包含下列内容:
所有现役球员和伤病名单上的球员的工资,以及潜在的奖金;
付给或者可能会付给被放弃的球员的工资,减去所有补偿金额(参见问题52,问题58,问题90);退休球员正在领取的工资(参见问题51);
还未宣布放弃的自由球员的一部分工资(参见问题28);
邀请合同上的工资(参见问题34);
给未签约的首轮新秀的既定工资(参见问题41)。球队一旦选中球员,这笔金额就开始生效。请注意这和选秀权的交易价值完全不同(参见问题70);
当球员总数少于11人时,球队得到的“缺勤罚款”(参见问题33);
当球队在工资帽以下时,其有权使用的(参见问题18)中产阶级特例,一百万特例,残废球员特例(参见问题17),或者转会球员特例(参见问题68)将统统记入球队工资(球队可以宣布放弃这些特例,这样就不再计入队伍工资)。
如果赛季中有转会发生,则该球队得到的所有球员工资将计入球队工资总额,转出的球员从账面上抹销。
这些问题中有一些关于球队工资计算的补充信息:问题29.30.31.46.47.54.55.56.59.60.73.83.85.87。
问题14:契约税系统是怎么工作的?它的目的是什么?
导致1998年停摆的最大因素是球员薪金在联盟总收入中的比例之争。球队老板们不愿意工资超过BRI的53%,但是在97-98赛季时,这个值超过了58%,就激发了“中止”条款,使得老板们有权终止上一个CBA。在新的协议中,老板们加入了契约税系统,以确保工资和红利不超过一个指定的BRI百分比。正像在问题7中描述的一样,工资和红利占BRI的上限百分比如下表: 赛季 指定的百分比 01-02* BRI的55% 02-03 BRI的55% 03-04 BRI的55% 04-05 BRI的57% *01-02赛季之前没有契约税。
为了使得工资和红利不高于这个指定百分比,从01-02赛季开始,球员工资将被扣留一部分,存入到一个契约税帐户中。每个赛季结束的时候,用联盟总工资和BRI的指定百分比相比较,看是否有超出。如果没有超出,那么所有契约税中的钱都会被退还给球员。如果超出了,那么超出部分将返还给老板(这使得工资总额重新等于指定百分比),然后球员拿回剩下的部分。扣留的部分是预计可能超过的数额,不得超过工资和红利总额的10%。
这里我们对过去几年的联盟收支情况作一个假设分析,从01-02赛季开始: 赛季 01-02 02-03 BRI 26.67亿 26.62亿 指定的百分比(BRI的55%) 14.67亿 14.64亿 工资和红利 15.98亿 17.44亿 存放在契约税中的数额(预计的超出额,不超过工资和红利的10%) 1.53亿 1.744亿 超出额(工资和红利超过指定百分比的数额) 1.31亿 2.8亿 返还给老板的数额(超出额) 1.31亿 1.744亿 返还给球员的数额(契约税中剩下的部分) 0.22亿 0 在01-02赛季,因为1.31亿返还给了老板,最后的效果就是将工资和红利总额降低到了14.67亿,也就是BRI的55%。换句话说就是,契约税足够填补这个超出额。但是在02-03赛季就不一样了。由于最高只能拿出10%的球员工资放到契约税中,当这笔钱不够填补BRI超出额的时候(像02-03赛季),某些球队就得付一笔税,问题15将详述这种税,这就是传说中的“奢侈税”。
注意,在这里描述的契约税过程只是一个定义,实际操作的时候要更加复杂。举例来说,工资通过契约税系统扣除后,实际上降低了球队的账面盈利。这样,契约税本身的数额也将随之降低。02-03赛季,球员实际上付了1.656亿契约税,而不是1.744亿。
退还给球队的契约税并不是平均分配的,问题16将详述如何分配这笔钱。
问题15:什么是“奢侈税”?为什么要有奢侈税?它是怎么确定的?谁来付税?
像在问题14中详述的一样,契约税系统的作用是帮助确保工资总额不超过BRI的指定百分比。如果支付给球员的工资超过了这个百分比,那么他们的部分工资(不超过10%)将会返还给球队老板。尽管如此,如今的球员们工资还是高得很,契约税不足以把联盟工资总额压制在那个百分比之下,这时候,有些球队就中招了 -- 交税吧!传说中的“奢侈税(luxury tax)”闪亮登场。其实CBA中只是简单的称为“税(tax)”或者“球队付款(team payment)”。
当联盟工资和红利总额超过了大约BRI的61.1%(理论上讲是循环小数61.111...%=55%/(1-10%),04-05赛季是63.333...%=57%/(1-10%))时,奢侈税就被触发。如果联盟工资和红利总额少于这个数,那么没有球队需要支付奢侈税,不管他们工资有多高。如果奢侈税被触发,那么所有工资额高于奢侈税触发线(在CBA中叫做“球队契约上限(team escrow limit)”)的球队都将支付奢侈税,支付的金额为球队工资超过奢侈税触发线的部分(见下表)。
在01-02赛季,工资和红利大约是BRI的59.8%(契约税足够用于使实际工资降低到BRI的55%),所以奢侈税没有被触发。在02-03赛季,工资和红利是65.5%,所以联盟开始征收奢侈税: 赛季 02-03 BRI 26.62亿 工资+红利 17.44亿(BRI的65.5%) BRI是26.62亿,它的指定百分比(55%)的就是14.64亿,所以超过的部分(工资和红利总额减去指定百分比数额)是2.8亿,而契约税最大只能是工资和红利总额的10%,也就是1.744亿。这就是当契约税不够用于降低工资水平到指定百分比时,奢侈税将被触发的场景。于是所有的契约税 -- 1.744亿全部返还给了球队,而且,工资总额高于奢侈税触发线的球队付了税。基本思路是这样的:高消费的球队应该承担使得工资水平提高的最大责任,他们应当在这方面作出补偿。
奢侈税触发线(球队契约上限)等于BRI的61.1%减去红利,除以球队数目。02-03赛季的红利是9340万,于是02-03赛季的奢侈税触发线就是5288万。球队工资(基于球队在常规赛最后一天的工资,参见问题13)超过了奢侈税触发线的球队支付跟超过部分等额的税。这样,一支工资在6000万的球队将要支付712万的税。工资低于奢侈税触发线的球队将不需要付税。
重申:不管一支球队的工资有多高,只要联盟奢侈税没有被触发,它都不需要付奢侈税。举例来说,01-02赛季,纽约尼克斯的工资总额达到了大约8550万,但是,该赛季的奢侈税没有被触发,他们一分钱税都没有付。
有些老板希望把在新的CBA出台之前(97-98赛季或者更早)签的合约刨除在球队税的计算之外。最后老板们决定,所有合约都将被计入,不管是什么时候签的。
联盟规定:永久伤病名单上的球员的工资,在奢侈税计算时可以获得豁免,在球员受伤病之后有一个一年的等待期。豁免的金额用伤病球员特例来计算(球员工资的一半,或者平均工资,两者中较小的那个 -- 参见问题22中“平均工资”的定义),从球队需要支付的奢侈税中减去。这个规定遵守了一罪不两罚(double jeopardy)的原则,否则球队就得既为伤病球员的工资付税,又要为他的替代者的工资付税。有趣的是,如果这个伤病球员在他被列入永久性伤病名单之前被交易,那么,交易双方都不能获得这个豁免。这个豁免只在02-03赛季有效,不过,很可能在03-04赛季也继续生效。
奢侈税最后落入谁的腰包?且听问题16***
问题16:最终谁得到了契约税和奢侈税?
像在问题14所说的,如果工资和红利超出了那个赛季BRI的指定百分比,那么球员的部分工资就返还给球队。同样,像在问题15中描述的那样,如果工资和红利足够高,那么某些球队就要付给联盟额外的一笔钱,这就是“奢侈税”。
CBA中没有规定这些钱怎么分配给各个球队,只是简单的说这是属于NBA的财产,联盟将独立的考量其用途和分配。NBA董事会在02-03赛季期间开会决定了这笔钱的分配规则。注意,这些细节是从一些可靠的消息来源得到,但并不完全准确。另外,NBA董事会可能在任何时候修改这些规则。
NBA制定了“悬崖保护(cliff provision)”规则,用于保护那些稍稍超过奢侈税触发线的球队(本意是防止那些球队“不小心掉下悬崖”)。这个措施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在球队作出人事决定的几个月之后,联盟才真正计算出奢侈税触发线。“悬崖保护线”被指定为BRI的65%。在奢侈税触发线(大约是BRI的61.1%)之上,但是低于悬崖保护线(65%)的球队受到的惩罚要低于在悬崖保护线之上的球队。
请注意,每支球队都能获得一部分契约税和税金,在许多情况下,他们得到的钱能够弥补他们的奢侈税支出。而且,所有球队都会从降低红利支出中受益。下面是契约税和契约税的分配规则:
奢侈税金:
• 在奢侈税触发线之下的球队得到全额税金分配(总税金的1/29)。
• 在悬崖保护线之上的球队一分钱都得不到。
• 在奢侈税触发线和悬崖保护线之间的球队得到一定比例的税金(从0到全额分配额之间的一个数字)。这个比例由他们处于两条线之间的什么位置决定。举例来说,02-03赛季的一个球队正好处于两条线的中间位置,他们就能得到50%的分配额。
• 并不是所有的税金都用这个公式进行分配,参见下面的“余额”部分。
契约税:
• 球队至少能得到最小数目的契约税分配额。在02-03赛季,最小分配额是全额分配(总税金的1/29)的70%,03-04赛季是40%,04-05赛季是0%(所以在04-05赛季,超过了悬崖保护线的球队从契约税中拿不到一分钱)。球队的契约税分配比例等于这个最小分配额(70%或者40%或者0%),或者等于他们的奢侈税分配额,两者取大。举例来说,在02-03赛季,一支得到了80%的奢侈税分配额的球队同时得到80%的契约税分配额;另一支得到了50%的奢侈税分配额的球队将得到(最低的)70%的契约税分配额。
• 并不是所有的契约税都用这个公式进行分配,参见下面的“余额”部分。
• 上述规则不能支配所有的奢侈税和契约税(比如:02-03赛季就有1.06亿税金剩了下来)。02-03赛季中,这些钱的一部分大约是300万给了多伦多猛龙队来弥补账面;约2420万给了有永久伤病球员的球队(参见问题15);剩下的大约有7970万,平均分配给了所有球队。
所以,球队一旦跨过了奢侈税触发线,就开始损失奢侈税和契约税的分配额。从奢侈税触发线到悬崖保护线之间,他们损失的契约税分配额不会超过30%(03-04赛季是60%),但是薪水总额越高,损失的税金分配额就越多。
下边这个例子是关于02-03赛季的一些情况: 赛季 02-03 BRI $2.662 billio 指定百分比 14.64亿(BRI的55%) 工资和红利总额 17.44亿 契约税 1.744亿 超出额 2.8亿(工资和红利总额减去指定百分比) 返还给球员的契约税 0 返还给老板的契约税 1.744亿 奢侈税触发线(球队契约上限) 5290万(BRI的61.1%) 悬崖保护线 5650万(BRI的65%) 契约税分配额 571万 税金分配额 598万(总奢侈税1.733亿的1/29) 余额 1.069亿 余额分配额 275万 下边这个例子中有四个球队,A低于奢侈税触发线,B在奢侈税触发线和悬崖保护线正中间,C稍稍超过悬崖保护线,D大大超过悬崖保护线: 球队 球队A 球队B 球队C 球队D 球队工资 5000万 5470万 6000万 8000万 超过奢侈税触发线了吗? 否 是 是 是 超过悬崖保护线了吗? 否 否 是 是 交税 0 182万 712万 2712万 契约税分配比例 100% 70% 70% 70% 得到的契约税分配额 571万 400万 400万 400万 税金分配比例 100% 50% 0% 0% 得到的税金分配额 598万 299万 0 0 得到的余额分配额 275万 275万 275万 275万 总所得(契约税,税金和余额) 1444万 974万 675万 675万 净得值(总所得减去交税) 1444万 792万 支付37万 支付2037万 在这里例子中,球队A没有付税,得到了最大的税金和契约税分配;球队B在悬崖保护线之下,所以他们虽然要交奢侈税,但是还不至于那么严重;对于球队C,尽管他们超过了奢侈税触发线700万元,他们最后还是基本上收支平衡;只有大大超过奢侈税触发线的球队D,结结实实交了一笔钱。
看看总的工资花费(球队工资总额加上或者减去契约税和税金净得值),球队A是3556万,球队B是4678万(比球队A多花的470万工资实际上多耗费了他们1122万),球队C是6037万,球队D是1亿37万!
我们多举两个球队的例子来讲讲这套分配规则中的最后一点: 球队 球队E 球队F 球队工资 5480万 6010万 超过奢侈税触发线了吗? 是 是 超过悬崖保护线了吗? 否 是 交奢侈税 192万 722万 契约税分配比例 70% 70% 得到的契约税分配额 400万 400万 奢侈税分配比例 46.2% 0% 得到的奢侈税分配额 276万 0 余额分配 275万 275万 总所得(契约税,奢侈税和余额 951万 675万 净得值(总所得减去交税) 759万 支付47万 球队E和F分别比B和C多花了10万元在工资上。球队E的工资花费总额为4721万(球队工资5480万减去759万的净得值),B的总工资花费为4678万;球队F的工资花费总额为6057万,C的总花费为6037万。对于球队E,处于奢侈税触发线和悬崖保护线之间,多花10万元在工资上,实际却多花费了43万元(和B对比);对于球队F,处于悬崖保护线之上,多花10万元在工资上,实际上却多花费了20万(和C对比)。所以,对于在悬崖保护线之上的球队,才是多花一块钱就会多罚一块钱;而在悬崖保护线之下,奢侈税触发线之上,对每一块钱课的税却是三块三!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西雅图在2002年那么不愿意给Rashard Lewis一个大合约了。
工资帽规则有以下几种特例:
拉里伯德条款:这是最为著名的特例。符合这个条款资格的人在CBA中被称为“资格老兵自由球员”。这个特例允许工资帽以上的球队同本队的自由球员重签合约,数额可以达到顶薪。这名球员必须至少打满三个赛季,且在这三个赛季中没有被解雇过,没有以自由球员身份换过球队。这意味着,球员可以通过打完三个一年期合约,一个三年期合约,或者其他组合来获得“伯德权”。一个球员如果被交易,他的伯德权跟他一起走,他的新队可以利用伯德条款重新签他。利用伯德条款签下的合约最长可达七年,年薪涨幅可达12.5%。这个特例被命名为拉里伯德条款,是因为凯尔特人队是第一支被联盟允许和自己的自由球员签约的工资帽之上的队伍,而这个球员就是拉里伯德。
使用拉里伯德条款付顶薪时,有另一个限制:如果这名球员是第一轮的新秀,刚刚履行完他为期三年的新秀合约,但是他的球队没有行使第四年球队选项来延长合约(参见问题38),那么即使使用拉里伯德条款,这名球员也不能从原球队得到顶薪和约,最高薪水不得高于他新秀合同的第四年选项工资。比如说,Devean George在1999年第23顺位被湖人队挑走,他在2002年履行完了他三年的新秀合约,湖人有一个球队选项,可以在2001年的10月31日之前延长合约到02-03赛季结束,工资为141.5722万元,但是他们没有这样做。所以当湖人队被允许用拉里伯德条款同George重新签约的时候,能够支付的最高工资仅有141.5722万元。所以,他们另选择了中产阶级特例来签,这样可以给他更多的钱。
早伯德条款:这是拉里伯德条款的弱形式。符合这个条款资格的人在CBA中被称为“早资格老兵自由球员”。一个球员如果两年之内没有被解雇或者作为自由球员被转会,那么他就具有这个条款的资格。使用这个条款,球队可以同他们自己的自由球员以前一个赛季的工资的175%,或者平均球员工资(这两者取大)(“平均工资”的定义参见问题22)签约。早伯德条款的合约必须至少两年(这削弱了这个特例的效果——通常,球员会以稍低的工资继续打一年,这样下一赛季就可以使用拉里伯德条款签更高的合约),而且不能高于六年。使用这个特例,球员可以获得12.5%的工资涨幅。
非伯德条款:符合这个条款资格的人在CBA中被称为“非资格老兵自由球员”。既不符合“资格老兵自由球员”又不符合“早资格老兵自由球员”的老兵自由球员就被定义为“非资格老兵自由球员”。这个条款允许球队同自己的自由球员在超越了工资帽的情况下,以前一年工资的120%,或者底薪的120%(这两者取大)来签约。使用这个条款,工资涨幅为10%,而且合约不能超过六年。
中层工资特例:这个特例又被称为“中产阶级条款”。这个特例允许球队给任何一个球员一份等同于每年的NBA平均工资的合约,甚至在超过了工资帽的情况下。这个特例是在现行CBA中被加入的,使用的是前四年的平均工资数额(“平均工资”的定义参见问题22)。下边是CBA中各年的中产阶级条款数额: 赛季 年薪 98-99 175万 99-00 200万 00-01 225万 01-02 453.8万 02-03 454.6万 03-04 491.7万 这个特例可以分割开付给多个球员,合约最长可达六年。跟一个球员签一份多年的长约不影响这个球队每个赛季使用这个特例。举例来说,一个球队可以利用这个特例跟一个球员签一份六年的合约,而下一年再次使用这个特例来签另一名球员。参见问题18,获得更多的关于这个特例的可行性和使用方式。
一百万特例:这个特例在前一个CBA里就有。像中层工资特例一样,这个特例每赛季数额不同: 赛季 年薪 98-99 100万 99-00 110万 00-01 120万 01-02 130万 02-03 140万 03-04 150万 04-05 160万 这个特例不能连续两年使用,但可以分割开付给多名球员,合同最长两年,请参见问题18。
新秀特例:球队可以按照新秀既定工资和第一轮新秀签约,即使最后签约的结果使球队工资超过了工资帽。
底薪特例:即使超过了工资帽,球队仍然可以给球员提供底薪合约。这种合约最长可以是两年。对于两年的合约,第二年的工资将是当年的底薪。举例来说:超越了工资帽的湖人队,在98-99赛季中期签下了De is Rodman,他们利用了这个特例给了Rodman这个10年以上的老兵底薪100万。这个特例还允许通过交易得到底薪球员。参见问题69。
交易球员特例:这个特例实际上使球队在转会中送出球员,换回“信用点数”。这个特例不能用于自由球员签约——只能被用于交易。这个特例将在问题68中详细解说,另外可以参见问题18。
伤病球员特例:这个特例允许超过工资帽的球队为队中在赛季余下部分不能上场的球员找一个替换者,同样可以用于球员死亡的情况。这个特例只能用于一名替换球员。最高工资是伤病球员工资的50%,或者是平均工资,两者取小(平均工资定义参见问题22)。这个特例必须经过联盟的同意(由联盟指定的医师来决定)才能生效。此特例可用来签一名自由球员,或者为交易创造薪资空间。当被用来进行交易时,这个特例跟交易球员特例类似对待(参见问题68)。如果球队的工资额低于工资帽,且差额大于各种特例组合的总额,或者在得到伤病球员特例之后差额大于特例总额,那么就自动失去了这个特例。如果球队工资低于工资帽而同时又可以使用这个特例,那么此特例将被算在球队总工资内。
如果一名球员在7月1日到11月30日之间因为伤病无法上场,那么球队必须在45天之内找到这个球员的替代者。如果这个球员在12月1日到6月30日之间因为伤病无法上场,而且医师确认他在整个下赛季也不能上场,那么球队可以在10月1日之前找一个替代者。如果受伤球员比预期早回来了,那么他可以马上被激活,而且这个替代球员(或者没有使用的伤病球员特例)不受任何影响。有时候球队获得伤病特例是很困难的事情。举例来说,Da y Ma ing在97-98赛季末撕裂了前交叉韧带(ACL),然而NBA还是没有批准太阳队的伤病特例申请;近一些时候,魔术队在2003年也没有获得Grant Hill的伤病特例。尽管如此,1999季后赛的马刺队获得了这个特例,他们找到了有肾病的Sean Elliott的替代者;在Bo y Phills死后不久,夏洛特黄蜂就也获得了这个特例。实际上,批准这个特例需要NBA董事会的投票表决。另外参见问题18,获得更多的关于这个特例的可行性和使用方式。
不要把这个特例和球队在因伤退役或死亡导致失去一个球员之后(参见问题51)所得到的两年的工资帽豁免相混淆。这个特例允许球队获得一个替代球员,而工资帽豁免直接从帐本上划去合约。
邀请合约::如果球队提请一个邀请合约,那么某些球员在合约结束之后就成为了受限自由球员(参见问题34)。对于在98-99赛季及之后加入NBA的球员来说,在他们的第三个赛季,邀请合约的出价必须是这个球员前一份工资的125%,或者是底薪(参见问题9)加上15万元,两者取大。球队可以获得一个同等数额的特例,使得他们有能力发出这个邀请合约。对于结束了四年新秀合约的球员来说这个特例并不必要,因为球队可以对这个球员直接使用拉里伯德条款了。
工资帽特例小结 - 拉里伯德 早伯德 非伯德 中产 一百万 新秀 底薪 伤病球员 邀请合约 哪些人合格 3年没有作为自由球员转会的本队自由球员 2年没有作为自由球员转会的本队自由球员 本队的既不符合伯德条款又不符合早伯德条款的自由球员 任何人 任何人 第一轮新秀 任何人 任何人 本队的,在98-99赛季及之后赛季加入NBA的,效力第一个三年的自由球员 最低年限 1 2 1 1 1 3 1 1 1 最高年限 7 6 6 6 2 3 + 球队选项 2 6 1 最高年薪 顶薪 前一份工资的175%或者平均工资,两者取大 前一份工资的120%或者底薪的120%,两者取大 98-99赛季175万,99-00赛季200万,00-01赛季225万,以后取平均工资 98-99赛季100万,以后逐年增加10万 新秀既定工资的120% 底薪 伤病球员工资的50%或者平均工资,两者取小 前一年工资的125%或者底薪加15万,两者取大 最大涨幅 12.5% 12.5% 10% 10% 10% 10% 10% 10% 无 可否被分割使用 否 否 否 可以 可以 否 否 否 否 其他 - - - - 不能连续两个赛季使用 选项年之后成为受限自由球员 - 必须经联盟确认,可以只在有限时间内使用 使得球员成为受限自由球员 注:交易球员特例没有列在表中,因为它不能用来签约自由球员。
问题18:特例和工资帽之间是怎样的关系?球队在工资帽之下就一定意味着有空间签约自由球员吗?球队会失去他们的特例吗?
如果一支球队拥有伤病球员特例,一百万特例,中产阶级特例以及(或者)交易球员特例,而且他们在工资帽之下,那么这些特例就被加在球队工资总额中,联盟将他们看作已经超过了工资帽。这个规则避免了一个漏洞,道理和自由球员占用薪额空间的道理一样(参见问题27.28.29.30)。基本思路是使球队不能得利于特例的使用顺序。自由球员占用薪金空间的规定防止了球队先用薪资空间签下别队自由球员,然后和本队自由球员用伯德条款签约。有了自由球员占用薪金的规定,先签自己的自由球员还是先签别队的自由球员先就没有分别了。同样道理,球队不能先用薪资空间签自由球员,然后又继续使用各种特例,因为特例被算在了球队工资中(使得球队超过工资帽)。如果球队已经超过工资帽,那么特例就不算在球队工资中,因为这时球队已经没有空余的工资空间来签自由球员了。
所以,处于工资帽之下,并不一定意味着这支球队一定有薪资空间来签自由球员。举例来说,假设工资帽是4250万,一支球队有3600万的工资额,他们拥有一个450万的中产阶级特例和一个500万的交易球员特例,虽然工资额比工资帽低650万,但算上特例,他们的工资额是4550万,超过工资帽300万。所以他们实际上就没有薪资空间来前自由球员,必须使用某个特例。
球队可以选择放弃他们的特例来释放薪资空间。按照上面的例子,如果球队放弃了他们的两个特例(共950万),他们就拥有共3600万的工资额和650万的工资空间,可以用来签自由球员。
球队可能会失去他们的特例(伤病球员特例,一百万特例,中产阶级特例以及交易球员特例)。当球队工资过低,即使加上所有特例还在工资帽之下的时候,球队就失去了这些特例。如果球队在赛季中某一时刻掉到这个水准之下,他们就自动失去还没用到的特例。
举例来说,工资帽是4250万,假定现在是休赛期,一支球队拥有3400万的工资额,一个450万的中产阶级特例,一个300万的交易球员特例和一个工资额为200万的还未宣告放弃的自由球员。他们工资额和特例相加是4350万,超过工资帽100万,如果他们的自由球员同另一支队签约了,工资额和特例之和就是4150万,低于了工资帽,这样球队就失去了他们的中产阶级特例和交易球员特例。
这套规则背后的逻辑是:球队必须处于工资帽之下,才需要所谓的“特例”。换句话说,特例是允许球队在工资帽之上进行操作的一种机制。那么,如果一支球队工资够低,即使他们使用了所有的特例也不会超过工资帽,那么特例有什么意义呢?因此,如果一支球队的工资下降到某个水平,特例们就随风而去。
问题19:如果一个球队有多个特例可以用来签一名球员,有没有规定必须使用哪个特例?
球队有权选择使用哪一个可用的条款来签约。尽管如此,球队不能自由组合各种特例,也不能将特例和工资空间的组合。举例来说,一支球队有225万的中产阶级特例和100万的工资空间,这两者就不能组合成325万来签一个球员。
在转会中,某些条件下,特例可以组合用来交换球员。这将在问题71中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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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20:一支球队可以绕过工资帽规定,指使其他公司支付球员报酬,降低自己的工资支出么?
这种情况有可能发生,但是NBA如果觉察到有局外的人或组织会帮助某支球队的利益而资助球员,他们就会进行调查。如果这种情况确实存在,这个球队会收到处罚。对于初犯,球队会被处以最高250万的罚款,没收第一轮的选秀权,以及(或者)废除此球员的合约。如果再犯,处罚会更严厉。
顺便说一句,在新的CBA中,他们废除了球员成为球员兼教练的可能。因为这将使得球队有可能通过签一个球员兼教练来搞鬼,降低球员工资,支付比较高的教练工资来做补偿。
问题21:球员和球队是否有过暗箱操作?联盟发现之后怎么处理的?森林狼的情况就属于这种么?
如果球队同球员达成协议,而没有汇报给联盟,对这种情况的惩罚将会比问题20中描述的情况更严厉。联盟认为这种违规行为是最严重的违规行为之一,严加调查。违反者可能被课以高达350万美元的罚款,没收选秀权,废除球员合约,以及(或者)吊销参与操作的人员一年工作资格。这正是2000年Joe Smith和森林狼队所犯下的错误。Smith在1999年离开费城76人队,和明尼苏达森林狼签约,金额为175万,中产阶级。他们签了一份桌下合同,合同里Smith同意在森林狼低价效力3年,之后森林狼将用伯德条款和他签一份大合同(01-02赛季开始)。不幸的是,他们白纸黑字的写下了这些内容,而这份东西不知怎么溜到了联盟办公室。
很久以来就有传言说存在这种暗箱操作,但是(森林狼的做法)是第一次被联盟从签订的合约中得到实证。联盟对球队课以350万的罚款,没收了未来五年的选秀权(后来还给他们了两个),同时废除了Joe Smith的合约。老板Glen Taylor和经理Kevin McHale同意暂时离开管理层(否则他们将被罢免,在这期间,第五个选秀权还给了他们)。更有趣的是,联盟甚至废除了Smith前两个已经履行完的合约。基本上这就剥夺了Smith在森林狼获得伯德权的指望,防止球队跟Smith以高于底薪的工资重签合约(这个时候,他们已经使用完了所有其他的特例)。这样,Smith就离开了明尼苏达,同底特律活塞签约。他在2001年重归明尼苏达。
问题22:“平均工资”怎么定义的?
联盟是这样计算平均工资的:将前一个赛季的总工资额除以362.5(29支球队乘以平均每队12.5名球员),加上8%。这个数值用于确定早伯德条款,伤病球员特例和中产阶级特例的数额,以及确定一个尚未签约的自由球员对球队工资可能造成的影响。
注意,在扩军的球队加入NBA的头两年,他们的工资不被计算在内。于是,在03-04赛季第30支球队加入的时候,除数依然是362.5。在05-06赛季的时候会变成375。
问题23:一个球员必须在一个球队待多久,才可以使用拉里伯德条款?
理论上讲,一个拥有伯德权的球员,可以在成为自由球员之前那一刻被交易,而且他的新东家可以用伯德条款来重签他。没有一个特别的待在一个队的时间要求,唯一的规则是:这名球员在三年之内不能被解雇,也不能以自由球员身份转到另一个队。但是,如果一支球队宣告放弃一名球员(参见问题31),那么他们在一年之内不能以伯德条款来重新签他。
问题24:为什么在获得伯德条款使用权之前,必须等待三年?
这个规定防止了一个工资帽体系的漏洞。以前没有这个等待期,于是波特兰开拓者和菲尼克斯太阳分别对Chris Dudley和Da y Ma ing滥用了伯德条款,他们分别用一个低薪的一年合约签了这两名球员,然后在下一年用伯德条款跟他们签了远远超过工资帽的合约。这个三年规则防止了这种类型的欺诈行为。
问题25:拉里伯德条款意味着自由球员可以随便签约,不算在工资帽之内?
所有的工资都被算在球队工资中(而且在工资帽规则中进行计算)。伯德条款只是简单的说,一个超过工资帽的球队仍然可以同球员签约。新的工资跟其他球员的工资一样,都应算在球队工资中。所以,如果一个球队超过工资帽而且使用了伯德条款签本队的自由球员,那么他们往往会远超工资帽。
问题26:刚才我看见说一个超过工资帽的球队签下了一名球员,但他是另一个球队的自由球员,也没有用拉里伯德条款,这是怎么回事?
如果没有使用任何一个其他特例,这可能只是新闻报道的假象。只有第一个赛季的工资必须在工资帽之下,但是外界常常是用总工资额来报道一笔合约。举例来说,如果一支球队在工资帽之下有1000万元的工资空间,他们可以同球员签一个五年的合约,年薪分别为1000万,1100万,1200万,1300万和1400万。报道中,这个合约就是5年6000万。不过,第一年的薪金算得刚刚好,没有超过工资帽,这样就可以。
问题27:球队可以利用薪金空间先签下其他球队的自由球员,然后再用伯德条款和本队自由球员签约吗?
是的,但是有限制。一支球队自己的自由球员的工资仍然算在球队总工资中(受工资帽约束),这被称作“自由球员金额”。所以即使在工资帽之下(跟本队自由球员重新签约之前)的球队,能够使用的薪金空间可能会很有限,因为本队的“自由球员金额”说不定已经占据了所有的薪资空间。
问题28:自由球员在球队工资中应该怎么计算?
自由球员占用的工资额取决于他以前合约的工资以及他是哪种类型的自由球员: 自由球员类型 前一份合约的工资 前一份合约的百分比 符合拉里伯德条款的球员,并且不是刚打完新秀合约 不低于平均工资 150%* 符合拉里伯德条款的球员,并且不是刚打完新秀合约 低于平均工资 200%* 符合拉里伯德条款的球员,且刚打完新秀合约 不低于平均工资 98-99赛季:200%*
99-00赛季:225%*
其他赛季:250%* 符合拉里伯德条款的球员,且刚打完新秀合约 低于平均工资 300%* 符合早拉里伯德条款的球员 任何 130%* 符合非拉里伯德条款的球员 任何 120%* •不超过按球龄计算的球员顶薪(参见问题9)。如果这个球员前两个赛季合约的工资差超过400万,那么此百分比将在该球员过去两年的平均工资的基础上计算。
参见问题38,以获得关于新秀合约的更多信息。
这是一个使用以上表格进行计算的例子:假定某个球员,他在前一个赛季赚了500万,在这个赛季成为了早伯德条款的自由球员,根据这张表,他的自由球员工资额将是前一份工资的130%,那么,他成为自由球员时,将有650万记入球队工资总额,直到他重新签订合约。
关于如何宣告放弃自由球员,请参见问题31。
问题29:为什么自由球员工资还被算在球队工资额以内?
这就防止了劳资条款中的一个漏洞。如果没有这条规定,球队就可以签下其它队的自由球员然后转而(用伯德条款)签本队的自由球员。这条规则限制了这种行为。
问题30:什么时候自由球员工资才不用算在球队工资之内呢?
在以下几种情况下:
• 这名球员同原队签了新合约。这个时候,他的新工资被算进球队工资中。
• 这名球员同另一支球队签约。这个时候,他的工资成了新球队的问题了,就不再计入原队工资中。
• 这名球员宣告放弃了这名球员。(参见问题31)。
问题31:宣告放弃一个球员意味着什么?
正如问题28中详述的,自由球员的工资将仍然被计算在球队总工资中。宣告放弃一个球员,意味着该球队在明年6月30日之前不得对此球员行使拉里伯德条款,早伯德条款或者非伯德条款(参见问题17)。一个被宣告放弃的球员的工资也就不再算进球队工资中,所以球队常用“宣告放弃”的办法来腾出额外的工资空间。在宣告放弃一个球员之后,球队还是可以重新同这个球员签约(以前的CBA规定,只能在常规赛开始55天之后球队才能重新和被宣告放弃的球员签约)。但是,他们要么得有足够的工资空间,要么就只能利用上述的三个“伯德条款”之外的特例来同他签约。
举例来说,在1999年8月,Charles Oakley被多伦多猛龙队宣告放弃。如果没有宣告放弃他,猛龙队就可以使用拉里伯德条款,用最多到1400万元的价钱同Oakley签约。但是宣告放弃之后,他们就只被允许在工资帽之下剩下的600万工资空间签他。
在宣告放弃一个球员之后,球队仍然可以对这个球员先签后换(参见问题75)。
问题32:可以推翻以前的放弃球员宣告吗?也就是说,球队可以重新拥有曾放弃的球员,然后用伯德条款签下他吗?
只在某种特定情况下——当球队宣告放弃一名或多名球员是为了腾出薪金空间,为其他球队的限制性自由球员开邀请合同,但是这名限制自由球员的母队匹配了邀请合同,留下了他。如果这种情况发生,一支球队可以宣告重新拥有他们原先宣告放弃的自由球员。参见问题34,了解一下什么是限制自由球员。
问题95:每个赛季和劳资条款相关的重要日期都有哪些?
退役球员退休金标准将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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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33:如果一支球队故意让所有的球员同时成为自由球员,并宣告放弃所有签约权,这球队会拥有全额薪资空间吗?
不可能的。因为第一轮新秀的既定工资额被包含在球队工资中(除非球队宣告放弃新秀签约权,参见问题31。并且,如果一支球队的签约球员,未宣告放弃的自由球员和没有签约的首轮新秀加起来少于11名,那么等值于新秀底薪的金额将被填充到每一个球员空位上,比11人少了多少人就填充多少个空位。举例来说,如果一支球队有三名签约球员,两个没有被放弃的自由球员和一个首轮新秀,球员总数是6,剩下的5个球员空位将由新秀底薪填充以使球员总数达到11。在99-00赛季,一个新秀底薪是30.1875万,这支球队的总工资将会上升150.937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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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34:什么是受限制自由球员?
有两种类型的自由球员:受限制的非限制。一个非限制的自由球员可以完全自由的同别的球队签约,母队没有任何办法阻止他。受限制自由球员给了他的母队匹配其他球队开出的合同的机会。举个例子:2002年8月,当明尼苏达同Ricky Davis签约后,他的母队克利夫兰骑士匹配了这份合约,留下了他。
在上上个CBA当中,所有球员的合约都有“受限制”这一选项,上一个CBA完全去掉了受限自由球员机制,而且将所有受限制的球员重新划分为非限制球员 -- 这就是当年奥兰多魔术为何失去奥尼尔,他本来是受限制球员的...
现行的CBA在一定基础上提供受限自由球员机制,比如首轮新秀的四年新秀合约打完之后,就自动成为受限制自由球员(参见问题38)。所有在98-99赛季之后加入NBA的自由球员,如果他们在NBA效力三年以下,也是受限制的(但是,如果第一轮新秀的球队没有执行第四年球队选项的话,这名新秀将在合同第三年后成为非限制自由球员)。所有其他的自由球员都将是非限制性的。
为了使自己的自由球员成为受限制性,球队必须在6月30日之前提交一个报价合同(qualifying offer)给球员。给新秀合约球员的报价合同的金额,取决于这个球员的选秀顺位(参见问题38)。给所有其他球员的报价合同必须是他上一份工资的125%,或者联盟底薪加上15万元,两者取大(参见问题9)。报价合同期限一律为一年。如果球队超过了工资帽,他们将自动获得一个特例,特例的数额同提交报价合同的数额相当。
当球队想要同其他队伍的受限自由球员签约时,他们需要先提供一个邀请合同(offer sheet),球员一旦接受,则他的母队有15天时间来匹配这份报价合同(也就是提出一份数额相同的合同)。这个邀请合同必须至少是三年,主要条款不能包含非现金形式的补偿。举例来说:如果谁给丹佛金块的自由球员一套海滩别墅,那么身处沙漠的丹佛是没有办法匹配这种合同的。如果球员的母队执行了优先权,匹配了这个合同的主要条款,这个球员就等于同母队依照这个合同签了合约,不再是自由球员了。如果母队在15天之内没有执行优先权,这份合同就成为了球员与新球队的正式合约,他也不再是自由球员了。
球队不能给自由球员的母队提供任何补偿,以换取母队放弃匹配合同。举例来说,休斯敦送给金州勇士一个选秀权,交换勇士队不匹配休斯敦的邀请合同,这种做法是不允许的。
球队可以收回他们给受限自由球员的报价合同,这种情况下,球员将成为非受限自由球员。2002年猛龙队的Keon Clark就属于这种情况。
球队可以在15天的等候期内收回邀请合同,如果球员和两支球队三方都同意。但是,收回邀请合同的目的不能是为了达成一个更好的交易(比如说先签后换)。
问题35:曾有受限自由球员离开球队的例子吗?那是怎么发生的?
有种情况就是球队可以简单的选择不匹配别的队的邀请合约。如果这样,这份邀请合约就在十五天后成为了正式的合约。这就是王治郅在02-03赛季前从达拉斯小牛到洛杉矶快船的情况。
也有可能原队根本没有能力来匹配这个邀请合约。NBA规定对于受限制自由球员,原队有个优先权。一支球队总可以用特例来发出报价合同,但是如果要匹配其他球队的邀请合同,就必须使用自己的薪金空间或者其他特例。如果其他球队对某球员发出一个非常大的邀请合约,原队可能就没办法匹配了。如果这种情况发生,原队别无选择,只有眼睁睁的看着他们的自由球员跟了新主子。这就是芝加哥公牛在2000年签Brad Miller的情况——当时Brad Miller是夏洛特黄蜂的受限自由球员,但是夏洛特最高只能给他390万的年薪(用早伯德条款)。公牛开出的五年邀请合约刚刚超过了夏洛特可以匹配的工资额,夏洛特匹配不了。
注意,对于第一轮新秀,在他们的第四年(选项年),不可能有原队无法匹配邀请合约的情况,因为原队肯定拥有此球员的拉里伯德条款,所以他们可以跟此球员以高至顶薪的金额重新签约(或者匹配其他队的邀请合约)。
问题36:如果一个受限自由球员没有兴趣留在原队了,怎么办?他怎样才能强行离开球队?
如果这个球员是一名首轮新秀,刚刚完成了他的第四年(选项年)合约,他的原队可以使用伯德条款匹配任何邀请合约。而对其他自由球员来说,其他球队也许可以提出一个母队无法匹配的邀请合约(参见问题35)。
大多数球队根本不会考虑对其他球队的刚刚打完4年的首轮新秀发出邀请合约,因为通常他们的母队可以匹配任何数额的合同。所以如果这些球员真的想离开,他可以接受他的原队的报价合同,再打一年,然后下一个赛季之后他就会成为非限制自由球员,可以随便和别的队签约。举例来说,Michael Olowokandi在02-03赛季之前接受了洛杉矶快船的限制邀请合约,在2003年他就成为了非限制自由球员,同明尼苏达签了合同。
问题37:球队在别的队签他们的自由球员时是否收取补偿,就像在别的体育联盟中一样?
不,球队在失去他们的自由球员时得不到任何补偿。早先的NBA曾经有这种补偿情况,但是后来再也没有了。最著名的例子就是当年Gail Goodrich以自由球员身份同新奥尔良爵士签约时,湖人——Goodrich的原东家,得到了一个选秀权作为补偿。后来他们用这个选秀权挑来了Magic Joh on。
问题38:第一轮新秀的合约另有一套规则?
是的。第一轮新秀的第一笔NBA合同受着非常严格的规定。这样做是因为之前首轮新秀常常拒绝和球队签约,要挟高额合同。而且,一些老球员看到没有资历新秀得到丰厚合同,也会心存芥蒂。NBA从1994年之后开始实行严格的首轮新秀工资规定,当时有流言说那年状元秀Gle Robi on要价1亿美元,否则将不和球队签约。最后双方以10年6815万成交。
1995年开始,首轮新秀的年薪与其选秀顺位严格挂钩。在上一则劳资条款中,某顺位新秀的年薪是用前7年同样顺位新秀年薪加权平均计算得来。现行劳资条款第一个赛季(98-99)沿用了这一方式,从99-00赛季开始,新秀工资数字每年上涨5%(98-99赛季金额的5%,而不是递增)。下面的表格列举了规定的98-04状元秀的工资数额 :赛季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球队选项 (在第三年工资基础上的涨幅) 98-99 $2,679,300 $2,880,200 $3,081,200 26.1% 99-00 $2,813,300 $3,024,300 $3,235,300 26.1% 00-01 $2,947,200 $3,168,300 $3,389,300 26.1% 01-02 $3,081,200 $3,312,300 $3,543,400 26.1% 02-03 $3,215,200 $3,456,300 $3,697,400 26.1% 03-04 $3,349,100 $3,600,300 $3,851,500 26.1% 04-05 $3,483,100 $3,744,300 $4,005,600 26.1% 第一轮的最后一个新秀(29顺位),在98-99赛季和04-05赛季的第一年的工资分别为53.56万和69.63万。这里可以查看所有赛季所有选秀顺位的工资值。
实际上合同金额可以在规定数字的80%和120%中滑动。举例来说,99-00赛季的状元秀的第一年工资可以是$2,250,640到 $3,375,960中的任何数字。一般来说,球队都以120%和新秀签约,每年涨幅不得高于10%,且年薪数字不得高于该年同顺位新秀工资的120%。
第四选项年合同的涨幅根据顺位变化,第一位新秀是26.1%,第29位则可以达到80.5%。
合同年限也受规定制约。上一份劳资条款中,第一轮新秀合同必须是3年,之后成为自由球员。现行劳资条款中,合同是3年加一个球队选项(这个选项必须在球员第二个赛季后的10月31日之前执行)。第四年后,球员成为受限制自由球员(假设球队执行第四年选项)。合同可以在第三赛季后的8月1日和10月31日中由双方同意后延期。
问题39:第一轮新秀的工资规定是一项成功的举措吗?
自从第一轮新秀工资规定实施以来,还没有发生过新秀拒绝签约的情况。老球员对新秀工资反对意见也越来越少。从这两个角度上说,这项规定是非常成功的。
问题40:如果新秀球员和球队的合同谈判破裂怎么办?球员有哪些选择?球队可以保留签约权多长时间?
球员一方的选择很少,分以下几种情况:
• 如果球员是身背合约,或者与非NBA球队签约,则挑选他的球队保留他的签约权,直到他与该非NBA球队和约中止后一年。好比说,球员加盟NBA之外的职业球队时,NBA的和约时钟对他而言就停止了。球员在NBA之外打球时,他的合同不计入球队总薪金中。
• 如果该球员在选秀之前仍然有参加大学联赛资格,则球队保留该球员签约权,直到他的预计毕业日期。举例说,如果一个球队在01年挑选了一名大学2年级球员,那么他们可以保留该球员签约权,直到2003年选秀日。需要注意的是,现在NCAA规定,大学球员在NBA选秀被挑中后,自动丧失参加NCAA比赛的权力,所以该球员不可能返回大学继续打球。
• 其他情况下,球队保有该球员签约权,直到下一个选秀日。
以上几种情况中,如果球队没有在签约权有效期内和球员签约,那么该球员可以参加下一次选秀。如果被选中,又未能成功签约,则该球员成为所谓的新秀自由球员。
如果球队和第一轮新秀的签约和选秀不在同一年,球员工资将根据签约那年的新秀年薪规定,而不是选秀那一年。
问题41:选秀权记入球队工资总额吗?如果是,那么算多少?
第一轮新秀一旦被选中,立刻计入球队薪金,数额是新秀既定工资的100%,除非双方有另外的口头协议。97-98赛季之前,温哥华灰熊队的新秀Antonio Daniels接受采访时说他和灰熊已经同意以最高薪金签约,联盟得知以后,立刻将灰熊的球队薪金数字上调。
当然,签约之后,球员真正的工资数额将被计入球队总额。
未签约的第二轮新秀不算入工资总额。休斯敦火箭曾经利用这一漏洞用一个第一轮选秀权交换第二轮选秀权,来清除薪金空间。
问题70中会提到:交易中,所有选秀权的薪金价值都为0。
问题42:假设球队希望和第一轮新秀签约,但不愿意按规定支付那么高的合约,或者想签一个短一点的合同,那该怎么办?
球队将束手无策。这也是第一轮末尾的选秀权不那么值钱的原因,因为他们迫使球队为水平一般的球员支付3,4年长约。1996年,公牛队第29位选来Travis Knight后,就直接宣布放弃了他的签约权。
问题43:如果第一轮新秀被球队放弃,他的合同还受新秀薪金规定约束么?
不,新秀薪金规定只对拥有该球员新秀签约权的球队生效。96年公牛队放弃Travis Knight后,他和湖人队以联盟底薪签约1年。
其实这个规定有时候对球员有利。如果在头几个赛季表现出色,那么他将能够更快获得高额合同。同样道理,第二轮新秀也有这种优势,他们合同一般是2年(第二年球队选项)。
问题44:对于其他球员呢?有没有合约年限的限制或者工资涨幅的限制?
有。当使用拉里伯德条款的时候,球员可以签最长为七年的最高涨幅或者最高降幅为每年12.5%的合约。对于使用早伯德条款签订的合约,是最长为六年,最高涨幅或者最高降幅为每年12.5%。对于大多数的其它合约,年限是六年,最高涨幅或者最高降幅为每年10%。某些特例的年限更短。参见问题17。
而且,如果一份合约包含了00-01及以后的赛季,那么在00-01赛季后所有赛季的工资都不能低于00-01赛季。
顺便说一句,工资增长在每年七月一日生效。
问题45:涨幅是不是混合制的?换句话说,涨幅是不是都基于前一年工资?
不对,涨幅都是根据合约第一年工资的百分比。比如说,球队同球员签一个六年的合约(最大涨幅为10%),第一年为1000万,那最大涨幅就应该为100万每年。六年的工资如下:第一年 1000万 第二年 1100万 第三年 1200万 第四年 1300万 第五年 1400万 第六年 1500万
问题46:有没有以球员年龄为基础的限制?
联盟办公室曾经想要限制NBA球员的最低年龄,但是最后没有实现。尽管如此,对于参加选秀的年龄还是有限制。一个居住在美国本土的球员只有高中毕业之后才能参加选秀,一个外国球员必须在18周岁的那一年之后才能宣布参加选秀。(这个规则在2003年做了修改,以前的情况是,外国球员必须年满18周岁才能宣布参加选秀,而且必须在选秀开始前至少45天前宣布进入选秀。)
另外有些规则,防止球队在老球员的合约中塞入额外的年份,“36周岁”规则解决了这个问题,参见问题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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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47:什么是“36周岁”规则?
假设一名球员在退役前还可以打四个赛季,而且他希望在这四个赛季中都效力于一支只能提供中产阶级特例的球队。如果这支球队希望给他高过中产的工资,那么就可以利用一个潜在的漏洞 --- 把合约年限延长。
举例来说,假定中产阶级特例是500万,涨幅为10%,一个四年合约就是2300万。增加一个赛季,总工资就将是5年3000万。如果这名球员像预期的那样在第四个赛季后退役,根据这份合约他仍会得到一个赛季的薪水,也就是说他实际上拿到了四年3000万的工资。实质上,球队给了这名球员一个四年的合约,加上一年的延期偿付金。
这个漏洞被36周岁规则补上了。
某些跨越球员36周岁的长合约被视为“36周岁合约”。在36周岁合约中,假设合同结束时该球员已经退休,因此,剩余几年的工资就被考虑为延期偿付金。这很重要,因为延期偿付金被算在球员拿到钱的那一年的工资帽中,而不是球队支付钱的那一年中。
仍旧以上面的情况为例。假定中产阶级特例是500万,一个34岁的球员签了一个涨幅为10%的合约。下面分别是这个合约的四年和五年版本:
赛季 四年 五年 1 $50万 $500万 2 $550万 $550万 3 $600万 $600万 4 $650万 $650万 5 无 $700万 总计 $2300万 $3000万 上面那个五年合约就会被划定为36岁合约。在这个合约中,第五年的工资被视为前四年球员所挣的工资的延期偿付金。因此,第五年的这700万元就被按比例算在前四年每年的工资帽之中。下边的表格显示了经过重新划定的,加入了补偿金的工资:
赛季 支付 延期补偿金 工资帽计算 1 $5,000,000 $1,521,739 $6,521,739 2 $5,500,000 $1,673,913 $7,173,913 3 $6,000,000 $1,826,087 $7,826,087 4 $6,500,000 $1,978,261 $8,478,261 5 $7,000,000 无 $0 总计 $30,000,000 - $30,000,000 在这个表格中,请注意几点:
• “延期支付额”一栏的数额怎么计算?第五年工资(700万)被视为球员前四年所得工资的延期偿付金。前四年所得工资的总额(非延期偿付的)是2300万,在第一年,球员挣得2300万的21.74%,因此,700延期偿付金的21.74%,也就是152.1739万被加入第一年工资总额中。
• “延期支付额”算进工资帽的数额仍然是3000万——第五年工资只是简单的迁移到了前四年的工资中。
• 第五年工资帽的数额现在是0(因为这个数额已经被迁移到了前面几年中)。CBA中把这个称作“零年”。
这个迁移导致了一个问题——第一年中算进工资帽的数额(652.1739万)超过了中产阶级特例!为了使这份合约符合500的中产阶级特例,工资必须被降低:
赛季 支付 延期支付额 算进工资帽的数额 1 $3,833,333 $1,166,667 $5,000,000 2 $4,216,667 $1,283,333 $5,500,000 3 $4,600,000 $1,400,000 $6,000,000 4 $4,983,333 $1,516,667 $6,500,000 5 $5,366,667 N/A $0 总计 $23,000,000 - $23,000,000 像以前一样,第五年的工资被按照前四年所挣工资占总工资的比例分割并迁移到了这四年中。第一年,降低后的工资和延期支付额加起来刚好符合500万的中产阶级特例。
注意,36周岁规则对这份合约产生的效果是:因为工资将被降低,球员在五年中得到的工资(2300万)同不受36周岁规则影响时的四年工资正好相等。换句话说,36周岁规则完全消除了在合约中多加一年带来的好处,有效的堵住了前面提到的漏洞。随便多少附加的年被加到合约中——加入更多的年,更多的工资就将被视为延期偿付金而被算到前几年的工资中,而且前几年的基本工资将被降低更多。这样,球员就不能得到比四年合约更多的钱,那么就消除了任何签长约的欲望。
36周岁规则还有一个附加的组成部分。如果这名球员继续打球,因此证明了那个假定(球员会在挣到所有钱之前退休)是错误的,那么延期偿付金就不在被划定为延期偿付金,而是重新迁移回合约的零年。这将从第一个零年之前两个赛季开始,在合约剩下的年限中延续。在前面的例子中,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零年是第五年,那么就在第三年开始,算进工资帽的数额被重新调整。这是第三年以后的合约情况:
赛季 支付 延期支付额 算进工资帽的数额 3 $4,600,000 $1,400,000 $6,000,000 4 $4,983,333 $1,516,667 $6,500,000 5 $5,366,667 无 $0 调整工资帽预算:用那个赛季工资帽预算,加上接下来两年(如果不够两年,那有多少年算多少年)的工资帽预算,取年平均值分配到每一年。在这个例子中有三年,算进工资帽的数额分别为600万,650万和0。平均数为416.667万,那么这三年算进工资帽的数额分别为:
赛季 支付 算进工资帽的数额 3 $4,600,000 $4,166,667 4 $4,983,333 $4,166,667 5 $5,366,667 $4,166,667 在第四和第五年之前,他们重复这个计算过程,但是在这个例子里,算进工资帽的数额不变。
那么,哪种合约被划定为36周岁合约,在这些合约中,哪一年是零年?像所有跟这个规则有关的东西一样,这是件复杂的事情。这跟合约年限,球员签约时的年龄,球员是否为完全伯德自由球员以及这是一份新合约还是续约等等情况有关。下面一个表格描述了自由球员合约怎么从属于36周岁规则,以及哪一年是零年。“N/A”表示这份合约不是36周岁合约,要么因为还没有达到球员的36周岁生日,要么因为这被CBA特别的算在36周岁规则之外。有资格的老兵自由球员(拥有完全伯德权) 年龄 4年合约 5年合约 6年合约 7年合约 30 N/A N/A N/A 7 31 N/A N/A 6 6,7 32 N/A N/A 6 6,7 33 N/A N/A 6 6,7 34 N/A N/A 6 6,7 35 N/A 5 5,6 5,6, 7 36+ 4 4,5 4,5,6 4,5,6,7 其他自由球员 年龄 4年合约 5年合约 6年合约 31 N/A N/A 6 32 N/A 5 5,6 33 N/A 5 5,6 34 N/A 5 5,6 35 N/A 5 5,6 36+ 4 4,5 4,5,6 举例来说,如果一名有资格的老兵自由球员(有完整伯德权的球员)跟原队重签一份六年合约,而且签约时他35岁,那么他的合约就被视为36周岁合约,第五和第六年是零年。
36周岁合约的另外几个注意事项:
• 有资格的老兵自由球员那份表格只在球员同原队重新签约时有效。如果球员同另一支队签约,就应该使用“其他自由球员”表格。
• 36周岁规则同样适用于续约和重新谈判的合约。在续约或者重新谈判的合约签订的那一天起开始计算。举例来说,如果一份剩下两年的合约被续签了三年,就被算作五年合约。对于续约,为签约球队打了10年以上球员的情况(处理)上会有一点不同。
• 球员必须在某年的10月1日之前满36岁,这一年才被算作零年。
问题48:什么是选项条款?有什么样的选项条款?
选项条款允许合约被延长一个赛季。举例来说,一个六年且带有第七年选项的合约意味着,如果执行了这个选项,合约将延长到第七年,如果没有执行,那么第六个赛季之后合约结束,球员成为自由球员。在选项年之前的7月1日之前,选项必须被选择执行(或不执行)。一旦执行,选项不能被取消(举例来说,球员不能在6月20日决定执行选项却在6月25日改变主意)。
有几种类型的选项:
• 球队选项:使得球队有权利执行选项年。只能有一个选项年(译者注:此处可能有误,Carlos Boozer的第一笔NBA和约有两个球队选项年),而且选项年的工资不能低于前一个赛季。
• 球员选项:使得球员有权利执行选项年。只能有一个选项年,而且选项年的工资不能低于前一个赛季。
• 球员提前终止选项(ETO):使得球员有权利提前终止合约。ETO不能在合约的第五个赛季结束之前出现(所以合约必须是六年或者七年),而且ETO的执行可以决定于球员或者球队的表现。
球员选项以前是一种给球员更多钱的方法。一份长期合约中,往往在球员获得伯德权的那一年设定一个球员选项。球员一旦获得伯德权,就启用选项,成为自由球员,再和球队利用伯德条款签订一份工资更高的新合约。现行的CBA防止了在第五个赛季结束前设置选项年,或者设置多于一个选项年,上面这种做法就没有用了。
第一轮新秀的新秀合约都有一个第四年的球队选项。
这是关于选项和ETO不同之处的总结:
• 选项只在合约只剩一年的情况下才出现,而对于七年和约,ETO可以在合约剩下两年的时候出现。
• 选项可以被包含在任何多年合约中,而ETO只能出现在六年或者七年的合约中。
• ETO可以以球队球员的表现为执行条件,而选项不能。
• 只有球员可以有ETO,而选项可以给球队或者球员。
• 选项年的工资不能低于前一个赛季的工资,而ETO没有这个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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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49:现有合约可以被延长么?
一份六年或者七年的合约,如果已经过去了至少四个赛季,就可以被延长。一份四年或者五年的合约,如果已经过去了至少三个赛季,也可以被延长。四年以下的合约就不能被延长了。一份已经延长的合约可以在三年后再次被延长。
延长合约的第一年工资不得高于原合约最后一年工资的112.5%,也不能超过这名球员如果在那一年以自由球员身份所能取得的最大工资。自由球员所能得到的最高工资是根据顶薪规则规定的(参见问题9),或者是前一年工资的105%(参见问题10),两者取大。
这个规则引发了一个有趣的问题 -- 如果延长合约在3年后生效,那么谁知道3年后的顶薪会是多少?现在普遍采取的办法是:先按照“最后一年工资的112.5%”签合同(如果球队愿意按这个“最大数额”给),当几年后延长和约生效时,当时的顶薪数字也知道了,这时候双方再按需要更正和约。举个例子:Shaquille O'Neal' 的合同在00-01赛季前被延长了。他原先的合同直到02-03赛季后才结束,那一年工资为2357.14292万美元。他的延长合约的第一年(03-04)工资原本定为上一年的112.5%,2651.785785万。作为一个10年球龄以上的老球员,O'Neal的工资(如果以自由球员身份签约)不能超过2357.14292万美元的105%,或者10年球龄老球员在03-04年的顶薪(1534.4万),两者取大。对比两者,结论是O'Neal的03-04赛季实际工资不得超过2357.14292万美元的105%,也就是2475.000066万,因此O'Neal的延长合约工资不得不从2651.785785万降低到2475.000066万。
延长合约的每年涨幅不得超过原有和约最后一年工资的12.5%。拿O'Neal的工资为例,他的02-03赛季工资是2357.14292万,因此他的延长合约每年最大涨幅为294.642865万(2357.14292万的12.5%)。如果延长合约第一年的工资按照上一段说的向下调整,那么之后每一年的工资也要按需要随之调整。
以上这些规则不适用于按照“新秀既定工资”操作的第一轮新秀。他们的合同可以在第四个(球队选项)赛季的8月1日到10月31日间被延长。延长合约第一年的工资只受球员顶薪限制,最大年涨幅为延长合约第一年工资的12.5%。如果球队没有执行第四年选项,那么“新秀既定工资”合同就不能被延长。
问题50:现有的合约可以重新谈判吗?
一份四年及四年以上的合约,在签约日三周年后就可以重新谈判。四年期以下的合同则不行。重新谈判之前三年,该和约不能有过签约,重签,续约等行为。每年的3月1日到6月30日之间不能重新谈判和约。重新谈判后的合约的第一年工资不能超过原合约最后一年工资的112.5%,以后每年工资涨幅最多为12.5%。重新谈判不可以含有签约花红。重新谈判的合约不能降薪以获得工资空间,也不能减少合约年限。
只有在球队还有工资空间的时候才能重新谈判和约,在工资帽之上的球队没有重谈的资格。Shawn Kemp和超音速队之间发生的情况是一个有趣的例子:Kemp对他的合约不满意,希望能重新谈判,但是超音速在工资帽之上,于是他不能获得一个更大的合约。Kemp就执意要交换去克利夫兰,克利夫兰正好有足够的工资空间,于是Kemp真的被交换到克里夫兰,而且不久就重新谈了一份更大的合约。
问题51:退休球员的工资同工资帽有什么关系?
任何付给球员的钱都被包含在球队工资总额中,即使球员已经退休了。举例来说,James Worthy在1994年,也就是他的合约结束前两年就退休了,94-95和95-96赛季他依然能拿到工资,于是他的工资在这两个赛季就被包含在湖人队的球队工资额中。在退休后是否继续支付工资是在球队自己的决定(或者是出于球队和球员之间的协议)。
如果等待期在赛季中过期(常规赛季结束前的任一天),那么球员的过期的工资就被从球队本赛季工资中划去。举例来说,Luc Longley在2001年3月受到重伤导致退役,在2003年3月,纽约尼克斯就允许划去他整个02-03赛季的工资(而且,因为奢侈税是根据赛季结束最后一天的球队工资进行计算的,这样尼克斯就不用为Longley的工资交税了)。对于伤病球员,同样有些奢侈税豁免条例——参见问题15。
一名球员退役,即使是因为伤病原因,他的球队也不能获得工资帽特例来招募替代球员。
问题52:被放弃球员的工资算在球队工资总额中吗?
被放弃(或者叫被遣散)的球员,只要他的合约是受保障性质的,那么他的工资仍然会被包含在球队工资中。合约不受保障的球员,包括那些被邀请参加训练营但是没有进入赛季名单的,他们的工资只是在他们人在队中时才算进球队工资。
如果一个队同被一名身背保障合同的被遣散的球员签约(这名球员处于完全遣散状态(cleared waivers),参见问题53),这名球员的原队就可以从球队工资中减去一部分他们还欠这名球员的金额(这就是所谓的抵销权)。只要这个球员同任何职业球队签约,这一条规则就成立,甚至不需要一定和NBA球队签约。球员原队的抵销权金额为球员新合同工资和一年球龄球员的底薪之间的差值的二分之一(如果这名球员是个新秀,那么这里将使用新秀底薪来计算)。
举例来说,假设一个效力五年的球员在2003年季后被解雇,保障和约还有一年。这名球员同别的队签了一个03-04赛季的新合约,价值100万,他的原队的抵销权金额就这样计算:100万减去56.3679万(03-04赛季一年球龄球员底薪),除以2,得到21.816050万。如果这名球员在原球队的年薪是500万,那么原队仍必须支付剩下的478.183950万。注意,由于被前一支队解雇了,这名球员在这一年可以拿到578.183950万,比他如果没有被解雇时的工资要高。
当球员在能够执行球员选项(参见问题48)之前被解雇的话,情况相对复杂。新一些的合约有专门条款来详细说明在选项年球员被解雇的话应当怎么处理,但是很多旧的合约在这一点上边比较暧昧。举例来说,有流言称热火队将在2003赛季,在Anthony Carter可以在03-04赛季行使他的球员选项之前解雇他(他的合约里有些旧的暧昧的字眼)。这种情况通常很麻烦,但是到目前为止,每个在这种情况下的球队,都选择了买断球员的合约,所以这种非常状况还没造成过太多麻烦。
问题53:什么是遣散状态?
这是被球队解雇的球员的一种暂时状态。一个在8月15日和常规赛季结束之间被解雇的球员将保持遣散状态48小时,在任何其他时间被解雇的球员保持这种状态10天。在遣散期间,其他球队可以要求获得这名球员。如果多于一支球队要求得到这名球员,战绩最差的球队将获得他。如果一支球队要求获得一名在遣散状态的球员,这支球队就接受了他的现有合约并支付剩下的工资。要求获得一名遣散状态的球员的球队得向联盟办公室支付1000块的手续费。
当以下条件的其中一条成立的时候,球队可以要求获得一名遣散状态的球员:
• 球队的工资足够低,可以容纳这名球员的工资。
• 球队有一个伤病球员特例可以支付这名球员的工资(参见问题17)。
• 球队有一个交易球员特例可以支付这名球员的工资(参见问题68)。
• 球员的合约是一年或者两年,而且是底薪合约。
如果在遣散状态下没有球队要求获得这名球员,那么他就进入完全遣散状态(cleared waivers)。他可以跟任何球队签约,新球队只需要支付最低工资,原队继续支付剩下的工资。由于这个原因,很少有球队要求获得一名遣散状态下的球员。
如果球员在3月1日之后被解雇,即使和另一支球队签约,也不能进入该队的当季季后赛阵容。
问题54:受伤球员工资也算在球队工资总额中吗?
受伤球员的工资一样算在球队工资中。不过,在某些情况下,球队可以得到一个特例,允许其超过工资帽签约替代球员。参见问题17获得更多的关于伤病球员特例的信息。
问题55:被禁赛球员的工资怎么计算?球队能以任意的原因对球员进行禁赛处罚吗?
劳资条款没有详细列出所有的球员禁赛处罚原因。但有一些是明文规定的,比如说违禁物品和纪律原因。球队有时候因为其他的原因对球员处以禁赛,不过这些原因有的看起来啼笑皆非。举例来说,多伦多猛龙以前曾经因为Oliver Miller超重而对他处以禁赛,洛杉矶快船则因为体重不够而禁赛了Keith Clo 。另外,球员如果被发现犯罪,参与犯罪等,也通常会被禁赛。
被禁赛的球员的工资仍然被算在球队工资中,但是球员在禁赛期间不能得到报酬。除了以下几种情形外,劳资条款没有指定禁赛期限:
• 错过了新秀培训活动:五场比赛。
• 违法暴力行为:至少十场比赛。
• 大麻:前两次不处罚,三次及以上每次五场比赛。
• 类固醇:第一次五场比赛,第二次十场比赛,三次及以上每次二十五场比赛。
• 大麻和类固醇以外的违禁药品:不同程度的处罚不一样,最高可能达到六个月禁赛或者从NBA中除名。
如果服用违禁药品的球员拒绝接受强制治疗和监控,那他可能受到更长的禁赛。
问题56:在合约有效期内去世的球员工资怎么算?
球员如果去世,或者遭受了导致结束运动生涯的伤病,而且他的合约被终止,那么他的工资就可以从球队工资中划去。如果这个死亡或者伤病在7月1日和12月31日之间发生,他的工资就在死亡或者伤病后的下一个7月1日起被划去;如果在1月1日和6月30日之间发生,那么工资就在死亡或者伤病两年后被划去。但是,如果球队继续支付球员工资,这部分工资就不能从球队总额中划去。举例来说,湖人在Magic Joh on由于HIV呈阳性被迫退役之后继续向他支付工资,他的工资就继续被算在球队工资中。
由于医疗原因而终止的合约不能给球队提供招聘替代球员的特例。但是,如果球员如果死亡,那么联盟就可以批给球队一个伤病球员特例(参见问题17)。举例来说,Bo y Phil死亡之后,联盟批给了夏洛特黄蜂队一个伤病球员特例,黄蜂队以此获得了Dale Ellis。
问题57:什么是买断合约?
有时候球员和球队感情破裂了想要劳燕分飞各奔东西,于是他们可以达成如下协议:
• 球队解雇(遣散)这名球员;
• 如果球员成为完全遣散状态(参见问题53),“缺少技能的保护补偿金”(参见问题90)的数额将被减少甚至完全取消。
举例来说,凯尔特人队和Dino Radja在97-98赛季之前曾经这样做过。他们达成协议,将Radja的保护补偿金减少一半,然后球队解雇Radja。当他成为完全遣散状态的时候,得到了剩余工资额的一半,最后Radja成为自由身回到欧洲打球。
但这里边有些纠缠不清的东西,在99-00赛季的时候甚至需要一个仲裁官来做最后决断。像问题90里说的,在1月10日之后,所有的合约在赛季余下时间里都成为有保障合约。
保护补偿金保证了球员在因为水平不够而被炒鱿鱼之后不遭受工资损失。但如果他在1月10日之后被解雇,那么他的工资将一分不少,所以保护补偿金也不生效。甚至当球员和球队在1月10日之后达成协议,减少或者消除了保护补偿金,球队这时再解雇球员,还是应当支付所有剩下的工资。
99-00赛季的John Starks给这一制度造成了些麻烦。Starks被交换到了芝加哥公牛,他在1月10日后想同球队断绝关系。最后仲裁官裁定,在球员合约的最后一年,球员和球队可以选择在1月10日取消合约保障。于是Starks和公牛顺利“离婚”,谁也不欠谁的钱。
在劳资条款中还规定了另外一种买断方式:当合约包含了选项年的时候,选项年的买断金额可以被写入合约,最大可以达到选项年工资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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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58:买断合同将怎样影响球队工资额?
双方协商后达成的买断金额将计入球队的工资总额,代替原来合同上的工资。如果该队员剩下的合同长于1个赛季,那么买断合同的金额将根据原合同中每个赛季工资的比例分配到各个赛季中。例如,有一个球员的合同还剩下3年,每年的工资分别是1千万,1千1百万和1千2百万美元。该名队员又和球队达成协议,1千5百万美元买断合同。那么这1千5百万美元就会被计入到球队未来3年的工资总额中。由于在原来的合同中,工资总额是3千3百万,那么第1年的工资1千万就只占了30.3%,这样,30.3%的买断总额,也就是454.5万美元将计入球队未来第1个赛季的工资帽。相同的道理,33.33%的买断总额,5百万美元计入未来第2个赛季的球队工资总额;36.36%的买断总额,545.5万美元计入球队未来第3年的工资总额。需要注意的是,即使球队是1次性的支付清球员的买断合同,工资帽的计算也是按照上面的方法。至于球队到底是1次性还是分期付清买断合同,这就靠球队和球员双方自己协商了。
问题59:合同中可以包含奖金么?奖金在球队工资额中如何计算?
联盟允许球队根据球员表现发给奖金,但是金额不能超过合同总额的25%。这样做堵死了球队在过去经常使用的一个漏洞。如果合同中规定的球员指标(达到指标才可以领取奖金)被认为是很可能达到的,那么奖金会被计入球队工资总额;反之,如果它被认为是不可能完成的,那么就不计入球队工资总额(除了合同的第1年,这时的工资,奖金,不论指标能否达到,都必须计入工资帽或者工资特例)。奖金指标可不可能达到是由联盟办公室决定的。联盟的大体指导思想就是该人以前是否完成了奖金规定的标准。例如,一个队员在以前的赛季中做到了平均每场比赛7次助攻,那么以这个为指标的奖金就被认为是可能完成的。但是每场8个助攻就可能被认为是不可能完成的指标。如果一个队员被转会了,那么他的奖金会被重新评判。例如,一个比较差的球队给了一个球员以41场胜利为指标的奖金,联盟根据当时的情况认为是不可能完成的。如果这名队员被转会到了一支具有冠军竞争实力的球队,那么联盟就可能认为这时候这个指标是可以达到的,从而把这笔奖金计入新球队的工资总额。一个有趣的例子发生在迈阿密热队试图签下Juwan Howard时,当时Tim Hardaway的合同中包含有奖金条款,并且被当作不可能完成从而没有计入热队的工资帽。但是,联盟判定如果Juwan Howard加入了热队,那么Tim Hardaway很可能完成奖金指标,因此奖金需要计入工资总额。那么,热队在计算能够付给Juwan Howard多少工资时,就必须考虑到Tim Hardaway的奖金占用的薪金空间。
问题60:NBA是否允许签约花红?签约花红在球队工资额中如何计算?
联盟允许球队付给球员签约花红,签约花红最多是工资总额的25%,而且球队给签约花红时不用考虑是否超过工资帽。如果球员得到花红,那么这笔钱被平分到合同中保障赛季的每一年(不包括选项年),并且加到每一年的球队工资总额中。如果球员签的是特例或者最大合同,那么签约花红就可能带来一些问题。例如,中产特例是5百万美元,那么球队可以以增幅10%的比例和球员签下5年合同,每年的工资是:500万,550万,600万,650万,700万,总共3000万。
允许的最大签约花红是750万(25%),而且花红必须被平分到合同的每个赛季(150万/赛季,假设没有选项年)。这就意味着,如果要把第1年的工资和签约花红加起来满足500万的特例,那么第1年的工资必须降低。修正后的工资是:384.6154万,423.0769万, 461.5385万,500万,538.4616万;奖金是115.3846万,115.3846万,115.3846万,115.3846万,115.3846万;每年总收入是:500万,538.4616万,576.9231万,615.3846万,653.8462万。他的总工资就是2307.6924万,加上花红后总收入是2884.6155万。
注意,为了使得第1年的工资加花红符合500万的特例,第1年的工资必须减少到384.6154万(特例的26分之20)。最后的结果是球员总收入降低了115.3845万。这也是提前收取签约花红的代价?
另外,下面的情况也被当作签约花红对待:
• 为了使得联盟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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